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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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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论文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吴宇森、林岭东是昆廷十分熟悉并且经常挂在嘴边的导演。昆廷作品中有的暴力细节则直接来自香港影片。近年来所谓"暴力美学"是有约定俗成的特定含义的,它就是指在中国的香港发展成熟的一种艺术趣味和形式探索。它发掘出枪战、武打动作和场面中的形式感,将其中的形式美感发扬到眩目的程度,忽视或弱化其中的社会功能和道德教化效果。但是就改变现实形态和营造强化的视觉、听觉形象来说,其美学思想和技法的远祖却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爱森斯坦。

爱森斯坦1923年在《左翼文艺战线》上提出"杂耍蒙太奇"(近年被准确地译作"吸引力蒙太奇")的理念。他把电影视为表达主题思想和阶级观点的手段,而且他说电影只能用于这种"宣传、鼓动"。"杂耍蒙太奇"明确地表现出一种哲学和历史判断的教条式绝对自信,并导致作者在认识论上的过于强横的权威性。对于观众来说,它则造成艺术观赏与现实关系的封闭――因为由社会生活到思考认识的过程已经在电影导演那里完美地、一次性地完成了,观众到电影院只是去接受结论、聍听教诲而已。这种历史判断的绝对自信要求一种话语上的强权。爱森斯坦有些彻底贯彻杂耍蒙太奇观念的电影作品,不是试图在交流、循环中让观众认同,而是耳提面命,把作者的思想像楔子一样敲进我们的脑中。――的确,如何在冗杂的生活中引出作者的理解并尽量让观众接受,是今天的创作者仍然要面对的难题。但是,要像爱森斯坦这样使用杂耍方法就太简单了。在本质上,杂耍理念其实通向一种不可知论。因为那种封闭而绝对自说自话的电影语汇使观众感到只有作者"真理在手";对于观看影片的人来说,认识已经完成了,结论已经有了,观众在电影作品面前完全是一个接受灌输的思想容器。换句话说,在爱森斯坦的电影院里,观众完全是一个"自在之物"。

爱森斯坦哲学和历史观的绝对自信,使他在美学上有一种过分的野心――他觉得他可以绝对控制观众的反应。他把巴甫洛夫的生理学理论引入了电影,认为可以在美学上实现条件反射式的意识生产。作为一个形式理论家,爱森斯坦进一步主张:意识是一套形式进程,可以在感觉、情感、认知三个阶段中统合个别的生理反应。他假设意识包括感觉、情感和认知,三者只有物质等级上的差别。"人受到基本的节拍蒙太奇的影响而动摇,跟受到其中心智进程的影响而动摇是没有根本差异的。因为,心智进程原是同样的骚动,只不过发生在比较高级等级的神经中枢领域中。"1)

这是美学上的乌托邦理想,它是和政治上的极端功利主义紧密结合的――即试图找到一种"正确"的意识形态生产机制,以便批量化地生产具有阶级觉悟的群众。这完全是一种"天降大任于斯人"的信念,这种思想超人并不打算与观众讨论、交流作品的思想和观念,而是用直接的概念和物象连接来说出"主题"。这其实是一种美学的暴力。

即使按照的文艺观,作者的倾向也应该从"情节和场面中自然流露出来"。对于那种使人物成为作者思想传声筒的创作方法,马克思称之为席勒化。而杂耍蒙太奇的理论从根本上来说是强化的、直白的,作者经常明确地跳出来说出主题。

在艺术和现实的关系上,作者经常混淆记录和加工的界限。这就封闭了观众二次读解的途径,封锁了读者自己阐释文本和认识社会的途径。例如,爱森斯坦的《墨西哥万岁》就是一部说不清是故事片还是记录片的电影。作者把记录性素材和搬演的场景、动作剪辑在一起,组成了一个虚构的却以"纪实"形态出现的情节影片。这就是美学上十分暴力的方法。这种影片不像今天的《科学探索》这类影片,那里面的事后扮演是明确告诉我们的;而且在这种介绍知识的影片中,它的记录没有本体论上的意义。

我认为,当杂耍的意念过于强烈、过于急功近利地表达作者态度时,会在美学上给人一种暴力感觉。例如,爱森斯坦的学生米·罗姆拍摄的《普通的法西斯》在很多电影学校是作为记录片来讲的。他在这部影片当中有意识地贯彻了爱森斯坦杂耍蒙太奇的观念。有些地方的杂耍蒙太奇手法也确实造成了比较强烈的对比和视觉冲击力。但是,我认为这部影片虽然有明确的反法西斯意图,在美学上却有十分强横的意味。它在美学上重新走向了暴力,而"美学的暴力"正是法西斯美学的特征之一。

暴力美学恰恰是对吸引力蒙太奇(杂耍蒙太奇)的艺术技巧的清洗和拯救,对于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原意却是一种背离和异化。暴力美学当然受到美国电影的启发,但就其摒弃表面的社会评判和道德劝戒而言,就其浪漫化、诗意的武打、动作的极度夸张走向彻底的形式主义而言,却是在香港完成的。在它成熟以后又反过来波及美国,经过昆廷的发扬又启发了奥里佛·斯通等人的一些影片。《英雄本色》、《低俗小说》、《杀手雷昂》、《变脸》、《天生杀人狂》、《骇客帝国》等影片都是暴力美学的代表性作品。这一"时髦"的美学理念也影响了华人导演李安。

在我看来,暴力美学表面上弱化或者摒弃了社会劝戒或道德审判,但就电影社会学和心理学来说,其实是一种把美学选择和道德判断还给观众的电影观,是对杂耍蒙太奇观念的彻底反驳。它意味着电影不再提供社会楷模和道德指南,电影也不承担对观众的教化责任,电影只提供一种纯粹的审美判断。当然,它所面对的,也是产生它所必不可少的社会环境是:具备商业伦理和基本人道情感的观众,后现代社会,高度法制化社会,有自由竞争的文化空间,有自由的文化产品选择权。

细致分析起来会发现:"坏孩子"昆廷更偏爱一种暴力情景以及残酷的情节和意象,不像香港电影人那样发挥暴力的诗化魅力,将暴力虚化为一种唯美主义的镜语表演。如果说香港的暴力美学更多浪漫和温情的色彩,那么昆廷的暴力展示则更富于黑色感觉和犬儒主义的笑脸。――顺便说一句:在一个高度商业化、法制化的社会,这种不管不顾、无忧无虑的犬儒主义顶多算是一个"无害的坏孩子"的"无害的冷漠"而已,是自由的审美态度之一种。但是,在真正黑暗、荒诞的境遇中,那些看一切都正常,到哪里都觉得莺歌燕舞、阳光明媚、如鱼得水的人,也极可能对人和生活持犬儒主义观点。因为他觉得一切本来就是如此,一切也就应该如此,这种犬儒主义的冷漠在我看来却十分可疑。

在剧作和情景上,昆廷更喜欢一种无铺垫、突如其来的杀戮或死亡。看看《低俗小说》中那个拿无头尸体和汽车后座上的血和脑浆来说事、搞笑的段落也许会让我们后背冒出些许凉气。

昆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导演?也许,昆廷与奥利佛·斯通在《天生杀手》的合作及矛盾,可以反映出他与坚持现实思考和社会评判的导演的差异。昆廷说:"在《天生杀人狂》中,你不会看到我的影子,因为奥利佛·斯通的声音完全盖过了我,而大家亦会视《天生杀人狂》为他的作品。"《天生杀人狂》拍摄时已有传闻说二人闹翻,因为奥利佛·斯通把坏孩子的剧本改得面目全非,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昆廷的名字写在"故事"一栏。

昆廷曾经认真解释:"我不憎恨史东,但我为此事不高兴。我和他的风格和触觉全不一样:他喜欢将失望呈现开来;我则由得那些事情发生得无缘无故。他当然不赞成这种做法。我简直想象得到,如果斯通向一千人放映自己的戏,而那一千人不完全掌握他的意思,他会认为自己很失败。我最欣赏他的冲动,但他那种不言而喻的表现方法确是浪费了他的精力。"2)昆廷说自己曾经与奥利佛·斯通这样对话:"我曾问他:’你是个好导演,为何不拍一些平易近人的戏?’其实我是问他为何不拍像《水库的狗》一般的戏。他说:’我就是以这态度拍《天生杀人狂》。’我当然说《天生杀人狂》野心很大,甚至比他过往的戏更大,好似拍着一部’奥利佛·斯通漫谈美国暴力与连环杀手’。奥利佛·斯通教导似地对我说:’《水库的狗》只是一部戏(movie),要知道你是拍戏,我是拍电影(film),马丁·斯科西思、吴宇森都是拍戏。十五年后你看回自己的戏就发觉我说的不错。’他说得很对,我不想拍’电影’,我喜欢拍戏。"

"他还跟我说:’你才二十多岁,你拍的是有关戏的戏,我拍的则是我四十年的人生阅历。我见过的暴力比你多,我到过越南打仗,中过枪。你真的想谈暴力吗?好,那就实实在在地谈吧!’"3)

老前辈的话果然说中了几分。昆廷最严重的暴力经验,顶多是在学校打架,还有十多岁时在店铺偷了一盒录影带。我的看法是:奥利佛·斯通比昆廷对暴力有更深切的体会。昆廷可能不会想到,要真想玩弄暴力美学,首先要身体安全。昆廷就是有点"少年不知暴力滋味"。此外,昆廷也不会想到,话语表演是要有社会保障的,一旦没有这种保障,话语表演就意味着流血。这使我想起1968年前后,福柯在法国大谈和什么民众正义(就是我们中实行的群众)的情景。其实,福柯对话语游戏、语言反叛和行动暴力会得到什么还是心中有底的。从这一点,我看到他与政治体制之间还是有一种信任关系。那时他"身着笔挺的西装,和学生们一起从屋顶上向楼下维持秩序的警察扔砖头,开心得很。他之所以能够开心,多半以他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丝毫威胁为前提。当时他在巴黎郊外一所大学任哲学系主任,系里开设’’、’思想意识形态斗争’之类的专题课,向戴高乐政权挑战。人们尽可以说法国社会对人权和理想的尊重是虚伪的,但是言论自由毕竟受到法律的保护,教授们决不会像那样因为敢于直言而被割断声带。就因为人权有基本保障,他们才可以言所欲言,不必有任何顾忌。"4)而这一切,昆廷是没有兴趣关心的,大概他更关心在这个保障健全的社会里如何玩得开心,玩得离谱,玩得让整个世界都来惊诧和叹服这位"坏孩子"的天才。

注释:

1)《电影形式》82页纽约世界出版社1957年

2)《脱缰野马昆廷·塔伦蒂诺》《电影双周刊》1995年,3月9日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影响因素及指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方法,以期对旅游资源景观的开发和改造有所帮助。

一、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因素

景观视觉美学是指景观视觉的美学价值对人的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开发活动对景观可能造成的美学影响程度做出预测,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景观的视觉美学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的有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主体因素。

不同的观赏位置对景观的审美评价是不同的,因为景观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的实物。观赏距离将景观分为近景、中景、远景。近景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中景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观赏方式。远景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观赏角度也就是我们的视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观赏角度通常分为仰视、俯视和平视。仰视会使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会产生压迫感和震撼感。俯视则是人处于较高位置观赏下面的自然景观,会感觉豁然开朗,从而激发人心。平视是一种与景物相对接近的观赏方法,会使人处于一种平和的心态,产生享受安宁感和平感。

作为欣赏主体的人,往往因欣赏主体观赏目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知识背景、意志经历等的不同,从心理上对景观的欣赏不同;欣赏主体还因生活环境、社会角色、文化因素、经济收入等的不同,他们对于同一景观所感受到的美是不一样的。

二、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指标体系

景观与环境的融合度越高,则景观敏感性就越高。因此,可以将色彩、形状、质感作为景观美学视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1、色彩指标

明暗对比是表达三度空间幻觉的强项,这首先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明亮度,形成的阴影里无质却有形,并有大小深浅之分,能对景观画面的相对均衡起到一定的作用。由色彩的明暗度相差而构成的明暗对比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色彩对比形态。

冷暖对比是色彩结构中对人的感情产生最大影响力的色彩对比,如人们看到红橙色联想到火光,而觉得热;看到蓝色联想到冰天雪地,感受到冷。这类色彩的变换使人的色彩感情像在波浪中起伏的小船,随着冷暖色彩倾向性而上升和跌落。

补色对比是最鲜明的色彩结构。补色对比反映出人的色彩视觉的内在需要被完全满足,故而补色对比具有永恒的色彩和谐价值。当人们眼睛疲劳的时候,欣赏一处由不同色彩结构构成的美丽风景,在得到美的色彩享受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调节了人的色彩视觉机能。

色彩纯度对比表现出单色性色彩本质的秩序感。纯度即颜色的饱和度、彩度、鲜明度,反映色质饱和程度的等级。色彩纯度对比就是以高纯度的颜色同稀释后不同纯度的颜色并置。同一种纯度色相,由于面积不同,对于人的感情影响力也产生巨大差异,所以面积对比被认为是一切色彩对比的重要形式因素,而面积对比的主要依据在于各种颜色的明度。

2、形状指标

形状指标应包括外轮廓线和形状面积。人们认识物体,首先看到的是物体边线形成的外轮廓,因为边线外轮廓将这一物体与其他物体划分开来。外轮廓线有粗细、曲直、浓谈、虚实之分,加上角度、方向的配合,就可以经过交错、排列灵活地表达各种景观不同的主题,并能在人们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对于凹进或成曲线状的景观来说则很难确切把握其边线、外轮廓,因为这些物体结构的形状并不都是由该物体实际边线呈现出来,因为如此,所有物体真正形状是以它的基本空间即基本体积所构成,也就是它的面积构成了它的形状。形状面积只有大小的对比,不同性质区域面积大小的不同搭配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3、质感指标

质感是物体的表面物质特性给人的感觉。质感具有丰富景观画面视觉效果的功能。质感在视觉景观中意味景物的表面特征,不同的质感可以相互衬托,产生视觉的张力,尤其是视觉质感差异大的事物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粗糙灰白的砾石地上几颗珠圆玉润的红樱桃,反比把它们放在丝质台布上时更加晶莹夺目。

三、建构科学合理景观美学评价的方法

景观美学评价体系最后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才有实际的意义和效果。因此,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景观评价数据。由于景观美学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和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要保证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的合理性,就必须在科学性与文化性中找一个平衡点。而这一平衡的技术支持就是遥感技术、图形分析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采集评价指标时,减少人的因素;在统计过程中,也减少人的因素。

建议分步评价方法,保证景观的文化性。分步评价方法即先进行景观的科学审美评价,然后再进行人文评价。由于景观的美学评价是一个主观性十分强的活动,要保证其客观性,仅有科学性的审美评价是不够的,还必须以人文评价来保证景观的文化性不受到科学性的破坏。

建设开放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景观美学评价不只是一个专业问题,也是一个民族和大众的问题,所以应该把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纳入评价体系,让民众的声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建设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景观审美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周宪.视觉文化时代的来临[N].解放日报,2004-7-25.

[2]王玉婷.关于视觉造型艺术中的色彩对比美[J].美与时代,2004.3:18-20.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导论;企业经营;美学应用

一、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和学术使命

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这既是学科赖以确立的基本理由,也是我们把握不同学科性质的前提条件。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美学应用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说,企业经营美学是研究企业经营活动如何应用美学原理的科学,它把企业运用美学原理从事经营活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在我看来,企业的经营活动既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应该是一种审美活动,因为当今的时代生活特别是都市生活正在迅速地被艺术化。但是,我们现在还有许多经营者尚未清醒地意识到企业经营审美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们经营的注意力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硬性竞争和经验管理的水准之上,而且经营者的审美修养和审美水平也亟待提高。这就使得企业经营美学的建立成为历史的必然。由此可见,应运而生的企业经营美学理应承担下列两大学术使命:一是揭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审美规律;二是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觉运用美学原理提供理论指导。企业经营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新兴的分支学科,虽然刚刚起步,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既然企业经营美学是应现代企业经营审美实践之需而诞生的,那么,它一定会有自己强大的生命力,它将不会辜负时代生活和市场经济的重托,努力完成自己神圣的学术使命。

二、企业经营美学的学科特点

从前面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企业经营美学的学科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交叉性;二是应用性。

先说交叉性。企业经营美学既不是单一的企业经营活动描述,也不是纯粹的美学原理阐释,它是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学科理论和与美学相关的学科理论的有机融合。它讨论企业经营活动,是为了给美学找到应用的注脚。它讨论美学原理,则是为了给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审美的理论指导,它应该是企业经营管理学科和美学学科的交叉学科,具有边缘性。

再说应用性。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它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必须担当起自己神圣而艰巨的学术使命,它没有理由束之高阁,也不应该是纯理论的玄学思辨,它必须时刻关注企业经营的全部现实过程,正确而及时地指导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觉按照美的规律从事经营活动,以便更多地尽善尽美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审美需求,创造最大效益。

三、企业经营美学的理论体系

如上所述,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美学应用问题。围绕这一研究对象进行思辨,企业经营美学建构了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其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十大内容:

(一)阐述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美学原理

美学基本原理揭示了美的一般规律,它是企业经营美学的第一块理论基石。企业经营美学履行自己的学术职能,指导企业经营实践,以自己的方式阐明美学的基本原理,如:美的本质与美的标准、美的形态、形式美及其法则、审美心理与审美范畴等。如果离开美学的这些基本原理,企业经营美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习和研究企业经营美学,也应该首先弄懂弄通与之密切相关的美学原理。不懂得基本的美学原理,企业经营者就不能做到自觉地按照美的规律去从事经营活动。

(二)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析

应该说,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析与考察,是企业经营美学发生的第二块理论基石。企业经营美学本质上属于美学学科,但它绝不同于一般的基础美学,它是应用性很强的实用美学,它要将自己的学术研究牢牢地根植于现实的企业经营活动之中。一方面从企业经营实践中总结出审美规律来,另一方面又拿这些审美规律指导企业的经营实践。这就决定了它除了要把自己的学科体系建立在美学原理之上外,还必须把理论体系建立在活生生的企业经营实践基础之上。因此,企业经营美学的理论探求,除了对美学原理的把握和阐述之外,还必须对企业经营实践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考察。企业经营活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姑且从两方面入手对它进行宏观地分析和把握:

一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历时性分析与考察。企业经营活动虽然复杂多变,但如果我们对它的动态性作出宏观的把握,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哪类企业,也无论是企业的哪类作业,其流程周期一般都可确定为四个相辅相成的步骤,这便是:市场与环境调研;计划与决策;执行与控制;评估与反馈。倘若我们能够理性地把握这四大步骤,我们就找到了总结企业经营活动审美规律的突破口,同时也就找到了为企业经营活动全程提供美学指导的出发点。

二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共时性分析与考察。如果说前面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的历时性考察属于线性的动态分析的话,那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共时性考察则属于非线性的静态分析。这种共时性的静态分析,使我们发现了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管理的经营;(2)对产品的经营;(3)对服务的经营;(4)对销售的经营;(5)对公共关系的经营;(6)对企业形象的经营;(7)对企业文化的经营;(8)对人力资源的经营。企业在对以上八项重要职能的经营中,无时无处不关涉到美学原理,也无时无处不伴随着审美活动。企业经营美学就是要把企业经营活动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当作一种审美活动来进行系统考察,总结这些职能活动中渗透的美学规律,进而使企业的这些职能活动变成更加自觉的经济审美活动。因此,企业经营美学的理论主体除了美学原理概述和企业经营活动分析这两大总论之外,还有下面分论,即:企业管理与美;产品经营与美;经营服务与美;市场营销与美;公共关系与美;企业形象与美;企业文化与美;人力资源与美。

(三)企业管理与美

企业管理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中枢神经和指挥系统,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今时代的管理学家们反复强调,现代化的管理应该是科学、规范、民主化的人本管理。毫无疑问,人本管理当然应该是尽善尽美的管理,不善不美的管理只会导致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恶性循环,毫无人性可言,也毫无美和效益可言。企业经营美学将在分论部分,首先从美学的视角阐述企业管理过程中的美学应用问题,以期为现代企业的管理审美化提供理论参考。

(四)产品经营与美

产品经营是企业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现代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应该既实用便利,又美观大方,还舒适环保,令消费者赏心悦目。本章将从产品的设计与创新、品牌的培育与创意以及产品的造型与包装等方面,探讨企业在产品经营过程中如何应用美学原理。

(五)经营服务与美

企业除了要为消费者提供实用美观的优质产品之外,还应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当今买方市场条件下,企业的营销服务显得特别重要。有学者把服务与管理和产品相提并论,指出管理、产品、服务是当今企业生存的三大生命之柱,其中的任何一根坍塌,企业的生命将不复存在。因此,现代企业要充分重视服务,要像精心经营自己的管理和产品那样,精心地经营自己的服务。而真正优质的服务当然应该是美好的服务,其中服务者的服务态度、服务礼仪和服务规范等,无一不渗透着美学原理。在企业经营美学看来,企业的整个服务过程应该是一个审美化行为过程。

(六)市场营销与美

传统的营销方式就是企业把自己的产品推销给消费者,实现经济效益。其实不然,市场营销并不等于推销,营销与推销有着质的不同。营销的实质在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精神和物质的沟通交流,实行最亲密的接触,继而在这种亲密的接触当中,既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让消费者得到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所以,营销的宗旨不仅不是功利地推销产品,而且恰恰是要使功利笨拙的推销成为多余。由此可见,传统的推销已经不能满足当今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了,只有真善美的新营销才能完成这一崭新的营销使命。因此,企业经营美学主张在营销过程中贯彻美学精神,使现代营销成为审美化的新营销。

(七)公共关系与美

公共关系理论产生在20世纪初的美国。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有识之士纷纷指出,企业应该充分重视优化自己的内部员工关系和外部社会关系,内求团结,外求发展。于是,公共关系随即成为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职能。但是,在企业经营美学看来,仅从经营职能上去理解企业的公共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还应该把公共关系当成创建一种美好的生存环境来认真地进行经营。否则,公共关系的纯洁性就会受到玷污。当下企业公共关系的庸俗化倾向就是最好的说明。

(八)企业形象与美

企业形象是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当中的整体印象,它包括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学者们常用“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IdentitySystem)”来界定企业形象,简称CI。它包括企业独特的经营理念即理念识别(MindIdentity),简称MI;独特的行为方式即行为识别(BehaviorIdentity)简称BI;独特的视觉系统即视觉识别(VisualIdentity)简称VI。这三个方面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企业的形象系统。企业对自身形象的经营管理,就是力争使这三个方面超凡脱俗,优秀独特,以便给社会公众鲜明的形象感知。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借助美学的力量,加强企业内在美的修炼,同时也要强化企业外在美的修饰。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逐步赢得社会公众的好评,在社会公众心目当中树立起自己良好的企业形象,最大限度地求得社会公众的爱戴与追随。

(九)企业文化与美

如果说美好的企业形象能使企业“秀于外”,那么,深厚蕴藉的企业文化则能使企业“慧于中”。一个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企业与一个文化修养浅薄的企业相比,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沃尔玛始终雄踞世界连锁零售行业榜首?为什么通用电器的旗帜百年不倒?为什么中国的海尔也能木秀于林?究其根本原因,无一不是长期修炼的企业文化使然。企业文化是企业所有员工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约,是企业的精神图腾,它像基因一样,深深地根植于企业的生命之中,使企业生命之树长青,使企业形象在公众心目中具有永久的魅力。而企业这种因深厚的文化修养而具备的永久魅力,当然包括企业长期的审美修养在内。如:企业崇高远大的经营理想,矢志不渝的经营宗旨,造福人类的经营道德,儒雅脱俗的经营气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范等。因此,企业文化的美才是企业深层次的内在美。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是这样,一个企业同样如此。

(十)企业人才与美

深厚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生命之源,而打造一支有文化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则是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力量之源。企业竞争的方略千千万万,但人才才是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的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管理显得格外重要。企业经营美学要借鉴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理论,阐述企业员工审美修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为企业包括CEO在内的所有员工加强美学修养提供一些必要的理论指导。

以上论及的十个方面,就是企业经营美学研究为自己设定的十大理论课题。除此之外,又由于企业经营的直接对象是广大消费者,所以,企业经营美学在讨论以上这些理论课题之后,不能不对消费者的审美心理进行必要的分析和阐述,以便指导企业经营者更加完美地投消费者之所好。出于这样一种学术考虑,因此,本课题在最后还要论及消费者的审美心理。至此,开头一个导论,结尾一个附论,中间十个理论主题,总计十二个部分,共同构成企业经营美学研究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企业经营美学建立的时代背景和价值前景

企业经营美学是对企业经营审美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它的提出和建立既以当今时代丰富多彩的企业经营审美实践为基础,又正是适应了当今时代企业经营审美化趋势的客观需要。因此,它的建立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又有远大的价值前景。在企业经营美学看来,当今的时代背景呈现出以下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买方时代的来临与市场竞争的加剧。由于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市场上的商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丰富多彩,商品的供给量相对于消费者的购买力而言,明显地表现出相对过剩。而生产的相对过剩必然导致企业在市场上主导地位的丧失,代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导向。也就是说,企业过去是市场的中心和主导,消费者围绕企业转,这样的时代叫“卖方时代”。当今的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企业不再是市场的中心,买主才是市场的中心,企业开始像崇拜上帝那样崇拜消费者,追随消费者,围绕消费者转,这样的时代叫做“买方时代”。买方时代的来临,必然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因为谁追随消费者,谁就占有了市场,谁丧失消费者的宠爱,谁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这样一条铁的法则,促使企业不得不努力优化自己的所有经营职能。于是,现代化的、规范化的、科学化的和审美化的企业经营方略应运而生。与此相适应,企业经营美学就必然地被提到企业经营理论的议事日程上来,应该说这是一个好的趋势,因为一切为了消费者既是市场本位的回归,也是企业经营美学远大的价值前景之所在。

二是消费者生活质量的提高与消费意识的成熟。买方市场的来临和商品的极大丰富,引起的另一个马太效应就是大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人们的生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方便快捷,追求舒适和美好。伴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也日趋成熟和自觉。他们不再像卖方时代那样,被企业任意地摆布和支配,他们有了更加自觉的消费观念和更加清醒的维权意识,企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投诉。所以,企业必须想方设法地投消费者之所好,为消费者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而这又必然要求企业经营不仅要规范化,还要审美化。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进而赢得效益。因此,企业经营美学便应运而生。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孟子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从时代特征出发,为孔子思想作出新的诠释,在基本遵循孔子论述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儒家学说的精神品格,从而发展孔子所创立的学说。他在孔子解诗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意逆志”的理论,对孔子以“仁义”为标准的人格美和人格美的形成,都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从而发展并完善了孔子的美学思想。

关键词:孔子孟子诠释美学思想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史上,孟子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在孔子死后,孔门弟子曾子和孔子嫡孙子思先后担当起了继承与传播儒学思想的重任。如果说,孔子在他的时代,用“舍我其谁”的自信来巩固宗法制度下的一整套观念体系,那么同样可以说,从春秋时代到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儒学思想也需要适应时展的需要,建立起一个新的诠释体系。处于战国时期的孟子,在儒学思想史上,就承担起了发展儒家思想的重任。

孟子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从时代特征出发,为孔子思想作出新的诠释,在基本遵循孔子论述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儒家学说的精神品格,从而发展孔子所创立的学说,使儒家思想保持了自身的活力。他以“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以下只注篇名)自诩,从人作为生命的主体和人的生存的意义的角度,强化了孔子“仁”的理论的思想内涵,使之成为具有生存价值的一种理想与信念。因此,他的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都与孔子的思想在表述上有一些差异,但却与之有着不可忽视的内在联系,在客观上起了丰富、开拓和深化儒家理论见解作用。本文着重就孟子对孔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创造性的发展做一些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从孔子解诗到孟子解诗

在儒学传统中,《诗经》是重要的文献典籍,相传孔子曾对《诗经》做了整理,《史记·孔子世家》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他是把《诗经》作为教材运用于教学活动中,以此来培养学生的个人修养的。

把《诗经》作为教材来要求学生学习和理解,体现出孔子对《诗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视。一般说来,后世学者把孔子所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当作孔子论诗的纲领,但对这句话的理解,事实上是存在分歧的。近人匡亚明说:“‘思无邪’,本是《鲁颂·駉》一诗中形容牧马人吆喝着叫马不要乱跑的意思(‘思’系虚词,吆喝声,‘邪’同斜,合起来即‘呕唷!不要乱跑!’)却被用为比喻思想正派。”[1]而把“思无邪”理解为“思想感情的诚正”,也只能看作是后来的学者用自己的观念去对孔子的话作符合自己思想观念的解释,这里姑不详论。在《论语》中,多处专门论述到《诗》,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诗》的社会政治、教育功能作综合地论述;另一种是对《诗》里的具体诗句的理解和阐述。

孔子十分重视《诗经》在社会政治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几乎可以说,他是把《诗经》当作立身之本来看待的。“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认为,学诗是一个人能够成为仁人君子的必备条件或先决条件,从学《诗》起步(即“兴”),然后才能进一步学习“礼”和“乐”。他对学生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就是对学《诗》的具体作用的阐述。朱熹对“兴”的解释是“感发志意”,也是从《诗》对人的正确健康的情感和思想的形成,产生启发、诱导、陶冶等作用来加以解说的。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是这样教诲的:“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论语·季氏》)他还对儿子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孔子是从维护“礼”的目的出发,来教育学生和自己的儿子的,在他看来,用《诗经》里的诗句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就其对个人的素养而言,是“不学《诗》,无以言”,即可以在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时说话有所依据,显示出符合“礼”的修养;而学习《诗》里面所提供的经验、原则,又可以作为政治活动中的决策依据,增加自己的施政经验,增强自己的施政能力,否则,“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所以,在孔子的理论中,《诗经》的价值是很具体的:“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也就是说,他把《诗经》里的诗歌,当作“仁”的教本和“礼”的规范,让它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孔子从这一原则出发,可以把《诗》里的许多诗句都往“礼”与“仁”的思想观念上去解说,对那些借《诗》里的诗句,能够举一反三地加以理解的学生,也就倍加赞赏。“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学而》)“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在一般人看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都只是极其普通的日常生活现象的描述,可是到了孔子的眼里,就都带有强烈的“礼”与“仁”的色彩,而且他的那些得意门生,居然也能够顺着他的思路,从普通的诗句里找到了“礼”与“仁”的深刻内涵。

这种解诗的原则和方法,对儒家来说,可以是一种理论预设,他们在孔子的仁学思想的前提下,借助于《诗》的素材,演绎出无所不在的“礼”与“仁”的观念,丛强化了“礼”与“仁”的无所不在。但孔子对《诗》的这些零散的解说,只是一些即兴的发挥,有时难免有牵强附会之嫌。比如说,从子贡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到“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再到《诗》里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中间的联系在哪里呢?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孔子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的原则出发,来解释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正是达到这种“和”的境界的一种途径。这样的解诗方法,在一般人看来,确有些匪夷所思,但又自有其牵想妙得的合理性的一面。

而正是孟子,才从孔子的那些一言半语中看到了儒家诗学见解的闪光,并且把它上升为一般的美学原则来加以推导与总结,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诗学理论。我们现在已经无法肯定,孟子是否正是从子贡和子夏的颖悟中看出了儒学思想的精髓,因为他曾说:“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守约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带而道存焉。”(《尽心下》)而子贡和子夏对《诗》的理解,正表明了他们具有“言近而指远”、“守约而施博”的过人的智慧,他们都能够从《诗》里面所描述的极其浅近的小事中,引伸出对“礼”与“仁”的深刻领会,并进而理解其中所包含的至大至深的“道”。

对孔子的这种解《诗》的方法,孟子做出了这样的理论上的概括: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万章上》)

在孟子看来,对诗句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对字面意义上,根据诗句里的片言只字,就望文生义地作机械的理解,从而损害诗的含义。而是需要用自己的领会和感悟,去探求诗的真正的蕴涵,才能把握住诗人所要表达的意思。读诗与解诗的人的这种领会和感悟,是从自身的理解出发的,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说的:“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

孟子依据孔子解《诗》的实践提出的这一理论主张,实际上包含着现代解释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海德格尔提出了一种理解的“前结构”理论:“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见到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解释从来不是对先行给定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最先的‘有典可稽’的东西,原不过是解释者的不言自明、无可争议的先入之见,它作为随着解释就已经‘设定了的’东西是先行给定的。这就是说,是在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了的。”[2]以子贡和子夏对《诗》的理解而论,他们都是从“礼”与“仁”的“前结构”出发来给定了,是以儒家“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的“礼”与“仁”的理论作为前提的。至于他们得出的结论,又可以看作是《诗》的特定视界(即“志”)和解《诗》者的特定视界(即“意”)这两个不同的视界的相互融合。

孟子的“以意逆志”这一解《诗》理论,在儒家美学思想的发展中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不是单纯从对诗的艺术欣赏的角度来解释诗的精蕴,而是把孔子解诗原则和方法,理解成为一种教育手段,以《诗》作为一种教育的素材,强化人们对孔子“礼”与“仁”的理解,显示出了那种思想教育功能的无所不在。

事实上,孟子对《诗》的解说,同孔子所持的方法有着十分相似之处。比如,他在与公孙丑的一段对话中,就讨论了对《小雅·小弁》的理解: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者,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笑谈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告子上》)

传说《小雅·小弁》这首诗,是被周幽王废立了的太子宜臼的老师写的,以此来抒发宜臼的哀伤和怨恨。孟子从宜臼的怨恨中看到的是“亲亲”(热爱亲人),而既然是热爱亲人,那就是一种“仁”的表现。宜臼的怨恨为什么又会是出于对亲人的热爱呢?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难以理解,但从孔子的“仁”的观点看来,是因为宜臼对其父周幽王不合“礼”制的行为有怨恨,而发抒出这种怨恨,正是出于对其父王的爱戴。孟子不也是转弯抹角地“以意(己意)”揣摩(“逆”)了《小弁》作者的“志”吗?

内在的人格之美的升华

孔子从“仁”的思想出发,想努力塑造出一种完善的儒者的人格,以挽救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颓势。他对人的内在精神的美做出过许多论述,认为一个人的成长,需要以“仁”和“义”来武装。他以“松柏”来做比喻:“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赞扬了在社会大变迁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顽强挺立,不屈不挠,从而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经典性的精神意象。

对君子人格上、精神上的美的形成,孔子就以“仁”为核心,做了这样的概括:“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其中“义”是最本质的精神;在实行这种“义”的时候,需要符合“礼”的要求;在与别人的交往中,则应当表现出谦逊的态度;而诚实守信则是他成熟的标志。在《论语·颜渊》中,他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在他看来,“义”是和正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了“义”,就有了做人的根本,因此,他还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些都说明,他把内在的正直和仁义作为君子内在所固有的品质,认为这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使在物质生活比较匮乏的处境和条件下,孔子也特别推崇那种“安贫乐道”的精神,他对自己的精神境界做了这样的描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因此,他也特别推崇他的得意弟子颜渊:“贤者,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者,回也!”(《论语·雍也》)从“仁”出发,在“礼”的制约下,达到“义”,于是一切行为就会都符合了道德的规范。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种以仁义来塑造“君子”形象的思想,他把孔子提出的“仁义”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人格之美的理论,进一步上升到了生命的价值的高度,作出了形象的发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这样一来,“义”就成为人的行为的最高的规范,据此,他就说出了这样掷地有声的话:“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在他看来,“仁”是天下最宽广的住宅;“礼”是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义”是天下最广阔的“大道”,有了这几样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如果说孔子是从人与外在社会的联系中应当保持的态度出发,来阐述一个君子对不仁不义的行为应当采取的立场,从而保持自身的纯洁,那么也不难看出,孟子则是把孔子“仁义”的思想,从个人的道德修养的角度作了生动形象的发挥,使它成为人的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从而强化了君子的人格主体的内在力量。他不是被动地应对,去抵制客观世界里违背“仁义”的事对自己的诱惑,而是主动的排拒这种诱惑,让它根本不可能对自己产生诱惑。这样做,不是就可以像孔子所说的那样:“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了吗?

而这种“义”的力量又是无所不在的,在孔子看来,一个能够称得上“君子”的人,需要十分重视人的内在精神的培养,使他的人格力量在言行的正派中表现出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他强调了正派的品格、高尚的道德是可以具有感染力和召唤力的,有了这样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也就形成了他的人格的魅力。有了这种正气,就可以做到无所忧虑,无所畏惧:“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他还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他把刚强、坚定、质朴和说话谨慎都列入“仁”的精神内涵。这种人,就可以做到“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论语·子路》)。至于怎样才能达到“正”和“刚”呢?孟子从人的自身修养的角度,用“浩然之气”来加以概括:

“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公孙丑上》)

在这里,孟子对人格之美的形成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他认为,君子的人格精神和人格力量,只能来源于自身的正气,也就是“浩然之气”,它要靠自身的正直去培养,把它与“义”和“道”结合起来,在长期的修养中获得,而不能靠一蹴而就。他用这种“浩然之气”,把孔子所说的道德的感染力和召唤力,转化成为人的自身的情感意志和内在动力,从而进一步造就了无所畏惧的批判力和战斗力。

他甚至指出,一个人的人格精神的培养,离不开艰难困苦的磨练:“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告子下》)这样,他就把孔子对颜渊的个人品德的赞美,提升到了人格的培养和锻炼成长的意义上,论述了艰难困苦的环境和外在条件,对崇高人格的形成,具有不可缺少的意义。“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就把孔子对“仁义”的内修学说扩展到了外练的层次,从而拓宽了孔子所提出的人格规范的狭义范畴,把它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楷模,从对君子、伟人的要求,扩展到了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也如同他在《滕文公上》中引述的颜渊的话:“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亦即他所肯定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的意思。这样,孟子就把孔子的“仁义”的理论和他所树立的圣人的典范,转化成为从普通人到君子、再到最高典范的圣人这几个不同层次人格美的,使孔子对人格之美的赞颂与渴求,变成了一种普遍的每个人都可以追求与达到的人格美的目标。

从内在的美到外在的美

孔子已经注意到了“美”和“善”的区别:“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与此同时,孔子也注意到“质”与“文”的区别:“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但是,孔子又是很注重一个君子的外在形象的,《论语·颜渊》中记录了一段孔门弟子与棘子城关于外在形态之美的争论:“棘子城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也。’”子贡是孔子的得意弟子,他不同意棘子城对“文”的价值的否定,认为如果没有“文”与“质”的区别,就好像把虎豹的色彩斑斓的毛色去掉以后,虎豹的皮和犬羊的皮也就没有区别了。刘向《说苑》还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孔子见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处。弟子曰:‘夫子何为见此人乎?’曰:‘其质美而无文,吾欲说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门人不说,曰:‘何为见孔子乎?’曰:‘其质美而文繁,吾欲说而去其文。’”可见孔子自己也是很重视外表的美的。

从人作为生命个体所具有的人格之美来看,孔子的评价,表现为对“美”与“善”或“文”与“质”这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所形成的内在统一的关系上,一方面是内在的“质”或“善”,另一方面是外在的“文”或“美”。孔子看到了这两个方面的统一,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没有了外在的美的形式,内在的“质”就显得粗俗、粗鄙;相反,只有外表经过文饰的华丽,也会显得虚夸浮饰。他的得意弟子子贡充分理解了他的意思,就把这两个方面概括为“文犹质也,质犹文也”,把“质”与“文”的内在统一的关系表达得更加清楚了。

孟子在他们的理论的基础上,发挥了他对这种“质”与“文”统一的关系的理解,也就是说,他是在人们的感性形态上,对这种统一做出一个具体的描述: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尽心上》)

孟子甚至撇开了孔子对子桑伯子那种“不衣冠而处”所呈现的“其质美而无文”的狭隘理解,从人自身的品质着眼,强调了一个君子,如果有“仁义礼智根于心”,就会在自己的外在形体上表露出他的高尚:面色红润、身躯高大、动作得体。在他看来,这些才是“文”或“美”的本质的表现。

另外,他又说:

存乎人者,莫良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观其眸子,人焉廋哉。(《离娄上》)

这里,他更进一步强调,一个君子有了“仁义”作为内在的品格,又会在他的眼神里表现出来,胸中藏有仁义(“正”),眼睛看起来就是清澈而明亮;相反,胸中没有“仁义”作内蕴(“不正”),眼睛就会暗淡无光。听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只要看着他的眼睛,从他的眼神里就可以推断出他的内在品格,这是无法隐藏的。

对这种人格之美,孔子树立了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最高的人格典范,那就是尧。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大”,颇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伟大”,这种“大”,是对尧的内在精神和外表气度上所表现出的完美所作的最高的概括,因此,也就是接近于他在评价《韶》乐时所说的既“尽善”,又“尽美”。在孔子看来,尧作为最完美的人格主体,既具有内在的仁义品格(即“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又具有与之相称的外在的容貌、举止、风度的美(即“焕乎!其有文章”),从而达到了高度地完美地统一,也就符合了他所说的“文质彬彬”的“君子”的典范。

而孟子则融合了孔子所说的“善”、“美”、“文”、“质”、“大”这几个相互关联的概念,形成了他所特有的美的观念体系: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尽心下》)

孟子在这里所取的标准是“仁义”,也是人格美的基础和前提,由此出发,他把人格美分为六个等级:善、信、美、大、圣、神,形成了梯级上升的人格美的不同层次。在他看来,第一层次是“善”,就是指一个人必须能够只追求符合仁义的东西(“可欲”);第二层次是“信”,就是指不但能够从行为上追求“善”,而且还要把它内化为自身内在的行为准则,而且决不背离这一原则(“有诸己”),这也就是他在《离娄下》中所论述的“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的意思;由此出发,又进一步把仁义的原则扩大到自己的全部人格,就可以达到“充实”,这样就不仅具备了善与信的品格,而且连外部的容貌、举止、风度也都能体现出仁义的原则,那就可以上升到了第三层次——“美”的高度;如果更进一步要求,再使自己的容貌、举止、风度做到光彩照人,气象非凡(“充实而有光辉”),那就可以说是“大”了,这是第四个层次。而更高的第五和第六层次,则非一般人所能达到的了:如果还能够用这种“光辉”的气象去感化万物,就可以称之为“圣”,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像“天”那样可以化育万物;而这样的“圣”人,又是妙不可知,不是一般人所能完全理解的,即孔子所说的“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这样的人就达到了“神”的境界。这六个层次的人格美,既是常人可以企及的,又是常人不可企及的,既是现实的目标,又是理想的高度。正因为如此,孟子才会说:“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离娄下》)这样一种美,已经超越了孔子所说的外在的表面的文饰的美,而是把孔子所说的“焕乎!其有文章”的意思,从具象的层次上升到了意象的层次,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的美。

对这种人格之美,孟子又并不是把它看作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需要不断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调节的过程。他说:

“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离娄下》)

这里,孟子显然不是强调西子形貌之美的重要,而是强调了即使是最美貌的人,也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精神,如果受到肮脏东西的污染,人们也会另眼相看,甚至会掩着鼻子走过她(他)的身边。与此相反,那种外貌丑陋之人,只要诚心诚意地斋戒沐浴,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也照样可以去做祭祀上帝这样圣洁的事。由此可见,人的内在的美是更重要的美。

在中国思想史上,素来是把孔、孟并提的,把孟子抬到“亚圣”的地位,也不是哪个人的随意之举,这正是因为孟子在深刻地理解了孔子的“仁”的学说的基础上,融进了自己的体会和见解,建立起了一个新的诠释体系,使孔子的思想更容易被社会的每一个人所接受,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和美学原则。

《韩非子·显学》说,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取舍相反不同,……皆自谓真”,基本上承认儒家思想是处于发展的状态的。但是到了荀子就不同了,他对思孟学派抱有十分浓厚的成见,认为他们背离了孔子的儒家思想而自立新说:“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日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袛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荀子·非十二子》)他抓住“五行”学说这一点,试图全盘否定孟子,认为他的那一套理论都是“造说”出来的歪门邪道,不是正统的孔门思想,缺少儒学理论的依据,应该说是很片面的。

注释:

[1]匡亚明:《孔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349页。

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事法学;审美研究;若干问题;探讨

医事法学是一门集医学和法学为一体的新兴复合型学科,国内一些高校以及开设医事法学专业,天津医科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都开设了医事法学的专业,由相关部门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调查可得,医事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十分好。随着国内医疗体制改革和法律建设步伐的加快,医院和公民对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数目在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医事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一些相关行业,解决国家法律建设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医事法学审美要从审美本质、审美形式、审美现象和审美表现等方面入手,达到丰富医事法学理论内涵和提高医事法学工作效率的目的。

1 法美学的发展史

1.1 西方法美学发展史

法和美都有悠久的历史,法学作为完整的理论学科出现的要比美学更早一些,美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最早是由鲍姆加登提出来的,世界上最早的法典出现于古希腊,且法学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时间都早于美学。人类的实践过程中,法与美总是有密切的联系,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法律和社会组织的美”称为居于较高层次的“美”,他认为一个城市建立一部法律要美于创造一部悲剧,最伟大的悲剧需要凭借真正的法律才能实现,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伟大的立法者,例如索伦和莱库古等人才是最伟大的“诗人”,这里所说的“诗”就是这些伟人所建立的法律。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是德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哲学》是其非常有名的一本著作,书中为认识法律的本质提供了新的思路,可以从文学创作和艺术作品的角度入手,他还提出建立一个法美学学科的设想,他提到随着文化的特定化发展,法和艺术开始出现分化的现象,更有甚者两者处于相互对立的局面,法也一种文化构体,但是法相对于艺术比较僵化,而艺术则以灵动的表达方式表现时代精神,因此很多浪漫诗人对法会产生严重的厌恶心理,认为法是拘禁折磨心灵的恶魔。人们在对学术史发展的研究中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像歌德、马克思等伟人们都是很有才华的法学院学生,由于无法承受法律带来的“心灵伤害”,最后都放弃了法学专业,去从事其他行业。

近代以来,人们的法律活动逐渐向职业化发展,法律专家将法学与法律的语言进行提炼和加工,形成了一套有别于日常用语的专业语言,其在法学行业内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雅克布・格林是德国非常有名的童话作家,他的《格林童话》家喻户晓,而他在《论法之诗》的论文中通过对法律语言、法律象征、诗歌形式进行研究分析,论证了诗歌与法之间的关系,并对德意志古法中法律的韵律也进行了考察研究。他指出法和诗的起源都建立在两个共同的基础之上,即惊奇和信奉之上,诗和法有相互交汇的内容,此后很多法与诗有关的论题得到很多人的讨论,促进了西方法美学的发展。西方很多理论家很早已经对法与美的内在联系进行了探索,这对我国法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2 我国法美学的发展

虽然我国关于法美学的研究几乎没有,由于西方法美学的发展和两者内部存在的逻辑关系,国内法学行业和实物界很多专家已经对法美学进行了初步的研究,苏籽提出了构建法美学的初步思路,法学博士姚建宗将美学意境和审美旨趣元素加入到法学中去,舒国滢以美学为视角,对法学中的很多审美要素和作用进行了探索,李庚香博士经过多年的研究,提出了法美学的相关理论构架,该理论构架是比较系统地体现了法学与美学交叉的研究内容。我国对医事法学领域与审美有关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论证起步比较晚、尝试研究的人也不多,因此国内医事法学审美研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相关人员要对国内外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内容进行深入的研读,对法美学相关理论进行广泛的讨论,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储备,扩展自己的思路,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2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中的论题

2.1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必要性

法律是被高度理性化的意识所掌控的,人们就会提出疑惑: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员具有审美文化有必要吗?能从法律中发现美吗?人是医事法学的主体,在日常的工作中不仅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应拥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才能解决相关问题。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可以通过一些有效的方法对法律人进行训练,培养出具有法律知识和审美素养的人才,使法律人身心健康成长,凸显人性之美、人情之美、人品之美和人格之美,法律人自身拥有很强的法治审美意识和道德情感对其工作效率有很多的促进作用。医事法学的工作流程中会展现出一些形式美,从业人员的语言、肢体动作等表达手段都能凸显自身的魅力。

2.2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可行性

医事法学主要的任务就是协调医患关系,核心要素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内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已经实施很多年了,解决好医患关系对和谐社会的创建有重要的意义,审美最终目的就是达到一种和谐美,因此医事法学从事者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工作思路,以审美为视角,解决好医患关系。医事法学过程中还要求医生对生命的珍爱,这就体现了生命美学的要素内容,在处理医患纠纷时,会涉及到一些情感、情绪人品等因素,审美伦理等要素在此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包含的内容

3.1 价值性要素

进行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可以丰富医事法学的内容,可以提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定义,对国内外关于医事法学审美的研究内容进行整合,提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内容,还在医事法学中可以开辟出一片新天地,即建立医事法学审美学科。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同时也可以丰富审美学的内容,在大自然、社会和艺术中包含的审美类型也会在医事法学中找到具体的实例,例如生命美学、伦理美学、人品美学等。

3.2 技术性要素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可以对医事法学过程中与审美有关的现象进行定义和研究,例如在处理医患关系中,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人际关系、沟通协调等现象,可以从美学的视角对其从新定义。医事法学过程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等物质条件的支撑,法律人的语言和动作等展现出形式美的内容,因此可以对医事法学中审美的产生和开展进行研究,为其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

3.3 特殊性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患关系已经由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社会医学模式,医生对病人更加的关怀,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给病人进行治疗,凸显出人文关怀要素内容,医事法学过程中增加了道德、人性等因素,包含许多的审美要素,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包括医学、法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内容,以上内容都体现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特殊性。

4 结束语

t事法学审美研究是法律发展建设和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进行的内容,其对审美文化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国内关于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内容还很少,因此相关法学和医学的专家要结合国外研究现状和国内实际情况,以美学为视角,深入剖析医事法学中的审美要素,促进我国医事法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介平,叶学良.试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若干问题[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29(10):76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