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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意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突出重点,严格巡查,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巡查时段:3月15日--5月1日、10月1日--11月30日。
重点区域:各村、社区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内地块。
三、工作措施
(一)事前督查。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巡查。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重点巡查时段,不定期到村进行巡查。发现火点或焚烧痕迹的时间及位置进行记录,并通知所在各村负责人。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彻底清理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专题询问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种监督形式,是人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食品安全工作的集中开展进行的专门询问活动,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更是维护人大监督权力的直接体现。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市人大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分级负责、辖区负责”的原则,斗硬落实市人大督办事项工作的责任,做到把抓督办事项的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督办事项高标准完成。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及相关站、所,要根据职能职责,依法整治畜牧行业触碰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彻底清理掉我县畜产品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认真排查,明晰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各乡镇及相关站、所要针对饲料、兽药等畜牧投入品,动物检疫等环节存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经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深挖存在问题的原因。从6月11日起至6月底,要对照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专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控制,实施“放心料”工程
1、经营环节:一是严查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产品;二是杜绝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行为;三是督促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供货者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内容。
2、使用环节:一是对自配料养殖场(区、户)饲料库房,查验成品饲料及原料的采购记录、所采购的饲料原料和商品饲料的来源、企业名称和产品证号等;二是加强对养殖场自配饲料监管,对养殖场(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自配料外销;三是加强对自配料养殖场(区、户)科学、安全配置饲料的指导,完善饲料使用记录制度。
3、监管环节:一是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二是实施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饲料监管和质量安全检测,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行业准入标准,提高饲料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二)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放心药”工程
1、经营环节:一是集中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企业(门店),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经营原粉药、假劣兽药以及人用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管,确保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兽药质量安全第一人责任,切实提高兽药经营企业(门店)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2、使用环节: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切实增强养殖场(区、户)的规范、安全用药意识;二是加强养殖场(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含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休药期规定;三是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粉药、不执行休药期、使用违禁药品、人药兽用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和频率,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超标产品,提高兽药残留检测效能。
3、监管环节: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兽药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兽药经营和使用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强化兽药经营企业(门店)、养殖场主守法意识,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三)强化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实施“放心肉”工程
1、产地环节:按农业部标准,全面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电子出证工作要求,加强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严格检疫,规范出证;加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规范填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确保统计和上报数量准确真实。
2、屠宰环节:加强驻厂(场)检疫工作监管,扎实做好入场动物查验工作,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动物入场;严格执行同步检疫制度,规范记录屠宰检疫工作轨迹。
3、流通环节:进一步加强外引动物监管,严格执行引进再饲养动物引前和落地检疫申报制度,对私自跨区域外引再饲养动物业主要严格依法处理;加大对逃避检疫、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强化“瘦肉精”监管监测,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完善"瘦肉精"检测试剂卡领取、发放、使用制度;加强养殖场(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做到动物检疫与"瘦肉精"监测同步;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加大"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和监测。要结合各地实际,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畜牧业综合执法范围,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各乡镇畜牧站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人们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拓展案源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与食安办、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养殖领域。对于使用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各乡镇畜牧站要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并积极主动的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密切,形成执法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按照上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禁抛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着火、不乱抛,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市内高速公路的畅通及扬泰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降;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二、工作重点
1、巡查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
2、重点区域: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特别是国道、省道、兴泰公路、通泰路、西南大道、西北大道及工业园区。
三、职责分工
1、成立7个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分工到村(社区),认真做好火点巡查工作,并及时将发现的火点信息提供给镇禁烧办。
2、各巡查人员应负责指导各村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下河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3、镇组织禁烧禁抛巡回宣传车,各村也应利用广播、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
四、工作措施
1、事前督查。在秋收开始前,镇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组织巡查。镇督查巡查人员从10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不到政府签到,每天直接到所在村(社区)地域进行巡查。发现火点或焚烧痕迹的时间及位置进行记录,并通知所在村(社区)负责人,要求迅速处置,并报镇禁烧办。
3、事中督促。巡查员要及时通报秸秆禁烧情况,督促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对村(社区)无人值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巡查人员应记录在案,及时反馈镇禁烧办,作为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
市扫黑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扫黑除恶不够系统深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农业局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根据整改清单,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我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8月3日下午四点半,由分管领导王达主持,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了中央巡察组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的反馈意见,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各股室站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高度,按要求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同时,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并在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局各股室站要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按照局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重新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围绕工作方案制定不够规范,方案具体指导性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将问题逐一梳理,措施相对应,真正做到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印发了《安国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安国市农业局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取得成效。
三、提高全系统认识高度,大力宣传。利用LED电子滚动屏记忆通过挂横幅、作标语等不同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扩大宣传范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效。
四、规范线索排查表,实现一月一报一签发。我局建立了线索排查报送制度,每月28日以报表形式上报线索摸排情况。明确分工,划分责任,层层联动,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当前,我局巡察已经结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为此,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扫黑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农业系统今后的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为我市社会综合治理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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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
云浮海事局安全大巡察首战告捷
广东海事局安全大巡察部署动员会结束后,云浮海事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贯彻部署,明确巡察工作重点。结合前期对辖区风险隐患的排查情况,云浮海事局将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船暨打击水上成品油走私行动作为启动安全大巡察的标志,于4月25日联合经信、工商、海关、中石化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执法人员在南江口通港码头附近和六都石咀码头下游成功查获3艘非法流动加油船,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经检查,这3艘加油船无合法运营证书,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且存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船员无证书等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船舶停靠到指定地点,当场对船用燃油抽样,并进行登记处理。
首战告捷极大鼓舞了士气。云浮海事局将从严从细落实巡察要求,聚焦主业,落实责任,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以赴减少事故险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林灿彬)
阳江海事局设置“水上拦截点”,重拳出击违法内河船舶
日前,“海巡0950”船在阳江港现场巡查时发现,“东港运***”、“粤惠州货****”、“粤广海货****”等3艘砂石船行驶到阳江港,但未报告进港动态。海事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登轮检查,发现其均为内河船。执法人员当即按照相关程序要求3艘船航行至邻近的3#内锚地抛锚,接受处理。为了杜绝内河船舶跨航区航行,阳江海事部门在治理前期对辖区水域做了全面摸底,并向辖区砂石船发放告知书,规劝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进入沿海水域。2017年,阳江海事局已经对9艘跨航区航行的砂石船进行了处罚。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阳江海事局将“海巡0950”船派驻在阳江港内锚地,“海巡09489”船作为机动船,设置“水上拦截点”。对于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阳江海事局将予以严厉打击,做到 “零容忍、严执法”。(陈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