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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国际贸易所面临的环境问题
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贸易进口国,据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贸易累计进口总值达2686.3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76亿美元,同比增长7.7%;2012年1~11月,我国进出口总值已达到35002.8亿美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5.8%,由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贸易进口总值增长速度之快,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增长的同时难免也会存在很多问题[1]。
1.进口产品产生污染
随着中国进口总额的不断提升,很多国外易污染产品也趁势进入中国,使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这样的进口趋势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类产品在满足人们日常需求的同时也对我国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比如一些进口的农用塑料薄膜、农用杀虫剂等在使用结束后无法进行有效处理或存在残留,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2.对资源消耗型产品依赖性增加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部分资源消耗性产品在进口产品中呈大幅度增长趋势,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等相关产品的增长尤其明显。在看到进口资源消耗型产品带给我们好处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它带给我们的巨大负面影响。数据显示,我国对油气产品的需求呈逐年增长趋势,也就意味着中国对国际油气市场依赖日益严重。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进口原油2.5亿吨,进口依存度高达55.3%.。大量的新建炼油化工、煤化工企业集中在沿海和部分内陆地区,碳排放及含硫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给空气、水质、土壤等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危害。
3.废弃物转移进口
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间贸易的不断发展,很多发达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和机会向中国转移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包括: 含氰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石棉废物、废酚和酚化合物、醚类废物、废有机卤代化合物、废无机氟化合物等。有些西方国家在带动中国就业的幌子下将一些危害性物质转移到中国大陆生产或者销售,在中国建厂、设厂进行产品生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去年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共查出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267批,重2.9万吨,同比增长分别为2.3%、54.7%。截至今年9月28日,就已经查出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226批,重5.4万吨。在进口产品中,部分国家将本国禁止使用的产品转移到我国,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4.重污染类产品转移生产
在进出口货物贸易增长的同时,我国对外吸引外资逐年增加,中国的沿海、沿江以及部分发达内陆地区,已经成为最大的“世界工厂”,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的背后,也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威胁。发达国家有着非常严格的环境管理法规,排放标准要求高,企业环保成本高昂,许多医药、化工中间体等高污染类产品的生产转移到中国,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避免了对本国的环境破坏。
二、完善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具体措施
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下,中国面临着国内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同国际上来自发达国家的环境贸易挑战的双重压力。作为新兴的贸易大国和环境大国,我们必须积极面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挑战,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竞争和合作。既在竞争中赢得利益,又在合作中抓住机遇,在争取主动权的过程中更好地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2]。
1.积极适应国际环境标准
面对国际上各种环保法规的出台,我们必须及时掌握信息以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的适应性。因此国家商务部、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担当起自身责任,及时保持对外消息的畅通,加强对世界各国有关贸易法规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充分掌握各国法规下环境标准的新走向和新动态,及早采取措施掌握主动权,避免新贸易措施的实施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政府要积极鼓励我国企业争取早日拿到ISO14000认证书。我们还可以以国际协议为后盾,合理利用国际环保组织和协议抵制绿色保护主义。
2.积极开展环境外交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开展环境外交,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提升我国环境贸易的影响力,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影响力。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有责任和义务来推进国际贸易的合作和发展。在坚持国际贸易共同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关于环境与贸易的谈判,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公正、更合理的规则和制度。同时在国际环境公约立法中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环境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加强同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的多边合作,建立相互认可的机制,共同抵制国际贸易壁垒。此外,在处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关系时要采取积极灵活的外交手段,在争取利益的同时做到不损害我国可持续发展利益[3]。
3.发展环保产业
随着国际市场上环保商品和技术需求的扩大,庞大的绿色市场也在逐步兴起,并不断影响着国际市场的结构。我国环保事业起步晚、技术落后、经验不足,需要借鉴并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经验,同时抓住当前国际环境的合作性趋势的机遇,利用外资加大对环保的投入,提高环保技术产业。另一方面可以从金融信贷、税收等方面出发大力开拓环保产业市场,扶持环保产业,进一步争取国际环保市场份额。同时积极开发绿色产品,在产品设计和包装上增加环保因素,并提高产品质量。政府积极鼓励企业争取拿到国际绿色认证,以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打开国际市场,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
4.加大进口产品检验和环保监测力度
随着国际贸易产品安全标准的不断提升,我国也要不断加强进口商品检验和环保监测力度,积极应对我国进口贸易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在进口易污染产品的时候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检验和监测体系,根据我国自身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然后进一步完善我国监测体系,对有害我国环境的产品拒绝进入或者高门槛进入。比如针对一些资源消耗型产品的进口,应该先分析它对我国环境带来的影响再决定是否进入。同时针对部分国家转移废弃物到中国的情况更是要加大环保监测力度,严格执行国际安全标准,坚决抵制危害我国环境的产品进入我国。
5.建立健全环保标准,加强新建项目审查力度
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今后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环保标准。对于新建项目,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估,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试生产。开工生产后,还要加大其监测检查力度,同时从外资引入的源头上加强审核,对于环境危害的项目,要加强评估,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对环境带来长久危害,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2012年2月份我国对外贸易主要国别进出口总值分析.中国行业研究网. http://
环境关税通常包括进口环境关税和出口环境关税。进口环境税是指对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课征进口附加税。这种关税并非对所有输入的商品征收,只是对进入境内的严重污染或预期污染环境但又难以治理的原材料、产品以及大量消耗能源和自然资源的工艺、生产设备征收,主要包括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和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如汽车、农药、清洁剂等)以及消费过程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残余物(如商品包装物、垃圾等)。出口环境关税,是对输往国外的产品所征收的关税。它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产品的生产过程或生产过程的残余物对环境有害,如工业“三废”;二是产品对输入国的污染极轻或几乎无污染而消耗了国内的大量资源,如资源出口税或出口产品环境附加税等,包括原材料、初级产品或半制成品等。
WTO有关环境关税的规则
若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结合起来考察时,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世界贸易的基石即关贸总协定(GATT)。GATT作为WTO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贸易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则。其中的非歧视待遇原则是GATT的基本出发点,构成了其他制度的基础,指导着一切贸易措施。
GATT1994可以理解为保护环境的环境关税制度,其第2条第2款规定,缔约国可以对于任何输入产品随时征收税费,其中(a)项规定,一国可以征收“与相同产品或这一输入产品赖以全部或部分制造或生产的物品按本协定第3条第2款征收的国内税相当的费用”。可见,GATT1994允许其成员根据主权征收关税,但必须是基于第3条第2款的规定,即“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于对相同的本国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是基于国民待遇原则,成员国可以根据自己的环境计划,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特别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境关税。因而,环境关税符合WTO的原则,是以关税手段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但它需要进出口双方的合作,是相互的,完全不同于国际贸易中的单边关税。
当然,征收环境关税不可避免地提高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削弱了竞争力,使发达国家消费者支付更多一点的费用,这样的后果看起来似乎不公正,但可以消除发展的不公平现状,并确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承担全球生态环境恶化方面的差别责任。今天,许多发展中国家不仅陷入了“贫穷—加剧污染、出卖资源—生态环境恶化—更加贫穷”的恶性循环之中,还正承受着由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退化的代价。补偿这些损失一直是国际发展的目标,环境关税作为持续发展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向这一目标迈进,结束由发展中国家支付的不公开的非官方补偿。
环境关税的贸易效应分析
环境关税是重要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调控杠杆,在保护环境方面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也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概括起来,环境关税的贸易效应主要包括贸易结构效应、贸易优势效应和贸易歧视效应。
(一)贸易结构效应
环境关税的贸易结构效应是指环境关税对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影响。环境关税通过影响人们的消费需求、国际市场的效率和国际国内的资源配置,改变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环境关税政策的实行引起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将促使人们改变对国际贸易商品的需求,在选择商品时倾向于选择那些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与安全等无害的产品,从而使该类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上升。环境关税也会约束一些会产生外部性的产业贸易歧视效应,影响商品贸易的发展,如限制可能造成森林退化、渔业资源破坏、跨国污染、大气和水污染、温室效应、生态破坏、物种灭绝等的商品贸易的发展,从而在一定时期内减少这些商品贸易的规模。环境关税措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生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间的配置和再配置,引起产业部门的此消彼长并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对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产生影响。
(二)贸易优势效应
为实现环境关税而推行的各种环境成本内部化措施,将引起比较优势在国家间的转移。现在各国赖以进行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基本上都是在不考虑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基础上确定的。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是比较成本理论,其比较成本没有反映环境成本。将国际贸易商品的环境成本内部化后,包含环境成本的比较成本才构成真正的国际贸易比较成本。由此可见,国际贸易商品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不仅会改变某些国家比较优势的大小,甚至会使比较优势与比较劣势相互转化,从而改变目前的国际贸易格局。一方面,具有较低环境成本的国家将可能拥有新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从资源要素来说,同样的资源消耗可能会由于各国资源的禀赋与环境容量大小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环境成本,这就使资源相对丰富或环境容量较大的国家更能保有比较优势。当然,即使是环境关税下的贸易竞争优势所考虑的也不仅仅是环境成本问题,贸易的发生与否最终还要在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满足最大消费需求这一经济效率原则下来决定。
(三)贸易歧视效应
环境关税并不违背国际贸易协定的非歧视条款,而隐含歧视性。一方面,由于国与国之间的环保条件和偏好各不相同,而使得环境关税的实施不利于进口产品在进口国市场的竞争,从而产生针对进口产品的“隐含歧视”问题。一般说来,环境关税反映了一个国家对生产和消费的环境偏好。各国的有关部门、组织和产业界可能以影响环境关税的不同概念或内涵来反映其利益要求,从而对外国进口产品构成贸易歧视。另一方面,许多国家采取的环境关税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或阻碍某些商品贸易的作用。环境关税的目的在于降低产品在进出口国消费和生产的环境影响,目前存在的一些环境关税政策,多是根据非歧视原则制定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国际协调,这些环境关税政策的实施造成了国外厂商的适应性问题,事实上构成了贸易歧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的开展。
我国在环境关税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环境关税作为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措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使用。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仅经受着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的困扰,也面临着来自于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威胁,开展环境关税的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积极参与制定有关环境关税的国际规范
环境关税政策措施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它可以影响国际贸易格局的调整,改变国际贸易利益在不同国家间的分配。实际上,国际上许多与贸易相关的环境问题的争端其产生根源就在于国家间在贸易利益分配上的冲突。对环境关税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它是一种贸易政策创新的层次上,更要从国家利益的战略高度来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贸易竞争是一场关于贸易规则的斗争。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根据环境关税的经济性质和贸易效应,积极参与磋商和制定WTO关于环境关税的国际规范,进一步扩大在国际环保立法和贸易立法方面的影响,遏制“绿色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从而促进形成有利于我国的环境关税国际规则,以有效维护我国的环境权益和国家经济利益。我国应加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环境关税上的合作,协调在环境关税上的立场,维护共同利益。同时也要共同对付一些发达国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态侵略”,阻止国际贸易中环境污染的不正当转移,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制定和实施环境关税制度
环境关税体现着关税的环境保护职能,环境关税的发展将会引发一场关税制度改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的多数国家已确定环境保护思想在设计关税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并把涉及环境关税的结构性调整作为21世纪关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快推行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关税,以配合其他方面的政府政策,共同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迄今为止,我国关税制度改革中还没有贯穿生态环境保护这一指导思想。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程中,我国需要发挥关税的环境保护职能。我国应从现在做起,成立专门的部门开展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对国际贸易中的商品进行分类分级,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国内的研究和组织准备工作。还应注意根据环境关税的主要特征和贸易效应,开展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关税制度改革,构建我国的环境关税制度,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环境关税的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