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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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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论文

房地产开发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镇;房产开发;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房地产业在调整产业结构、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城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后的30年中,房地产业发展几经波动,很不稳定。特别是自2000年房地产市场回暖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过快,房价持续上涨,出现了诸多的问题,甚至影响到经济发展和土地合理利用,已引起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现结合互助县房地产业的发展,就房产开发与土地保护利用阐述如下。

1城镇房地产的现状

1.1大力发展小城镇,促进协调发展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引擎,是支撑未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对于刺激消费、带动民间投资、积极扩大内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将带动房地产、餐饮等多个行业的发展,从而对经济平稳运行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1.2住房升值快

按当前市场价值对现住房进行估价,2009年互助县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户拥有12.9万元的资产,与2006年相比,户均住房资产提高了1.6倍,每1m2的价值则提高了1.4倍。在商品房价格大幅度攀升的推动下,持有一套房产不仅是一笔数额不菲的资金储备,更为一些家庭投资其中带来莫大的商机。据统计,有13.3%的城镇居民家庭除现住房外还有一套住房,甚至有1.0%的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的住房,2项合计,拥有多套住房的户比例达14.3%。他们的基本居住已得到满足。之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家庭能将巨大的家庭资金乐此不彼地投入其中,并成为目前部分居民家庭的重要理财渠道,关键在于人们通过住房购与卖的置换能为其带来十分丰厚的经济回报。这种投机行为在为居民增收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住房开发的投资热,加剧了商品房供求关系的紧张,客观上挤占了其他社会成员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

1.3住房建设趋向大型套房

从2009、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户均建筑面积结构变化的比较中可以看出,3年内建设的大型套房的市场投放量要远高于中小型套房。与2006年的调查结果相比,2009年60~80m2的小型套房的户比例基本没有变化,80~110m2的中型套房户却下降了6.1%,而100m2以上的大型套房户则快速提升了7.5个百分点。如此结果说明,在城镇大型套房的供求量已大幅上涨。

2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中尚存的问题

一是对互助县土地资源及后备资源的县情认识不够,对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珍惜土地的重要性认识不够[1]。二是法制意识比较淡薄,违法用地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没有完全到位,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参与竞买土地的客商少,引发流拍留挂。五是催缴土地出让金难度大。六是城镇开发缺乏整体协调性和科学性,致使城镇居民生活压力增大。由于在城镇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开发的整体协调性,使得城镇中道路面积率低,运输效率下降,交通事故增多;同时许多城镇建筑密度过大,居住面积狭小,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加之在城镇房地产开发和再开发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文化、艺术、体育、娱乐设施,忽视城镇的布局艺术[2]。

3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的措施

3.1建立供应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县城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情况,每年初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对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拟定供地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地国土地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年度供地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根据编制的年度供地计划,由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招拍挂出让。

3.2建立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

计划出让的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土地交易在土地市场实行阳光化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3]。

3.3建立集体决策制度

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国土局在完成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涉及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及招标底价,由相关部门集体决策,并将土地出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3.4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对县内存量建设用地,由土地部门中心统一收购和回收土地,掌握调控市场的主动权,收购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储备、统一开发,按市场需求统一供应。

3.5建立竣工验收制度

对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工程竣工后,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4完善房地产开发用地储备制度的对策

4.1合理控制土地储备的范围和数量

土地储备制度是确保政府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在地价上涨过快的时期,完全可以通过成立有形的土地交易市场,允许一些有闲置土地的企业上市交易[4],这样既可以让闲置的土地尽快流动起来,增加土地供应量,也可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储备数量是土地储备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但土地储备过多,会造成资金占用过多,加大土地储备机构的经营风险。合理的土地储备数量要根据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而土地供求取决于社会、经济、政策等若干因素,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设计需求预测模型,进而得出最佳土地储备数量。

4.2加大土地供应结构的调整力度

土地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协调均衡是土地市场供求平衡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在目前出现地价、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土地储备机构不仅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和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地掌握土地投放总量,更要从市场细分的角度,适时调整各类不同用途的土地储备量和供给量,化解土地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5]。当前对开发高档商品房,不仅要从供给源头上进行限制,还要以高地价、高税收等手段加以限制,落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对面向百姓的商品房所用土地要适当放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切实规范土地行政管理行为,避免土地供应政策带来的漏洞。

4.3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用配套的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如公益型用地的收购与管理、原建成区的隐形土地市场问题等,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管理力度,使土地储备工作顺利进行。建立依法监督的机制,对储备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以保障储备目标的实现。应建立土地储备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尽量公开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收购、开发、储备和出让环节中的资料和信息,便于各方的监督和投诉。同时,通过公开如年度土地出租、出让计划、一级土地市场交易资料、土地储备数量等市场信息,建立市场信息网络系统,使市场经营活动规范化,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理性发展,引导市场化的开发商能够根据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4.4强化土地储备管理的监控职能

土地储备管理监控职能的弱化严重地阻碍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要强化土地储备管理的监控职能,加强对土地使用状况和土地价格的全程监控和跟踪管理。具体来讲,监控的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的选址、用途是否符合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二是建设项目是否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申请和审批,有无违反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三是土地利用是否按规定的进度进行建设,有无占而未用的土地;四是土地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故意抬高地价或压低地价,是否有从事炒卖地皮的非法活动等。同时,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地价与房价的链接管理,杜绝房地产市场的不合理定价行为。

4.5重构土地储备的组织体系

在我国城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初期,分层次两级管理模式的组织体制的运行比较顺利。但随着土地储备制度实践的深入,这种体系的弊端日益暴露。一方面,土地储备机构挂靠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后者的直接领导,致使其地位弱化,运作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在土地储备实施中需要相互配合的城市规划、计划、建设、财政、环保、房管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清,未形成协作的格局。为此,应该对土地储备机构挂靠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现有体系进行改革。新的组织体系既有利于提高土地储备机构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其作用提供条件,也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5小结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与实现房产开发可持续发展,是辨证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无论是从国际、国内发展的成功实践来看,还是从实际需要来看,无不印证这样一个道理:要实现房产开发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不能顾此失彼,必须统筹兼顾;不能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获得一时的经济发展,必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土地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做到2项工作一起抓,2种成果一起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6参考文献

[1]詹莉,李保莲.河南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利用问题及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8(3):5-8.

[2]梁留科,赵新军,吴次芳.加入WTO后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问题[J].河南农业科学,2002(9):47-48.

[3]路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河南现代农业建设[J].河南农业科学,2008(12):13-15.

房地产开发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造价控制

我国加入WTO后,房地产业将会面临新的竞争和挑战。国外房产商将凭借较强的融资能力、较高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灵活的经营机制等优势进入我国市场。而国内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手头的流动资金非常有限,即使有很大的一笔流动资金在手,他们也不愿轻易被“套牢”。因此,在新的市场面前,精明的开发商除了要学会脑筋急转弯,从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等方面发展自己外,尚应从内部着手,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争取以最低的投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而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就在于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何有效地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的造价问题,是每一个房地产商面临的重大问题。一般来讲,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要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从这四个阶段入手。

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可行性方案的选定和投资估算的定位是建设项目的核心,这一阶段不仅关系到目标实现时间的长短、质量的优劣,也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源头,对以后各阶段的造价控制起指导作用。如何在这一阶段把质量、造价和工期结合好,就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详细的资料收集和反复的方案比较,尽可能选出最佳组合,作出科学的决策。

1.1完善投资决策机制

要成立投资策划部门,造价工程师根据公司现有的资金、土地储备情况及融资能力,结合当前市场行情,进行必要的、专业的分析论证,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1.2建立项目审查制

公司内部员工做的投资分析报告还应聘请专业咨询公司的有关专家进行审查。谨之又谨,慎之又慎,取长补短,提出自己相应的改进措施,供决策层决定。

1.3随行就市,及时修正

随着决策内容的一步步深入,投资估算也要随之调整。造价工程师必须密切注意决策报告中的每一条建议及修改情况,及时地调整因此而产生的价格的变化。只有做好了这一点,投资估算才能真正起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正面影响决策的作用。

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优秀的工程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因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控制:

2.1实行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开发单位在委托设计时应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管理工作。通过设计招投标来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从而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准确性,避免因设计质量问题出现的工程洽商。同时通过招投标还可能选择到优秀的设计方案,避免因建筑产品设计落后,影响销售,造成资金长期得不到回收,经济效益无法保证的事情发生。

2.2实行限额设计

项目设计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长短,同样也影响建设项目今后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对于一个建设项目,发商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作为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要用数据说话,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性,在设计技术与经济分析上要改变设计完后再算账、功能决定造价的习惯做法、开发商应对设计方案提出限额设计要求,并为之创造外部条件。

2.3开展价值工程的应用

价值工程是用来分析产品功能和成本关系的,是力求以最低的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的一种管理方法。一般来悦,提高产品价值的途径有5种:一是提高功能,降低成本。这是最理想的途径;二是功能不变,降低成本;三是成本不变,提高功能;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带来成本大幅度降低;五是成本略有升涨,但带来功能大幅度提高。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价值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2.4加强图纸会审工作

加强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在设计阶段,克服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所花费的代价最小,可取得的效果最好。我们在工程施工前,组织总工办、工程部、经营部和预决算部,对施卫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的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得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给施工带来洽商,造成经济损失。

2.5加强洽商管理

杜绝不合理的设计洽商。对确实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审核会签制,组织公司各部门讨论决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由于设计人责任心不强所发生的洽商,给工程增加成本。杜绝施工单位利用设计洽商增加工程造价。

3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3.1严格工程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工程造价一般是由工程招标合同价及合同外项目价款(即工程增项、施工索赔、材料调价、费用调整等)所构成。合同价是承发包双方充分运用价值规律,反复进行价格比较,实现个别劳动消耗和社会必要平均劳动消耗的统一,基本上是等价交换的价格。它高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时,对承包方有利,低于社会必要平均劳动耗费,对发包方有利。但不论承包方获得利益或发包方节约投资,都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并符合价格规律的要求。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受到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工程造价波动的幅度也非常大。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包括了国家及地方定额管理部门颁发的标准定额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管理费用及政策性调价外,凡是由承包方负责的,其费用必须全部无一遗漏地包括在工程价款中。承包方承诺的条件和费用一般在双方招投标过程谈判,双方依据工程的承包方式予以确认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据以确定工程的合同价款在工程结算时还能否进行调整。

3.2严格材料、设备的定价和订购

一般来说,钢筋、水泥、木材、砖、砂、石这些主要用于主体施工的材料,价格相对稳定,市场透明度大,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信息价再结合市场行情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可。但市场装饰材料品种繁多,价格差别大。对于这部分材料,一般由甲方订购或者由施工单位推荐三种以上的同类型材料的品牌和价格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购买。这样,才能既控制造价又保证工程质量。安装专业中预埋、预留的管线等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购买,但设备主要由甲方采购的。设备造价涉及金额大,占整个工程造价的30%以上。设备订购计划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紧密配合,以免影响工期。

3.3工程款的控制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开发商一般不需支付工程预付款,甚至要求承建商对工程主体进行部分或全部垫资。这样,既缓解甲方的资金占用压力又能考察施工单位实力,还对约束施工企业如期按合同履约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容忽视的问题。通用做法是:①按每月实际已完工程造价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85%;③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再支付至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留3%作为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保修金。

4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根据本人这几年的工作经验,认为重点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核对合同条款,防止重复计算及收费等问题。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确认隐蔽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图施工。

(3)落实设计变更及签证,检查这些设计变更是否符合既定的程序,是否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同意批准,并且严格查实变更签证,防止一些莫须有的签证、重复签证等。

(4)按图严格核实工程量。一般而言,施工单位均会有意高估工程量,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按实结算。

(5)严格执行投标过程中所报的单价或签证价格,禁止高套单价的情形出现。

(6)严格按规定和合同套取计费程序,计取各项费用。

(7)认真审查、复核,防止各项计算误差。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动态管理过程,只有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采用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方法加以严格控制,才能达到全面控制工程造价的预期目的。

工程竣工时,根据合同文件中计价方式及允许调整费用范围的规定,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文件必须要进行认真的审核,避免承包方在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以便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

5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本文所论及的仅是笔者几年来的工作体会,一得之愚而已。随着我国造价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造价工程师制度的推行,提高投资效益的要求将使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地位更加重要。

参考文献

1吴秋菊,姜金剑.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德州学院学报,2002(12)

房地产开发论文范文第3篇

一、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1.设计方案优化

设计方案的优化是设计阶段的首要任务,它对工程建设成本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设计方案不但要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还要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比如在写字楼的建筑方案设计时,通过优化建筑造型、装修方案、标准层面积、公共区域的布置等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使用率;再设备选型方面,再保证技术可行的基础上,如在电梯空调弱电系统等方案设计时,通过合理的方案优化,可以节省大量投资,对降低工程成本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香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中心项目和南新仓国际大厦项目,通过对地下停车场柱网及交通路线的优化设计,增加了约15%的停车位,降低了停车位的单位工程成本。在北京香江别墅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优化规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利用原地形特点,规划成独具特色的坡地型别墅,从而减少了土方工程量,大大降低了前期“三通一平”工程的成本,并通过提高对回填土工程的技术要求,为后期的地基处理节省了投资。

2.前期造价分析

通常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具体程序是:专题调研—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图纸会审。由于关注点的不同,设计单位往往对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如开发单位,因此这一阶段的成本控制应该由开发单位牵头,由设计单位来实现。开发单位在委托设计前,要组织力量对成本可控敏感的部分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考察相关项目、收集最新技术资料,组织专题专家会等方式,与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在确定项目技术方案的同时,确定成本控制目标。还可采用定额设计的方式,在设计任务书中,把包含成本控制内容的意图系统、明确地告知设计单位。及时组织图纸会审,从设计、工程,销售等多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据统计,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筑工程总费用的1%左右,但正是这1%的设计费用决定了几乎全部后期的工程建设费用,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在整个项目投资中的重要性。在设计阶段,造价人员的工作重点是通过造价分析,协助技术人员按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和价值工程原理选择最佳设计方案。

比如在中关村科技广场21号地“中关村金融中心”项目中,由美国KPF设计公司提出了150米高双曲面造型主塔楼方案,担任结构设计的美国迈进设计公司和中國建筑设计研究院提出了可满足结构要求的三种结构体系。业主委托了香港威宁榭担任造价顾问,通过对上述方案进行造价成本分析,最终选定了全钢结构体系,造价虽然比劲性钢混结构略高,但提高了使用面积,增加了楼层净高,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外立面造型。

二、项目建设阶段的成本控制

项目建设阶段的工程成本控制主要集中在招投标、合同签署、工程变更和竣工结算四个方面。

1.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单位与材料供应商在选择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时,进行公开招投标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有效办法。在招投标过程中,充分利用项目的规模优势和供应商的自身优势及相互竞争、可以获得最优惠价格,特别是对于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往往投标单位会根据规模效益及社会效益以低于常规造价的价格报标,同时尽量使更多的总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入围。

在招标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应该仔细审阅图纸,尽可能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中标单位以后的索赔机会。在评标过程中,要仔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和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出现。另外还要积极鼓励各投标单位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方案。在本文前面提到的财富中心一期的弱电工程招标中,投标单位就提出了非常好的优化方案,最终为项目节约了数百万元的投资。另外,在招标过程中,可以利用群体项目开发的优势,确立一些长期合作的品牌和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供更优惠的价格,实现双嬴。

在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是目前越来越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项目实施中进行成本动态控制。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与规定,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现行预算定额子目分项要求,将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或构件分部分项,并计算实物工程量,列成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填写单价的一种工程量计价方法。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对开发单位而言,首先,工程单价易与市场价进行竞争性比较,挤掉单价中的水分,堵住漏洞;其次,可控制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增加。

2.合同签署要严密

签订规范、细致、严密的合同文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又一重点。在国际惯例中,业主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进场后以工期紧、场地狭小、设计选型的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如施工单位常常会在工程的后期以甲方原因误工造成工期紧为理由,提出赶工申请,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如果合同中预告了合同报价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明示不论采取何种赶工措施均不再调整报价的条款,就能有效地杜绝这类费用的增长;比如在设备安装预算中,由于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出入很大,如果在合同中的条款及相关附件中描述模糊,就很容易在施工过程中被“偷梁换柱”,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损害开发商的信誉,造成不良后果。利用好“严密合同条款”这一条,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提前的预计,在这一点上需要多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建筑法律、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但与国际标准合同文本,尤其是与国际通行的FIDIC合同文本相比,在合同的严谨性、合同主体的责权利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有必要吸收国外合同的合理部分,结合我国金融。保险、建筑法规,对现行的合同文本进行修订。

3.提高工程变更的预见性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的管理非常重要,工程管理人员和造价人员应密切配合,严格控制洽商变更的发生,但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变更。一般从成本控制角度考虑可将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三类。对于大的洽商变更,必须事先做详细的技术经济分析,这时要充分利用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技术资源,并就其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做出评价,综合各方意见后方能最后确定是否实施该洽商变更。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或因变更带来的变化,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承包商提出的单价分析数据,监理工程师审定,业主认可后,按认可的单价执行。

4.结算审核要细致

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后一关。

一般应从以下角度控制结算工程成本:

1、核对合同条款,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并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进行检查,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洽商,只有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的变更洽商才能列入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对定额单价中没有的项目应按相近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

房地产开发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分析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信用缺失,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按期交付使用、顺利办理产权,损害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给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给政府监管提出很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要求政府致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至关重要。

1房地产开发中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实施行政许可,并负有后续监管的责任。由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是建立在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之上,因此,不再对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不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使得机会主义者有空可钻,提供虚假数据。而且,行政机关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使得建设、施工单位有机会随意变更规划指标。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各市场主体信用缺失,主要体现在:

(1)违法建设。体现在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前期手续不齐全,产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前期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单位虚报建筑面积,施工图实际的建筑面积大于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图纸不是经过审查的图纸,造成两套不同图纸而超建的现象;绿地率达不到规划要求。

(3)实施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施工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有意无意地违反设计条件,如擅自变更轴线位置、加层建设,使得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面积。

(4)竣工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单位携款逃跑、下落不明,建设项目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产权证,有些还给物业管理带来“后遗症”。

2信用缺失原因的经济学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上述现象的产生与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有限理性有关。

(1)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用缺失的原因。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信用缺失的本质是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按照威廉姆逊的定义,机会主义倾向指人们借助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目前,政府管理不到位给机会主义者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参与的市场主体多,管理部门多,由于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且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现象,使得管理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出现管理真空地带。行政管理的缺位,使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有时不会被发现,即使被查实,也只须交纳罚款,而罚金数目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起不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市场主体选择不诚信,却得不到惩罚,仍能获得额外的经济效益,说明我们目前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不诚信的行为。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尽管房地产开发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完全根除,但是可以通过制度建设,依靠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增加市场主体信守诺言和履行承诺的可能性。

(2)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用缺失的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是房地产开发中市场主体失信的根源。信息不对称,使市场主体机会主义倾向得以显现,这种倾向分为事前、事后两种,事前称为逆向选择,事后称为道德风险。

在前期报批阶段,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市场主体的逆向选择。例如在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知道审批部门不核算建筑面积,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虚报建筑面积;而建设单位在过去有虚报建筑面积的行为,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并不知情。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同一单位可能会有多个项目交叉运作,存在前一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后一个项目又进行前期报批;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多,有些是专门为项目开发而成立的项目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判断A公司的失信行为是否应记到B公司头上;三是有些建设审批权下放,市、区两级审批机构难以知悉某市场主体过去是否存在失信行为。

在建设阶段,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即管理部门难以监督市场主体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管理部门管理的目标侧重于全局性,重在培育诚信市场,对具体项目的管理大多采取抽查的方式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市场主体可能利用这个管理漏洞,随意变更规划指标,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期交房、产权办理等方面留下后遗症,严重损害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尽管市场主体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可能产生失信行为,但市场主体选择守信还是失信,是个博弈的过程。如果其失信的短期利益所得大于长期利益损失,他会选择失信。目前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处罚机制促使市场主体选择失信。例如超面积建设,以厦门为例,超建1m2,规划管理部门依据规划法律规章对违法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违法建设部分土建工程造价的60%即180元/m2;土地部门要求建设单位补交超建部分的土地费用,房地产售价在5000元/m2左右,收入与费用相抵,仍有3000元/m2以上的盈余,超建的效用太大了。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失信受损、守信受益,让人们真切地认识到诚信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是一个永远受用的无形资产。

3解决思路

为解决上述失信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可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以法律为保障、道德为支撑的有效管理体系。

(1)建立系统、完善的行业信用法律体系。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规章,但这些法律规章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企业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与“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相应的法律准则和约束体系。而且,目前并没有一个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系统的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因此,我们必须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订行业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并建立有效整合信用信息的综合管理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有法可依的法律环境。

(2)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对建设单位虚报建筑面积、设计单位超面积设计的情况,可以通过加强政府审批、审查部门间的协作,共享建设审批成果来加以解决。即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时,审图机构除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建筑面积进行核算,确认是否超过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所核定的面积指标。建设单位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核算的建设面积,作为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控制的依据。规划部门确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的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一致时予以发放批文。对出现两套不同图纸而超建的现象,可以通过完善施工图审查的操作办法来加以解决。

(3)加强规划放样验线的批后监管。为减少擅自变更轴线位置而导致建筑面积增加的行为,很多地方增设±0.00验线环节,要求建设单位将±0.00验线资料报送规划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这样再加上测量所花的时间,整个时限较长,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而且由于±0.00验线不属行政审批事项,增设±0.00验线环节,有以加强行政管理之名、滥行行政审批的嫌疑。

(4)加强违规查处力度。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护守信企业、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房地产开发中各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建设奠定基础。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的行为,包括设计单位不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等批准文件及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超建、扩建等违反规划指标要求的或不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施工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能或监管不到位,目前法律规章均有明确的罚款、降低资质直到清除市场等处罚规定,关键在于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掌握到失信行为,并严肃查处。

(5)加强和完善信用信息的披露。在市场经济中,加强和完善信用信息完善披露制度,增强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市场主体信用行为记录进行记载,任何市场主体有失信行为,就会进入信用记录系统,并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曝光,公众通过高科技手段,可以很便捷地查到这些不良记录。这些信用信息也应迅速传递给招投标管理单位,各专业招投标评标企业信用时就有了更为直接、客观的依据,将影响到投标企业是否中标。

(6)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是行业性、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中间组织,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行业协会目前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宣传政府政策、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经济活动;二是负责“政府不该管、但又需要有人管的事务”如行规行约的制定,并负责执行和监督,促进行业诚信服务;三是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如为加强±0.00验线报备工作的监督管理,可委托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对验线工作进行督促抽查。

房地产开发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竞争战略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竞争的加剧,房地产开发“大盘时代”的来临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制度化、差别化、品牌化、战略化方向发展。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2005年中国房地产百强开发企业报告》中指出房地产百强开发企业的发展趋势包括:通过合并及战略联盟实现规模化扩张、明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使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依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我国至少有9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这些开发公司将如何拓展生存空间,怎样发展壮大,这是在新形势下影响我国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提升的关键问题,为此探讨我国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争战略选择有其现实意义。

美国著名学者波特认为,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不外乎采取三种战略:成本领先战略、标新立异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本文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现状,给出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取的六种竞争战略:

成本领先战略

成本领先战略要求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拥有最低成本的产品。可以通过采用廉价劳动力及采用有效管理措施实现低成本战略,比如在土地取得时尽量采用联合开发的形式;项目实施过程中搞好成本管理费用的控制;相对减少为树立品牌而花费的巨额广告费用等。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况下,如果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推出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的低成本房地产,利润不减的同时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其市场销售前景将会非常乐观,房地产企业将立于不败之地。例如,在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把开发目标瞄准高档商品房、写字楼、商场、娱乐性房地产时,中小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集中精力开发利润率相对较低的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项目,通过价格领先策略挖掘出强大的顾客市场。

创新战略

现代战略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键取决于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保持企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独有的、其它企业难以模仿的能力,他是一种能够使企业长期持续发展、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并能为顾客带来更多独特价值的核心能力。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彻底抛弃“小而全”的经营思想,围绕自身的核心能力进行开发经营,将并不擅长的开发业务以“转包”等形式,交给其他企业去做,专心致志地做自己最专长的业务,这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独有的、其它企业难以模仿的能力。在具体开发过程中,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没有更多的资金、能力、精力去满足大部分的市场需求,所以要坚持自己的开发特色和市场定位,力求标“新”,即开发新的产品,更开拓新的顾客群,开展新的服务。

弥隙市场战略

日本经济学家长岛总一郎提出了“弥隙战略”理论,他认为市场经济中永远存在着市场的盲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该围绕着“寻找市场弥隙”而展开,并以新产品开发作为实施市场缝隙战略的核心。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弥隙市场战略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更加注重市场调研,善于挖掘市场弥隙。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在无法依靠自身内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强市场调研,挖掘、发现、把握房地产开发市场弥隙,开发适合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的产品,为自己的生存能力增添法码。第二,采取分层竞争的策略,拓展专业市场。中小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自身拥有的资本、人才、规模等难以适应和大型房地产开发集团针锋相对竞争的需要,所以要避开主要的竞争层面,把自己有限的资源与能力集中在某个细分市场上,精于特殊房地产产品的开发,力争成为这一类细分市场中的强者,从而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进而更有效的拓宽专业市场。第三,主动占领对大企业来说生产价值不大且规模较小的产品市场。市场中的缝隙领域是很多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定位在这样的市场,可以开发适应一个小市场或专业市场,满足一群特定购房者的房地产,这样可以避免与较低水平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恶性竞争以及与大集团公司的正面竞争,不断扩展其经营生存空间。

集群组织战略

我国产业分工的不断深化也使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受制于规模经济,使其可以透过“地区规模经济”取代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所以中小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通过内部分工外部化,大量的聚集在某一地区,在某一开发项目的整个链条上进行分工,形成企业集群组织。另外也可以与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建立分工协作的经济网络关系。在此也希望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突出主业,在把精力主要放在参与国际或区域间产品竞争的同时,积极帮助和培植与自己协作配套的中小房地产公司,并鼓励中型房地产开发公司间建立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打破地区界线,在更大的地区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形成中小公司与大公司之间的互补、互利关系。这种形势非常有利于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形成集群合作关系,由外部规模经济来代替大企业的内部规模经济,使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享有大公司的信息等资源,提升自身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质量改进战略

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借鉴著名的“木桶原理”:木桶能够盛多少水,是由最短的一块木板决定的,只要有一块木板很短,其它的再长也不可能多装水。对房地产产品而言,也可以借用“木桶原理”加以阐释。房地产产品本身包含很多内容,产品的设计、质量、价格、服务等等,任何方面被消费者不认可都会影响到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过程,会影响产品的销售、赢利,甚至未来的命运。所以,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更加注重所开发产品的质量,遵循PDCA循环,增加房地产产品构成中“最短的那块木板”,致力于增强满足购房者质量要求的能力,以赢得更多的业主的信任和青睐。

比较优势战略

比较优势理论是指在两国生产两种商品的情形下,其中一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均占有绝对优势,另一国在两种商品上均处于绝对劣势,则优势国可以专门生产优势较大的那种商品,劣势国可以专门生产劣势较小的那种商品,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国际交换,双方仍能从中获益。比较优势理论也适用于企业,对于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选择大而全的市场战略,必定顾此失彼,而如果选择某一细分目标市场,集中精力,从选址、设计、施工、销售最后到管理,全过程创造出独特的竞争优势,从而专门开发劣势相对较小的房地产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将有所提高。推行比较优势战略是中小房地产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行之有效的竞争战略。

我国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中普遍存在贪大求全的思想,企业对自身的现实优势把握不清,市场目标不准,战略定位和市场定位也不明确,因而导致开发企业都要建立全方位的竞争战略,忽略了具有挖掘潜力的特殊战略选择,盲目跟进开发,最终造成亏损。因此,每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都应在正确市场定位的基础上确定适合自身的发展战略。上述竞争战略是当前形势下大多数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明智选择,但不是笼而统之,一刀切。对于优势明显、实力较强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在逐渐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创造出地区甚至区域的品牌产品。

参考文献:

1.J•戴维•亨格等.战略管理精要(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