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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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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论文

金融控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1金融控股公司概述

控股公司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经营控股公司。前者通过持有其他企业的股票以控制和管理为唯一的经营目的,后者则除此之外本身还从事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有效的综合性金融组织形式,它有以下几种优势:

(1)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将其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广泛的业务中,利用己有的分支机构和销售渠道开展新的业务品种。

(2)业务多元化优势。金融控股公司最根本的好处还在于其适应市场需求,方便客户。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十分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和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网络金融服务”。

(3)风险分散优势。金融控股公司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金融家的格言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所以金融控股公司或可以用另一种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增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4)金融创新优势。金融控股公司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则是金融创新,它使得金融部内部各要素得以重新组合,并衍生出新的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情况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类是试点改革起步较早的金融控股公司。如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的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国际信托三大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的股权。2002年底,国务院己批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第二类是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投资银行,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变。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成立的子公司,通过涉足投资银行业务拓展业务领域,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

第三类是地方政府办的金融控股公司。比如广东省政府主办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集团公司,到20世纪90年代后,己发展成为大型金融集团,投资参与了3000多个项目,进入金融、证券、贸易等工业生产的几十个领域,其集团资产规模达到了200多亿元。

第四类是近几年在股市增资扩股中,出现了产业资本控股银行、证券等多类金融机构的企业集团。比如云南红塔集团在保持主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将资本注入金融领域。此外还有宝钢、大庆石油、山东电力、海尔、新希望集团等均有投资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

3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

3.1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这是金融控股公司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最大问题。所谓内部关联交易,指的是集团成员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和负债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或有的。这些关联交易会妨碍公平竞争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使监管当局难以了解其风险。

3.2系统性风险

在分业经营体制下,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可能发生危机或破产,但其危害和影响仅限于其自身。而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因一个或几个公司发生的局部风险而形成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集团公司处于风险之中。系统风险对金融业乃至整体经济的影响极大,这是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

3.3信息披露失真的风险

由于集团内部法人主体间的交易可能会夸大集团成员的报告利润和资本水平,从而导致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在不同行业甚至不同国家从事不同的业务,各行业的会计准则和各国的会计制度、会计年度存在很大差别,不利于集团管理层和监管者及时、准确地掌握集团的会计财务信息,加大了控制和监管的难度。

3.4不同监管部门共同监管造成监管“盲点”

金融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业务涉及多个行业,不同行业的监管标准、监管方法、监管重点各不相同,各监管当局难以相互理解,彼此之间又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因此很难掌握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从而产生监管盲区。另外,出于逃税、逃避监管或者其他方面的动机,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往往遍布各个国家,而各国金融监管的要求又不尽相同,如何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跨国监管合作也就成为摆在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5银行资金进入资本市场

由于关联交易的存在,使集团内部资金调拨十分容易。出于盈利动机,集团内的银行可能会将一部分资金通过集团内的证券公司投入资本市场。如果缺乏风险控制,过多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就会推动股市大幅度上扬,造成股市“泡沫”风险。

4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对策

4.1对市场准入的控制

为保证金融业的安全稳定,金融监管当局应按照《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和《巴塞尔协议》推荐的指标体系制定一系列的量化准入指标,如资本总额、资本充足率、资本流动性等。金融机构只有达到上述标准才可向监管当局提出设立申请。此外,监管当局还应将拟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各子公司是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自律机制作为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

4.2监管当局应尽快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预警机制

金融控股公司可借鉴美国CAMELS系统,设立一系列金融控股公司的预警指标,如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盈利性、流动性等等指标。金融控股公司按监管当局的规定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和资料,由监管当局根据预警指标进行评估,并将金融风险及时反馈给金融控股公司,根据对该公司的风险预测做出警告、限期改正、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

4.3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

首先,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合理设置组织结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机构由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三部分构成。三个机构形成高效的决策系统、有效地制约监督系统、科学的考核评价与激励系统。二是理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确立母子公司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防止母公司超越权限干预子公司的业务等,保证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监管要求和法律。

其次,应加强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防火墙”的设计,防止金融控股公司与附属机构利用关联交易转嫁证券交易风险。美国《1999年现代金融服务化法》对银行控股公司内部的‘防火墙”作的制度安排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的“防火墙”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是机构分离。要求集团必须通过下属的独立法人机构来从事多元化金融服务,以使一个机构经营不善导致的资本损失不会由其他机构来承担。二是业务限制。对内部交易施加一定的限制,应要求内部交易必须在市场条件下进行、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限制等,以防止内部交易风险利益冲突。三是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制定限制措施。如限制金融控股公司内部自行向证券公司资款等。

4.4建立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可能会存在关联交易,因此,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不可或缺。金融控股公司应定期、充分披露有关集团运作、各子公司尤其是银行、保险、证券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还须向监管当局报告有关控股公司对风险集中进行确认、监控和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这些不仅可以使市场能够对金融控股公司做出准确的评价,强化其内部约束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监管机关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维护投资者、存款人利益及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4.5确立金融监管总局,实行功能性金融监管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建立了不定期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银行、证券和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监管信息,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问题。但三方联席会议远不能满足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要求,笔者认为,今后我国应该建立一个隶属于国务院的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功能性金融监管,满足即将到来的混业经营时代需要。功能性金触监管的概念是由哈佛商学院罗伯特·莫顿最先提出的,指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监管,即在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内,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实行监管,它较之机构监管,能够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且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这些很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

4.6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完善

首先,抓紧制定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法律地位、金融控股公司与从属公司以从属公司之间的关系、监管责任等予以明确,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其次,尽快修改《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限制,对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的关联企业作出专章规定。第三,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反垄断控制,实现金融市场的自由竞争,并维护客户、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规制金融控股公司之购并行为。对此可以借鉴美国、日本德国等反垄断法之规定。第五,修改《证券法》,就如何隔断金融控股公司成员间的风险传递而在其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4.7是设立控股公司援助机制

使控股母公司成为其附属银行的力量源泉,随时准备在遇到支付危机的时候提供附加资本。现在,一家附属银行遇到问题,甚至申请破产,承担清偿存款者责任的是银监会,而控股公司股东不会受到惩罚。因此金融控股公司要承担起附属银行力量源泉的责任,可对银行起双重保护作用,有利于提高金融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苏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2(3)

金融控股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管理体制、管理技术及管理理念等内容,其关键是建立内控机制和建立内部风险预警系统。由于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也面临较单一业务金融机构更大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出现风险集中和风险传递。不但危及金融控股公司本身,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危机。所以必须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一、导论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参考文献:

[1]王文宇,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金融控股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实现“混业经营”目的的一种组织创新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日益迅速,而我国立法空缺的现状却严重阻碍了其健康发展,也造成了极大的金融风险。本文通过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 

1.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定义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集团的一种,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对非金融业务占集团内的比重没有做出严格限制,这是基于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并不严格限制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事实,但在要求金融业务占主体这一点上与美国是一致的。广义的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其中以银行为子公司的成为银行控股公司。这其中仅有一个银行子公司的称为单银行控股公司,有多个银行子公司的称为多银行控股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子公司的称为证券控股公司;以保险公司为子公司的称为保险控股公司。而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应从狭义的角度定义为,指对一家或数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完全拥有或控制性持股,并至少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经营活动,但其所控制的商业银行不得经营非银行业务的金融集团。 

2.金融控股公司问题分析 

2.1金融控股公司的“防火墙”制度 

考察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情况,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现存金融控股公司的各类子公司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制度,关联交易十分混乱。而我国的学者对于“防火墙”制度的研究,主要是趋于借鉴国外对这一制度的适用。 

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致力指引》对防火墙制度作了指引性规定,如规定商业银行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控股股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业银行章程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控股地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应当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审批商业银行重大关联交易,并制定具体审批商业银行重大关联交易,并制定具体审批制度。但是,该《指引》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未来的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中,应总结防火墙制度的实践经验,对之做出详细规定。 

从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立法来看,设立适度的防火墙将是各国金融业监管共同的发展趋势。但是,防火墙的宽严程度是相对于各个国家的不同情况而言的,标准就在于能否有效地消除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经营可能带来的内部风险的危害。现阶段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监管水平比较低,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因此,在防火墙制度的设立过程应当在保证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比较利益基础上尽可能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不应过分强调机构间的资源整合,设置“防火墙”则要把握适度从严的原则。 

2.2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监管制度 

由于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性,金融市场的高度脆弱性以及由于金融业的公共性而产生的巨大外部负效应,并考虑到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和信息不对称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而混业经营有可能将证券业务的高风险引入银行业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的这种风险,集团内部各机构之间的不良关联则有可能增大对客户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其风险可能造成集团破产,甚至危及整个金融行业。因此,适度监管是混业经营成败的关键。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与混业经营的优势具有共生性,对其监管目标应确定为达到安全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保持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和金融监管机构权力的平衡。 

3.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完善 

对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完善,笔者认为,尽管我国在现实中已经存在像中信、光大、平安等非银行金融企业直接控股金融企业的公司,也存在不被人们关注的通过各种形式控股金融企业的工商企业,而且有些商业银行也通过控股、参股的形式组建子公司,向其他行业渗透。但是,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以及监管模式都很滞后。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 

3.1完善相关基础法律制度 

我国应抓紧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对金融控股的设定、业务范围、法律地位、金融控股公司与从属公司以及从属公司之间的关系、监管责任等予以明确,同时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的关联企业做出专章规定,就如何割断金融控股公司成员间的风险传递而在其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此外,在《反垄断法》中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反垄断控制,在其内容中既要规制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或排挤竞争行为,同时也要规制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损害客户、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购并做出全面的规定。 

3.2完善我国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制 

第一,要引入风险预警机制,真正发挥金融监管“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监管当局要着手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预警机制,在问题发生之前进行监督和防范,从整体上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总体监控和系统性评估,评估内容应涉及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要求、监督大额内部交易、防止集团内不良关联交易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监管机构应以金融控股公司按规定的时间、项目、格式和口径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和资料为根据,依照有关的风险预警指标以及相应的指标权数,为金融控股公司评定等级。 

第二,要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金融监管部门应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和业务范围,制定一系列的量化准人指标如资本总额、资本充足率、资本流动性等,客观真实地反映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和发展能力,从而防范和控制风险。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退出机制,当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出现危机或面临倒闭时及时解决问题,以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是金融机构制度演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我国来说,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使我国的金融业在现有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混业经营,是我国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最好的安排。但是,不容忽视的是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的风险,以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的缺失使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对其完善刻不容缓。 

 

参考文献: 

[1] 魏洪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8,6. 

[2] 吴永锋,张勇,杜子平:论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防火墙”制度[j].企业论坛.2007. 

[3] 朱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研究[d]..贵州大学.2007,5. 

金融控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家,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了融资场所,也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动力。本次调查了解了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和评价、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动机和企业家进行产融结合的主要动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和评价

本次调查了解了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基本态度、对风险的认知以及对政策环境和中介服务的评价。

1、企业家认为参与资本市场的机会和风险并存

调查发现,目前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认识还是比较客观的,这体现在:首先,企业家比较认同“借助资本市场可以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3.74,括号内数值为得分均值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下同。);其次,企业家也比较认同“资本运作存在很大风险”(3.73);最后,多数企业家并不认同“企业上市就是获得了成功”(2.37)这一说法(见表16)。调查表明,多数企业家认为,参与资本市场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战略,因此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并做好收益和风险之间的权衡和评价,是企业家应当思考的重要问题。

2、企业家认为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和中介服务都有待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就制度建设方面来说,企业家不太认同“政府在企业融资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82)以及“中介咨询机构在企业资本运作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服务”(2.77)的说法(见表16)。这表明,在制度建设和服务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和中介咨询机构还有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上述分析都具有较强的稳健性和一致性,相关结论在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行业的企业中基本上都成立。其中,大型企业对“政府在企业融资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一问题的判断更为正面(3.07),而中小企业的评价值仅分别为2.84和2.76,这可能与我国政府更重视对大企业的服务、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还不是很到位有一定关系;不同行业对“政府在企业融资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一问题的判断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评价最高的是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评价值为3.11,评价最低的是房地产业,评价值为2.53(见表16)。

表16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基本认知(认同程度,5分制)

企业上市

就是获得了

成功

借助资本市场,可以

实现企业

跨越式发展

政府在

企业融资

方面提供了

良好的

政策环境

资本运作存

在很大风险

中介咨询机构在企业资本运作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总体

2.37

3.74

2.82

3.73

2.77

东部地区企业

2.38

3.72

2.81

3.73

2.77

中部地区企业

2.45

3.78

2.93

3.68

2.81

西部地区企业

2.29

3.79

2.72

3.79

2.78

东北地区企业

2.22

3.68

2.81

3.79

2.63

大型企业

2.21

3.71

3.07

3.66

2.94

中型企业

2.33

3.75

2.84

3.74

2.75

小型企业

2.43

3.75

2.76

3.74

2.76

国有独资企业

2.32

3.71

2.91

3.73

2.90

vs 非国有独资企业

2.38

3.75

2.81

3.74

2.76

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

2.35

3.77

2.90

3.68

2.85

vs 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

2.37

3.76

2.80

3.74

2.75

农林牧渔业

2.42

3.77

3.02

3.60

2.75

采矿业

2.58

3.81

2.83

3.62

2.94

制造业

2.36

3.74

2.84

3.75

2.7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42

3.67

3.11

3.68

2.73

建筑业

2.29

3.76

2.70

3.63

2.8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1

3.69

2.90

3.73

2.9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32

3.83

2.83

3.68

2.83

批发和零售业

2.34

3.81

2.72

3.85

2.83

住宿和餐饮业

3.09

3.81

3.03

3.73

2.71

房地产业

2.50

3.81

2.53

3.64

2.9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7

3.51

2.80

3.60

2.75

(二)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主要动机

本次调查了解了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主要动机,这些动机既包括日常经营层面的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也包括战略层面的:扩大现有产能、开发新产品、进入新行业、开拓新市场、提升品牌价值、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重组产权和兼并收购、改善公司治理、吸引优秀人才、改进企业管理水平、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机制等。

1、多数企业的融资动机仍处于日常经营层面,还没有提升到战略层面

调查结果显示,从总体上来看,企业进行融资的动机主要有扩大现有产能(65.1%)、开发新产品(59.3%)、开拓新市场(51.7%)、提升品牌价值(35.8%)、改进企业管理水平(31.4%)、吸引优秀人才(28.8%)、改善企业财务状况(27.7%)等。这些融资动机大多属于企业日常经营层面的融资需求。同时,多数企业的融资动机还没有提升到战略层面,只有19.9%的企业认为进行融资是为了“进入新行业”,只有14.9%的企业认为进行融资是为了“改善公司治理”,只有12.9%的企业认为进行融资是为了“重组产权和收购兼并”,只有2.6%的企业认为进行融资是为了“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机制”(见表17)。

表17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动机(%)

总体

扩大现有产能

65.1

开发新产品

59.3

开拓新市场

51.7

提升品牌价值

35.8

改进企业管理水平

31.4

吸引优秀人才

28.8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27.7

进入新行业

19.9

改善公司治理

14.9

重组产权、收购兼并

12.9

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机制

2.6

其他

2.5

2、大型企业的战略融资动机比中小企业更强

从不同规模看,调查结果显示,大型企业选择“进入新行业”(25.9%)、“开拓新市场”(55.9%)、“重组产权和收购兼并”(27.9%)、“改善公司治理”(17.9%)等战略融资动机方面的比重要明显地高于中小型企业(见表18)。调查表明,大型企业的战略融资动机更强。

表18不同规模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动机(%)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扩大现有产能

66.8

67.0

63.2

开发新产品

54.7

59.0

60.2

开拓新市场

55.9

51.1

51.6

提升品牌价值

32.4

36.6

35.6

改进企业管理水平

27.9

31.4

31.9

吸引优秀人才

22.6

26.8

31.5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27.1

27.2

28.2

进入新行业

25.9

19.8

19.0

改善公司治理

17.9

15.7

13.6

重组产权、收购兼并

27.9

14.3

9.3

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机制

2.1

3.1

2.2

其他

0.9

2.8

2.4

3、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动机各有侧重

从不同经济类型看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调查结果显示,23.3%的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选择了“重组产权和收购兼并”,要明显地高于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35.1%的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选择了“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要高于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而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选择“扩大现有产能”(66.3%)、“开发新产品”(59.7%)、“提升品牌价值”(37%)、“吸引优秀人才”(30.1%)的比重要高于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见表19)。

表19不同经济类型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动机(%)

国有独资企业

非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控股公司和

中央直属企业

民营企业和

家族企业

扩大现有产能

62.5

65.4

60.4

66.3

开发新产品

49.1

60.1

46.5

59.7

开拓新市场

49.1

51.9

49.8

51.6

提升品牌价值

26.0

36.6

27.3

37.0

改进企业管理水平

30.2

31.5

29.2

32.3

吸引优秀人才

16.8

29.7

17.3

30.1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33.0

27.3

35.1

27.1

进入新行业

18.2

20.0

19.0

20.3

改善公司治理

15.4

14.9

15.3

14.9

重组产权、收购兼并

21.4

12.3

23.3

11.4

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机制

1.4

2.7

1.8

2.5

其他

3.2

2.5

3.3

2.3

调查还发现,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融资动机差异并不明显。由于行业特征的原因,不同行业的融资动机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进行融资时,“开发新产品”的动机非常强烈,选择比重分别为69.5%和70.7%;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进行融资时,“开发新产品”的动机不明显,选择比重分别为20.6%、21%和19%(见表20)。

表20不同地区和行业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动机(%)

扩大现有产能

开发新产品

进入新行业

开拓新市场

提升品牌价值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重组产权、收购兼并

改善公司治理

吸引优秀人才

改进企业管理水平

创业资本提供退出机制

东部地区企业

63.9

60.7

19.7

52.7

34.6

26.8

11.1

15.4

28.3

29.7

2.6

中部地区企业

70.6

58.9

19.8

52.6

40.9

26.7

15.6

13.5

28.2

32.4

2.5

西部地区企业

62.5

53.9

22.1

47.9

33.9

31.9

16.1

15.5

28.1

34.1

1.7

东北地区企业

65.2

61.1

16.2

49.0

34.0

28.3

12.1

13.4

36.4

36.4

4.9

农林牧渔业

63.6

60.2

17.0

51.1

42.0

27.3

8.0

12.5

37.5

31.8

1.1

采矿业

73.6

41.5

39.6

26.4

18.9

28.3

26.4

24.5

13.2

30.2

3.8

制造业

69.9

69.5

18.8

49.8

37.8

25.5

11.8

13.3

28.0

30.7

2.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3

20.6

23.8

39.7

17.5

27.0

28.6

12.7

14.3

39.7

1.6

建筑业

70.3

30.9

28.5

57.6

21.8

39.4

5.5

22.4

32.1

33.9

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9

32.1

21.4

64.3

23.8

32.1

22.6

19.0

22.6

34.5

1.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1.3

70.7

24.0

62.7

42.7

20.0

12.0

12.0

53.3

32.0

1.3

批发和零售业

42.3

21.0

22.1

65.2

27.3

39.0

16.1

18.7

27.7

34.1

2.2

住宿和餐饮业

30.6

33.3

8.3

55.6

55.6

27.8

16.7

30.6

19.4

30.6

2.8

房地产业

57.6

25.8

18.2

59.8

27.3

43.2

20.5

18.9

27.3

32.6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4

19.0

31.0

54.8

35.7

26.2

11.9

19.0

38.1

19.0

7.1

(三)企业家进行产融结合的主要动机

本次调查了解了企业家进行产融结合的主要动机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包括四个方面: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以及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

1、企业家进行产融结合的主要动机是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

调查结果显示,关于企业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动机,总体来说,超过半数(50.2%)的企业家选择了“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见表21)。这表明,目前很多企业进行产融结合的动机往往是为了获得关联贷款。这一趋势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例如:企业系族内部的关联交易和关联贷款会导致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质量下降、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增加、经济运行风险加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因此,政府的金融监管是非常必要的。

其他主要的产融结合动机还包括:“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35.1%)、“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22.2%)、“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21.5%)等(见表21)。调查表明,有不少企业家已经认识到了产融结合所具有的战略价值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即降低资本风险、提升资本回报,并通过参与资本市场、进行产融结合来强化自己的学习创新能力。

表21企业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动机(%)

总体

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

50.2

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

35.1

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

22.2

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

21.5

其他

8.9

2、中西部地区企业产融结合的信贷融资动机比其他地区更强

从不同地区看,中西部地区企业选择“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的比重分别为65.4%和63.2%,要明显地高于东北地区;选择“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6.8%和14.8%,要明显低于东部和东北地区企业;选择“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的比重分别为30.3%和29.7%,要低于东部和东北地区企业;选择“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的比重分别为17.8%和19.4%,要明显低于东部和东北地区企业(见表22)。

表22不同地区企业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动机(%)

东部地区企业

中部地区企业

西部地区企业

东北地区企业

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

25.7

16.8

14.8

26.2

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

37.5

30.3

29.7

45.2

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

43.3

65.4

63.2

28.6

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

23.2

17.8

19.4

23.8

其他

9.0

6.3

11.0

11.9

3、多元化经营是大型企业产融结合的首要动机

从不同规模看,大型企业选择“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的比重最高,为50.4%,选择“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的比重为28.8%,均高于中小企业;而选择“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的比重为40.8%,要低于中小企业(见表23)。

表23不同规模企业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动机(%)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

28.8

22.5

20.4

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

50.4

35.9

30.4

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

40.8

51.6

51.1

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

20.0

20.1

23.3

其他

8.0

9.3

8.7

从不同经济类型看论文格式范文数学小论文,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选择“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的比重为21.5%,要低于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选择“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水平”的比重与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没有明显差别;选择“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 和“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的比重分别为52.5%和22.4%,要高于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见表24)。

从不同行业看,由于行业特征的原因,不同行业的产融结合动机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选择“提高企业家的学习创新能力”的比重相对较低,分别为4.2%和5.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选择“为剩余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利润”的比重相对较低,为7.1%(见表24)。

表24不同经济类型和行业企业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动机(%)

为剩余产业

资本寻求

出路、获取

更高利润

进行多元化

经营、降低

风险水平

获得更多

信贷支持、

增强财务

灵活性

提高企业家

的学习创新

能力

其他

国有独资企业

23.0

31.1

57.4

16.4

9.8

vs 非国有独资企业

22.0

35.3

50.1

21.6

8.7

国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属企业

26.4

37.3

45.5

14.5

14.5

vs 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

21.5

35.4

52.5

22.4

6.8

农林牧渔业

12.5

33.3

83.3

4.2

12.5

采矿业

31.6

52.6

57.9

5.3

5.3

制造业

21.2

31.0

52.1

22.8

8.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1

35.7

57.1

14.3

14.3

建筑业

20.0

53.3

40.0

28.9

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4

23.5

35.3

23.5

11.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1.2

76.5

17.6

17.6

11.8

批发和零售业

27.5

39.2

45.1

15.7

3.9

住宿和餐饮业

16.7

66.7

16.7

41.7

8.3

房地产业

19.6

39.1

60.9

17.4

8.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3

50.0

16.7

金融控股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与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特别是金融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也不断改革和创新,大型金融机构之间跨国界收购、合并盛行,涌现出许多既从事银行业务,又从事证券、保险业务的多元化金融集团--金融控股公司。目前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我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新热点,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对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这一体制导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在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更是十分薄弱。因此本文将针对目前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促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更好发展。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母公司控制和影响下,由银行、证券、保险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组成,形成主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国家金融自由化、市场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采取集团控股、联合经营的模式,能够通过法人企业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光大集团、中信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第二类是以中银集团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独资或合资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类是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第四类是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 

我国的金融企业相对于国际上的大型金融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业务种类也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客户高效、快捷、多样化的业务需求,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由于我国实行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各自独立,监管职能并不具备系统的协调合作机制,也不能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源。因此,我们应当不断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以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渐进的现实选择,是由金融分业向混业过渡的桥梁。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金融控股公司属于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能够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现了金融业务多元化和资产多元化。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金融控股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宽泛的经营范围使其面临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尤为突出。 

(一)关联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一般而言,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产品和信息的相互划拨与传递,相互担保、抵押,为了避税或逃避监管的目的相互转移利润等等。内部关联交易在目前的市场运营中不可避免,它可以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如果不能对内部关联交易进行有效控制,使其过度发展,就会使风险在公司内部扩散,其对社会的危害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风险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也没有具体的标准与规定。金融控股公司为了实现集团的发展,很有可能通过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来实现其特定的发展目标,而大量内部交易的存在会导致同一笔资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中同时反映,重复计算的情况极为普遍。另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多种业务,这样就有可能与客户产生冲突,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金融控股公司就有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伤害客户利益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结构复杂性就导致信息披露难度加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加大,大量虚假信息的存在必然会引发风险。 

(三)资本管理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由于母公司的资金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拥有支配权,同一笔集团公司外注入的资本金,就可能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但是对于子公司而言,这部分资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资本,不具备实质上的抗风险能力,加入子公司再将这笔资金投资孙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则容易造成资本金的多次重复计算,导致财务杠杆过高,进而会影响公司的金融安全。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应对策略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全球化趋势的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和目标。而我国若期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必须严格控制风险,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建立完善内控机制 

金融控股公司成员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一个成员的经营状况很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其他成员。所以,建立科学的内控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期望阻止风险在公司之间传递,建立"防火墙"制度势在必行。 

"防火墙"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能够割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通过这种安排,在多元化金融集团内部某一部门中的某些人所掌握的信息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被集团其它部门的人所掌握或利用,从而保证每一个部门不是依靠牺牲本部门或其它部门客户和股东的利益来获得盈利。"防火墙"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业务"防火墙",主要功能用于规定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信息透明且不妨碍内外部审计。其次是资金"防火墙",主要功能是限制资金随意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流动,防止出现损害投资方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第三是信息"防火墙",主要功能在于防止有害信息在母公司与各公司之间流动,杜绝滥用信息和内部交易的发生。 

(二)规范信息披露机制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有利于减少由于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监管缺失,也有利于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金融监管和市场约束。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 

规范信息披露机制,首先我国要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来约束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活动,使之能够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其相关的交易,提供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控股结构的变动、控股公司内部的相互支持、关联交易、担保、财务信息等,并且能够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内部核查机制,制定准则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制定严格的规范,使监管当局和投资者都能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状况有真实的了解和准确判断。最后,要建立信息披露的正向机制,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核查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于能够真实准确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例如,降低信贷的难度和成本,增加税收优惠等等;而对于制造虚假信息的公司,则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交易成本,以保证市场拥有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严格资本管理 

资本管理是金融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更是整个治本管理的核心内容。 

监管当局应当将金融控股公司当做一个整体进行考核。考核范围要包括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本要求各不相同,在性质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在资本管理中应当针对母公司和各自公司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作为监管依据,这样就可以降低由于资本充足率不足而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对其资本充足率进行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母公司通过行债券筹资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虚假注资,也可以防止整个集团层面上资本的重复计算。此外,金融监管当局还可以充分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联合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中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度量的五项原则和四种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的行之有效的资本充足情况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1]鲁凯.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对策[j].大众商务,2009,(6). 

[2]金季.浅议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j].经营管理,2008,(4)., 

[3]孙佳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研究[j].法商论丛,2009,(2). 

[4]张丞,聂鸿飞.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