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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结合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对广大师生进行普法教育活动,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普法教育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利用讲座、广播、板报、图片、中队会等形式积极宣传法制知识,创造浓烈的法制教育氛围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水平,并以学校为阵地,学生为宣传员,对家庭、社会进行扩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积极和派出所共创“警校共建”单位,邀请派出所民警给全校师生上法制课。始终聘请派出所教导员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在本年度我们就开展了邀请了金山派出所教导员李涛同志来校给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安全教育专题讲座》;邀请了润州交巡警支队一行给全体师生开设了《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邀请七里甸消防支队官兵来我校开展消防演练及消防知识讲座活动。这些工作效果很好,教育意义重大。
四、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考核,教师的普法业务理论水平有了提升、素质得到提高以后,再以班会、晨会、思想品德课为桥梁,向广大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深入到学生家庭,扩展到家长,增强法律意识,使学生及家长知法、懂法、守法。
五、加大学校与社会、家长之间的联系,通过三位一体的普法宣传体系,强化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典型事例为教材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学校每学期不定期进行互访,三方之间形成交流、沟通,落实工作。中心学校开展了“家长问卷调查”、“家长会”、“告家长书”“家长委员会”等活动,增进了社会、家庭、学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反映非常强烈。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 消防监督工作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监督工作量也随之迅猛增长,由于消防监督执法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已成为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起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消防机构警力不足,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稳定火灾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还有不少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停留在表面,存在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主动,监督执法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消防安全存在失控漏管。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部分派出所认为其主要工作是治安案件和普通的刑事案件,认为消防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个别公安派出所μ岣呙窬的理论素养、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和行为养成等基本素质能力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没有将其作为提升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基础性工程来对待,造成少数基层民警的职业道德根基不实,社会责任感不强。
(二)公安派出所经费不足、警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制约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派出所没有独立的账户,开支全部通过公安局支付,办案经费少,法律文书、消防宣传材料无法印刷,没有消防监督、火场勘查设备器材等等这一系列因素都造成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停滞不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社会的治安、刑事案件逐年攀升,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加上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一些派出所无消防监督的行家能手。一些基层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致使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无法落到实处。
(三)监督执法程序和档案建立不尽规范。有些基层民警在检查时不知如何检查、怎样检查、检查什么,检查记录中屡屡出现漏填、空白等现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只是口头上提出整改意见,但未下发法律文书,造成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时进行复查,导致执法程序中断。部分派出所不能形成监督检查的延续性,没有按现有的检查规定,定期对辖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部分派出所没有按照要求建立档案,有些即使建立了档案但没有进行分类汇总,致使在查阅的过程中费时费力,同时也不利于管理。
(四)消防业务知识匮乏,职责不清。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原因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尽管消防监督人员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强化培训,但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或胜任消防管理工作。目前大部分派出所基本建立了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辖区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工作,片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但是,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匮乏,对其本身依法履行哪些消防职责不太清楚,部分消防专兼职民警对消防监督检查具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还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多数民警在开展消防监督时,由于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匮乏,消防监督工作的随意性较大,甚至不知如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增强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观念,端正态度,统一认识,从法律赋予的义务角度出发,从责任职责角度出发,从人民赋予的权利角度出发,开展好消防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范围、职责等,使派出所懂得既有执法的权力,也有监督的职责,从而提高工作能动性和工作效率。
(二)建章立制,加强领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安全稳定已成为评价领导政绩的一个重要砝码。领导重视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领导重视了,就会从人员、经费、制度上给予保障,各项工作就能蓬勃发展起来。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所内消防监督员总协调、警务区(社区)民警具体实施的一条线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三)定期培训,加强指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的整体水平。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再者,消防监督介于政府管理与公安管理之间,行政法制性很强,必须做到程序、文书等均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保障消防监督主体更权威、手段更有力、结果更有效。因此,我们必须将消防监督管理纳入民警综合的素质范畴,从增加消防机构指导培训和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员学习积极性两方面同时入手,建立固定联系制度,即确定一名消防部门监督人员固定联系一家派出所,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定期带领民警一起参加消防监督检查,通过面对面的讲,手把手的教,不断提高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明确"管什么、如何管、如何管好",从而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四)建立联动监控机制,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机构与基层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基层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同时,基层派出所将积极拓展消防监督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乡镇和社区的消防监督与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把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
(五)共同监督执法,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热点时期,相互配合,联手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一些重点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火灾调查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派出所民警共同参加,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实践中掌握书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 ;制度;不足;对策
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消防监督管理对象的不断增加,情况日趋繁杂,管理难度也随之不断加大,消防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强化消防监督管理,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保障经济建设的正常运行,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 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新《消防法》的修订颁布,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的许多观念、制度、和手段也相应的有了很大的转变,即由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和国家专职部门大包大揽、社会单位被动接受的管理模式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的管理模式转变。然后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1.1 地方政府作用发挥不足
《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但在落实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优先经济目标的思想,对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引导、保障、维护良好消防社会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在上项目、搞建设和招商引资时,往往特事特办,忽视消防安全,片面追求“引进来”、“上得去”。
1.2 社会单位自我管理不到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单位必须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这是对传统消防监督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 然而多年实践证明,许多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重经济发展、轻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自查流于形式,火灾隐患整治能拖则拖、能省则省,侥幸心理、麻痹思想严重。
1.3 消防监督队伍素质偏低
一方面,由于编制问题,消防监督干部的人员缺乏,许多地方建审、监督检查、火灾调查、 法制宣传等岗位均要兼职,致使消防执法人员的数量、队伍的知识结构与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不适应;另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的现役体制,人员流动性大,消防监督岗位干部往往在从事了一段时期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就因转业、提升、岗位交流等原因被更换、调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长期在低层次徘徊。
1.4 失控漏管现象仍然存在
然而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各类场所特别是“六小场所”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不断增大,然而由于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许多小场所没有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视线。通常一个县级消防监督机构,只有2至3名监督员,却要负责全县的消防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只能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但是受警力条件、工作重心、业务水平的制约,无法有效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特别是一些基层派出所未能将消防工作融入公安工作,思想上存在“消防不是派出所工作的主业”而不想管、不愿管,部分民警缺乏消防业务知识和能力而不敢管、不会管。
2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对策
2.1 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将贯彻落实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的考评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落实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
2.2 转化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改变消防部门大包大揽的局面。对消防设施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管理水平较高的单位,应当鼓励其对火灾隐患进行自主管理;对消防硬件设施欠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单位要重点管理。要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引入市场化管理手段,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促进经营者改善自身消防安全条件的积极性;扶持、发展专业的消防中介机构,由单位自主选择专业中介机构来承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解决单位缺乏专门技术人才的不足。
2.3 加强消防监督队伍的建设
建立职业消防的监督管理制度,扩大消防队伍,提高队伍的素质水平。职业消防的监督管理制度能够尽可能地留下消防监督业务队伍当中的骨干,有利于优化消防队伍,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稳定性与公正性。在用人制度上,应当做到优胜劣汰,通过选拨和考核竞争上岗,并通过消防业务培训、选修和深造的方式,提高其消防业务水平。
2.4 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在按照公安部规定授权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时,应当授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证件和印章,并赋予一定范围内的消防行政处罚权,使其有权独立执法,从而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做到责权统一。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范围、职责、运行程序等做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使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加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警力和经费,完善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考核,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真正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作用。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验收科)
参考文献
[1] 何炬.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思考[J].广西社会科学,2001(05).
一、要严格执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要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等的不同特点,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矫正措施,并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要求,使矫正对象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区矫正有关制度,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定期上报思想汇报材料,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地,应当报告司法所,写出申请,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等。
坚持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一次,坚持周、月汇报制度,每月组织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要进一步健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评奖惩制度。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一考评,每季度一综评,半年和年终总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工作,提高矫正效果
要采取培训、学习教育、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对社会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心理帮助、家访帮教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和帮教。加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组织,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
三、加强帮教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办事处社区矫正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认真抓好矫正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各派出所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各居委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整体素质,加强人员培训,今年计划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两次培训,平时定期召开例会,汇报和交流工作情况,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我镇经召开综治委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黄枫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钱模良任副组长的平安边界创建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边界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其它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边界建设的责任。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把解决边界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工作的成效与责任人的政绩考核、奖惩挂钩。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坚决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矛盾纠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真正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精心部署,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一是建立了巡查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因地制宜,分别组建了专门的巡逻队伍,以车巡步巡相结合,围绕“高发案时段、高发案地区、高发案类型”,实行弹性人员抽调制度,开展巡逻巡查,确保人员投入效益的最大化。利用周五、周六、周日三个晚上的8:00—11:00,配合派出所开展徒步巡逻,有力地震慑了街头违法犯罪,提高了群众的见警率,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治安防范,针对一定时期内不同的种类的多发案件,采取重点巡查的方式,发现控制犯罪。二是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镇综治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在镇区组建巡逻队伍,由财政出资,公安机关管理、指导。同时要求各村、单位组织干部、下岗职工开展看楼护院活动,发动临街沿路业主开展店面联防,动员居民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在农村,我们重点解决了基层治保组织的建设问题,目前,在全镇逐步形成由公安机关牵头、基层治保组织为骨干、各群防群治力量为主体的多元化防控网络。
三、广泛宣传,加强道德法制教育,扎实开展边界犯罪预防工作。社会治安重在预防,提高群众思想觉悟,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仍然是我们平安边界创建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教育,重点开展了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司法讲座及司法考试等方式抓好镇村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通过请司法所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带课到校园等活动,强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实行了村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进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道德文化建设和反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