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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下至员工,上达领导层面,大多数人不思进取,不为企业的利润考虑。例如与企业利润关联性极强的商场位置,更别提为其出谋划策。我曾到一家国有商场暗地调查,当我问到:你们有没有觉得这里的商场过于密集了?结果对方的领导马上回答:这不属于我们所考虑的。当时我心中就暗惊:如此的领导所带出来的员工,究竟怎样呢?
第三,通货膨胀与金融危机已经对我国产生极大的影响,随之而来的是消费市场的萎缩。我在商场里面碰到一位老先生,只见他拿着一袋子大米,也就是2.1元一斤,但他却说:这是最后一袋子,都被抢光了,而且原来的价格还要比这次(元旦促销)要高三四角;同时,我所在的柜台的负责人告诉我:上年的元旦期间天天要销售手机八十多部,但这次却是三十多部,缩水之大可见一斑。
第四,在中国大陆中东部,无论是家电销售商,还是超市连锁机构,均处于极为饱和的状态。这造成市场参与者鱼龙混杂,既影响产品的售后服务,也影响企业的利润。若想要开辟更多更大的市场,进步收进水平以及开发农村及西部市场倒是不错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困难重重,非短期可以奏效。
一、我县农村客运现状
我县目前共有乡镇23个,总行政村498个,截止2012年年初,全县已有客运班线抵达或通过的行政村489个,尚有9个行政村不通班车。不通班车的9个行政村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建公路或原有公路达不到竣工验收的标准。现全县已有客运企业4家;农村客运站18个;农村客运班线55条;农村客运车辆312辆,总座位数4232座;农村公交线路三条;全县范围内“黑车”(无证经营),非客运车辆载客,农用车载客近330台。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是农业大县,且地广线长,由于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居住分散以及农村交通建设基础差、起步晚等原因,全县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客运发展滞后。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行业运营粗放、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突出,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客观上阻碍和制约了全县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责任不明,机制不全。全县各级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主体责任不是很明晰,农村客运发展机制、体制上存在问题,地方政府与交通部门管理权限、职责不太明确。
(二)农村客运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大部分经营车辆产权属于个人,客运公司对车辆无产权,挂靠经营现象普遍,经营主体分散,客运公司不能对车主实施全程监管,造成经营者超载、超范围运营。农村客运车型也不适应农村赶集随车带货的需求。同时,赶集时的运力不能满足农民出行的要求,不赶集时运力过剩。客运公司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只注重经济效益,安全意识差、服务意识差。
(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小且落后,跟不上发展。虽然国家政策实现“村村通”,但我县公路等级差,基本上是四级和等外路居多,公路沿线停靠点缺少明显的候车标志。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跟不上发展,严重滞后且服务功能差。一些村镇即使建有车站,也是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功能作用。加之农村客运规模小,农民消费水平低,居住分散,客流不集中,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成本高,实载率得不到保障。
(四)现有农村客运运力投放比重不平衡。由于各乡镇的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是自然居住。相比来说,大乡镇的集贸市场客流比较集中,因而成为热线,营运车辆多,赶集时客流相对集中,运力与运量相对平衡,淡季时运力就会过剩。乡镇人口居住偏远分散则运力投放较低。
三、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县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系统安排、努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
(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及各乡(镇)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客运发展负领导责任,应成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加快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小组,要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2、客运组织公司化。为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必须把现有运力整合组建成运输企业,作为农村客运经营的主体,实现县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的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输。引导、鼓励运输企业采取股份制、合作制、联合、整合等形式进行发展,逐步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
3、规范农村客运线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区间网络化、镇村辐射化、布局合理化”原则,以现有运力为主,采取专线经营、区域化(以乡镇为区域)经营;允许经营者开行定线日班车,隔日班、周班、赶集班或其它适合农村群众出行需要的班次等多种营运方式。
4、科学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当地乡(镇)政府要根据本区域人口分布、道路情况、经济条件等实际,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引导城市客运车辆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5、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本着循序渐进﹑科学设计﹑合理选址﹑经济实用、规模适中的农村客运站,确保建成后便能顺利经营。同时,农村客运站的建设要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用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多种形式,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三)实施加快农村发展的扶持政策
明确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扶持范围。针对农村客运相对干线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效益较差、公益性强等特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让利”原则,政府(财政、国土、税务)应出台相应政策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如减免税收、农村客运站土地规划、财政补贴等)。
(四)完善市场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农村客运市场
1、完善农村客运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镇主导、企业负责”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全面实施。
2、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行为。一是县政府应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工作责任,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企业及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教育、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知运输法规知识,自觉遵守运输管理和安全营运的有关规定,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等各种保险,做到规范经营;二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三关一监督”的管理;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客运的经营行为、运行安全、票价执行、服务质量等,实行农村客运安全、质量、服务、信誉的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五)落实安全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1、建立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县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交警中队、乡(镇)交通安全协管、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干部职工的作用,强化对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2、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从维护农村稳定和保证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国家、省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把日常监管、安全教育和指标考核等结合起来,层层签订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乡(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
4、逐步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全县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力度,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防护条件,维护农村客运交通安全。
村级债务沉重,已愈来愈成为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已愈来愈成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丞待破解的难题,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障碍。自年省委、省政府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会议后,枝江市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突出任务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清理与化债并举,增收与化债并重,探索了一些化债的途径和措施,遏制了村级债务急剧攀升的势头,取得了化解村级债务的阶段性成效。我市拽车村率先实现了零债务。截止年12月底,我市已化解村级债务5152万元,占2002年锁定村级债务29084万元的17.7%。
一、村级债务现状
村级债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90年代初逐步显现,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村级债务以翻番的速度急剧膨胀。
一是负债面广。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我市锁定村级债务29084万元,全市198个行政村村村负债,负债面达100%。
二是负债数额大。截止年底,全市198个村负债额仍达22243万元,村平112.3万元。负债在10万元以下的村仅有5个,占村总数的2.5%。全市负债在200万元以上的村有30个,负债额达8486万元,占全市村级总负债22243万元的38.2%.
三是债务硬,债权软。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村债务的往来关系是明确的,是必须要偿还的,是硬的。但债权清收,省委、省政府明文规定:只能清理村干部养老保险,追缴单位和干部职工拖欠村集体的款项,清收村办企业承包款。农村税改前农民历年形成的税费尾欠,继续执行中央暂停清收的规定。同时,从债权结构分析,90%左右的村级债权是农户税费尾欠款,这些欠款户中有的已经迁走,有的人已去世绝户,很难回收,导致有相当部分成为呆、坏、死账。
四是向村组干部借款数额大,不稳定因素增多。在税改前,村组干部为完成上级上缴任务,用本人存款和向自己亲戚朋友等借款完成上缴任务(在村存款户头都是村组干部个人的名字)。由于村集体长期不能还清村组干部借款,一些债权户经常到村组干部家中索债,甚至拖刀动斧追款,村组干部人身安全不能得到保证。据统计,我市有173个村、1010名村三职干部在村集体以自己名字立据存款1977.29万元,占债务总额的8.9%。
二、村级债务形成原因
造成村级负债不断增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既有决策中兴办企业、借贷上交形成的债务,也有管理不善、非生产开支失控的漏洞,还有非正确政绩观的诱导,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现行管理体制和投资分配政策上存在的制度缺陷。
首先,国家对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主体错位。在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项目,几乎都要求地方配套资金,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往往呈倒金字塔,财政越往下越困难。县乡财政被喻为“吃饭财政”,根本无力配套资金,搞建设。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地方财政入不敷出,村级承担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村级债务因此也越积越多。加上有些领导片面追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制定不切实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济发展指标,开展名目繁多的达标升级活动,以政府责任状的形式进行考核,村组干部不得不靠大量举债“搞建设、谋发展”,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村级财力更加举步维艰。
其次,税费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业绩考评缺陷,是导致村级债务增加的重要因素。农村税改前,完成上级下达的税费任务,是村组干部的一项重要使命。为保障税费的足额上缴,大都采用绩效挂钩的办法,实行奖励或直接与本人工资报酬挂钩。考评指标也只管税费是否收缴上来,所反映的只是收入完成情况,而不问钱从何来?是否举债?一些村组干部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奖金,除了挪用村“三项提留”外,向农户或个人借款或直接从银行、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完成各种税费上缴任务。
第三、原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不利于农业农村的快速发展。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没有打破,国民收入再分配重点向城市倾斜,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投入比例依然不是很高。农村税费改革前,村级公益事业靠“三提五统”维持。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政策支持仍然沿用过去国家、地方、村级各出一点的办法,在操作上实际是有资金缺口的。在现有农民收入水平下,村组要完成这些投入任务,出路只有两条,不是增加农民负担,就是向私人借债。
三、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
沉重的债务负担已严重影响基层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障碍。真正化解起来盘根错节,有些问题是积重难返,不可能毕其功一役,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必然会导致旧债未还又添新债。笔者认为,应本着不操之过急,不增加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稳定的原则,按照“禁增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思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各种有效的化解办法。
(一)降息减债。以专项治理高息借款作为化解乡村债务的突破口。要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笔清查,清查结束后仍然滞留账外的借款,村级组织将不承认。村级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存款利率标准之内。借款不准利滚利,已按利滚利计算尚未支付的,要纠正;已经支付的,视造成损失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村组干部利用职权放贷或以工资转为借款的,一律取消全部利息。借款用于吃请送的,由责任人承担。在偿还各类债务中,要优先偿还个人借款,暂时无偿还能力的村,借款要停息挂帐。
(二)清收债权还债。要根据不同欠款对象分类施策,确保回收。一是对农户的欠款要区分情况回收,能一次偿还的,必须做到一次性回收;欠款额度大、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必须作出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合同,按合同约定偿还欠款;对有偿还能力拒不还款的,要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清收。二是对外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欠款,要采取逐人清缴、财政扣缴、银行划拨、工资扣缴、以资抵债、依法清收等措施,力争一次性回收;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或拖延还款期限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村级组织为企业和个人借款担保形成的债务,一律由企业或个人负责偿还;企业已合并转制的,由接收企业负责偿还;企业已关停或常年亏损无效益的,要拍卖其资产抵债。四是对村集体垫付各项税费等挂账形成的债务,应查明原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农户的,可以转入农户名下。清收的欠款要专项管理,定向用于偿还债务。
(三)盘活资产还债。以盘活集体资产作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要途径。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资产,对长期闲置和经营不善的集体资产,如房屋、荒山、鱼池等,可采取产权转让、承包租赁和拍卖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搞好集体现有的土地、水面、林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村级组织收入,以资抵债。
(四)严防增加新债。以杜绝新债务的发生作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重点。要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一是任何单位不准向村级组织强行摊派报刊、书籍征订任务,更不得以回扣、代扣、代缴等方式促订促销。二是不准强行开展村级组织和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准强行命令村级组织完成种养计划和技术推广任务,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三是村级组织创办企业及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准超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控制标准,无财力保障的不准借债进行。四是要大力精减村干部职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干部(党员)交叉任职,严格执行村干部定额补贴标准,严格控制村级支出,压缩一切不合理开支,增强村级组织还债能力。
(五)建制防债。以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为核心的长效机制是防止新债发生的重要保障。坚持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组织,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财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内部民主监督;要建立村干部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给村级组织造成新的不良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经济、行政、纪律责任;全面实行村财民理乡镇代管,实行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管,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管理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监测系统和农村经济管理网络,实施会计管理电算化;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度。
(六)发展经济化债。以拓宽农民、村级组织增收渠道作为化解村级债务的根本途径。村级债务的解决,最终是要靠发展经济,靠农民和村级组织增收来实现。因此一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利用集体资源、资产参股入股,实行股份合作,拓宽村级组织收入渠道,增强村级组织自行化解债务的能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盘活办企业、上项目的资产,化解其债务。三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帮助农民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对农民进行进城务工知识的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其还款能力,逐步回收农民欠村级组织的债务。
(七)财务清理冲债。对历史形成的债务,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税费尾欠,按照程序核销,不再向农民追缴;对欠村组干部工资形成的村级债务一律不得计息,对已计息的,其利息一律从债务中剔除,据实核算;对村级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投资形成的债务,由审计、财政、经管等部门审计,据实确认。所欠工程款一律不得计息;同时,对清理过程中发现收入不上帐和重报、虚报支出,虚增村级债务的应如数退回,属违纪违法的问题,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东南部,总面积1173平方公里,下辖18个乡镇,两个社区,一个国营农场,500个行政村,总人口5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34万人,农村劳动力42.3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1%;男性劳动力21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9.6%,女性劳动力21.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0.4%;20岁以下劳动力1.1万人,20-35岁劳动力15.1万人,60岁以上劳动力4.9万人,其中年龄45岁以下可输出青壮年劳动力12.5万人,占农村总数的30%,这部分人是企业用工的主力军,另外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4416人,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2705人。今年截止目前,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数量为11000人,我县劳务输出主要集中在京、津、鲁及周边地区,就业岗位主要涉及建筑、电子、服务、保安、计算机操作等行业,30%的务工者有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70%的是季节性外出,每逢农忙时便返乡务农。
二、存在问题
(一)劳动力的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不适应。目前,我县劳动力的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与企业的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思想观念方面,大多数劳动力还没有形成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只把务工简单的当做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而没有当成一种职业看待,部分农民工一到农忙时就回家收庄稼,迫使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女工结婚后,就不再上班,而是回家养子,企业又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招聘和培训新人。在能力素质方面,劳动力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偏低,全县劳动力小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6%,由于劳动力总体技能素质偏低,难以适应企业用工需求。
(二)就业服务机制尚未完善。年6月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一站式就业服务。18个乡镇和2个社区都成立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每个村配备1—2名通讯员,主要负责政策咨询、用工信息、务工人员求职等工作。目前,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的县、乡、村就业网络已基本建成,使我县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实现全面的网络化与信息化。由于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平台的人力财力目前尚不充足,很多需要通过网络联系就业的工作尚未得到有效开展。
(三)企业用工总体可以满足需求,但存在结构性紧缺。我县目前共有各类企业2100个,有从业劳动力6.3万人,其中县内5.7万人,县外0.6万人,技术型就业1.7万人,劳务型就业4.6万人,主要从事建筑建材、渔具、玛钢、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从就业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乐寿、河街、淮镇、郭庄、陈庄、南河头、陌南等工业、商贸、餐饮服务业较发达的乡镇,约占全县用工的73%。总体上讲,我县劳动力基本可以满足企业需求,但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快速发展和工业企业的快速增长,劳动力需求增长迅速,技术工种、壮劳力和女工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供应不足。
(四)“招工难”波及部分企业,但尚未形成“用工荒”。最近几年,我县部分大型企业出现招工难现象,尤其以燕京、舒美、泛美等企业表现突出,一年四季经常在电视上做广告但效果不好,这种形式已经影响到这些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扩建计划。
三、今后工作措施
我们在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就业与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全县各乡镇农民工就业发展状况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小企业多的乡镇招工难,工人工资高,企业成本压力大,企业少的乡镇就业难,收入少。展望未来,为创造和谐县,保持我县经济全面健康发展,做好今后就业再就业工作,我们计划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扩大就业。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找准就业增长点。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与完善就业服务功能结合起来,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起来,与帮扶困难群众再就业结合起来。实施就业激励政策,大力发展劳动服务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促进充分就业。
(二)城乡一体统筹就业。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取消针对农村劳动者进入城镇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限制。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的技术技能素质。针对城乡劳动者中的不同群体,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城乡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将现行城镇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管理范围扩展至城乡劳动者,建立涵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
(三)优化服务促进就业。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资金到位、场地到位、设施到位。在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区域建立相应的机构为各类求职者服务。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和失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做好各类企业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完善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制度,将培训能力强、质量好、就业率高的培训实体优先确定为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落实政策扶持就业。一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延展贷款期限。加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发放力度,为好企业优质企业建立诚信档案,提供长期扶持。二是各类补贴政策。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对从事灵活就业的所有就业困难对象,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全市林业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切实把发展林业提到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全市上下以大力推进“1536”绿化工程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林业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林业资源持续快速增长。截止到去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490.25万亩,其中近三年全市净增林地36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3.3%,比三年前提高1.6个百分点,在我市初步形成了网、带、片、点相结合,乔、灌、果、花相配套的平原生态防护林体系。
二是林业项目建设扎实有效。我市紧紧抓住国家产业政策布局调整和扩大内需的有利机遇,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提质增效、科技支撑、湿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积极跑省进京,仅近三年就争取省以上国家项目资金3.74亿元,相当于过去十年争取的国家投资。
三是林果产业化稳步推进。全市共建立一定规模和牵动能力的龙头加工企业29家,小型加工企业1000多家,年加工能力达4.2亿斤,加工增值近亿元。拥有沛然牌枣汁、十月红牌冬枣、金马牌鸭梨等知名品牌10多个。涌现出了肃宁县龙洋养殖场林下养殖狐、貂及河间堪泰园林下养鸡、养金蝉、种植地参等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年增效益2.2亿元。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41.3亿元,已占到全市农业总产值的19%。
四是科技兴林快速发展。全市共完成果品无公害基地认定面积160万亩,建立果品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52万亩,建立优质果品出口创汇基地55万亩,全市果品总产达到27.8亿斤,近三年共完成果树树体改造92万亩,推广科技新成果25项,优质果率达到90%,实现科技增值9500多万元。
五是林业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春尺蛾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已经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群防群治与专业队防治相结合,飞机防治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发展。同时,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湿地保护等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正在逐步走上科学经营、合理采伐、永续利用的生态效益型发展轨道。
六是城市绿化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近三年共完成绿化投资7亿元,新增和改造绿化面积323万平方米,市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9.03%,绿地率达到31.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11平方米,分别比三年前增长7.24个百分点、6.13个百分点和3.31平方米。
七是集体林权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市有林改任务的16个县(市、区)完成了《—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共规划林地为255.1万亩,列入此次改革范围林地为248.2万亩,现已全部明晰了产权,登记发证达到238.6万亩,占改革任务的96.13%,发放林权证17.05万本,全市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林业建设仍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林业发展不平衡和绿化整体水平落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我市目前的森林覆盖率是23.3%,距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35%、每年林木覆盖率增长1个百分点的全省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同时,东、西部差别明显,特别是东部地区地广树少,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二是林业结构还不尽合理。生态林比例偏低,纯林多,混交林少。同时,树种单一,适合重盐碱地种植的树种少;三是产业化水平落后。家庭作坊式加工企业多,规模型龙头企业少,林果产品质量差,名牌产品少,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四是支持林业发展的投资和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市、县两级财政用于林业的资金投入普遍较少。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全市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五是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和乡村两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弱化,全市应对林业有害生物及风、雹、雨等自然灾害的任务繁重;六是各类乱占林地、毁林复耕、非法占用开发湿地等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依法治林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森林公安机构按照省编委会的要求需尽快落实到位;七是林业改革中还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发展对策
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市林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紧紧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绿色、生态、和谐这一目标,切实增强六个观念,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即:
(一)切实增强生态观念,努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实现新突破。要用大生态的观念来看待林业、管好林业、发展林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36”绿化工程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东部地区绿化为重点,以重点工程和社会造林为带动,着重抓好通道绿化、水网水系绿化、农田林网绿化、沙荒碱地绿化和城镇村屯绿化等五大绿化工程,切实加大科技造林力度,努力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材一片。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主要道路、铁路基本实现绿化,并着力抓好南运河等十条骨干河渠绿化,同时建设和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150万亩,完成沙化土地、旱碱地治理50万亩,绿化村屯1000个。尤其是立足于提高造林成活率,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繁育、推广抗旱碱林果新品种,以推动东部地区绿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优质苗木基地规模要稳定在2万亩左右,年苗木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株。
(二)切实增强科技观念,努力推进果品提质增效工作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基层林果技术推广网络,着力抓好科技管理目标责任制,立足于发展原生态优质果品,做大做强梨枣传统特色产业这一目标,以无公害标准化示范果园为抓手,大力生产无公害果品,强力发展绿色果品和有机果品,并抓好果品生产环节监控,确保果品安全。到“十二五”末,全市力争推广林果新技术、新成果20项以上,无公害果品比例达到5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优质果率达到92%,果品商品率达到96%。同时,要认真抓好以红枣为主的果品防灾减灾工作,通过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报、建设烘干房、加快防浆裂果新品种推广、建立林业保险等综合措施,切实将风、雹、雨等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切实增强产业观念,努力推进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实现新突破。按照“大项目不放,小项目不丢”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更多更大的林业项目落户。同时,努力争取国家贴息贷款,重点扶持20家林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尤其要采取引进、联合、重组的方式,大力培植林板纸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业效益。同时,大力发展湿地及传统特色果品生态观光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以及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十二五”期间,全市要集中抓好50个林下经济示范村、100个林下经济示范户。
(四)切实增强创新观念,努力推进林业改革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方面,着力抓好林权改革。重点是在认真搞好主体改革“回头看”的基础上,下大力抓好林权交易平台、林权证抵押贷款林果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配套改革;另一方面,强力抓好林业投入机制改革。在各级财政千方百计增加林业投资的同时,大力推广承包、拍卖、股份制造林等新机制、新办法,放开发展民营林,努力形成各种经济成份并存、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多渠道投入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全市非公有制造林比例要占到总造林面积的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