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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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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工作意见

粮食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完善组织机构

按照国卫复审工作要求,成立区粮食局爱卫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购储股,联系电话:。各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六次国卫迎复审工作的领导,各公司的负责人是本次国卫迎复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对照国卫标准及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一)认真对照国卫标准和本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专业督查,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在国卫复审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在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的同时,认真准备好受检现场和受检线路。

(三)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软件资料。

(四)继续坚持包区域的包联责任制,在整个迎检工作中,根据本实施意见,对所负责的区域和联系单位实行定点联系制度和责任包干制度,任务有交叉的,应相互协调配合,杜绝推诿现象的出现。

三、加大整治力度

各公司务必认真落实爱卫工作各项经费,购置消杀药物和器械,对鼠、蚊、蝇、蟑螂进行强化消杀。川穗公司搞好辖区内的除“四害”工作和自身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开元公司做好各资产网点的除“四害”和环境卫生工作,督促各商家加强对自身环境卫生的整治;机关主要协助和配合好联系社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其他迎检工作,督查各公司国卫迎复审进展情况。“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主要由购储股牵头落实行业灭鼠用药及技术指导。

四、扎实开展自查,做好迎复审准备

自查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在迎检前每半月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自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完善。各公司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国卫标准健全各项组织机构,充实领导组,务必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迎检各项工作。

(一)受检现场准备:按照区国卫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要求,区粮食局负责所管范围的粮库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定期开展药防、技防。各工作组对各自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区域、宿舍楼院、厂区、库区进行彻底清扫,消除暴露垃圾和“立体垃圾”,清除“牛皮癣”,疏通阴阳沟,铲除“四害”孳生场所,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以及公共地段环境卫生的整治。准备迎接省级技术评估以及全国爱卫专家组的暗访。

(二)资料准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区迎检指挥部的要求,完成资料分类整理、装档、归卷,以文字资料为主,辅以图片,迎检资料要全面反映近3年来巩固国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川穗公司要整理好自身的资料,以备迎检时调阅。4月20日前,川穗公司报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结到区粮食局购储股。

五、强化宣传,开展好健康教育工作

以国卫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全系统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率,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春季“四害”繁殖期间,组织开展以除“四害”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引导全民参与除“四害”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同时结合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岗位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使职工懂得劳动保护,养成自觉戴防尘面罩的习惯。

六、强化食品安全

根据《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组关于第六次国卫复审迎检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经营行为,针对大米加工、流通环节,开展原粮卫生、各类性质粮食质量的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及非法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加工车间应单独设立更衣室,成品粮按规定离地隔墙、堆放规范整齐。

七、划片包干,分片督导

为更好的对所属行业单位和地段的卫生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专项整治。我局实行分片督导的原则,对整个迎检工作分三个组进行督导,即“除四害”、联系街道办及社区、本局所辖办公区域以及家属楼院。整个迎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各组负责人按照职责要求,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此次国卫迎复检工作圆满完成。

第一组(“除四害”组):由。负责督查辖区粮食企业及粮店的“除四害”工作。

第二组(联系街道及社区):由负责。协助和配合联系街道及社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其他迎检工作。

第三组(本局爱卫工作):由同志负责。协助社区做好本局家属楼院的环境卫生工作及其他迎检工作。

粮食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粮食中长期规划纲要(****-****)》有关主销区要稳定现有粮食自给率的要求,按照基本稳定、适当调整、更趋完善的原则,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体现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本市粮食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

1、在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

2、在本市从事水稻种植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1、从****年起,市级财政对水稻种植每亩定额补贴现金80元。

2、为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切实增加纯农户家庭收入,对本市粮食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等的扶持政策另行规定。

3、各区(县)应继续加大扶持粮食生产力度,区县财政用于粮食种植补贴资金不得少于上年补贴总额。

四、操作程序

1、规范公示。各村按水稻种植面积进行分户造册,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选择在村委会公示栏和各村民小组等醒目地方,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内容要详实具体,应包括补贴对象姓名(单位)、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总金额等要素。同时,必须将相关补贴政策、举报联系部门、人员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分户汇总的明细表,以村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后上报镇有关单位。

2、严格核实。有关乡镇对村上报的内容进行汇总造册,并做好检查核实工作。乡镇政府是补贴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人员对村上报的补贴资料与村公示文书进行实地逐一核查,确保上报与上墙内容一致,核查覆盖面需达到100%。核查后以乡镇政府文件形式将本乡镇粮食生产补贴申请表和申请报告上报区(县)农业部门,抄送区(县)财政部门。

3、加强抽查。区(县)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不少于10%农户比例对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组织抽查核实。核查无异议后,于每年8月10月前将补贴报告上报市农委,抄送市财政局。市农委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力量会同市财政部门开展抽样检查。

4、资金拨付。每年上半年,市财政按上年种植面积预拨付补贴资金到区(县)财政,由区(县)财政负责本区县的补贴资金发放。待面积审核确定后,市财政再与区(县)财政结算。

5、规范补贴。补贴资金支付一律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或国库直拨。发放资金前各村委会再次公示,将公示结果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将公示等情况上报区(县)农委和财政部门;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通过银行“一折通”拨付到种粮农民。对有银行账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场采用国库直拨方式,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到种植单位,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

五、其他事项

1、强化政策宣传告知。随着种粮政策的不断加强,补贴力度逐步加大,各级政府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方式方法,强化政策宣传告知,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规范拨付,提高补贴资金的有效性。

2、实行补贴资金动态管理。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种粮农户相关信息,实行对补贴资金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粮食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1、基本情况表:

(1)样本点地块登记表;

(2)样本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2、播种面积表:

(3)夏收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表(台帐);

(4)秋收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表(台帐);

3、单位面积调查表:

(5)实测作物逐块估产面积核实表;

(6)实测作物放样实测地块样本分布表;

(7)样本标签;

(8)实测作物放样实测位置图;

(9)农产量抽样调查放样实测作物卡片(小麦、中稻、玉米);

(10)非实测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调查表;

4、基层综合表:

(11)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情况基点汇总表。

5、报表时间、方式

见附件:报表时间、方式。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上报工作材料

有工作安排意见,半年有小结,年末有工作总结,有信息4条,有调研分析2篇.

三、数据质量要求

1、严格按《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执行,坚持现场调查,实割实测必须按方案、程序进行,实割实测必须保留、上报现场照片;

2、所有表册要数出有据,实事求是,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同时要审核改错;

3、户主编号、户主姓名、大地块编码要填写完整;

4、按时上报电子档和纸质档,纸质档必须要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四、乡镇辅助调查员职责

1、做好粮食调查相关表册的填写、录入工作,做到机表一致;

2、按时参加县局的业务培训会议,上传下达及时无误;

3、按时上报调查表,确保数据质量,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拒报;

4、所有资料、表册按时归档;

5、按要求做好年终报表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调查补贴

辅助调查员每年补助800-1200元(乡镇只有1个点的每年800元,乡镇有两个点的每年1200元),年终兑现。

粮食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稳定发展。近年来,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范和强化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载体,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和产销工作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总量”的要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在44万亩和22万吨左右,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粮食生产和储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水平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1.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做好各级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兑现,确保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和大户直补、农业生产机械作业环节补贴、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水稻育秧补贴等中央、省政策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通过政策的导向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2.扩大地方良种购种补贴范围。将大小麦购种补贴纳入地方良种补贴范围,对购买水稻、大小麦良种的农民,给予常规水稻和大小麦良种每公斤1元、杂交水稻良种每公斤6元的良种购种补贴,在购种时直接兑现。

3.继续执行“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多种粮、多售粮,晚稻订单重点向粮食生产功能区、信用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倾斜,所售晚稻订单继续给予12元/百斤的价外补贴;市级水稻良种繁育单位“订单”种子粮参照执行。

4.开展粮食产销先进评选活动。经考核、评选,对获得粮食生产先进单位、优秀种粮大户、优秀售粮大户、优秀粮食产销企业、优秀粮食专业合作社、优质高产示范方等给予表彰,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项目补助。

(二)依靠科技,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1.深化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以农业部水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为契机,全面深化百亩核心攻关田、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工程建设,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和优秀种粮大户,每个镇街道水稻高产创建示范面积不少于当年水稻种植面积的10%,并至少建立一个千亩水稻示范方。

2.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大小麦重点推广“秀98-11”、“扬麦10”、“扬麦11”,水稻主要推广“秀水134”、“秀水114”等优质高产品种,全面推广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强化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统防统治、机械化插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指导农民适时完成晚稻播种工作。不断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高产高效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和种植效益。加强农艺与农机结合,积极扩大应用粮食全程机械化栽培技术,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增加烘干机械设备投入,提高粮食机械烘干覆盖面。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杂粮种植面积,增加粮食总量,稳定粮食生产。

3.适时完成晚稻、大小麦播种。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抓好适时早播的技术指导和灌溉设施的安排,晚稻机插秧播种期宜在5月15日至6月5日,直播稻播种期宜在6月5日至10日、最迟不超过6月15日;大小麦提倡套播,稻草切碎覆盖还田,小麦播种期宜在10月25日至11月10日,大麦播种期宜在11月10日至20日。

4.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结合“走基层、联基地、访农户”活动,各镇街道和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和重要环节,深入生产第一线,搞好指导和服务,切实为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要充分运用农业专业技能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和学历培训等,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

5.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建立农气会商等制度,切实做好气候条件的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病虫害发生动态,加强各种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科学抗灾减灾,努力将各类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1.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主要抓手。要根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2010—2018年)》,按照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提升、生产技术先进、服务体系健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年度建设规划,整合新增粮食产能、水稻产业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和资金,确保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到2014年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达到128个、12.29万亩,其中2012年完成2.39万亩。

2.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圩区建设力度,及早发挥圩区工程在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中的作用,2012年全面启动12个、面积9.5万亩的圩区建设,全面完成4个,基本完成8个。实施农田排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对部分年久失修、灌排设施不配套的区块,实施更新改造和完善配套,完成8个省级小农水项目建设,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完好率和灌溉效率。

3.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完成2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试点,新启动1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育工程。鼓励冬绿肥种植翻埋、农作物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农田耕作层轮流深翻、测土配方施肥,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面,2012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5万亩次。

4.提高良种供应能力。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着力改善良种繁育基础设施,提高良种繁育、供应和应急能力,建设3000亩良种繁育基地和2个示范性育苗(秧)中心。2012年全市水稻统一供种率达到60%,良种覆盖率达到99%。

5.推进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加大国有企业粮食机械烘干设施建设,鼓励民营粮食企业、粮食经纪人投资建设粮食烘干中心。2012年力争新增机械烘干粮食1万吨以上。

(四)创新机制,着力增强粮食产销组织化程度

1.培育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粮食优先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培育适度规模粮食经营大户,增加粮食生产规模效益。积极鼓励农户把土地季节性流转给种粮大户种植,减少季节性抛荒。大力发展粮食订单生产。鼓励企业在省外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重点抓好安徽早稻、苏北晚稻、东北玉米的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保证我市地方储备和饲料粮源的落实,改善居民粮食消费结构。

2.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大力扶持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统一耕种收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

3.发挥村级组织在粮食生产中的服务功能。发挥新形势下村级组织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下“统”的功能。通过村级组织直接或领办、参与各类合作组织等方式,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拓展村级组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在服务中发展壮大村级组织实力,在壮大中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

(五)落实责任,确保全年粮食产销任务落实

1.分解落实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街道要按照粮食生产行政分级负责制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户、田。

粮食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打造现代粮食产业园区为支撑,着力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健全的服务链和合理的利益链,引导粮食生产,组织有效收购,推进加工转化,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全面提升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

2012年,全区粮食订单生产面积目标任务为5万亩(其中:优质稻生产面积为3.93万亩),订单粮食收购量为6000吨(各乡镇粮食订单指导计划详见附表)。加快发展粮油加工产业,到2015年全区实现粮油加工总产值1.5亿元,粮食加工能力提高至5万吨,精深加工能力超过40%。

主要内容

㈠加快发展粮油现代加工。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全加工、全利用和精深加工的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稻谷、油料精深加工;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传统粮油产品向生态、绿色、有机、营养粮油产品方向转变;加大对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延长加工链条。

㈡服务培育重点企业。继续整合品牌资源,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粮生产基地,积极争取“莫闲田”系列大米创省级名牌产品。重点扶持市云海米业、天都精米厂、立胜精米厂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的大米加工企业,在发展中争创品牌,在争创品牌过程中谋求发展,从而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带动力和辐射力。充分利用云海米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省粮食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利条件及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契机,争取省资金支持,新建年生产能力5万吨的稻谷精深加工项目,更新加工设备,提高生产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拓宽粮食产业经营网络和服务领域,稳步推进农村服务社和城市连锁店建设,促进“放心粮油”进城入乡。

㈢大力发展粮食订单。充分发挥稻米协会作用,从良种引进及繁育入手,积极培育优质粮种供应订单农户。在实施优质订单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以订单引导生产,切实提高品种优质率。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适应政策和市场的变化,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按照“对象社会化、品种多样化、价格市场化、服务规范化”的要求,实行优质优价,敞开收购,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并确保兑现。

㈣加快推进园区建设。抓住国家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和省政府实施“861”计划等政策机遇,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粮食产业园区的牵引辐射功能。围绕产业带动、服务配套、功能完善的目标,加大粮食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完善园区功能,使粮食产业园区逐步形成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物流、质检为一体的粮食产业群。

有关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粮食产业化工程是一项综合工程和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粮食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尽快建立统一协调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推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粮食产业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指导下,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抓好落实;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粮食产业化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区财政部门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区农业部门要加强粮食品种结构调整和优质粮推广;区科技部门要加强粮食科技项目的支持和指导;区经信、国土、商务、交通、税务、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区粮食产业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㈡强化扶持,用活政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和文件精神,在扶持资金、贴息贷款、科技等涉农资金上,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区粮食、发改、科技、财政、农业等部门要积极申报项目用于粮食产业化和粮油食品工业的发展;区金融部门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展粮食产业化的有关政策,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进一步放宽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的贷款条件,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在税收减免、企业用地等方面用足用活政策,并在项目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省市名牌产品申报),以及技术信息、招商引资服务、产品推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