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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人树》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帕特里克·怀特文学创作生涯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作品。小说中女主人公艾米·帕克的形象历来备受争议。从异化角度入手,分析了艾米对丈夫和儿子强烈的占有欲,揭示艾米失去自我,心灵扭曲以致最终难逃被异化的厄运。
帕特里克·怀特(1912-1990)是澳大利亚文坛的执牛耳者,也是澳洲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的《人树》被评论界认为是怀特文学创作生涯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作品。评论界对《人树》的研究多集中在主题分析或写作技巧上,还鲜有人从异化的角度对《人树》中的人物性格,尤其对作品中的女主人公艾米的形象进行深人的挖掘。而本文正是试图填补这一空白,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异化可以说是西方文学中一个由来已久的重要主题,尤其到了现代主义作家那里,这一主题得到全面的拓展和深化。异化是指在异己力量的作用下,人丧失了自我的本质,丧失了主体性和精神自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精神创伤和心理变态。其结果便是人丧失了理性的,,意志的能力,成为某种不可知的力量的受害者。艾米是((人树》中性格近乎扭曲,有着严重变态心理的一个重要人物。一个被异化的人的自我丧失,失却精神自由,人格趋于分裂等特征在她身上表露无遗。艾米“不以自己是自己力量和自身丰富性的积极承担者来体验自己”,而觉得自己是依赖于自己之外的某种力量。于是,她对所依赖的某种力量产生极强的依赖性和占有欲,迷失自我,成为一个与自我相异化的人。
艾米对丈夫斯坦怀有强烈的占有欲和控制欲。结婚之前,“她还没有爱过任何人”,也“还没有被人爱过”,“除了母亲在临死前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怀着一种焦急和烦躁的心情给过她一点点爱”。于是,童年时代爱的缺失为她日后一旦发现爱,获取爱便产生极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埋下了伏笔。婚后的艾米体味到爱情的甜蜜。但这种甜蜜很短暂。斯坦的沉默寡言和疏远,使得艾米越是深爱斯坦,越是感到爱的缺失,越是深陷于一种爱的激情中无法自拔。她对爱越来越贪婪。“她确很贪婪,对面包;一旦发现之后,对他的爱。”艾米甚至把斯坦视为自己的上帝,“上帝的慈悲只是表现在集市结束,大车回来时辘辘的车轮声。上帝的爱便是印在她唇上深深的亲吻。”然而,“人供奉给上帝的越多,他自身中留存的越少”,直到“这个男人吞噬了这个女人”。她越来越深陷于对斯坦的占有欲中无法自拔,也越来越的在感受着自我的丧失中惶惶不安。所以艾米常常处于一种害怕失去归属感的焦虑当中。对她而言,斯坦就是她的归属。因此,他对斯坦的爱情时常伴随有歇斯底里式的狂热和奋不顾身。“如果需要的话,她可以迸发着爱的呼声引颈就戮”。然而,尽管她自信“她对他熟悉得连每一个毛孔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但始终“她还是没能把丈夫成功地‘吞噬’了”。当她最后一次“用她的身体和意志所蕴藏的全部力量,紧紧地抱着他”时,她抱住的只是一具已经冰冷了的尸体。 艾米强烈的占有欲还体现在他对儿子雷的感情上。艾米对雷的感情超出了常理中的母爱之情,显得扭曲和变态。雷刚出生时,艾米就坦言她“就能把他吃了!她对他真是爱不够,甚至那种长久的,要吞下去似的亲吻也不能发泄她心中的爱”,她甚至盼望“他能再平平安安地回到她的肚子里”,那样,雷就可以永远为她一个人所独占。这也是为何艾米一开始不喜欢雷的妻子埃尔西,而在知道雷并没有完全被妻子所掌握时,“怀着这样一种可怜对方的心情”,她开始喜欢埃尔西了。她甚至都不想与斯坦分享儿子,所以在斯坦和雷发生龄龋时,她会产生古怪的快乐。总之,她只想独享对儿子的占有权。任何人对儿子的共享都会招致艾米的嫉妒和怨忍。
艾米穷其一生都是活在强烈占有欲的奴役中,失去了自我,没有丝毫的精神自由可言。在言及女儿塞尔玛的婚姻时,来看艾米和斯坦之间一段简短却意味深长的对话:
“可她真的得到他了吗,斯坦?”她急切地望着丈夫的脸。
“她得到他了吗?”
他把脸转过去,毛发因为什么而直立起来。有时候,他脖颈后面的头发确实会直立起来。
论文关键词:格拉仄姆,布鲁斯,爵士乐,宠儿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文学艺术论文,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 “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文学艺术论文,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文学艺术论文,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3]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 2007.
[4]许晓萍.论《宠儿》中色彩的象征意义[J].宜春学院学报, 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