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第1篇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各个方面提出了全面的、可操作执行的要求。但由于规范中的个别条款过于笼统或与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存在矛盾,导致不同工程技术人员在应用中产生不同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勘察工作的可操作性。本人将根据近20年来的勘察经验,分别从岩土工程勘察分级、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等容易产生不同理解的方面,谈谈自己的理解和对策,旨在抛砖引玉,期望岩土工程师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应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客观、真实地反映岩土体特征,最有效的服务于建设工程。

1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依据是: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以下简称“岩土规范”)的3.1.1条文说明对工程重要性等级的解释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下简称“地基规范”)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对于勘察,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由于涉及各行各业,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7~30层的可定为二级,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以下简称“高规”)将工程重要性等级进行了细化并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与地基规范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本相同。反映在规范中的内容归纳有“甲级包括: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超高层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乙级包括以上不属于甲级的高层建筑”。《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Y/T0053-2004)指出:油气田及管道重要性等级都为一级。

通过上面的叙述发现同样的工程不同规范出现不同的勘察分级。如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在“高规”中定为甲级(即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而按“岩土规范”的规定,勘察等级应为二级。显然在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相同的条件下依据规范不同将会出现勘察分级的不同。

因此,建议“岩土规范”继续引入“地基规范”的设计分级,并参照“高规”的勘察分级。将工程重要性分级的条文说明按以下理解并划分。

一级: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

二级:不符合一级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高度200米以下的高耸构筑物或较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多层建筑和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多层建筑;有一至二层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

三级:6层及6层以下且高度24米以下的建筑。

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线路架空工程、电厂、水泥工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2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

“岩土规范”的4.1.20的1条“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该规范的4.1.17对高层建筑指出“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但对其它建筑没有指出控制点的要求。而“高规”指出“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

一方面“岩土规范”与“高规”在控制点数量上面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岩规对控制点比例没有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把握。

本人认为,在勘探点数量及比例上的处理措施是: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单栋建筑的勘探点总数不应少于5个,乙级的不应少于4个,丙级可适当减少勘探点,密集建筑群的勘探点可相互共用。不同类型的勘探点宜均匀布置,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对于甲、乙级勘察每栋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丙级不少于1个。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3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

“岩土规范”4.1.20-2规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则中》指出:“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每个场地每个主要土层取6个土样或做6次原位测试就够。合理的数量与场地大小、土层厚薄、土性的变异系数以及场地邻近已有资料的掌握程度等因素有关,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高规”4.1.7条规定“每栋高层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

如何理解“每个场地”,若单栋建筑物,每个场地是指该单栋建筑物所在场地,若为二栋、三栋或为一个小区呢?勘察单位大都将每个场地视为一次勘察的范围。土性指标的变异性,用空间场中少数几个点的取样得到的力学性质去预测整个空间场地性质,必然会产生不确定性。点数越少,空间场地越大,不确定性也就越大。所以不考虑一次勘察范围的大小、建筑物的性质和高度,将其理解为每一主要土层的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大于等于6件(组),就算满足要求,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尤其是一些勘察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施加操作中,勘察单位往往断章取意,将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变成原位测试数据不少于6组,这就更加可笑了。

本人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措施是。

首先,对能采取原状土样的地层(如:粘性土)应该在规范中明确规定以采取原状土试样为基本控制指标;而对于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的地层(如:碎石土)才可以原位测试数据做为控制指标,以土试样作为定名的依据。

其次,对于样本数量,应该参照“高规”对样本数量进一步明确,即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每栋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宜少于6件(组)次;对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在基础底面下1.0倍基础宽度内宜按1米~2米,以下及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可根据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当样本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密勘探点。

4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岩土规范”12.1条指出“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工程场地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时,可不取样试验进行腐蚀性评价”,所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是指有专门研究论证,并经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认可,或地方规范规定,并非个别单位意见。12.1.2-4又明确规定水和土的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下水的腐蚀性,但对有环境水污染的地区,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89)规定:“上海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侵蚀性,在地下水有可能受环境水污染地段,勘察时应取水样化验,判定其有无侵蚀性”。各地执行各自的地方规定、规范的条文。

规范既然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的口子,就是岩土工程师应该去充分把握的。岩土工程师应该从场地的环境条件、附近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上游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确认为微腐蚀性后得出结论是可以作为乙级及其以下勘察等级的腐蚀性评价依据的;对于甲级建筑甲级建筑应该按规范取样试验论证。最好对不取水样评价的场地由地方勘察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整理腐蚀性评价材料,提出建议及其依据,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作出结论,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的结论形成文件就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了。比如:桂林本身就是山水甲天下的城市,漓江水质本身就可以接近或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上游又有桂林市政府保护漓江水质的一系列措施,再依据目前已有的水质分析资料得出“桂林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为微腐蚀性”的结论是完全可行的。

5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

“岩土规范”3.2.2条的表3.2.2-1提出根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对岩石进行分类,但未明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是平均值还是标准值。在实际工作中某石灰岩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是65MPa,而标准值是58MPa,于是按平均值划分为坚硬岩,按标准值划分为较硬岩。而在“地基规范”中就明确是标准值。

因此,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的取值应该是取标准值。

6结语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在勘察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勘察规范中一些不十分明确或与其它相关规范(规程)有出入的内容,岩土工程师应灵活把握,避免教条,使岩土工程勘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4] 高大钊.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 岩土工程疑难问题答疑笔记整理之二[M].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5] 吴建春.浅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常见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7).

[6] 何镇彬,张卫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J].建筑科技与管理,2009(5).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建设领域;地基基础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and put out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for peers to learn from reference purposes.Key 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survey; building; foundation

中图分类号:P2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岩土工程勘察是地基设计的基本活动,同时也为项目的施工、地基处理提供了地质资料、技术参数和数据指标。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收集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影响着工程项目基础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科学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众多的基础建设项目和高层建筑物不断兴建,基础和基坑开挖深度越来越深,各种公共建筑的建筑平面和立面变化越来越大,这对勘察专业带来了诸多的新课题,采用传统的勘察方法和传统的勘察手段已经很难满足设计的需要,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下内容将结合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针对常见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以供同行借鉴参考之用。

1、岩土工程勘察简介

岩土工程勘察是在工程建设开始前,运用地质、工程地质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技术方法,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活动的总称,其目的是为工程建设的正确规划、设计、施工等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以保证工程建筑物的安全稳定、经济合理和正常使用。岩土工程勘察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和施工勘察阶段等四个阶段,另外如果在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相适应或者原来的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数据不能很好的反映地质情况,应进行补充勘察,以满足设计要求。可行性研究勘察主要是满足选址或确定场地的要求,该阶段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初步勘察阶段主要满足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要求,该阶段应对场地内工程地段的稳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详细勘察主要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应密切结合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按照不同建筑物提出详细工程地质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工程地基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结论和建议,详细勘察的具体内容应视工程物的具体情况和工程要求而定;施工勘察则是对在此之前的勘察资料的正确定进行验证,必要的时候进行少量的补充勘察,施工勘察主要是与设计、施工单位相结合进行的基坑验槽、桩基工程与地基处理的质量和效果的检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监测和必要的补充勘察,解决与施工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并为施工阶段地基基础设计变更提出相应的地基资料,具体内容视工程要求而定。

岩土工程勘察常采用的方法有如下几种,下面将分别进行简要的介绍:第一,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这是岩土工程勘察的早期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在综合分析测区内已有的地形地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测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工作底图,再利用工作底图填绘出测区内的地表工程地质图,为工程地质勘探、取样、实验、监测等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提供基础资料。第二,物探,其是地球物理勘探的简称,它是利用岩土间的电学性质、磁性、重力场特征等物理性质的差异探测场区地下工程地质条件的勘探方法的总称。右图就是物探的一种野外重力测量。第三,开挖勘探,其是指将局部直接开挖,进行详细观察和描述的勘探方法,根据开挖体的空间形状的不同开发勘探分为槽探、坑探、井探和洞探等集中类型。第四,钻探,其是利用钻进设备,通过破碎岩土,采集岩土样或者观察井壁,以探明地下一定深度内的工程地质条件,补充和验证地面测绘资料的勘探工作,工程地质钻探既是获取地表下准确的地质资料的重要方法,也是采取地下原状岩土样和进行多种现场试验机长期观测的重要手段,右图就是正在进行钻探施工。

2、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的问题研究

2.1、岩土工程勘察企业管理不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来靠政府机构提供行政拨款的勘察单位,已经大部分转为企业化的运行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勘察单位自行去寻找承揽工程,一定程度上使得很多勘察单位将运营的重点放在了利益上,而忽视了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而且很多岩土工程勘察企业不重视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还存在勘察工作的效率低及质量差的现象,另外,由于很多岩土工程勘察企业承接的业务量不足,为了获得更多的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单位会采取人为压低成本进行恶意竞争,致使承揽到项目后恶意降低工作强度和任务量。还有的岩土工程勘察单位为了抢速度,对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采用的勘察方法没有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使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与实际相脱节。

2.2、勘察报告过于陈旧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中,通过对工程场地的地基基础结构进行勘察、实验、分析后,最后编制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内容往往侧重于对岩土地质的定型分析,有关施工场地的某些数据相对较少,以至于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向设计及施工工程师提出的建议及措施不全面、不明确和没有针对性。而且,仍存在有的岩土工程勘察企业延用着以往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框架,由此得出的勘察报告的具体内容通常是围绕主观性的描述展开,导致最后的结论和建议没有实用性。

2.3、作业面狭隘

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很多勘察企业没有针对项目所在地的岩土工程进行总体的研究和分析,而是仅仅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和研究,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全面了解、掌握项目施工场地及周变区域的地基土层性质、变化规律和特征等,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岩土勘察的分析和评价,则将会难以保证其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另外,在实际的岩土工程勘察中还普遍存在生硬套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缺乏对地区工程实践的重视等。

2.4、资料收集不全

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明确规定详勘的时候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和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但是在实际施行当中,有很多岩土工程勘察企业不重视这些资料的搜集,使得勘察技术不能满足设计单位的要求。

2.5、界面划分不清

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对岩土体和岩石风化程度的界面,地质构造和软弱结构面,以及不良地质体的地质界面等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

2.6、地质形态问题

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没有确定地面以下是否存在不明地下物体、空洞、古墓、暗河,或者没有对其分布形态、埋藏位置及深度进行明确。

2.7、岩土参数提供不全

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由于粗颗粒土、残积土和风化岩这些难以取得原状岩土样和难于进行室内外实验,而岩土工程勘察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对这些土质的承载力和变形指数没有进行进一步的确定。

2.8、岩土工程勘察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这里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勘察技术人员缺乏对勘察各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和利用的能力,缺乏归纳总结的能力,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致使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的,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2.9、岩土工程勘察人员技术素质不高

这里主要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面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勘察各专业之间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内部沟通和技术交流。

3、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应采取的对策

3.1、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活动

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业主可以通过聘用监理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勘察纲要、合同及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管理,避免勘察单位随意布孔、不规范作业、编制虚假记录和违规取样等现象的发生。另外,还应加强对勘察报告的指标、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审核,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勘察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改正,以提供适合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的技术资料。

3.2、加强对勘察技术人员的培训

应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加大对勘察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和业务培训,促使其知识的更新换代,在勘察单位施行内部岗位轮换制度,促成勘察各专业的技术交流和知识的渗透,尽可能的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有关的学术活动和讲座,达到扩大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广度和深度的目的,提高勘察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受压层深度计算、承载力计算、土压力计算、沉降分析和数理统计中,不单强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也应注重手算能力的提高。另外,还应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岩土工程勘察企业的人才工程,尽可能的减少违规违章作业的行为,保证勘察工作的专业性,提高岩土工程设计与勘察报告的广度和深度,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3.3、重视地区性勘察

我国地域广阔,地质环境与条件相对比较复杂,就是同样成分的地基土,由于生成环境的不同而具备不同的力学性质。因此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不能仅仅对施工现场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综合考虑施工场地条件及其受到周边地质影响的程度,分别开展勘察活动,最后对岩土性质进行整体的归纳和分析,全面掌握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因素,充分发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作用。

3.4、各种手段相结合

由于任何的技术都有局限性和一定的实用范围,应合理的选择运用工程物探技术与传统的勘探技术相结合的多种勘察手段,互相补充,互相验证,这是解决岩土工程勘察存在的问题的一个途径。另外,各种间接勘察手段所获取的资料应与传统的勘察方法、施工检测成果进行对比验证,奖励相应的经验关系,从而建立定量分析、判定标准,确保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的数据。

3.5、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

在岩土工程勘察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对于一个项目来说,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其余的各个专业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配合以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以更大程度的激发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结束语

岩土工程勘察对于建设工程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从失败中汲取教训,从各个方面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为岩土工程勘察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土木测试新技术》孙海荣,浙江大学出版社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岩土工程;勘察;存在问题;优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 D9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81-0085-01

岩土工程勘察为施工、设计提供技术参数以及地质勘察的成果,在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岩土工程勘察对象是地下的地质体,由于岩土体的非均质性、各向异性,彼此间受力很复杂,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1 岩土工程勘察存在的问题

1.1 勘察手段单一

岩土工程勘察时需要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地质勘察工作。而目前一些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单位在勘察工作时,仍按老式的勘察手段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报告只注重定性分析,而忽略了分析有关定性的评价数据。

1.2 勘察报告建议没有针对性

勘察报告中定量数据不多,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勘察报告还受到传统地质勘察报告的影响,大多以描述为主,对岩土工程的地质勘察结论下的比较笼统,不具体,也缺少针对性,在岩土工程设计或施工时不能对勘察结论进行有效合理地利用。

1.3 勘察报告质量不高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一些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实行自负盈亏的经济制度,这些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只想到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没有注重勘察报告的质量,导致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整体质量的下降,甚至个别岩土工程勘察单位为了获取任务,预算造价时有意压低价格,然而勘察单位为了取到经济效益又不得不进行工作量的缩减,应该进行的勘察工作不做或者少做。比如没有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勘察钻探取样工作,不规范的钻探取样作业难以准确确定出分层的位置。有的对于地质体采样不完整不连续,甚至不使用取样器,而从岩芯中直接取样,取样的数量也不多,不满足规范规定的试样要求,这样得到的数据就不具有代表性,往往不能对建设场地地基土做出完整、准确的分析评价。

1.4 忽视了区域地质环境的作用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得出的结论是实验数据和勘察人员长期经验的积累,需要结合当地区域地质特征,对地基土层特点深入了解,正确评价地基土。目前一些岩土工程勘察单位的勘察作业,只注重分析研究某个工程点,忽略了岩土工程地域性研究,得出的岩土勘察结论缺少地域性经验,导致报告内容不全面,难以提高勘察单位的效益。例如,在高层建筑地基勘察中,用箱基可满足需要的,勘察单位没有根据当地区域地质特点以及实际经验,在用箱基的基础上又加了桩基复合基础,导致勘察工期的延长,资金的浪费。又比如地层为含砾粘土,它遇水或搅拌时会变软,在一般情况下,室内试验及原位试验都难以准确确定含砾粘土的承载力,一些勘察单位对此类地层进行勘察作业时,没有有效利用当地勘察经验,采用了很高的承载力值,对工程的安全造成了隐患。

2 优化岩土工程勘察作业的方法措施

2.1 提高勘察人员技能

相比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的建筑业在岩土工程勘察方面还比较落后,具有相关资质的勘察人员不多,目前一些工程勘察人员还不能对岩土工程勘察的手段和理论进行全方面的掌握。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提高勘察人员的工作技能,对岩土工程勘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让工程勘察人员的素质可以满足现代工程勘察作业的需求。比如推行技术交底的方法,在工程勘察工作前对勘察人员的技术提出最低要求,使工程勘察人员达到所用技术的最低标准,同时还要使工程勘察人员掌握好勘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上岗前勘察人员需要取得相关工作的资格证件,杜绝勘察人员无证操作。还可以推行奖惩制度,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质量的好坏同勘察人员的自身利益相结合,使每个勘察人员都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责任心,勘察报告的质量也会相应提高。

2.2 加强勘察作业的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可以有效提高岩土工程勘察作业的质量。我国在岩土工程勘察监督管理方面,长期由政府部门承担监督责任,一些地方还存在监督漏洞,不能满足现代勘察监督工作的要求。在勘察合同、勘察报告的审查监督上,存在越级现象或者无组织勘察情况。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也需要进行现场监督,防止勘察人员打假孔以及不规范的编录、试验取样行为。审查报告内容中是否有施工建议、场地稳定性评价、基础选型论证等。岩土工程的勘察报告不能只有描述,还要有针对性建议。除了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自身要加强监督外,政府部门以及社会上的监督部门也要对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岩土工程勘察作业的顺利进行。

2.3 加强地域性研究

岩土工程勘察时,不仅要执行国家规定的规范和规程,还要利用以往的勘察经验和勘察技巧。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质情况复杂,地层力学性质多变,在岩土工程中不能通用同一种勘察手段。例如岩土工程有的地域地基承载力高,有的地域地基承载力低,这需要采用多种承载力标准,分别对待,进行勘察作业。加强岩土工程地域性研究可以有效解决这类问题,有助于勘察作业顺利进行。

2.4 采用新技术手段

现代科技不断发展,岩土工程中新型勘察手段和新型勘察设备不断开发利用。岩土工程勘察单位需要及时购入这些新设备,掌握新技术,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使岩土工程勘察作业标准化、现代化、规范化。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还可以利用现代的计算机技术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进行科学管理,这会大大提高岩土工程勘察作业的效率。计算机可以帮助勘察单位更有效分析岩土工程地质的相关资料,例如,CAD制图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制图中的应用、统计指标的优选等。计算机技术还能够模拟出岩土勘察问题发展的趋势,为制定合理的勘察手段提供帮助,还可用于勘察治理最后结果的模拟、施工模拟以及设计模拟方面。总之,勘察单位采用新型技术,可以大大节约岩土工程人力、物力,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3 总结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需要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的地质、环境的特点以及岩土状况进行详细勘察作业,例如岩性、岩土层的特征、地下水分布情况、地下水水质变动情况、岩土介质的空间分布、周边地区的地质灾害等等。通过对岩土工程勘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解决,从而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全面性、准确性,不仅可以很好地提高勘察单位的经济效益,也能促进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志鹏,伊海昌,曹国升.岩土工程勘察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2.

[2]康朝勇.浅析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4.

[3]姜明友.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

[4]黄静萍,应文亮.如何解决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J].民营科技,2011,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第4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常见问题 解决方法 技术措施

Abstract: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is very important, the quality of survey results will directly foundation for engineering design, construction has a direct effect, but also to the entire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issues and the overall construction cost relationship.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d the common problems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of current and solving measure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Keywords :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of common problem solving techniques measure method

[中图分类号] TU19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和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基础基坑的深度不断地加深,再加上个性化的建筑风格需求,其结构上的变化多端,这给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经常出现以下问题。

1.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

1.1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低

这个问题主要来自于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人员知识范围狭窄,对于现代的岩土工程勘察的服务对象以及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不够了解和熟悉,一旦接到大型的工程项目或者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是便无力承担。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不高,这主要体现在部分的勘测技术人员缺乏专业的室内外的勘察只是,以及原始数据和资料的管理能力,不能正确的分析利用所录得勘察数据,缺乏土木建筑结构方面的知识,这使得勘察的目的性变得不明确,勘测的技术指标不能达到标准,不符合设计的要求。

1.2地质形态以及岩土参数产生的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勘察的过程中在勘察的地下有不清楚的不明物体,地下空间的不确定性以及埋藏位置和深度都没有得到准确的信息,这是由于地质形态的问题产生的。在岩土参数问题上面,主要是那些难于取到原状岩土样和难于进行室、内外试验的岩土层,即粗颗粒土、残积土和风化岩等。其岩土设计参数(承载力、变形指标等)难以确定。

1.3资料搜集上的困难和界面划分的问题

界面的划分问题是指岩体中的石化风化程度界面的划分,地质结构的软弱面的客观判定,还有地下位置的地质界面的判断。

2.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1岩土工程勘察的市场因素

虽然现在我国对岩土工程勘察市场的收费标准以及业务的许可范围有明确的标准的规定,但是纵观现在的岩土工程勘察市场,依然可以看到混乱的场面,岩土工程勘察单位互相压低价格,转包,分包以及挂靠甚至是出卖自己的图章标记等等不好的现象依然发生着。

2.2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对国家规范的错误理解

这在勘测行业中是普遍的现象,即便是在施工图审查的专家在检验的过程中也会发生这样的问题。规范中一些模糊的规定使得不同的施工单位产生不同的理解,这就使得岩土工程勘察行业的施工规则收到严重的变化,使得岩土工程勘察行业的标准失去方向和作用,甚至带来不好的后果。

岩土工程勘察中对于常见问题的处理措施

3.1进行波速实验

波速测试是利用波速确定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或工程指标的现场测试方法。主要用于测定各种类岩土体的压缩波、剪切波或瑞利波的波速,以此来划分场地类型;提供地震效应分析所需的地基土动力参数(动剪切模量、阻尼比、动剪切刚度等);提供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所需的地基土动力参数(抗压、抗剪、抗扭刚度及刚度系数、阻尼等);判断地基土液化的可能性,划分场地类别,确定场地土的特征周期。另外,波速测试本身可以用来评价地基土的类别和检验地基加固效果。

3.2在勘察是进行标准灌入实验

标准贯入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是利用规定的落锤能量(锤质量为63.5kg、落距76cm)将贯入器打入土中,根据贯入的难易程度,用贯入30cm的击数N判定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它操作简单,地层适用性广,对不易钻探取样的砂土和砂质粉土尤为适用,当土中含有较大碎石时,使用受限制。通过试验可取得扰动土样,进行鉴别土类的有关试验。该试验的缺点是离散性比较大,所以只能粗略地评定土的工程性质。与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相似,它不能直接测定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而是通过与其他原位测试手段或室内实验成果进行对比,建立关系式,积累地区经验,才能用于评价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3.3制定合理的市场规范

对岩土工程勘察行业市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在勘测工程中进行全程化的建立。建筑工程的建造顺序一定要严格按照勘察、设计、施工这样的环节来进行,切不可颠倒顺序,更不可以在没有勘察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施工。

3.4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的水平

岩土工程勘察施工人员的自身水平直接影响到了整个勘测过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这就要求对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勘察的单位实行勘察岗位的轮流值班制度,并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交流以及参加一些学术性的讲座,来达到拓宽技术人员的知识面。在网络时代,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算机信息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应用,例如进行利用计算机进行土层厚度的计算,压力的计算以及各种动静类有限元的分析计算等等。利用计算机技术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也大大减少的勘察的难度和勘察所消耗的时间。

3.5加强岩土工程勘察人员的管理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后,一定要制定标准规范的制度来对人员进行调度和管理,这是勘察作业有序快速进行的前提和保证。

结束语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在土木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发现岩土工程勘察中的技术性和人为性问题,并研究和制定相对应的解决措施,有利于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进步。

参考资料:

[1]陈新民.岩土工程勘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2]刘之葵等..岩土工程勘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8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探讨

中图分类号: TU1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加大了投入,而岩土工程勘察行业随之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国家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中,我们要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不能只看到发展的成绩而盲目自喜,更要看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1 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

1.1野外勘探工作

1.1.1 资料搜集不全,任务不明确:设计意图明确,才能有的放矢,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明确规定详勘时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但不少勘察报告前期资料搜集不全,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地面整平标高等情况不清,设计单位的勘察技术要求缺乏。

1.1.2 界面划分问题:主要有岩土体和岩石风化程度的界面划分,地质构造和软弱结构面的判定,以及不良地质体的地质界面等。

1.1.3 地质形态问题:主要有不明地下物体、空洞及其分布形态、埋藏位置和深度的确定。

1.1.4 岩土参数问题:主要是那些难于取到原状岩土样和难于进行室、内外试验的岩土层即粗颗粒土、残积土和风化岩等。其岩土设计参数(承载力、变形指标等)难于确定。

1.1.5 综合能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勘察技术人员缺乏对勘察各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的能力,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常造成勘察的目的性不明确,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设计的需要。

1.1.6 技术素质问题:主要是勘察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勘察各专业缺乏内部沟通、技术交流,对各自技术服务的对象和技术发展状况不了解,导致碰到重大项目和复杂工程时束手无策,不知应采用何种技术方法和手段去解决所碰到的技术问题。

2 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原因

2.1勘察市场不规范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对勘察收费和承揽业务有明确规定。但勘察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互相竞争,中标的勘察费很低,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不合理和布孔不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没有真正达到规范的要求,所以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2权责不明确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观测员、试验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方可上岗的规定。但目前勘察单位大量雇佣农民工,而这些人员又不懂勘察,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就承担起开钻机、取样、测试、量测地下水位,甚至还做起了野外对土层鉴定与记录等重要工作。这样就难免会出现原位测试、地下水位量测等诸多野外作业的不规范,难以保证勘察质量。因此对从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教育,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3缺乏岩土工程专业人才

专业的技术人才是对岩土工程正确分析评价的关键。未经专业培训和教育的人搞勘察,就会导致地基评价力度不足,基础设计参数偏于保守,造成工程的浪费。因此勘察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国家也应划定门槛,让真正懂行的人员担当,这样才能提高勘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使我们的工程建设真正建造在既经济,又安全的基础上,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岩土工程勘察改进的几点措施

3.1加强岩土工程勘察的体制化建设和人员培训

3.1.1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按原则办事,必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一方面必须仰仗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应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全程化,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3.1.2 严格市场准入、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经过近年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一定的清理整顿,对规范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勘察资质门槛很低,尤其是打破行业壁垒后不同行业间的衔接过渡尚未完成,以高级工程师的数量来衡量技术水平不能如实反映勘察企业的技术实力。建议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规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

3.1.3 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认证,健全质量管理。GB/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以过程模式作为标准的结构。勘察设计企业应通过有效应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用过程方法,采用PDCA循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实施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勘察设计的能力,增加顾客的满意程度。为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提供支持,为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3.2 采用先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 ,在健全上述体制的基础上,还应该注重使用先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提高岩土工程的勘察水平,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技术:

3.2.1 在岩土工程勘测中,为了避免勘探点布置的随意性,可使用克里格法。

3.2.2 在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中,为提高精确度,可使用多道瞬态面波勘探技术和高密度电法。

3.2.3 岩土工程勘测中,为了准确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使用回归分析。

3.2.4 岩土工程勘测资料的整理中,为了保证成果的正确性,应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

5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岩土勘察工作从勘探手段、测试设备、试验仪器、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还是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本文通过野外勘探工作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为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准确、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改进措施。为了能有效解决岩土工程勘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本文从体制建设、人员培训和使用先进技术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提高岩土工程的勘察水平,保证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谢鹏.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探讨[J].广东科技,2009,(3).

[2] 陈荣法.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存在的问题与相应对策[J].西部探矿工程,20011,(10).

[3] 陈志芳.当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建筑设计管理,2011,(12).

[4] 温文富,王义海,杨旭.当前岩土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问题及改进建议[J].山西建筑,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