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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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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一差旅费的四项组成内容

办法第三条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这里比较大的调整是取消了公杂费,代之以市内交通费。

机关的差旅费不能列支餐费,因为办法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当自行用餐,机关通过差旅费列支伙食补贴给工作人员。这一规定不能简单套用于企业,有的企业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正常用餐是允许报销的,这可以理解为伙食补贴在企业差旅费管理中的另一种形式,不能简单否定之。

城市间交通费

办法第六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办法第九条规定,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办法第十条规定,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公共微信为taxlangzi):这里明确了城市间交通费可以包含论人次购买的交通意外保险,事实上与企业财税处理一致。对于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少税务机关拒绝该项保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二住宿费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费仅仅是房租费用,利用居住的饭店发生的洗衣费、夜宵费原则上都不应混迹其中。 4、伙食补助费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机关差旅费不实行餐费报销,只能实行伙食补助。对于企业,并无类似限制。

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公共微信为taxlangzi):机关差旅费中对于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都实行包干制,实务工作中不少企业也效仿之,将两者合并为出差补助予以列支。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三差旅费报销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办法不仅规定要及时报销,而且要求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因此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必须坚持凭票报销,按照规定标准和口径列支。

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虽然办法也谈及报销,但这里的报销不能理解为凭票报销,办法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对应的发票。由于这两项实行包干,并无发票与之对应。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出差任务的确定与审批

因公到外地出差,必须有明确的出差任务。并按下列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1.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必须有会议通知。出差人员凭会议通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需经主管校长或党委领导审批。除本规定允许的以外,全校所有人员乘坐飞机出差,必须事先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2.出席各种业务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学术研讨会等,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参加。与会人员一般要有高水平的论文到会研讨。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3.其他公务出差,需提供出差目的、任务等方面的报告,经单位领导同意,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5.博士生导师、“253计划”中的学术骨干,经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每年可报销一次与自己工作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二、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规定

(一)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规定出差时间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1.校领导、教授、研究员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6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为80元。

2.其余人员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4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为60元。

出差期间,实际住宿天数超过规定出差天数的部分,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正式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外出开会的住宿费按规定由主持会议的单位统一支报,学校不再报销。如因开会、招生等出差,对方统一安排住宿并收取费用的,原则上执行各职级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种出差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超标,经主管校长专门批准后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校级领导、教授、研究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出租车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

2.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席车、轮船三等舱,出租车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以上的,可以购买硬席卧铺票。

3.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上述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给个人;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给个人;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

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卧铺,不发给软卧、硬卧差价款。如果乘硬席座位,按所乘硬席座位票价的比例发给补助。

不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购买卧铺票的,按硬席座位票价计算报销。

乘坐长途汽车,按实际票价报销。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除领取正常的在途伙食补贴外,另外加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4.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或旅行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车、船费外,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按出差所乘火车实际票价计算;往返均绕道者,按到达出差地点的直线特快(无特快车次按直快车次)标准计算。符合乘坐卧铺条件的,按卧铺中铺票价计算。轮船按三等舱位计算,符合乘二等舱位的按二等舱位计算。饶道车船费小于直线车船费时,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5.出差人员未经批准乘坐飞机者,按到达出差地点的直线特快(无特快车次按直快车次)标准计算报销;符合乘坐卧铺条件的,按卧铺中铺票价计算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如果出差地点无人接送,且带的资料、文件较多,最多可报销一次车站至住地的往返出租车费。其他的市内交通费,不分职务、级别,每人每天按3元标准发给,包干使用。

到外单位实习、支援工作、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自带交通工具的,以及财务部门认为不宜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的,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应尽量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乘坐专线客车的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包干费范围外凭据报销。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深圳等特殊地区20元(途中按一般地区计发)。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或旅游的,不发绕道或在家期间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也不报销住宿费。

工作人员到外地单位实习、支援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为: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

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期间的伙食费由主持会议的单位统一列报,我校不再补助。会议没有补助的,需凭会议无伙食补助证明领取补助。其他出差,如果已享受伙食补助的,也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节约开支,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四)其他规定

1.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博士后出差,比照教职工一般人员出差标准办理;研究生出差,按一般教职工出差补贴一半办理。

2.出差人员等车等船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超过天数者,一切费用自理。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一律不发夜餐费和星期天加班费。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差旅费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年至20**年2季度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19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2019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6.24万元。我局2019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2019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53.5万元,2019年1-6月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14.3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2019年外出学习培训11次共96人花费49011元,2019年外出学习培训14次共36人花费21361元,2019年1-6月外出学习培训1次共1人花费1300元。除2019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且呈逐年递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2019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万元,2019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3万元。我局2019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8.7万元, 2019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7.7万元,2019年1-6月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6.8万元,其中,2019年5月,因路政大队2019年由省局统一配置的猎豹皮卡车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已行驶31万多公里),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运行,经市局同意,我局购置大众上海大众朗逸汽车1辆,价值10.7万元,严格按照控购手续,经市财政局控购办同意购买。支出比例偏高的原因一是我局属于公路管养部门,需长期对公路沿线进行巡查和执法,造成使用费用偏高;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我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出差之前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时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机务股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院内。

五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用水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需要办公用品的股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差旅费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武教办[2019]20号《关于转发<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武财预[2019]34号《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日前启动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会组长、总务处主任、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针对2019年4月1日以来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差旅费使用情况在校务监督公开栏进行公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我校建有出差审批制度,外出开会、培训、听课、办事等都需经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要凭出差审批单报销。

2.我校有《差旅费报销细则》等内控制度,学校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差旅费进行审查,每学期将所有人员差旅费进行公示。

二.支出标准执行情况

1.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

2.未发现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等城市间交通都在规定等级内;

3.住宿费都在相应级别住宿限额标准内;

4.未发现出差人员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三.审批和报销管理

1.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

2.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相关票据与出差审批单相符;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

3.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均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4.不存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实行减半报销公杂费;

6.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四.出差纪律执行情况

1.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差旅费超支原因对策

一、标准不执行,制度不落实

虽然部队制定了差旅费开支标准,并对各类人员的住宿金额予以了详细规定,给予了途中的餐饮补助,但由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原因,一些出差人员片面强调各种理由,导致各种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用支出仍然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差旅费开支居高不下。

二、钻制度的空子,虚假发票现象严重

凭票报销制度,造成个别素质不高的人钻了“少支多开,虚报冒领”的空子。由于市场经济利益第一的原因,只要给予商贩以小利,他便可以帮你虚开各种发票。有的人出差执行任务,将吃饭的费用打入住宿费;有的人将住宿费以小开大,冒领其中的差额等;最为严重的就是直接购买假发票自己进行填写,回单位进行报销。

三、凭票实报实销造成了部分出差人员花钱大手大脚,浪费多少也不心疼的思想观念

普快列车不坐坐特快列车;住宿时普通宾馆不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更有甚者,出差期间虽住在亲朋好友家,但为领取伙食补助虚报住宿费,从宾馆中虚开住宿费发票;部分人员借出差机会游山玩水,反正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根本不考虑给本单位经费造成的和浪费。

四、结算时财务人员无法核定其任务及路线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任务均由领导和各个部门掌握,财务人员很少知晓,因此,财务部门很难准确地对其进行监督和把关,同时,传统的审核报销办法,结算手续繁杂,工作量大,如公私兼并的各种票据,住宿价格均不统一,这就给财务人员审核、结算带来更大的审核难度。

就上述问题的存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差旅费的监督与管理结算工作。

1.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定出台相关的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各级各类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按规定,出差前,出差人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及出差地点,并经支队领导签字同意,归队后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对超出出差地点的住宿费、油料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财务人员一律不予报销结算,不做老好人,如住宿费结算营职干部每天八十元,超出的部分财务人员将不予审签,由个人承担。

2.重点对票据进行审查

差旅费用的开支中除出差补助外,其他费用如车船费、住宿费用等凭票据报销的,开支是否属实,必须有开支单据作证明,由于开支单据种类很多,对单据的审查要着重注意,严格审查开支单据的真实性,主要检查单据有无涂改、挖补、仿造等情况;单据相关的财务印章是否齐全,虚假的发票不予报销,注意连号票据,防止将无关人员的开支混同报销。

3.重视财经纪律教育

要组织各级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部队的财经政策和管理规定,增强其遵章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思想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各级人员在当前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时刻存有过紧日子的思想,使之杜绝各种铺张浪费和随意花钱的不良现象,争做遵守部队财经纪律的模范。要教育各级人员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坚决杜绝各种以公假私,虚报冒领等各种不良现象。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ⅰ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 国外部分 ?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