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摘要:2013 年8 月,《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开始颁布实施,随着合作社数量的增加,合作社对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合作社由于自身的特殊性,财务管理的特点区别与普通企业。本文从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特点和内容出发,分析财务管理现状,以期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特点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和政府所重视和关心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随之产生,并且随着经济发展而蓬勃兴起。
据海南屯昌农业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合作社918 家,比2012 年4 月份统计的数量新增17.8%。出资总额36953.67 万元,合作社成员近20734 人,带动周边农户近40000户。
2013 年屯昌县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较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200—350元。随着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屯昌县政府的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在不断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整合了农村资源,有效促进了农业推广,提高了农业科技,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特点
(一)成员账户的不稳定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因此管理成员账户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
合作社成员既是合作社的投资者,又是供应商和客户。一旦成员不再与合作社发生交易往来、不再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时,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可以抽回入社资金。而为了稳定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不能随意撤资,特殊情况除外。随着社员经营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变化等自身条件的变化,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使合作社社员账户与合作社的财务关系变得很不稳定。
(二)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
合作社依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提高对外交易额为目标,由农民自己成立,自己管理。农民加入合作社后,即是合作社的普通社员,在合作社中扮演多种角色,既是合作社的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同时也是供货商和销售方。西方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合作社价值最大化,由于合作社的性质区别于股份制企业,因此,国内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应以合作社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合作社对外追求合作社利益最大化,对内提供服务最优化和技术最佳化原则。
(三)盈利返还合作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是区别于普通企业的经济组织。在盈余分配的决策和处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规也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立足本社社员、服务本社社员,通过合作社将拥有共同目标的农民组织起来,完成单个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
盈余分配是处理成员与组织之间以及成员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量化给每个社员,计入社员个人账户。(2)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与普通企业一样,就是经济组织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财务关系。与普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筹集、组织机构、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区别于普通企业的会计准则。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服务,对外开拓市场提高业务量。因此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价优惠于合作社对外的交易价格,这就要求合作社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要分开进行核算,不能混为一谈,这样会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作社法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对内对外的销售情况,也会影响成员账户的记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内容
(一)筹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活动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起点,是合作社的基础财务活动。合作社的主要筹资渠道是对外筹资和对内筹资。这些都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流入。在各种资金的筹集过程中,需要偿还到期贷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筹资费用,是筹资引起的资金流出。
(二)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进行了资金筹集活动,资金一旦到位,即可开始进行投资活动。合作社首先将资金投资于内部建设,用来建造生产场地,购买生产设备和原料等,这些都是合作社的对内投资。待合作社资金充裕拓展外部业务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投资活动引起的资金活动是合作社重要的财务管理环节。
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局限,大部分还没有对外的投资活动。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都会引起合作社资金流出,而投资获得的收益同样会引起资金流入。
(三)利润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与企业一样,期末要进行会计利润的核算。利润分配是合作社与社员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财务活动。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产生利润要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并且提取公积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员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分配到社员各个账户,增加社员账户积累,提高社员投资的信心。这些是合作社产生利润后发生的资金流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和各个地区的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为了让合作社规范的发展,2007 年国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对合作社会计业务核算、财务会计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规定。同年,国家专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目前,全国已有16 个省区市颁布并实施了与合作社相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着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发展起来。
2013 年8 月,为了响应和执行党的“十”和2013 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提升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国际旅游岛的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例,海南省农业厅出台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说明海南省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主要包括社员缴纳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资金,主要有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民间借贷以及政府扶持资金。内部筹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国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能够从内部获得资金的话,将缓解其所面临的外部融资压力。
(二)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设置情况合作社社务公开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应当设有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调查问卷情况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的设置情况。
(三)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种: 一是按社员交易量(额)返还利润;二是按股金分红;三是成员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种分红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种分红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对内投资新项目时,如果社员投资该项建设,那么这些建设资金就形成投资股。这些投资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股金分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银行利率支付利息给社员。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收益分配。
通过对屯昌县100 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有小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与不分由理事长说了算。提取公积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员只是享受到购买生产原料、出售农产品等方面的优惠价格,合作社与社员实行内部优惠交易,社员很少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额进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经过社员大会批准,存在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收益分配现象。(四)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的来讲是“起步较晚、发展较快、问题也较多”。目前,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松散的财务运行模式导致合作社管理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以下(表2)为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该表体现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是否到位。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关培训、监管和扶持等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
四、建议
从以上现状分析可以得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融资难、财务决策民主缺失、财务运行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抓住当前特区经济的机遇,利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政策和优惠措施,努力对外发展交易业务,对内完善内部管理才能解决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
构建适宜当前合作社特点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实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各种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合理筹集资金,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利润;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真实反映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桂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J].财会研究,2007(7):76-77.
[2]刘蕾.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探讨[J].财会月刊,2011(11):1-10.
关键词: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043-2
庆元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仅25家,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4家,现已覆盖粮、菌、竹、果、茶、蔬、药、养殖等产业,总社员11637人,联结基地12.92万亩,带动农户5.7万户,注册资金10522万元。达到市级规范化专业合作社80家,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8家,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6家。2010年销售收入39649.92万元,盈余1913.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有效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开辟了新的途径。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 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轻视财务管理
当前我县有部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重盈利轻管理思想,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是兼职人员;有的合作社只有出纳没有会计;有的合作社甚至没有财务人员由理事长负责记录收入支出,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无法起到会计应有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1.2 记账不规范
合作社存在记账科目运用不当、会计凭证不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规定科目记账,用企业会计科目记账。合作社经营利润及上级拨款形成积累公积金只有总账科,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白条入账普遍、缺少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绝大多数合作社不能结合自身业务的特殊性设置内部科目,不能准确恰当的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1.3 成员账户管理混乱
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设置成员账户科目量化到社员,社员不了解自身权益增减变化情况。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社员股票权证,社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得不到保障。
1.4 财务公开不到位
有些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长期不公开,有些作社年终不召开社员大会公布一年来的经营情况,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不了解。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没有经过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分与不分全由理事长一人说了算。
1.5 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
合作社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大部份是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进入工作,正规学校毕业从事合作社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少,有的合作社为了减少支出,从社员中选取并不懂财务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不能准确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
2 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
2.1 合作社重生产轻管理
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缺少管理经验和缺少管理人才,对合作社法律、法规、章程等学习不不够,管理上认识不到位,由于合作社性质决定他与其他企业不同,产品生产、管理、销售连结在一起,合作社主要重视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把财务管理放在次要地位。
2.2 缺少财会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合作社发展较快,对财务人员需求较大,合作社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大部份是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进入工作,正规学校毕业从事合作社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少,合作社中有一部分财务人员是从事企业、商业会计兼职合作社会计,没有经过合作社财务制度培训和学习,用企业会计科目替代合作社会计科目,有的合作社为了减少支出,从社员中选取并不懂财务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2.3 成员账户管理混乱、盈余返还不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对合作社性质和经营方式不了解,对成员账户不重视,没有按照合作社律规定设立社员账户,合作社的盈亏情况没有直接反映到社员账户,社员不了解对自身权益增减变化。生产经营决策和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务由少数人说了算,一般成员没有发言权,社员行使基本表决权的机会被剥夺,可分配盈余返还标准和比率不符合法律规定,惠顾额返还低于60%的法律规定,由于利益分配不合理引发的矛盾而影响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
2.4 监督机构没有发挥作用
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是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也是财务制度的要求,合作社没有按照章程操作,有些合作社年终不召开社员大会公布一年来的经营情况,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不了解。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造成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长期不公开。
3 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3.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首先要在思想上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 ,确立财务管理在合作社经济中的中心地位,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加强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使合作社成员了解合作社法规、政策和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等理论知识,全面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3.2 加强对合作社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建立合作社会计上岗培训制度,担任合作社会计必须经过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充分利用农经队伍的业务优势,从乡镇农经员中挑选事业心强、会钻研业务的人员组成合作社财务辅导员,与合作社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提高合作社财会人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3.3 落实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完善内部财务的控制制度,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杜绝集体资产的流失,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
3.4 强化成员账户核算,提高社员监督意识
成员账户是合作社成员利益的载体,按照合作社律规定设立成员账户,成员账户应准确记载成员出资、成员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盈余返还金额,公积金份额。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务按照要一人一票进行表决,可分配盈余返还标准不得低于按交易额60%的法律规定。
3.5 依法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697(2020)04-0024-06
作为广大农民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经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体表现为合作社的产业类型日益丰富,合作方式不断多样,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作为三大农业经营主体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之一。但由于我国的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无论是宏观层面的制度体系建设,还是微观层面的运行机制都处在边发展、边探索的阶段,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在微观管理方面的财务与会计方面的问题更显得突出,可以说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与和管理水平,保障合作社的规范有序运行,已成为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机制与制度不健全
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由于合作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乏设置专职财务岗位及配备专门财务人员的内在动力,加之收入水平的制约,也很难吸引专职财务人员到合作社就业,导致大多数合作社均未设置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財务人员。从调查情况看,各合作社普遍采取聘用社会记账人员或合作社内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家属)兼任财务人员的方式开展财务与会计工作。从调查情况看。合作社的内部兼职人员多数缺乏比较专业的财务与会计专业教育背景,并且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即使一些合作社聘用了专业的会计人员开展记账工作,但由于所聘人员普遍缺乏农业行业从业经历,甚至部分记账人员根本不知道有专门针对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导致其对合作社的业务开展核算时不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开展会计核算,而是随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或《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来核算合作社的业务,最终导致合作社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同时,由于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缺陷导致财务约束机制执行乏力,内部操作混乱,聘用社会人员记账,从机制上弱化了财务会计人员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参与度,合作社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导致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极高。
2.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合作社的财务风险高。尽管财政部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但现行制度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混在一个制度体系下,未能单独制定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制度体系,使得本来业务素养不高的合作社财务人员理解起来就更有一定难度,导致各合作社普遍缺乏用以指导和规范财务工作的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各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工作失去了财务制度的保障。
与此同时,由于受合作社经营者经营观念及财务管理能力的制约,多数合作社未形成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从调查情况看,多数合作社连基本的内部牵制机制都没有,如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与使用规范、支票管理与使用规范、业务开支审批规范、网络银行账户的优盾管理与使用规范、发票管理与开票规范等;同时采购与收入不入账,合作社的资金体外循环现象比较普遍;缺乏基本的资产核算与保管制度,对固定资产缺乏明细核算、存货随买随用、农产品采收直接出售而不做入库或出库的会计处理,导致合作社的资产数据严重失实;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不健全,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决策、理事会日常执行、监事会内部监督的职责不清,导致合作社由少数人说了算现象比较普遍,监事会对合作社财务的监督缺位,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上述情况的普遍存在,导致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普遍偏高,合作社内部矛盾突出。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1.部分合作社不按照规定的合作社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调查中发现部分合作社由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不了解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而是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开展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导致会计核算资料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相背离。
2.不按照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具体表现为: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使用不规范的账簿;账簿设置不完整,如普遍缺少固定资产卡片、存货类资产随买随用而不入账、多数合作社没有成员账户等;不按照规范使用账户,会计账簿启用不规范、账簿内容登记簿完整、期末结转不规范、不按年度更换会计账簿等;个别合作社存在有表无账的情况。
3.不按照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具体表现为:部分合作社的记账凭证不附原始凭证;以白条或收据代替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没有审批人签字,或由监事人代替审批人审批,或者经办人与审批人为同一个人等情况都比较普遍。
4.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为:会计档案不分年度进行整理和归档;不按照规范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更换没有办理移交手续;会计档案材料遗失的现象比较普遍。
5.会计核算手段落后。尽管农业农村部很早就开发了供合作社免费使用的合作社会计核算软件,但多数合作社由于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仍然采用手工核算,手工编制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较差。
6.不按照规范编制会计报表。具体表现为:部分合作社仍然采用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体系进行合作社的会计报告;部分合作社的会计报表缺乏会计账簿的数据支撑,凭想象和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部分合作社由于会计核算不完整,导致会计报表的数据也严重失实。
(三)盈余分配不规范
根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采取首次分配按贡献,二次分配按权益的双重分配机制开展盈余分配工作,且按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60%。对剩余盈余的分配,应以合作社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补助和捐赠财产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的份额的合计数作为计算依据进行分配。但从调查的情况看,由于合作社缺乏科学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建设,以及财务会计工作的不规范,导致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比较混乱,其具体表现为:
1.以价格返利代替盈余分配。调查中发现,很大一部分合作社通过社员交易过程中优惠价格作为返利来代替盈余分配,在这部分合作社中的负责人认为开展盈余分配比较麻烦,或者是缺乏准确的会计信息作为分配依据,而采取用價格返利的形式代替盈余分配。
2.分配依据不规范。部分合作社并未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的依据和标准进行盈余分配。如在首次分配过程中未考虑社员的贡献,而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或者仅以出资额为依据进行分配;在二次分配时仅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进行分配,并未纳入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补助和捐赠财产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的份额的合计数为依据进行分配;部分合作社对可分配盈余分配中的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的标准确定不合理,或者根本就没有标准,由理事长或主要成员制定分配规则,因此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决策程序,理事长想怎么分就怎么分,随意性比较大;部分合作社通过随意调整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来截留盈余分配;还有些合作社负责人尽管想科学分配盈余,但由于缺乏科学完整的会计核算信息做支撑,也导致了盈余分配标准的混乱。
以上种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普通社员的积极性,导致合作社负责人与社员的矛盾突出,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四)专项资金管理与核算不规范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各级政府得到的专项资金也越来越多。但从近年来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会计核算的检查来看,问题也比较突出,其具体表现为:
1.专项资金的投入缺少整合,资金效能低。由于不同政府部门为了体现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多口径同时投入、重复投入同一项目或同一合作社的现象逐步显现,从而导致资金的效能降低。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由于部分地区对专项资金管理与检查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合作社的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户管理、专户核算与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表现为: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部分未能形成专项基金,并量化到成员账户;将专项资金错误的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账户进行核算;不能正确结转已完工项目资金,多数合作社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仍存在专项资金挂在专项预付款账上的情况;同时由于各地方政府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有的采取报账制、有的采取资金直接拨付到合作社的情况,还有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使得有些合作社在会计核算上不能够根据具体的管理要求适时调整会计核算,而导致会计核算的混乱。
(五)投融资风险高
由于农业产业的低利润、对自然条件依赖度高、农产品的保质期短、农产品上市集中等特点,所以农业产业也存在着一定的投资风险,加之合作社的专业化投资人才普遍短缺及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更是叠加了投融资风险的强度。从融资情况看,由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规模及资产体量及会计报表的数据准确性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普遍缺乏可作为担保的财产及准确性的信用评估体系,使得多数合作社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融资,使得部分合作社在合作社员股金及留存收益不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来缓解资金紧张的困局,导致其财务成本与财务风险普遍较高,可以说,投融资问题已成为各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一个困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问题比较突出的原因,是内外部因素叠加的结果。
(一)外部因素
1.政府部门监管缺位。政府为了扶持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兴的合作经济组织,使其发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作用,在其起步阶段,无论是注册条件,还是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重扶持、轻监管的思想,从而导致以套取国家专项补助为目标的“空壳社”的大量存在。尽管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来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与健康发展。但从执行情况看,管理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效果还没有明显提升。
2.政府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规范化建设问题,涉及到国家11个部委,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还是操作部门各自为政,互相封闭,缺少必要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重数量、轻质量,重扶持、轻监管,重审批、轻引导,重典型、轻全面发展的情况比较突出,从而导致资金重复投入,资金使用效能不高,典型突出,整体发展弱化。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及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由于具有操作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以及合作社会计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4.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功能缺位。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合作社性金融,但从现实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与方式创新明显不足。
(二)内部因素
1.合作社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合作社负责人财务知识与素养薄弱,合作社管理者主观上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财务的观念,也是导致了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的不规范。
2.合作社的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低及普遍性的记账机制,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参与管理的能力及影响力程度低,更是导致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缺乏规范直接原因。
3.合作社会计信息缺乏一定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增大了金融部门为合作社放贷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其融资的难度。
三、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
(一)规范与引导相结合,强化政府的监督与引导作用
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国家近年来关于规范合作社发展的各项要求,应该打破目前多部门平行管理的机制,应在明确十一个部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明确牵头部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机制,清理掉那些“靠补贴维持的、没有盈利能力的和财务存在问题”的问题社及“空壳社”。同时,要注重培养一批财务会计工作示范合作社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其在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带动农民及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发挥其示范与引领作用。
创新监管新机制,建议将专项资金扶持与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考核融为一体,政府各部门针对合作社的各项专项资金在立项申报环节,逐步纳入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指标,尤其是要将相关财务报表及制度建设和体现合作社对农民发展带动作用的指标作为项目资金申报的依据,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领作用,并真正将专项资金发给那些发展前景好,带动性强的合作社。
(二)从国家层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建设
最近,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修订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向各省及自治区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此次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能够结合合作社发展与管理的现实情况,抓住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主要矛盾与关键点,做到既易于操作,又能发挥实效。
同时,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应克服原制度过于简化和笼统的弊端,力争涵盖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并将合作社发展所带来的新业务融入核算制度之中。总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普遍偏低的现状,制度设计宜细不宜简,避免造成会计人员面对业务而无所适从的情况发生。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合作社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与成本
政府与金融主管部门应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创新针对农民合作社的信用评价机制与指标体系,在考核其财务状况的同时,将已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及年限、合作社的成员数量、合作社已取得的“三品一标”等纳入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之中,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力度,拓宽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
(四)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与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相继启动了高素质农民和职业经理人的培育项目,但从各地的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来看,普遍是重经营、轻管理。因此,建议在开展相关培训的过程中,应增加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为载体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课程的要求,不断提升农民專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与专业技能。在相关财务规范化的培训中,必须强化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只有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提高了,才能使其重视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也才能从根本上为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
(五)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记账机制
鉴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也无力聘用高素质会计人员的现状,以县级政府管理部门为单位,探索将统一聘用具备记账资质的财务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县所属合作社的记账业务,建立由记账机构与合作社共同对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的机制,并通过对记账人员进行针对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统一培训,由此既解决了合作社无法合格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困难,又为规范合作社的财务与会计工作多了一份保障,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
(六)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
只有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调动合作社社员参与管理和建设合作社的积极性,因此主管部门应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强对合作社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检查与督导力度,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合作社的社务及财务公开机制,保障合作社大多数社员所代表的整体利益,为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奠定机制基础。
1 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概述
1.1 《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依据国税发[2000]101号文件,我国国内各信用社需要遵循《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的管理内容包括:①所有者权益与负债:其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负债主要包括各项存款;②固定资产:包括具备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机械工具和运输设备等,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都归入财务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范畴;③现金资产:包括库存金银、存款准备金、业务周转金、库存本外币现金与结算备付金、其他形式的现金等;④贷款、抵押资产、投资及证券、其他类资产管理。在上述规范要求下,信用社会结合具体的情况与需求,进行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最终效果差异性比较大,这也为我们研究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创造了机会。
1.2 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特殊性与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地区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机构,优化财务管理进而确保其经济效益最大化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对业务的有序管理和财务风险的规避,这就需要严格控制人员行为与权限。而规范的财务管理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改善与更好的金融服务创新开展都有着特殊意义。财务管理水平可以正确反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财务管理的漏洞和缺陷,然后针对漏洞和缺陷进行改进,这样不但能够有效避免因漏洞和缺陷带来的财务风险,而且还可以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2 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研究以西安A农村信用社为例,对其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明确问题成因,寻求解决方案。
2.1 西安A农村信用社介绍
西安A农村信用社位于陕西省,是该区域最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截止到2014年底,西安A农村信用社已经场外西安A市规模最大且营业网点最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信用社财务管理,在其业务拓展背景下有新的要求,对于信用社财务能力的改善与财务风险控制意义重大。
2.2 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问题
2.2.1 财务管理体制不严谨
建立在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基础上,A信用社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在2010年之前设计的,近年来信用社的业务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其财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有所体现。突出表现为:近年来信用社内部出现的财务用途不明、挪用公款等情况有所增加。在具体的财务管理中,上级下达指标而下集完成,形成一种为了完成目标而完成目标,根本不考虑是不是能够给农村信用社创造利润,也就不考虑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其核算也主要是事后核算,基本上不进行事前核算以及事中核算;在进行开支的过程中,财务开支也相当随意,根本不按照计划进行;在新开的业务中,农村信用社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进行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无制度可依的现象。这样就导致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混乱,无法完成财务控制,成本虚高不下,竞争力降低。而目前信用社的财务监督匮乏,往往只是简单的对财务人员进行约束,而忽视经营管理中各项业务与环节的控制,这就出现成本费用超额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信用社财务水平。此外,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谨基础上,分支机构对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也存在明显的形式化,财务管理监督形式化,无法真正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2.2.2 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不到位
2002~2014年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业务的不良贷款率增长明显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业务的不良资产率,并且信贷业务的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同期不良资产率,这也就是说,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业务收入稳定性不足,其收入风险较大。而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客户市场来看,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过去的发展中,形成大部分客户每年定期重复申请小额贷款的规律,这就使得其客户资源稳定,并且,小额贷款业务的回款应该是相对稳定和及时。但是,在这样相对较好的客户市场基础上,西安A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资产仍然增长,就表示合作社内部存在很大的问题,导致风险控制失灵,业务风险增加,不良贷款增多。
2.2.3 非生息资产增长过度
在2006~2014年西安A农村信用社的非生息资产就出现了明显增长,其中包括各项存贷款余额、应收款项、抵押资产等项目较高,这就使得信用社的经营出现了更大的问题。在2006~2014年,我国国内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案件中,60%的涉案银行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也就是工、农、建、发展与中国银行。30%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2009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逐步改革成为农村信用社与城市银行等银行组织后,这些新组织仍然是银行业商业贿赂的重要主体。这个问题在西安A农村信用社也同样存在。一方面,一些财务能力不足或者不符合银行对某个等级的贷款授信发放标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能采取商业贿赂的方式,对银行主管信贷授信审核及发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贿赂,进而获得超出其信用额度的信贷授信。这个问题在西安A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接收商业贿赂的案件中,占据60%多的比重,其涉案金额及单笔贿赂金额在近年来呈现不断增长的状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中,不断的进行服务网点的扩展与升级,对于电脑、密码输入机、验钞机,桌椅、单据、装修等软硬件设施的采购需求逐步增长。而这些大宗采购则成为一些地方企事业单位扩大销售的重要渠道,为获得银行采购支持,这些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可能选择商业贿赂的方式,获得银行业采购标书。这个类型的商业贿赂在西安A信用社依然存在,并且严重影响银行非生息资产结构优化,对于银行的财务管理改进非常不利。
2.2.4 财务考核指标设置不当
尽管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各种财务报表实现预测和决策,调节、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强资金运用与管理,但是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还无法完成对农村信用社整个财务状况进行系统的分析,特别是在某些综合性指标(例如资产利润率、收入利润率、资产负载率等)上的分析更是严重滞后。从表面上看起来,尽管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营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在资源配置以及投入效率上却受到严重的制约,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投入效率低下等现象。特别是,目前西安A农村信用社的财务考核指标是针对银行盈利指标设计,而其盈利以利息和手续费为主,在利息收入相对稳定,且争夺存贷款市场中银行提高存款而降低贷款利息方案的影响下,信用社会大幅度提高银行业务手续费,以此提升财务绩效。这个问题在信用社的服务收费混乱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和体现,截止到2014年西安A农村信用社的收费包括九类业务270项内容,其收费一般针对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三者征收,在目前的银行服务收费结构与标准中,收费的项目繁杂,并且收费的差异较大。
3 改进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不足,需要从财务管理的制度上着手进行创新与改进,逐步强化信用社财务管理的业务控制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并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与考核机制,推动信用社财务管理体系的改善,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促进新形势下信用社财务管理优化。
3.1 推动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创新
针对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上的缺陷,需要从财务的管理组织架构出发,逐步对财务管理的整个系统进行改进,提升财务管理效果。必须确立以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提升财务管理的地位,注重确保对整个信用社的业务体系和权力系统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方法和步骤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具体运行中,需要通过合规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化能够有效降低西安A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强化业务授权机制建设,改善当前西安A农村信用社业务中部分业务权限全部归属与上级管理层的情况,适当开设柜面管理岗位,进而确保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能够在柜面人员团队内部进行及时的授权管理,避免过度的管理层参与到一线业务流程中。
3.2 建立效益最大化管理目标
信用社的财务管理目标需要进一步调整,确立效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才可以更好的规范信贷等主要的收入项目管理的改进。一方面对效益最大化的内涵及正面影响进行宣传与说明,另一方面也不能够避免对其质疑的剖析,对于确实存在的一定缺陷进行说明,引导信用社各分支机构更好地完善财务活动及战略避免其目标负面影响的产生等。这需要借助于多种渠道,例如在会计政策、企业财务管理书、期刊杂志等媒体,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教育培训中对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形成以内涵为基础,以正面影响及作用机制为主的宣传模式,并逐步引导财务管理者提升降低其负面影响的能力。强化股份要素,形成与信用社的效益增长和长远发展一致的管理基础,注重强化对经营者的股份要素分配。真正的将经营者利益与信用社长久发展相结合,促使其对信用社形成更高的忠诚度,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的促进公司治理效果的提升等。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更好的激励机制,带动信用社的效益最大化实现。
3.3 强化对业务的内部控制
作为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经营单位,西安A农村信用社需要强化对业务的内部控制,来降低业务风险,才可以更好的完善信用的财务管理。特别需要改善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的授权管理机制,重点在于改善当前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中部分业务权限全部归属与上级管理层的情况,适当开设柜面管理岗位,进而确保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能够在柜面人员团队内部进行及时的授权管理,避免过度的管理层参与到一线业务流程中。此外,将当前柜面业务的管理层授权机制改革成风险监管机制,形成对柜面业务的及时分析和治理,进而不断提升西安A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的风险管理效果等。西安A农村信用社必须在客户服务效率的要求以及有效控制风险之间确立平衡点,在允许普通柜面操作人员开展小额度的业务即时操作的情况下,设置大额度业务或其他重要业务的业务主管人员或网点负责人等进行综合性的柜面操作。
3.4 合理设置指标开展财务绩效考核
改善西安A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有必要建立综合性评价指标与单项评价性指标相结合,短期评价指标与长期评价指标相结合,外部评价指标与内部评价指标相结合的新的财务考核指标,为信用社的风险控制、产出绩效改善等创造一个更有利的推动机制,来推进信用社在金融服务过程中,合理财务决策与管理的实现。此外,合理的设计考核指标,降低手续费等利益驱动下提升考核结果而不合理征收手续费的问题是包括西安A农村信用社在内我国很多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改革的重点。这个方案的实现仅仅依靠信用社的实现可能不大,建议银行业监管的重心应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最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会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关键词:信用社;财务预算;重要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以为参与社员提供金融为最终目标的金融合作机构。在发展的历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当地居民的存款和贷款等基本性货币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的法人代表,以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但是农村合作信用社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财务管理制度不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等,这些都给信用社的运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为了保证农村信用合作社能够稳定地、有效率地为当地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本出了以下研究。
一、内部控制和财务预算的内涵
(一)农村合作信用社内部控制的内涵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独立性企业或者单位为了实现既定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信息和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而确定的一系列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方法、程序的总称。现有内部控制在运作过程中主要目标可以解释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银行监管规章制度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确保法人在运作的过程中能够合理规避包括经营风险和环境风险在内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以降低成本和减少损失;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能够全面地实施和开展,这是内部控制最直接的目标。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运作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是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种。内部会计制度是为了保证信用社会计事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主要指会计部门为了防止个别人员侵吞财务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发展而制定的各种财务会计处理程序和措施。内部管理控制主要是对信用社在运作、管理过程中的各部门提出方针政策以提高农村合作信用社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信用社能够以较高效率为社员提供服务。
(二)农村合作信用社财务预算的内涵
财务预算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和手段。财务预算反映了企业或者单位未来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运作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总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预算的要求较高,一般涉及到现金预算、销售预算、生产费用预算以及利润预算等。农村合作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一方面要为社员提供储蓄、存款、贷款、结算以及其他经批准的委托业务;另一方面要保证信用社的日常开销和费用。财务预算工作能够帮助信用社对未来一年度内日常开销、经营业务额度以及整体收益等价值指标提前做出计划。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预算管理现状
由于专业性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信用社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金融服务机构中的地位,尤其是财务预算工作的不到位不利于农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的长期发展。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财务预算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财务预算管理意识薄弱
信用社作为一个独立性的金融组织和经济实体,要想长期发展下去,必须要实现经济核算制度,在专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实现一定的利润。只有在实现利润的前提下,农村信用合作社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否则就没有能力维持生存和发展。目前,一些信用社的行为与以上理念背道而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树立存款立社的思想,认为提高信用社的存款率是硬道理,因此不计成本和费用,高息收揽存款,与此同时,由于费用管理不当以及利息设置不当导致信用社呈现亏损的状态。其二,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都较低,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很少能从科学的角度提出对信用社运作有推动作用的方案,在财务预算方面做得工作更是较少。
(二)财务预算制度不完善
财务预算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内单位的运作水平和盈利效果,给企业和单位提供信息和数据,指导领导层做出科学的决策。财务预算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在建立财务预算制度的时候要注意企业财务预算的目标、预算编制、预算实施以及预算评价等环节,并且财务预算有一定的科学方法。目前,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存款、贷款、财务收支、利润四个方面计划展开,并且侧重于事后核算,缺少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环节。预算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信用社在日常的运作中对预算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内部控制效果不佳
内部控制是企业和单位为了保证资产、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和程序等。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并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诸多投机行为的发生。主要表现在:随着信用社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无力以资金抵偿贷款而以固定资产代替的情况也随之增加,也就是说信用社取得的抵贷资产有所增加。农村信用社在处理抵贷资产的问题上缺少科学性和准确性,使“待处理抵贷资产”科目成为农村信用社转移不良贷款的“避风港”。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是信用社抵贷资产名不副实,价值相差甚远。
三、信用社提高财务预算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不仅包括传统的会计控制制度,还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只有将两者完美的结合起来,才能从整体的角度看待企业的运作,也只有从系统的观念出发才能提出对企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见。在完善内部控制方面的对策主要有:
第一,明确产权关系,制定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社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法人企业,必须明确产权关系。积极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是明确产权关系的主线,具体措施有三点:首先,制定合理的增股扩股计划,广泛吸收社员股金,提高股本在资本总额中的比重。其次,扩宽入股范围。在原有农村信用社社员的基础之上,积极吸纳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企业入股。再次,为了解决股权结构分散化与控制平均化造成的社员对农村合作信用社的关切程度不够可以适当提高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
第二,重塑监督检查体系。监督企业和单位的运作情况,并将实际运作情况与计划作对比,对于完成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对于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完成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因此监督检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信用社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保证监督检查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在组织结构设计的过程中要保证监督检查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这样才能保证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时保证一个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态度。其次,合理配置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对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以及指标评价有较为深刻的认知,这样才能帮助其在稽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再次,强化对稽查人员的管理。保证稽查效果的准确性首先要保证稽查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对稽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于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第三,建立完善的内部评估制度。结合信用社自身的业务特点以及属性,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业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建立重要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制度以及预警体系。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围绕经营业务、业务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资产安全等问题建立定期业务分析和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体系。预警机制是指对某个业务指标设定一个底限,一旦业务数值接近该底限值提醒信用社业务人员做出一定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完善财务预算制度
第一,明确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预算工作的前提的基本导向,是制定财务预算的根本依据。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制形式的金融机构,是为扶持和发展农村经济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区别于一般的盈利性组织。信用社的财务管理目标不仅保保证实现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保证社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预算编制是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以下原则:量入为出原则,即以信用社的资本总量为依据进行各项业务活动资金的分配,一定要保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原则,即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部门预算原则,信用社各个部门的业务活动不同,产生的费用也不同,所以要以具体部门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种类要全面,包括成本费用预算、利润预算等。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信用社的业务属性采用零基预算方法。
第三,有效的预算执行。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各部门设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监督稽查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对于预算执行效果较佳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帮助其分析原因,如果是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结果则吸取经验教训,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超出预算则找出相关负责人给予一定的惩罚。
四、结束语
取消乡级信用社法人资格,建立以县为单位具有统一的法人代表资格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改善民生,实现县乡级资本统筹的一次重大改革。目前,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信用社在运作过程中举步维艰。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本文分析了目前信用社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最终认为完善财务预算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雪飞,贾迎苗.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制改革的局限及完善建议[J].湖南农业学,2009(11).
2.杨羽飞,梁山.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J].金融研究,2005(3).
3.徐永杰.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对策与建议[J].大庆社会科学,2007(1).
4.徐幼清.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机制缺陷及完善对策[J].浙江金融,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