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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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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推动落实。

(二)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和科学决策,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建设。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提高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一)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新制订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法律学习不少于10次。全面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

(二)提高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战略部署,结合《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中心,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为重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各项商务活动中。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自查自纠,巩固现有普法成果,查找薄弱环节,提前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三、全面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法治审查贯穿于商务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切实强化决策责任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制度。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备、清理等行为,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先选优活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一次录入互通共享、执法数据齐全完备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留痕高效监管。

(四)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酒类、再生资源、成品油、二手车等领域监管。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各项措施,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改善市场环境,多措并举扩大消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继续完善“一窗受理”,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推进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等各项改革举措。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确保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大力推进“四办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查询、申报,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办理、结果寄递等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处理,积极推动“掌上办”、打造“指尖办”,推广政务服务APP“陇政通”,切实让企业群众享受“一部手机、一个APP、一个入口”带来的智慧政务和便民服务。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 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745号公告 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工商总局和公安部明确打传分工等21则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改善外贸环境:商务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推八项措施 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命名首批16家“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 农业部等六部门印发《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部门联合印发《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通报4起重大事故 六部门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全国电商监管系统 公安部、安监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部检查组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检查网站安全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曝光今年十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 农业部印发《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试行)》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联网项目 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农业部印发《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科技 > 农业部 工信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农业部 工信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本刊编辑部")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供应充裕、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全年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印发本工作要点。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各级农业、工商、质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义务等情况。组织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强化信息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企业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原辅料使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深化农资市场整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进一步加大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广告,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农民。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的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发现产品流入市场的,要查清产品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监控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假劣农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跟踪监管。 五、狠抓假劣案件查处。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实保障激励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做好鉴定检测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查办,查必彻底。要继续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农资示范店培育工作。要切实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完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12316、12315、12365等服务热线作用,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

七、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各项行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突出问题。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种子“打假护权”行动,重点组织开展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基层经营主体综合治理、优良企业主推品种的品种权保护等工作,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强化监督抽查,稳步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公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犯罪和添加违禁物质犯罪,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狠抓大要案侦办,统一指挥,集中收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保持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质检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推动农资区域整治工作。 八、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等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要以检查履行监管职责到位情况为重点,通过专项督导、日常督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督导。

九、提升农资监管能力。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大力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州、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五个结合”成果经验,统筹推动“七个巩固提升,要以“川甘青三省交界地区区域发展先行县”为目标,加快建设“五个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2020年度法治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二是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县依法治县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推进台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推进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四个亲自”“五个同”,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抓好基层法治创建工程,持续构建法治良序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律七进”工作制,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守信、诚信、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法治浸润、法治实践一体推进,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法治考评制度。三是完善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制度,推进法制档案制度,将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纳入法制档案。四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县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加强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常态化。三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

(四)抓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破解实际难题,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快建设公共安全体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三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抓好标本兼治创稳工作,切实维护大局平衡

一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积极构建以依法治理为核心,系统整治,源头治理,纵深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电等专项整治,坚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三条底线”探索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办法措施。二是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全力推动“平安”建设,继续加强川甘青交界地区协作,依法严打黑恶势力,持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六)抓好民主法治创新工程,有效汇聚发展合力

一是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对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贯彻党务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二是强化行政权利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切实落实法治责任,聚焦重点推进落实。

(七)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全面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决定,认真及时答复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提案,并公开办理情况。二是定期听取、审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情况报告。三是加强问责机制建设,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2014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方法

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考核对象应对照《2014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查

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

(三)综合评议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综合评议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供的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复查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得分。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主要有:《区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

2、开展全区七个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1月16日——2月16日)

3、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4、3月10日——11日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5、参加区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检查工作。

6、认真做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截止6月10日已进入扫尾,力争在市局会议前全部结束。

7、4月2日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8、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4月23日——5月23日)5月2日上午,由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在全区45所中小学正式拉开帷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的通知》精神,4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决定于4月23日—5月23日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将通过这次活动在全区校园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活动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将选送活动中优秀的作品参加6月份市局举办的“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

9、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办、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10、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周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的通知》(宿法宣办【2012】14号)精神,经区法宣办研究,于6月18日——24日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11、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一个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12、9月份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13、10月份组织开展“学法律、促和谐,迎接党的十”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14、积极组织开展12.4全民学法日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12场次,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品1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万人次,举办重点普法对象培训班50期次。

二、工作计划

2013年法制宣传科将继续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争当全省先进县(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和指示,全面、高效、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清思路,提前做好各类工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法制宣传科将在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的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完善《区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区2013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计划和方案。

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7、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