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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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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工作要点

规划局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主要工作 

1、精心组织,农业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统计局承担着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录入等各阶段的全部工作。通过全县35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努力,已完成调查登记、抄录编码、录入上报等主要任务,调查登记、数据录入已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县政府被省政府表彰为农普先进集体, 19个乡镇、县级部门分别被国家、省、市表彰为农普先进集体,34人次分别被国家、省、市表彰为农普先进个人。为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统计局、县农普办共出动宣传车18台(次)、书写悬挂标语102条、发放宣传画8000张、电视宣传5.2小时/60期(次)、致被调查者公开信13.8万封。组成8个督查组分赴乡镇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敦促调查员严格按照普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村入户调查登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对个别乡镇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有效保证了普查质量。对每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组织专人严格收表、审表,对全部调查表逐一进行逻辑审核、快速汇总、抄录编码,切实保证了普查的进度和质量。 

2、抓点示范,“六有”建设有序推进。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我们以统计“双基”建设试点和信息化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扎实推进“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有网络)建设。选择县畜牧局、林业局、矿业集团公司、煤电有限公司、杨坝镇等20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六有”建设试点,指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计台帐,制定统计工作流程、制度和职责,改进统计调查方法,积极探索建立抽样调查体系,提升技术手段,规范统计管理,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六有”。省农村数据质量检查组一行对杨坝镇等单位统计基础“六有”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3、强化管理,数据质量逐步提高。一是依法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政府综合统计管理职能,切实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标准、表式的审批(备案)和部门统计数据和管理,有效避免了重复调查和数出多门的混乱现象。二是积极探索统计调查方法,更多地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的现代统计方法,推动全县统计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加强基本统计单位业务管理,按季对基层统计单位报表和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数据质量年”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和查找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调研活动,制定落实解决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措施和办法。推行阳光统计,定期召开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评估分析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参与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评估论证,公开数据生产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统计数据公信度不断提高,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 

4、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围绕新农村建设、“十大”惠民行动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加注重调查的超前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今年,统计局、农调队联合新开展了居民消费品价格、灵活就业、发展环境、企业景气、企业融资、退耕还林等专项调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咨询服务内容。今年共印发《统计调查》、《统计内参》15期,其中《聚居-助推新农村建设》、《环境促发展,发展需环境》、《励精图治求跨越 艰苦奋斗铸辉煌》分别被《今日巴中》、县委《参阅》和省统计网转发。根据政务目标考核的需要,及时跟踪县委、政府目标考核指标,按月进行监测、评估、分析和反馈,按月编发“主要指标月报”,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了良好的统计服务。积极为社会公众和重点工程服务。在年初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期间,及时整理印发了“XX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述”,图文并茂,为与会代表审议报告、建言献策提供了详实的参考资料,受到与会代表和“四大”班子领导一致称道。为“两路”某某段工程指挥部提供详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为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定依据。 

5、加强法制,统计环境逐步优化。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统计法制意识逐渐增强。继续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一方面,先后选派19名优秀干部到省、市参加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培养造就法制宣传骨干

。另一方面,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和继续教育学习,今年共培训340多人次,重点培训学习《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基础理论与实务》、《统计调查与分析》和报表制度,并将学习情况和测试成绩作为统计从业资格年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围绕规范上岗和提高业务技能,狠抓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受理、培训和认定工作,今年共受理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统计从业资格申请45人。再次是严肃查处,保证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实施统计执法检查30件,立案查处7件,其中通报批评3件,限期改正3件,罚款处罚1件。查办的7起统计违法案件全部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当事人无一申请行政复议。通过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对于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础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的贯彻执行及统计工作审议,对《统计法》贯彻执行和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  [1]

6、倾心帮扶,富民惠民办实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会议精神,深入关田乡东坝村、平岗乡天井村、蜀道茶业、翡翠米业、桦兴食品、矿业集团蹲点调研,通过调研采用多种形式反映群众的诉求和企业的运行情况。今年共发动职工累计捐资6400元、衣物110件、精米500斤、菜油200斤慰问贫困户56户;购买价值2.1万元的55只某某黄羊分送到东坝村受灾较重的35户农户家中,鼓励他们努力发展生产,抗灾自救;协调解决人饮工程建设资金8万元、水泥20吨支持东坝村建成供水池3口(解决了3个社860人、2200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新建沼气20口。争取省统计局职工捐款11000元、衣物330件、建设资金100000元用于东坝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关田乡东坝村核桃aa级生产基地建设资金20万元。捐助价值8000多元的电脑、电视机、dvd等学习用品,建起了平岗乡“留守学生之家”,结对帮扶留守学生12名。

7、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机关和谐稳定。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通过深刻查摆问题和强力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机关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实行“周一安排、周五检查”例会制度,细化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绩效与奖惩挂钩,财务政务公开,内部管理均置于阳光下运作。邀请市局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和指导

,选派专业人员到市局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到周边县区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一年内所有干部职工都参加了两次以上专业知识培训,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学习考察和丰富多彩的机关活动,干部职工精神饱满,机关运转井然有序,呈现出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诚信创建、精神文明、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爱卫活动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二、存的主要问题 

1、统计基础薄弱。部分单位不重视统计工作,不按规定设置机构、落实人员,统计工作无人员、无经费、无设备、无制度、无台帐,统计资料残缺不全甚至无人报送,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和改制企业表现更为突出。全县48个乡镇的统计人员全是兼职,担负着驻村、会核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项工作,从事统计工作的精力不足30%。 

2、统计法制观念淡薄。个别单位认为报多报少不造成什么社会危害,敷衍应付,随意填报数据。还有一些单位屡次迟报甚至拒报,特别是一些个体经营户、私营业主、改制企业拒绝履行法律义务,不愿接受统计监管。 

3统计信息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一方面,统计信息需求多元化,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企业等都要求拥有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且对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多样性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和规模日益增大,构成复杂而且变动频繁,新的经济活动层出不穷,调查的难度成倍增加,现有人力资源、经费投入、技术装备都难以做到有效供给。 

三、2011年工作要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狠抓基层基础和统计管理,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规划局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突出发展工业,全力组织工业经济新突破

(一)组织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云硫集团、发电厂等省直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配合)

(二)抓好项目建设,抓紧发电厂三期和华润电厂等重大项目的立项报批。(市发改局负责,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供电分公司、发电厂配合)

(三)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帮助各县建立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四)抓好市高新科技园区建设。(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五)大力发展镇域工业。(市经贸局负责,市工商局、科技局、质监局、环保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六)扶持温氏生物制药、雅达电子、郁南天宝生物制药等技术型、非资源型工业发展。(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新发展

(七)确保粮食安全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任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市粮食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八)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全市8个石灰岩苦旱镇分别引进一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配合)

(九)发展优势农林产业和畜牧水产业。(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畜牧水产发展中心、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配合)

(十)启动民资,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农林产品批发市场。(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供销联社配合)

(十一)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市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供销联社配合)

(十二)切实加强动植物防疫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林业局、工商局、交通局、卫生局、海关和检验检疫办事处配合)

(十三)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确保城市防洪工程提前一年完成;继续抓好市区南山河等10宗城乡水利防灾工程和61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十四)搞好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市交通局负责,市公路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十五)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市林业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公用事业局配合)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全市经济总量

(十六)大力发展县域特色工业。(市经贸局负责,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质监局配合)

(十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工商联、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配合)

(十八)帮助各县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市经贸局负责,市供销联社、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配合)

(十九)帮助各县发展房地产业,继续推进小区开发。(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二十)帮助各县发展旅游业。(市旅游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组织外经贸工作新突破,做大外源型经济

(二十一)努力增加外贸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拓宽对外贸易的渠道和市场,搞好涉外服务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海关、外事侨务局、检验检疫办事处、贸促会配合)

(二十二)全方位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整体推介,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强外商投资成本的调研,进一步发挥好我市驻珠三角招商引资联络机构的作用。(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外事侨务局、贸促会、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广播电视局配合)

五、加强财税工作,增强全市财力

(二十三)强化税收征管。(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市财政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海关配合)

(二十四)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对市直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国资委、建设局配合)

(二十五)盘活国有资产和加快政府资源的开发经营。(市国资委负责,市财政局、发改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振云公司配合)

(二十六)盘活市食品集团在市区的连片土地,开发建设大型购物商场。(市经贸局、国资委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外经贸局、食品企业集团公司配合)

(二十七)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建设局配合)

(二十八)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资本市场。(市金管办负责,市经贸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工商局配合)

六、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二十九)尽快动工河口至郁南平台和罗定支线高速公路;启动罗定至岑溪、云城(思劳)至新兴、(郁南东坝)至阳江港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局、公路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抓好324线河口至城区段改造工程;抓好省道352、369、280、276线改造建设。(市公路局负责,市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一)加快港的报批立项和建设步伐。(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局、港务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二)加强中心城区管理。(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三十三)加快市委党校、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金山大道工程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市委党校、档案局、文化局、公用事业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配合)

(三十四)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七、统筹推进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十五)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整顿、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深入挖掘我市历史和人文资源,打造我市民间艺术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化局负责,市广播电视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六)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都要有新进步;确保中学高中校区和各县(市)高中学校新建扩建工程按期投入使用和51所老区学校建设通过省的验收;按省的任务要求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推进“一机两语”教育;做好创建教育强镇的基础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七)加快市技工学校建设。(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八)鼓励和扶持骨干企业组建科研中心;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我市企业生产合作;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局、质监局配合)

(三十九)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配合)

(四十)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医疗救治三大体系建设,确保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造建设项目在今年10月全面完成;加快创建省农村中医先进市工作步伐,力争年底前通过省的验收。(市卫生局负责,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公用事业局配合)

(四十一)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文化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广播电视局、公路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爱卫办配合)

(四十二)加快全民健身广场建设,组织好省运会的备战、参战。(市体育局负责,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局、环保局、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四十三)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和服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配合)

(四十四)抓好全市药品招投标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物价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四十五)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配合)

(四十六)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配合)

(四十七)继续规划和抓好第二批生态示范村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十八)抓好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城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西江、新兴江、南山河、南江河的综合整治及重点监控企业的环保监管。(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十九)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加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配合)

(五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人口出生率。(市人口和计生局负责,市农业局、经贸局、监察局配合)

(五十一)落实优抚政策,兑现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十二)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教育局、公安局配合)

(五十三)编写好“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市发改局负责,市府直属各单位配合)

八、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十四)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各类适用技能培训,组织好劳务输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农业局、扶贫办、质监局配合)

(五十五)进一步加强五保、低保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市农业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局、卫生局、教育局、房管局、监察局配合)

(五十六)落实农业税全免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局配合)

(五十七)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尤其是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的待遇。(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配合)

(五十八)实施社保全责征收。(市地税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贸局、外经贸局配合)

(五十九)争取年内解决18万农民饮上干净水问题。(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配合)

(六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经贸局、外经贸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配合)

(六十一)按要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监察局、劳动保障局配合)

(六十二)清欠农民征地拆迁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财政局、监察局配合)

九、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

(六十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加大打击“双抢”、黑恶势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市司法局、法制局、综治办配合)

(六十四)加强政府工作,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市局负责,市法制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配合)

(六十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等事故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遏制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负责,市经贸局、交通局、公路局、公安局、消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海事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配合)

(六十六)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经贸局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配合)

(六十七)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食品和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配合)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六十八)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市纠风办、审计局配合)

(六十九)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市人事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配合)

规划局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子政务;规划行业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0)02-508-01

自《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中办18号文件以后,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渐在各行政部门自上而下展开。依托电子政务的技术支持,各行政权力部门多数建立起独立的业务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大批“量身定制”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规范和约束了内部行政审批流程,显著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设计独立的信息系统由于缺乏对外数据交流和共享的考虑,行政权力无法真正对做到对外阳光透明运行。由此,“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于06年初呼之而出(见2006年国务院工作要点),并在随后几年内,自中央到各省市逐步列入实行计划表。江苏省于2008年度发文(苏政办发〔2008〕50号),就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发表了工作意见,各市县大多根据实际情况,于2009年度排出了时间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平台的建设,是有效梳理各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良好契机,有利于从源头出发,统一强制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同时,该平台的建设,有利于从应用角度,抽象并构建符合各行政部门使用的“广泛”而“普适”的一般性业务审批系统,实质推动电子政务技术的深入发展。

1 电子政务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现状

无锡市规划局应用电子政务技术开展信息化软硬件建设起步较早,以逐年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为基础,现有一系列应用相对成熟的规划审批系统,以无锡规划网为表现和依托,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将阳光规划工程的要求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近年来,针对政务公开需求,制定了《无锡市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无锡市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针对依申请公开需求,制定了《无锡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颁布年度《阳光规划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当年的重点工作。

基于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将内外网政务流转和业务审批高效集成。“一书两证”图文办公业务审批系统是我局当前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核心。在该无纸化办公系统下,市局、分局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与行政服务中心互联,实现网上报批;与英特网互联,在政府网站上及时批前、批中和批后的公示信息;与政府政务内外网互联,实现办理结果上报政府及公文信息交换。

2004年度投入使用的无锡规划网是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重要信息平台。为方便项目报建,建设网上报建专栏,实现“外网收件,内网办理,外网公示”的工作模式,并开放报建项目进度查询,同时支持网上查询和电话查询。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设立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业务信息公开方面,设立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和公告公示等栏目。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子栏目告知建设单位许可项目的依据、所需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和办理周期;工作动态子栏目实时市区两级规划工作最新进展;公告公示子栏目动态规划“一书两证”审批情况和规划编制成果。无锡规划网已实现“一书两证”批准文件网上,审批图件网上,城区范围17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网上。

依托电子政务技术,我局逐年建设并完善现有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取得了明显的应用成效。2008年度,无锡市着手构建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同年,政府网站群建设如火如荼展开:有效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迫在眉睫。

2 整合资源,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接受新挑战

随着规划行业应用需求的不断深入,各类异构软硬资源频现,合理开展资源整合,全面提高现有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水平是今年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局已配合市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办公室基本完成市级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的建设;配合市信息办基本完成政府网站群规划子网站的建设运行;作为地下管线普查实施单位,全面完成硬件设备的招标和整合,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和已有信息系统整合已全面展开。

作为已有审批系统的市级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市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局依法清理和规范了行政权力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了行政权力数据库、并依照规范完善和修改已有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在自建系统和市级系统间的有效传输。当前,已实现行政权力办件过程表、行政权力办件结果表、行政权力办件基本信息表、部门监察数据表、部门统计数据表等共八类信息的及时传送,实现业务人员使用自建系统,传输接口读取或按规则生成所需数据的高效工作模式。

政府网站群建设是我市进一步整合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异构资源,提高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的另一项重大举措。经统一设计建设的无锡政府网站群整合了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原有软硬资源,网络设备和服务内容,具有界面风格统一,服务规范周到,管理维护廉价的特点,在第四届中国网站群建设运营大会中被评为先进单位。为确保规划网站群规划子网站继续保持并发扬无锡规划网的特点,我局与信息办多次联络,做了如下工作:

第一,原有栏目的全面重现。规划子网保留了原有无锡规划网的所有栏目,对于技术暂无法实现的对外服务栏目(如:一书两证图件公示、在线地图、网上报建、报建项目查询等),使用超级链接方式;

第二,界面风格在符合统一标准下尽量保留原有特点。保留原有设计风格的主页和栏目位置,方便老用户的使用习惯,保证新建网站的访问量;第三,两网并存,互相借鉴。无锡规划网借鉴吸纳网站群实名验证投诉模块,实现两网投诉和咨询统一处理。网站群借鉴吸纳无锡规划网的GIS图件展示模块、电子地图模块和网上报建模块。第四,数据同步。为减轻新闻和维护的工作量,采取两网数据双向定期同步。规划网向网站群传输各栏目新闻,网站群向规划网传输投诉咨询等互动内容。经整合后的网站群规划子网反映良好,已成为我局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又一个重要的对外展示平台和服务窗口。

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和网站群的正常运行都依赖周期性的数据交换,我局采用数据交换机制,保障前台展示数据的及时和完整。

4 几点思考

首先,关于通用系统和专用系统。从政务角度而言,通用系统的建设是一个不断规范已有行政权力的过程。从电子政务角度而言,通用系统的建设则是一个业务工作流高度抽象的过程。在加快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建设的同时,决不应忽视专用系统的开发应用。应该看到,专用系统一般均服务于特定行业,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特殊的应用需求。如,财务专用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联网公安系统、跨地区调电调水指挥系统等。就规划行业而言,在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的同时,加大地理信息系统和CAD环境下应用软件的开发尤为重要。

规划局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规划局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市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地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同时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的公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采购”专栏,及时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224条。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同时加强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土地征用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2009年3月正式运行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不断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投诉等服务,方便公众办理。系统试运行以来,累计收件15953件,已办结15347件,办结率96.2%,大部分报批项目的审批时间得到大幅压缩,大大提高了各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完善规范和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加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做好政策解读,方便公众了解,推动政策落实。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十二个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进行了整合公开。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依申请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保、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年再次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据统计,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19.4万人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场所建设。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在社区、农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市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由原来80家调整确定为76家。全市各镇街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进行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检查、通报,每年度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9场业务培训,345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5条(见附件)。其中,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7条,占65.8%。各镇(街)、三大工业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8条,占34.2%。在互联网上,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8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部门是国土局、发改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和工商局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634条,占21.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34条,占18.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21条,占17.7%;机构职能、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430条,占14.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10条,占7.1%;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8条,占4.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0条,占2.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71条,占2.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市人民政府网”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需要设置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镇街、相关市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逾80万人次。

2.公众查阅点

指定市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77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纸质目录587份、纸质全文2813件,电子目录587份、电子全文2813件。

3.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公开

年,各镇街及市直各单位在政府公报和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6条,其他形式公开56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19.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年全市共收到26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收到11条,建设局收到4条,教育局、各收到3条,国土局收到2条,民政局、规划局、统计局各收到1条,申请公开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6条,网上申请16条,信函申请4条。目前,26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已完成答复,其中同意公开9条,同意部分公开2条,其他答复14条,否决公开答复1条(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申请公开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征迁安置方案文件、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目前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进行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我市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各镇街、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是各个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承担,经办人员流动性较大,使得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程度参差不齐;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化,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府信息规范公开等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还要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利用率不高,宣传力度还应加大。因此,我们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地宣传普及《条例》,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众查阅点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作用。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形式,以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行多渠道公开,不断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1、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