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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我作为专家评委参加了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主要是对申报的交通类项目进行评审。结合评审情况谈谈这一轮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几个突出特点,以及对相关PPP项目准备工作的建议。
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呈现出来的特点主要有:
1、申报项目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
项目总数达到700多,单交通类就有157个,相比第一批的两类项目(新增和存量转换共计120多个),第二批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反映出地方政府对运作PPP的热情高涨,认识在加深,动员工作也更扎实。有的项目申报材料准备精心,内容要素齐备,方法深度符合规范,质量很高;但也有的项目申报材料极简单,要素缺失,甚至出现实施方案只有一页的!
2、咨询机构作用彰显
从评审情况看,有咨询机构参与协助的申报项目,材料质量明显要高过无咨询机构参与的申报材料。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是在财政部76号文近一年,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后大半年,地方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在经过比较充分的动员后进行的。借助市场提供的机会,参与PPP服务的咨询机构数量得以充实、专业能力获得快速成长,为政府方客户运作PPP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撑,总体上切切实实提高了项目准备的质量。
3、政府方实施机构主体合规性差
这批申报项目近1/3在第一阶段的定性筛选中出局,重要原因是项目确定的实施机构主体不符合规范。财政部113号文第十条规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但是,相当一部分申报项目,将国有平台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定位为项目实施机构,这是完全错误的一种项目结构设计。我们知道,实施机构是在PPP项目中代表政府方的主体,是公权力的代表,应该由具有公权力代表资格的政府机构出任。但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政企不分,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边界模糊问题,使得大量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国有企业承担和完成。当项目运作方式转换成PPP时,地方政府仍然习惯性认为,下属部门及国有企业应按“谁家孩子谁抱”的原则,把PPP项目简单视为分配任务,交由原先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国有企业继续负责,后者自然“被动”成为实施机构。
4、存在变相融资
虽然财政部57号文明令禁止将变相融资包装为PPP项目,我们还是遗憾地从第二批申报项目材料中发现多起名为PPP,实质是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的变相融资。当然,经过博弈,地方政府变“聪明”了,他们即便想通过PPP变相融资,在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上包装更加隐蔽,识别难度大了。我认为,单靠项目入选评审这一道关筛选判断还不够,今后应结合建立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对PPP全过程进行监管,让“假、伪”PPP无处遁形。
5、按绩效付费意识弱
申报材料中,不少项目实施方案似乎直接脱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PPP实施方案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这些要素如何展开和设计不甚清楚。例如,编制人对“产出说明”不能正确理解,常常将其描述为硬件设施的工程、技术指标,而没有意识到PPP的产出说明是专指以绩效指标反映的项目综合产出―服务能力及其效果。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申报项目的回报机制中按照绩效付费思路设计很少,即使提到内容也不准确。大多数项目体现的还是“建设工程+融资回报”的思路。
6.两个评价论证的责任主体不清
由于了有关操作指引和填报要求,第二批申报项目的PPP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至少内容形式上有了,完全缺失两个评价论证的申报材料很少。但是,究竟应该谁来做PPP项目的评估论证,认识和操作方面尚存在误区。我认为,物有所值评价(VFM)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FAA)可以看作项目按PPP模式运作的可行性研究,由综合部门如发改、财政在一个区域/一级财政的层面上根据项目重要性、优先度以及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承受力总盘子进行综合权衡和取舍更为合理。
申报项目中屡见不鲜的由某个行业管理部门甚至国资平台公司自行委托咨询机构做VFM+FAA的做法,很容易让两个评价论证流于形式:谁也不会让咨询机构评价出一个不可行的结论!更进一步,项目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也无法掌握评价论证所需的优先顺序、综合财力等关键数据和信息。承接的咨询公司同样很难保持独立公正性,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7、社会资本中民企外资少
在进展比较快的、有披露投资人的申报项目中,多数是央企和其他地方国企扮演社会资本角色,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社会资本的很少。这一现象反映出地方政府PPP项目的潜在投资人市场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但需要政府注意民营外资参与PPP项目的关切,真心诚意地引商、兴商和稳商。
给政府PPP项目准备及采购工作提几条建议:
一、过去半年多,各级地方政府出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引导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序进入PPP咨询服务,同时也提高政府方采购咨询服务的效率,建立了许多不同层级的咨询机构库,有省级、地市级,甚至还有县级。存在大量重复的报名、提交资料,有的地方还提出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先免费编制一个PPP项目的实施方案来测试水平等闻所未闻的奇招、怪招,让咨询公司不胜其烦,苦不堪言。同时,重复建库也浪费了政府的大量行政资源。强烈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建立一个分类别的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需要时都可以引用。
二、建议在PPP实施方案中及PPP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将PPP运作时间计划(至少涵盖项目识别、准备及采购三阶段的时间表)作为一项重要的必填要素和考核标准。明确的运作时间计划一方面对政府行为提出了约束性要求,形成所谓按时序的项目储备库(pipeline);另一方面也给潜在投资人提供接触项目、开发项目的重要指示性信息。这在国际上是通例,在我国大范围推广应用PPP的今天,有必要考虑它的作用和管理意义,尽快推行。
三、建议示范项目应该要求申报地方政府签署承诺函,承诺入选项目后续实施时,未经同意不得对项目申报方案做重大改变,若有违背,视做放弃示范/退出示范名单处理,返还享有的优惠扶持等等。以此约束过去常见的申报材料写的天花乱坠,实际执行走调离谱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17号),做好我省节能降耗、工业节水及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全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根据《**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5〕10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年度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和清洁生产奖励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
(一)申报内容
1.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和《**省“十一五”节能专项规划》确定的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内容,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2.工业节水项目。按照《**省“十一五”工业节水规划》确定的节水示范工程和节水型工艺、技术内容,分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和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包括废水重复利用和中水回用)、冷却节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效果明显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雨水、污水、矿井水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其他利用非传统水资源替代淡水资源项目;开发和推广低水耗的用水产品。
(二)项目选择原则
1.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符合《**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和《暂行办法》要求。
2.紧密围绕专项资金申报内容,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根据我省节能改造目标和工业节水重点方向,要求节能、节水技术先进、实用,效果明显,并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在全国、全省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助于提升节能和工业节水的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促进全省节能降耗目标和工业节水目标的完成。
4.项目承担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2-3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优良,项目资本金落实。
5.符合《**省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及《**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优先选择省重点用能单位申报的项目。
6.优先选择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7.优先选择**年至**年度实施完成的项目。
8.**年已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此次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申请文件(省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或集团总公司上报申请文件,萧山区、余杭区须经杭州市转报),并填报**年**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为规范审计报告格式,今年的专项审计报告中须统一填报“申报**年节能和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见附表3),相应凭证复印件请报当地财政局和经贸部门核实并保存;
(4)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还须附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国内外技术转让的,附相关技术合同复印件;属于发明专利的,附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材料一式2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各申请单位按财政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
5.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要按照专项申报内容和选项原则,依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并审核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认真把好初选关,积极推荐本地区优秀项目并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县(市)经贸局同时报市经贸委(经委)备案。
6.省级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7.申报名额:为集中财力扶优持强,并适当兼顾地区平衡,各地申报的节能及工业节水专项名额为:省辖市不超过4个(义乌市按省辖市标准),经济扩权县(市、区)不超过3个,其它县(市)不超过2个。超过规定上报数不予受理。省级单位不限。
8.申报日期: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和财政部门于**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分别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为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作为**年申请专项的前置条件,请你们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年节能(节电)、工业节水专项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4)后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1.省经贸委资源处联系电话:0571-87056763,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2.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二、申请清洁生产奖励资金
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按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年度审核评分排序和专家验收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本地区先进企业,每个市报送名额不超过4家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列入省计划的**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
2.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果明显,清洁生产成果显著;
3.被评为**年“绿色企业”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年**省清洁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2.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只需首页复印件);
3.企业清洁生产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
4.清洁生产验收意见;
5、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申请材料一式2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
2.申请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关键词:社会科学;资助项目;中国石油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9-0129-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社会科学项目(以下合并简称社科项目)是我国在科学研究领域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项目每年立项数较少,理工科高校获得社科项目立项比例较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虽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文科研究实力相对偏弱,但近年来在与众多文科实力强劲的高校申报项目评比中获得多项资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校文科师资队伍建设必将在持续的项目资助下不断进步,对学校的学科综合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获社科项目资助概况
1.社科项目资助情况。“十一五”以来,国家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加大,比如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全国共立项1315项(申报15315项),2010年立项2285项(申报27171项),至2014年立项数增为3818项(申报28186项),平均立项率为10.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立项率在2010年以前远低于高校平均水平,2010年以后立项率显著提高。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共申请135人次,获资助16项,总资助经费349.4万元,资助情况见表1。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资助经费198万元,资助比例9.52%;教育部社会科学项目12项,资助经费151.4万元,资助比例12.9%。
与同类大学相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受资助率位居前列,这表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承担社科项目的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2.获资助项目的学科分布及优势方向。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5个学科获得资助项目(图1),其中管理学6项,经济学5项,教育学3项,语言学和文学各1项。在资助经费方面,经济学256万元,占绝对优势,其次是管理学56.4万,其他学科资助经费相对较少。
根据上述统计情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保持经济学、管理学等优势学科的持续发展,加强弱势学科的建设,争取今后在各个学科均获得资助项目,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不断壮大学校的文科实力。
3.社科项目负责人学位情况。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博士13人,占81.25%;硕士3人,占18.7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名项目负责人均为博士;教育部社会科学12名项目负责人中,博士9人,占75%。
4.社科项目负责人职称情况。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正高级5人,占31.25%;副高级2人,占12.5%;中级9人,占56.2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名重大项目负责人均为正高级,年度项目负责人副高级和中级各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1名重大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一般项目负责人中,正高级2人,占18%;副高级1人,占9%;中级8人,占73%。
5.社科项目负责人年龄及性别情况。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平均年龄为39.5岁,45岁以下人员占68.7%。学校社科项目负责人年龄分布较为合理。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男性9人,占56.25%;女性7人,占43.75%。
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社科项目组织管理措施
目前国家不断加强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借此时机大力推动社会科学管理工作,提高社科项目的申请质量、立项率与资助项目的完成水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主要从加强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查、提高申请质量及后期过程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每年社科项目申报通知公布的第一时间,科学技术处管理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并领会其中要点,及时梳理并通过科学技术处网站及校内OA系统申报通知,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科学技术处邀请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及专家介绍项目申报特点、如何选题及撰写申请书等,并交流项目申报成功经验。通过校园网宣传获资助项目情况,提升科研人员的信心。科学技术处管理人员对申报材料从格式到内容按项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经过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申报材料均通过初审。近5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社科项目立项数进步明显,与严格的审查不无关系。同时,要加强对获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所有资助项目的基本信息均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上传项目电子文档,从而有效掌握项目执行进度。科学技术处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上级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处会同院校财务部门严格管理预算支出,利用财务预算管理系统,严格控制每个预算科目的支出情况,确保支出规范、合理。
三、提升工科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思考
工科院校往往忽视社会科学的发展,社会科学在工科院校普遍成为弱势学科。现代社会正向多元化发展,高校也需要综合发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要建设成为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必不可少。针对工科学校的特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支持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随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断融合,文理工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一所大学的发展,必然需要文化的长期积淀。学校对社会科学的重视不能只体现在喊口号上,而要付诸实际行动。学校要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充足的研发经费,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要重视对人才的引进。工科有研究型的科研人员,文科也可以引进研究型的人员,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多出文化精品,成就社会科学“学术大师”,从而引领年轻人不断进步。
2.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向必须与时代接轨。要提升学校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利用最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能够经得起国内外同行的检验。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要多关注当下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观点,多出优秀成果。
3.实行校内选题征集和校内评审。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教育部社科司每年都会选题征集通知,各高校申报的选题经遴选形成题库,在后期申报时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曾三次报送重大项目选题,并且在后期项目招标时获得资助。因此,有必要在全校范围内实行选题征集活动,常年申报,争取更多选题能够进入题库中。同时,实行校内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择优上报,从而提高申请质量和成功率。
4.整合学科资源,充分利用学校行业特色优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往往需要多学科协同合作才能解决。整合不同学科的资源优势,协同合作成为提高社会科学研究实力的关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学获资助项目主要研究与石油能源相关的问题,涵盖了几个学校具有行业优势的不同学科。因此,充分利用学校的行业特色优势,保证获得更多资助,尤其是重大、重点项目资助,才能尽快提升学校在社会科学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2013年度工作会议论文集[A].2013,(11).
[2]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J].2013,(1).
[3]王立非,汪进林.“十一五”期间国家社科基金外国语言学立项热点及分布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1,(9).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地发挥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在人才开发中的作用。结合实际,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要坚持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全程监督。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第二章申报审批
第五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组织都可以申请人才工作项目和专项资金。
第六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第一季度下发人才工作项目申报通知。提交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审定本年度人才工作项目。汇总整理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后。
第七条每年的总额度内。集中力量办大事。安排专项资金要围绕人才开发项目。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投入。
第八条人才工作项目的申报重点方向是人才开发方面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行动。具体范围主要包括: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智力、资助人才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开发基础工作、开展重大人才课题研究和人才表彰奖励等。
第九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采取竞争择优、逐级申报的方式。统一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省属国有骨干企业、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每个实施单位每年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人才开发项目。由各单位逐级向所在地党委组织部或省直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主管单位以项目实施单位的名义。
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时提交人才工作项目论证报告和《人才工作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采取书面审查、现场评估、专家评审等方式审核确定。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拨付使用
第十二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预算额度,根据项目规模。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并将资金核拨有关单位。有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供人才项目配套经费。对有配套资金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可以一次性拨付。也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必须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人才项目和资金审核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和变更。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安排支出。严禁白条入账。专项资金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人才工作项目采取项目合同制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申请单位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即为双方的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十六条项目责任人原则上由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按照财经制度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3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4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5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支出时间、方式、范围和金额;
第十七条实行项目中期报告制度。按时上报项目中期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启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阶段性成效等。各项目单位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
第十八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人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九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五章验收评估
第二十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绩效评估。
第二十一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如实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说明。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上报项目总结报告。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关于印发《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现将《罗店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附: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根据县综改办《关于印发京山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奖补办〔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 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强镇”总目标,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群众急盼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议事为主,筹补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各村要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计划和3-5年规划;对当年公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议事程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出劳相结合,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得到规定数量的村民认可通过后,才能纳入当年公益建设项目。
(二)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村级负责申报,镇集中审核后上报县审批。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务求取得实效。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个数控制在50%以内,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科学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适当兼顾上年度未纳入的村及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
(五)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扶持的原则。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部门协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奖补对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村级公益建设项目。村级按照程序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并经镇审核、县审批后纳入财政奖补的公益建设项目。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经县批准后已纳入201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三是优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评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秀等次的村,按照县综改办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数上上浮15%比例予以奖励,其奖励资金全部用于2014年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剥离一部分资金用于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建设。
四、奖补范围
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仍以村内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主,严禁将村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今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2)小型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包括村内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涝设施、泵站等。(3)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五、奖补资金测算依据
2014年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以县村奖补办制定的三个方面为依据;即以2012年度县统计局年鉴为依据,以村级人口、劳力和版图面积为基础,其测算方法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劳力按每劳平48元、版图面积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别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村人口、劳力以2012年县统计局年报为准,版图面积以县国土局分村数为准,不含村级以上水库、渔场、国有林场及镇城区面积在内。
六、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1、确定项目。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提出一事一议项目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申请表,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预案,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进行议事记录,代表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工程预算方案,村民自筹资金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由村两委上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审核。
3、项目审批。镇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奖补办,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县奖补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镇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10万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由镇或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议标)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书。
5、项目验收。镇政府建立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申请县奖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镇村奖补办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干部、村务督理委员会成员。验收结束应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镇质量监管人员、镇纪检干部和分管领导签字。
6、项目审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由镇财政所组织专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镇财政所按照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全额转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7、资金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经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预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验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经验收组成员验收签字,各村审核签字报镇审核同意后,填报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与施工合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县奖补办审核,县奖补办审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8、档案管理。镇和村应根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项目报批(2014年6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并向镇村奖补办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完成之后报县奖补办进行审核。
(三)项目实施(2014年6月—11月)。项目村根据县审定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镇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14年12月)。根据有关考核验收办法,在镇对竣工项目进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奖补办对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按照《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以及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员作用,实行村民议事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事一议村内公益设施管护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公益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罗店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