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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警察岗前培训胜任力
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着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重要职责,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是确保监狱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客观需要,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推动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对新警察的培训是监狱队伍建设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目前全国有女犯监狱(即关押对象为女性罪犯的监狱)30余所,从事直接管理女性罪犯的女狱警数万人。由于女犯监狱女警察职业性别的特殊性,对调入女犯监狱的警察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则显得犹为重要。本文以某女子监狱为例,通过对女犯监狱新警察近年岗前培训工作的经验总结、对女犯监狱新警察现状及成因分析,在引入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基础上,思考并建立一个更为系统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概念的界定及相关理论
(一)女犯监狱新警察
近年,监狱的新警察有以下几种来源: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程序录入的新警,他们中包含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已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这类新警在职业特性上的一个共同点是此前未有从事监狱工作的经验,对监狱的认识只停留在初步的感性认识上,对自己将要在监狱从事的具体工作不清楚、不了解。二是从公安系统或其他行政单位调入的警察,这类新警与新录用公务员相比,除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外,一样对监狱工作仅有感性认识。三是从其他监狱调入的警察,由于监狱管理工作的特性,在男犯押犯单位工作的女警察是不直接参与对罪犯的管理和教育的,这类新警进入女犯监狱工作后,要面临新的工作要求和模式。
对于女性罪犯押犯单位而言,由于要担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职责,因此,所有不具备直接管理女性罪犯工作经验的警察都应定义为新警。
(二)新警培训目标的确定
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新员工培训又称为岗前教育、入职培训、上岗引导等,是公共部门为新进工作人员所专门设计并实施的培训,目的在于让新进工作人员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遵从新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并尽早为组织实现绩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功能是以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其任务是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在此前提下,女犯监狱新警察的教育培训目标应定义为,以实现监狱的功能和任务为目的,让新警察树立警察意识和职业精神,尽快实现警察的角色转变;尽快掌握监狱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在身心状态方面,要能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尽快实现职业性别的角色转变。
(三)相关理论简述
1、胜任素质理论。美国心理学家麦克里兰提出了胜任力素质及其相关理论,他认为胜任力由知识、技能、自我概念、特质、动机5个层次构成,不同层次的能力素质在个体身上的表现形式不同。同时,他将从事某项工作最低应该具备的能力称为基准性能力;把能够区分优秀者与一般者的自我概念、特质、动机称为鉴别性能力。国内学者认为,胜任力是指在特定工作岗位、组织环境和文化氛围中绩优者所具备的,可以客观衡量的个体特征,以及由此产生的可预测的、指向绩效的行为特征。胜任素质理论的引入,可以更为客观的衡量新警察的培训效果,并为建立系统、合理、有效的新警培训模式提供科学依据。
2、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理论。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是指公共部门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教育和开发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水平,改善工作人员的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共组织的发展和员工
的成长。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培训,时间较短的,有组织的,有目的的使培训对象获得当前工作应掌的某种知识技巧的行为,能使组织在短期内收益。(2)教育,时间较长的,系统化,规范化的使教育对象在能力、品德及态度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的活动,着眼于服务组织的长期目标。(3)开发,对组织认定为具有某项潜能的员工,为其未来发展而进行的正规教育、在职实践以及个性和能力的测评等活动,服务于组织的长远目标。其中的“培训”与本文试图探讨的新警察培训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女犯监狱的新警察培训工作应当以实现监狱的功能与任务为目的,以警察岗位胜任力标准为指向,在科学人力资源培训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新警察培训模式。
二、新警察培训现状
(一)广西女子监狱新警察培训情况综述
近10年来,广西女子监狱新调入警察约170人,来自于监狱系统的约88人,新招录(含定向委培)约60人,系统外调入约22人。这些新警在正式上岗前都必须参加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主办,由警官学校负责具体实施的为期三个月的初任培训。在初任培训结束回到各自监狱单位后,监狱在这些新警正式上岗前都要经历以下两种形式的新警察培训:
1、岗位“传、帮、带”。作为监狱历来的传统,新警察在正式分配到各个监区后,都会由监区教导员为每名新警指定一名或多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作为其“导师”,在到岗后的一个月内,新警察不单独行使执法权,不计入“三大现场”值勤警力,不单独找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等。一个月内,由“导师”负责对新警察言传身教,帮助其尽快适应监狱工作环境,尽快熟悉工作职责,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岗位“传、帮、带”有效的起到了新警察上岗教育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导师”的不同,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在教育的过程中难免出现标准不一、效果不佳等现象。
2、集中脱产培训。由监狱教育培训部门统一组织新警察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利用监狱师资进行教学,内容以监狱历史、各项规章制度、监管改造业务知识、警体技能和传统教育为主,其中监狱历史和传统教育是最具监狱特色的培训内容。监狱历史课程大多由监狱主要领导和离退休的老领导进行讲授,内容包括了对监狱创业初期的内外环境的回顾,对监狱先进人物事迹的介绍,对监狱现状的介绍和对未来发展的规划。传统教育则是组织新警外出到条件艰苦的监狱参观,到女子监狱的历史押犯点参观等形式,让新警直观的感受监狱工作的艰苦与责任,有效的促进了新警迅速调整心态以适应监狱工作的严格要求。
但由于新警调入时间存在一定的间隔,加之监狱教学资源的局限性,不少新警在调入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参加监狱的集中脱产培训,未能在正式上岗执法前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因此监狱对新警察的集中脱产培训效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3、警察心理援助发挥辅助作用。广西女子监狱于2010年正式启用了警察心理援助中心,在完善心理调节硬件设施的基础上,监狱以心理援助中心为依托,成立了警察心理俱乐部,利用业余时间组织一些例如读书会、心情分享座谈、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警察特别是在职业适应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新警察调整身心状态。目前该监狱警察心理援助中心运行三年来,逐渐积累和探索了一套警察心理支援机制,为新警上岗前后的心理调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新警察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新招录公务员存在的问题。一是心理适应性相对较弱。对监狱工作的现状由理想到现实的心理落差较大。有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择业者报考监狱警察职位是出于对警察职业的向往和对公务员身份的认同,对监狱工作的实际情况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对工作的强度没有理性认识,从而导致上岗一段时间后,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进而出现消极怠工等现象。二是工作经验欠缺,缺乏应对挫折的经验。近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大多为应届毕业生或是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人,他们大多受家庭全方面的照顾较好,经受挫折磨练相对较少,在面对需要管理的形形各类罪犯时,往往难以较好应对各种大小挫折。三是岗位知识欠缺。虽然新招录警察都具备一定的学力,在全日制教育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学科知识和较广泛的多元知识,但对于在监狱工作中随时需要运用的心理咨询、管理教育、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相对欠缺。
2、从监狱系统外单位调入人员存在的问题。这类新警察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由于接触监狱工作较少,对监狱工作了解不多,与新招录公务员一样存在心理适应性弱和岗位知识欠缺的问题。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类新警由于有了上一职业的较为长期的从业经验,在心理上存在功能固着,因而转变职业角色的过程中相对新公务员更慢。此外,由于与上一职业有了对比,监狱工作的巨大压力、重大的监管责任等让这类新警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平衡,甚至最后不得不辞职。
3、从监狱系统其他男犯监狱调入人员存在的问题。这类新警不但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且对监狱工作比较了解。但由于此前在男犯未从事直接管理罪犯的工作,一是对个别教育、现场管理、狱情收集等专业性强的业务技能并不掌握;二是对女犯的特点不甚了解,因而在从事对女犯进行管理教育的具体过程中也常会遇到不少问题。
4、女性性别角色和职业角色冲突导致的问题。由于女性的性别角色,在社会家庭生活中较男性而言担负着更多照顾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具体事项,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对于女犯监狱警察这一职业角色,又需要她24小时备勤、时刻关注分管的罪犯、投入大量精力确保监管安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等。在性别角色和职业角色的冲击下,如果没有合适的引导和帮助,大部分新警察需要花较长时间调整,甚至部分人一直无法适应这样的冲突,最后只能选择离职。
5、岗前教育或岗前引导效果不明显引发的问题。当前所有新警察在正式上岗前都必须参加由省(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组织的,时间一般在1个月到3个月不等的全脱产培训。通过这样的集中培训,一是为新警察的职业角色转变创造了条件。二是帮助他们掌握监狱基本知识,熟悉常规业务,初步具备上岗执法条件。但目前的岗前培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培训时间较短,不及香港的五分之一,不到新加坡的七分之一,相当于法国的十二分之一和英国的二十四分之一。二是培训内容更新慢。特别涉及新形势下监狱应急处置、网络舆情应对、物防技防新举措新突破等方面内容较少。三是机制不健全。目前尚未出台新警察岗前培训的规范性文件,一些规定或要求例如司法部下发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各省(自治区)下发的教育培训要点等文件中。对新警察到单位后的实地岗前培训更是没有明确要求。以上存在问题使得新警察的岗前教育效果打了折扣,不能很好满足监狱工作对新警察的期望和需要。
三、新警察教育培训模式探究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要大力提高监狱警察队伍“六种能力”,即大力提高执法能力,大力提高教育改造能力,大力提高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能力,大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提高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大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司法部印发的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要使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
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围绕司法部提出的对监狱警察队伍能力的要求,结合广西女子监狱新警察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运用胜任素质理论及相关技术对女犯监狱新警察岗前培训分析,尝试建立一个较为系统的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基于胜任素质的女犯监狱新警察培训体系构建思路
根据监狱工作对警察的能力要求,建立女犯监狱警察胜任力模型,并以此模型作为新警察培训的指南,通过培训需求分析和课程设计达到引导、规范、渗透的目标,为监狱输送合格的执法者。
1、设定目标并收集数据。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领域,胜任力素质模型的建立是为了找到那些保证产生高绩效的素质要求,因此首先要明确到底什么是所谓的高绩效,要清楚界定高绩效的各类目标的要求和行为表现。确定绩优标准可以通过分析职位说明书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获得,但更为常用和有效的一种方法是以那些出色胜任工作的员工为标准,利用行为访谈技术来获取建立绩优素质模型的各项数据。对于监狱工作而言,结合已经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在对各个岗位职责进行分析的同时,对绩效分数高和获得优秀表彰称号的警察进行行为访谈,从中获取初步的关键行为描述、知识、技能和特质的描述。通过问卷调查、关键事件访谈等方法,对监狱领导、中层领导进行调查,收集决策层对各个岗位应具备素质、能力、技能等行为的期望。
这一步骤简单的说,就是利用各种分析和访谈技术,收集关于胜任岗位的警察应具备的知识、技能、自我概念、特质、动机等可以客观衡量的个体特征,和应采取的行为的大量描述词汇。
2、胜任力素质模型框架的建立和完善。在收集到的大量信息后,对这些信息进行归类、分析,对提取的素质进行分类、阐述和命名,建立一个最初步的素质模型框架。框架建立后,需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对框架内各项要素的程度、各个要素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还要再次通过关键事件访谈及在实际评估中的应用来逐步验证素质模型的有效性,并进行不断的修改,最终建立起某一岗位的素质模型。就监狱工作而言,根据监狱岗位的大致划分,可建立政治工作岗位模型、管理教育岗位模型、生产经营岗位模型、行政后勤岗位模型,并可进一步细分。
(二)女犯监狱新警察培训的实施环节
1、培训课程设计。新警培训课程的设计是培训的重点环节,培训课程的设计应遵循针对性、系统性、从宏观到微观的原则。针对女犯监狱新警察的特点和在以往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在设计课程内容时要有针对性的消除产生问题的因素。课程设计可围绕新警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职业素质三大方面展开。
例如,由于对监狱警察职业理想的设定与现实状况之间的巨大差距,导致新警普遍存在心态不平衡问题,课程应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监狱历史变迁、职业道德培育、心理调节等内容。针对业务知识技能缺乏,则应在一定量的理论课程外设置更多的实践操作内容。对于女犯监狱新警察而言,心理健康教育是特别需要重视的内容,专业心理健康教育的介入有助于女犯监狱新警察尽快实现性别角色和职业角色的平衡,有助于舒缓女性的职业焦虑的家庭焦虑,帮助女新警尽快达到岗位执法要求,胜任岗位职责。
总之,培训课程的设计应建立在对培训需求的科学了解基础之上。运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中,关于培训需求分析的理论及技术,结合监狱在新警培训中的实际情况,对培训需求进行信息采集、分析,从而得出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设计指导。
2、培训方法选择以及培训周期的安排。培训方法从形式上可分为静态培训与动态培训,从开放性上可分为封闭式课堂培训和开放式培训,从课程上可分为案例教学与知识传授,从培训课件上可分为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对于监狱新警察培训来说,培训方法的选择应以集中学习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加强实践操作的指导。特别是应当安排多所监狱的实地学习,让新警在正式走上执法岗位前多接触几所监狱的工作环境,以便于他们更好的融入今后的新集体。
在培训的周期的安排方面,可借鉴英国新警培训的分层阶段性培训安排法,第一阶段由省(自治区)级监狱管理局组织培训,对新警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监狱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警察实用技能(含体能训练、警械具使用、格斗术等);第二阶段由用人单位组织上岗前的集中脱产培训,对新警进行监狱文化教育(了解监狱历史、传承、精神)、监狱规章制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熟悉监狱工作环境等;第三阶段由新警所在监区教导员负责指定老警察对其进行“传帮带”的教育。其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三阶段中所有师资都应由至少省(自治区)以上级别的监狱管理部门组织专门的培训,使新警培训的师资水平相对一致且符合监狱总体工作的需求。
3、新警察培训的评估与管理。每一阶段新警察培训结束后,培训业务部门及人事管理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将反馈的信息运用到对培训课程设计、师资、培训方法等方面的调整。评估的方法包括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就胜任力模型的要素设计相应的调查问卷,调查新警培训的效果。
在新警培训的管理过程中,每一阶段由相应的培训组织者进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三阶段的培训过程中,监狱培训业务部门、新警所在监区教导员以及新警的“导师”要共同对新警培训过程施加影响,而不是各自为政,这需要在制度上得到保证。
四、结语
新警培训对监狱警察的职业生涯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对监狱警察队伍的稳定性和总体素质的提高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运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理论和技术,在总结以往女犯监狱新警察培训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女犯监狱女警察胜任力素质模型,并以此为指南建立一个一个分级分阶段的新警培训模式。尽管影响监狱新警培训效果的因素有很多,这一模式目前看来还略显稚嫩,但相信今后在培训实践过程中的不断积累和思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监狱劳教单位的帮助和共同努力下,必定能探索和建立起一套更为科学有效的新警培训模式,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创新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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