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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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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我镇20xx年-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到6个行政村366户农户,经过村、镇逐级审核上报后进行危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其中: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97户(含抗震改造12户),拨付资金107万元;20xx年度危房改造184户,共涉及资金187.8万元;20xx年度危房改造共85户,共涉及资金133.6万元;20xx年度经县下达任务数为75户,已摸底上报。

二、明确责任

(一)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抓到实处。各部门对照农村危房改造职责,在调查摸底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各村重建及修缮户数。

(二)实施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严格把好“最危险、最困难”危房户的审核关,杜绝优亲顾友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审查,镇级审定的要求,过程中坚持透明化,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优先考虑四类重点对象。

(三)实施步骤。1、制定计划,每年上半年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补助农户,建立危旧房改造台帐,完成对象审核、上报县住建局审批备案。2、组织实施,落实建设用地,全面施工建设。各村干部对危改对象实行包保,对没有动工的农户督促开工,帮助解决开工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实不能按期开工的将取消其改造资格。3、督查验收8月30日前所有农户必须完成房屋建设,镇政府配合县验收组及时进行峻工验收,并收集材料上报送县住建局审核。

三、自查情况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等部门为成员的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小组,对照工作要求,通过查阅历年危房改造台帐的建立完善情况,核对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查看财政所资金拔付程序的到位情况,结合走访危改户询问政策了解情况、现居住情况、资金领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危房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资金发放规范、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不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现象、也没有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的情况。

(三)危改对象认定情况。20xx年xxx镇xxx村xxx组xxx户,年初申请了危改,本人实际未建房屋,用其弟xxx新建房屋接受危房改造验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了该户指标。给予包组村干部xxx、xxx党内警告处分。20xx年-20xx年其他危改对象认定准确。

四、存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范文第2篇

乡(镇、街道办 )人民政府:

我是      乡(镇、街道办 )     村     组村民,家庭人口      人,我户经济困难,现居住的房屋危险。经乡(镇、街道办 )危改办评定为    级房屋并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对象。在此,我户郑重承诺:

1、我户家庭成员均为购买商品房及轿车等消耗品;

2、我户家庭成员均为购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安全住房;

3、我户家庭成员无国家财政供养人员;

4、我户未纳入异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其它搬迁对象。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若我户虚假承诺、隐瞒家庭情况的,我户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范文第3篇

一、目标任务

根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市残联分配我区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进项目任务,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努力提高其生产生活水平。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范围及对象。本镇常住户口、在镇派出所有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残疾人户。

(二)房屋及资金标准。改造标准:砖木结构、瓦屋面、玻璃窗、粉白墙、通风、采光良好。独身一人户不少于25平方米、三人户以上不低于40平方米,做到厨、卧分间,人畜分居。同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村组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残疾人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负担部分改造资金。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底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危房对象进行筛选,并进行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统一填写《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

(二)申报批准。根据贫困残疾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上报,同时报送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表,并附镇贫困户证明、反映危房程度的照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危房改造工程于2013年2月中旬开始实施,各村(居)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完成危房评估、规划、选址、设计和预算等工作;9月底前基础工程建设结束;10月底前主体工程结束;11月上旬组织验收结束。

四、资金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每户危房改造实行专帐管理,所有改造资金的使用,将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由区残联直接发放到户;改造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责任书所规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按实拨付;发放的改造资金,要逐户填报一式两份花名册,由补助对象签名盖章。

五、工作要求

(一)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要坚持依靠群众、把握政策标准、自力更生、互助互济的原则。

(二)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区残联和各镇政府将成立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组并签订责任书,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改造过程中,领导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每一工期环节实施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不符合工期、质量要求的,不予认定,不准转入第二工期第二环节,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贪污挪用改造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从重予以处理。危房改造结束后,领导组将进行检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特困户的基本居住条件,彻底改变农村特困户的危房状况,使农村特困户能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救助原则。按照农村特困户危房的轻重程度实施分类救助,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极需要帮助的特困户身上,重点解决完全无自救能力的农村特困户住房问题。

(二)坚持“四结合”原则。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要坚持政府救助与群众帮扶相结合原则。“危改工程”由政府统一领导和实施救助,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动群众特别是救助对象积极投资、投劳;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鼓励有条件有税收性的村实行整村改造;坚持与“减灾安居工程”结合;坚持与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结合。

(三)公开原则。“危改工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资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因地制宜原则。“危改工程”要纳入村、镇(区处场)建设统一规划,在充分考虑和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节约土地、减少开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原有的电源、水源、道路等设施。新建住房的选址尽量选择在地势较高和地质结构稳定地段。

(五)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

三、目标任务

在20*年12月20日前,将568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整体推进,基本上解决分散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住危房的问题。切实改善特困户居住条件,保证农村特困户住上人均不少于20平方米,安全、适用、卫生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7月24日-8月10日):调查摸底、核准对象、建立台账。各地对特困户进行分类统计,明确家庭类型(农村分散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对象家庭、常年患病和单亲户)和住房危险程度(高危房:房屋主体结构的强度严重不足,明显倾斜、位移、扭曲,随时有倒塌可能;一般性危房:房屋主体结构强度不足,部分构件变型、裂缝、腐蚀或老化,存在危险隐患)。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逐村逐户登记造册、镇政府核查、市政府审批六个程序运作。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第二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宣传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通过宣传,引导群众从“等、靠、要”向自力更生转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救助对象和房屋竣工时间,与救助对象签订改造协议书。

(三)第三阶段(8月15日-12月15日):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1—2个试点区镇,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各地每月20日前向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改造竣工户名单。

(四)第四阶段(12月):开展检查验收。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的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竣工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逐户进行验收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二)明确责任。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市政府与各地签订危房改造责任状,各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年底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牵头工作,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改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危房改造户办理建房用地有关手续;市规划局负责协调做好危房改造户建房的规划指导、选址审查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报建手续,并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市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建房户办理砍伐树木审批手续;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各地的职责。各地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地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成立危改领导小组,加强危改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危改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安排本地危改计划;制定危改有关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组织和发动社会援助;组织实施危改计划,管理和使用好危改资金;落实本地和村委会的责任,做好危改户的审查确定工作;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改任务。危改任务完成后,由各地按照工作任务数组织检查验收,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整县(市)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危房改造范文第5篇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评估价低于1.5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评估价高于1.5万元的,补助1.5万元;新建(d级)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d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c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