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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提供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县综治委牵头,公安、民政、人劳社保、财政、卫生、教育、宣传媒体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协调有关见义勇为人员的举荐、确认、奖励、保障、宣传等工作。
第二章确认
第六条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县公安局负责。
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县公安局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向县公安局申请或者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材料。
第七条县公安局在接到申请或者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核并予以确认,下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送达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不符合条件而不能确认的申请或举荐,应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举荐人。
见义勇为人员未提出申请,也未被有关单位或个人举荐的,公安机关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第八条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公安局应当予以确认:
(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脱逃犯,事迹突出的;
(三)在排除治安灾害事故中,事迹突出的;
(四)在与自然灾害作斗争中,事迹突出的;
(五)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奖励:
(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通报嘉奖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嘉奖证书,并发给00元的奖金;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三等功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记功证书,并发给2000元的奖金;
(三)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上报金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对见义勇为行为尚不够嘉奖以上奖励的,由协调小组评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500元至800元的奖金;
(五)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受到伤害而住院治疗的,由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前往探望,并发给200元至500元的慰问金。
第十条县公安局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和表彰建议意见,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对个别见义勇为人员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视情及时组织表彰。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该为其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保障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专户,基金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有关保障。见义勇为基金采取财政拨款、慈善基金捐助、企业及个人捐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实行独立建帐,民主管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并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县各级医疗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的,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丧葬费等费用,由行为发生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及时支付;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协调小组帮助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或亲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有关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县公安局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
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有关费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剩余费用经协调小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给其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其他人员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解决后,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其经费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的应给予伤残等级鉴定,见义勇为人员待伤势基本稳定后,可凭县公安局出具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或介绍信,直接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及时出具伤残等级证明。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者牺牲人员的待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有关工(公)伤规定办理;其他人员,由县民政局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享有就业、入学等方面的优先待遇。
第二十一条县公安、司法机关对需要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推诿、拒绝或者拖延救治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人员未予保密或者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确认、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工作中,推诿、拖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弄虚作假、的;
(四)打击、报复、诬陷见义勇为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职责的人员坐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重大损害威胁,不予救援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交分局刑警大队主要负责全市出租汽车上发生的抢劫、抢夺、绑架、劫持人质、、伤害及其他一些与乘务有关的刑事案件。刑警大队现有民警33名,其中党员3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另有工人1名。
一直以来,刑警大队全体民警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对党的高度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连续奋战,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公安工作之中。以来,破获刑事案件230余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70余名,报捕率、率达100%,追回被盗抢汽车40余辆及手机、现金等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中央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等媒体多次对刑警大队所破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荣获市局集体嘉奖,侦破“6.20”案件荣立集体二等功和市局建制集体三等功,刑警大队被市局评为“五个好”党支部,荣立集体三等功6次。其中有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8人受奖,副大队长王稳昌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被评为当年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数据虽然枯燥,但这是刑警大队全体民警饱蘸青春和汗水,书写在共和国大地上的最美的诗篇,每一起案件的破获、每一名嫌疑人的抓捕,都镌刻着一个个奉献者的风姿,阐述着祟高和神圣、严峻和厚重、无私和正义。尤为可贵的是,大队自成立近二十年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办理过一起冤、假、错案。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得到了市政府、市局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他们不愧为公交战线上的佼佼者。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
刑警大队坚信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之本,始终坚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管理队伍的方式方法,将严格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紧密结合;始终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和制度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紧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此,刑警大队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使队伍管理在每个环节上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为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大队坚持“四抓”:一抓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二抓思想教育、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抓违纪苗头,防微杜渐;四抓典型,弘扬正气。在各项工作中,大队领导特别注意自己的表率作用,富有奉献精神,勤政廉政,从一点一滴做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同时,大队领导深知强有力的班子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凝聚力、战斗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办事公道正派,民警满意率达100%。
二、不断突出主业意识,业务工作显成效
刑警大队的主业是侦查破案。刑警大队牢固树立了破案是公安机关主业的意识,不断加大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力度,恪尽职守,勇于吃苦,不怕困难、攻坚克难,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
6月下旬以来,刑警大队不断接到出租车司机报案:在北郊的邓六路、石化大道沿线村庄,犯罪嫌疑人采取“1+2”形式作案。即:1名犯罪嫌疑人从红庙坡等地挡车到北徐村、南徐村、大刘寨、小刘寨等地后与在此等候的另外两名或三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对司机实施抢劫后驾车逃离。此类案件的接连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市出租行业的稳定,对出租车司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分局将此案定为分局挂牌督办案件,要求限期侦破。
刑警大队民警白天在发案地摸排走访,夜间在发案地秘密蹲点守候。经过一个多月的摸排走访和夜间的蹲点守候,7月27日,专案组决定展开抓捕行动。当晚10时许,首先在该网吧外将伍尊平秘密抓捕。经突审知道了团伙成员的活动范围,29日凌晨1时许,在韩森寨将团伙成员赵庆文、赵庆波兄弟俩抓获。从两人交代舒敬涛、陈朋、李占强在邓六路、石化大道租了一辆车在作案。大队民警立即赶到北徐村,舒敬涛、陈朋、李占强正抢劫出租车司机,当民警实施抓捕时,三疑犯驾车疯狂逃窜,民警追赶三十多公里,其间民警三次鸣抢警告无效,终于在大刘寨村外将该车栏下,三名犯罪嫌疑人弃车逃进路边果园。大队民警紧追不舍,身上均被树枝等划出深深的伤痕,在果园经过十多分钟的追捕,将犯罪嫌疑人舒敬涛、李占强抓获。陈朋借助夜色及熟悉的地形逃跑。经审查,该团伙抢劫出租车司机18起,盗窃摩托车案件10余起。伍尊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现已批捕。
,刑警大队在加大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犯罪嫌疑人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抓现行带破案件,连破两起抢劫杀人恶性案件,实现了分局建局以来命案侦破“零”的突破。
8月30日凌晨,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俩人归案后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细心的民警并没有放过这俩人,而是根据俩人供述曾在东三环某学校上学,并在抢劫后威逼司机脱掉衣服这两个情节,积极与“8.26”抢劫杀人案件进行贴靠。最终通过民警不懈的努力,将“8.26”抢劫杀人案件的重大嫌疑人石浪成功抓获,成功破获了“8.26”抢劫杀人案,并落实系列团伙抢劫案件5起。
12月1日凌晨,刑警大队在侦破一起利用出租车抢劫的案件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广泛收集信息,通过串并案分析,从而带破了分局辖区内欧亚路上11月30日凌晨发生地一起利用出租车拦路抢劫并致一人死亡的恶性案件。
以来,刑警大队侦破了盗窃出租车计价器敲诈出租车司机的系列案件、盗抢乘客金项链的系列案件等一批备受党委、政府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受到一致好评。
2月19日,刑警大队经过数日工作破获了盗窃出租车计价器敲诈出租车司机的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落实盗窃计价器敲诈出租车司机39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播撒富裕惠山乡
–––记×××县×××镇科技副镇长×××
×××年×月,×岁的×××同志担任了×××镇科技副镇长。两年多年,她汗洒×××镇×××平方公里山山水水,情系×万父老乡亲,带领群众大搞荒山开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用满腔赤诚奏响了一曲富民的赞歌。
一、踏荒山,寻富路,誓让荒丘披绿装
×××镇地处浅山丘陵区,宜林荒山面积×××万亩,但资源优势一直不能变为经济优势。强烈的责任感使×××同志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荒山变成花果山,成为群众的聚宝盆。白天她与镇林业技术人员翻山越岭,走村串户,勘察规划设计,晚上整理素材,反复研究,理清思路,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大力支持下起草制订了《×××镇林业发展五年规划》。
为调动广大农民开发荒山的积极性,她先后组织×个村近×××人到北京、赞皇、行唐等地参观学习,借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她聘请市、县林业局专家举办科技讲座,讲授造林技术,讲解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政策法规,发放宣传材料。此举掀起了全镇开发荒山的热潮。短短两年时间,使×××万亩荒山披上了绿装,为农民建起了属于自己的绿色银行。
在工作中她善于发挥大户的示范作用,积极帮助他们跑项目、找资金。在××村甘泉林果场核桃基地建设中,由于大户×××资金不足,项目难以启动,该副镇利用节假日,多次找有关部门,申请项目配套资金××万元,解了×××的燃眉之急,500亩核桃基地顺利建成。两年时间内,×××镇相继建成了×××农林开发处、×××土地农林开发处、×××生态园等3个成规模、高标准的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园区。到今年,×××、×××的苹果,×××、×××的大枣,×××、×××的苗木都进入收益期,并在大城市占据了一席之地。
二、强龙头,建基地,延长农民增收的链条
为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实现镇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立足镇情,经过多方考察论证,决定把大棚菜、食用菌、芦笋、畜禽养殖作为强镇富民的四个龙头,以点带面,典型带动,适时开展了争创致富“百星户”活动。
在基地建设中,从可行性报告、审批立项到筹措资金、破土动工,她都亲自过问。在×××食用菌基地建设中,因资金紧张,进展不顺利时,她协调村委会与县信用社联系,帮助小额贷款1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为建好芦笋基地,她分批次组织×××、×××等×个村××人五下×××、×××参观学习芦笋种植、加工。协调镇政府垫付苗款70万元,引进“×××”芦笋新品种,扶持农民种植,并聘请技术人员深入各村为村民讲解芦笋栽植、病虫害防治、采收、运输的每一个环节。为让农民吃上放心丸,消除芦笋销售后顾之忧,她积极协助各村同×××食品公司签订了十年的回收合同,并成立了芦笋种植协会,从而保证了种植户利益。经过两年多不懈努力,建成了×××500亩大棚菜基地,配套了批零市场,解决了县城居民“菜篮子”问题;帮助建成了大棚200个、年产鲜菇400万公斤的×××、×××食用菌基地,并指导成立了食用菌协会;帮扶建成了×××、×××、×××、×××、×××5个水、电、路配套的奶牛养殖小区,并多方筹资为奶牛入了保险;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以“种苗补助资金”的形式,新建了×××、×××、×××、×××、×××5个散养鸡基地,规模20万只;新建了×××规模10万只的散养鸭基地;建成了以×××食品公司为龙头,惠及25个村4万余农民的1500亩芦笋基地。
三、禁焚烧,巧利用,秸秆综合价值创新高
×××镇是玉米主产区,每年产生3万亩的秸秆,禁烧任务大,×××除了参与第一线宣传、巡逻工作外,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大做文章。今年她协助镇政府制定有效措施,拿出专项资金40万元,对各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予以扶持,成效斐然:5个奶牛小区青贮饲料消化秸秆8000亩,新上×××、×××两个压块饲料厂,消化秸秆8000亩。另外×××在充分挖掘本地秸秆还田机械潜力的同时,还找关系,托朋友,垫资金,引进大型秸秆还田机械15台,秸秆直接还田16000亩。青贮、压块、秸秆还田三项措施,不仅实现了秸秆的综合利用,还为农民带来了300万元的收入,真正把百姓传统观念中的“祸害”变成了农民增收致富的“香饽饽”。今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顺利通过了市秸秆办的验收,她被评为×××市秸秆禁烧工作先进个人。
四、抓科普,带骨干,积极服务三农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聘请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科协有关部门技术人员,深入农村,授课培训。三年来举办了200余次培训班,参训人员11000多人次,其中集中培训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基层干部4000人次,不仅如此,她还自费购买科技书籍500本、光盘120张,印发各种科普宣传材料10000余份。2004年她专程到山东引进了大豆新品种“天晶一号”,推广近4000亩取得了明显效益,受到了种植户的广泛赞誉。2005年她采取灵活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了22万斤“邯麦9号”、冀石“731”等小麦良种在全镇顺利推广。为明年小麦丰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志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受到县政府嘉奖,2003年被×××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争先创优聚合力倾情服务促发展滦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申报集体二等功事迹材料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共有干警14名,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3名,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11名,占总人数的78.6%,党员干警达到13名,占总数的93%。今年以来,滦县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理念先行、职能到位,以“抓稳一条主线,把握两个目标,抓好三个结合,实现四个提高”为总思路,以建一流法庭、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的为总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争做解决思想、与时俱进的排头兵,做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排头兵,做大胆改革、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做发挥职能、服务经济上的排头兵。在2003年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的基础上,2004年又创造了新的业绩。全年共受理案件1085件,结案1080件,结案率99.54%,解决涉案标的额10954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400余万元。
一、树争先之志,队伍建设筑根基该庭认识到,要想争先创优,必须要把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夯实。为此,该庭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做好法庭工作的内在动力。一是强班子,由“言教型”向“身教型”转变。法庭庭长官不大,但一言一行在干警中就是一种导向,直接影响着干警的思想和情绪。为此,民二庭班子坚持“律人先律己,严兵先严将”的理念,给干警做出好样子。在办案上,做到不暗示、不误导、不干预、不打招呼,不让干警戳“脊梁骨”;在工作上,庭班子成员和干警一起送达、审案、调解,一起摸爬滚打,同甘共苦;在纪律上,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从而带动了干警“清清白白为法官,公公正正办铁案”。二是抓载体,提升队伍内在素质。该庭通过围绕各项活动的载体,依托活动查摆问题,针对问题落实整改,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在2004年的“司法公正树形象”、“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中,该庭做到了事先动员,事中检查,事后总结,使干警切实深入到活动中,人人都参与,人人有提高,不断凝聚一个“警魂”,树立一种“精神”,培育一种“作风”,努力强化优化发展环境意识,为做好审判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三是造氛围,努力创建学习型法庭。该庭把学习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创新学习方式、学习机制,建设与时俱进、充满活力的文明机关,引导全院干警在根本立场上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态度上坚持权为民用,在行为准则上坚持司法为民。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全庭开展了“每日一小时”读书活动,多读书、读好书,努力营造人人讲学习、学习工作化的浓厚氛围,干警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以来,该庭干警人均学习笔记达到1.5万字,学习心得人均3篇。四是重引导,树立职业行为导向。在对干警的教育上,该庭注重引导,着重培养干警自我学习、自我改造、自我奋进的意识,鼓励干警进行自学,变“要我提高”为“我要提高”,树立干警正确的职业行为导向,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队伍建设的加强,使公正司法、清廉办案成为全庭干警的自觉行动。今年以来,该庭共拒请、拒礼、拒贿20余次,金额达到3万元。
二、谋服务之策,抓好审判促发展对于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民二庭有着自己的见解。这庭认为,要使审判职能更好地发挥,必须以服务好县域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以来,该庭以此为理念,审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强化责任,量化任务。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四定”即“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把每件案件细化分配到每名干警,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二是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该庭年内共破产终结15件,23家企业破产财产成功拍卖,变现资产1200余万元,受到了企业主管部门及县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年共审结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932件,解决涉案标的额10230万元,为唐山冀东物贸集团、特水公司、热力公司、网通公司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如针对冀东物贸集团开展消费贷款购车业务后纠纷增多的状况,该庭加大了审理力度,年内就审结涉及该公司的案件528件,解决涉案标的额7402.8万元,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四是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及金融企业的纠纷案件。在审理涉及金融企业的案件时,该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全年共审结案件109件,为联社挽回经济损失884.6万元,保护了金融债权,维护了金融秩序,防范了金融风险。该庭的努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交口称赞,2004年,该庭共收到社会各界赠送的表扬信10封、锦旗10面。
三、闯率先之路,司法改革增动力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前进的阶梯。为此,2004年,滦县法院民二庭以积极的态度,探索的精神,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各项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在全院率先在立案上实行了直接分案到法官制度。改变过去庭长分案到法官的方法,实行由立案庭负责将受理的案件直接分到各审判人员主办,解决了个别干警“挑案件”的现象。二是实施“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审判。该庭认真开展了“阳光审判”活动,努力构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平台。使每一件案件都在“阳光”之下进行操作,彻底杜绝了“暗箱操作”。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对于判决案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公开宣判率达到了100%。“阳光审判”使该庭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发生发还改判案件3件,案件发改率仅为0.28%,较市目标低2.72个百分点。三是完善了诉讼调解制度。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判前调解相结合,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全年调解结案的案件达到了885件,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1.9%,较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达到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如在审理一件争议标的额为38万余元的汽车质量纠纷案件时,办案法官五下济南,行程两万余华里,通过艰苦努力,最终使案件成功调解,不但为原告方挽回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而且取得了原告、被告、第三人均满意的良好效果。案件调解后,该案第三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律师称赞:该案彰显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心系当事人的崇高境界。原告涂某、董某则送来两面锦旗,称赞办案法官“不辞劳苦,一心一意为当事人着想。”而被告则专门给法院写来表扬信,赞扬法院“心系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四是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年内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达到98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91.4%,较去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了25天,审判效率大幅度提高。
四、聚八方之力,倾情服务护法魂近年来,滦县县委提出了“投资到滦县、事事都好办”的承诺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把优化发展环境摆上了极为重要的日程。担负着商事审判的滦县法院民二庭,以优化发展环境为己任,不断增强超前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主动赴企业、下基层,整合社会力量,争得企业支持,为法院整体工作凝聚合力。一是深入企业,主动服务。今年6月,为进一步了解企业在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在庭内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该庭在庭长常利民的带领下,组织审判人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赴县内冀东物贸、特水、晔联、网通、广建、热力公司等26家大小企业,主动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分别为企业上了规范主体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制课。对该庭的行动,各企业均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样不但能为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解决了一些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提高了防范风险的能力,而且加强了企业和法院的联系,企业经营更踏实、更放心。二是提前介入、超前服务。为防止被告方败诉后转移财产,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该庭大胆适用诉讼保全的法律手段,有效地防止了“法律白条”的出现,全年共采取诉讼保全292次,涉案金额达到4860万元。如今年10月,在审理特水诉东北某企业的欠款纠纷案时,该庭主动出击,在案件受理后,及时了解被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派专门办案组赴被告所在地,对其银行帐户进行冻结,通过努力最终使案件调解结案,一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7.2万元,企业派专人给法院送来表扬信2封和锦旗3面。三是平等相待,公平服务。为优化滦县的经济环境,该庭努力克服地方保护,有效地保护外地企业在滦县的合法权益。如今年3月,江苏民营企业“隆力奇”集团诉滦县某个体户货款纠纷一案,被告方开始倚仗自己是本地人,以种种借口,拒不交纳欠款,并托人到民二庭说情。对此,民二庭法官没有为利益所动,坚持公正地审理案件,最终为企业追回全部欠款3.8万元。对此,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没想到,滦县法院的法官能够如此公正办案。滦县能有这样好的法制环境和经济环境,到这里投资,我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