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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9年度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国家奖励办公室有关要求,先由各单位向我部申报推荐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的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无论是否已获过奖(国家奖除外),均可自愿申报。连续两年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须隔一年。除部属三院外,其余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需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主件一式12份及装订成册的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全套详细资料复印件1份(此次请勿提供全套详细资料原件和电子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暂时不需本人签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提交推荐书12份和科普作品1份。
三、申报时间
我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四、推荐书的填写要求
请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各奖种推荐书后面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
(一)申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在“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做的创造性工作,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一栏内容是“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
(二)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书。相关论文、专著截止推荐时间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我国公民在与外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主要论文、论著同时署国内和国外单位名称且我方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方合作的外国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外国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方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学术贡献。
(三)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同时应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申请号、授权号等。对于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请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查新报告”样本的格式提交查新报告。
(四)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按相应类别申报填写:
1.技术开发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2.社会公益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
3.重大工程类项目: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
4.科普类项目:2000年以来(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要求公开发行二年以上。突出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图书、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成品的质量水平、创作难度、普及面以及对提高全民素质、人才培养的作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是指经市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能够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从事一种或多种自主知识产权主导产品生产、研发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研发机构,是指被确认为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开发中心。
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产品,是指按照《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产品)认定办法》确认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对被确定的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应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市政府成立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搞好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县级市(区)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和把关工作。
第六条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市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拥有自己的产品研发机构和队伍;
(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和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的数量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5%以上,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的数量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四)拥有本企业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自有知识产权,其中,拥有的发明专利达到1件以上;
(五)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80%以上,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和技术性收入达到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七)连续3年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
(八)符合拥有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条件之一;
(九)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0万元/人·年以上,并且年人均实现税收1万元以上;
(十)具有健全的科技创新体系和完善的科技创新制度。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不予以组织认定,但出国留学人员在我市创办的企业除外。
第七条申报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市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六)企业人员构成和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七)企业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八)拥有的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证明材料;
(九)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按下列程序认定:
(一)各县级市(区)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把关,按要求汇总后统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企业的申报材料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
(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发“*市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证书。
第九条对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对全市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进行复审。对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取消其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资格,收回“*市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证书。
(一)连续2年没有申请发明专利的;
(二)有当年无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未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情形之一的;
(三)依法被确定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提供虚假认定材料的;
(四)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第十条市级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的,应重新办理有关认定手续。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理顺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取得实效,特制订本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政策重点支持先进高分子材料(聚烯烃材料、聚氨酯材料、氟硅材料和工程塑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陶瓷材料、高档耐火材料、功能玻璃、玻纤及制品材料)和特色金属新材料(高端铝基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端合金新材料)领域,鼓励发展聚合物基、陶瓷基、金属基等复合材料,超前布局碳纤维、石墨烯、生物基材料、超导材料、量子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二、扶持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培育壮大产业主体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强链、延链、补链的项目,持续投产达效一年后,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450万元、9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超过20亿元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审批已备案的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强链、延链、补链的新建或技改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持续投产达效一年以上;
③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5000万元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报告等)。
2.产品营业收入奖励
(1)扶持标准
新材料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占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20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
②2020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近二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统计数据的截图证明等)。
3.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奖励
(1)扶持标准
对首次列入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无需申报,按照省工信厅公布的《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名单》直接拨付。
(二)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4.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新材料企业自主攻关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制约全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已审批备案的实现新材料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新建或技改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申报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以上;
③项目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品成果鉴定或专利证书等)。
5.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加快新材料工艺、技术、产品成果高效转化,建成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一年后,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已审批备案的实现新材料产业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或中试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达效一年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品成果鉴定或专利证书等)。
(三)强化产业金融支撑
6.股权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新材料产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投资机构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市及区县财政承担60%,投资机构承担40%。
(2)申报主体
①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②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
(3)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为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新材料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合同)和资金到位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5);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股权变更登记、账务损益表等)。
7.初创企业融资奖励
(1)扶持标准
对初创新材料企业成立两年内,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 等股权投资的,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注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新材料产业企业;
②申报单位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 等股权投资。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6);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股权变更登记等)。
8.贴息奖励
(1)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实施重大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按照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项目属于已备案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②项目备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③申报项目列入省、市重大项目;
④项目建设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7);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列入省市重大项目证明文件、银行贷款协议、银行贷款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等)。
(四)打造产业平台
9.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
(1)扶持标准
积极对接国家级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符合淄博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的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产学研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对承办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自2021年1月17日之后,举办的主题为新材料产业领域范围的产业平台活动;
②活动举办地在淄博,由国家级行业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主办,参会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8);
②活动实施方案;
③签订论坛、会议等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④参加人员签到表;
⑤活动费用发票复印件;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区县审核。各区县根据申报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或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有关要求
(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淄博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单位以附件9为封面,将申报材料打印胶装成册(A4纸),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企业或机构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资料。
(四)请各区县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刚,3182523
附件:1.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2.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产品营业收入奖励资金申报表
3.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4.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5.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6.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初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7.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贴息奖励资金申报表
8.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资金申报表
9.封面模板
附件1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项目投产时间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投产达效满一年以上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产品营业收入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主要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万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
2019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
2019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四、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项目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单争力及市场应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产业化满一年以上
五、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中试基地(项目)情况
中试基地(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四、中试基地(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中试基地(项目)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单争力及市场应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投用或投产满一年以上
五、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股权投资机构名称
股权投资机构类型(如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
股权投资额
(万元)
股权投资
资金到位日期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初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主要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情况
股权投资机构名称
股权投资机构注册地
股权投资类型(如天使投资、VC/PE等)
股权投资额
(万元)
股权投资资金
到位日期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贴息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备案时间
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情况
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申请贷款等融资额度(万元)
个年期基准利率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开展的新材料产业平台活动情况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主办单位
参加人数
活动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
三、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淄博市2021年度促进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书
(XX专项)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报日期:
1.在科技创新项目上,我车间上报了“输煤系统污水回收重复利用”一项攻关项目,通过采用“微孔膜陶瓷过滤器”过滤技术,对输煤系统污水进行处理,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实现水资源重复利用。该项目现在土建正在施工,“微孔膜陶瓷过滤器”正在进行招标,项目原定于2018年12月底完工,现经进度倒排,安装施工工期正处于冬季最冷季节,因项目中的“微孔膜陶瓷过滤器”的粘接材料受温度影响较大,在较冷时节不能施工,为保障项目实施效果,现已申请延期。
2.技改项目上,车间2018年度技改项目共计有5项,其中计划内项目两项,计划外技改项目三项,其中“优化1#斗轮机生产工艺”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投用效果良好,年创效为9万元,2018年度当年可创效4.5万元。其余四项正在积极稳步推进,车间正在于项目部积极沟通协商,加快进度推进,力争在年底全部完工,2018年度技改项目完成后对改善降低输煤系统生产现场扬尘,保障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改良职工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3.专利申报上,2018年度无专利任务,考虑到2019年度车间有一项专利任务,现车间正在提前筹划,计划在胶带换辊装置上有所突破,现初期模型已经制作完成,正在进行模型优化,申报材料准备,争取在2019年度完成申报。车间项目“无动力水雾抑尘装置”申报成功,获得唐山市科技创新优秀项目叁等奖。
4.车间自行完成的较大改造项目有翻车机-18.5米处加装一排污管道、优化连锁工艺、调整1#斗轮机悬臂皮带配重,提升堆料效率、翻车机处加装蓄水池等,上述项目均已申报“2018年度爱讲比项目”,项目完成后对改善职工工作环境、保障生产的稳定运行具有明显作用。
存在问题:思想上存有一定误区,重视程度不够,车间负责技改项目和创新的技术员与项目部沟通较多,其余人沟通少,甚至无沟通,使得科技创新在车间管理上被忽略,造成项目申报延误、推进速度慢;科技创新定义理解不透,多数人想当然的认为技改即为创新,并没有从本质上理解科技创新的定义。科技创新是指以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的,采用效率更高的劳动手段、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新型材料以及科学的管理进行的技术升级、技术进步以及新产品开发、新项目谋划等活动。可细分为革新、研发、攻关和新产品四类,由于对科技创新的本质定义理解有误导致申报混乱。
带着2018年度科技创新上发现存在的问题,我车间在2019年度的科技创新上有以下打算:
1.项目上:积极寻找输煤系统的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输煤生产现场水资源集中回收再利用项目;②炉渣综合利用;③输煤系统各转运站除尘器优化升级三个方面进行攻关,提前谋划,以项目为依托,积极推进输煤车间科技创新的开展。
2.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勤加沟通,摒弃科技创新只是创新联络员的任务的错误概念,加强技术员与车间领导的沟通,加大科技创新项目的推进力度,使科技创新在车间能够被高度重视,强势推进。
关键词:淮南矿业;“五小”竞赛;探析
中图分类号: C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4-4-2
1 基本概况
2002-2015年,全集团公司累计上报“五小”成果15691项,参与评审的11179项,在集团公司获奖的2338项(其中,一等奖214项;二等奖670项;三等奖1453项)。有42638人次,参与“五小”竞赛活动,7346人次受到集团公司表彰奖励,221人被授予集团公司“青年带头人”称号;成功申报国家专利产品1134项,其中发明专利产品405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729项。在集团公司13年大发展,也是“五小”竞赛活动贴近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发展最迅速、取得成果参与人数最多、影响力最深远的井喷期。参与单位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从2002年17家递增到2015年25家,数量从2002年的269项递增至2015年1042项;成果来源、种类趋于多元化,呈现百家争鸣的良好态势,从2002年单一的矿井到2015年的矿井、电力、选煤、房地产等主产业与新产业并存,从2002年单一的煤矿安全生产成果到2015年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企业管理、选煤管理、社会和谐等创新成果。这些成果都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尽心尽力、心系企业、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的结果,体现了“人人都是管理者”的企业主人翁精神,很多成果在安全生产、瓦斯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据估算,13年来累计为集团公司创造经济价值超过30亿元。
2 主要做法
2.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规范活动程序
①从集团公司层面上来讲。
由仅作为团委的一个单项活动上升到集团公司重要工作之一, 2011年上升到经理层工作报告。从原来开会口头通知到下发指导性文件,并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6月修改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成立由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总工程师亲自抓活动落实;从以单一精神激励到精神与物质双奖励,标准特等奖高达10000元,最低的三等奖1000元;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数据真实,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归档要求,包括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有关设计图表、安全与经济效益分析、维修及操作性等。必须经单位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凡是未签字确认的一律退回,实现三级(基层科区、矿处级、集团公司)评审。
②基层层面来讲。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逐步健全。各单位均成立以单位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为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活动领导小组。
二是评审、申报程序进一步规范。改变各单位每季度、半年、年度评审等各自不同周期,统一为一季度一申报;申报材料、表格等格式由原来的杂乱无章逐一规范制式表格和材料格式;申报程序进步规范,如勘探工程处规定,凡推荐上报的“五小”成果,一律由基层工区技术副区长、技术主管把关,报矿处团委汇总整理,由生产技术部门初审。再由总工程师牵头逐项评审,对质量不高、不具备应用推广条件的坚决不予以申报。
三是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如顾北矿实行总工程师例会通报制度,分别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总工程师例会上通报上季度各专业组“五小”成果完成情况。安装分公司加强垂直监管责任,把“五小”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分管、副总以及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机关职能科室领导和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内,对专业口、基层单位、机关有关安全技术职能科室活动开展不力的,追究责任,并给予年度内“五小”活动开展无成效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领导、技术人员相应经济罚款。
2.2 加码成果收益,强化宣传引导,紧盯基层一线
①上下两级单位,不断加码获奖成果奖励标准。
从集团来讲,奖励力度加大,如《青工“五小”竞赛活动管理办法》(集政〔2010〕128号文)明确:每年对获奖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一次奖励,特等级奖励10000元,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五小”带头人奖励3000元,优秀组织单位奖励10000元。未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但具有专科相关专业学历,且在管技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奖或获得集团公司青年“五小”带头人称号的,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资格。基层单位也是如此。如谢桥矿、顾桥矿、潘三矿、电力公司、选煤分公司等单位给予优秀“五小”活动参与者、带头人给予500-5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潘一矿、顾北矿给予每项1-3万元奖励,张集矿特等奖奖励高达10万元。
②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加大选树先进典型力度,形成浓厚氛围。
上下两级充分利用表彰会、网络、电视、报纸等对“五小”竞赛活动进行泛深入宣传,深挖典型的人与事,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激发了广大员工提合理化建议的热情,激发了广大员工善于动脑、勤于动脑、不断创新的激情。如谢桥矿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一次“青年知识分子座谈会”, 选取部分“五小”带头人代表发言,传授好经验,好做法。
③始终紧盯基层一线,突出大学生和一线能工巧匠。
创新的目的在发展,发展靠的是活力,而活力的源泉则在基层。“五小”活动的开展始终盯基层一线,尤其是2002年以来大学生和经验丰富的熟练工。各单位纷纷结合实际,采取了有效形式,如潘二矿成立抽排区、机电工区、西风井工区、通风区4个“五小”竞赛兴趣小组,采取年初定、季度促、年终报的方式进行重点攻关。
2.3 重点明确,广泛征集,纠偏认识,有序延伸
首先,明确申报范围及重点,夯实内涵基础。如新修订管理办法明确申报范围除运用先进技术、特殊工艺、精巧设计填补集团公司在该项目上空白的成果;改进生产工艺,改进劳动工具,提高设备性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及节能降耗的成果;优化系统设计,增强安全系数的成果;促进技术更新换代及开发新工艺的成果;将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安全效益的其他成果作为有效扩展。
其次,纠偏认识,拓展外延。打破专业界限,纠偏“五小”仅是技术小改小革的片面认识,经营、管理、政工等专业等都可参加。如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生产矿井下专业化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建设的通知》(集人资〔2011〕146号)规定,教师自行开发的培训教材或教案、课件,被集团公司推广使用的,可参加技术创新成果、“五小”成果评选等,由原来单一的技术革新不断延伸、拓展到现在经营、管理等。倡导哪怕只是一条小小的管理建议都可以,在青工中培养自觉、自主的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的良好氛围。
2.4 创新推广,推广创新,着重推进成果应用最大化
创新的要义在于应用,不具备推广的成果是没有生命力的。从调研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获奖“五小”成果在推广应用上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集团来讲,不断缩短评审会周期,在过程中实施,规定每季度对各单位申报的“五小”竞赛成果逐项进行评审,初评出具备推广应用的项目,经总工程师审定具备推广条件的,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矿区进行及时推广。
从基层单位来看,不断创新推广形式,多措并举,见缝插针。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尽最大力量推广应用新成果。
如张集矿开展为“五小”找婆家,潘二矿、勘探工程处、谢桥矿、丁集矿等单位每季度召开“五小”成果评审推介会,顾北、丁集把历年获奖“五小”成果印刷成册进行推广等。促成多项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2.5 严格质量,重视培养,成果与成才有效集成
13年磨砺,品质递增。13年来一大批优秀“五小”成果在矿区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每年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达5000多万元,淮南矿业也是近13年未发生过瓦斯重大事故为数不多的企业之一,在瓦斯治理、利用,薄煤层开采,环境修复等都走在行业前列,甚至很多标准上升到行业标准,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科技创新,离不开“五小”竞赛活动。
如谢桥矿综采一队的《采煤机液压油冷却系统》、张集矿的《半自动皮带切割机》、潘三矿的《尾悬挂装置的改进及应用》、矿业公司的《负荷电缆自动移位装置》、潘二矿的《煤巷锚网及U型棚支护可移式激光架》、顾北矿的《提升斜井挡车装置安全联锁设计》等近1500多项优秀“五小”成果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有的也已被同行业应用,受到一致好评。
13年坚持,人才成长。“五小”竞赛活动作为青工发挥自身智力优势、增强创新能力、成长为企业技术骨干的重要途径。培养了一批如陈军(集团公司十佳青年,淮南市青年五四奖章等)、杜雷(“十佳青年”、地质勘探工程处技术创新先进个人)、朱亮(集团公司授予第一轮大发展“功臣”,技术拔尖人才,安徽青年五四奖章)、高艳忠、武斌、何礼品、陈斌优秀青年才俊。
3 问题及建议
3.1 “五小”竞赛活动氛围还不够浓厚
虽经历多年培育,但氛围仍不是很浓,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需从增强创新意识入手,营造浓厚的创新范围。重点从消除两个误区:
一是认为“五小”竞赛活动是各级团组织的事,没有形成各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机制;
二是认为“五小”竞赛活动高深知识,是工程技术人员的事,望尘莫及与自己无关,从“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的理念氛围等出发,见缝插针,积极发动各级部门和人员,通过会议、活动不断加强宣讲,同时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表彰等树榜样,做表率,引导青年。
3.2 单位之间、专业之间发展不平衡
如张集矿、谢桥矿、潘一矿等单位活动开展规范、起步早、效果较好,电力公司、地产公司、物流公司等活动起步晚、相对较弱,需迎头赶上。采煤、机电运输、一通三防专业“五小”成果多,掘进、开拓、修护、经营管理专业相对较弱;主体矿井专业开展较好,新产业相对较弱。采取小型活动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先进带后进,加快步伐;督促新产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强推,稳步提升。
3.3 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现象
随着集团公司加大“五小”竞赛活动的奖惩、通报力度,一些单位为取得较好成绩,只追求申报数量,不对成果质量进行严格评审、把关,造成历年重复申报、语句不通、叙述不明现象时常发生,甚至未经过实践检验、纯理论性成果也进行申报,不仅给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带来重复无用评审,重要的是起不到指导安全生产作用,造成巨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