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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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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印发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我院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开展全院全覆盖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月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通过职代会、院周会及各科室晨会、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宣讲卫生系统典型违法案例,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学法,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以《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征订普法教材,安装普法学习考试软件,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医院统一征订了普法教材,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法治知识宣传。一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向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书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穿插到医院春节晚会等各种文体活动中,切实丰富法治宣传内涵,提升法治宣传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将《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融入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并按照成绩予以奖惩兑现。三是结合“送医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义诊、健康体检活动,广泛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平安医院创建等相关法治宣传。

三、依靠法治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1.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院进程。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结合等级医院创建,本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医院先后修订完善各类院级制度规范1021项,编订应急预案406款,明确岗位职责372个,还修订了各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对全院所有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三是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治理医疗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职工廉洁行医和依法执业意识。四是举办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意识。

2.坚持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治院。一是医院决策注重民主,办事注重民意,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定期召开院党委会,对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提高院务工作透明度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医院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都主动进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监督,做到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扫黑除恶与法治医院建设相结合,促进医院环境法治化。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紧紧围绕“八个一”,准确把握卫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抓住打击医托、医闹等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媒介宣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党委书记还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努力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保证医疗秩序正常开展。今年,我院通过重点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规范管理、提升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为抓手,在加强病区安全管理、优化全院就医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患者提供了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共性部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我局对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部门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及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责任追究网络,明确了责任处室、责任人和联络员,其中办公室为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法规处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处室,法规处处长为责任人。截止目前,局党组今年已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同时,还与下属的科技情报研究所、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制订计划方案,完善各项制度

为使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我局根据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于3月份制定出台了详实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重要信息报告、不稳定因素排查、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安全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局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综治与平安建设情况

(一)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根据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实际专门制订了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以法律法规、依靠科技应对金融危机的企业典型、科技创业的个人典型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学习培训、张贴标语、媒体宣传、走访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宣传。已先后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3次;在办公区悬挂宣传标语2条;在《日报》开辟专版,宣传依靠科技应对金融危机的企业典型3个;在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开设专栏,宣传科技创业的个人典型6个;结合科学发展观调研活动,已深入企业近20家开展综治平安宣传。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如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会上结合部门工作的具体实际,牢固树立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明确了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思路。一年来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下属改制单位职工安抚稳定工作。我局共有3个下属事业单位面临改制,涉及职工58人,其中干部2人(其中还有1名残疾军人),已有4年多因改制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困难很大,矛盾较多。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做好改制单位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局领导积极主动、定期不定期地与下属改制单位职工交流、谈心,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同时积极关心改制职工的生活,对生病及困难职工进行探望,并想方设法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帮助改制职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政策将已达退休年限的改制单位人员移交市机关事业社保中心安置。对于2名干部,由于目前国家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干部还没有像企业干部一样的改制政策,因此改制矛盾较大,局领导多次找他们谈心,解释相关政策,并积极向人事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经多方努力,稳定了改制单位职工的情绪,全年没有发生单位职工集体上访以及越级上访事件,其中创新中心的改制工作已顺利完成,其余两个单位改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代表提案的处理工作。为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今年来,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接待群众来访1件。全部按照处理意见、建议和的要求,做到及时、高效地办结,同时将办理意见书面反馈给人,在其签字后作为最终办理结果。

三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我局有一去世四年的离休干部,其子女、亲戚以及生前护理人员等在其遗产处置上产生了矛盾一直未能化解。三月份,我局受市老干局的委托处理此事。局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明确办公室负责专门处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充分了解矛盾冲突原因情况下,多次到市公证处、市兴宇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询求解决矛盾的法律依据,并充分发挥局离退休老干部的影响作用,对其子女与护工进行说服教育,本着理解、宽容、和善处理的品质对待老干部遗产继承的问题,从而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这一长达四年遗产继承纠纷得到园满处置。

(三)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内部防范措施

年初,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科技局安全管理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要求,确保安全。以强化责任落实为龙头,把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综合防治网络。规范机关内部保安人员的管理,健全管控制度,切实做到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落实到了实处,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内部自防自控能力。

我们坚持“经济、简便、实用、易行”的原则,分步骤、分层次地提高技防水平,去年在办公楼各个进出口、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安置了电子监控系统,充分发挥技术防范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对档案室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检修消防水罐,配备、更新了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的硬件设施。

我们注重结合本局实际,做到面上安全不放松、重点环节重点抓,确保了不发生一起各类安全事故。在重点环节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订了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今年来,共召开十次驾驶员安全学习例会,使每个驾驶员能够熟悉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加强机关保卫工作,制订了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同门卫的工资、福利挂钩。机关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切实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心。上半年共定期检查十一次,不定期检查三十次,检查情况均较好。三是加强办公区水电安全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四是切实加强办公区消防安全工作。全年共进行四次消防设施检查,二次演练。通过检查和演练,时刻保持消防设施完好,门卫及相关人员熟悉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做到遇有险情,处置不乱。

三、法治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开展我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行使和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我们制定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调整后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上报到市政务公开办。

2、设立网上政务公开专栏,将近年来的信息(除内容外)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并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查阅室。

3、根据省科技厅的安排,我们组织了各县(区)科技局参加了全省科技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会,进一步规范科技系统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积极做好政策法规宣传

1、认真组织开展了“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第四个“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在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于4月19日-26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号召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4月26日,市副市长陆长苏同志在日报上发表题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发展》的文章,掀起了4.26宣传周的热潮。活动期间发放了《知识产权宣传手册》500余册,知识产权报“4.26”系列特刊1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600余人次。同时,利用“法治宣传月”活动,发放科技进步、知识产权等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地开展《科技进步法》、新《专利法》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方面的宣传工作,使我市形成重视科技、重视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的良好风尚,提高了全市的自主知识产权意识。

2、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加大科技政策法规宣传。一是邀请专家举办知识产权专题报告会。4月18日,邀请国家版权局版权司许超司长来市作《版权促进创新发展》专题报告。二是与《日报》合作,每月半个版面,重点加强科技政策宣传。三是编印了《企业科技简报》,每月1期,免费寄发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强化科技政策及法规的宣传。四是充分利用科技局网站、市科技信息网以及今年建设开通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网,不断加大科技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力度。

(三)扎实实施科技惠企专项行动

我局针对基层企业反映的科技优惠政策理解不透彻、兑现难到位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迅速在全市组织实施了科技政策法规惠企专项行动,并通过建立健全四大机制予以强力推进,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一是宣传培训机制。综合运用媒体、网站、简报以及编印科技政策辅导手册等办法,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优惠政策,同时针对性地举办各种科技政策培训。目前已陆续在市区、楚州、淮阴、涟水、开发区等地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优惠政策、企业技术开发项目备案及加计抵扣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培训8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培训企业400多家,培训人数千余人。

二是专人服务机制。从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中选派科技政策辅导员60余名,每人联系5户左右的重点科技企业,经专门培训后赴企业开展科技政策运用的实地指导工作。我局还编制了科技政策辅导员工作手册,明确辅导员的服务对象、工作职责。

三是跟踪督查机制。专门开发建设了情况跟踪调查网络平台,科技政策辅导员服务企业的情况及时在网上登记,企业的问题和意见及时通过网络反映,并安排专人定期跟踪辅导员的服务情况。同时,还出台了政策辅导员工作激励政策,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科技政策辅导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是协调联动机制。会同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建立科技政策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沟通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科技优惠激励政策能够及时兑现到位。

在科技政策的引导、激励下,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不断提高。今年来,共有33项企业技术开发项目通过备案,全市共开发和引进市级新产品941个,其中重点新产品234,通过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44个,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产品46个;1-9月企事业单位职务专利申请达到310件,占总申请量的15.9%,专利申请增幅为53.68%,排名全省第三,授权增幅102.9%,排名全省第二。此外,部分企业还充分利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科技资源加速整合流动的机遇,积极“走出去”,在海外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万邦香料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海外研发机构,贝莱尔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美元在日本设立了“碳纤维电热应用研究中心”。

(四)组织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我局大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打击假冒冒充专利违法行为,查处专利纠纷案件,规范企事业单位市场竞争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优良环境和条件。

1、及时调处专利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起,处理调解2起,结案满意率100%。其余一起正在处理之中。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加强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我局分别委托巴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开展了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今年以来立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方面的行政执法案件5个,下发停工通知11份,进入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程序4件,下发听证权利告知书1份、整改通知2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

拆迁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截至9月,接待城镇房屋拆迁方面的投拆56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8.5,其中库尔勒地区投拆45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36,各县投拆1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8.26;接到自治区转办3件(含建设部转办函1件),州局转办3件(含国家局转办函1件);全州建设行业向我局提出拆迁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库尔勒市规划局1件、焉耆县建设局2件,正在复议阶段;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清欠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我州拖欠工程项目共184个,拖欠工程款21269万元,至今年9月,已清偿工程款12788万元,清偿率60.13,其中,结清项目45个,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新疆巴音公司等10家本地施工企业在网上进行了消欠。全州拖欠施工企业劳保统筹费632.14万元,已还款147.41万元,占总拖欠额的23.25,其中若羌县、焉耆县已全部还清。全州受理网外拖欠民工工资投诉279起,涉及农民工4134人,清偿农民工工资1217.12万元。

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巴建办[20__]54号《关于对库尔勒成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库尔勒金城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情况的通报》和巴建办[20__]55号《关于对库尔勒市建设局势市违规拆迁情况的通报》对这两家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和违规拆迁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罚款。

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我局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招标办分离,实行了机构脱钩、人员脱钩、职能脱钩,中心转变为服务机构。同时完善各项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向社会各界公布,其中廉政制度和工作程序在交易中心大厅内对外公布,接受监督。从政府、石油、铁路、施工企业等部门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人员,对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和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专家网,不得参加评标。据此,我们重新调整了评标专家网。目前,全州仅在巴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一个合法的专家网。

20__年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招标项目184项,实际招标项目184项,建筑面积78.9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45亿元,全部进行了招标。没有发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干涉业主正当行为、给招标办打招呼、批条子、指定队伍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象。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已步入 备案管理阶段。凡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公众媒体上,如在州级报刊上信息,加大了公开竞争的透明度。完善了评标定标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建设厅统一的计算机评标系统,防止了评标中的“倾向分、人情分”。实行在开标前30分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方法,并在统一地点统一接送,防止了投标企业私下与评标专家串通的行为。实行了评标监察公证监督制度,每一项目的评标全过程均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人进行监督和公证,防止了评标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

进一步完善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在实行自治区统一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基础上,由业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外,对于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实行了委托招投标。

三、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自治州共有取得资质的拆迁公司11家,外地进入巴州的拆迁企业2家,这些企业在全州各县市承担拆迁任务。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集中力量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20__年自治州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拆迁审批,规范拆迁程序,整顿规范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资格单位行为,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巴州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切实维护、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下发的《自治州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28日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艾尔肯·吐尔逊同志任组长,巴州建设局、监察局抽调人员共9人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八县一市进行了为期7天的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尤其是20__年以来,各县(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逐步建立了行为规范、办事有序、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在推动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各县(市)拆迁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任务。20__年全州共发放拆迁许可证26个,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城镇房屋拆迁面积8.04万平方米。各县(市)均设置了专门机构,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如和静县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主要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的拆迁办公室。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了政企分开,管理部门与各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严格了拆迁工作程序,对拆迁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基本杜绝了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现象。焉耆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建立了“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听证制度和包括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的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也是我州八县一市中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到位最好县(市)之一。

但检查中也发现,拆迁工作中的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而引发的上别群众到自治区、州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的事件尚未完全杜绝。主要原因是各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某些方面还较为突出,如不执行法定程序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队伍中个别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等。

五、物业企业管理情况

截止20__年9月底,我州已成立物业管理公司53家,已领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51家(按企业性质分,全民3家,集体2家,有限责任公司46家),注册资金共计4228万元,其中库尔勒地区41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80.39,注册资金3470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82.07。除和硕县外其他县有物业管理企业10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19.6,注册资金共计758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17.93。在51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二级资质企业4家(库尔勒城建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恒友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康达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122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47家(暂定资质的12家),注册资金共计3008万元。

目前全州共有受托管理物业小区(项目)175个,其中商业开发小区54个,共有近5万住户、15万余人,物业管理总面积560万平方米,占全州房屋总面积的30%,占住宅总面积的52%。现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139人,其中管理人员330人;从业人员中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人员360人。有35个小区(组团)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物业公司经营状况全部处于亏损,据不完全统计,各公司亏损共计近200万元。

六、政务公开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行政服务大厅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__年8月30日正式进入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三年来,我局先后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两名,行政许可项目13项。今年我局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于20__年8月17日召开了局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将人民政府公布确认的建设局系统行政许可项目17项、待批项目15项,共计32项(分项后约48项)统一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按照“一门受理、抄报相关、内部运作、各负其责、限时办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对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的项目,通过网络将我局及各科室、局属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以及办事称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七、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业管理

1、有形建筑市场法律地位不明确。20__年后,水利、公路、化工石油 、铁路等专业工程的交易逐步从有形建筑市场内退出。目前的有形建筑市场只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有形建筑市场”,而且个别专业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工程也不进场交易。

2、工程款拖欠严重。累计约4.82亿元的欠款制约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不能进行正常的人才培养。

3、招标投标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个别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中明招暗定,还有少部分建设单位与投标人进行串标或投标人之间互相进行陪标。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各县由于具备资格的评标专家少,仍存在有领导和公务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4、各县市、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缺乏对清欠工作的正确认识,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清欠措施不到位。

5、政府拖欠项目清偿难度大。由于过去个别地方和单位超规模建设,举债发展,形成了比较严重的财政拖欠。

6、一些承发包双方都不在当地的工程项目难以协调解决,特别是还款协议和工程结算难以落实,影响了整体清欠工作。

(二)拆迁工作

1、编制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各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__〕46号)精神,提出了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方案,但未按规定报自治区审批。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不健全,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违反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一是超委托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管理。如库尔勒市建设局超范围委托库尔勒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股级)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监察、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拆迁裁决、延期拆迁的审批、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等事项。二是除焉耆、尉犁县外,其它县市未向社会公示当地现有的具备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三是拆迁管理不规范。执法中程序审查不到位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如未按法定程序发放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填写不规范,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等,特别是库尔勒市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随意性很大。四是房屋拆迁公告的必备内容不完善,如拆迁范围、拆迁、搬迁时间描述不清,没有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的活动及对房屋拆迁有异议的申诉、申辩的权利及其它义务。五是对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档案,拆迁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收集不完整、不准确。六是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运作。七是拆迁单位工作程序不规范,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金少,而对“钉子户”给予的补偿金多,对其他被拆迁户形成了一定的误导,造成了今后拆迁工作难的问题。八是部分拆迁公司及拆迁人在实施房屋拆迁时,采取停水、断电、停气和无证拆迁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治理。九是调解拆迁措施不得力。各县(市)对久托不决的拆迁遗留问题,重视程度还不够,如有些拆迁户房屋已拆除,但《房屋所有权证》未收回,没有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报向社会公告作废;有些县(市)存在对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安置不到位,有拖欠现象;有些县(市)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房屋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单位的现象。

(三)物业企业管理工作

1、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2、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没有按规定续签;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3、物业管理企业有乱收费现象。一是部分物业公司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对违反规定收取的公用面积维修养护费,城建、杏花、成渝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还完毕;、家园、恒友、玫瑰物业公司正在处理和退还。二是部分物业企业擅自提高水、电、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4、业主委员会未能发挥作用。我州共有受委托管理的物业小区(组团)185个,其中属商业开发小区(组团)100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备案的35个,占总数的18.9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明确自己的主人地位和相应的权利,该提出问题的不能提出,该维护的权利不能维护,客观上放纵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及侵权行为。二是有的业主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认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没有报酬,又浪费时间,是个费力不讨好差事,不愿意牵头。三是少数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是小区的业主,又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代表业主利益。

5、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6、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没有按规定续签合同;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七、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

1、加强学习 教育,提高认识。各县(市)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市)应加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对群众的引导。

3、建立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增加拆迁工作透明度,完善拆迁公示制度、服务制度、群众举报投诉上访接待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拆迁诚信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拆迁评估市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损害当事人利益或有明显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呈报其审批机关建议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吊销房地产评估资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房地产估价师,要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资格。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对不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滥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滥用强制手段直接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责成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6、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各县(市)应建立规范的受理投诉工作程序,设立投诉受理文卷档案,确保拆迁档案资料的完整。

7、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8、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决策机构的建立和运作。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35个物业小区充实人员,对不负责任的委员予以调换,健全规章制度,促使其履行业主委员会义务。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9、积极稳妥地推行物业招投标机制,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改变“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促使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分离,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施专业化管理。加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等。对违犯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的要督促建设单位予以补齐后移交。消除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互相推诿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活动的特点,降低招投标成本,减轻业主负担。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在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各类组织,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推动形成了邻里之间更加和谐的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0、引导各物业管理企业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找准位置,要使每位员工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单纯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更不是管理为主的部门。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只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企业才能生存与发展,而管理职能也是通过执行委托管理合同来体现,要尊重业主,帮助业主,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的环境和空间。同时,引导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增强合同意识,通过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解决纠纷的方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电力、自来水、供暖)实行代收费用的有偿服务,努力降低管理成本。

11、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直接关系到业主、使用人和物业公司的敏感问题。服务质量的问题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中的热点和突出问题,这就要求物业管理者切实站在全体业主的立场上,向广大业主和住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端正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同时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规范自身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符合,建立物业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制度,对受委托代收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偿服务的项目,应按照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收取。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质询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在保证良好的服务同时,在管辖的小区内积极开拓其他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益,减轻自身负担。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配合物价部门每年按有关规定,制定收费指导价标准。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质量管理部门于6月20日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参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考核”,合格者方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处方权按通过医院HIS系统设置对应权限,定期对处方进行考核考评。

2、医院为门诊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留存建档,专人保管。

3、严格检查考核、加强组织管理、督促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实行“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工作落实。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由专人负责计数、医务科、保卫科共同现场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医疗文书书写:

1、继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医患沟通告知。各科室进一步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使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要保持病历的严谨性,保证病历的时效性,注重病历的证据性。

2、经治医师要认真负责地写好每份病历,把好病历质量的自我控制关。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定期查阅下级医师的病历,及时修改审签。

3、各科质控组织在科主任领导下,认真对每份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对缺陷病历及时整改。

4、加强病历质量的考核和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充分发挥病史质量管理组织的作用,定期对住院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依法执业情况:

1、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从未开展违规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均通过市卫监备案。 

2、我院在岗医护人员均取得相应资质和证书,执业地点变更率达到100%,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3、通过《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专项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医院医师管理工作,规范了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自律意识,树立了医师执业红线。督促了医师依法执业,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从而推动医患关系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行风建设、1+7方面

1、严肃开展自查,规范医疗收费

(1)继续完善健全医院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没有在国家医疗服务收费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分解收费;实施医疗惠民政策,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加强院内收费管理,完善信息价格管理系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增强收费透明度;

(3)完善 “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确保药品价格公开透明,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今年来,我院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配套文件,不断完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我院完善修订了《xx医院药剂科药品采购制度》、《xx医院大型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制度》和《xx医院高值耗材和一次性用品采购招标制度》,医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律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院内使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全面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我院对近期17种抗癌药未开展招标采购计划。

3、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为继续推进纠正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

(1) 对照“1+7”文件梳理、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全院动员共梳理制度18条,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1条,新增制度7条,制订联合约谈、代表接待、自费药品审批、药品使用信息授权等相关流程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