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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公安派出所 消防监督 新举措示范点
新《消防法》实施一年来,我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为构建全市良好安全形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仍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针对公安派出所在消防工作上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花山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示范点工作,浅谈几点认识,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
1、派出所消防基础建设薄弱。目前,只有极少数派出所按照《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设置了专门的消防办公室和消防宣传室;派出所日常工作繁重,基本上所有的专职消防民警都是兼职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经费没有保障,未能配置消防器材和宣传标牌。
2、派出所消防工作基础台账不健全。主要有对辖区单位数据统计不全面,底数不清、情况不明t未按规定分类建立档案,未及时完善基础台账。消防监督记录和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3、消防监督工作未正常开展。多数民警对消防工作认识存在误区,仅仅加大了消防监督检查和处罚,忽视了消防宣传的重要性;未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缺乏针对性,使部分单位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缺乏正常化和连续性,往往想起来狠抓―下,忙起来无暇顾及。
4、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不落实。从2010年上半年,在网上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系统抽查情况来看:检查单位多,发现隐患少,部分派出所检查流于形式,只是起到提醒的作用;下发限期整改,到期未复查;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后,行政处罚未跟进,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派出所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社区民警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派出所日常工作繁重,而且派出所警力有限,一些基层派出所领导没有把消防和治安、刑侦一样来看待,主要精力没放在这项工作上,总认为消防工作有专门消防机构负责,派出所只是协助作用。社区民警普遍认为派出所消防工作是专职消防民警的责任,和自己无关,工作中存在畏难思想。
2、消防监督警力不足,具体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警力不足是公安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多数公安派出所只有1名专职消防民警,由于派出所任务繁重,民警常―人承担多职,往往专职消防民警还承担治安管理、特行管理等工作,在严打或敏感时期,为保证中心工作的开展,就无暇顾及消防工作,难以保证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3、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不熟悉。消防监督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经过专业学习和长期实践才能胜任,而目前派出所民警未接受过系统的学习,仅仅参加一些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普遍缺乏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知识,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正确整改火灾隐患的问题。同时,民警岗位的调动,使得接受过消防培训、有经验的专职消防民警离开本职岗位,而新调动的民警又要从头学起,造成了消防工作的脱节,影响了正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4、公安消防机构业务指导不深入、培训不到位。公安消防大队对派出所业务指导往往是站在消防机构的角度上来要求,达不到切实可行,派出所为了完成任务,往往只是重表面、重形式的应付了事。对派出所的指导培训不能做到经常性和持续性,以至于多数民警经过多次培训后,对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仍不熟悉。
5、考核机制落实难。我市虽然已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中,但考评机制不健全,且多数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很难按标准执行,从而出现了派出所消防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错误认识,导致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被动应付检查。
三、创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新举措,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2010年是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第一年,就如何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目标,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为此,市局确定花山派出所为示范点创新消防工作新举措,着力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个水平”。
1、转变观念,统―思想。要抓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首先要转变派出所自身的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是法律赋予公安派出所的重要职责之一,消防监督和治安管理、流动人口排查等工作一样都属于社区民警的责任范围。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消防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确定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划分专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责任,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目前,专职消防民警负责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系统的录入等工作,社区民警发挥对辖区单位、场所情况熟悉这一优势,配合专职消防民警共同检查,在治安检查及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加强培训,联合检查。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保障。结合实际,市消防支队统―对全市派出所分管消防领导和专职消防民警开展系统全面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各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并推行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定点联系派出所制度。消防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经常邀请派出所民警参加,边检查,边讲解,使派出所民警不断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4、健全例会制度,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分局每季度、派出所每月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研究部署消防监督工作;花山分局成立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对各派出所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派出所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工作。市局下发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及社区民警等级评定范围;市局每月对派出所网上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时完成消防监督工作量化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因派出所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分管领导和专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责任。
自《**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现状;改进
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监督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对社会进行全面、有序、高效的事前监督,并及时地掌握火灾整体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提高消防部门行政效率、控制特大火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现状
(1)思想观念有待加强,认识水平有待提高。当前部分基层公安派出所,主要问题是人员少、任务重,既要承担上级公安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又要兼顾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常常使一些消防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应付了事,久而久之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形成了“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这样一个“惯性思维”,管理部门也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没有列入考核内容,从而使得一些派出所消防兼职民警认为,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要承担责任。没有真正把辖区消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没有真正把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工作目标任务,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督促、考核大多是“作秀”,造成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抓不到位。
(2)消防监督业务知识生疏,专业职业素质有待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是技术性、专业性要求都比较高的工作,需要具有一定水平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我们消防部队的干部要在监督岗位经过长期学习实践,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而公安派出所民警仅仅经过了短期的、简单的培训,加之任职不固定,往往被公安工作事务缠身,没有时间学习巩固消防专业知识,面对各类涉及消防技术规范和专业知识方面的繁杂问题难以独立完成,甚至有些民警不知如何检查、检查什么、不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即使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督促单位及时消除和整改。
(3)监督执法程序不规范,需加强培训和实践。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不能够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填写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对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表述不规范、不具体、不专业,不能依法下发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不规范,《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到期不能够按时复查。部分派出所对规范理解存在误差,该关停的不能关停、该处罚的不能处罚,严重制约了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
(4)消防人员偏少,且流动大,消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实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加,刑事犯罪逐年攀升,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基层派出所为了应付日益繁重的工作,无暇顾及消防工作,消防监督管理如同虚设,久而久之,不仅使辖区的消防列管单位放任自流,而且导致消防兼职民警消防监督业务生疏,加上派出所人员的流动,一些派出所出现消防兼职民警空缺,影响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5)管理经费不足,消防机制有待健全。消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而部分公安局领导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管理不严格,没有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考核体系,没有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从而使得派出所对消防工作失去积极性和主动性,只以表面工作来敷衍了事。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管理工作,工作量大量增加,派出所办案经费少,根本无力承担消防费用的支出。
二、改进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措施
(1)转变认识,进一步依法履行好本职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应从根本上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改变原来对待消防工作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认识,带头树立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各派出所必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因势利导,教育每个社区民警牢固确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促使消防民警人人感到身上有担子、有压力,以对消防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工作,切实抓好三级消防监督工作。
(2)加强消防管理并设置专职消防民警。各级公安领导要下决心配备专职人员,并形成硬性指标来落实。目前受条件限制,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就要强化专、兼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时间,消防民警每周能切实保证3天时间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可以基本满足三级消防监督的需要。在此条件下,派出所通过适当调整部分民警工作量,基本上可保证专、兼职消防民警到位尽责。
(3)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消防民警的素质。首先,应以实用为目的,由各公安局、消防科牵头,举办多种形式的公安派出所长和干警培训班,从基础教育入手,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使之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消防监督检查技能。其次,应重点抓好消防执法培训,传授消防行政执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档案建设等专项消防业务,使广大专兼职消防干警熟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手段、程序,能够承担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等工作,能够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查处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消防法制意识。第三,逐步推行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干警持证上岗制度,强化素质。对于已经确定负责消防监督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不经上级公安和消防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工作或调离;消防部门也应对专职消防监督进行业务指导,除进行培训外,也可以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来提高专职消防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员考核机制,并逐渐形成培训机制。
(4)健全机制并促进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要建立和落实公安局、派出所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的责任机制,从责任机制上保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促进消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公安部门、消防机构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派出所开展的三级消防监督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并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所领导不重视,专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消防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作为,引发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所领导和社区民警的责任;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和派出所主要领导的奖惩、晋级、晋职挂钩,使派出所在行使职权时尽其责,在尽其责时得其利。
(5)加快推进社区及农村消防警务室建设。我们在加强派出所消防建设时,要逐步推进社区、农村消防警务室建设,按照“领导负责、兼职主抓、民警包片”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基层警务室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制,逐级明确分工,层层狠抓落实,切实发挥基层警务室点多、线长、面广的工作优势。在推进社区、农村消防警务室建设方面,要力求“内容简化,工作细化”,如消防警务公开简化,警务室档案建设简化,器材配置简化实用,相关台账记录简单明了,消防监督检查细化,消防宣传细化深入等。
三、结束语
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是基层公安派出所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有效途径,拓展消防监督工作渠道,对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消防监督人员观念,与时俱进、齐抓共管,才能共创我国社会消防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摘要:
【关键词】农村;消防工作;建设要点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也随之明显增加,农村火灾形势持续严峻。从2011年全国及各省火灾形势分析来看,农村火灾数量均占火灾总数的50%-60%,死亡人数所占比例更高,大多数家庭因火灾致贫、返贫。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村建设中的消防工作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如何建立新农村建设中的消防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消防问题,系统加强农村消防的监督管理领导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体系网络,一直都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开展存的困难与挑战所在。
2.农村消防工作现状
2.1责任缺乏落实 目前,消防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但从总体情况来看,部门、单位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消防工作责任仍然不清晰,在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特别是像农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较差的地区,更是存在不想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一是农村消防工作未纳入规划范畴;二是农村消防工作没有专人或组织负责或者形同虚设;三是相关责任追究体系有待完善。
2.2队伍设施薄弱 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影响,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尚无保障,农村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脆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寥寥无几,按照要求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单位没有落实,农村义务消防队伍更是难以成型;二是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村镇工作制度落实困难,个人防护装备、各类灭火器材配备陈旧老化;三是农村基础消防设施亟待建设,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的村庄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但周边消防设施并没有进行规划建设。
2.3火灾形势严峻 农村火灾形势并未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形成飞跃之势,反而益显差距。一是农村的建筑物还有相当一部分停留在砖木结构,并且经常堆积大量稻草干柴,火灾隐患巨大;二是农村住房虽然逐步由砖木结构改建成砖混结构,但由于经济相对困难,往往使用比较便宜的材料,致使建筑装修材料防火性差,耐火等级低,火灾隐患较多;三是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造成在农村的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守,防火及灭火能力下降;四是农村用电用气线路管道维护不善,老化严重,进一步增加了火灾隐患;五是农民日常用火管理不慎,儿童玩火、燃放鞭炮、放火、乱扔烟头等都埋下了很大的火灾隐患;六是农村防火巡查制度有待完善,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的排查整治;七是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弱,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之农村消防力量的薄弱,火灾形势岌岌可危。
2.4宣传教育缺乏 尽管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消防宣传工作,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是主要集中在城区,广大农村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外加基层消防管理滞后,宣传工作无人管,无人抓等原因,致使消防宣传活动难以全面落到实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差、自救能力弱、消防知识匮乏的问题依然严峻。
2.5监管力度不强 由于公安现役消防监督警力有限,主要精力集中在城区重点单位。2009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消防法》明确公安派出所对农村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但是由于派出所警力不足,工作量杂而繁多,很难有精力集中过问村组消防工作,仅靠现有警力难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全部火灾隐患。
3.农村消防工作建设要点
3.1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各地方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抓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正规化管理这一契机,强化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消防安全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新格局,建立乡镇、村委义务消防队。农村消防工作落实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级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取决于乡镇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要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议程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乡镇政府与村委,村委与村民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奖罚兑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人人参与消防工作,人人做好消防工作。
3.2规范管理,完善体系 农村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科学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地方党委、政府是推进这项工作的强大后盾,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一是要建立灭火管理体系。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编配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人员,购买相应的消防车辆、机动泵以及其他的灭火装备,按照各镇配备一辆小型消防车,各村委会配备一台机动泵的模型进行规划。要制定接警出动秩序,按照轮班执勤的方式,确保消防力量24小时备战,同时给予义务消防员一定的保底工资及接警出动补助。二是要建立防火巡查体系。各乡镇、村委要适时组织干部对辖区火灾隐患较大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3.3统一规划,强化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解决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在编制和修订乡镇、集镇、村庄等规划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纳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等农村设施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做到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面积和规模的日益扩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各类饭店、宾馆、娱乐场所等服务类场所数量逐年增长,消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与此相对应的是,消防工作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矛盾、新的课题又纷至沓来,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火灾防控需要不相适应、现有消防力量与消防现实斗争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严重影响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展“网格化”消防警务,主要目的是建立常态的火灾隐患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实现“最大限度地把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标,主要方法有以下4种:(1)乡镇、街办抓“块”。全面落实消防监督“网格”检查责任,对全市的乡镇、街办、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划分网格,采取形式推进排查进度,确保不漏一个社区、农村和场所。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定期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定期进行检查督导。(2)行政村、社区抓“片”。以典型创新为指引,成立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辖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指导委员会,通过“上级支持、财政投资、社区自筹、共驻共建、社会捐助”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试点创建活动,逐步形成“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导、分管防火监督员亲自抓落实、包片民警亲自抓推进、社区社工全程抓实施、社区全员参与抓实效”的工作机制。(3)行业、系统抓“线”。充分发挥部门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文化、旅游、工商、住建、安监、教育、卫生和民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强化管理、落实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在系统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动行业部门隐患整治工作。(4)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抓“点”。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全面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级保安人员协助做好所在社区和单位的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建立完善社区指导和考核制度,出台一系列考核标准,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联合开展考评,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指标中。
“网格化”消防警务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推行“网格化”消防警务对于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结构,将有限的警力配置到火灾预防和隐患查改的“第一线”,建立动态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1)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责任体系。按照网格大小和消防监督管理任务进行人员均衡分工,明确各消防监督员的任务,形成“人—工作—责任区”捆绑对应的监管责任体系,立足网格,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消防监督绩效评估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实现消防监督管理全覆盖,变消防监督工作“要”为“我要干”,从而促进公安消防部门内部管理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活力和潜能。(2)有利于提高动态消防监管能力。通过固定责任人,固定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建立发现隐患和查处隐患的工作机制,调动全体消防监督员和广大公安民警、专职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每一个“网格”的安全来保证大局的安全,以每个场所的安全串联全局的安全,确保消防动态监管到位,使监督员在反复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水平,增强组织管理能力,最终实现消防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化。(3)有利于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通过推行“网格化”消防警务,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通过落实“网格”内消防监督员、责任区派出所的责任,一方面逐步强化消防检查、法律知识宣传,明确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社会单位的巡防频次,切实掌握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及时帮助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帮助单位出谋划策,尽量缩减经费投入,争取早日整改完毕,进一步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4)有利于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在网格化排查中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开展“面对面”宣传,组织辖区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标志化和消防安全“三提示”,定期组织召开辖区重点单位、社区、农村消防管理人会议,培训管理人消防业务,督促、指导落实单位、社区、农村消防管理人职责;有侧重点地抓好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辖区学校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社区宣传栏、板报等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等内容,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119消防日”等集中消防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员工、社区居民等就近参观消防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面提高社会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5)有利于提升信息主导警务水平。结合公安机关警务基础平台社区消防管理模块的推广应用,对社区警务平台消防信息进行定期研判分析,通过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对信息进行及时研判,把静态的信息变成动态的研判,全面掌握辖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消防安全预警信息,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有效提升防范火灾的能力。
开展“网格化”消防警务,有利于以逐个网格消防监督责任的全落实、消防监督工作的全覆盖,确保对整个社会面消防监督责任的全落实和消防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从而有效夯实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网格划分不合理、工作不深入、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方面的不足。(1)网格划分不尽合理。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地虽然完成网格划分,但是基本上都是基于派出所辖区划分的,社区和行政村是最基本的网格单元,各网格也是基于社区和行政村所做的基础行政规划。然而现实情况是有些偏远行政村虽然存在,但是其村域经济和一些城中村工商业水平存在巨大差距,一些地区为简便从事,实行警力下沉“一刀切”,只顾及“条”上部署,缺乏“块”上谋划,欠缺实际调研与考虑。(2)序时推进不够统一。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加上一些地区情况较为特殊,很难做到步调一致。同一级别的消防大队下辖的街道社区和村镇情况完全不一样,工作力度和强度存在很大差别,一些辖区范围广、执法监督员编制不足的大队和辖区范围相对狭小、执法监督员编制落实到位的大队很难做到规范统一,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筹安排。(3)整治力度很不平衡。在排查整治上,各地都前所未有地加强了工作力度,也在工作模式上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但是纵观整体工作力度,地区开展很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少部分监督员对自己的责任分工,实行走马观花式的排查,只做到统计登记,而不深入小场所开展彻底隐患排查;有些监督员对偏远小乡村走一遍即止,不再进行回头看,人走后隐患依然存在。(4)动员发动不够深入。自从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推广应用之后,辖区派出所应当发挥好社区、农村消防监督的主体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形看,派出所参与“网格化”排查工作一直走在消防部门的后面。一些派出所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仍然忽略对消防工作的部署,甚至还存在极少数派出所执法数据长期不变,不开展消防执法活动的现象。派出所在消防工作管理上因上级的重视程度不同呈现出很不一致的情况。(5)长效机制有待完善。推行“网格化”消防警务目的是实现火灾的零隐患,我们在排查整治完毕之后就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长期排查整治方案,使“网格化”消防警务取得的成果长久保持下去才能收到最理想的效果,目前在这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