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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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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核方案

机关单位考核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咬定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融城强县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全面加速镇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镇11个村(社区)委会、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指标(见考核实施细则)

四、考核操作办法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版权所有成员:版权所有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各办,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县级单位表彰的每次所在单项(下同)加5分,获市级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凡受市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县直部门、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4、设置目标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和目标管理奖,并评选一定数额的先进个人一并表彰奖励。

5、除上述目标考核外,其他办不另单独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6名的村(社区)委会授予“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项奖。对单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村(社区)委会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500元。

3、目标管理奖。对考核得分在前6名的镇属企事业单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500元。

机关单位考核方案范文第2篇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天津市区县和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单独组织把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四日

天津市区县和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单独组织

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区县和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单独组织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根据《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区县和市级国家机关在全市未统一组织国家公务员招考时,因特殊原因急需补充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单独组织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

第三条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各区县人事局(以下简称招考单位)单独组织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贯彻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招考单位应在招考公告前十五天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单位编制及使用情况,招考录用理由,招考范围、对象,招考岗位名称,招考数额及资格条件,招考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条申请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招考工作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考单位应在考试前三十天,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经市人事局批准的招考公告。招考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考单位、职位、专业和人数;

2.招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3.考试科目、内容及方法;

4.考试时间、地点;

5.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所需证件;

6.录用原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七条招考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考生报名,并按照公布的招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人选并办理报名手续。

第八条招考单位提出考试方案,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试题可由市人事局提供,也可由招考单位在市人事局指导下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考务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招考单位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考职位数将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出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对外张榜公布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

第十条对进入体检程序者,按照《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组织体检。

第十一条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招考单位应在对考生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人事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第十三条招考工作结束后,招考单位应对招考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人事局。内容包括:招考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考核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为开展好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市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使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文公布成立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抽调人员组建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

3、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个过程尤其是动员部署阶段的相关工作。

4、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宣传报道计划、安排局内部网络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

5、制发《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6、制发《市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7、召开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8、发文明确必学内容,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搞好学习。

9、以一定的方式公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以及接受监督的事宜。由局办公室、局效能办负责。

10、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由局效能办负责。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6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查找效能方面问题、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明确查摆问题的要求,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以效能办名义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投资者评机关”、“服务对象评机关”、“机关评机关”活动,听取各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由局效能办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情况,列出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的问题。由局效能办、监察室、办公室、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几项禁令”》。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版权所有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10、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查处和督察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9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抓住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研究第三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政务公开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4、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纳税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由局办公室、市区分局、局监察室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优化机关服务措施的意见》。由局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意见》。由局监察室负责。

10、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查和检查情况汇报。由局效能办、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11、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公布效能建设整改方案或提高效能的制度和措施。由局效能办负责。

12、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项检查。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由局人事科、监察室、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14、组织效能建设好典型专访,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成效。由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第四阶段:考评考核(10月—12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机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版权所有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三阶段工作,研究第四阶段工作。

2、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由局效能办负责。

3、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由局效能办负责。

4、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由局人事科、效能办负责。

机关单位考核方案范文第4篇

【机关单位植树节活动策划书一】 为纪念我国第个全民义务植树节以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三十一周年,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加快推进我镇绿化的步伐,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现将锦尚镇2012年312植树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准备参照执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植树时间:20xx年3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

二、植树地点:

1、镇机关、镇直各单位、工业区管委会、青年志愿者:锦南路段。

2、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选定义务植树地点。

三、参加植树人员:镇机关、镇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工业区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两委及工作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青年志愿者等。

四、具体活动措施

1、植树现场组织:锦南路段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场地布置,镇党政办负责人员安排;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组织。

2、造林苗木准备:锦南路段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并送到栽种地块,苗木全部采用带土蔸的绿化大苗。

3、植树工具: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锦南路段植树工具80把,其中锄头30把,铁锹50把,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负责。(工具包括锄头、铁锹、水桶等)

4、技术指导: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5、宣传报道:各单位义务植树地点都要悬挂有关造林绿化的横幅一幅、标语若干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几个主要路口的横幅、标语,镇党政办负责联系电视台、石狮日报社,务必将此次造林绿化活动的声势造大造强。

6、秩序维持:派出所、边防所负责植树节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体弱病残者不宜参加此次活动;

2、参加植树人员要各自注意人身安全,严防劳动工具误伤他人等伤人事情发生;

3、各村要在3月15日前上报义务植树活动情况,镇政府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机关单位植树节活动策划书二】 今年是我国第个义务植树节,为加快打造绿色,创建 中国幸福家园的步伐,使全县每位适龄公民都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迅速掀起我县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的,特编制本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20xx年3月x日上午9:30准时开始(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员到植树现场)。

地点:白马关镇倒湾八卦谷入口(停车场以南)。

参加人员:县党政机关、县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职工。

活动方式:县级党政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方式采取划分植树区域植树,由各口长单位牵头组织完成植树任务,各单位自带植树工具。造林完成后,经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移交白马关景区负责管护,直到成林。

强部门协作,确保任务完成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植树苗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造林技术,监督造林质量,负责质量检查验收。县消防队协助植树的用水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车辆指挥工作。县广电局负责宣传报道。各部门组织好人员,以大口为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同时清除杂草,确保安全、顺利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检查考核。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县绿委办负责对植树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验收合格后移交白马关景区管委会负责管护。

【机关单位植树节活动策划书三】 为纪念我国第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周年,加快推进我区城乡绿化步伐,决定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特制订3.12植树节活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植树时间:20xx年3月12日上午9时左右。

二、植树地点:格林陆地

三、参加植树人员:区六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400人。

四、活动安排

1、活动组织协调: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其中,区直机关工委负责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人员的组织和任务分配,区林业局负责造林现场的组织协调。

2、造林现场组织:由区林业局和区城建投资公司共同负责。区林业局负责植树现场场地安排、现场任务分配、车辆摆放、技术指导。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协调植树现场土地平整、打点放线、区领导植树工具(铁锨40把、水桶10个、导引及标示牌20个)、苗木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植树工具:区领导植树工具由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准备,其他人员植树工具由各参加植树单位自行负责。(工具包括铁锨、水桶等)

机关单位考核方案范文第5篇

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作风效能组发〔20**〕10号)和《关于印发地级市和区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作风效能组发〔20**〕13号)精神,为做好全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检验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果,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年1月7—11日,对地级市和区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为桂作风效能组发〔20**〕13号文件确定的单位。其中,实地考核的单位主要是14个地级市和32个列入重点监察范围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另选取5个没有列入重点监察范围的其他区直部门进行抽查。

二、考核时间

实地考核时间为20**年1月7—11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考核工作组确定,并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

三、重点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重点考核如下内容:

(一)理顺职能情况。重点考核各级各部门对职能重复交叉和职能缺失的问题是否认真研究和解决,是否对部门内设机构进行规范和整合,是否明确了岗位和人员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重点考核该清理的项目是否进行彻底清理,该取消的项目是否取消,该下放的审批权限是否切实下放,是否按要求将审批和收费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布。是否按要求制定了行政审批业务流程时限表、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批标准,在部门内部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三)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两集中、八公开”的要求是否得到真正执行等。特别重点考核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是否进行充分授权,是否有书面授权书,明确政务服务窗口的职责和权限,服务窗口是否真正根据授权办理业务。

(四)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督机构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情况。对地级市重点考核各级监察机关是否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构,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并进行升级,是否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的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对区直机关,重点考核是否明确了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职责,是否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的相关制度,是否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监督等。

(五)转变干部作风情况。重点考核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进一步增强,是否认真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指导新农村建设活动、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公开承诺活动、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听证质询活动,是否建立健全便民利民服务网络等。是否建立健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基层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以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方法

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考核工作中要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听领导汇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查资料与摸实情相结合,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得分有理由,扣分有依据,切实杜绝敷衍了事和“人情分”等不良现象。考核成果要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真实反映出各级机关集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具体方法如下:

(一)听取汇报。召开被考核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会议,听取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及评分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以及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资料等。

(三)召开座谈会。在地级市,参加座谈会的对象为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代表;在区直机关单位,参加座谈会的对象为该单位的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代表。

(四)实地考察。对地级市重点考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作情况和授权情况。对区直部门重点考察其政务服务窗口运作情况、授权情况和重点监察项目办理情况。

各考核组综合运用以上方法,对照桂作风效能组发〔20**〕13号文件制定的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即为被考核单位的实地考核得分。各市各单位作风效能建设的综合评定总分为1000分,其中,区直单位的实地考核评分和公众评议分各占65%和35%。加分办法按桂作风效能组发〔20**〕13号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组织和安排

考核工作在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从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18个考核工作组,分别负责对各市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深化整改,健全机制,推动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真正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桂作风效能组发〔20**〕10号、13号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单位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考核资料的,除扣完所涉及的项目分外,同时取消该单位作风效能建设评先资格。

(三)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现考核人员、考核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将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