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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查找隐患,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我校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教函〔2019〕137号)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自 2019年4月至12月,在我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主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检查学校各种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管理、监督为手段,为认真吸取教训, 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为目的,恪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警示,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个岗位,不落一个环节,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本次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全体师生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消除思想上对安全认识不高的倾向。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共享安全工作带来的丰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管理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善各类安全预案情况;健全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体育器械、易燃易爆危险药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前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高低压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网络弱电间、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杜绝校园火灾事故。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督促整改。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储存、从业人员健康、饭菜加工制作、售卖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设备用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务必突出重点逐项排查,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小卖部、周边小食品商店等要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切实做到整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5.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制定健全舆情信息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
6.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教函[2019]186 号)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危化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加强易燃易爆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消除隐患,杜绝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7.防溺水专项整治。学校要持续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会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和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8.预防学生欺凌专项整治。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密切家校沟通,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9.防灾减灾专项整治。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继续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让学生普遍掌握防灾减灾知识,以应对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等自然灾害。
10.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建筑设施等情况,结合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乱象,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活动步骤
(一)全面部署(4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二)隐患排查阶段(5月至7月)。要按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要结合本地实际、秋季开学,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频次、问题隐患的整治力度和应急值守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要安排专人检查,对学校的围墙、线路和其它安全设施还有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安全问责。值班值日领导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在校内外巡查,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根据事情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上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并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新闻背景
2016年两会期间,多名两会代表提出应出台反校园暴力法,校园暴力事件成为两会热议的话题。一年间,校园暴力事件一波接一波地闯入公众的视野。2016年1月,山东德州某初中一短发女生被打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施暴的长发女生一直扇该短发女生耳光,一边打一边吼:“会说话吗?”整个过程中,多名同龄孩子围观,并拍下视频;被打者一直都没有说话,也没有还手。安徽马鞍山某中学的两名男生以打人为乐,脚踹掌掴另一男生,并不时爆出粗口,另有学生用手机拍摄,不时发出笑声。2月,湖北孝感某镇学区通报,该区管辖内学校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打人者罗某和被打者兰某曾经是同学,听说兰某说其坏话,已经休学的罗某放学后在没有教师的教室质问殴打兰某,并强迫另一学生拍下视频。4月,重庆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学校天台被打,几个打人者身着同一服装,还有人在旁边拍摄视频,后被值周领导制止。5月,山东日照某中学内,一学生在厕所内被另外一名身体强壮的男生殴打,旁边站着十几个穿着校服围观的同学……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3部分11条。
《意见》出台后不久,北京市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海淀区教委在关于“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回应中称: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期盼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增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与专业部门合作研究制定海淀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工作方案,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培训与指导,与全社会有识之士一起,共同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护好孩子幼小的心灵,引导孩子正确做人、做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6年12月8日,安徽省灵璧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灵璧县广志外国语学校开展《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宣讲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马林所长首先向广大师生解读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他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广大学生懂得了中小学生应当知晓的基本法律知识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要求广大学生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普法讲师团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老师根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用现场互动、提问、游戏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广志外国语学校葛校长表示,将尽快制订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在县局领导和学校班子关怀引导下,在学校同事大力支持帮助下,我从大局出发,积极工作,认真履职,在本人分管的安全、德育、后勤及考勤等工作方面狠下功夫,寻求突破,全力配合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教育扶贫、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开展。经过一学年的工作,学校安全环境持续稳中向好,学生德育取得成效,后勤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教师管理规范有序,为学校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结合实际,就分管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潜心抓安全,提升师生生活安全感
安全是学校办学最基本的保障条件,工作中,我本着“管安全,抓好安全是主责;管安全,不抓安全是失职”的工作思路,在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下,我始终坚持把提升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岗位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不断提升师生和家长对校园安全的满意度。
(一)开拓工作思路,营造安全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校园安全教育与安全文化建设。一是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周未放学、节假日放学前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平台建设,实现安全教育信息化全覆盖。学校利用微信、QQ平台,在各班建立“安全教育联络群”,同时我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运营,及时推送学校要求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加强强家校配合,引导学生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安全教育;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普及安全常识与技能,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治安、消防、禁毒、防溺水、防地震、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极端恶劣天气、防校园欺凌、校园集体活动安全、法治、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的专项话动;四是进一步规范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学校演练常态化开展;五是定期举办安全管理相关人员、教师安全培训活动,提升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六是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优势,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教育;七是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优化学校办学环境;八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极大的增强了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师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责任追究,形成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为了让学校安全管理达到权责分明,权责一致,规范高效,我积极主导推进完善学校事故管理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校长负责制下,安全副校长主管,政教处主抓,班主任包班级、老师包学生的“网格化、网络化、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做到业务、安全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用心抓德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在德育工作中为培养“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和强化学生德育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我带领德育教师队伍积极探索,以“纪念馆”为依托,以“传承红色文化,培育红色基因”为切入点,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先成人后成才的德育宗旨,力抓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红色文化德育育人氛围,陶冶师生情怀,促进学校内涵式和谐健康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德育规范开展。为了统筹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我主导强化德育师资队伍,建设了一支由德育职能部门政教处、团委工作人员、班主任和道德与法治、音体美教师以及少年宫辅导员组成的思政教师队伍,同时建立健全了学校德育工作机制,极大地保障了德育工作常态化,实效性推进。
(二)精心部署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我主导在全校强势推行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月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相关细则,将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落实到具体的点上,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上,力促做到正确引导,点滴渗透,规范学生行为习惯。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防控肺炎疫情的系列要求和《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精神,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监管责任,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县教育局将重点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岗位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充分做好开学安全准备
开学前,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做到“七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制定开学安全工作方案,把学校安全管理作为开学方案的重要内容;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专门向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必须加强重点安全防控,对建筑、消防、食堂及食品、治安、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事项和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开学前一周,各学校要恢复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网格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学校校舍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学生宿舍、教室的外窗、楼梯、天井和通往楼顶的设施等进行排查,加强防护和改造,避免学生随意攀爬和翻越,防止出现坠落事故。属于消防疏散通道的楼顶天台,要在天台通道的安全门上加装报警系统,避免人员随意进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毕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要把排查出的各项隐患,按要求录入“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上报、整改销号,如实填写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
四、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报警装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切实做好进校人员登记、测温和消杀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上学、放学、课间、集体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有关人员在校园门口、通道、楼梯、操场等重点部位疏散、巡逻、值守,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安全教育
一是做好疫情期间居家安全教育。结合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向学生普及用电、用火、防溺水等居家安全常识,保障安全。开展心理安全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因疫情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二是坚持法治、安全教育进课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确保法治课和安全课均隔周一节,专课专用;确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册,不向学生收费;确保专兼职教师安排到位,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学校要配备1名专职教师或3名兼职教师,3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2名专职教师或6名兼职老师;确保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教师素质有提升。三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学前后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上一节“开学安全第一课”;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上一节法治教育课;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一幅校园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一次安全家校联系),集中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重污染天气、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实验事故、反邪防邪等为内容的法治、安全教育。四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适时开展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宪法日、教育部“宪法小卫士”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扫黄打非”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法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倡议书、公开信、实践演练、专题报告、实地参观、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系列活动,对中小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至少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在突况时,确保楼梯转角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迅速到位,指挥学生疏散。演练活动要制定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避免演练造成师生伤亡;注重趣味性、实效性,提高演练效果,避免形式化;提高演练的专业水平,积极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应急、环保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演练活动给予配合和指导。六是开展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法治、安全学习培训,重点对《宪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切实强化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钉钉、微信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学后,要坚持把防溺水教育作为班会课、安全课的重要内容,在学科教学中挖掘、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坚持在节假日和假期前对学生进行专题防溺水教育;坚持家校联系和联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家长宣传,提醒家长尽好孩子监护责任,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
七、大力抓好学校消防工作
各学校要配齐配足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烟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保障正常使用,确保各个部位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
八、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