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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市位于__省东北部,地处丘陵平原交汇地带,辖__个乡镇,x个街道办事处,x个开发区,__个社区,__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__万人,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75%,是典型的农业县市。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以“打牢基础、规范管理”为目标,有效整合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的有利资源,积极推行基层民政“院办合一”管理模式,全市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民政服务对象情况:全市民政部门服务的对象共计__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__万人、__万户(城市低保对象__人、__户,农村低保对象__人、1__户),农村五保对象__人,重点优抚对象__人,孤儿__人。此外,市安置办每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__多人。
(二)基层民政队伍情况:全市共有“院办”民政工作人员__人,其中在民政办工作的__人,在福利院工作的__人,分别由7名行政编制人员、__名以钱养事人员、__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和__名临时工组成,其人员工资按同级别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以钱养事”人员由乡镇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20__元的标准发放,21名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750—900元,其中市财政补贴月450元,差额部分由各乡镇自筹补发到位。
(三)农村福利院情况:除市开发区外,每个乡镇(街道)都有1所农村福利院,全市15所农村福利院总占地面积624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床位1100余张,已纳入五保供养政策范围的对象共有3220人,其中集中五保758人、分散五保2462人。
二、工作措施
面对基层民政工作任务逐年加大、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民政工作新形势,我市探索实施人员集合、资源整合、工作融合的基层民政工作“院办合一”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以往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资金监管不力、办公环境简陋、办事流程繁琐等突出问题,为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夯实了基础。
(一)实行“院办”人员集合,形成基层民政工作整体合力。
在推行基层民政“院办合一”模式中,我市通过把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力量有机地集中起来,切实增强了乡镇民政工作整体合力。
一是集合“院办”人员促机构规范。多年前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全市各乡镇以原民政办公室为主体,成立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属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专职民政助理,工作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还有数10人选择了自动离职。为增强基层民政工作运转动力,我市从20__年7月30日起,在全市16个乡镇处(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了民政办公室牌子,统一启用了“民政办公室印章”,把农村福利院纳入乡镇民政办管理范畴,为乡镇民政工作“正了名、定了位”,使“院办”民政工作人员有了“正式身份”,增强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集合“院办”人员促效能提升。以往,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尤其是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不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不够,思路不多、方法不活、凭老经验办事,抓不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我们充分把握“院办合一”的有利条件,建立健全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和适时组织“院办”工作人员开展民政业务轮训,全面掌握民政政策知识,并适时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学习先进典型,拓宽知识面。目前,全市131名基层民政“院办”人员中,绝大多数已成为了民政业务的“多面手”,能够随时适应内部轮岗的角色转换,促进了全市民政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是集合“院办”人员促政策落实。随着全市民政工作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职能不断扩充,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承担的工作量日益俱增,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我市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此,我市把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力量“集结”起来,集中投入到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双拥、五保孤儿、社会福利、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建设、接待等民政工作中,极大地扭转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职数缺乏、工作精力不济、政策落实迟缓等滞后局面,有力推动了全市民政工作高效运转。
(二)实行“院办”资源整合,增强基层民政工作服务功能。
基层民政工作“院办合一”管理模式的推行,使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在组织领导、管理机制和阵地建设中的有利资源得到有效整合,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政工作服务功能。
一是整合“院办”领导资源强化行风建设。我局按照上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要求,协助各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组织基层民政深入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先争优、政风行风评议”等实践活动,增强各“院办”主要负责领导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此外,我市认真贯彻(鄂民政发[2013]__号)文件精神,积极向市编委争取,力争在今年底前,将全市农村福利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院办”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民政服务窗口行风建设的“领头雁”作用,为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整合“院办”机制资源细化工作职责。建立“院办合一”规范管理制度,在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签订《安陆市乡镇民政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对各乡镇民政工作从领导重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救灾救济工作、优抚工作、社会福利工作、社会事务工作、民政信息调研、稳定工作、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10个方面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评比,使民政办和福利院形成了以制度约束、激励乡镇民政干部的管理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是整合“院办”阵地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为改变基层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我市以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福利院“分类争创”提档升级活动为动力,充分利用“院办合一”的阵地建设资源,近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在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及时把乡镇民政办搬迁到福利院集中办公,配齐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市、乡(镇)两级民政工作网络联通,优化了基层民政服务环境。目前,全市16个乡镇民政办公场所都达到了80平方米以上,王义贞、孛畈、南城、烟店、巡店、接官、洑水等10个乡镇均在农村福利院内新建成了面积达200多平方米的民政办公设施楼,设立了职工食堂和休息室,既改善办公条件,又便于就近加强福利院的管理,不断“擦亮”了基层民政服务窗口。
(三)实行“院办”工作融合,夯实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坚持把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的安全防控、财经管理和事务公开等工作落实到“院办合一”模式的具体实践之中,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安陆”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融合“院办”安全防控保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管理意识,加强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双重安全”防范,由乡镇民政办主任担负农村福利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各福利院院长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及时集中“院办”力量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妥善解决好各种纠纷和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是融合“院办”财经管理抓规范运作。为确保全市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院办”财经统一核算,从20__年起,在对乡镇民政工作经费纳入当年本级财政预算的同时,全市15所乡镇福利每年各预算安排建设管理经费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2万元、乡镇财政1万元,以解决乡镇福利院人员及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各乡镇民政办都设立了民政资金专户,严格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模式规范运作,有效杜绝了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的现象。此外,每年会同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专门对各地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民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是融合“院办”事务公开促群众满意。以“阳光”、“公信”、“承诺”为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院办”事务公开标准,建立乡镇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和社会承诺制度,各乡镇民政办将优抚、救济、低保、五保、孤儿等各项民政业务的政策规定、办理程序设立公示栏、上墙公开,让群众就用跑“冤枉路”就能对民政服务流程一目了然,避免了办事过程中的“往返奔波”、程序繁锁之苦,切实增强了民政部门公信力。
三、工作成效
基层民政“院办合一”管理模式的实施,促使我市“民政为民”服务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全市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院办合一”管理模式开启了基层民政“一站式”服务之窗。
基层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都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服务窗口,我市通过把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办公阵地、服务管理等多种资源有效地整合,进一步优化基层民政工作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大力改善“民政为民”服务基础设施环境,建立起民政工作服务群众的“前沿统一阵地”,为全市人民群众开启了为民服务的“一站式”基层民政服务平台。
(二)“院办合一”管理模式汇聚了民政系统为民服务的力量之源。
乡镇民政办和农村福利院为困难群众提供着最直接、面对面、实实在在的服务,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以上中的形象。我市实行“院办合一”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制度、管理服务“三规范”,从而增强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个个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民政工作,从而汇聚了全市民政系统“为民最贴近服务”的强大力量,树立了民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县镇*镇于20*年乡镇机构改革后,由原镇*镇、新庙乡、民兴乡合并而成,幅员面积达91.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1338米,距县城94公里,系全县典型的边远乡镇。全镇辖19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达2.8万余人,其中,贫困弱势群体达5400余人,优抚、五保、低保等民政对象400余人。
该镇幅员广阔、山高坡陡、地势险要,村(居)委会距镇政府平均距离15公里,其中最边远的真武村、佛*村、天鹰村、红岩村距离镇政府长达30余公里,恶劣的自然条件与闭塞的交通环境,给群众办事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由于新时期民政工作事务多、要求高、任务重,而该镇民政干部除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民政办主任外,仅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且专职负责婚姻登记,加之村、居又无民政专干,导致基层民政工作信息反馈不灵、政策把握不准、工作落实不好,出现了基本情况了解不够深入、生产生活状况掌握不够全面、动态管理服务不够及时、法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信息反馈不够准确等“五不够”问题。
今年以来,该镇通过走访座谈,深入调研,有效整合资源,探索建立了“二三五”的民政联络员服务新机制。其主要作法是:
一、落实二项待遇,激发参与热情。该镇采取“精神鼓励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办法,以义务服务为主、经济补偿为辅,通过公开选聘,在全镇范围聘请了17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综合能力较强、威望较高的优抚对象,作为村(居)民政联络员。在待遇落实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精神鼓励。主要包括:由镇政府给联络员颁发聘书;由民政局颁发社会工作者证书;每年评选5名优秀联络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经济补偿。主要包括:每月适当解决联络员交通、通讯等补助费用;对家庭困难的联络员在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和医疗救助金中给予适当救助;对联络员子女在就医、上学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二、建立三项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为加强民政联络员管理,该镇建立健全了三项工作机制,以制度加强管理,用制度提高效能。一是建立联席会制度。由镇民政办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居)联络员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联络员工作情况,对联络员进行民政业务、法规政策集中培训。二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每月底前,由民政联络员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镇民政办反馈辖区内的情况信息,镇民政办对反映的情况、问题等集中梳理后,及时加以处理和解决。同时,对突发性重大事项,由联络员在1小时电话上报,1天内书面汇报。通过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了全镇民政工作动态,为全镇民政工作正确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村(居)民政联络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由镇政府组织考核,对认真履职尽责的联络员予以继续聘用,对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进而增强了民政联络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明确五项职责,规范服务行为。该镇主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村(居)民政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一是负责代办事项。对辖区内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民政对象换证年检所必须的证件、材料等负责收取和发放,帮助代领优抚、低保、五保等供养资金。二是负责统计上报。重点负责掌握辖区内优抚、五保、低保、军烈属等民政对象的生产、生活和住房状况,及时报送有关民政表册、资料等。三是负责动态管理。主要掌握了解辖区内民政对象增减情况、补助金发放情况及各类民政对象是否符合国家照顾政策等情况,及时向镇民政办上报。四是反馈情况信息。负责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批评、问题等及时反馈到镇民政办,以便及时处理解决。五是监督政策落实。由镇民政办对联络员进行培训后,再由联络员向民政对象宣传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负责监督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执行。
该镇通过建立民政联络员制度以来,在联络员的辛勤工作和艰苦努力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截止目前,联络员通过走访、调查,收集到民政对象反映的各类意见、问题8条,镇民政办通过调查核实后,对民政对象反映的各类意见和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从而有效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民政对象的生产生活积极性。
(一)低保边缘户申报工作
经个人申请,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评议,村级公示后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入户抽查核实。目前全镇申报农村低保边缘户363户,812人;城镇低保边缘户1户,1人。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审批程序
1、新申请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必须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
2、申请户本人必须通过所在村委会向镇民政办递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申请。
3、镇民政办根据申请户的申请,与村委会一起入户调查,然后将入户情况经所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评议,确定个人申请情况与入户情况是否有虚假。
4、经村民代表会评议无异议后,将入户调查结果汇总,报请镇长办公会评议。
5、将镇长办公会评议结果在镇公开栏内公开七日无异议后,通过网上审批。
6、市民政局接到乡镇网上审批信息后,适时组织入户调查。
7、市民政局将入户情况汇总,报局党组会评议后,确定批否,镇民政办将结果在镇公开栏内公开。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补贴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补贴计算方法: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补贴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基本上一户一样。
2、计算方法: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2900元/年)减去该户年人均收入。
3、发放情况:将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折算为月享受额,由市民政局统一发放。
(四)全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情况
目前全镇最低生活保障户290户,其中城镇7户,9人;农村283户,504人。2013年新申报农村低保户52户,城镇低保户1户,镇民政办正在组卷申报。
二、农村五保户审批及补贴情况
(一)审批程序
1、新申请的农村五保户必须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
2、申请户本人必须通过所在村委会向镇民政办递交农村五保户申请。
3、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评议后,在村公开栏内公开7日,无异议后上报镇民政办。
4、镇民政办接到申报户所在村委会上报情况后,入户对农村五保对象进行调查。
5、民政办将农村五保对象调查结果,报请镇长办公会评议,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在镇公开栏内进行公开。
6、公开无异议后,镇民政办组卷报市民政局救助救灾科,待批。
7、市民政局救助救灾科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将入户调查结果报局党组会议,确定批否。批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将结果在镇公开栏内公开。
(二)农村五保户补贴情况
农村五保户分为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户和农村分散五保户两种。
1、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供养在全市六所敬老院内,吃、穿、住、医、葬等供养费用,由市局统一分配,财政负担各项费用。
2、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五保经费3905元/年,分四个季度发放3000元/年,其结余部分按政策留作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重大疾病或特困补助,视情况报请镇长办公会批准适时发放。
(三)全镇农村五保户情况
目前全镇集中供养五保户46户,46人;分散供养五保户64户,64人。
三、救灾救济工作
1、发放2012年洪涝灾害救灾款80000元;涉及30个村,146户;
2、发放2013年春荒灾害救灾款20000元;涉及30个村,146户;16个村35户。
四、慈善救助工作
1、发放2012年慈善救助金15000元
2、安排布置市慈善总会与医院举办的农村低保户脊柱病免费检查和部分免费治疗工作。
3、安排布置慈善助学工作。
五、优抚工作
目前全镇优抚对象148户,148人。
(一)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
1、发放2012年下半年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补助款12000元,涉及16人。
2、为重点优抚对象申报2013年上半年解三难,涉及14个村,15人。
(二)散葬烈士墓维护工作
散葬烈士墓所涉及5个村,12户,每户4000元
(三)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情况
1、老复员军人16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按季度发放,享受补贴540元/月(含门诊药费45元);
2、在乡残疾军人13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享受补贴按一至六级分档次发放;
3、因公(或战)牺牲战士遗属4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按季度发放,享受补贴480元/月(含门诊药费48元);
4、改嫁烈属3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按季度发放,享受补贴40元/月;
5、参战人员7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按季度发放,享受补贴275元/月(含门诊药费25元);
6、带兵退伍军人103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按季度发放,享受补贴297元/月(含门诊药费27元);
7、烈士子女17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按季度发放,享受补贴130元/月;
8、60周退伍军人114人,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享受补贴按在部队兵龄(每一年兵龄,月享受补贴10元)分档次发放;
六、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工作
2013年申报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工作,涉及12个村,目前正在筹建。
七、危房改造工作
(一)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工作
1、发放2012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7500元,所涉8个村,9户;
2、发放2012年“7.21”受灾农户危房补助资金103000元,所涉7个村,20户。
(二)2013年危房改造工作
通过个人申请,2013年全镇申报危房改造户涉及9个村11户,经镇民政办与市住建局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涉及4个村6户,已组卷上报,目前正在建设中。
八、地名工作
1、继续完善“二普”地名普查工作。
2、继续完善行政大典的编篡补充工作。
九、老龄工作
(一)老年人生活补贴申报工作
1、摸排上报80-84周岁老年人307人,正在为其申报老年补贴;
2、摸排上报85-89周岁老年人114人,正在为其申报老年补贴;
3、摸排上报90-99周岁老年人31人,正在为其申报老年补贴;
4、摸排上报100周岁以上老年人1人,正在为其申报老年补贴;
一、灾民及特困群众救助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等自然灾害侵袭,受灾面积3.3万公倾,受灾人口24.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9020万元,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及群众生活情况,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共争取救灾资金75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对6258户、15560人特困灾民进行了救助。同时继续推动“进百村,帮万户”手拉手扶贫济困活动,落实帮扶资金27万元,衣物360件,解决了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通过排查,对过冬存在问题的7326户、17450人,有针对性采取相应措施,为各类灾民及特困户准备资金80万元(其中用于购买棉衣被资金30万元),对冬令期间存在吃饭、穿衣、取暖等问题的困难群众给予适时救助。目前困难群众摸排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摸排情况,我们将制定合理的救助计划,确保困难群众都能够安全过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两节。同时筹集资金10万元用于两节期间对困难户和各类优抚对象的慰问。
二、城乡医疗救助
为解决患大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们继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救助范围和救助额度适当进行了调整,对患大病支付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给予了重点照顾。如低保户××*因患冠心病做支架先后花费10余万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先后给予医疗救助金4800元,缓解了他们家暂时的生活困难。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发放医疗救助金35万元,先后对215人次进行了救助,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特困户看病难的问题。近日我局对患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困户进行了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实施医疗救助打下了基础。
三、城乡低保户生活安排
在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中,按照分类施保,重点救助的原则,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为解决低保标准偏低的问题,自今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720均元调整到87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调整到225元,月份人均补差由原来的85元增加到132元。同时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农村低保户486户、814人,城镇低保户231户、564人,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停保。新增农村低保户4327户、5321人,城镇低保户56户、186人。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0309户、13614人,发放保障金418.9万元,按每人10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94.61万元;城镇低保户1405户、3814人,发放保障金362.8万元,按每人15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4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确保了非正常问题的发生。
四、五保户、孤弃儿童生活安排
为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2009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快了敬老院建设进度,目前新建的三所敬老院已具备入住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已全部上岗,院民入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即将入住第一批院民,其中中心敬老院150人,淮镇、商林敬老院各50人。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五保户2097户、218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60.14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1.99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通过调查核实,全县共有孤弃儿童220名,全部纳入了五保供养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五保供养金100元。同时落实了县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结队帮扶,每个领导干部帮扶一名孤弃儿童,上半年共落实帮扶资金46600元,另有一定数量的大米、食用油、文具等生活日用品,改善了孤弃儿童的生活条件,保证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
五、优抚对象生活安排
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3000余人,发放各类优待金1065万元。为解决老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我们继续加大解“三难”工作力度,对老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住房难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确保优抚对象吃饭、住房、就医方面得到有效保障,冬季能够取暖,安全过冬。今年以来共发放解“三难”资金28.57万元,解决生活困难的27户,发放生活补助金1.81万元,解决住房难的12户,发放住房维修资金6万元,解决看病难的35户,发放医疗补助金20.76万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__]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__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__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__年的17552户320__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__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__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__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__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
%。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__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__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 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__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__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__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__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政项目建设争取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虽然编制上报了17个项目,申报中、省投资额达1.16亿元,但到位资金仅20__多万元,只占申报计划的20%。已争取到的在建项目进展也缓慢,如:县城居民十分关注、迫切需要的殡仪馆修了几年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点建设也不能满足当前五保集中供养的需要。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急待加强。城乡低保扩面后,民政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资金兑现有漏洞、动态管理难开展等问题;五保户供养也存在着监管责任未全面落实和集中安置点少等问题。三是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待规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人员经手的款物较多,工作性质既严肃又敏感。过去由于 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金融服务差,款物的发放都是打表格,盖章子领取。现在交通、通讯、金融服务条件大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会化发放时机已成熟,但财政一折通仅在城镇低保发放中实行,而低保、救灾等其他民政资金的发放只在少数乡镇实行,造成了如洞河镇低保金发放难核实、五保震灾补助挪用套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