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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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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论文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21世纪是一个以知识经济、信息技术为标志的高科技时代,同志曾指出“当今世界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是知识总量、人才素质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如何培养适应时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是我国在世界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关键。作为知识宝库、文化殿堂和信息枢纽的图书馆,要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终身学校”,图书馆职工在图书馆服务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解决好图书馆自身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是图书馆在新世纪发展并赢得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其中,做好图书馆职工的继续教育,无疑是个更具现实意义和更为迫切的课题。

一、当前图书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图书馆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专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人员结构不合理;各馆普遍缺乏既懂图书馆专业,又精通计算机,还对专业知识有较为全面认识的复合型人才;老馆员对现代化技术掌握较慢,新馆员对外语、专业知识等学习还不够。另外,还有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把图书馆看成是安置老弱病残的场所,或者把其他科室的富余人员安置到图书馆。这部分人员大多没有经过图书馆专业培训,还急待加强图书馆专业和其他业务技能的培训。因而,图书馆馆员的继续教育是势在必行。

二、加强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1.只有不断地优化图书馆员的素质,才能造就一批批多学科、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馆员的素质,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要加大对馆员的培训,促进馆员自觉地、不断地学习和提高。图书馆必须高度重视培训和自学,把学习训练作为提升员工素质的第一要务,要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形成人人讲学习、人人爱学习、人人钻学习的风气,让每一个馆员都自觉地懂得求知的重要性,并寻求求知的机会,努力将本馆转变成适应时展需要的“学习型组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图书馆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与此同时,也才能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发挥出主力军的作用。继续教育是学历教育的衔接,更是对人才更深层的培养教育,其主要任务应是让馆员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及获得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继续教育能完善图书馆员的知识结构,提高馆员的综合素质,继续教育非一己之力能完成,需要个人和图书馆的共同努力及多方合作。

2.当今世界科技技术进步日新月异,技术更新不断加速,新的技术、新的设备以及全新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给每一位图书馆工作者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同时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图书馆员的信息意识、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服务理念等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图书馆事业能否适应新时代的发展。为使信息服务能够掌握时代脉动,符合读者求新的需求,图书馆员应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完善,必须具备精深的图书馆专业知识、必要的网络及信息技术知识、必要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外语知识等等。而继续教育是提高图书馆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继续专业教育的目的在更新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充实利用新科技与新技术的能力,弥补专业理论与实务推动上的落差。馆员的继续教育有其必要性,且刻不容缓,图书馆人应统一认识,更新观念,增强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意识。

三、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图书馆员的继续教育应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提倡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应热情鼓励与坚持结合工作需要的各种专业培训班学习,特别是当前高校实行宽口径教育,图书情报专业知识有所削弱,因此,专业培训尤显重要。同时,原是学图书情报专业的人员,由于缺少服务对象的学科背景,所以,鼓励职工学习有关的学科知识同样重要。

1.加强图书管理全能教育

图书馆分工过细,人员工作项目单一的局面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要求,因而要求每个专业人员从采编、流通、阅览、咨询等单一的分工向全能型转化,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智和潜能,达到减员增效,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强信息技术教育

专业人员不仅要有广博的文化知识,良好的文化修养,还应具备信息获取与传递技术;信息存贮技术;信息处理技术。

3.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进行专业知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通过与各高校的交流,了解和及时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图书馆有计划地订阅有关文献供馆员学习以达到在岗位中学,在服务中提高,在反复实践中飞跃,力争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4.建立业务考核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体系。定期安排业务学习、计算机网络学习,并进行考核,记录存档,作为评职、聘任的主要条件,给馆员一定的压力,让馆员有紧迫感,督促自觉地学习。

5.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而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应放在继续教育的首位。要从思想、信念、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诸方面加以提高。图书馆员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想读者之所想,急读者之所急,做读者之所需,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图书馆员继续教育的途径

馆员继续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各个图书馆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途径。如:(1)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地组织一些馆员外出参加培训班或进修班;(2)也可以请专家、教授来馆做报告或开展讲座,一方面可拓宽馆员的知识面,补充其它学科知识,另一方面还可扩大图书馆影响;(3)组织馆员外出参观学习,这样既学习了其它馆的先进经验,又开阔了自己的工作思路;(4)还可以在馆内开展业务学习和讨论。由于馆员的岗位、能力各有不同,知识结构各有所长,通过交流和学习,可以取长补短,提高整个图书馆的业务水平;(5)最主要的途径还是图书馆员的自我学习,自我培养。由于经费、人员等限制,图书馆不可能经常派人外出学习,只有每个人根据自己现有的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和服务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学。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弥补不足,使自己的业务能力、知识素养和服务技能得到全面提高。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医药领域;必要性;措施

医药电子商务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利润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一种结合医药与信息技术的全新商务形式。医药电子商务的诞生,是两大朝阳行业——制药业与计算机电信行业的结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经出现便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备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规避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一、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二、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to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to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是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应不断地加强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探索出一条既能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又能保证药品安全的双赢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彩凤.医药电子商务,你知道多少[J].改革与理论,2004,132(11):35..

[2]汤振宁.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误区分析[J].上海医药,2004,25(8):348.

[3]陈朝晖,林万莲.浅述医药电子商务[J].医学信息,2002,15(12):683.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和谐;劳资关系;必要性;社会稳定

劳资关系是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是劳动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通过劳动市场建立起来的契约关系。劳资双方为实现各自利益在劳动过程中紧密结合,因而存在利益冲突。为了实现劳资的双赢,充分发挥劳资关系作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就必须妥善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一、劳资关系的含义

当前,关于劳资关系概念的界定,众多学者有不同的解释。第一种观点认为劳资关系是资本家雇主与受雇佣劳动者之间因雇佣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具有剥削性质。雇佣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大于资本家所支付的工资,这超出部分的价值是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第二种观点,将“劳资关系”与“劳动关系”“产业关系”等同,具有可替代性。“劳资关系是以交换为本质而以合作与冲突为现象的社会互动关系。”“劳资关系是指管理者和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利关系的总和。” “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第三种观点认为劳资关系的定义是“对雇佣关系的内容和规则,自然和人力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产生影响的,劳方、资方和政府的策略选择和集体行动,这三方之间的冲突、合作和权力的相互关系。”

上述观点都反映了当前有关劳资关系含义的不同界定。我们认为劳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劳资关系是揭示劳动力与资本的关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不再直接代表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只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经济资源及劳动力资源的配置靠市场完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实现自身利益。其次,劳资关系中劳资双方相互矛盾相互依存。在企业或经济组织中,双方都从自我的角度出发,把自我利益放在首位,劳资双方存在矛盾。同时,劳资双方还存在互相影响和制约的关系,资方要靠劳方的工作效率与成果,使企业资产增值,而企业发展也会使劳方的报酬与条件提高。最后,任何一种制度下的劳资关系,其本质都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劳资关系作为一种最直接、最本质、最具体的经济关系,其核心或基本出发点就是利益。劳动者通过让渡劳动力使用权获取最大的报酬,用人单位自主灵活的配置劳动力资源,增长经济效益。政府采用不同方式对劳资关系进行适度干预。

二、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必要性

劳资关系的和谐是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和谐,是影响企业在行业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和谐发展。以和谐稳定劳资关系为基础构建的社会和谐才是我们追求的目的,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因此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时代的需要。

1、我国现阶段的劳资状况决定必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劳资力量对比悬殊过大,劳资地位不平等使劳动者利益受到侵害。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劳资关系的监督、协调与制约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使其矛盾日益紧张,不断加深。改革开放后,经济得到蓬勃发展,企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增强,但企业为了逃避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条款不全、协商条款随意、部分条款违法的合同,使劳动者利益受到损失。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劳动者只有与资方对抗,“跳槽”、消极怠工、破坏机器;一些劳动者通过暴力甚至非法的手段进行报复。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导致的劳资关系紧张,规范资本所有者的行为,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劳资冲突与对抗,这是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必需的。

2、社会基本关系的深刻变化,需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我国目前正处在生产方式的剧烈变动期。一方面,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大兴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另一方面,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改革,极大地解决了生产力,增强了社会生产能力,日益合理的生产关系和发展的生产力构成我国目前的生产方式。在这一生产方式的决定下,我国劳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所有制形式多层次、多元化,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利益追求的差异性,使他们之间有协作有冲突。劳动者为了捍卫自身合法利益势必要与资方进行斗争,有时斗争会很激烈。使劳资关系不稳定、矛盾更多。因此,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建立,不仅靠舆论宣传和制度建设,还要从根本上依赖社会生产方式的全面进步。

3、企业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和谐的劳资关系

市场经济在转型期,我国的多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大,面对多重结构的所有制制度,劳资关系如何关系到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首先,企业内部的和谐与努力,是决定企业实力的重要因素。一个企业劳资关系和谐了,它的内部组织与管理就是和谐的,就有了企业发展的内部源动力,

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和潜在的能力就能够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就会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其次,就是劳资和谐的发展是涉及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经济的稳定,最基本的是劳动者群体的稳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就会反抗,劳资矛盾激化,企业的生产力就会受到严重的破坏,企业的发展受到阻碍,企业的不稳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从而破坏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因此,劳资和谐是企业发展、社会进步的迫切要求。

4、建立和谐社会需要有和谐的劳资关系

目前,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时代的主题,劳资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力量。首先,现代中国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和利益行为选择的多样化。多元化利益冲突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复杂,动摇了社会和谐,只有把这个利益矛盾化解,才能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经济运行发展需要的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劳资关系双方主体在经济上的联系,必然导致他们在政治上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劳资关系和谐了,双方的政治行动具有一致性,就能促进社会改革与政治目标实现。最后,劳资关系主导着社会文化关系,主导的社会经济关系必然生成主导的社会文化关系和文化理念。劳资关系的价值取向主导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取向,并直接决定人们在社会中的价值认知。劳资关系的参与者作为社会的人的主要力量具有多面性,在劳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价值理念,必然影响到社会中各种人的价值观与关系。积极和谐的劳资关系理念使人们对新的社会价值给以正确的领悟,形成优秀的文化内涵。所以我们说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结语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劳资关系开始萌芽,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演变,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的发展,劳资关系已经逐渐发展的非常有序了,并且得到了规范的运行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成分为辅的今天,劳资关系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发展直接影响着经济体制的发展,影响着社会和谐的发展。因而劳资关系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必要性,才能使其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刘传济主编.劳动经济学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52-53.

[2]郭庆松主编.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17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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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伊寺伯格・史密斯.现代劳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21-229.

[5]约里斯・范・卢・塞费尔达特.欧洲劳资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1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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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庆国.劳资关系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济研究参考,2003.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重要性;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安全一直是制约着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的关注度往往较高,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问题。因而必须在不断意识安全管理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所占的地位,分析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有效的对策,才能达到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双重目标。因此,以下就此展开详细的论述。

1.建筑施工中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之所以一再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主要是安全管理不到位,不仅会导致经济效益受损,而且还会影响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加强安全管理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以及促进建筑事业发展并向国际市场靠拢的根本。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在建筑施工中加强安全管理都具有十分强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施工安全管理虽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其出现的问题在不断的变化,这些安全问题的出现,对整个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和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保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就必须对施工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进行全面的剖析,才能更好地采取应对之道予以应对。

2.1纸上谈兵,安全管理成效低下

在现代建筑工程中,虽然施工企业充分意识到了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一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仍在不断的发生。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安全管理过程中,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即使执行也大打折扣,往往只是夸夸其谈、纸上谈兵,例如挂在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往往形同虚设,而正是由于执行力不足,导致很多本来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发生。

2.2安全管理预案策划不全面

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由一套健全的安全管理预案为其支撑。但是就目前来看,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预案制定过程中往往顾虑不周而顾此失彼,导致很多本应通过预案就能避免的事故发生,加上安全管理预案策划时往往只注重如何降低自身的资金投入,导致安全预案在执行时的执行效果不佳。而如果执行力跟不上,管理预案所取得的效果将会变得更小。加上施工中不确定的因素较多,这就会导致安全事故出现。

2.3施工环境的影响使得安全管理难度加大

现代建筑工程往往以高层建筑为主,而近些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筑施工中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导致整个施工环境受到影响,尤其是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因素和施工项目自身的危险系数较高,这就使得安全管理难度在不断的加大,同时由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上高层建筑施工的危险系数较大,所以对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2.4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技能有限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象以施工人员为主,一旦施工安全事故的出现,往往是由于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尤其是一些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以自身的经验进行,而不同的建筑项目施工的安全系数不同,加上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技能有限,难以严格按照建筑安全施工规范流程进行施工,极大的影响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2]。

3.关于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探究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在实际施工中,我们应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务必将各项安全管理决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成效得到有效的提升,作为施工企业必须始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合理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决策,尤其现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不折不扣的将其落到实处。尤其是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警示标语,同时应针对建筑工程实际,对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才能确保各项施工任务安全高效的运行。

3.2考虑周密,科学合理的制定全面性较强的安全管理预案

鉴于安全管理预案在整个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当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项目建设权之后,就应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全面的分析,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践经验,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梳理,并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预案,同时确保所制定的预案能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但是所指定的预案应随着施工进度的变化而调整,对施工预案进行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以确保整个建筑工程安全高效的完成。

3.3尽可能地降低各种因素对施工环境的影响

施工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工程能否安全高效的进行。但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影响施工环境的因素较多,所以必须针对影响环境的因素采取针对性的对策,确保整个施工任务安全高效的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对施工环境带来的影响,施工企业应尽可能地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施工,同时应对天气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合理的安排施工任务和进度计划,以降低天气对施工带来的影响。而为了加强对施工环境的保护,施工企业势必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施工企业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采取先进的好工艺技术,从而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施工安全管理的投资,以确保安全管理投资力度不会削弱,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为施工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氛围,以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

3.4加强培训,着力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技能

鉴于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技能有限的现状,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教育,不断强化施工全员的安全意识,在意识到加强安全管理在整个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的同时,意识到自身在安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应通过安全培训,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及时的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同时能及时的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对于能够及时排除的隐患应及时的排除,若自身能力有限,不能将安全隐患及时的排除,则应及时的将发现的问题上报给上一级安全管理机构或部门,并一道将各种安全隐患及时的排除。同时还应在安全管理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管理方案进行不断的优化,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尤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才能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3]。

4.结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问题进行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注重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同时还应在意识到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时,认真分析和总结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林学海.施工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2,02:271+325.

食药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个体化用药,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每个人的基因不同,使用不同的药物和不同的剂量。由于个体间基因的差异,使得个体间的药物反应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在临床中,时常会出现某一药物使用在某些患者身上疗效很好,而使用在另外一些患者身上却并无疗效的现象。

事实上,现代医学已经意识到,基因是我们人体健康的决定性因素,每个人的基因结构不一样,受环境因素影响表达水平也不一样。因此,可以通过基因诊断对每个人实施个体化的诊断和治疗。例如比较乐观的应用场景是,根据基因诊断预测个体未来可能患上的疾病。但由于人类的基因和疾病的关系现在还在逐渐深入研究阶段,这样的场景事实上有些超前,很难做到准确判断并实现民用化。而现阶段比较成熟的应用场景是――个体化用药的基因诊断,这也是美国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FDA)、各种专业协会、医院医师都普遍接受的概念。

个体化用药的基因诊断,是指通过基因检测,能够知道某一药物到底该不该用,到底该用多少剂量,从而减少毒副作用、提高疗效。例如在心血管疾病方面,华法林的效果很好,但它的不良反应却一直是棘手的问题。患者接受大于他们耐受的剂量时就有危机生命的出血风险,剂量过低则有血栓风险,基因检测则可以帮助确定华法林个性化用药的适宜剂量。FDA曾经几次要求厂家更改药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注明哪种类型的基因应该用多大剂量。可以说,个体化用药是未来的趋势。

然而,个体化用药从科研成果走向医疗市场,还需要企业开发出面向医疗市场的产品。但作为国内第一家拿到个体化用药诊断试剂批文的企业,我们观察到的现象是,个体化用药还处于普及阶段,行业对它的认知以及法规、标准都不完善。作为企业,我们所能做的事情,是不断教育市场、教育医生。我们从国内外收集大量的资料,编辑成册,原始论文都发给医生,让大家认识到个体化用药这一概念,我们也在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事实上,欧美十分热衷于个体化用药的概念。FDA已经将“个体化用药”的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实践,一些个体化用药检测项目被列为入院病人的常规项目,费用由医疗保险进行承担。我认为,在中国还是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In fact, the concept is very popular in the west. FDA had put personalized medicine into practice, and some of the tests have been listed as regular in hospitals and covered by medical insurance. And I think we need more governmental support in China to encourag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is industry.

我对个体化用药基因诊断在2014年的发展有以下两点判断:

第一,基因诊断企业从“打混战”转为“正规军”。今年年初,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出通知,叫停基因测序临床应用。《通知》指出,基因测序诊断产品(包括基因测序仪及相关诊断试剂和软件)应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并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产品注册的规定申请产品注册;未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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