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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净利息收入角度的风险分析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盈利来源依旧是净利息收入。影响净利息收入的两个主要因素是资金价格和数量。资金价格指的是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资金数量指的是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以后,存款利率水平普遍上涨,要想保证盈利水平不下降,商业银行主要有以下三个办法:一是通过大量揽储来增加存款规模;二是将贷款利率水平提高;三是将存贷比提高。这三种办法都会在不同程度上给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1.1.1价格竞争风险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放松对利率浮动范围的管制,因此各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权都会扩大,他们便可以采用价格手段来展开竞争。为了保证盈利水平与原来持平甚至增长,一个重要的手段就增加存款规模,而为了吸引存款,必然要提高存款利率的水平,因此,价格竞争的结果就是银行资金成本将会上升,净利息收入减少;如果竞争进一步加剧,各银行会在提高存款利率的同时降低贷款利率的水平,这会进一步减小其净利息收入的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银行缺乏相应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抵抗风险,它将会面临严重的经营风险甚至是银行危机。
1.1.2信贷风险银行机构为了保证净利息收入来源,因此在资金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可能会上调贷款利率的水平,这一举动将会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第一,企业间接融资的成本上升。在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环境下,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的成本已经低于向银行贷款的成本,所以,如果贷款利率进一步提高,那么优质企业将转向直接金融市场来进行融资。第二,根据经济学的理论,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则低收益。随着贷款利率水平的上升,企业的资金成本也随之增加,而为了保证盈利水平不致降低,企业很有可能放弃低风险的项目,转而去寻找一些高风险高利润的项目,凭借这样的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会加重银行与企业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1.1.3通货膨胀风险如果银行上调贷款利率,企业的资金成本也会随之提高,这容易导致物价上涨,从而引发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
1.1.4支付危机“存贷比”是一个重要的监测指标,目的是控制商业银行信用扩张、确保商业银行安全经营。一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上限为75%。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行,关于调整或放宽存贷比的呼声越来越高,不排除未来存贷比上限提高的可能。如果在风险管理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提高了存贷比,则很容易引发支付危机,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1.2金融创新风险
1.2.1业务创新风险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所以,为了弥补这部分损失、抵御利率的风险,必须要积极地开展中间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只占总收入20%左右,且业务种类不够丰富、业务范围比较狭窄、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要发展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应从提高业务的科技含量以及附加值方面入手。中间业务虽然能为银行带来可观的利润,但它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在众多的中间业务中,既有结算、、咨询等低风险的业务品种,也有承诺、担保、金融衍生等高风险的业务品种,因此,要审慎安排中间业务的品种结构、平衡好收益和风险的关系。
1.2.2产品创新风险金融衍生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它同时也是一种能够规避利率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将衍生产品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不断加深,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逐步放宽了对银行业从事衍生产品业务的管制,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从事衍生品的业务。但国际经验同时表明,一些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本身含有巨大的风险性,所以,对于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商业银行来说,如何在规避较大风险的情况下利用金融衍生品来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2利率市场化的金融风险控制
2.1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存贷款利率可能会出现非理性的频繁波动,进而会引发各类金融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金融风险,中央银行通常会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货币政策,而货币政策的实施具体要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来进行,比方说,央行利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再贷款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工具来影响市场的基准利率,再通过市场的基准利率,来影响各种资金的市场价格,继而影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水平。以上一系列影响过程的顺利进行都必须以利率传导顺畅为前提,所以,央行必须要理顺利率的传导机制,才能把握利率的走势、稳定金融环境,进而保证货币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2.2发展债券市场近些年来,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增长迅速,债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对于完善金融体系、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分散银行系统风险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尽管如此,整个社会的融资规模中间接融资依旧占据着一个绝对的份额。另外,银行体系的债券持有量也非常大-达到整个市场存量的70%以上,这意味着债券融资的风险仍大部分集中在银行体系内。所以,基于上述情况,未来应朝着以下几个方向来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1)让更多的优质企业通过债券这种直接融资方式来进行融资;(2)丰富债券持有主体的种类,增加证券、基金、保险、个人投资者及海外投资者等投资主体的债券持有量,以此来分散银行承担的债券市场风险;(3)确保债券市场产品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不仅有基础产品,还有衍生产品,以此给投资者更多的选择。
2.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难免会给经济带来一定的风险,比如金融垄断、道德风险、多头监管等。尽管这样,但为了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依旧应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存款保险制度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谨慎考虑好以下问题,比如如何制定差别费率、该制度对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能力的影响以及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管问题等,这些都是影响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关键问题。
3结束语
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市场体系;金融改革;进程
中图分类号:F8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7-0071-02
引言
利率市场化,就是指由市场决定在货币市场中金融机构的利率高低,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以及利率结构和管理几个方面的市场化。具体是指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由资本市场的供求情况自主调节,而不是有上级或中央银行统一规定,从而形成由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为资本市场基础利率,各利率之间利差维持在合理区间的有效利率传导体系。简单来讲,利率市场化就是由市场作为主体自主决定市场利率的过程。
推行利率市场化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是十分有必要的。随着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的逐步发展,上市公司数量总数以及市值交易金额逐年增加,各大企业通过金融资本市场成为了主要的一条渠道实现融资。正是由于在资产价格与市场利率之间长期存在着一种比价联系,金融投资人可以在储蓄存款与证券投资两者之间进行对比,从而合理而有效地规划自己的资本。资本在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两者之间自由流动而达到所谓的均衡状态。与此相反,一旦货币利率发生变化,就会通过这个比价联系对资本市场造成影响,而且这个反映是十分敏感的。同时,在市场化程度越高,利率分配越是合理的基础上,这种影响越是严重。也就是说,利率市场化尽早完成将会在更高的角度上把控住金融货币政策的主动权,更有效起到金融影响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发展进程回顾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利率市场化的基本构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稳步中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为:“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的。
1978年,我国利率主要出在高速利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准许银行贷款利率在一定区间内自由浮动;1986年允许银行资金相互拆借,借贷双方协定期限和利率;1987年,银行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个百分点。1990―1992年期间以高速利率结构为主:1990年,规定了拆借利率实行上限管理;1992年,国债首次实行承购包销标志着利率形成机制正式改革。1993―1999年利率改革逐项开展,利率成为了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1995年,首次提出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利率改革原则,实现正利率,协调配套的改革目标,和商业银行把握利率自的改革路径;1996年,同业拆借业务均由全国统一办理,产生了中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1997年,正式启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对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实现放开;1998年,由人民银行独立决定再贴现利率,超额准备金与法定准备金开始实行统一利率。2000年,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首先放开外设利率。2001年,债券市场开始引进了做市商制度;2003年,中央银行扩大金融贷款利率自由浮动空间;2004年,央行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同时决定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制定,并在同年10月进一步放宽人民币存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大小,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下调,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
自2000年之后,市场操作公开的重要性逐渐凸出,利率作为核心资本价格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市场化方式,这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改革的重要发展趋势。经过了十多年的改革历程,我国利率市场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这些成果对于完全市场化来讲,还不足以触及核心问题。真正的关键问题是,我国全面放开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
二、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一)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有利条件
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提供出了较为稳定的宏观政策和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进行,和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由基础性作用逐渐向决定性作用转型,市场的调节作用逐渐增强。
其次,我国金融市场的改善。经过多年探索,中央银行取消了计划经济背景下的调控方式。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不断推进。新型的股份制银行和地区性商业银行逐渐崛起,为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了一股新生力量,从而将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和效率提高到新的高度。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逐渐规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已经成了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再次,实行利率市场化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的金融立法执法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果。金融市场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更加确立和完善了我国法律体系的金融方面的体系框架,意味着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方向有序进行。
最后,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有利的一点是,过去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做的努力效果显著。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已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进展,相对一部分利率已经或者至少基本接近于市场化程度。银行同行拆借市场规范达到一致,已经形成了统一性的全国范围内拆借市场利率。市场上开始出现金融债券,对国债市场利率也逐步放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的范围和幅度都得到相对扩大。市场业务公开化也在不断地完善中逐渐发展。这些明显的金融改革成果都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得到进一步成效提供了积极有力的支持。
(二)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
第一,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发展还不足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商业化。利率市场化也就是指银行以贷款的金额大小、发放人和贷款期限等因素来考量确认贷款人的融资成本,对银行来讲必须拥有决定配置信贷资本的自力。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虽然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有所进行,但是还没有完全冲破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束缚,还不能清楚地划分出政策性业务行为和商业性业务行为。国有银行商业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央行的利率调控政策实际实施中难以起到宏观经济指示器的功能。中央银行要通过利率调控货币供给量,其关键问题是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政策必须通过一系列的传导机制连续影响从而作用于市场利率,并且要最终实现使各个经济主体行为在利率主导下向调控目标趋向一致。目前,我国中央银行还无法实现完全独立地制定和实施利率调控政策,现在的状况是基本上全部的利率是由国务院统一颁布实施的,中央银行在这方面依然处在被动。其他专业银行和非国有金融机构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利率自力,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这种自主性很难真正落实。另外,专业性银行并非按照企业化经营,央行的利率调控政策对于这种性质银行还难以充分发挥有力的作用。
第三,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完善。在我国的市场体系之中,各个市场之间都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利率不仅是货币市场的价格指标,同时也反映了其它各个市场是否均衡。目前,除商品市场体系相对完善,其它市场却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各个市场的价格体系实现有效联动,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行利率市场化,增强利率的调控作用。
第四,缺乏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长期以来,利率由官方统一规定的利率调整习惯,使得企业和投资者们缺少对利率风险性的认知。一旦利率实行浮动性调整时,利率风险将会成为客观性的存在,而企业和投资者个人并不能积极应对。缺乏风险管理人才势必会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推进。
三、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建议
首先,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要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形成市场化的行为主体。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要求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建设行为规范化、制度有效化以及实施高效化的政府,完善政府职能,同时健全商业银行体系的治理方式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其次,要加快建立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资本市场体系健全和宏观调控机制转型过渡。这对资本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积极发展直接化融资方式,增加市场货币弹性,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市场结构;增加市场交易金融产品的类型,采取更多方式积极鼓励和倡导金融产品的创新;当前应逐渐慢慢放开长期的大额存款利率,推进SHIBOR逐渐成为被民众广泛接受的基准利率。不仅要分别完善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各自体系,而且要合理地构建好两个市场之间的通道。随着金融对经济的影响不断深化,货币市场供应量和经济水平之间的紧密联系一定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弱化。因此,作为货币当局要做好分析工作,提前做好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为从宏观层次上把控经济做好积极准备。
最后,要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整合,每一项改革工作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大潮下的重要环节,其中每个问题都要细致深入的研究。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工作,既不能迟迟等到微观主体与宏观调控中制约因素全部化解之后才开始进行,也不能在条件还不够成熟时盲目地进行。只有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分析,深刻认识到制约因素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灵活处理,把握好分寸,才能更早一天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
参考文献:
[1] 刘雅然.中国利率市场化及利率政策效应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 贺聪.利率市场化与货币政策框架转型[D].杭州: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金融学教学也面临挑战。由金融危机所引发的诚信危机、风险恐惧,是将来从事金融工作的学生必须要克服的。信用是金融市场运作的根本,一定培养学生的诚信理念;风险理念的培养是为了防范区域风险的聚集效应;还要坚持创新,创新理念是确保金融创新步伐与市场变革相适应的前提;更要培养所有主体要遵法守法,金融人才的法治理念是规范金融市场与维护国家金融利益的根基。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于金融学专业学生而言,既是巨大的挑战,又是良好的机遇。在金融学专业人才的理念培养上,应着重树立金融学专业学生的诚信理念、风险理念、创新理念和法治理念。
一、诚信理念的培养
2008年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实质上是一场信用危机,是信用关系中“伦理责任”缺失的后果。在现实金融活动中,诚信就是遵守承诺契约的行为,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即包括各种形式的诚信。一般来讲,培养诚信理念包括下述这样三种形式。
1.培养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所谓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就是金融活动中应该信守自己的承诺,按照自己的承诺办事。承诺实际上就是当事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因而任何参与主体都必须遵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和客户拥有了各种形式的契约,那么就应该全方位地自觉地遵守这些契约,而不是去设法逃避契约的约束,更不能曲解和修改契约的内容,甚至于去毁约。
2.培养在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所谓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就是指有的当事者可能因为信息获取上的阻滞性原因而无法清楚地把握信息中的全部内容,从而不能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的情况;而另外的当事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能够全面地拥有信息,从而可以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状况。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使得更多地拥有信息的一方处于交易的优势地位,可以说,那种较多掌握信息的当事者,可以借助信息拥有的优势地位而欺骗信息不全的当事者,但是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却并没有去这样干,而是诚信地对待信息不全的一方,这种状况就是信息非对称下的诚信。
3.培养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诚信。也就是说,一方当事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并没有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是充分考虑了当事者的另一方的利益,告诉对方应该怎么做利益才最大。这种考虑对方当事者利益的诚信,是一种最高形式的诚信。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这种诚信,往往是当事者从对方的利益出发的,所以这种诚信可以说是一种很高形式的诚信。
二、风险理念的培养
金融是资金的聚集地,也是风险的集合体,金融创新和发展总是伴随着风险。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获益的机会。金融风险具有可测性、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受益对称性等特征,是客观的、现实的存在,这是由金融过程内在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因此,针对金融学学习,必须培养金融运行的风险理念。
1.培养认识风险的能力。广义的金融风险指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在参与金融活动过程中,因客观环境变化、决策事物或其他原因导致金融资产价值、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则指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活动时,其资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金融过程的网络化和金融关系的多样化,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广泛的渗透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如果金融风险超过了承受能力,局部、个别的风险就会蔓延、传播开来,从而影响到区域、国家甚至国际范围,形成金融危机,给经济运行和社会福利造成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范围广,影响大,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这些危机和动荡不但使一国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扩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社会矛盾,甚至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2.培养防范风险的能力。目前,就国内金融市场而言,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被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类资金的流动性明显增强,资金回报率高的区域会吸引其他地区资金的流入。如果该区域的资金高回报是源于投机性的泡沫化,那么该区域会很快成为金融高风险区。我们要加大了对金融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力度,并重视金融风险的评估、预警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建设,着力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三、创新理念的培养
1.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既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更是经济发展的本质。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产生或引进的新事物,从而使得金融体系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功能。金融创新的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机构的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其核心是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包括规避利率风险的创新、转移风险的创新、增加流动性的创新、信用创造的创新、股权创造型创新、运用高新技术的创新和规避金融管制的创新。
2.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培养金融学专业学生全面而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效应。通过对金融工程学等重要专业课程的学习,既要培养金融创新思维、掌握金融创新的技巧和方法,又要把握金融创新的路径和规律、正确认识和理解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金融稳定的关系。金融创新既具有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丰富金融交易品种、使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获得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增强经济主体应对和转移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以及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等积极作用,也具有增大金融系统风险、降低金融体系稳定性、加大金融监管难度、削弱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等负面影响。2008年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而直接的原因便是美国金融创新过度,以至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滥,以及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次贷衍生品业务及其交易的放任自流,助长了衍生品风险的积聚和爆发。
3.创新需要监管,强化金融监管理念。对中国而言,既不能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而视金融创新为洪水猛兽,抵制金融创新,也不能对金融创新监管过死。明智的策略应该是:一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对经济金融的积极作用,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中国现阶段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产品种类少、结构单一,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因此应完善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大力鼓励和推动金融创新,探索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途径。二要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机构应切实加强跨市场、跨境风险的监管,确保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创新步伐和市场变革相适应。同时,要弄清楚金融创新中的产品结构、层次和风险特征,研究金融创新规律,适时、适度地引导金融创新活动,把握监管力度,避免监管过度和监管缺位,探索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由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由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由封闭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等转变的途径。
四、法治理念的培养
1.培养学生掌握金融法律知识。在依法治国及法律全球化的宏观环境下,金融学专业人才必须确立法治理念。在金融市场国际化、金融风险加大的形势下,政府的“政策规制”只能发挥短期效应,只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安全的长效机制。无论国内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序衔接,必须有金融法律制度加以有效调整。目前,中国的金融业发展面临两大挑战,一是金融业发展市场化的挑战,二是金融业发展国际化的挑战。前者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特别是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金融资产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流动性不强,以及金融交易的不规范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国内金融市场的“政策导向”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法律调整”相冲突,这也是西方国家以国际贸易平衡为由干涉中国金融市场的“法定借口”。因此,无论是金融专业或任何一个专业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国内金融立法的动态与金融法律制度,熟悉国际金融体制、规则及其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运用法律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犹存、中国正处于金融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完善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其一,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金融市场的过度自由化和自主创新会使风险叠加,无论是国际或国内,甚至是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只能应对而不能消除。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对安全金融创新、加强系统性风险控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法律制度的确立,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与根本。其二,有利于维护中国的金融利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内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在美国对人民币汇率问题干涉下,人民币处于缓慢升值状况中。境外短期投机资金乘机而入,如果没有很好地运用法律来防范金融风险,势必会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引发金融货币危机。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运用好各种法律切实维护中国金融利益。
参考文献:
[1]郭建新.论金融信用与伦理责任[J].财贸经济,2010,(8).
[2]曹廷贵.对于金融及金融教育理念的一点看法[J].财经科学,2002,(增刊).
论文关键词:金融深化,金融抑制,金融制度
一、金融抑制理论以及金融深化理论
金融抑制理论与金融深化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在1973年提出的。他们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发展中国家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作用诸如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以及外汇市场管制等抑制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金融深化理论核心观点即是要全面推行金融自由化,取消政府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一切管制与干预,放松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限制,增强国内的筹资功能以改变对外资的过分依赖,放松对利率和汇率的管制使之市场化,最终达到抑制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
二、我国金融深化进程
(一)我国金融抑制现状
麦金农认为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金融抑制现象。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同样存在金融抑制现象,这种金融抑制的存在阻碍了金融业的发展也放慢经济发展进程。具体体现如下:
1.利率管制
近几年,除了2007年央行为应对流动性过剩、抑制通货膨胀等原因对利率实行加息政策外,一直实行低利率政策,2002年一年期利率曾低到1.98%,目前利率一直保持2.25%。低利率降低储蓄的愿望,降低投资的货币供给,导致有效投资不足;低利率刺激低收益投资的增加,降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根据国民收入恒等式,储蓄与投资缺口又会引起国际收支顺差。
表1:我国储蓄率与投资率状况(2000-2009年)
消费率
储蓄率
投资率
储蓄率-投资率
2000
62.3
37.7
35.3
2.4
2001
61.4
38.6
36.5
2.1
2002
59.6
40.4
37.9
2.5
2003
56.8
43.2
41.0
2.2
2004
54.3
45.7
43.2
2.5
2005
51.9
48.1
42.6
5.5
2006
49.9
50.1
42.5
7.6
2007
49.7
50.3
40.7
9.6
2008
49.2
50.8
41.7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