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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在资本市场与会计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盈余管理问题引起了有关各方的前所未有的重视。普遍存在的盈余管理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真正发挥“经济警察”的社会功能。但是,注重证据的会计职业却倍受责难。一些人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能够发挥经济监督的作用,甚至认为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共谋。与此同时,洼册会计师也有自己的苦衷,他们经常抱怨中国缺少一个良好的会计执业环境。在深人讨论之前,需要明确两大问题:
⒈注册会计师究竟会不会充分考虑盈余管理的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充分考虑风险,那么,可以预期该注册会计师会考虑从高风险的审计项目退出。诚如此,注册会计师的理性选择就能够实现各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行业中的优劣排序,达到有效监督上市公司的目的。这需要对盈余管理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关系进行审慎分析。
⒉如果注册会计师充分考虑风险,坚持原则,他又能否被市场所承认?简言之,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有保留的审计意见,该注册会计师的客户会不会丢失?如果注册会计师说“不”,而客户又不能据此随意“炒”掉注册会计师,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不用担心丢“饭碗”,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这需要对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的元保留意见与后期的会计事务所变更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研究。
后文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核心,采用经验研究的方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在基本把握会计市场状况的基础上,尝试依据我国一些特殊的制度背景对实证研究的结果进行解释。
二、文献回顾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西方的实证研究文献和审计职业发展表明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最主要原因有:⒈事务所因担心潜在的诉讼风险而拒绝继续审计,即诉讼执险观;⒉事务所不同意客户的会计政策选择,出具“不清洁”的审计意见,而被客户解雇,即审计意见观。具体的讲,圭要观点如下:
(一)诉讼风险观。诉讼风险会导致事务所的变更,同时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大小的因素有:
⒈盈余管理规模。LysWatts认为通过应计利润额(Accruals)管理会计收益,会产生随意性应计利润(DiscretionaryAccruals),可能导致较多的诉讼风险。因此,公司盈余管理的规模越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风险越大。DeAngelo对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研究发现:受会计准则的不利影响越大的企业比受影响不大的企业更有可能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她认为在会计准则产生的不利影响越大的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越强烈,经理人员与注册会计师发生冲突的可能越大。他们的研究都表明盈余管理规模会影响事务所的诉讼风险。R讨如同的研究则进一步证明了,当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客户的会计政策时,诉讼的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拒绝接受该项目的可能性越大。
⒉公司的财务困境。财务困境与客户错报的可能性正相关,因为这时客户才有动机去粉饰财务报表川。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公司破产,会计公司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投资者会通过申请诉讼赔偿来弥补损失。相关的研究有:Schwartz和Menon(1985)发现濒临破产、财务状况恶化的公司更倾向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然而在他的研究中,“不清洁”的审计意见、管理当局的变化与事务所变更无关。
(二)“不清洁”审计意见观。“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反映了客户与注册会计师的意见的不一致,然而在某种程度上“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往往反映了注册会计师较高的独立性。Chow和Rice[6发现,收到“不清洁”的审计意见的公司在随后的一个审计年度更可能更换其会计师事务所。他们的研究激起了学界的广泛的兴趣,之后审计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一直是这一领域的主要研究主题。与之对应的另一研究主题则是,对收买审计意见(Opinionshopping)问题的研究,收买审计意见指的是在公司获得“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后,他可能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转向其他注册会计师购买“清洁”的审计报告。Smith发现在获得“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后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的139个样本中,仅有5例在变更后获得了“清洁”的审计意见。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收买审计意见的情况并不显著。Smith指出,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签定业务委托书时,委托人并不知道注册会计师会给他什么样的审计意见,即客户可能的确会有收买审计意见的动机,但由于签约时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收买审计意见不一定成功。大多的实证研究均未发现收买审计意见的证据,尽管如此,收买审计意见一直是证券监管部门、学术界所关注的问题。
(三)交易成本观。Johnson和Thomas认为事务所通过专业化发展路线能够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而客户的经济特性,如业务的复杂程度、分支机构的数目,随着业务的扩张不断变化。一个最优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间的委托关系的确立需要使双方的交易成本达到最低,因此,事务所的变更是一个寻求最低交易成本的经济权衡过程。此时,如果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客户均将承担额外的变易成本。
我们看到,风险因素、审计意见、双方的交易成本均会影响事务所变更,但实际上影响事务所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会计市场份额的竞争、审计收费、事务所内部的管理、原来的审计机构丧失职业资格等等。
三、研究假设
(一)基本假设。与西方的市场不同,中国证券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职业还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中国经济体制仍处在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与西方国家有着明显差别。
⒈风险不同。源于厄特马斯主义的发展,西方的会计公司往往面临着大量的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利益关系人的诉讼,而且这类诉讼往往以会计公司进行经济赔偿而告终。我国从事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需要有监管部门的资格认定,因而,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主要风险是监管部门吊销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基本上不存在第三方利益关系人诉讼,诉讼风险也不应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主要因素。
⒉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历经数百年的发展,会计市场高度集中。而我国,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市场非常分散,导致会计市场中的低层次竞争非常激烈。在这样的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保证自己的独立性,勇于说“不”,直接的后果可能是客户的丢失。所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环境决定了,独立性高的事务所,一旦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被更换的可能性更高。MarkDeFond,T,J。Wong和ShuhuaLi发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提高的同时,“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反而降低了,审计独立性提高与会计市场相背离。
⒊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时间较短。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化程度不高,能够在某一领域,如独特的内部控制审计、特殊行业审计等,形成自己特色的会计师事务所还不多。因而,我们认为专业化特征不会成为影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主要因素,正由于中国会计职业发展的特殊背景,我们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收到"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在下一年度更换注册会计师的可能性越高。
(二)竞争性假设。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盈余管理导致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影响是积极的。在成熟市场中,市场机制能够自动选秀(Self-sorting),独立性高的注册会计师会主动放弃高风险(包括盈余管理风险),导致低风险的审计项目向独立性高的大会计公司集中。因而,规避盈余管理风险是导致西方注册会计师变更的重要原因。
盈余管理也是中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只不过,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会计职业不成熟、财务分析师行业发展滞后以及特殊的发行审核制度安排等原因,会计信息失真较严重。中国资本市场中有较多的刚性制度规定,如配股资格、特别处理(ST),盈余管理更容易识别。也正因为我国证券市场机制不完善,可以预期自动选秀的市场功能将很难发挥作用。结果,盈余管理的潜在风险就可能没有被我国注册会计师充分考虑到。因而,可以预期盈余管理变量不是当前环境下导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弱基本原因,盈余管理变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变量也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关系。
四、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本文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数据主要来自中国证监会确定的证券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灵信息网()。在剔除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司、金融类公司、基金等之后,我们总共得到1999、2000年两个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12家。其中2000年度样本中,哈尔滨祥源、北京中庆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大量的客户流失,共12家。我们认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大量客户流失可能与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等有关,但具体原因不详,因而,予以剔除。剔除这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后的样本公司数为34家,其中,深圳23家,上海11家。这私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构成样本组。为对照研究,我们还按随机原则从深、沪两市上市公司中分别抽取23、11家公司组成一个控制样本组。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扒《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操作变量
⒈因变量。会计师事务所变更(AC)为因变量,表示上市公司是否变更其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则设定为1;如果是控制样本则设定为0。
⒉主要解释变量。审计意见的类型(OP)。由于注册会计师可能在应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时妥协于客户的压力可能以“无保留加说明段”来代替,因此,模型中无保留加说明段、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均为“不清洁”的审计意见,仅末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即标准无保留意见,才为“清洁”的审计意见。当客户收到“不清洁”的审计意见时,OP为1;反之,则为0。
⒊控制变量。控制变量主要考虑盈余管理和规模等因素0。
(1)盈余管理。可以用很多方式去表述盈余管理,但我们关注的核心是应计项目和线下项目(损益表中营业利润以下项目)中存在的盈余管理问题。应计项目内生于权责发生制会计。在权责发生制会计下,公司的净利润由经营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额两部分组成。现金收益通常被看成“硬”收益,操纵的空间比较小。但应计项目不同,它既可以通过会计程序实现,如坏帐准备计提政策选择,也可以采用契约的方式,如提前或延后票据出票时间、改变交货方式等等。在实务中,通过应收帐款、存货项目管理盈余的行为比较普遍,因此,在我们主要通过存货和应收款项所产生的应计项目差额来近似模拟上市公司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盈余管理。相关的计算公式为:
AARt=(ARt-ARt-1)/REVt
其中:Art、Art-1、REVt分别为t期末应收帐款余额、t-l期末应收帐款余额、t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INVt=(INVt-INVt-1)/REVt
其中,INVt、INVt-1、REVt分别为t期末存货余额、t-1期末存货余额、t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也可以通过线下项目即非核心收益(率)来度量。这里定义的非核心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补贴收人等。也就是说,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联营、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甚至政府补贴等方式管理盈余。这其实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的一种普遍的现象。非核心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NCRt=t期的非核心收益/期末的净资产
(2)资产规模(zZC)。在西方的实证研究中,资产规模经常作为政治成本等的替代变量。我们认为,资产规模是企业风险的另一种表述。一般地讲,公司规模越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等方面的波动性就越小。为降低风险,减少利润波动,资产规模大的公司可能更乐意与会计师事务嚷维持稳定的关系。更进一步讲,公司规模越大,可能意味着公司业务与管理更加复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成本越高。因而,我们预期公司规模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呈负相关关系。在模型中,ZzC用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表示。
(二)检验模型。根据前面讨论,我们设计如下研究模型(模型A):
ACt=α+β1Opt-1+β2AARt-1+β3AINVt-1+β4NCRt-1+β5ZZCt-1+ξ
为了防止主要解释变量与其他控制变量之间出现自相关问题,特对其他自变量与审计意见类型变量的关系做回归检验。模型如下(模型B):
OPt-1=α+β1AARt-1+β2AINVt-1+β3NCRt-1+β4ZZCt-1+ξ
五、研究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表一显示,"抉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司(样本组)中,“不清洁”审计意见比例、应收帐款、存货项目的盈余管理均高于控制样本,用非核心收益率代表的盈余管理则低于控制样本。两组的资产规模大致相当。
(二)研究结果。将样本组和控制组的全部公司合在一起,组成一个样本进行回归检验。表二列示了采用逻辑(Logistic)回归方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结果。该表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变量与审计意见类型变量正相关,审计意见类型变量的回归系数为1.1931,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就是说,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前一个年度出具了“不清洁”审计意见,公司在随后的年度就越有可能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与我们的假设是一致的。
应收帐款和存货等两大应计项目也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则正相关,但没有通过统计显著性检验。非核心收益的规模的系数与预期的符号相反。原因可能在于,从1997年开始,上市公司大面积实施资产重组。结果,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
表一描述性统计表
组别
变量样本组(N=34)控制组(N=34)
平均数中位数平均数中位数
“不清洁”审计意见比例0.41180.00000.20590.0000
应收帐款变化率0.52500.08520.36700.0648
存款变化率0.0153-0.0052-0.0428-0.0009
非核心收益率0.04190.01010.05980.0514
总资产规模(亿元)2.30462.31342.27392.3662
突出的问题特别明显。这引起了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监管部门随即就主营业务变更、债务重组、补贴收入、股权投资等问题做出规定。随着这些规定的出台,1998年以后的非核心收益大幅下降。问题在于,被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在此之前的主营业务可能更不突出,或者说非核心收益所占比重更大,在各种新的治理政策出台后,收到“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的非核心收益的下降幅度可能更高,导致实证检验的结果与预期符号相反的现象。也就是说,盈余管理所产生的风险因素所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竞争性假设没有被证明
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影响因素分析(采用逻辑斯蒂回归)
模型A
自变量预期符号系数P值
截距?-0.06940.9310
审计意见类型+1.19310.0486
盈余管理变量
应收帐款项目的应计利润+0.40190.1636
存款项目的应计利润+0.86510.2065
非核心收益率+-3.67570.2266
资产规模--0.11300.7379
N
P-value68
0.2481
注:**:在5%水平上统计显著
注:模型A主要解释被解释变量一一后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是否与前一期的“不清洁”审计意见和盈余管理变量等因素有关。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资产规模呈负相关关系,尽管与预计的符号一致,但是在统计上并不显著。
此外,我们也检验了审计意见类型变量与三个盈余管理变量及资产规模变量的相关关系(表三)。结果显示,给定的盈余管理变量及资产规模变量与审计意见类型变量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个结果的解释意义在于,注册会计师没有针对盈余管理问题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它同样表明注册会计师对盈余管理的风险考虑不足。
表三“不清洁”审计意见与其他控制变量之关系分析表(采用逻辑斯蒂回归)
自变量预期符号系数P值
截距+1.76770.0470
盈余管理变量:
应收帐款项目的应计利润+0.17440.6006
存款项目的应计利润+1.40310.1073
非核心收益率+-0.59900.8372
资产规模_-0.39520.2601
N
P-value68
0.2706
注:模型B仅仅说明模型A中的主要解释变量一一"不清洁"审计意见与其他变量是否存在所谓的自相关问题。模型B本身仍具有一定的解释意义。
六、发现、阐释与建议
(一)研究发现。本文运用控制样本的方法,采用多元逻辑斯蒂回归,分析了1999、2000年34家公司注册会计师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与次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与前一年度的“不清洁”审计意见变量成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这家会计师事务所很可能在后一审计年度就被客户炒扰鱼!这就是注册会计师说“不”的代价。
本文的研究同时发现盈余管理风险变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不具备显著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因为上市公司过度的盈余管理而主动解除审计契约,规避潜在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考虑盈余管理的风险,也通过盈余管理变量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表现出来,诚如前述。
我们的基本结论是,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不清洁”审计意见本身是导致我国资本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基本原因,而公司盈余管理导致的潜在的诉讼风险却没有引起注册会计师的足够重视。
(二)现象阐释。首先,我们从公司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视角来分析。在我国,由于长
期以来,证券发行审核中采用计划指标制和额度制的做法,公叫取得额度是成功募集低成本资金的关键所在。这导致上市资格本身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壳资源”的性质。为了维持这种资格,避免被摘牌,或者为了进一步配股融资,募集更多资金,上市公司必须达到特定的盈利标准(如净资产收益率达到0%、10%以上),这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比较普遍。此时,如果注册会计师坚持独立性,出具“不清洁”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披露上市公司存在的盈余管理风险或其他风险,那么,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很可能引起证券监管部门的关注,上市公司可能因此而招致惩处。虽然,监管部门为维护证券市场长远发展需要注册会计师说“不”,但上市公司则不需要注册会计师说“不”。
更进一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决定注册会计师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拓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缺位问题,导致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说“不”,被解聘的概率就大了。我们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
为什么公司盈余管理导致潜在的诉讼风险没有引起注册会扦师的足够重视,主动从高风险审计项目退出呢?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我国的会计市场问题。截至1999年12月31日,中国境内共有上市公司945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103家。也就是说,平均每家事务所拥有客户不到10家。最大的事务所也只拥有42家上市公司客户。问题是一些事务所实际上只有一两家上市公司客户,甚至没有上市公司客户。在这种状况下,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竞争异常激烈,削价竞争、给回扣等不正常的手段就自然滋生。道理很简单,每一家事务所都要为生存而“折腰”。为了生存,部分事务所可能会不顾审计风险,接纳高风险审计项目。又因为担心说“不”后被解聘,因而,面对部分上市公司比较突出的盈余管理问题,仍然出具“清洁”审计意见。最终,导致盈余管理变量与审计意见类型变量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一)“做大做强”并不否定和限制中小所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7年了《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在中注协和地方注协推动下,不少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合并扩大规模。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多样化、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客观环境下,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客观现实需要。国内作为中介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事务所太小”(周红,2002)已成为共识。对于大型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审计以及咨询服务,企业海外上市、并购等配套服务,需要的是高质量的服务,国内所很难与“四大”相竞争,国内没有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品牌所。因此,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战略是合理的。但也应该看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绝大多数为中小所,“做大做强”也只能是极少数,并且服务的客户对象也是大型企业集团。而我国企业的主体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因而,“做大做强”并不能否定和限制中小所发展。相反,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广大中小所尤需发展,不求“做大”,但需“做强”。
(二)会计服务社会化趋势客观需要中小所提供会计服务
现代会计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会计与审计服务,还包括合并审计、破产服务、税务咨询、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个人理财等(刘明辉、薛清梅,2001)。可以把会计服务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会计和审计业务,一类是管理咨询等非审计业务。随着经济发展,非审计业务空间越来越大。大型企业管理较科学,拥有自己较专业的会计服务系统和专业财务人员。而且,这些高端企业管理咨询和国际化市场过程中的财务问题往往由“四大”所垄断。占据我国企业主体的广大中小企业,会计服务水平较低,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业务种类也不断增多且复杂,除需要传统会计服务外,对非传统会计服务业务,如经营诊断、管理咨询、理财、纳税服务乃至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因而,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会计服务的社会化是必然趋势。会计服务的供给方主要是依照国家法律为委托方提供会计服务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外资所和国内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无暇顾及中小企业的需要。因而,会计业务社会化的主力军应该是中小型事务所。有学者认为,中国会计业务的社会化程度还相当低,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现代化的需要(周红,2002)。并且目前会计行业的收入主要还只是审计收入,审计业务在内地事务所的业务构成中,占到80%左右的比例(潘荣卿,2006)。因此,会计服务社会化趋势客观需要中小所提供会计服务,并且需提供大量非传统的非审计业务。
(三)中小所自身“做强”需拓展非审计业务
从“四大”发展历程看,无一不经历了从传统审计业务逐步转型全方位专业服务,非审计业务一度成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安然事件的发生迫使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剥离。鉴于我国会计师行业现状,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不应剥离,并且还要鼓励事务所开展非审计业务。但很多学者认为我国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因为具有人才、资金、研究等方面优势,可以依托规模优势较好地拓展非审计业务。笔者认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和会计服务社会化趋势等因素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尤需抓住机遇,转换思路,大力拓展非审计业务。首先,在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下,可以预见,中小所会受到大所越来越大的挤压,中小所也无力与大所和外资所相抗衡,中小所数目众多,又多集中于传统审计业务和验资业务,同行竞争也十分激烈,在这种环境下。中小所业务发展日益艰难。中小所为了生存发展,需转换思路,拓展非审计业务。其次,会计服务社会化的趋势客观上需求中小所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会计服务。我国中小企业众多,服务需求多而不一,单笔业务量小,收费也不高,大所和外资所会将业务集中在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服务,无暇顾及中小企业的需要。不是不存在非审计服务市场,而是缺少适合需要的多元化、个性化的会计服务提供者。中小所需抓住这种机遇,主动分析需求。大力拓展非审计服务。
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非审计业务的问题
(一)缺乏拓展非审计业务的勇气
许多中小所虽已意识到非审计业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由于担心对审计业务的影响,对非审计业务的投入不够。业务上仍是传统审计业务和验资业务,对非审计业务的关注和研究不够,也就不能了解非审计业务的市场需求,失去很多发展机遇。而已开展非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仍将非审计业务作为审计业务的补充,没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因而对非审计业务的发展定位不清,限制了非审计业务的有效开展。
(二)人才缺乏,不能提供个性化会计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最为强调的是专业胜任能力。非审计服务涉及知识面广,最为重要的是要有能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人才,不仅要知识领域宽,而且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中小所不仅注册会计师人员少,而且人员知识结构大多以财会为主。同时,国际“四大”以及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优秀的专业人才更具有吸引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招优秀人才难、留优秀人才难的境地。中小所开展非审计业务时,有时因审计业务占用了人力资源,无暇顾及或快捷地提供服务而引来客户的不满,导致逐渐失去市场。有些事务所虽有机会承接业务却因缺乏懂得熟练技术的人员而不敢承接,人才的缺乏直接限制中小所非审计服务的拓展。此外,中小所注册会计师人数较少,且知识结构单一,对非审计业务而言人才结构不太合理。人才的缺乏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能力拓展非审计业务,而开展的一些非审计业务多是记账、税务等,缺乏个性化。对众多中小企业经营中需要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也没能给予较多的研究关注,没能提供高质量的个性化会计服务。
(三)非审计业务零散而没形成品牌
已开展非审计业务的中小事务所,也有一些将非审计业务作为重要或主要的业务,并开展记账等业务外的管理咨询工作,但很零散而没有特色,即便在所在的地区市场内,对某一业务,也没有形成品牌。尽管中小所不能做到像“四大”那样广为认可的品牌,但也要形成自己某些独特的业务。强势的品牌不仅使事务所发展成为受人尊敬的卓越专业服务机构,也会带来高额的溢价收入。
(四)业务拓展技巧上缺乏市场营销观念
由于审计服务独立性的刚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上有着一系列限制。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新闻媒介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等。另外,审计业务提供的产品具有行业统一规定,即同质性,事务所很难对此类产品形成特色(李华,2006)。因此,中小所在非审计业务的拓展上对市场营销方面没能有足够重视,不去尝试和应用一些灵活的营销手段。而非审计业务领域范围又很广,一些事务所提供的业务客户往往不了解,但这些业务可能恰恰是客户所需,从而限制了业务的发展。
三、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非审计业务对策
(一)充分认识非审计业务重要性
在整个行业推动“做大做强”战略下,中小所势必会受到大所的挤压,且提供同质类服务的中小所数目众多,中小所要大力拓展业务空间,给予非审计业务足够的重视。中小所合伙人尤需深入关注研究非审计服务市场,根据自身特点做出规划,不能仅仅满足于现状。
(二)多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拓展非审计业务
鉴于中小所规模小、资金人力有限、技术经验不足等,拓展非审计业务时,宜从自身内部做起,多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拓展非审计业务。
一是非审计服务开始阶段。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开拓非审计服务初始阶段,决策层即合伙人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该阶段着重解决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战略的选择。中小所需根据现有的人力资源,事务所业务的特色和专长,选择能够胜任的业务。目标客户选择与自己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审计客户。事务所对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和生产经营上存在的问题有相当的了解,对其渴望得到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而且也是事务所能够帮助的有充分把握。并且在曾经有过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沟通也比较顺畅。事务所人员要主动出击,在对客户审计的同时不仅满足于审计业务,而且同时可以积极营销审计的附加服务,给企业带来业务拓展的机会。要站在为客户着想、方便客户、能够提高客户经济效益的角度,与客户共同成长。(2)现有员工的培训。开始阶段资金有限,仍以事务所现有的员工为主来从事其他业务。事务所不必专门建立其他部门机构,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虽然不用专门成立相应部门,但作为事务所整体,应成立一个应对多样化服务的小组,负责好统一协调工作。要加强现有员工的内部培训工作,着重拓宽其知识面,不仅加强具体审计技巧的培养学习,也要加强管理、沟通协调、法务等综合知识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能力。抽调那些有特长的、有经验的多面手组建特色项目服务团队。当然,现有员工既要从事审计业务,又要从事一些其他服务,事务所要做好相关的利益分配。(3)处理好审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关系。刚开始拓展非审计业务阶段,传统的审计业务仍是事务所收入的主要来源。此时,审计业务还是事务所的重点业务。从事其他业务的人员也是现有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因而,事务所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好时间和资源。
二是非审计服务较成熟阶段。经过了开始阶段的稳步发展,事务所其他业务有了一定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和经验技术积累。开展到这一阶段,事务所尤其要注重品牌的建立、因扩张而带来的部门管理建设、优秀人才的引进、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等问题,相应的战略也要根据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1)品牌的建立。多样化服务经过了开始阶段达到较为成熟阶段,最为紧要的是把已经开展的业务领域做成特色,建立自己的品牌,提高声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从整体上无法与大所相抗衡,因而要采取局部优势的策略,构建自己的特色优势业务,保持并不断提高自己在某个细分市场中的竞争力。要在客户心目中树立这样一个印象,当需要某项服务时,很容易想到某某会计师事务所,即树立行业口碑。(2)战略的调整。根据客观环境和自身的变化,初期的战略做相应的调整。因资金和经验技术的积累,行业口碑的形成带动业务量的增加,把已有的特色业务做大做强,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客户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老客户,在稳定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可凭借已有的声誉向企业外的私人领域发展。多样化服务的品种也可走适度扩张的策略,在构建了已有自己特色的业务后,尝试从事能比较胜任的适应新需求的新业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完全可以依据自身的灵活性把资源和精力重点从审计业务转移到其他多样化服务上。(3)人才的引进。随着业务的扩张,规模的扩大,必然要有相应的人才引进。在留住继续培养原有人才的基础上,要根据发展的业务引进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建设事务所文化,完善奖惩机制,营造高效、团结的工作氛围。(4)部门的建设。达到较成熟阶段,事务所应根据业务的关联性组建相应的管理部门,人员的调整分配,组织机构的变革,以便更好地开展多样化服务。(5)信息系统的完善。信息系统的完善不仅有利于资源在全所内共享,也有利于事务所与外界的沟通,也是事务所一条重要的营销渠道。客户的信息资料是开展多样化服务的决策依据,事务所已有的成功业务经验技术积累是事务所宝贵财富。因而,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并着力探索客户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运用,增强信息储存和加工能力,着力拓展“信息库”职能。(三)细分会计服务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
规模相对较大的事务所具有人才、资金、成本、信息、客户、培训、研究等方面的规模优势,尤其是财会、金融、法律、工程、外语、计算机等各类专业人才汇聚一堂,有能力涉足专业研究领域和新产品开发,因而可以依托规模优势开展非审计服务的经营。而对于中小事务所,人才、资金、成本、信息、客户、培训、研究等方面处于劣势。但中小所的人员对于会计、财务管理知识很扎实,中小所完全可以在会计服务特别是对中小企业会计财务管理上的问题细分这一市场,避开其他方面的欠缺,做强做细这一市场,提供中小企业个性化的会计服务,并且这一市场有着广大的市场需求,有以下的非审计服务:(1)设计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科目设计、会计账簿体系和会计核算程序设计、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设计、实用会计软件的开发等。(2)向企业提供会计咨询和税务咨询。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范围的变化以及企业所处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和税收有关法规变化而产生的新的会计、税务问题,其自身的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往往束手无策,因此需要求助于专业的会计服务机构。(3)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产供销过程中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成本控制体系、资金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企业业绩评估体系等。(4)为企业制定融资策略,其内容包括企业融资规模、融资时间、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和财务结构。(5)帮助企业制定对外投资策略,其内容包括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的资金预算、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投资组合。(6)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其内容包括:企业筹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和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7)为个人提供理财方案,包括对个人日常收支情况的评价和合理的收支预算、个人投资组合和风险控制方案。此外,还有为企业进行专项资产评估和项目评估、拟订经济合同、破产清算等。这些业务都与注册会计师熟悉的会计财务知识相关,中小所完全有能力提供这方面的高质量服务,需大力开拓这些个性化的会计服务市场。
(四)突出品牌,形成特色
针对中小所非审计业务零散的特点,中小所尤需注重品牌建设,形成特色的非审计业务。拓展非审计业务的开始阶段,不可能建立和形成品牌,品牌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当非审计业务开展得比较成熟时,不能再一般化和没有特色。从长远来看,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必然是品牌的竞争。品牌意味着特色差异、高质量、优质的服务等。根据中小所自身资源特点,形成特色差异,一是要把客户群定位于本地中小企业,以熟悉本地商业环境的优势维持客户。二是要形成差别化的服务,树立在某一或某些业务上的独特形象,使自己的业务不同于其他同类业务。这些不同差别的服务满足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就可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在一部分消费者中形成垄断地位,获得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三是可以考虑走行业专门化道路。对于非审计业务,中小所同样也可考虑对某种或少数几种行业提供专门的非审计服务,通过集中精力致力于发展某一个或几个行业,事务所可以积累大量与行业紧密相关的特殊知识,提供高质量的特殊化服务,使事务所的营销策略更具针对性、更富有成效,进而提升事务所品牌声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中小所能提供某一领域差别化服务,但却不是高质量的优质服务,同样不能形成品牌。非审计业务是客户自身主动需要的服务,需要的是高质量的切实有效的服务,能帮助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同时,质量是品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是品牌发展的保障。所以,中小所拓展的非审计业务必须是自己能胜任把握的,从而保证业务的质量。
(五)增强市场营销观念
虽然因为审计服务独立性的刚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上有着一系列限制,但中小所需变被动为主动,灵活运用各种营销手段。由于审计业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担,因此每个事务所都有一些固定的审计客户,审计业务为拓展非审计服务积累了客户源。并且,风险导向审计使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业务了解并掌握了客户大量的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的信息,这为注册会计师开展诸如管理咨询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小所在开展审计业务过程中,可深化服务,提高质量,深入了解客户在咨询服务方面的需求,并与之进行广泛的交流,推介咨询服务品种,争取业务。当然,中小所还可以通过开展研讨会、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研究成果等方式让社会公众了解其提供非审计业务的种类和能力,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吸引潜在客户。另外,随着与国际惯例接轨,许多咨询领域的业务广泛通过招标方式进行运作。中小所还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地通过投标挺进咨询领域,争揽业务。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飞速发展,证券市场也正不断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中介行业也得到了充分发展。然而,超速发展的背后,往往也会存在一系列隐患,我国证券市场上频发的“假账事件”即暴露出了许多隐藏的问题。
(二)制度背景
应对各界对于审计师诚信问题的质疑,除了靠审计师自身加强自我约束外,政府的监管也必须起到作用。在我国,执行这一监管行为的即是中国证监会。
1999年出台的《证券法》和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从法律高度规定了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与管理。根据笔者对2001~2010年证监会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样本来看,行政处罚的处罚事由往往针对审计存在如下主要问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失,会计师事务所对风险控制存在疏漏等。
二、理论依据
(一)行政处罚的惩罚功能
根据法律责任功能论,法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及权力得以生效,在它们受到阻碍,使得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这一目的主要通过它的三个功能得以实现:惩罚功能、救济功能和预防功能。其中,惩罚功能指的是通过对违法者和违约人的惩罚,以达到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目的。
根据该理论,支持行政处罚机制存在并不断实施的一个重要假设就是:违规审计师受到行政处罚后,审计质量显著高于受处罚前。若根据研究,其结果与之相符,则说明行政处罚的对于审计师行为的约束效果显著。
(二)行政处罚的信号作用
正如前文所言,有必要研究行政处罚在市场上的信号效果,倘若行政处罚所释放出的负面信号足以使得审计需求方改变原先选择,弃暗投明,那么可以认定,现行的行政处罚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以此也能警告审计学术参考网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师,督促其保持良好的审计独立性。这一点即是对审计市场客体选择行为的分析。
我们可以预期,经过那些被处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IP0公司的财务报告将被证监会认为可靠性较低,因此,经过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IPO公司将更难通过发行审核;而在二级市场上,这些受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年报审计服务的市场份额,也势必受到负面信号的影响而有所下降。
三、行政处罚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的影响
笔者以2001年至2010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样本框。选取被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在这10年间于二级市场出具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年报作为样本(共1643条记录)。剔除数据缺省公司(10家)。剔除合并或改制的会计师事务所(620所)。最终样本量为1013条记录。
研究中使用到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数据的处理使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下同)。
笔者从单变量角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受到处罚前后的行为进行对比,以“非标准意见占比”作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
笔者将所有样本按照受罚前与受罚后进行分类,计算出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对应非标比例数(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数占总数的比例)。最后对40条记录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由表3-1给出。
表3-1 处罚前后非标比例
可以看到,处罚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并没有明显的上升趋势。这可能是由于用“非标比例”代表审计质量有一定局限性。一些研究认为,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审计意见变通行为”,比如在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加说明段审计意见”等,因而通过审计意见来衡量审计质量存在一些问题(陈信元、夏立军2004)。所以笔者进行了进一步的稳健性测试,寻求代替审计质量的指标。
当审计师为某公司出具标准意见时,若该上市公司存在“微利”现象,则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存疑。因此,可以考查会计师事务所某年度出具的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分析其中微利公司与微亏公司数量之比,若该比例趋高,则说明审计质量低,反之则反。
笔者依照该思路,以微利微亏公司比为指标,反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这里以每股收益(EPS)作为衡量指标,认为ROE在[0,0.1]为微利公司,在(-0.1,0)为微亏公司。并用同样的方式对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由表3-2给出。
表3-2 处罚前后微利微亏比
可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后,微利微亏比的均值有了明显的下降,证明审计质量有所上升。
可见,在我国审计市场上,行政处罚机制无法帮助改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这一点值得监管者引起重视。
四、行政处罚对客户选择行为的影响
笔者以2002年至2010年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披露为依据。选取2002~2010年A股上市公司审计年报,筛选其中未被取消或合并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剔除缺失数据,最后得到566条会计师事务所观察记录。
在二级市场上,笔者用“客户流失比例”对客户选择行为进行衡量。客户流失比例等于某会计师事务所“本年较上年年报审计客户减少数”与“上年年报审计客户总数”的比值。
而后,学术参考网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笔者筛选了样本框中,所有受过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它们按照受罚前与受罚后进行分类,计算出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丢失比例。最后对这些记录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由表4-1给出。
从表4-1中可以看出,二级市场上的行政处罚对客户选择行为的影响强烈。
表4-1 处罚前后二级市场客户丢失比例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针对客户选择行为层面的结论:审计客户在选择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时,会倾向于选择未被行政处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者应当综合考虑审计市场主客体的特性,来加强处罚力度,力求更有效地达到行政处罚的惩罚功能。
五、结论
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上,市场主体与客体的 相互作用,均会给彼此带来重大的影响。审计市场自然也不例外。根据“法律责任功能论”,笔者推断行政处罚的惩罚功能将对审计市场主体产生影响,进而促使其严谨执业,提高审计质量。基于“信号理论”及对审计市场需求特征的分析,笔者认为行政处罚的信号作用将对审计市场客体产生影响,促使客户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考虑行政处罚所释放的负向激励信号,由此影响其偏好,不倾向于选择“信誉不好”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环境对审计证据、合理的职业谨慎、公允反映、独立性、审计方法、审计人员的道德行为等都具有内在的、必然的影响。脱钩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大的独立性,然而其外部环境中的一些不利因素将影响高质量的审计工作:
首先,有些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上极易发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当审计人员与管理层出现意见分歧时,容易发生购买审计意见行为。其次,有些企业对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经济利益驱使其串通某些审计人员作弊,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再者,有些企业缺乏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只考虑审计费用,忽视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执业质量。最后,当会计市场供求失衡变为买方市场时,同行间无序、不正当的恶性竞争就会变本加厉,行政干预的指定垄断,经济拉拢的佣金回扣日益泛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面临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
所以,开展高质量的审计工作,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下的审计,其质量肯定要高于法制程度不高条件下的审计,而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制化的进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和配合,在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的过程中更离不开高素质审计人才。
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素质与高审计质量的冲突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忙季人员严重不足,淡季人员又无所事事,因此,许多会计师事务所都采取了忙季临时招聘试用或兼职人员的办法,这些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业务水平,有时甚至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在职审计人员素质不同程度上存在如下问题:
1、思想观念有误区。
没有树立“以质量取胜”的良好思想作风,实际工作中,不注重审计质量,偷工减时,片面认为只要项目做得多就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巨大利益;为了节约审计成本,让只接受过有限专业培训,缺乏执业经验的新手担当重任;为了不失去客户,对客户管理层过于宽容,过分信赖客户内部审计的工作;为了开拓业务,在对客户的经营业务不够了解的情况下接受委托,一旦客户管理层的诚信度不够,迟早会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甚至会涉及官司。
2、业务水平不很高。
首先,知识面不宽。审计人员基本上都能较熟练地掌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及部分常用的经济法规,对于较为特殊的行业的会计知识不太了解,真正懂得经济学原理的人很少。其次,知识的深度不够。实际操作能力较强,理论知识较为薄弱;国内知识较为丰富,国际准则及国际惯例等知识较为贫乏;对国际会计学界的新问题、新思路、新动向等了解不多。最后,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较差。从发展的眼光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不应只局限在年度审计业务上,更应该扩展到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方面。除了要具备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外,还要善于把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运用。
3、职业道德失水准。
会计师事务所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实施高质量审计带来的公众利益之上,听命于客户管理当局甚至有求必应;审计人员对非常熟悉或信任的客户不能保持适度的怀疑;当客户以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威胁时,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以丧失职业道德为代价迎合客户;有些审计人员对道德和非道德行为的界限认识不清,不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了牟利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招揽客户,不仅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受到整个社会的质疑,而且严重威胁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全面有效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素质
知识经济时代的教育已呈现出终身化的趋势,在职审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有效提高,不再是几次短时间的培训、辅导,而是必须要经常地、系统化地进行。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同行间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而会计师事务所应始终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要摆正和客户的关系,对客户做客观分析,项目要有取舍,对风险要做事前评估;从领导至每位员工都有明确的质量责任制,并把质量的考核与职务、工资、奖金挂钩;配备高素质审计人员,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专业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从精神面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管理水平、社交能力等诸多因素入手,构筑自身的文化内涵。
2、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在人员聘用上,要严把进人素质关,全部要求大学本科以上的会计和审计专业学历,不仅注重学识、经验、业务水平,同样注重思想作风、道德品质;要体现用人价值关,只有用足用好人才,会计师事务所才能出业绩、出效益。在人员培训上,审计人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注重业务实践的锻炼;会计师事务所要真正重视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如上岗培训所有业务人员,及时全面地掌握必需的政策法规,执业规范、执业技能及职业道德要求;不定期举办国际会计师讲座,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学习他们先进的审计方法和风险意识;选拔一批人员到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定期召开人员经验交流会,对专业人员进行案例教育。在人员晋升上,搞好质量奖罚机制,让加薪、晋级与其审计项目的质量评分直接挂钩,质量分比重大于业务数量分。
3、营造诚信大环境。
当巨额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道德规范,诚信教育应当从全社会抓起。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社会审计的目的、重要性及企业自身的会计责任,并建立健全各种配套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批属于会计责任的违规企业,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一个诚信的执业环境;审计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按德办事,才能真正树立会计师事务所在社会公众中应有的威信和形象。
会计师事务所只有以人才为起点,逐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实现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才是提高自身执业能力最基本的有效途径。
论文关键词:高质量审计高素质人才全面有效
一、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1.CPA非审计服务的内涵。非审计服务是相对于审计服务而言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并收取一定费用的除审计服务以外的多种服务的总称。由于中国审计市场发展时间短,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仍是审计,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激烈,会计师事务所为增强竞争力逐步转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非审计服务的出现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发展与选择的产物。非审计服务涉及的领域和内容也越来越广泛,新兴的鉴证和非鉴证是CPA非审计服务拓展的主要领域。第一,新兴的鉴证服务相对于法定的审计服务而言。盈利能力增强,风险降低,是CPA非审计服务拓展的一个重要方向。CPA可以依靠自身独立、客观、公正的优势选择各种新兴的鉴证。它主要包括网誉认证、系统认证、养老服务认证、企业业绩评价认证、风险评估鉴证、针对财务契约遵循的鉴证、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的鉴证业务等。第二,非鉴证包括会计服务、税收服务、内部控制、资金运筹、管理咨询等。其中咨询服务是企业需求量最大、也是非审计服务领域中非常具有潜力的增值服务。
2.审计独立性的内涵。审计独立性是伴随着审计产生而存在的,是审计的灵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股份制公司的产生,导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所有者需要独立的第三方监督经营者,即产生了以委托为基础的民间审计,也称独立审计或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是审计质量保证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对独立性的定义为: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服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为外在独立性、表面独立性,指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性,又称内在独立性、事实独立性,即认为独立性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自信心以及在判断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和影响。审计独立性是实质独立与形式独立的统一。实质独立是根本,而形式独立是实质独立的保证。
二、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础,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主要分为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注册会计师在提供非审计服务品种时,首先要考虑非审计服务是否影响审计独立性。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存在正面影响,该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能够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注册会计师更能够更有效地防范风险,查出被审计单位的错误及舞弊;非审计服务可以拓展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导致审计时更多的得到本所专业人才的支持;非审计服务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注册会计师更容易保持独立。另一种观点认为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存在负面影响。本文的观点偏向于第二种观点。CPA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微观影响主要体现在:非审计服务收费带来的经济关系,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服务冲突关系,非审计服务长期委托关系而导致的过度亲密,非审计服务本身降低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中独立身份。
1.非审计服务收费带来的经济关系及对审计服务产生外界压力。首先,由于非审计服务和审计服务都是收费的服务,注册会计师在向同一客户提供两种服务时,会进行博弈,选择成本低风险小而收费高的项目,在这些方面非审计服务比审计更有优势。与此同时,作为被审计单位的客户也会考虑注册会计师的这种需求,于是投其所好,提高非审计服务收费从而达到对审计项目施压的目的。因此非审计服务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大客户带来的经济利益产生依赖,亦会害怕失去客户而难以抵御可以的压力,影响其独立性。其次,被审计单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较低,会计师事务所更加会因为怕失去审计客户而影响独立性。如果被审计单位将审计与非审计服务捆绑,那么对独立性的威胁更大。
2.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服务冲突关系带来的自我评价影响。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服务本身存在冲突主要是源于自我评价带来的不公正性。现代控制论有一个着名的假设:人不能独立评价自己的工作。评价自我的工作是不可能没有偏见的。如有些非审计服务甚至可能将注册会计师置于管理者的位置,在进行审计服务时,扮演管理角色的独立审计师,可能难以客观地评价与判断企业业务活动和交易性质,从而影响其独立性。同时可知,如果审计服务不涉及非审计服务部分进行的,则对审计独立性影响则不是很大。
3.非审计服务长期委托关系而导致的过度亲密,形成的实质性的关联关系。密切的关系导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会掺杂个人的感情从而导致其对审计服务判断失去独立性。亦有可能接受鉴证客户或重要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形成的关联关系。
4.非审计服务本身降低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中独立身份。即注册会计师没有做到形式上的独立,社会公众相信注册会计师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注册会计师能够保持独立性并按照相关审计准则和制度执行审计。随着非审计服务越来越大比例的提供,越来越多审计诉讼案的曝光,使公众不得不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度产生怀疑。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非审计服务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程度上是不一样的,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一,新兴鉴证对审计独立性一般没有负面影响。新兴鉴证和审计一样,需要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但是在提供新兴鉴证时,要保证避免代表鉴证客户的利益进行决策或代替管理层向相关的方面进行报告。否则,会损害审计独立性。第二,非鉴证对审计独立性有影响,不同的服务项目影响也不相同。管理咨询业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较大。这是因为管理咨询业务会造成的业务本身的冲突和利益冲突,对独立性产生影响。税务服务通过税务机关审查时对独立性几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不通过税务机关则对独立性有一定影响。会计记账、设计会计制度等会计服务业务,使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深入到客户公司的内部经营与管理,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客户公司的经营决策,也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如安然公司的许多高层管理人员都是安达信的前雇员,并且非审计服务所处职位越高对独立性影响越大。内部控制方面的服务,被认为对审计独立性是有影响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不承担管理层职责,则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不被视为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诉讼支持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不利影响。
三、处理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关系的微观考虑
从中国的现状来看,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及审计质量的影响绝不能忽视,但也不能简单地将非审计服务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分离出来。正确处理非审计服务与独立性关系,才能够使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服务同时得到健康发展。非审计服务如果影响到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可再接受审计服务。
1.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维护审计独立性的总体措施,以保证审计质量。包括安排鉴证小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讨论独立性问题;向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告知服务性质和收费范围;制定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管理决策或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将独立性受到损害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
2.区别对待不同的非审计服务,大力发展新兴鉴证服务,谨慎选择非鉴证服务。如新兴鉴证对审计独立性影响小,这是今后非审计服务拓展的主要方向;税务服务对独立性影响较小,而且税务服务历来也是向客户提供的传统服务项目。应该继续发展,保持并开拓市场份额,注册会计师可以做一些为企业编制会计报表、记账,会计决策辅助等会计服务;另外,在不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前提下。CPA可以进入管理咨询领域,从事部分管理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拓展对审计独立性影响较小的非审计服务,积极探索前沿的非审计服务。
3.发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增强抗压能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强的组织能力,更有能力在从事非审计服务时抵制客户不许披露盈余管理行为的压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更能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策略拓展非审计服务,扩大非审计服务市场占有份额。中国事务所经营规模小,业务比较单一,应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开展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