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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般资料
调查对象为湖北省现有的98所妇幼保健机构。
1.2调查方法与内容
1.2.1调查方法
采用自拟的《湖北妇幼保健机构2011年人力资源调查表》对2011年度《全国妇幼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网络报告系统》、《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湖北省卫生统计年鉴》和《湖北统计年鉴》中与本研究相关的内容进行提取和整理。
1.2.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98所妇幼保健机构,主要包括:行政级别、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床位数、职工数量和构成、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和学历等。
1.3统计学方法
对调查表核查整理逻辑分析无误后,采用SPSS16.0软件对构成比和平均数等基本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
1.4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1.4.1编制情况判断标准采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省级121~160人,市(地)级61~90人,县(区)级41~70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临床部分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计算出各机构编制规定数。空编:实际职工数少于编制规定数。等编:实际职工数等于编制规定数。超编:实际职工数多于编制规定数。1.4.2卫技人员比例标准采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75%~80%之间。
2结果
2.1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分布及其编制情况湖北省共有妇幼保健机构98所。其中省级1所;12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设有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13所,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已经覆盖全省;103个县(市、区)设有县(区)级妇幼保健院84所。全部98所妇幼保健机构中有83所超编,占84.69%,包括1所省级,12所地市级和70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有7所缺编,占7.14%,包括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1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6所。2.2湖北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工数量基本情况在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中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职工数占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职工数的比例分别为7.20%、24.08%和68.72%。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68.90%,而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为64.65%、63.49%和71.24%,见表1。2.3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职工构成情况湖北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在职人员总数135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84.34%。98所妇幼保健机构里有92所卫生技术人员占在职员工数的比例达到标准,见表2。2.4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情况研究结果显示,有67.85%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仅有2.98%的卫生技术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见表3。2.5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情况分析发现,90.39%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为中级(45.40%)和初级及以下(44.99%),具有高级和副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较少;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高、中、初级职称人数之比为1:4.72:4.76。
3讨论
3.1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现状
湖北全省有妇幼保健机构职工13548人,与福建、山西和甘肃等省相比,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总体数量较大,人力资源相对较丰富[2-4]。但是,在机构方面,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有84.69%(83所)超编,存在编制数不足情况;在人员总数方面,湖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不足的机构比例分别为72.4%、63.7%、和52.2%,高于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的平均水平53.7%。提示在需要服务较大面积和较多人口的情况下,湖北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编制存在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湖北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情况。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容和数量明显增加,使妇幼卫生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各级妇幼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与日俱增,妇幼保健机构其人员原有编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人员编制却未相应增加,机构不断招聘编外人员来拓展业务,维持发展只是暂时之策,对卫生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机构的生存留下重大隐患,这将导致妇幼保健工作陷入被动,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人力资源的严重短缺显得尤为突出。
3.2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本研究分析发现: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偏低,多数(67.85%)为大专及以下学历,而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仅占2.98%;职称结构也相对较低,44.99%的卫生技术人员为初级及以下,中级职称占45.40%,而副高及以上者仅占9.62%。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偏低、配置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与国内各地区的妇幼保健机构特点相似,据报道[6],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构成不合理,存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比例过大,总体上技术素质和学历偏低的情况,且机构级别越低情况越严重。影响了妇幼保健机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妇幼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3建议
一 卫生科技的发展关键是人才,谁拥有卫生科技人才,谁就掌握了生存与发展的主动权
梅县妇幼保健院深深地认识到,如果只重视人才的使用,而不重视人才的培养,随着时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一部分知识就会老化甚至过时失效,只有在使用人才的同时也进行人才的培养才是正确的。经常进行知识更新,给人才智能灌输新的知识,才能使保健院获得更大的发展。为此,我院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实施人才培训战略。一是有针对性地聘请有关专家前来我院举办学术讲座,传授新技术,新方法。二是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专科进修。三是鼓励年轻干部职工继续深造。参加函授教育或自学考试,并按规定报销部分学费。四是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干部,使他们可以担当重任。五是每月组织一次全院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对卫技人员重点抓好“三基”训练,医教办和护理职能小组每年都要集中考核和不定期检查,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对新分配的人员,先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才分配工作。六是制定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对在医疗技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分配上的倾斜;帮助解决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年终实行高知慰问与奖励;对临床一线人员,补助夜餐费及发放临床风险奖。通过加速人才培训和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梯队式人才建设整齐有序。目前,全院77名干部职工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人,拥有副主任医师、主管医师17人,医(护)士40人,有1人入选专家候选人员名单。
二 如果说人才培养是根本,新设备、新技术的引进和使用就是保健院腾飞的翅膀
近年来,梅县妇幼保健院购置了许多先进设备,如呼吸机、多参数生命监护仪、经皮胆检测仪、M2反通道血凝仪、红外线乳腺透照仪、日本进口B超、电脑妇科治疗仪、新生儿蓝光治疗仪等。通过设备投资,向重点学科、新业务、新技术倾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保健需求。
三 在以人为本、科技兴院的方针指引下,医疗科研工作成效显著
近两年来,我院共引进多项实用效益型新技术新业务,如无痛人流、凝血三项检测、染色体检测、骨碱性磷酸酶、G-6PD、致畸四项、血糖检测等,很好地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需求,为我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两年来共撰写学术论文16篇,其中在省级医学刊物上13篇,市级3篇,获得市科技进步奖4项,县自然科学优秀论文4篇,其中《梅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评审方案的研制实施及成效》获梅县科学技术成果三等奖。同时医疗护理质量不断提高,未发现因医疗护理技术不过硬而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
宫颈与阴道直接相连,宫颈内常存在大量可致感染的微生物,平常情况下,这些病原体不会发生“动乱”;但当机体免疫力减弱时,它们便乘机行事,引发宫颈炎症,患者便会出现白带增多、腰骶部疼痛、疼痛及宫颈出血等症状,加之其反复发作,患者苦不堪言。
宫颈炎的物理疗法,为何传统的方法效果不理想,而超声治疗却能收效?那是因为两者治疗原理不同。
传统治疗:由外到内
慢性宫颈炎常常是不容易治愈的,一是因为正常的组织内病原体如病毒、衣原体及支原体等已存在;二是其治愈过程需符合“先症状消退、后组织结构逐渐恢复”的特点。
在过去的20年中,对慢性宫颈炎的治疗,多倾向于局部破坏性的保守治疗,即局部切除。常用的方法有冷冻、电凝、二氧化碳激光汽化、微波、波姆光及电圈切除术等。
这些方法治疗原理,均是由外向内治疗,即主要针对宫颈糜烂面进行破坏性治疗。这些方法治疗后,常常出现持续大量的阴道排液,脱痂后阴道流血,宫颈狭窄等,易出现比原发病更严重的症状和体征,有的甚至还会发生继发不孕及宫颈性难产等并发症。
此外,由于这些方法组织穿透能力较差,常不能彻底破坏糜烂面深部的病变组织,因此治疗后很容易复发,复发率可高达20%~30%。
因些,我们需寻找一种更安全、有效的新方法。
超声治疗:由内到外
超声治疗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治疗技术,目前已用于治疗各种实体肿瘤。在治疗妇科疾病方面,经过4年的临床应用,结果表明,超声波可安全、有效地应对妇科疾患。
1999年,重庆医科大学附二院首次将重庆海扶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极星牌超声妇科治疗系统应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的治疗,取得较好临床疗效,有效率超过95%。2000年又将其应用于慢性宫颈炎临床治疗,结果表明,超声治疗慢性宫颈炎是安全有效的。对海极星妇科超声治疗系统治疗的3000多例慢性宫颈炎患者进行随访,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作为新的超声治疗技术――海极星,利用聚焦超声具有良好的能量穿透性和聚焦性,可根据病变的性质和部位,通过调节聚焦深度、作用时间、频率及功率来达到损伤病变组织,还可改善局部组织的微循环,增强局部组织抗病能力,所以最终达到治愈慢性宫颈炎的目的。
可见,超声技术由内到外治疗,它更注重的是从病变原发部位破坏病变组织,达到临床效果,其表面损伤小,更符合慢性宫颈炎的病理转归的特点,即症状首先得到缓解,体征(组织结构)再逐渐恢复正常的过程。其较理想的治疗效果,不失为慢性宫颈炎患者的希望之星。
专家简介
李成志重庆医科大学医学超声工程研究所博士,副教授。曾参与重庆市科技攻关项目CZF-1型超声波妇科治疗仪、中国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海扶CZF-1型超声波妇科治疗仪的研究与开发工作。立项课题有2003年重庆市科委超声治疗慢性宫颈炎,2004年四川省科委超声治疗外阴白色病变。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咨询电话:023-63737940,68884223。
>>相关链接
为了便于广大慢性宫颈炎患者就医方便,现将国内拥有海极星技术的医院刊出:
重庆医科大学附二院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四川大学华西二院
四川省绵阳市中心医院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白求恩医科大学附一院
上海红房子医院
北京301医院
新疆乌鲁木齐自治州医院
浙江省妇幼保健院
沈阳妇婴医院
武汉同济医科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关键词】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R8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2-0103-01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筛查对象是2006年~2010年我区13处乡镇卫生院0~28天内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3869例,男2009例,女1860例,出生体重2.0~4.5 kg,均在取得家长知情同意后进行测试。
1.2 方法:采用丹麦生产的自动耳声发射听力筛查分析仪,诱发畸变耳声发射法,在相对较安静的房间测双耳听力,规定新生儿双耳均通过者为通过人数,单耳或双耳未通过者为未通过人数。第一次筛查在新生儿生后0~28天内进行,出生42天后复筛,仍不能通过者, 3个月后转诊上级医院再进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ABR)做更细致的检查,并进行相应的病因追查。
1.3 筛查标准:分为通过和不通过,TEOAE通过标准是:耳声发射仪显示PASS,显示REFER为未通过。
2 结果
依据新生儿听力筛查方法和筛查标准对我区3869例新生儿的听力筛查结果与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对2196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对比如下:
2.1 初筛率:自2006年~2010年在我区乡镇卫生院共出生活产婴儿数4099人,初筛3689例,初筛率90%,初筛通过率为93.7%,初筛未通过244例,初筛未通过率6.3%。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对2196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初筛率为84.8%,初筛未通过113例,初筛未通过率5.1%。
2.2 复筛率:在244例初筛未通过者中有220例在生后42 天复查,复筛率90.1%,复筛未通过96例,复筛未通过率43.6%。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在113例初筛未通过者中有72例在生后42 d复查,42 d 复筛率63.7%,复筛未通过18例,复筛未通过率25.0%。
2.3 最终确诊率:经反复追访,96例全部到指定的上级医院进行听力损伤确诊,其中有11例确诊为听力障碍,占总筛查人数的3‰。 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对18例到指定的上级医院进行听力损伤确诊,其中有2例确诊为听力障碍,占总筛查人数的0.9‰。
3 讨论
3.1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及意义: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是尽可能及早地发现有听力障碍的个体,使其在语言发育的关键年龄段能得到适当的干预,以便语言发育不受损害。我国于1995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并提出了全国逐步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对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意义重大。
3.2 本试验采用丹麦生产的自动耳声发射听力筛查分析仪对3869例新生儿听力筛查,采用的是诱发畸变耳声发射法,42天后复筛通过率为54.3%,3个月后筛查96例阳性中有11例未通过。应用ERO是目前国际上所采用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先进方法,敏感性及特异性均较高。采用此方法,对新生儿听力异常进行及早的诊断,做到早期发现、早配助听设备、早期科学语言训练。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是获得早期治疗的关键,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3.2.1 通过结果对比,我区初筛率及复筛率均高于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 ,说明我区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措施得力,行之有效。但初筛和复筛未通过率高于北京市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原因有测试者专业技术和测试环境有关,应加强人员培训和责任心,强化服务意识、改良测试环境,降低未通过率,此次测试初筛率90.0%,复筛率90.1%,故应进一步提高初筛率、复筛率、通过率。笔者的体会是对TEOAE的技术要点应熟练掌握,最好在出生半月内进行听力筛查;测试环境噪声控制在45~50 dB(A)以下,尽量用棉签将其外耳道清洁干净;探头要密闭地放置在外耳道外1/3处,其尖端小孔要正对着鼓膜,可将其耳廓轻轻向后牵拉使耳道伸直;测试过程中应保持探头位置不变。如初次测试未成功,使新生儿进一步安静状态下,再次清理外耳道进行测试,使其尽可能通过测试。
3.2.2 加强追访管理。此次测试活产3869例新生儿中有230例未参加筛查,初筛未通过的244例中有24例未参加42 天后复筛,主要原因:有的家长自己认为孩子没问题,担心经济问题,怕麻烦,无法联系、联系中断等。应对新生儿详细、完整的信息资料建立档案,加强测试者责任心及追访管理尤为重要,应动员家长按要求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全程监测,争取做到每个未通过的新生儿复筛都到上级专业医疗机构做最终确诊,以利于及时掌握新生儿的听力差别,进行行之有效的早期干预。
3.2.3 干预措施:早期干预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听力损失对儿童的不良影响,听力损失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教育可收到明显的效果。听力障碍发现时间的早晚,比听力损害程度本身更影响儿童最终的语言能力。听力损失的孩子大多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说话吐字不清,家长发现时已经过了语言发育的最佳时期。目前国内的诊断、治疗、干预技术已很完善,对听力损失患儿进行有效和针对性的治疗干预及康复训练,可促进患儿听力、语言发育,很好地降低聋儿的伤残率。
参考文献
[1] 汤继芹1256例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分析.临床医学10~10~24
[2] 姜立荣,赵青如,顾平,等.新生儿听力筛查测试时间对结果的影响分析.中国 实用护理杂志,2004,20(1):28
[3] 杜静红,2196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分析。医学论文2010~08~2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护理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培养并建立一支具备科学管理知识及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程、全面、规范的护理服务,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各县: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各区: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负责人(总护士长)、病区护士长。
(二)市管一级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人员包括护理部主任、护理负责人(总护士长)、病区护士长。
四、培训内容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医院管理学概论、护士长能力建设、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护理程序运用、护理业务技术管理、绩效管理、沟通与交流、护理与人文关怀、护理文书书写要求、信息化与流程管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
五、培训方式
全脱产15天(理论+实习+结业考试+论文),教学形式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课堂讨论、临床实习相结合。考核合格颁发《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六、培训地点
市第一医院,具体见培训通知。
七、培训要求
(一)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是护理队伍建设的组成部分,与护理质量的提高密切相关,全市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确保人人参训。
(二)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卫生局委托市护理学会负责对一级医院护理部主任、护理负责人(总护士长)、病区护士长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