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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金融强省”的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的工作要求,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过程中,依托金融创新加快推动以中央商务区为主体的金融总部核心集聚区的建设。采取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主导和地方政府推动的方式,在金融项目、人才、资本集聚的基础上,通过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丰富金融集聚的内涵、提升金融集聚的品质、促进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体经济的加快发展。以引进金融创新人才、开发金融创新业务、优化金融创新环境、构建金融创新机制等为重点,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中的催化和加速作用,通过创新放大金融对其他产业发展的辐射和支撑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年底前入驻金融集聚区的省级以上金融机构不少于28家,金融法人总部不少于10家,覆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主要业态。
(二)初步构建起一个集合创业投资、股权质押、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信托投资、投资担保等多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三)着力提升金融集聚区在金融业界的知名度和社会关注度。
(四)对接、落实省、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高效率地使用2000万专项资金开展金融创新。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无障碍化区建设,加大金融业务创新对区域实体经济和民生保障的服务力度。
(六)探索形成中长期区域金融创新的平台和机制,深化对金融创新工作的研究,制定金融创新持续推进的路线图。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金融创新产业基础
1、十大金融项目开工开业。年内实现首都银行、北京银行、中大期货、安诚保险、民安保险、红土创投、华泰证券、康宏理财、国泰君安、紫金投资担保公司等10个金融项目开工或开业。
2、十大金融项目引进落地。新引进汇丰银行、利安人寿、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美国友邦保险、英国太阳联合保险、中英人寿、紫金信托公司等10个金融大项目。
3、拓展和储备50个新项目。重点吸引新进入的金融机构入驻。银行类侧重于外资知名银行和行业排名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保险类侧重于法人总部和外资保险公司,加强新兴金融业态相关机构的引进。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
(二)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成立市第一家市级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建立辐射全省的创业投资中心。
2、引进市场化运作的为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人理财服务的“一站式”投融资服务机构或平台。
3、探索利用债券市场为优质企业融资的模式,与银行合作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产品。
4、扶持2-3家企业上市或进入上市辅导期。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园办)
(三)支持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创新
1、大力支持紫金财险、乐爱金财险、首都银行、省再担保公司、太平洋安泰保险等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在区内先试先行。
2、利用金融创新产品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协助对外贸易企业获取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出口融资支持。
3、对金融机构开展的有利于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的金融创新业务给予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民政局)
(四)优化金融创新的发展环境
1、为入驻CBD金融机构统一规划并实施户外广告宣传。
2、编印标记有区内落地金融机构的区“金融地图”。
3、推进“金融无障碍化”区域建设,CBD区域及周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不少于20个、POS机、ATM机等自助设备的覆盖范围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民政局、市容局)
(五)构建金融创新交流合作平台
1、积极申办有影响力的金融会展活动,重点跟进“第九届年世界华人保险大会”、“第十四届全国地方金融论坛”、“第七次中美保险对话”等。
2、成立CBD金融企业商会,创立金融家俱乐部。
3、举办“第三届金融博览会”,打造区域金融会展品牌。
4、定期举办“CBD金融大讲坛”。
(责任单位:发改局、CBD管委办)
(六)创新金融招商、服务机制
1、成立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区域金融发展和服务工作。
2、依托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士加强金融产业链招商,对新引进的金融项目起到关键作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责任单位:发改局、CBD管委办)
(七)实施金融创新的扶持政策
1、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省分税制文件规定的08年起新进入金融机构50%营业税与地方分成的政策。
2、制订并实施全区金融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3、促请市政府延长针对CBD金融集聚区的相关市级金融政策有效时限,并根据情况适当提高扶持标准。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财政局)
(八)做好创新型金融人才引进培育
1、引进400名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引进金融专业博士后流动站、社区金融学院、金融人才实训基地等金融人才培育机构。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人事局)
(九)强化金融创新成果的展示宣传
1、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和CBD网站上关于金融创新的宣传报道力度。
2、增加在国内金融业主流媒体上关于金融发展的展示和报道。
3、在CBD内地铁站或金融机构集中的楼宇设置金融创新动态展示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CBD金融集聚区整体形象宣传。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宣传部、信息中心)
(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工作研究
1、定期开展入驻金融机构相关数据搜集、统计、分析工作。
2、跟踪国内外各项金融创新成果并吸收借鉴。
3、成立课题组对区域金融创新工作定期评估、总结,每年编印区域金融业发展报告。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统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金融创新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按时推进和完成。
(二)争取相关支持。在金融创新工作中应畅通与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的交流沟通渠道,定期向征集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指导,不断提高创新工作水平。
第二条奖励依据。围绕我市“富民强市”战略,重点考核评比在信贷支持、金融创新和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金融安全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第三条奖励范围。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及为推动我市金融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第四条奖项设置及奖励对象。
(一)信贷投放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信贷投放,信贷规模总量及结构优化方面较上年度增长突出的金融机构,包括支持“三农三牧”、中小企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类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做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奖励主要考核各参评金融机构当年的信贷规模、增量、结构及新占份额。
(二)专项奖。主要奖励在引进金融机构、建设体系和环境,推进企业上市融资,进行金融技术、产品、服务创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以及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三)地方金融建设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经主管部门推荐认可,资金实力较强,合法合规经营,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信贷支持额度大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股权投资类企业。
第五条评比方式。采取综合考评和分类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先按照内部分类评比,在各分类评比中按增量及投向机构、份额进行综合评比。
第六条评审组织。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第七条评审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对候选机构高级管理层进行初评,提出拟奖励对象的等级建议。
(二)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评审结果。评审结果须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评审委员通过。
第八条奖励资金及分配。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其中信贷投放突出贡献奖500万元,专项奖100万元,地方金融建设突出贡献奖200万元。同一奖项如有多家获奖,奖金平均分配。
第九条考评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金融奖励的,撤销奖励,追回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参评资格。参与评选活动的有关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务院日前下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的重中之重,未来5年,我国节能减排的力度更大、标准更高、相关促进措施也更有力。
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方面,均较“十一五”期间有显著下降。
《工作方案》明确,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为了有效推进目标的实施,《工作方案》特别明确,要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
在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同时,我国将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健全税收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工作方案》明确,要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脱硫电价,研究制定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问题。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
根据关于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苏州农商银行特制定金融知识普及月特色专题活动方案,现就有关活动方案通知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XX
由总行办公室负责具体宣传活动筹划、推动、开展情况,各个单位做好分工内工作。
二、宣传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旨在针对消费者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经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主动适应数字金融时代的发展,着力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识别和处置工作,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宣传活动安排
(一)筹备时期(2021年8月31日前)总行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仔细做好各项预备工作,并依照本方案积极筹备宣传活动工作。
(二)实施时期(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依照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金融知识普及月”的宣传工作。
(三)总结时期(2021年9月底)各单位将宣传工作的开展事情、做法及经验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总行办公室。
四、宣传措施
1.做好宣传前期准备。一是制定宣传口号。充分协调线上、线下多渠道,深入研究宣传对象特点,结合实际案例撰写宣传内容,揭示当前非法金融活动惯用套路和手法,确保重点人群愿意听、能听懂、记得住,切实提高群众的警觉性和防范力。二是制作宣传海波。制作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扩大宣传范围。(落实单位:办公室)
2.做好线上宣传工作。要充分依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抖音订阅号等网络载体,建立精准宣传机制,定期推送各类宣传内容。(落实单位:办公室、网络金融部)
3.推动线下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营业网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物理优势,通过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厅堂摆放宣传海报、向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阐明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主动适应数字金融时展的重要性。结合走访工作,到农村、进社区、到商户进行宣传,做实做细宣传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运营管理部、各网点)
五、宣传活动内容
紧扣活动主题,将宣传内容分为两个系列:
(一)第一系列宣传内容以普及期货金融知识为主,内容包括但别限于金融基础知识、理财产品知识、以及最新的监管信息等。
(二)第二系列宣传内容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为要紧宣传内容。内容包含金融风险、非法诈骗风险、洗钱风险等案例信息。
六、材料要求
一、总体目标
有效防控我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为全面完成我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局各领导干部、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重点纠正查处以下7种行为: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2、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初至9月底):
排查申报阶段(6月13日至6月30日)。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公布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政策要求,组织局各领导、干部、及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附件1),于6月15日前向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再由办公室汇总并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汇总表》(附件2)和撰写排查报告(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由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督促其主动纠正,并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核实、清理违规贷款。
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按100%的比例,对全局各领导干部、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借贷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对未如实申报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清理。
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将本次专项治理形成的文字资料整理存档,并于9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对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查摆问题走过场、专项治理不彻底的股室、个人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的领导和相关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