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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土化战略是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成功的关健,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本土化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简要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了几点解决对策。
企业海外经营是指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来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营活动,是企业国内经营活动在海外的延伸。所谓本土化战略,就是指企业在海外经营时,从战略全局的角度来规划运营海外企业的人员、组织管理、资本、产品、技术等各个层面,使之适应本土的社会、文化、法律、宗教、政策等惯例,使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融人到本土的社会中去。它是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成功的关键所在,是企业国际化的微观基础。对于市场经济体系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中国跨国公司海外经营本土化经营战略的成功能加快我国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发展进程,有利于我国境外直接投资规模的发展,有利于我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能力的加强。但中国企业海外经营最困难的过程就是本土化的过程。到2001年底,我国海外经营企业数达到6610家,总投资达到84.15亿美元,除了海尔、万向等少数企业之外,绝大部分企业的海外经营是不理想的,这主要是由于缺乏成功的本土化经营战略造成的。
一、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本土化战略存在的问题
1.人才资源配置的本土化问题。企业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恰当的人才结构是企业经营成功的关键。一方面,我国企业所面临的海外市场环境,只有国外本土人才最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风俗、国情,了解消费者或客户的需求,了解当地政策法规。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的海外经营人员大部分是母公司外派人员,这些人员在国内属于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但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根本无法打开局面,而只能从事过去国内的业务,在华人圈里转。企业经营做不到国外主流社会中去。我国只有少数企业,肯花重金聘用并培训当地人才,做到国内与国外本土人才较为完善的结合,使企业海外经营业务能够在主流社会中发展。另一方面,人才资源的本土化配置还包括我国跨国公司培养或聘请高度熟悉国外本土国情的国内高级人才,而我国这一方面的人才相对缺乏也是影响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2.中介服务机构聘用的本土化问题。我国企业海外经营需要做细致和扎实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我国企业往往缺乏系统的考察研究,结果导致海外企业经营被动。在企业进人海外市场之前,先应该聘请当地有名的各类专业咨询机构,包括市场、行业、金融、法律、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机构,才可能作出有针对性的、正确的系统分析评估。我国跨国公司往往是派几个人到国外走一圈或仅仅委托国内政府驻国外机构调查,甚至是依靠国外朋友的经验见闻来了解国外市场,这是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
3.产品技术设计本土化间题。企业产品在能够被国外市场接纳以前,都需要通过该国的质量认证体系的认证及各种安全标准检测。发达国家的质量认证体系是非常严格的,缺乏本土化的产品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的产品进不了主流社会市场,比如,广州药业集团与三九企业集团的产品(中药)通不过欧美的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结果造成两家企业在欧洲经营困难重重。我国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不强,其产品或服务的本土化战略缺乏针对性,许多产品都是原封不动的从国内转移到国外。
4.组织管理的本土化问题。我国企业组织结构往往过于庞大,缺乏效率。精简高效的组织原则在发达国家的企业运行中一直是优先原则,因此发达国家企业不仅大,而且是以强为基础的。目前,中国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如何有效的组织管理海外子公司,还处在一个探索时期,从组织理论和实践上来看,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我国企业习惯于把本国产权不清的问题带到国外,造成国外资产流失、企业的组织与管理棍乱。母公司既要求海外公司有稳定的结构,又要满足经常性的革新要求,还要有学习型组织结构和管理的特点,这种“一国多制”现象对我国跨国公司来说是难以解决的。
5.资本经营的本土化问题。由于不熟悉国外资本市场的本土化操作,我国企业海外经营费用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国内资金,在海外市场融资量极少。如果熟悉资本的本土化操作理论与经验,将会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强资本的运营能力,这是中国跨国公司急待学习运用的专业领域知识。
二、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本土化问题产生的原因
1.企业产权制度不合理。中国跨国公司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产权模糊和政企不分的企业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本土化发展。我国企业所面临的国际市场,主要是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产权明晰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成功的根本性条件。产权不明的国有企业只会使海外经营的本土化战略成为形式,各方面都难以到位。
2.经营决策与管理水平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的管理理念及知识等方面,由历史及现实条件的决定,在总体上很难适应企业的海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中国跨国企业对当地先进的管理文化思想等方面的认同、吸收。对国际企业经营管理惯例等方面的不熟悉都会影响企业组织管理的本土化战略,人才本土化配置等方面的具体运作。另外由于决策体系缺乏科学性,往往使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等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上缺乏科学、系统、充分的调查研究,极容易产生偏差,使企业海外经营陷人困境。
3.企业的创新能力弱。我国企业虽然都重视技术的引进,但不重视引进基础上的技术创新能力的学习,对外有很强的技术依赖性,造成企业技术更新被动,产品更新慢。企业在海外经营时往往是国内技术的照搬,或者只作微小的变动,这对于质量认证体系非常严格的发达国家的市场来说,将是很难接受的。
三、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本土化战略对策
1.明晰国有企业产权。国有企业是我国海外经营的主力军,要面对国际市场的挑战,必须进行彻底的产权改革,国有企业20多年来的改革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在于国家所有制自身的缺陷,因而必须打破国家所有制的禁区,进行根本性改革。比如大型企业可先实行股份制然后通过股市交易产权,对中小企业可实行股份合作制、直接拍卖等形式来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明晰化实质上是企业市场化的基础,中国企业应该利用市场化促进国际化,反过来又可利用国际化来完善市场化,增强企业国际能力。
2.人才配置的本土化。人才配置的本土化主要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培养国内的高级人才,使他们高度熟悉发达国家的本土国情,包括语言、文化、市场、竞争对手及消费者心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具有从事海外战略经营管理能力,这类人才是我国企业海外经营发展的关键,因为他们既熟悉国外环境,又熟悉国内环境,能够很好地把两种国情结合起来,发挥各自文化的优势,实现成功的本土化战略。但这需要企业长期连贯的人才发展战略,确保人才培养的稳定性。二是选拔当地人才,这是企业本土化的主要内容。当地人才的价值是国内人才不能替代的,本土化较成功的企业,一般都有百分之60-80以上的国外当地人才。我国著名的民营企业—万向集团,是聘请高度熟悉国外市场运作的倪频博士,成立美国万向公司,作为海外经营的总部,其员工有相当部分是当地人才。
3.加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培养。我国企业海外产品技术本地化战略的模仿与开发,可以为企业吸取丰富的产品技术开发经验,弥补国内企业技术能力开发上的不足,同时通过本土化技术开发机构,可以形成国际性产品技术和信息收集、传递、开发网络优势。但企业的产品设计达不到国外本土的设计要求,企业的本土化战略就是一句空话。中国的一些中药企业集团在欧美经营的困境早已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企业海外经营必须在产品的技术开发方面有深厚的功底,并且要坚持依据市场开发产品、产品设计本土化的经营理念。海尔集团一开始就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创新,使其逐步具备对外直接投资的能力;在海外,海尔一直坚持市场设计产品理念,先后在美国洛杉机和硅谷、日本东京等6个地方成立了海外产品设计分部从事产品技术的本土化开发。并在世界十几个国家和地方成立信息收集中心。因此,我国企业在国内经营发展初期,就要坚持在技术引进基础上的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积累,坚持“市场开发技术”,而不是“市场引进技术”。
4.建立科学的决策与管理系统。企业海外经营本土化战略的实施是企业国际化成功的微观基础,是企业的重大经营战略问题,因此需要一套完备的决策与管理体系,需要建立自己的信息开发与服务部门,树立信息在企业经营中的战略地位的观念。企业在本土化经营战略实施之前,需要掌握第一手本土信息资料,如本土文化、政治、经济政策和竞争对手、市场容量及人力资源等各种信息。这需要我国企业的信息部门联系恰当的本土权威中介机构,寻求系统的信息咨询与服务。只有真实系统的资料才能保证企业本土化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才能保证企业海外经营的顺利发展。
论文摘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海外经营的现状出来,运用SWOT分析法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海外经营的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海外经营的战略选择。
一、我国银行海外经营的SWOT分析
(一)优势
(1)初具规模,为跨国经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银行作为第一家走出国门、实现跨国经营的国有银行,到2000年底,拥有559个海外分支机构,其中包括18家分行,代表处、财务公司等7家。90年代以来,四大国有银行在国际化方面都己开始起步并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为其未来的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几家较大的股份制银行都把国际化作为未来发展的目标。
(2)资本实力雄厚,为跨国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3)后发优势。在别人走过的路上,我们可以直接拿来许多东西,包括市场经济的经验教训、体制管理等等,我们不必从头走过,至少可以减少一些学习、开发成本。
(4)政府的支持
“走出去”战略是江总书记近几年来反复倡导的、我国在新形式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目前,我国官方外汇储备超过2000亿美元,近几年来人民币币值稳定,同时综合国力的提高也使政府有能力支持我国银行跨国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二)劣势
不言而喻,外资银行的优势就是中资银行的劣势,这是从总体上和体制上而言的。
(1)员工队伍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也有待提高,人才资源管理水平低,职业精神有待提高;
(2)外资银行拥有当今世界领先水平的科技手段和一流的装备,科学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强;我国银行正处在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型之中,到2002年才开始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3)外资银行以客户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及不同客户的需求选择高效益、低成本,高回报、低风险的业务产品和服务手段,业务组合性强,易做到群体化和个性化服务。而我国银行跨国经营还处在创立期,产品结构和功能相对简单,还未上升到客户关系管理层次;
(4)开拓、创新能力不强;
(5)外资跨国银行历史悠久,有成熟的银行文化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而且与跨国公司关系密切,具有全球性资源综合利用的便利条件,在客户竞争方面有相对优势。而我国银行跨国经营起步晚,建立关系网络有待时日;
(6)外资跨国银行经营范围广,广泛涉及传统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采用全能银行模式。我国银行跨国经营时主要从事传统银行业务,而对投资银行业务等涉及较少;
(7)我国银行跨国经营多采用行这种组织形式,而分行等高级形式偏少。行只是在其他国为自己行有关业务,本行对它无硬约束,但其形式简单,投资成本极少,所以成为最常见的形式。
(三)机遇
(1)按照《金融服务协议》,成员方对来自他方的金融服务商,应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给予国民待遇。在市场准入方面,每一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根据其承担义务计划表中所同意和规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同时,还规定了透明度原则。我国己加入WTO,在开放我国金融市场的同时,我们也有了新的机遇,在享受“国民待遇”的条件下进入其他成员国;
(2)我国海外投资迅猛发展,客观上为银行跨国经营提供机遇。银行的跨国经营与企业的跨国经营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企业的海外经营需要本国银行分支机构的服务,尤其是在海外投资经验不足时,我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更应努力为海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贷款、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保函、证券发行、市场信息咨询等方方面面,因此,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发展,为银行提供了机遇;
(3)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我国银行跳跃性发展提供机遇。网上银行作为新鲜事务,同时来到中外资银行面前,中资银行虽有差距,但也是在差不多同一条起跑线上。
二、我国商业银行海外经营的战略选择
(一)制订全球化战略目标
(1)股东国际化。股东既投入资本又可以成为客户,一举两得。同时,引入国外股东还可以硬化约束机制,对我国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所以争取到境外上市应该是国际化目标之一。但许多国家对银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商业存在)有股权限制,目前完全自由化承诺的国家数量只有26个。所以采用合资的方式可以作为第二目标选择。
(2)客户国际化。服务于本国企业应成为首选目标,一是追随本国的客户,二是领先于本国的客户,帮助客户完成进入该国市场前的准备工作。其次是服务于当地客户。
(3)雇员国际化。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从总行派出或从本国其他分支机构抽调外,其他的一般人员则可以录用当地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考虑在全球范围内招聘。
(4)机构国际化。目前,除了中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较分散以外,其他几家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国际金融中心。就近期目标,一是可考虑在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等高级形式的分支机构;二是在与我国具有密切经贸关系的区域金融中心设立代表处的形式的分支机构;三是在独联体、中东、非洲、南美、东欧等发达程度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设立行或代表处等形式的分支机构,以备后期发展。
(5)业务国际化。由于我国银行国际化大致还处在国际银行向跨国银行迈进的阶段,有的还处在创立期,目标可定为批发业务的国际化,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品种。
(6)利润国际化。业务的国际化。其直接结果是改变了银行的利润形成结构,机构的国际化并不必然带来利润的国际化,所以,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一定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不能任其亏损。
(7)管理国际化。从全球的角度,而不是单从本土的角度出发,统一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而在具体操作上各国差异大,应该实行“本土化”。
(二)业务拓展战略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仅限于商业银行的国内业务,并没有对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外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以及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加以限制,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在境外发展全能银行业务。近年来西方主要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渐放松对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和保险业经营的限制,同时随着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增强,混业经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我国银行如不能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将难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立足。
业务拓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从广度上看,银行必须扩张自己的业务范围,通过业务范围的扩大获取范围经济效益。从目前从事国际结算和融资、外汇存贷款基础上拓展注入项目融资、证券经纪、国际并购咨询、衍生金融证券等新兴业务。从深度上看,银行应该在某个业务上获得全球或地区优势,通过专业化优势获取国际竞争力。这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专业化的基础上谋求综合化或多元化经营,以分散风险。在综合化中突出专业化以作为银行的主导产品。在综合化和专业化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以获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合理规避的平衡。当然,对于规模较小,资源有限的银行,应该重点发展某一方面的国际业务,即专业化,例如仅从事地区范围内的传统银行业务。
未来银行是网络化阶段,所以应致力于推动业务管理与n.的全面整合,加强产品研发能力与系统知识管理能力。同时,通过Intemet教育手段,加速银行内部的培训与对客户的产品培训。
(三)组织战略调整
组织包括部门结构和制度安排。组织战略调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论述:
(1)部门结构。银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是银行的发展目标。如果是对目标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则应设立分行、附属行等高级层次的分支机构,如果只对目标市场涉足而己,则可选择代表处、经理处、行等低级层次的分支机构。二是业务量的大小和业务的性质。如果在目标市场业务量不多,发生业务的频率不高,可设行形式,如果业务量大,则可选分行形式。同时,业务性质也有影响,如果银行业务主要是零售业务,则分行或附属行较为合适,如果主要是批发业务,则可考虑设立附属行或行、代表处,如主要是服务性业务则可建立代表处、行等,如果业务复杂,则分行较为合适。三是银行本身的资金力量、管理力量和经验。如美银行本身实力较弱,则可选择行,随着实力的增强,经验的日益丰富,则可考虑代表处、附属行分行等形式,即由低到高的发展。四是东道国自由化程度。各国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各不相同,如有些国家只允许外国银行拥有小部分股权,而不允许设立分行。超级秘书网
(2)分支机构的区位选择
一是根据区位优势理论选择海外机构的地区战略布局。区位优势主要包括东道国的法律环境、金融管制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与母国之间的经济贸易依存度、社会政治稳定性、进出口便利等等,我国银行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区位优势,在海外分支机构区位上有所倾斜:①向国际金融中心倾斜,这既可广泛地同其他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往来,又可获得更多的关于国际金融业务和管理方面的信息;②向业务量大的国家和地区倾斜,这与银行服务于国际贸易与投资相符合;③向东亚和亚太地区倾斜,东亚货币合作和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前景看好,APCE和亚太地区经济、贸易联系的加强,使得东亚和亚太地区发展潜力巨大,中国以大国身份在其中有着重要作用,我国银行应积极发挥地缘优势,分支机构向这两个地区倾斜;④向华侨集居住地倾斜。
二是实施全球化战略目标,并分步骤进行区位拓展,第一步在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第二步在与我国具有密切联系的区域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第三步在东亚和亚太地区广泛建立分支机构,通过规模经济获得竞争优势,第四步在中东、南美东欧等政治尚未稳定或发展程度不高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3)制度变迁
论文摘要:知识经济全球化使得跨国公司传统的知识管理方式向全球知识管理的领域转向,深入研究该转向背后的深层要因是实现这种转向的前提。
一、 引言
在当今知识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跨国公司传统的知识管理方式正向全球知识管理的领域转向,深入研究这种转向背后的深层要因,是顺利实现这种转向的前提。
二、 跨国公司全球知识管理转向的要因
1.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世纪,也是知识经济的世纪。经济全球化使得生产者和投资者的行为日益国际化。公司的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逐渐超越一国边界,从孤立封闭走向国际社会,生产要素进行全球配置与重组,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和融合,而相互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的表现之一是使得作为各国之间经济竞争载体之一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生产的一体化。知识经济的兴起表明经济发展日益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知识经济的重要标志是经济从基于物质到基于知识的变革。这里所说的知识,包括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积累的全部知识,其中重要的部分是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科技革命是推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知识化的主要动力。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商品、资本、劳动力和技术流动日益自由化。由于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全球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世界经济、贸易、金融也日益网络化、全球化,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传输、扩散和分享也更加便利化。
2. 知识经济的全球化对跨国公司传统的全球经营管理模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的知识经济的时代,公司的价值深嵌入全球性的知识资源之中,传统的跨国公司全球知识管理模式面临挑战。
(1)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跨国公司理论中相关知识管理思想的局限性。众所周知,传统的主流跨国公司理论主要是从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从微观层面以不完全竞争导致不完全市场,不完全市场导致对外直接投资为基本假设,重点分析了投资动机、投资流向和投资决策三个问题。“动机”是指驱使企业对外进行投资的原因;“流向”是指选择何地进行投资;“决策”是指在出口、技术转让和对外直接投资之间应采取何种方式为好。事实上,这三个问题也是跨国公司参与全球竞争所关心的问题。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传统跨国公司参与对外经营管理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过程。1960年,被西方学者称作“跨国公司理论之父”的美国学者海默(S.Hymer)在MIT完成了他的博士学位论文《民族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Th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 of National firms:A study of Direct Foreign Investment),西方学术界认为这标志着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理论从传统的贸易、金融理论中分离出来,开始真正成为独立的科学。海默的思想在经过其导师金德尔伯格(C.P.Kindleberger)及相关学者的进一步完善后,成为经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或称为垄断优势理论,该理论指出了一个企业为什么会冒着经济、政治、文化的风险进行跨国投资;此后,以巴克尼和卡森(P.Buckely & M.Casson)为代表的学者对内部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试图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为什么一个企业会选择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其优势留在企业内部加以利用,而非通过对国外市场的许可证贸易、、提供特许或签订出口协议;在扬弃垄断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和区位理论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英国著名跨国公司专家约翰.邓林(J.Dunning)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了“国际生产折中理论”,即著名的OLI模型,从而将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理论的研究更加引向全面和深入。
虽然传统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理论在历史上曾经对企业首次走出本土、参与海外经营竞争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由于这些理论主要偏重于:从经济学的成本、价格、投资等市场因素分析和解释企业的跨国经营行为,公司的竞争优势依赖于全球生产、分销和销售网络的建立,空间上主要关注的是企业在海外的物理性全球存在而非知识性全球存在;跨国管理经营的中介主要以有形资产为主,而对知识、能力等无形资产的重视不够,从而导致企业的竞争优势不能持久和深入。上述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理论诞生于西方跨国公司从国内竞争开始向海外扩张的时代,是当时历史时代的产物。以百事可乐公司为例,20世纪90年代初,该公司制定了一个将其全球软饮料收入增加两倍多的公司战略计划——从1990年的15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50亿美元。为了实现该目标,百事可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实施该计划。到1990年代中期,虽然该公司的经营遍及全球广大地区,但这种全球扩张并没有转变为增长和赢利。事实上,到了1997年,百事可乐公司不得不从诸如南非这样的一些主要市场上撤出,最终得到的是公司全球饮料经营约10亿美元的亏损。当今时代,跨国公司的海外经营管理不仅满足于企业的全球存在,更多关注的是企业如何将全球存在转化为全球竞争优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信息化、竞争全球化和经济知识化浪潮一起向我们袭来。信息科技的进步,运输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开放度的提高使得跨国公司的竞争经营的特点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遍布全球的子公司经营网络的广泛建立和发展、以知识为主要经营资产的跨国经营竞争手段,使得企业对机会和威胁的反应上表现出了极大的灵活性和迅速性,这使得跨国公司在关注企业全球存在的同时,更要关注公司在全球化的子公司网络体系中如何谋求持续性的竞争优势问题,知识和能力开始走入他们的视野。科格特(Kogut)就曾指出,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重心应从企业进入海外的关注转向如何协调全球化的精英网络以获取持续性的竞争优势。
(2)传统的基于知识资源观的跨国公司理论已渐渐走入尽头。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传统跨国公司所持的知识资源观已经不能解释当今的企业行为了。经典理论认为,由于知识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拥有某种可以产生垄断优势知识的企业很难利用外部市场进行议价交易,并使本企业的收益得到保障。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市场是失效的,这使得企业将知识内部化,在企业内部进行知识交易,以节省交易成本,从而导致企业以内部市场机制代替外部市场机制,将知识转移到自己可以掌控的子系统中,当该过程跨越国界时,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行为就产生了。但是,企业知识基础理论认为:知识在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私人物品的属性,隐性知识更是如此。因此,即使知识在企业内部转移也非易事,也是要付出交易成本的。跨国公司之所以进行跨国管理经营,是因为相对于外部市场机制而言,在企业内部进行知识的创新、转移和运用更具有效率。
(3)母国知识输出的单向度模式已经引起理论和实践者的质疑。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经典跨国公司理论强调在企业将所属的垄断性知识等优势资源向海外转移的过程中,也强调利用东道国市场的知识和资源,但一般来讲,企业总是将生产制造及其它低价值的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获得成本优势,而将高附加值的活动,如研究与开发、生产设计、营销、战略、融资等活动留在国内。从知识管理的角度,这仍然只是一种从国内到国外,从总公司到子公司的单向性资源为主的输出模式。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全球竞争的加剧和全球网络的建立,跨国公司必须不断改进这种模式。正如多兹等(Doz,etc,2001)指出,跨国公司通过从世界范围内发现、获取、移动知识达到以知识为支撑构建企业的竞争优势。全球竞争意味着在利用母国的优势去征服世界的同时,不断地从全球范围内获取知识等资源并将其转化成全球知识能力,以全球知识能力为中介获取持续性的全球竞争优势。如果跨国公司不能有效利用其全球知识管理的力量,比竞争对手更好地识别、获取、移动和应用这些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性知识,就可能会在竞争中失利。
(4)全球知识的愈益分散化与多样化。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跨国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过程将面临知识日趋分散化与多样化的境遇。跨国公司中的知识可以简单地分为技术知识和市场知识。公司中的技术知识是指其经营管理活动执行过程中对客观事物的处理方式(即:解决“如何做”的问题),公司中的市场知识是指公司特有的某些区位的语言、文化、政治、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跨国公司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导致其所经营的业务之间的交叉趋势。业务之间的交叉导致技术之间的交叉,公司必须掌握不同学科的知识,而这些不同学科、业务和技术分布于世界各地不同区位。因此,公司不得不从更多区位获得新的知识。当跨国公司将知识通过子公司转移到新区位后, 子公司的知识存量和相对应的创新能力不断得到发展,因此子公司成为新的创新技术来源。与技术转移类似,由于全球外包而带来的知识的流动也推动了知识的全球分散化,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制造、营销、分销等知识越来越分散,而新的技术突破有很大的随机性,这种偶然的技术突破并不总发生在钻石区位和投入最多的地区。
跨国公司在其跨国经营过程中不仅遭遇技术知识的分散化与多元化,而且遭遇市场知识的分散化与多样化,这是因为:在将产品和服务引入新的市场后,企业也就能够从该细分市场学习新的产品用途和顾客偏好的知识;随着客户、分销商、零售商自身越来越全球化,它们拥有的知识也随之越来越分散在全球各个角落;支持负责解决方案的所需要的知识不可能在一个区位获得。多兹等人(Doz,etc.,2001)对美国和欧洲跨国公司的调查证明了这种趋势,受访者预计未来5年有50%的本行业的突破性技术和42%的重大创新产品会出自母国之外的区位。
全球知识分散化和多样化的必然趋势必然要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对知识进行管理。A.D.Mayer等学者发现,当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能象1950和1960年代的美国那样,在全球创新方面拥有当仁不让的垄断优势。麻省和加州不再是技术性知识创造的唯一地点。欧洲、日本、韩国等地的大学和公司已经成为技术知识发展的驱动力量,跨国公司必须懂得如何管理全球技术知识。
3. 跨国公司新的全球知识管理的实践迫切需要得到理论上的指导,又迫切需要从理论上给予阐释和凝练。面对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的双重背景,一些跨国公司公司已经自发地开始了全球知识管理的探索之旅,并在实践层面上获得了成功。以诺基亚公司为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公司以全球知识管理为手段,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全球著名的移动电话商,一举超过了美国的摩托罗拉公司。诺基亚的成功得益于其向美国学习先进的技术和全球营销技巧,向日本学习掌握顾客对电子产品的需求心理(比如小型化和数据应用),向东南亚国家学习低成本制造的管理技巧。正是通过对全球知识的有效管理,诺基亚公司实现了从GSM的发展到最早提出“把互联网装进每一个人的口袋里”,再到“移动电子商务”的步步跃升,诺基亚的概念和行为总是领先于竞争对手一步。摩托罗拉公司因为缺乏从全球的层面上筹划其知识管理活动,丧失了向数字移动电话和GSM标准转向的先机,从而被诺基亚抛在了后面。敏于全球知识管理的先驱们的自发的实践探索,即迫切需要得到理论上的指导,又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对其探索性实践活动给予阐释和凝练。虽然中外理论界对上述理论模式做过零星式的思索和总结,但总体来讲这些研究还不全面和深入,传统的跨国公司知识管理观还主宰着人们的行为,基于知识经济的、系统化的全球知识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尚未出现。
三、 结语
知识经济及其全球化使得传统的跨国公司知识管理所处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使得跨国公司传统的知识管理方式开始向全球知识管理的方向前行,深入的跨国公司全球知识管理转向的要因分析必将有力地促进跨国公司全球知识管理理论研究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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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为了使我国对外投资达到“保持适度增长速度和适度规模,在国际某些产业、行业、领域有竞争力,能进入世界工业和服务业500强的跨国企业集团”这一目标,需要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功能,管理和构建新型市场经济体制。从现行的我国政府目前对外投资的管理上看,我们距这一要求还有很远的差距。如何支持我国企业及时抢滩国际市场,本文从政府层面谈了一些认识和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跨国经营 宏观管理体系 对外投资 外汇资金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我们对外投资“要保持适度增长速度和适度规模,在国际某些产业、行业、领域有竞争力,能进入世界工业和服务业500强的跨国企业集团。”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功能,管理和构建新型市场经济体制。
20余年的改革实践表明,政府过多地关注微观层面,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而管理资源的稀缺性又决定了政府如果将过多精力放在企业经营上,其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就会被弱化。现阶段这个职能的转变必须加快,包括实现政企分开、让企业走向市场,制定政策法规,通过对市场的调节引导企业经营等等。
对现行体制的认识
我国目前对海外企业的宏观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外汇资金的调出入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业务管理、利润分配的管理、国家资金的管理规定。我国有关境外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逐步形成的,这些政策措施对于引导境外投资活动,使之符合国家总体利益要求方面无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总结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经验以及分析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笔者发现现行体制存在以下缺陷:
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界限不清。现行管理制度中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将国有资产所有者(行使微观管理)的职能与宏观管理(调控)职能交织在一起,表现在政策措施上政府未能很好地发挥宏观引导的作用,同时又采取行政手段不恰当地介入企业的经营活动。如:“要求境外企业努力完成国家赋予的各项任务”,“国内企业主管部门对派出人员的审批”,“国内投资单位每年应给境外企业核定利润任务”相对境外企业中由国内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的规定等,反映了政府对企业经营自的干预。
审批环节与审批标准复杂混乱。审批环节太多,不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也容易引起审批标准的混乱,尤其在多个审批机构同时并存酌情况下,不利于符合国家总体利益的宏观引导措施的正确实施。
政策性法规和条文缺乏完整性。由于对境外投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公布的一些政策文件难免有出入。有的政策文件在制定时较为仓促,个别条文含混,使人很难理解其本意。如“凡应当列入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和在所得税前列文的,不得留在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开支”就很难理解,试问哪家企业能把打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开支留在所得税后利润中列支?另外,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一批经济法规的出台,有些政策文件的部分条文已不再生效,但新的政策文件又没有出台,原有的文件也未宣布废止。
政府的服务功能明显不足。尤其在有关国外一般性商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的情报搜集相传递方面,还未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渠道。
投资保护制度有待完善。目前,我国虽与发达国家和少数发展中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但就其目的而言主要在于扩大引进外资,而且由于我国国内没有相应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从而“使得协定对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规定仅仅限于形式,未能发挥实际的作用”。
对完善现行体制的建议
根据我国国情,如何支持企业及时抢滩国际市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
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
加强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而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政府应做好境外投资的总体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本着优势互补、讲求效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指导方针定期选定和公布海外投资的重点鼓励行业;制定有利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项目。
国家在组织上做好参与国际竞争的准备进行计划调节,以核心企业为龙头,整顿规模过小的基础企业,采取国家组建或收购兼并等措施在若干行业形成少数几个足够规模的大型集团,否则,如果没有外力作用,这种规模过小,数量过多的企业会在区域屏蔽下继续存在,不利于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走向国际化。
健全企业国际投资的法律体系
尽快研究制定《中国对外投资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部关于海外投资方面的法律,这已成为我国海外投资健康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国际投资的法律体系已势在必行。当前,急需制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海外投资公司法》、《海外投资保险法》、《对外援助法》等。通过以上法律可以使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享受充分的法律保护,使海外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自和合法权益不致受到侵犯。
积极推进同有关国家商谈并签订投资保护协定。签订投资保护协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我国对外投资者,使其免受因发生战争、没收、汇款限制等非常风险而带来的损失,促进同缔约国之间互利的投资合作。
积极推进同有关国家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了简化对外投资的国际税收处理问题,减轻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负担,应把同有关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作为对外工作重点来抓。
完善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
建立管理机构。为保障对外投资项目的健全经营,应建立由几个相关部门联席组建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机构,该机构有权对对外投资企业提交的报告是否属实、是否有非法转移国内资产行为和从事未经许可的投资项目或向第三国投资、会计帐簿情况及对外投资项目终结时的财产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经营不良的对外投资项目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不准其进行再投资。
规定企业对外投资的条件。规定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应根据批准的条件,有义务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回收次本金、贷款、利润及技术服务费用等。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结算时,应将分配所得的剩余资产及时回收至国内投资母体。对外投资企业应向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交当年的投资实绩、经营实绩、利润分配、利润汇出等报告。
加大对资金税收及保险等的政策支持。对外直接投资虽然是企业的单独行为,但没有国家金融机构作为企业筹资融资的后盾,加强财税、金融、外汇等方面的配套服务,跨国经营活动也难以展开。因此,政府有必要制定有关金融政策,以保证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加强企业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建设
既要充分发挥驻外使馆经商处的第一线作用,加强对驻在国经贸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又要充分调动各类涉外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性强、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行业协调和中介服务。
国家有关部委可考虑组建全国性的跨国投资统一管理与协调机构,成立一个将外贸、外资、外汇、计划、管理集于一身的类似于“中国对外投资促进委员会”的机构。将该机构作为宏观管理层次的政府代表,负责海外经营战略的制定和经营目标的开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防止跨国公司之间、国内贸易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为地区或企业的利润而恶性竞争,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国际投资机会。
处理好与其他发展战略的衔接问题
“走出去”战略是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因而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它的实施还能脱离其他战略的配合和呼应,必须和其他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否则,就无法确保对外投资的成功。近年来,国家实施的其他战略有:科技兴贸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国有经济调整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环境战略、资源战略、西部开发战略等。
参考文献:
新贸易主义下中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分析
新贸易保护主义(New Trade Protectionism)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兴起的,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
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的原因。
1.国际竞争加剧。
在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制度逐步演化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制度,而竞争是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征之一。目前,竞争已不再作为单纯的“手段”或“工具”存在,而逐步演变成为主权国家和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动机,成为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各国政府不仅在国际竞争中保护自身的产业与贸易利益,而且直接介入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一方面,采用进口关税或出口补贴等保护手段有利于改善本国企业的收益和市场地位;另一方面,一旦外国企业或进口产品危及本国利益时,即使发达国家的政府也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特别是在“就业”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公共品的今天,由进口增加导致的失业问题已经具有了越来越突出的政治意义。当本国产业和劳工群体受到进口冲击时,来自公众的呼声或其他政治压力必然使政府倾向于对这些领域实行保护,以排斥竞争的威胁。
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
随着跨国公司及其海外经营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流向和贸易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贸易差额的分布。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分工和核算体系,在内部贸易中获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却把各国账面上贸易差额的此消彼长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甩给了各国政府。作为承接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的亚洲地区制成品出口的迅速增长,使其对美国、欧盟保持了较大规模的贸易顺差,而美国和欧盟跨国公司在亚洲地区投资企业的出口已经成为美国和欧盟贸易逆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发达国家处理贸易逆差的政策并不主要针对这些大跨国公司,而是拿出口国开刀,以解决与这些国家的贸易争端为借口,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
3.发展中大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与冲击。
以中国、墨西哥、马来西亚、印度等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出口规模迅速扩大,并逐步成为世界制成品市场的重要供应者。特别在中低端工业品市场上,这些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出口竞争力,并逐步取达国家原有的市场份额。尽管这些发展中大国出口的高速增长并未彻底改变国际贸易不平衡增长的局面,但其出口实力的增强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发展中大国大量低价工业品进入欧美市场,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了冲击。为缓解由此形成的贸易逆差和各种国内矛盾,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强权,加强了对这些发展中出口国的贸易制裁。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1.限制了国际市场的拓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我国商品拓展国际市场,削弱了传统商品的竞争优势。我国传统商品出口以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受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因素的限制,商品的科技含量、质量较低并且难以迅速使之得到提高。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经济及生产者的利益等目的考虑,往往制定较高的质量标准以技术性标准限制我国“价廉”商品的进入,这对我国的商品出口制造了极大的障碍。
2.限制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及投资业务向世界范围扩展,打击了我国企业参与世界贸易活动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纠纷不仅发生在传统的商品贸易领域,而且还有向服务贸易及投资业务蔓延的趋势。同时欧盟和美国还批评我国在服务业领域,特别是金融和零售业对外开放程度远远不够,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卫生环境、人权等方面加大施压力度。
三、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1.借助WTO解决贸易保护。
可以使争议的双方和平、理性、可预见地解决争议体现了在争端解决中的不损害公正、不歧视的特点,可避免和防止贸易限制的扭曲,有利于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可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个主要作用,是能够确保经济弱国对经济强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提出挑战。研究运用WTO规则,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及相关保障制度,实行有理有度的保护,避免国内的产业受到严重损害。
2.保护本国企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
一方面政府可以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帮助国内企业收集各国关于质量、技术、环保标准的信息,建立相关的资料库并及时更新。另一方面我国应积极鼓励企业联合起来应对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采取“谁应诉、谁受益”原则,在企业与政府携手应对的基础上,鼓励涉案企业积极应诉、挽回市场;同时政府可以按我国成功的建立行业协会的经验,建立不同产品的行业协会,以行业协会代表全行业进行反倾销应诉,商务部专门代表国家,帮助企业与外国政府谈判。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