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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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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论文

西方文学论文范文第1篇

从现有的历史文献来看,周桂笙对我国近代翻译领域的重要贡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坚持翻译救国的理念

翻译了大量的西方文学作品。自涉足西方文学作品翻译以来,周桂笙翻译的西方外国文学作品甚多。与其他所谓的“正宗”文学家相比,周桂笙所翻译的文学作品主要以翻译童话、科幻小说、侦探小说为主,这似乎与近代社会爱国文学作品如潮的历史背景不太相符,这也是周桂笙后来一直不被文学界和翻译界认可的重要原因。但从现有的文献来考量,周桂笙的西方文学作品翻译却有一定的爱国成分。周桂笙平生对中外小说喜爱有加,至于为何会翻译西方文学作品,他自己曾如此描述了翻译的宗旨“:觉世庸民之作,堪备开智启慧之功。洋洋乎盛矣,不可谓非翻译者之与有其功也。”不难看出,周桂笙认为,翻译的目的在于开启国人之智慧,警醒世上的普通百姓。在周桂笙的《译书交通公会序》中,也对自己翻译的宗旨做了说明。他指出,翻译的目的在于“图新弃旧”,这在本质上表达了他期望通过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介绍西方先进之文化,以实现救亡图存的目的。据此分析,周桂笙走上翻译之路是具有一定的爱国成分的。因此,有的学者认为他从事翻译工作只是基于个人的兴趣与爱好的观点并不能完全站得住脚跟。从体裁上来看,周桂笙翻译的西方文学作品有寓言、民间故事、短篇小说、长篇小说等等,体裁颇为丰富,其中童话故事集中在《新庵谐译》一书中,小说主要有《左右敌》、《海底沉珠》、《失舟得舟》、《含冤花》、《妒妇谋夫案》、《福尔摩斯再生案》等。由此可以看出,周桂笙所翻译的西方文学作品较多,其中以侦探小说为主。在中国本土侦探小说极为缺乏的清末时期,周桂笙能够翻译大量的侦探小说,给当时的中国文学带来了新的生命力。

2.在翻译过程中将西方小说的表现手法以新的理念引入中国

清末时期,大部分文学家在评价我国传统小说时,都认为我国传统小说与西方小说具有明显的区别,我国传统小说一般都先定宗旨,阅读时,只要读其精华,明其宗旨,便能预料全书所述事迹。但西方小说不同,其情节曲折,在阅读过程中,很容易让读者摸不到头脑,直到全文阅读结束之后,才能知晓结局。对此,周桂笙曾经说道“:读中国小说,如游西式花园,一入门,则园中全景,尽在目前矣;读外国小说,如游中国名园,非逼历其境,不能领略个中况味也。”在周桂笙看来,本土文学与西方小说在创作手法上基本上是相悖的,这对于中国文学家和翻译家来说,要翻译西方作品,难度可想而知,因此清末的很多文学家和翻译家都不愿意涉足西方文学作品翻译。而周桂笙在翻译西方文学作品时,不是简单地以中国文学作品的表现手法对西方文学作品进行改造,而是以欣赏的态度对其进行客观的译介。这种做法,将西方小说文体中的新理念引入了中国,为中国的文学形态注入了新的活力。比如在翻译侦探小说《毒蛇圈》时,周桂笙在译文中描述道“:起笔处即就父女问答之辞,凭空落墨,恍如奇峰突兀,从天外飞来。虽然,此亦欧西小说家之常态耳!爰照译之,以介绍于吾国小说界中,幸弗以不健全讥之!”基于此,周桂笙在翻译西方侦探小说的过程中,对其叙事方式极为赞赏,这对我国传统小说中以平铺直叙为主的叙事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以至于后来吴趼人在创作小说《九命奇冤》时,就大胆借鉴周桂笙在译文中的叙事手法,使他在当时的文学表现手法上别具心裁。后来清末民初的很多小说家,在创作时也常常借鉴周桂笙译文中所提及的突兀起笔和悲剧结尾,增强了文学艺术的表现力,也推动了中国小说文体的发展。

3.开创白话翻译之先河

清末时期,由于“西学”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和受到有识之士的欢迎,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学习西方先进文化的热潮。在此背景之下,当时很多并不懂外文的文学爱好者为了迎合社会潮流,依靠与别人的合作进行西方文学作品翻译,虽然也产生了少许佳作,但周桂笙却认为此举是对西方文学作品的亵渎。他指出,让不精通外文的人从事外文翻译,难以做到忠实于原文。由于早年的求学经历,周桂笙的外语功底非一般人所能企及,因此周桂笙对译文忠实于原文的程度要求很高。但既要忠实于原文,又要让中国的读者能够读懂,如何化解中西方文学作品中语言表达的矛盾,成为了一时困扰周桂笙的重大难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周桂笙认为,利用白话文的风格来翻译外国文学作品,就可以化解中西语言表达差异的问题。因此,在翻译《毒蛇圈》时,他便开创了白话文的翻译形式和翻译风格。比如在《毒蛇圈》中就有这样一段译文“:暖,那是什么话儿呀,你可要好好地记着,你爹爹没有答应,你是不能嫁的呀。”从这段简短的译文可以看出,在语言风格上,与中国的白话文并无差别,这极大地方便了中国读者对原著内容的理解。

二、对清末时期周桂笙翻译贡献的客观评价

西方文学论文范文第2篇

    一

    西方叙事学指的是源自法国、并在西方文化传统内发展壮大的叙事学学科,包括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两个阶段。一般而言,经典叙事学指的是结构主义叙事学,“是直接采用结构主义的方法研究叙事作品的学科”,“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产生的女性主义叙事学、修辞性叙事学、认知叙事学等各种跨学科流派则被称为‘后经典叙事学’”。申丹等着的《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郑重其事地在叙事学的名目上冠上了“西方”二字,表明叙事学发展到了今天已经很有必要区分“西方”和“东方”,具体到中国,就是区分“西方”与“中国”。“中国叙事学”依然成为国内学界强烈的理论冲动。那么,什么是中国叙事学?

    对“中国叙事学”的态度,国内学界有三种观点:一、必须建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叙事学,这是大多数学者诚挚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最典型的代表是杨义,他说:“在以西方为参照系的同时,返回中国叙事文学的本体,从作为中国文化之优势中开拓思路,以期发现那些具有中国特色的、也许相当一些侧面为西方理论家陌生的领域。”他的《中国叙事学》直接以“中国叙事学”命名,“中国”一词代表与“西方”叙事学分庭抗礼的民族特色。二、认为建立中国叙事学为时尚早,但前景乐观。相当一部分学者持这种观点。如徐德明认为,“专门讨论中西叙事诗学的整合,进入纯粹理论探讨为时尚早。”青年学者罗书华在《中国叙事之学》中提到,“现在谈论与建构界限清楚的‘中国叙事学’的条件还不够充分”,但应该为它的建构“做些有益的铺垫”。三、认为作为一门世界通用之学,叙事学是没有国界的。比如董小英在其《叙述学》中认为,“叙述学就是研究表述形式的一门学问”,所以“文化可以各个不同,但是只要使用文字或者艺术方式表现了某种意义、意味的话,这种表达方式就是叙述方式,应该是可以借鉴,是没有国界的。”态度不同,表明中国叙事学界对一些问题认识尚有暧昧不清之处。譬如对叙事学学科本身的认识。国内对“叙事学”的界定尚未统一,徐岱认为“应该是对叙事现象的理论研究”,董小英认为“叙述学就是研究表述形式的一门学问”,谭君强认为“就是关于叙事文本或叙事作品的理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还是叙事学源头——西方叙事学界对叙事学的界定也有多种,“或曰,‘叙事学是对叙事形式和功能的研究’;或曰,叙事学是‘叙事文的结构研究’;或日,‘叙事学是叙事文本的理论。’新版《罗伯特法语词典》给叙事学所下的定义是:‘关于叙事作品、叙述、叙事结构以及叙事性的理论。’”这就更导致了人们对这一学科认识的含混。另外,国内关于“叙述”还是“叙事”的讨论,也说明国内对这一学科的认识尚待进一步廓清。1999年傅修延考释“叙事”,认为“叙事”有动词和名词二意:作为动词是“讲述故事”,作为名词是“对故事或事件的叙述”;“叙事”与“叙述”有时候可以互换,如“叙述学”和“叙事学”。2001年董小英解释其着作《叙述学》的命名时简单提到过“叙述学”和“叙事学”的问题:“故事其实是被叙述的内容;叙事是叙述的形式,也就是我们看到的文字组成的文本;而叙述是指叙述的方法。本书着重研究的是叙述方法。……叙述学是通过叙述形式研究叙述方法的学问。‘叙述’最能表达我们的研究目标,所以把书名定为‘叙述学’。”(粗体为原文所有——笔者注)但这并没有解决“叙事”(学)还是“叙述”(学)的问题,叙事学的命名依旧显得随意。2008年董小英本人出版的新着《超语言学——叙事学的学理及理解的原理》便弃“叙述学”而采用了“叙事学”。赵毅衡以一贯的敏锐,于2009年撰文《“叙事”还是“叙述”?——一个不能再“权宜”下去的术语混乱》,指出目前“叙述”与“叙事”的使用过于混乱,希望解决这个当代文艺学基本学科的命名问题。赵毅衡主张统一用“叙述”(包括派生词组:叙述者、叙述学、叙述化、叙述理论)。后来申丹也在同一家期刊撰文《也谈“叙事”还是“叙述”》,主张不能统一用叙述代之,而是在“叙述话语”和“所述故事”这两个不同层次对“叙事”和“叙述”这两个术语做出选择。这种商榷非常及时且必要,这两个术语的使用在国内实在过于随意了;但是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学界已经认识到了叙事学学科命名存在的问题——混乱的名称显然不利于学科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中国叙事学”的认识和理解。

    二

    要解决什么是“中国叙事学”问题,可能还得从西方叙事学人手。只有厘清叙事学的“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才能真正说明“中国”叙事学到底是什么。

    众所周知,一、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从西方而来,自法国源起,途经英国等欧洲各国为一变,再到美国又一变,中国学界从欧美各国吸收了叙事学的营养;二、叙事学的各种理论迅速得到中国学界的认同,应用西方叙事学理论阐释中国古典文学、现当代文学和西方文学的论文论着迅速增长;三、在西方叙事学的参照之下,中国学者在叙事理论的拓展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尝试;四、在西方叙事理论的启发下,中国古典叙事理论得到重视。但以上只是一种表面的描述,并没有真正说明叙事学的“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关键还在于一个“化”字:本土化的最基本含义,就是要“化”去西方之异质,融源自西方的理论为中国的理论,使叙事学成为中国当代文论有机整体的一部分

    这种思路的起点是“异”。叙事学的发展路线,自法国而英国和欧洲各国而美国,从经典时代到了后经典,由单数变成了复数,无论怎么变化,都没有离开一个共同的文化母体。也就是说,叙事学一直在一个相同的西方文化圈内发展,不同国家形态各异的叙事学研究,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是在一个相同的文化语境内的理论研究,他们的关系是相继相承。但是,与西方文化传统截然不同的东方文化传统,尤其是中国文化传统下的叙事学研究,它的个性和风貌会全然不同,中国文化传统下的叙事理论会体现出与西方理论的根本上的差异。所以,辨析差异是吸纳西方理论最基本的工作。杨义的《中国叙事学》直接强调的就是文化传统的差异,他对中国叙事学的建构,是以中国文化传统为基础的,称得上是一部叙事理论的文化研究论着。

    差异的认识需要比较。只有在比较中才能发现“异”、认识“异”。于是不同的文化传统得到强调。民族精神、文化心理结构、思维方式、读者阅读习惯与文学的叙事形式有着直接的关联,这些要素的不同会直接导致文学叙事形式的民族特征,也就有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叙事理论。中国学者往往对国内一些论着仅仅拿中国作品作为例证证明西方理论的正确性表示不满,便是基于这种文化传统之异、叙事理论之异之上。随着国内学者对西方的深入学习和翻译工作的逐步拓展,西方叙事学的面貌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国人眼前,中西比较的维度变得越来越迫切。事实上,中国学者介绍叙事学的着作,都带有比较的因素。徐德明认为整合中西叙事理论的可能途径之一,就是中西叙事理论的对应比较。很多学者在叙事学领域的中西比较方面作出了出色的贡献,中国叙事理论与西方叙事理论的异与同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提及。在徐岱的《小说叙事学》中,中国古代的叙事思想与西方叙事学说相互辉映,中国叙事思想的“双子星座”(史传观念和诗骚传统)、“三驾马车”(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的叙事思想)、“四大范畴”(白描、闲笔、虚写、传神)与西方叙事理论互为对照,具有深刻的中西比较意识。胡亚敏《叙事学》的附录,便是对金圣叹叙事理论的梳理,与正文的西方叙事理论介绍形成鲜明的对照。张世君在《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研究》中辨析了多组中西叙事概念,如“间架”与“插曲”、“脱卸”与“转换”、“一线穿”与“整一性”、“间”与“障碍”等。

    应该说,在中国的叙事学的研究途中,必然会有比较的维度。毕竟叙事学源自西方,是在西方文学实践和两千多年叙事理论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学说,与中国的文学实践和传统叙事思想有着不同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础,差距是显见的。问题是,对于叙事学学科来说,这种差距是绝对的吗?还是可以,在一个共同的学科框架和学科传统内发展学科?换句话说,中国的叙事学研究,是要在中国与西方的范畴内发展叙事学,还是在叙事学的范畴下展开中国的研究?这可不是在玩语言游戏,二者的差异是显着的。前者建立在“异”的基础上,意味着中国叙事学的独立品格,意味着会出现一种与西方叙事学全然不同的中国叙事学;后者则建立在“同”的基础上,意味着中国叙事学研究与西方叙事学处于同一个学术框架内,是对西方叙事学的继承和发展。

    三

    第一种路线会得到大部分学者的认同,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建立中国叙事学的呼声,建立与西方叙事学分庭抗礼的中国叙事学也是许多中国学者的愿望,而且中国叙事学界已经在这个方面做出了不凡的成就,杨义的《中国叙事学》的出版无疑让国内叙事学界精神一振。第二种路线,撇开文化尊严和民族感情不说(那场历时十余年至今余音未歇的文论“失语症”讨论,反映出国内学者多么深刻的文化焦虑!),即使在学理上也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质疑。但实际上,这第二条路线,在中国也不乏实践者,且取得了出色的成果。

西方文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理性;信仰;人学;生存论

1

21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1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1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1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1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1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1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1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1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1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1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1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1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3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1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1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1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1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2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1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1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1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1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3种能力指向的3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1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1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1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4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3个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2、我应该做什么(道德)?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4个、也就是最后1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4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4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1个角度看它都呈现1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1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1端、各据1偶。有人把康德看作1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1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1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1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1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1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1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1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1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1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4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4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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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1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1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没有回避这个矛盾,而是径直地宣布了1个不可知的领域,因而在现象与本质之间设立了1个不可超越的界限。打破这个界限,就必须打破主体与客体僵硬对立的这1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从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特别是黑格尔高举起辩证法的旗帜,与这种形而上学知识论对立起来。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主体与客体、实践与理性相分离的做法,试图从积极的方面康德的理性概念,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他把人的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3大阶段。“主观精神”是指个人的精神,它又分为3个小的阶段,这3个小阶段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识从最原始的、与禽共同的、低级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的状态经过区分主客到达初步的主客统1的过程。但即使是个人精神的最高阶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个人的精神为了要实现自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从而获得自己的无限性。有限精神的这种真理就是绝对精神。从个人的有限精神到绝对精神之间还需经过“客观精神”,即个人精神的外部表现如、道德、(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国家是“客观精神”范围内最高的主客统1、最高的主体性和自由。但“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主体性和自由例如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性的,因此,人的精神的发展必须超出即整个“客观精神”的阶段,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在此领域中最高的主客统1才得以最终完成,这里的主体性才是无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满的实现。至此,人与“绝对精神”同1,有限者的个人达到了“真无限”,这样的人乃是最真实、最完满的人。“绝对精神”还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第1是的阶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2是宗教,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最高的是哲学,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黑格尔认为艺术、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纯思维”或“无限的思维”及其产物“纯概念”才是最高的“真无限”。6)

然而黑格尔这种超乎主体与客体、实践理性与理性之上的“综合”(绝对理念),本身仍然是1种理论理性。黑格尔的哲学表面上客体性原则占主导地位,实际上仍以主体性原则为核心。理念为事物之全体或总体、总和,仍是抽象的事实。因此,黑格尔的绝对哲学把1个生动活泼,在他说来是“辩证法”的过程纳入了最高形式、最僵硬的逻辑体系,旧形而上学的虚幻性和内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黑格尔标举人的自我实现历程的《精神现象学》中暴露无遗。特别是黑格尔的这种“思辨哲学”虽然保留了自己独特的“范畴”,但仍建造不出1套自己特别的“语言”,它还得用“本质”、“存在”、“可能”、“现实”、“必然”等这些词汇来论述自己的思想,于是同样1个词,仍分为“经验”和“超验”两种意义,而后1种意义遭到了实证主义的强烈反对,指出那是人类日常语言的含混引起的误解,是想象的产物,因为“绝对”就像“上帝”和“魔鬼”1样是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实的。这1派思潮,从G.E.莫尔发起对“绝对唯心主义”猛攻以来,经过了许多发展,到维特根斯坦早期《逻辑哲学论》有了1个类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篇”那样完整的分析性“语言哲学”理论。这1思想发展线索是1个很有意义的课题。但由于这1思想路线与本论文生存本体论的关联度相对较小,故笔者不作为研究重点。

3

如果说以英美国家为主的主义思潮中的语言分析学派在康德经验知识论基础上开辟了否定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重要路线,那么欧洲大陆现象学派则在康德理念论基础上发展出了另1条对抗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主客2分的思想路线。毫无疑问,现代现象学的奠基者和创建者是胡塞尔。胡塞尔把康德的先验性原则贯彻到底,甚至认为先验性是欧洲哲学的最终依归。他认为康德的知识论在感性篇中容纳了感觉杂多性是1种不彻底的表现,他的目标是要建立1个纯思想性的精神世界。他从思想与语言的关系入手,认为人的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为了掌握客观世界而设计出来的符号,语词作为符号有两方面的意义:1方面是有所指,即指1个具体的事实对象;另1方面又是1种表达,描述1个普遍的思想。所指与对象有关,而表达则与意义有关,2者有原则区别。分析哲学重视“所指”,认为“所指”决定“意义”,“无所指”也就“无意义”。胡塞尔则认为“意义”与“所指对象”之间是1种“游离”和“浮动”的关系,意义本身具有独立性。7)“意义”的发现,在胡塞尔看来,无异于揭示了整个西方哲学的最后秘密,找到了从古希腊开始哲人们所寻求的东西。胡塞尔又从笛卡尔那里采用了怀疑论,并将它发展为“悬搁法”,将1切感觉经验的表象成份“括起来”,然后问“剩下了什么”。经过现象学“括起来”后所“剩下的”,就是“本质”,就是“意义”,它不是单纯的感觉,也不是单纯的概念,它不是形式推论出来的,因而有1种直接性,但又是普遍的,因此又是1种理智的直观或直观的理智。

如果我们把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同康德的“理念论”加以比照,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内涵。康德不是说纯理性概念没有“客观的”、经验的对象吗?事实上如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已经说明过的,1切“理念”所要考虑的都不是这个客观的、经验的对象,而只是需要“意谓的对象”,因而,本来“理念世界”就是自成体系,可以与实际的物质世界无涉的。所以他1再强调他的“理念”,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正因为“理念”与客观物质对象有这样1种“游离”的关系,才能不受物质世界变幻不居的表象的,使人类的知识达到1种绝对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塞尔的“理念”论是把康德的的“理念”论拉回到现象界来,使“本体”“现象化”,同时也使“现象”“本体化”,这样“现象”、“知识”才能绝对的可靠。这样胡塞尔就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所谓“物自身”虽然不是“事实的知识”,即“上帝”、“意志自由”、“不朽”虽然不是具体科学的对象,但它们在人的想象、幻想里却是可能的对象,而且作为思想的对象,作为意谓(意向)的对象在思想中更有着必然的根据,因而我们不但经常“言说”它们,而且也经常“讨论”它们。8)

4

以上我们以康德为出发点,从黑格尔讨论到胡塞尔,从表面上看来,他们的理论似乎与生存本体论无所关联,事实上恰恰相反,海德格尔正是从康德的“理念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发展出其生存本体论的思想。我们知道,胡塞尔强调先验的纯粹意识之直观是把握事物的根本,借助此种方法,人们便可以将事物的意义世界变成内在于我们意识中的存在,在这种纯粹意识之中,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存在、物与我便真正实现了彻底的统1。但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利用本质直观所获得的“意义世界”和黑格尔用思辨逻辑所获得的“绝对精神”都是1种不真实的存在,因为他们在其认识道路上所坚持的仍然是主体性原则,所不同的是胡塞尔比黑格尔走的更远、更彻底,然而真实的存在早被他们遗忘和遮蔽。在海德格尔看来,凡是要探讨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学问,1旦忽视了人的存在,将人的存在存而不论,或对人的存在没有获得清晰明瞭的理解,那么这种认识必然是错误而虚假的,最终仍然要重蹈主客2分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覆辙。海德格尔认为要真正克服1种倾向,不是从外部用另1种倾向代替它,不是在各种对立关系中来回颠倒,不是你说东,我说西,而是要找出它的根源,使这种对立“过时”。有鉴于此,海德格尔要深入到胡塞尔“纯粹意识”的原始根基——人的存在(此在Dasein)中来探讨哲学的根本问题。换言之,海德格尔要对作为哲学起点和终点的人的存在做基本分析:通过探讨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在世、操心、死亡、时间等问题而重新为哲学置基。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即“此在”(Dasein)是意义世界得以开显的前提条件,“本质直观”、“纯粹意识”只是此在与存在发生关系的结果,1旦失去此在,“本质直观”、“纯粹意识”便了无支撑的根基。9)如果说胡塞尔讨论的是现象的自显,海德格尔则要究明现象自显的本源,从此种意义上讲,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存在学”,就是对此在及此在与存在关系予以解蔽的诠释学。

当然,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所做的这种生存论转向不是空穴来凤,在其前面已有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相关论述奠定了基础。克尔凯郭尔是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第1位生存哲学家、神学家,也是西方哲学、神学话语中生存论转向的肇端者。在克氏看来,思想与生存本来是不分轩轾,其道1体的,在古希腊多义的“tobe”、“being”中已经贯注了丰富的生存思想,这种思想与生存的同1境界在柏拉图的哲学中被分离了,从柏拉图开始出现忽视生存并且分离思想与生存的倾向,本来平实的“思想”退化为艰深晦涩的“思辨”,活生生的生存被贬低为僵死

的“实存”。因此,克氏对欧洲理性主义传统存在论中没有人,特别是没有“个人”的历史深恶痛绝。当然克氏对个人的强调也有1个限度,即个体的生存必须顺从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但不生存,个体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体,后者是派生物,对生存的自我理解最后必须归结到上。

叔本华与克尔凯郭尔的思想1脉相通,他1方面以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方法,对抗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权威;另1方面以唯意志论的人生哲学批判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他认为生命意志无所不在,又无所不能。世界的1切都只不过是这种生命意志的“客体化”显现形态,显现的过程犹如柏拉图的理念运动,有着不同的等级和形式,人是生命意志客体化显现的最高形态,因此,我的意志便是生活意义的本原和所有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人的悲哀在于他以远远超过1般生物的感受力却承担着与1般生物同等的生存,人清楚地知道生存的悲剧结局,但却无法逃脱对这1悲剧结局的痛苦体验。

尼采不满于克尔凯郭尔和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生存观,在对西方传统文化进行彻底批判的同时,提出了英雄主义的生存观。尼采认为,从苏格拉底以来的西方文化和道德已经完全丧失了它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理由。人们所驯服的“自在之物”本身就不存在,“自在之物”是荒谬的,如果我们撇开1物的全部关系、特征、活动,就不剩有该物了,物性是我们根据逻辑需要虚构进去的。人的生存高于1切,人的生存可能是孤独的、不幸的,但绝不是悲观的。因为超人的意志可以承受起这种孤独与不幸并转化为生命的动力。生存的悲观转化为生命意志的崇高。上帝已死,人再也不能按上帝的形象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所规定,其中那些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支配了自己的生存从而真正显示出生存的超越性意义的,尼采称为“超人”。正是由于尼采对西方传统的超验生存观及神学生存观的彻底反叛,也由于他对前期生存哲学的消极的生存观的批判,生存哲学进入到1个新的时期。生存论问题开始成为现代人学哲学家们的普遍文化自觉。10)

然而由生存哲学所启动的生存论转向集大成于海德格尔,如前所述,海德格尔把反叛的矛头从近代康德、黑格尔及至现代的胡塞尔扩展到整个传统哲学,把在尼采那里尚作为1种现象的思想性反叛深化到对哲学基础即存在论的系统清理与批判。海德格尔指出,西方哲学中整个两千多年形而上学的历史恰恰是真正的“存在”被遗忘的历史,表面上看是确立存在的历史,其实是在抛开了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存,即此在(Dasein)之后对于实体化与知性化的“在者(Dasseiende)”的确证,因此海氏提出以“此在”为中心重建基本存在论,并把通过此在所呈现出来的存在直接称为“生存(Existenz)”,认为只有通过此在才可能主动地确立与世界的关联(在世),从而真正阐释“存在何以在”之类的哲学根本问题。

5

在康德思想遗产中发展出的与生存论相关的第4条路线是现代神学路线,在对这1路线展开讨论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康德的神学本体论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上帝在并且与我同在是康德终身的信仰,但上帝怎样在、怎样与我同在却是康德“批判哲学”神学观的核心问题。康德指出,上帝应是经验世界的外在,宗教神学本体论、教会神学宇宙论和神论等关于神的观念偶然随意,并不能证明上帝之在。经验界的上帝死了,道德世界之在、内心希望之在才是上帝的居留之所。人类只有通过对道德的探索才可能确立上帝之在。道德的核心是责任,责任的基础则是人对自由的呼唤和自由的实现。当人向道德的上帝敞开自身,人便开始了1种源于信仰、显于道德行为中的生命直觉:思。“思”使我们走向上帝,“反思”则使上帝接纳了我们。真正的上帝应是人的自由生存的注解。11)

康德之后的施莱尔马赫12)在批评康德的过程中从生存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情感论。他认为康德由道德服从引伸出的神学本体论,预定了主体、客体之间的分裂,预定了人与上帝的差异、分离与距离,必需在同1性原则的力量下克服这种差异。这种同1性的力量既不是理论知识,也不是道德行为,而是1种无条件的绝对依赖的情感,这种情感不同于主观的心理情绪,而是超越于主体与客体之上的宇宙对我们存在的深层结构的影响。施氏还区分了两种无条件依赖的形式:1种是因果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东西,如儿童依赖父母;1种是目的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目的,如道德完满。施氏认为基督教是1种目的性类型的宗教,它具有无条件依赖道德命令的特征,在这里康德的影响又显现出来。13)

深受胡塞尔现象学影响的神学思想家舍勒则认为上帝的存在完全是自体自根的,不依赖于人的情感而存在,如果承认了施氏的理论,就等于承认没有眼睛(主体的宗教情感)就没有颜色(上帝)。由此舍勒提出了自己的神学生存论主张,他认为拥有1个“绝对之域”是有限个体之意识的本质,这种绝对之域同时是存在和价值的1个未知数x,个体意识必须用某种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称这种绝对之域的意涵为“信仰财富”,的建构属于人的内在本质。1无所信者仍是1位信仰者,其信仰意涵是“虚无”。宗教行为的意向性建构作为人的意识本质,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是在于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对人来说,选择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获得“恰切的信仰对象”。

面对康德以来(可上溯至柏拉图)的本质主义的生存本体论,即从人在整个宇宙中的本质属性(诸如:人本性的善与恶、人的有限与无限)来谈人的生存、人与上帝关系的理论,当代新教神学家布尔特曼、莫尔特曼等人则提出了观察人的存在与上帝之在的另1种方式,即从人在特定时空中的生存状况及人被异化的生存条件为出发点来谈人的存在、人与上帝的关系,并形成了1整套影响日渐深广的生存神学和末世神学理论,特别是健在的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从人的生存与死亡谈及人类历史的延续与终结、宇宙自然的生成与毁灭,从而形成了1套整全的末世神学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书的主旨不仅是在讨论知识论问题,而是主要在讨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康德以此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1步完成了其他各部批判性著作,最终以他个人和他那个所独有的方式回答了有史以来困扰人类的4大哲学和神学问题: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该做什么?人应当希望什么?人是什么?但康德仅是行走在真理途中的伟人,在他之后的哲学家、神学家1方面从其思想遗产中汲取营养,另1方面又从其理论体系中发现矛盾,并继续前行,力图克服他留下的各种矛盾。其中,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以西方传统哲学特有的方式在更深层次上回答了康德的4大问题;而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及各种宗教神学理论则结合现代社会的人类处境,以新的话语方式对近代社会康德提出的问题做了现代回答,特别是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以施莱尔马赫、舍勒、布尔特曼、莫尔特曼为代表的生存神学、末世神学最终完成了西方哲学、神学由本质主义存在论向存在主义生存本体论的转向。西方哲学、神学的这1转向将成为2101世纪哲学、神学研究的起点,我们还会像康德1样继续行走在通往真理的途中。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3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0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2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8103年9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11.张政文,关于上帝之在的对话,求是学刊,1996年第4期,第20页。

西方文学论文范文第4篇

众所周知,佛教以坚持无我原则著称,“诸法无我”在佛教的三法印中被视为“印中之印”,因此是否承认无我乃是佛教与非佛教最明显的判别标志。尽管佛教内部宗派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诸派在“无我”这一原则性问题上并没有实质差异。事实上,导致佛教内部宗派分裂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无我见”,即对“我”进行破斥和否定的“见”。质言之,佛教的“无我见”就是要把“我”作为破斥或否定的对象,进而达到其特殊的价值诉求。佛教的无我原则在操作上带有典型的解构主义的特点。这表现在,无论是为一般人所执著的、认为理所当然存在的“我”,还是佛教以外其他一切理论学说所要关注和研究的“我”,都恰恰是佛教所要破的对象。佛教对所有这些“我”采取的都是一种欲破先立,立之而后破的策略。也就是先假设这些“我”存在,并对之进行梳理和分类,然后再一一破除。所以,要弄清佛教所说的“无我”,就必须先弄清佛教各宗派所要破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即佛教的自我观念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而言,佛教所谓的“无我”有“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分别,与此相应,所要“破”或者“无”的这个“我”也有“人我”和“法我”的分别。西方文化哲学对无我的研究只涉及到佛教所说的人无我这一部分,而对法无我则完全没有涉及,所以在此我们也只考察佛教所说的“人我”。佛教的“人我”就是佛教诸派对于人们所能用到、想到的“我”的诸种意义的一次彻底的梳理和总结。就类别而言,不同宗派对“我”的分类又有不同。如南传佛教将“我”分为两类,密宗的《圆觉经略注》则将“我”分为四种类型,而《宗镜录》则将“我”分为六种。这些分类标准不一,内容繁杂,但其基本的思路是“依蕴解我”,即根据与诸蕴的关系对“我”进行分类和对照:把身体和对身体的感觉作为色蕴,其他一切心理的东西作为受想行识诸蕴。因此,“我”的由来便与五蕴密切相关,或者是“五蕴即我”,或者是“我有五蕴”,或者是“五蕴中有我”,或者是“我中有五蕴”。如《杂阿含》卷一第2经佛言“见有我者,一切于此五受阴见我”,即是说众生所见的一切自我都不出五蕴,我是从五蕴中生起的。

在此我们参照法尊法师在《四宗要义讲记》中的方法,按“我”与五蕴的关系,把人我分为四种类型:离蕴我、即蕴我、不即不离蕴我和以自性为所执的我。离蕴我是我们一般人所体认并承诺的自我,在佛教这里又被称作凡夫妄计我或者神我。这种“我”的特点是常住、单一,有支配作用、统一性和自在性。佛教诸派都否认这种我的存在。即蕴我和不即不离蕴我的分歧主要是由对“我”、“自我”等语词名实关系的不同判断所引起的。如主张设立不即不离蕴我的正量部和犊子部注意到,不管是佛经还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我”、“我的”、“我们”等,既然佛和世人都说我,就有必要立此一我。这个我既不能离蕴独立,又不是那个即是诸蕴且支配诸蕴的我,这就是佛教著名的“不可说我”。与佛教其他诸派不同,这两派认为不即不离蕴我是实有的我,不应否定和破除。与此相反,主张即蕴我的诸派认为,这个作为语词的“我”只是空洞的名相,没有实在性,是为了使用上的善巧方便而假立的,但“假必依实”。或者说“依于实法而必有假我”。至于假我所依赖的实法到底是什么,各派亦有不同解答,大体包括“内识相续”、“阿赖耶识”和“第六意识”等,此处不再展开。第四种以自性为所执的我是应成派的主张,它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所要“无”的我,既不是个别的蕴也不是作为整体的五蕴,而是所执五蕴诸法的有自性,以此自性为所执才有人我法我的差别,所以佛教和世间所说的一切我都是“依蕴假立”的假设。这个假我在我们的语言中是有存在地位的,只不过是没有自性罢了。法尊法师认为对于人我所做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具有次第性,第四种说法可以涵盖前面的三种说法,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在对一般人所具有的自我观念进行破斥之后,佛教还辩证地安立了它自己所承认的“我”。佛教立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佛教认为,人身上虽然没有众生所执着的那种“假我”,却存在着世间学说所没有发现的“真我”。这种“真我”虽然人人皆有且须臾不离,但却是需要通过佛教特有的实践活动才能接触到的现象学事实。因此,在破“假我”之后立“真我”是如实认识人类心灵的需要。二是因为,一味破我而不立我,既会导致很多常见的心理和生理现象无法得到解释,也会使佛教自己主张的因果学说和涅槃理论难以自圆其说。比如,人身上客观存在的人格同一性和认识统一性,都要求有一个“我”为其提供依据。由此,佛教所立的“我”实质上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佛教用来说明涅槃德性和万物体性时所说的我,亦称“大我”,比如作为涅槃四德的“常乐我净”中的我,或者在做真妄之别时等同于真心的真我。二是为了语用的方便而假名施设的我,亦称“小我”。比如佛教经典中常说的“如是我闻”的“我”既是如此。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图,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独立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一直以来,人们对东西方文化哲学的分工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认为:包括佛教在内的东方哲学是价值性的,其中即便包含有关于求真性问题的研究,也无足轻重,根本无法与西方文化哲学相提并论;而与此相反,西方心灵哲学则完全是事实性的,很少或者完全不涉及对价值性问题的探讨。但是当前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和德雷福斯等人所做的工作,却代表着总是在积极寻求并倡导各种“哲学转向”的西方心灵哲学可能会迎来一场名副其实的最新转向,那就是心灵哲学的“东方转向”。这场转向的诱因在于,西方心灵哲学在当前的发展中正遭遇一场困境:尽管心灵哲学研究成绩斐然,但对于心灵、自我、意识等心灵哲学主要问题的认识却并未见到实质性、突破性进展。麦金、查莫斯、弗拉纳根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为此,西方心灵哲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比如倡导“概念革命”、“跨学科研究”、“跨文化研究”等。而转向东方,向东方哲学寻求帮助,借鉴东方哲学中关于人类心灵认识的真理性颗粒,是当前很多西方心灵哲学家的共识。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在有我和无我问题上的比较是东西方心灵哲学比较的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比较哲学具备的一些基本功能,如扩大比较双方的研究视野,增进各自的真理性认识等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西方文化哲学家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使得佛教心灵哲学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规范化。他们用西方文化哲学的方法对佛教本身并不关注的本体论问题的创造性阐释,也为佛教本体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学者在自然主义立场上对佛教进行的自然化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哲学视角研究宗教问题的值得借鉴的方法,那就是在坚持自然主义的立场的基础上,对宗教的哲学思想进行解释和重构,抛弃其中带有超自然性质的、神秘主义的和迷信的思想,用现代哲学的话语重新表述其中那些能够被自然主义框架所容纳的思想。比如,在对待自我问题上,佛教主张既破除“假我”又安立“真我”,实际上承诺存在有一个只有借助特殊的佛教体验才能够获得的“我”。但这样的“我”,在自然主义看来就是不存在的,因为它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西方文学论文范文第5篇

一、培养语文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学习,这是学习语文的关键。所以在课堂教学中我重在启发学生思考,以平等对话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使其主观能动性得以更充分的发挥,使其学习变为爱学乐学。

二、勤于积累

语文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需要在生活中、学习中不断的积累。因此,可以让学生利用生活中零碎的时间去学习,看一点,记一点;积累一些零碎的知识,在不经意中建造自己知识的高塔。鲁迅先生就善于翻阅各门各类的书,随时随地积累自己有用的知识。“要知学问难,在乎点滴勤”,“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微小的量的积累,会带来质的飞跃。对于语文学科来说,只有知识的广博积累,才有语文听说读写能力的提高;只有学富五年,才能才高八斗。做生活的有心人,做语文学习的有心人,点点滴滴地学习,可以把语文学习变成非常有趣味的事情。当人们很随意地学习东西的时候,依着自己的兴趣学东西的时候,学习就会变成一件乐事。

三、多读多练,培养语感

语文是一门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表达能力是语文教学的重点。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我经常以此作为教学重点来训练。但课堂时间毕竟有限,这必须靠生活点滴积累。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有的孩子读书能力差,这就无形地成为学习语文的障碍,所以读书能力的培养势在必行。在以后的语文教学中,我将重点训练朗读,希望家长配合。在家庭教育中,我恳请家长重视读说训练,并可以时刻注意培养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建议家长在用心倾听孩子读书的同时,给他一些掌声,一句鼓励,一份自信。

四、写读书笔记

学习语文,是一个阅读、思考、写作相结合的过程,读读、思思、写写多结合才能提高学习效率。阅读的同时要写读书笔记,把书中最有价值的内容记下来,也要把自己阅读中的新思考、新想法记下来。经常这样做就能提高自己的语文听说读写能力了。

五、磨刀不误砍柴工

学生做习题时,不要急于去做,一定要想一想老师讲的例题是什么意思或先看书,把所讲的内容全部弄懂后,再做习题。这样就会感到轻松自如。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就是这个道理。做练习是为了牢固掌握所学的知识,那些图快、图省事欲走捷径的学生,似懂非懂,一味地为做习题而做,常常会到处碰壁,走进死胡同。返回头再看书,事倍功半。

六、独立思考

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要求学生不要急于求教于别人,独立思考是把死知识变为自己的东西的最有效方法。碰上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再去请教老师或同学,一但弄明白,印象会很深刻。而我们的一些学生,懒于动脑筋,耻于问人,甚至请教别人也只停留在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上,这样是不能掌握所学知识的。为了使书本知识真正变为自己的知识就必须教会学生遇到问题独立思考。

七、加强背诵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背诵是记忆力的体操。适当背诵些有价值的材料,犹如常做体操增强体力一样,可增强记忆力。据生理学家研究,重复的刺激可以帮助条件反射的建立和强化。要求学生把有价值的材料背下来,对增强记忆力,提高学习成绩很有帮助。俗话说“挖到篮子里才是菜”,意思是说,很多知识,你只有记住了才对自己管用。因此,必须想方法记住知识。记忆知识,可分为内部记忆和外部记忆。记在大脑里为内部记忆,记在大脑以外,书本中、读书笔记中、日记中、摘抄本中、电脑里为外部记忆。大脑是储存知识的仓库,科学家们曾经讲过,大脑储存记忆知识的功能开发利用的不到10%,应开发和充分利用大脑的储存功能,记忆储存更多的知识。但对一般人来讲,大脑及时记住知识的能力是弱的,过目不忘的人毕竟是少的,很多人记住知识是要靠反复的记忆。因此,要在大脑之外建立知识的仓库,这种知识的仓库,可以是书本、笔记、日记、摘抄本、电脑,平时经常翻看检阅,就可以把外部记忆变为内部记忆,真正转化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很多知识只有经过不断的反复的强化记忆,才能在自己大脑里扎根。知识积累的多了,才能从根本提高自己的语文能力。

八、勤于练字,认真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