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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巡查工作的目的和积极意义:
为切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对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发展,防止侵害群众健康及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本着对医院负责、对就医群众负责的态度,来开展此次医疗机构巡查。
在巡查工作中做到对现存的问题查严、查细、查实,以便及时发现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帮助医疗机构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此次巡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二、重点巡查内容:
(一)、医院管理情况:
1、《护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工资发放表、问护士);
2、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3、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4、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1)、医疗文书书写情况(随机抽查住院归档病历,含输血、手术、死亡病历共6份,乡医院共3份;随机抽查当天在架病历1-3份;随机抽查处方书写、门诊日志及相关医疗文书情况);并检查医院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制度是否制定并完善、查记录本);
(2)、护理工作管理情况(看现场、抽查病历、问护士);
(3)、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情况(查看培训记录、现场考核);
5、医院感染管理情况(看现场、随机考核);
6、是否有非法行医情况(查处方、看现场);
7、民生工程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二)、临床用血管理(看现场、抽查输血病历、问实验室工作人员):
1、输血前五项检查开展及登记情况;
2、交叉配血实验开展情况;
3、各项登记制度;
4、标本存储情况;
5、医院输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三)、药事管理情况(查处方、看现场):
1、品、一类管理情况:品、一类保管情况、登记册使用情况、处方开具情况等;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情况:根据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各医疗机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特别是围手术期病人是否存在预防手术感染过度依赖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检查;
3、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情况:药品采购、药品配备、药品养护、药事人员资质情况。
(四)、实验室、手术室、麻醉科建设情况(看现场、问工作人员):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手术室、麻醉科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实验室、手术室、麻醉科建设情况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12年检查情况进行对比,是否按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巡查结果通报
一、总体思路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现有的网络技术资源,建立涉企政策资料库,凡不政策都要入库备查,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查询系统,企业想了解什么政策,通过查询系统能及时准确查到。市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涉企政策和规定,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主动入库备查。
二、建设内容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借鉴外地经验,我市涉企政策查询系统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建立涉企政策资料库。涉企政策库分为国家政策、省级政策、市级政策3个层面,按照对象不同,分为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促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若干政策4个类别,多角度、多层面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
(二)建立涉企政策查询系统。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搜索引擎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化查询,确保政策库信息能够准确检索,提高企业查询与使用政务信息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企业办事查询平台。将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42个部门的申报指南,在系统内进行全面集成,提供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投诉等9个方面服务,方便企业查询办事信息,节约企业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行政审批项目
(四)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各类项目咨询、创业辅导、物流、会展推广等服务汇集其中,提供一系列政府政策支持融资项目及商业银行中小微型企业信贷产品,搭建起“一站式”高效、便捷、信息共享的涉企服务平台。
三、工作分工
(一)市信息办做好涉企政策查询系统的开发建设与技术保障工作。为各部门开设涉企政策查询系统的信息帐号,并做好系统录入的指导、培训工作。
(二)各涉企部门要全面整理、及时上传国家、省、市各类涉企服务政策。并加强对涉企政策库的内容管理,并及时更新、调整。
(三)各县区和各涉企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本单位网站专门设立涉企政策查询系统链接,做好宣传工作。
(四)市政务公开办要指导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地公开涉企政策和规定。
(五)市保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涉企政策查询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市法制办、市效能办负责监督检查涉企政策查询系统实施情况。
四、工作计划
(一)政策整理阶段(4月9日-4月15日)。明确涉企服务部门名单,并开展涉企政策系统应用的宣传动员活动,指导部门全面、规范整理各类涉企服务政策。
(二)系统建设阶段(4月9日-4月15日)。建立涉企政策资料库、涉企政策查询系统、企业办事查询平台,并确保系统各项应用功能的实现。
(三)系统培训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对部门进行涉企政策查询系统的操作培训,帮助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实现涉企政策全面、准确、规范录入。
(四)政策录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各部门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及时将国家、省、市各类涉企服务政策录入涉企政策库备查。
(五)系统上线运行(4月26日-4月30日)。实现涉企政策查询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并根据具体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系统内容。
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有效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治理腐败、预防贿赂犯罪中的作用,西湖区院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导投标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竞争,惩戒招投标市场中的失信行为和违法行为。2008年至今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00余次,充分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预防贿赂犯罪中的特殊功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深入宣传,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招投标中的影响力
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宣传不够,建设业主对它还不了解、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西湖区院从两个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把握宣传的时机、方法和步骤。以区建设局、建管中心、招投标中心为重点宣传对象,向招标单位、招标公司宣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让建设单位和建设局、招投标中心详细了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
二是召开业务培训会议,确保查询工作的有效性。向招标单位、招标公司以及参与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宣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及要求,让招标人明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工程建设的利害关系,是加强招投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单位选择廉洁诚信施工企业的重要保障,与工程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共同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在推进查询工作中,西湖区院秉承“服务到位不越位,监督到岗不越权”的理念,着重把握“三个加强”。
首先,加强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联系,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了“重点抓、抓重点,分步走、全面推”的工作思路。2010年在全区招投标市场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选定区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查询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招投标市场的监督作用。
其次,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服务水平。主动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制定《关于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建设局专门组织力量办理查询申报材料。在查询结果作出后,共同对查询结果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存在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建筑公司进行必要的处置。
最后,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在参与招标程序监督过程中,要求业主单位自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运用查询通报机制监督落实。对于开标而没有进行查询的项目工程,采取向区纪委、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的方式,加大对查询工作的监督落实力度。
三、正确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确保查询实效
在查询工作中注重查询与落实结合,监督与服务并重,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发挥作用。
第一,正确引导查询工作,促进查询结果正确运用。为防止少数工程业主和投标人忽视或者回避查询工作,对没有提供《查询告知函》的投标工程项目,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认真执行,防止《查询告知函》工作走过场。
第二,严格规范查询范围,防止查询结果被滥用。为确保查询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西湖区院制定了“三查”、“二不查”原则。对有业主单位申请查询要求的查,对被查询单位证照齐全的查,对被查询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施工组成人员身份明确的查;对查询目的不明确的不查,对可能滥用查询结果的不查。
第三,坚决制止挂靠行为。施工挂靠行为一直是国家禁止的,但实际情况是屡禁不止。为了制止挂靠行为,明确规定如果查询发现挂靠企业或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挂靠的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
河南省南召县:基于调查,实现“四个转变”
今年,河南省南召县院基于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细致的专项预防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使南召县委、县政府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开展。
一、通过专项调查发现问题症结
南召县院主要针对物资采购、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对县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土局、水利局等九个涉及招投标项目较多的主管单位和五家建筑工程公司进行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发现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被调查单位片面认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与他们关系不大,只是被动参与查询;二是在认定投标方资质时,招标单位只重视审核投标方提供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等有关资料,忽视或较少考察投标方过去有无行贿、串标等不良记录,使不法企业浑水摸鱼,带“病”竞标;三是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监督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流于形式,不能有效防范暗箱操作,存在职务犯罪隐患。
二、提出建议,推动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政规范性文件
基于调查,南召县院撰写了《预防调查专题报告》,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细则》。2011年5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强力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请示报告》,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规定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前置条件之一,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实行限制准入;二是相关的行政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三是对不履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报告》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长鄢国宾和县委副书记、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毕跃杰对报告都做了批示。6月,南召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项目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适用范围、查询主体、查询过程、监督管理和罚则都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发生“四个转变”
自南召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融入了地方行政规范,产生了地方行政效力,实现了“四个转变”。
第一,查询单位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以往,南召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高、行政强制力不足,只有重大工程的投标企业、法人和招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存在不少查询“盲区”。现在,南召县将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单位、投标企业和法人都应进行查询。同时,还硬性规定了一次性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项目以及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大大提高了查询工作的社会覆盖率。
第二,查询程序由不规范向规范转变。过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程序没有明晰规范的要求,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随意性很大。现在,明确规定了查询的流程,制定了各种表格,统一要求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单位,必须集中查询拟投标企业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查询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经预防办内勤受理、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执行查询。同时还规定了异议申请复核的期限和时效。
第三,查询结果处置由虚向实转变。以前由于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查询结果的执行力不强。为解决这个问题,南召县规定受理查询后,须向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方为有效。如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坚决取消其竞标资格。为防止查询结果处置流于形式,强化了相关行政部门和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的监管职责,最终的处置结果必须报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预防办备案存档。
第四,查询工作由软任务向硬任务转变。根据规定,县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必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建立专门档案,确定专人管理,与业务目标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对不履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职责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南召县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成为一项硬任务。■
山东省济宁市:科学对接网络,扩大查询范围
近年来,济宁市检察院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政府采购平台科学对接,不断扩大查询工作范围,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受理查询申请358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3577个,涉及被查询个人3492人,查询回复率100%。
一、领导重视,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济宁市院党组充分认识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重要作用,专门研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部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警力进行了科学调配,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开展了专业培训。同时拨付专款,添置笔记本电脑,购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网站,制定济宁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迅速推进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到位,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迅速拓展
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作用,济宁市院主动深入街道、社区散发宣传材料,向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协会会员单位寄送宣传单,邀请济宁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利用《济宁日报》、《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通过宣传,深化了人们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认识,主动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和个人逐渐增多。2006年受理查询申请10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24个,涉及被查询个人6人;2007年受理查询申请280次,涉及被查询单位360个,涉及被查询个人297人。
三、科学联网,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效率与质量
伴随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拓展与延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量迅速增加。为适应新形势下查询工作的需要,济宁市院以建设采购网络平台为契机,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政府采购平台和招投标管理平台科学对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准入制度的一个环节。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或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无行贿记录后,方可成为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的参与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同时,济宁市院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络查询,全天候提供服务,不论本地还是外地企业,必须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审核全部网上进行,确保随时申请、随时登记、随时查询、随时反馈,所有工作全部实现网上流转,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四、注重实效,拓展延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服务功能
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济宁市院与济宁市金融部门沟通协调,联合规定凡100万元以上的贷款,全部纳入行贿犯罪查询范围,一旦发现行贿劣迹,一律拒绝放贷,从而减少了贷款风险,维护了资金安全。通过行贿档案的录入和查询,济宁市院发现煤炭系统贿赂案件所占比重较大,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及时撰写了指出煤炭系统存在贿赂犯罪问题的检察建议,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孙守刚同志作出批示:“此案的教训是深刻和沉痛的,也是我市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活教材,全市各级都要从中受到警示和教育。”并同时要求市国资委,“对检察建议书中的建议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市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纳了济宁市院的建议,组建了“济宁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江苏省吴江市:推进社会廉政准入管理
近几年,吴江市检察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推进社会廉政准入管理的重要途径,积极完善查询运行机制、创新查询运行方式及查询结果应用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吴江市检察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73次,被查询单位11011家,被查询个人19068名,11家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处置,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影响力
首先,紧扣社会热点,形成宣传合力。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支持下,将宣传工作纳入廉政宣传大格局,广泛宣传通过查询推进廉政准入的职能优势。去年发生的“7・28”南京化工厂爆炸案暴露出相关主管部门忽视廉政准入管理的问题。由于没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承揽了拆迁业务,结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爆炸。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分析讨论,凸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关口前移的优势,提高了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认识。
其次,凝聚社会力量,拓展宣传深度。向全市228名农村、社区检察联络员发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册,做到全市各中心村、社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全覆盖。通过预防职务犯罪电子杂志《立人》、走访等形式对全市各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政府采购部门宣传查询全到位。利用工程专项预防等形式,向全市工程建设人员发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材料279份,提高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认知度。
同时,借力媒体优势,延伸宣传广度。利用吴江电视台、广播电台、《吴江日报》等媒体,向全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宣传查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各重要路段设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户外灯箱广告,延展宣传广度,提高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影响力。
二、完善查询机制,增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执行力
吴江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社会化预防,努力构建检察主导、市镇联动、各方参与、规范运作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运行机制。
首先,纳入全市预防工作考核和效能管理。近年来,吴江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全市机关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在市委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支持下,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考核,并作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了各单位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查询工作约束力。
其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市镇两级全覆盖。针对吴江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按投资额度分为市和镇两级主管的实际,在将市属工程纳入查询的前提下,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市各镇(区)工作会议,明确各镇(区)5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一律纳入查询,将查询作为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截至目前,开展政府投资工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7次,比去年同期增加92%。对应查询而未查询取得招投标资格并中标的单位,一经查出,即向有关部门建议启动追责机制,取消中标资格,由招标方重新招标。去年,发现吴江市某镇属工程中标单位未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向该镇招标办发函后,镇招标办取消了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再次,扩大查询范围。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查询范围较窄等问题,主动与政府采购部门协商,并走访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市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发文,将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全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截至目前,共为政府采购项目查询投标单位1995家,执业人员3639人,实现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关口前移。
最后,确保查询工作规范运行。为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范化和执行力,起草了《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下发全市施行。该《办法》明确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的材料、查询程序、用途、结果处置的回复及查询所用的标准化格式表格等,从而使查询工作更规范,更有执行力。
三、创新查询形式,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生命力
依托信息化建设和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优势,不断优化完善查询方式方法,提高查询效率,切实服务社会。
第一,实行两级联查方式。为方便全市企业或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依托自主研发的即时通讯工具“RTX”、内网查询系统授权,将派驻各镇区的四个检察室与预防科信息联网,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由一个(预防科窗口),增加为五个(一个预防科窗口,四个驻镇检察室窗口),做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就在“家门口”。
第二,推行申请查询单位实名认证。针对吴江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由招投标机构统一查询的特点,给予申请查询单位互联网邮箱实名认证。申请查询单位将查询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该院外网查询专用邮箱,通过“移动存储加密系统”将查询信息从互联网转移到检察内网,节省了文字输入时间,使申请查询单位无需上门查询。同时通过内外网物理隔离,杜绝泄密问题发生;对查询结果,通过电子扫描以图片形式传输申请查询单位专用邮箱,使申请查询单位在电脑前便知查询结果。
第三,提供专业服务。明确各查询窗口由专人负责查询工作。对专职人员加强查询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保障全面掌握查询系统软件操作要领,熟练掌握查询各个环节。同时加强查询窗口硬件建设,确保查询工作“软硬件”双过硬,凸显专业、高效服务。
四、延伸服务触角,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准入”效力
一是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吴江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法院等15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全市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全市凡政府投资项目要采用中介服务的,均需选择B级以上信用等级中介机构,选择C级的要向市中介监管领导小组说明原因,D级的坚决禁用。对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或个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中工作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降低企业的信用分,取消评选诚信企业资格。2011年,市检察院与其他14个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吴江市测绘、拆迁、货运、监理等23个领域的513家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有90家被评为A级,358家被评为B级,34家被评为C级,21家因有行贿行为等违法违纪问题被评为D级。
二是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分体系,对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降低信用分。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纳入政府投资工程“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个人执业资质升级的参考要件。在吴江市重点工程“盛泽新城区”建设工程中,通过查询发现两个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招标单位后,招标单位迅速取消了两个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截至目前,吴江市共对有行贿记录的31家企业和38名个人分别给予降低信用分或者一定期限禁止参与政府投资工程。
一、白蚁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白蚁具有喜湿性、隐蔽性、扩张性、迁移性、重复入侵性等特点。广西南方常年潮湿多雨,比较适宜白蚁繁衍生长,而水库堤坝一般种有植被,容易滋生白蚁,蚁患危害比较严重。白蚁常年隐居地下,如果在水库堤坝内修筑巢穴、修筑蚁道,很不容易被发现。而且白蚁具有强大的繁殖能力和扩张能力,要是不及时治理、任其建巢穿道,将可能出现坝体被整体腐蚀的情况。一旦汛期到来,雨量增加、水位上升,水流大量渗透到蚁道内,导致蚁道不断变宽变大,最终会造成堤坝滑坡、塌方甚至垮坝,严重威胁到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一旦防治的药物过了药效期,白蚁还会卷土重来,这就决定了白蚁防治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由此可见,坚持对水库堤坝白蚁进行防治,是水库堤坝安全运行、发挥水库防汛抗旱职能、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白蚁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部分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有的水库堤坝多年来没有发现白蚁,或者蚁患因及时治理未造成事故,使一些堤坝管理人员对白蚁的活动规律以及蚁患的隐蔽性、危害性、重复性认识不足,从而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性,工作中也有所懈怠,以为发现后只要及时治理就行;有的甚至会片面认为白蚁都多年不见踪迹了根本不足为患。
2、有的管理单位没有制定白蚁防治工作方案,或者有章不遵、有章难遵。有些水管单位对白蚁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白蚁防治列入日常工作日程,不编制工作方案,对于怎样防治白蚁无章可循;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工作方案,但只是挂在墙上、停在口上,有章不遵、敷衍了事,比如:例行巡查时只停留在表面,认为只要地表没有白蚁就万事大吉;对白蚁进行治理时以为清理蚁山、投放蚁药赶走白蚁就行了,全然不顾白蚁的活动规律;有些工作章程的制定只不过为了应付上级检查,随手就拿来别人的工作方案,全盘照抄、生搬硬套,根本未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编制,使得方案没有针对性、指导性、战略性意义,工作开展起来难免困难重重、处处碰壁,工作效率低下不说,甚至误导方向、延误战机,导致蚁患重大难以收拾。
3、治蚁人才缺乏,业务培训不足。白蚁防治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顺利开展。有的单位没有设置白蚁防治专员、岗位,出于各种因素也没有重视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少堤坝管理人员在开展白蚁防治前,都不清楚什么是白蚁,不了解其成长环境和活动规律等基础常识。多数管理人员属于“兼职”、临时上阵,没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白蚁日常巡查、治理活动多是盲目、被动的,有的管理人员甚至简单地认为灭蚁就是挖掉蚁巢、投药驱赶,这些严重影响着白蚁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4、只关注坝体蚁情,忽略周边区域的防治工作。土质堤坝多是依山筑造而成,堤坝两侧山坡区域杂草丛生、天阴潮湿,能够为白蚁活动提供比较适宜的生存环境。而白蚁会根据生存和活动的需要迁移他处开辟新的领地,倘若两侧活动、生长的白蚁迁移到堤坝内活动,就能危及堤坝的安全。多数管理单位能够定期修剪绿地和清除堤坝杂物,但很少清理堤坝两边的杂物。有的管理人员开展白蚁活动普查工作时,往往只对堤坝处进行巡查,对白蚁进行灭杀也只是处理堤坝内的区域。等到堤坝两侧的白蚁迁移到堤坝再治理,不仅造成工作重复、单位治理成本提高,而且无形中增加了工作压力,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有序性。
5、重治轻防,只注重治理,预防意识淡薄。有的堤坝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及时发现白蚁、迅速采取措施灭杀,就不会造成灾难性事故。但是因白蚁踪迹不易被察觉,可能发现时已经太迟,失去了灭杀的有利时机,到时可能难以弥补、产生不良的后果。
三、加强白蚁防治效果的几点意见
1、强化安全意思,思想上提高防治白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强宣传、定期召开动员大会等方式,增强大家的忧患意识,全面提高单位领导和堤坝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重视的思想氛围。作为单位领导,要肩负起统帅和指挥的作用,不仅自身觉悟要高,还要加强监督指导,重视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时刻关注职工的思想状态,去除各种侥幸心理,确保白蚁防治工作常抓不懈。
2、制定行之有效的白蚁防治方案。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度,贯彻到单位领导和堤坝管理人员的目标责任中。二是针对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防治工作方案,不仅包括如何预防、杀灭白蚁,还应对如何日常巡查、常规普查步骤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各个阶段中,年末还要进行必要的总结计划。需要强调的是,工作方案应该按照一年一定的原则,不能简单复制,要及时跟进形势的变化,确保与时俱进、科学有效。
3、重视引进白蚁防治专业人才,加强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最终的目标是切实提高本单位堤坝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优秀的工作队伍,随时把握堤坝蚁情并及时自行治理,避免白蚁泛滥带来灾害或把损失的程度降到最低。白蚁防治涉及到预防、巡查、治理等多个环节,必须加强相关的专业培训。首先,单位应在内部开展培训班,系统学习白蚁认知、预防等基本常识,提高堤坝管理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其次,根据不同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使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更加全面;再次,注重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合理安排工作经费,聘请专家开展实地培训,增强实际操作技能。
4、加强对堤坝周边区域的白蚁防治工作。除了在堤坝处修整植被、清理垃圾,还要定期清理附近堆放的柴草、枯烂叶和白蚁喜食物等杂物,减少适宜白蚁生存、活动的场所。日常巡查时,对堤坝及坝两头的区域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不留余漏。查杀堤坝白蚁时,需要检查白蚁是否蔓延到坝址附近,如有发现也要进行杀灭。
5、提高预防意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白蚁治理较预防工作而言难度更大、花费更多,提前做好了预防措施,就可以省去治理的环节或者大大降低治理的难度,减轻了单位日常管理的压力。对堤坝加强日常巡查密度、及时清理坝区及周边区域的垃圾等,都是预防白蚁滋生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帅移海,蔡新辉. 土坝白蚁来源及防治对策[J]. 水电能源科学. 2009(06).
一、河道基本概况
镇辖区没有河流流经。主河道不经过县境内,在我镇辖区内有一条因超标准洪水而溢流的沟槽,加上主河道加固改造,主河道从境内汇入汾河,多年已没有洪水通过。涉及我镇3个村,分别是。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四项制度等文件,成立了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相关站所负责人,流经村村委主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巡查和整改工作。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镇、村二级河长坚持按期巡河,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做好河长巡河工作。本年度完成巡河1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三)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属于季节性河流,每年6—9月份汛期内,可能发生洪水。近几年来没有发生洪水。我们持续认真做好防汛工作,与各村签订了防汛责任书,各村都成立领导组和应急抢险队伍,迎接市县防山洪灾害防汛检查,7月份在李家庄村开展防汛撤避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周边群众的防汛应急撤避意识。
镇辖区,近几年来没有发生洪水。镇政府严格按照制订得《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防汛等各项工作,确保一旦遇有洪水,做到保障河道畅通,保障沿泄洪道周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查力度。强化巡查意识,定时组织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