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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1.1合同风险识别的动态性较高:因化工工程项目多且复杂,合同关系涉及面较广,各类环境风险及事件都会对合同管理及合同执行过程造成影响,所以合同风险的识别应加强动态的掌控。
1.2合同风向识别的周期较长:合同的产生至终止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所以合同风险识别应在项目的整个运行周期内持续进行,且整个过程可能要保持5年以上。
1.3合同风险识别出的风险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工程的经济效益:因化工项目工程规模较大,合同成本高,合同风险很容易对经济效益造成影响。按照相关统计数据,正常化工工程,合同管理的效能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差别可占到工程造价的25%。[1]
2.化工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2.1做好招投标管理
2.1.1工程清单编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应逐级对项目进行分解,如可依照项目功能将化工项目划分为各类车间,在各级车间以下按照仪表、设备、绝热、管道、防腐、建筑、电气等专业制作工作包,利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尽可能将项目细化,直至项目工作完整定义;应依据工程技术对项目量清单进行编写,如工程管道的安装过程包含除锈、脱脂、刷油、防腐;系统清理及吹扫;套管加工及安装;绝热层与保护层安装;压力试验等工艺,只有做好工艺特征与项目特征的描述,才能确保工程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1.2公开招投标:为尽可能回避较大风险,应选用公开招标方式,且在招标时应加强资格预审。依照公开招标控制程序进行工作,可有效防控产生较大风险;做好资格预审,可防止出现投标人弄虚作假、违章承接工程项目的行为,利于项目投资市场环境净化及保护。
2.1.3项目评标决策:评标方法的科学性是保证选标过程公平有效的基本前提。在化工项目评标过程中,应重点分析承包商报价是否在“企业个别成本价”以下,清除恶意竞争投标者,加强项目评标决策的优化,以规避不良项目风险。依据化工项目类型,建议可选用具有多指标评析的TOPSIS法实施评标。
2.2恰当分担风险
2.2.1选用科学合同形式:化工项目合同风险性较高,合同风险的规避就是将合同进行中的不确定性尽量在承包商与业主间进行科学恰当划分,依照“谁能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就由谁来承担风险”的原理实施风险分担。相对于承包商而言,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风险是依次降低的,而相对于业主则相反。所以在合同类型确定时应依照工程实际状况进行确定。另外依据化工项目类型合理采用计价式合同方式可明显减小工程合同风险。
2.2.2实施合同担保:①承包商履约担保,在该担保中可选用加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方式,也就是由综合指标高的承包商为项目提供担保,或采用担保公司担保书、银行保函的方式;②投标担保,该担保可选用担保公司担保书、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③业主支付担保,该担保是指确保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款对业务进行支付,其由担保人为业务向承包商担保。
2.2.3完善合同过程控制及流程控制项目合同风险控制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跟踪监测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质量、成本、进度及安全风险动态,做好与合同的对比分析,并适时提供控制方案,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完成;应尽量选用社会化监理公司作为项目合同履约监控单位,以降低合同执行中的质量缺陷、拖期问题。项目合同执行是各类项目管理目标的准则,应提高合同风险控制人员对各种目标的风险评估及监测水平,以减小合同履行的风险。
3.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合同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D035.32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09701
引言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体制己经建立,但是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特别是一些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这项工作的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影响其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这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业主和承包商不能正视彼此的关系,造成对合同管理的错误认识,一个项目的最终目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联系而走到一块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他们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他们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所以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时,都应该是抱着合作而不是敌对的态度。可目前好多业主和承包商还做不到这一点。
2、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当事人也可发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条款保护其合法权益。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中环境、组织、技术、管理、业主信誉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承包商经营失利而遭受的损失。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3、专业人才缺乏
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5、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二、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这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作出决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其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将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组,使他们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实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与工程重大变更相关的事件,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3)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渐与国际建筑业接轨,企业必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管理内容来抓,因此须加大对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以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这样才能捉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对外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宋家琦.浅议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合同管理[J].山西科技.2005(4)
【摘要】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经取代农民工、下岗职工就业问题而成为了就业市场的核心问题。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从理论角度寻求相关的依据,为政府等公共部门做好相关激励措施等提供支撑。
【关键词】就业 激励 政府
目前的就业理论,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失业问题,我们认为,这些理论也同样适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在西方,无论是古典学派、新古典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货币学派,他们的一般经济理论中都包含有就业理论。包括劳动力供求因素分析、一般就业水平的确定、失业原因的探讨、就业对策的制定等。其中,有的就业理论是赞成政府就业促进的,并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政策取向。
一、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总量就业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以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了政府促进就业的必然性。首先,他对“充分就业”做了新的解释。认为除了“自愿失业”和“摩擦失业”之外,还存在“非自愿失业”,即工人愿意按照现行货币工资水平受雇于资本家,却仍然找不到工作的状态。在凯恩斯看来,只有想办法消除了“非自愿失业”就意味着“充分就业”。其次,他还提出了有效需求原理,即就业总量取决于有效需求的大小,失业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要解决“非自愿失业”问题就要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增加就业量和增加有效需求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出手拯救经济、促进就业。他建议扩大政府职能,依靠政府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从而扩大有效需求,提高社会的就业水平。凯恩斯的主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带来了经济理论和财政政策研究的空前繁荣。从“自由放任”到“积极调控”,凯恩斯构建了宏观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为政府干预经济,采取积极的手段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
二、20世纪60年代人力资本就业理论
二战以后,德国、日本两个战败国在实物资本饱受战争破坏的条件下迅速崛起,而伊朗、利比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以资本积累为导向的工业化战略却未取得预期效果。经济领域中这些难以解释的特殊现象的出现,引起了西方经济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人力资本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代表人物是舒尔茨和哈比森。舒尔茨在《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说中阐述了许多无法用传统经济理论解释的经济增长问题,明确提出资本可划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
三、20世纪70年代新古典综合派结构性失业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普遍的“滞胀”,凯恩斯理论对此无能为力。以萨缪尔森和索洛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诞生,其实质上是将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综合在一起。他们认为,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仅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劳动力市场政策和人力资源政策来实现充分就业。具体的就业促进包括、对劳动力进行全方位的继续培训,使技术过时的劳动者及时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大力发展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使企业和求职者实现充分的信息沟通、减少户籍等行政性人口流动障碍,降低人员流动成本,帮助解决劳动力和企业地区间的迁移。
四、20世纪80年代新凯恩斯主义工资粘性就业理论
20世纪80年代中期,新凯恩斯主义以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姿态出现。其代表人物包括斯蒂格利茨、曼昆等。该学派是用“粘性”取代了传统凯恩斯主义的“刚性”理论,并且从理性预期的角度对这种粘性进行合理的解释,从而弥补了传统凯恩斯主义的微观基础。
新凯恩斯主义劳动市场论的关键是工资粘性理论名义工资粘性和实际工资粘性。名义工资粘性理论包括、长期劳动合同论。劳方为避免劳动市场风险工资变动和失业风险,希望与资方签订长期合同,资方为了减少谈判成本,以及谈判可能引起的劳资摩擦也同意签订长期合同。这就使工资水平和就业水平难以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使工资具有粘性、交错调整工资理论。交错调整工资是指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来调整工资,但经济系统中所有的工资合同并不是同步的,即签订时间与到期时间是错开的,因而工资只能交替调整。当国家试图使工资水平稳定时,必然要求货币政策与总工资的增加相适应,结果就出现了通货膨胀。与此同时,剧烈波动的超额需求会使产出下降,对劳动力的引致需求减少,从而导致失业率上升。因此,其结果就是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同时并存。实际工资粘性理论认为,厂商愿意支付较高的实际工资是因为他们假设工作效率和工资成正比,工资的提高会导致工人的积极性提高,从而增加产量,降低成本,而高工资就会导致劳动力市场不能出清,从而出现失业。新凯恩斯主义认为政府应当多考虑长期失业者,同时要积极干预劳动工资合同,以促使其具有较大弹性,从而促进就业。
我们还发现,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失业回滞理论强调政府有必要通过积极的需求管理政策、培训政策与恢复劳动力市场功能的政策以促进就业。这其实体现的就是就业工作综合化、体系化的全方位覆盖。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大量的就业促进政策、包括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等,这些政策出台之快,力度之大,涉及部门之广,历史少有。综上,我们列举了一些就业服务相关的理论,碍于精力有限,这些理论虽不能穷尽,但当面对日益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也许能为研究对策找到一些路径。
参考文献:[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徐毓扔译.商务印书馆,1997
[2]林毅夫.就业理论与失业治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厉以宁,吴世泰.西方就业理论的演变[M].华夏出版社,1988
[关 键 词]连锁; 连锁经营; 特许经营; 旅游业; 餐饮业特许经营。
旅游活动有“六要素”: 食、住、行、游、购、娱,连锁经营与之密切相关。当前,如何进一步搞好特许连锁经营,促进旅游业的大发展备受各方面的关注。
本文仅就连锁经营中的餐饮业特许经营与旅游活动“六要素”之一“食”的问题,略抒己见,以供相关方面借鉴。
一、特许经营的内涵与优势。
连锁经营是一种现代流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它有三种类型: 直营( 正规) 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 自由) 连锁。特许连锁也称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或合同连锁。
( 一) 关于连锁经营的内涵。
“经 营”一 词 英 文 为 Maganement,意 同 管 理。中、外理论界对经营管理的理论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简言之: 在“大经营论”中经营包涵着管理; 在“大管理论”中管理包涵着经营; 在“经营管理等同论”中二者既有共同部分,又有独立部分。
经营在汉语中寓意丰富: 例如在国学中,《诗·大雅·灵台》: “经始灵台,经营四方。”此经营意为建筑。《诗·小雅·北山》: “旅力方刚,经之营之。”此经营意为规划( 画) 创业。《战国策·楚》: “夫以一诈伪,反覆之苏秦,而欲经营天下,混一诸侯,其不可成也亦明矣。”此经营意为周旋往来。由此可见,经营本意是指规划创业,筹划营谋,周旋往来。
“连锁”一词,狭义上讲是连接起来并且锁定。还可将其理解为“链”或“链接”,在连锁经营中大体包括“五链”: 组织链、商品链、信息链、资金链、人才链。“连锁”是连锁经营的实质与关键。
连锁经营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有美国的、日本的、德国的,有经济学论文" target="_blank">经济学的、统计学的等等说法。一般来说,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经营单位,以同一商标、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共享规模效益,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
连锁经营企业突出的特征是“3S”管理方式,或称“3S”原理。“3S”就是: Simplification( 简单化) 、Specialization ( 专 业 化 ) 、Standardization ( 标 准 化 ) 。
近年来又增加了规模化与网络化。
( 二) 关于特许经营的定义。
特许经营即特许连锁经营,是我国连锁经营的主流。特许经营的定义亦 是“仁 者 见 仁,智 者 见智”。国务院 2007 年 1 月 1 日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以下称特许人) ,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 以下称被特许人) 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 三) 特许经营的优势。
仅从特许人来看,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和自愿连锁相比,主要优势有三:
1.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资金投入和运行成本低。在直营连锁,每个分店都要由特许人全额投资,这就会使特许人的扩张受制于筹资能力。特许经营则不然,由于被特许人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资金的投入和相关费用大都由被特许人承担,这就大大节省了特许人扩张的资金和成本。
2.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速度快。特许人可将那些占有商圈、地利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纳入麾下,大大加快了扩张的速度。
3.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市场风险小。以特许经营方式经营的门店称为加盟店。由于加盟店都是独立的法人,自负盈亏,特许人所承担的风险就会大大减轻。
在此应特别指出,成功的特许经营是双赢模式,只有让被特许人获得比单体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经营关系才能长久维持,特许经营才能做大、做强。
二、特许连锁经营发展简况。
近年来,全球按销售额排名的 500 强企业之首—美国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就是连锁经营企业。
在酒店业,国际连锁酒店标准的制定借鉴了希尔顿等连锁酒店以及美国东西海岸品牌战略和标准化的经验。
( 一) 特许连锁经营在我国发展速度和产生的效益十分惊人。
连锁经营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在我国出现至今,其发展速度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十分惊人。特别是特许连锁经营已经成为零售、餐饮、服务、酒店等行业采用的一种主要经营模式与组织形式,并且加快向其他行业发展,尤其在沿海地区和部分大中城市发展速度更快。例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经济发达地区,一些主导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在县城及乡镇开设大量的分店,日益显示出经营优势与效益优势。我国按零售额排名的前 20名商业企业中半数以上为连锁经营企业。我国现有160 多家饭店管理公司,星级旅游饭店 10 480 多家,星级饭店集团化程度达到 9. 63% ,其中连锁酒店集团毋庸置疑已经成为最大的赢家。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 2009年底,我国特许连锁经营企业 4000 多个,加盟店 33万多个,分别比上年增长了 15% 和 10% ; 2009 年特许连锁经营 120 强企业的销售额达到 3109 亿元。
若仅就特许经营体系数量而言,我国已经远远超出特许经营大国—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并且每天都有大量的特许经营企业产生。
( 二) 特许连锁经营与旅游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特许经营适应多种行业( 业种、业态) 或项目。
总的说,主要适用于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以及部分制造业。例如: 零售业; 餐饮业,尤其是快餐业; 酒店业; 休闲旅游; 商业服务,如广告、企业顾问、不动产中介、快递公司、跑腿公司、秘书公司、包装公司、印刷、影印、招牌服务等; 人力资源开发、猎头; 家政服务; 便利店; 洗衣店; 教育用品及服务; 汽车租赁、汽车用品及服务; 健身、美容服务; 房地产中介; 轮船公司等等,恕未写全。细心浏览不难发现,上述若干行业( 业种、业态) 或项目与旅游活动的“六要素”密切相关。事实证明,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加快发展我国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模式与新的亮点。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旅游亦然。旅游活动有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显而易见,发展旅游业离不开餐饮业,二者相互促进。
西方餐饮业起源于十七世纪的小客栈,这是一种小规模餐饮店铺,非常普及。但若论有系统且具规模的经营餐饮业,则要从十七世纪以后,店家开始讲究精致烹调,使用较好的餐具招徕顾客开始,如英国于 1650 年在牛津出现的咖啡屋。至十八世纪末期,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使得整个欧洲交通运输事业发达昌盛,又随着商业贸易与观光业的盛行,餐饮业者为迎合顾客需求以增强竞争力,在质量上开始讲究,在服务上开始出现桌边服务,大大提升了西洋文化吃的艺术,促进了西方旅游业的发展。
近年来,连锁经营中的特许经营备受旅游业界的关注。例如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分别在 2005 年 5 月至 12 月在北京市内设立了 12 家营业部( 门店) ,它们与人们熟悉的麦当劳快餐一样,各店有统一品牌与标识,销售同样的旅游产品,有统一的经营理念与市场推广方式,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种经营模式很快在旅游业内复制开来。
三、打造餐饮特许经营名牌的难题。
数当今洋式快餐,中外人士会不约而同的说出麦当劳、肯德基等。然而,数当今流行的中式快餐,中外人士的答案竟会五花八门,往往令自以为有着若干年美食文化的国人“汗颜”,同时,国人也未必知晓进入国门的洋快餐大多属于特许经营方式。
( 一) 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不平衡。
餐饮业作为不落的朝阳产业,目前可以说进入了黄金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日益繁荣、国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旅游经济活动逐步国际化。五天工作日、休闲场所增多、休闲方式多样化等因素,促使餐饮业与旅游业快速发展,并且由单纯的供食场所向着具备多种休闲功能的餐饮服务业方向发展。
然而,笔者在国内、外旅游中亲身体会到我们在这方面的差距确实很大。在调研中发现,几乎每一家餐饮企业都感受到了竞争的惨烈。即使在欣欣向荣的企业,也无不体会到中高层管理者的忧心与不安。餐饮企业老总们考虑最多的一个题目是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让本企业商圈稳定或快速扩张? 从实践看,连锁经营似乎成为了餐饮行业的主旋律。例如国内的餐饮业百强企业无一例外的采取了连锁经营方式,连锁百强超过 50% 的年增长率,远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幅度。由于特许经营具有成本优势、价格优势、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等,有着极强的竞争能力,因而成了餐饮业经营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众多中餐连锁企业高管喊出“要做中国的麦当劳、肯德基! ”然而,“看花容易绣花难”,当人们欣赏一些企业扩张成功的经验时,也要汲取一些企业扩张失败的教训,例如北京全聚德烤鸭曾败走广州,上海荣华鸡销声匿迹,“土掉渣烧饼”在长春风光不在……诸如此类事件让中餐业特许经营几乎成为特许经营失败的代名词。
( 二) 制约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
经调研分析我认为,制约餐饮业特许连锁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
1. 餐饮业特许经营标准化难。标准化是连锁经营的显著特征。然而,由于中餐不易做到标准化,大多不能像工业品生产线那样大批量生产,因而不能保证餐饮品的统一口味与质量,这与特许经营所要求的统一性不符。例如大多数人会有同感,在当地烤鸭店吃全聚德烤鸭与在北京全聚德烤鸭店吃烤鸭的口味就是不太一样。
2. 餐饮业同质化恶性竞争。俗话说“竞争就是争饭碗”。中餐企业开展特许经营之后,由于投资相对少、见效快,模仿者众多,就会导致同质化竞争不断加剧,甚至出现假冒伪劣现象,就会使原有主导企业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甚至逐渐失去发展活力。这种模仿与竞争,既有形式上的模仿,如商标、店容、店貌等; 也有实质上的模仿,如产品、技术、外观等。一家“土掉渣烧饼”的推广,既会带来多家“土掉渣烧饼”
的诞生,也会导致“土掉渣烧饼”盟主的“滑铁卢”。
3. 特许加盟管理不规范。 有的盟主 ( 特许人 )发展加盟商( 被特许人) 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收费( 加盟费、权利金等) ,往往忽视对加盟商的支持与管理。加盟商由于得不到盟主应有的、持续的支持与帮助,从而使加盟店生存能力、竞争能力下降,续存期较短,影响了特许经营的持续发展。加之还有“加懵店”、“假盟店”等怪现象,“忽悠”、“被忽悠”
者层出不穷,令一些创业者叫苦不叠。更有甚者,有的投机分子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招商欺诈等犯罪活动,致使不少创业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极大地挫伤了加盟商的积极性。
4. 特许人运作不规范。有的特许人自身资金实力不够或专业人才少,急功近利,热衷于招商; 有的特许人本企业直营店不成熟或达不到规定的 2 个以上门店,就急于发展特许加盟店,由于后续能力与支持跟不上,往往导致几败俱伤。
四、搞好餐饮业特许经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旅游业以其综合性强、关联度大、开放度高、就业拉动力强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从国外看,特许经营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推广和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制与政策环境。制定和完善特许经营有关法律制度,是维护加盟双方合法权利、促进特许经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例如,美国就曾有过一些不法之徒打着特许经营旗号诈骗加盟金的案例,直到 1971 年美国出台了《连锁加盟法》和《连锁店统一加盟需知》之后,这些不法行为才得以制约。2007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审核、信息披露、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权力与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二) 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政策、措施方面的保证。
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制定出台一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突破性政策,例如在准入门槛、财政、金融支持、税费减免、人才引进、基础设施、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政府更应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区域旅游产业的宏伟蓝图。
( 三) 加大对名牌商品和名牌企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建设、指导、扶助、监督等措施,促进名店和名牌商品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这项工作涉及点多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方能奏效。对于已有一定商誉的商标和商号,应优先给予注册登记,防止他人乘虚而入,保护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对于那些有希望成为名牌的项目、传统老字号、知名品牌应给予必要的倾斜政策,大力扶植,早见成效。通过积极拓展、规范餐饮业特许经营,提升中式快餐知名度,打造更多的知名品牌、世界品牌,以飨游客。尽早取得与麦当劳、肯德基等跨国特许经营企业对等的话语权,不能总是言必称洋快餐。
( 四) 加强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的建设。
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在餐饮特许经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餐饮特许经营的组织结构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总店加 10 个以上连锁分店构成; 另一种是由总店加中心厨房加 10 个以上连锁分店构成。一般来说,除了由于保鲜、保质等方面的要求而无法通过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统一加工后配送到各分店的餐饮品外,餐饮特许经营的组织结构都应设计成“总店( 总部) ———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分店”模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餐饮品的口味与质量。当然,这样做要增加配送成本。若做不到这一点,主导企业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例如,北京市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这一原则,收回了一些外地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权,从而保住了“全聚德”这一久负盛名的知名品牌。
( 五) 加强对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管理。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把信息披露关,例如对在中国连锁经营网站登载的信息严格审查、筛选,防止误导大众。笔者曾发现有的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由于涉世不深,受不良信息误导,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从而影响就业。同时,要加大对虚假信息( 行为) 者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与市场环境,切实保护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前在旅游业及其他行业,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 国有) 资本以及少数大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在那些发展较快的东南沿海地区,民营经济非常活跃,投资主体多元化,所有制形式多样化,连锁经营就搞得好。当前,理论界与业界已经达成共识的现代企业扩张的两条基本途径是: 资本运营和连锁经营。例如,长春市欧亚集团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成功运作资本运营和连锁经营的典范,截至2009 年末的 25 年间,该集团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高速增长,公司资产从 205 万元增长到 72885 万元,获得了资产信誉评估 AAA 级企业,中国商业名牌企业等 1000 余项荣誉。经济学家预言,2010 年以后的十年,是我国消费领域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 2015 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入境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游客源国,届时,预计我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可达 1 亿人次,国内旅游人数可达 28 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可达 1 亿人次,游客市场总量可达 30 亿人次。显然,要实现旅游业的宏伟目标,必须要逐一解决好旅游活动的“六要素”,特别是第一要素—“食”的问题。相信今后十年,旅游业与特许经营二者相互促进,定将千帆竞发,令人惊喜。
[责任编辑: 高宏艳][参考文献]。
[1]刘星原。 连锁经营与管理[M]。 北京: 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2]吴伟君。 开店必读手册[M]。 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