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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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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论文

民间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民间文化的产生是以传统民间社会生活为基石的。传统民间社会生活的大环境练就了民间文化的造物理念、生活方式、生产形式、信仰、价值观以及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如:在农耕时代下,人们的思想上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多子多福的期盼、对风调雨顺的期待、对“天人合一”的追求、对“佛”“神”的尊崇等,并通过手工制作的方式将这些思想和文化意识形态蕴含在生活中,产生了具有审美价值和文化功能的剪纸、年画、皮影、民间玩具等等艺术形式,结出了丰硕的民间艺术果实,这些艺术形式具有“自给自足”“纯手工”“朴素”的特点,与生活紧密相关,表达了人们的思想情感。因此,作为一种艺术形态,民间艺术是民间文化的物化形式和形象载体,体现了在农耕文明历史条件下的传统民间文化特质。并且,民间文化为民间艺术的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对民间艺术的产生、发展和存在产生着重要影响。正因如此,民间文化的发展和平衡对民间艺术的繁荣具有决定性作用,民间文化生态平衡性可以为民间艺术的传承与创新提供优良的生存环境。反之,民间文化系统的生态失衡将直接导致民间艺术的落寞,甚至会使其退出艺术舞台。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精神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人们用上了科学技术带来的高效农具、住上了宽敞的高楼大厦、贴上了时尚的装饰画、玩上了更具趣味性和挑战性的电子玩具等。从民间文化自身来看,其所处的“自然—文化—社会”生态系统中,自然与社会要素都发生了改变,这使得民间文化的生存环境下的农耕时代背景逐步消失,因此,民间文化的生态平衡性受到冲击。民间文化的失衡,使得生长于民间社会生活之上并承载民间文化内容的民间艺术也丧失了其生存的土壤,导致了许多民间艺术作品粗制滥造、庸俗、肤浅并且种类在日益衰落、流失。民间艺术失去了广泛的民众基础,不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要么被认为是“落后”的东西退出市场,要么被认为是“古董”束之高阁,失去了原有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那么,该如何去拯救传统文化中的民间艺术呢?如何让民族文化中的瑰宝重新散发出光芒呢?

二、寻求民间文化及其艺术的发展

1.处理好文化发展,把握文化主流

民间文化根植于广大民众的生活,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当人们的生活方式、交流方式等诸多因素发生改变时,人们更快、更方便地接触到各种现代的、外来的文化形式,并快速地被感染和铺开,这使得传统的民间文化受到冲击。因此,处理好文化的发展,建立健康、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系,是寻求民间文化及其艺术形式发展的根本。民间文化应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发展,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自身的提炼,即重新审视民族传统文化本身,将封建的、愚昧的、不适合现代生活方式的部分进行舍弃处理,将现代文化中的内容融合在传统文化中,实现既有民族传统文化根基,又具时代性和生命力的中国民间文化的主体,形成现代的中华民族文化特征。其次是融合外来文化元素,正确吸收外来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丰富文化形式和内容,壮大文化队伍,实现多元文化的和谐共存,使多种文化形式融合在文化队伍中,才能形成完善的、适合时代需求的民间文化和民族文化,给民间艺术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养料,使民间艺术这棵树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2.丰富和扩展民间艺术的形式与门类

在构建现代的、具有传统文化根基的民间文化基础上,丰富和扩展民间艺术的形式与门类,是对民间艺术的延伸与发展。张道一提出“民间艺术是一种‘母性’艺术,是民族文化的根之所在”③。民间艺术的“母性”特点就在于:它以文化根基为养料、具有繁衍发展的能力。这就我们需要抓住繁衍的内在动力,去发展更多的艺术形式。就传统的民间艺术造型形式和内容来看,不管是剪纸、年画、泥塑玩具,还是皮影戏,它们都具有共同之处:是以民间固有的美学理念为审美尺度进行的造物活动,具有艺术性、民俗性,是生活和审美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人民大众的理想、感情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种真正‘为生活造福的艺术’”④。也就是说,民间艺术之所以具有魅力,是因为其蕴涵着人们对生活美好的期盼。那么,就造物物质本身而言,其造型形式、风格、内容、表现的手法、新的视觉形态就可以根据现时代的审美、时尚、甚至是新型材料等等方面去挖掘更多的素材和元素,提升和扩展已有的民间艺术形式美感、丰富素材及主题,使其更符合现代生活内容,更贴近人们的现代生活。这样的民间艺术就再不会是古董和文化遗产,而是民间艺术的再生和繁荣。图一泥塑玩具图二皮影戏

3.将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结合

“民间美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艺术发展的基础,一个国家的设计艺术发展是以本国的民族文化底蕴为背景的”⑤,虽然现代设计产生于大工业时代,民间艺术孕育于农耕社会,但民间艺术和现代设计的目的是相同的,那就是为生活服务,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这是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相结合的推动力。因此,现代设计与民间艺术都可以看作民族文化的物化形式,它们的物质表象背后都蕴涵着深厚而又悠远的民族文化内涵和审美思想,这也是民间艺术能与现代设计相结合的基础。将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结合,一方面利于民间艺术在现代生活下的运用和传播,另一方面也利于现代设计呈现出民族特色,两者相互推进。民间艺术和现代设计相结合的实践手段也有很多,首先,从文化层面上说,将民族文化中的内涵和精髓运用到现代设计中,抓住文化的根,让中国优秀文化在设计中散发光彩,实现民间文化及其艺术与现代设计的结合。其次,从物质层面上说,将民间艺术的造型形式、创作手法运用到现代设计中,如将传统吉祥图案运用到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中;将剪纸艺术的镂空手法、剪纸图案与灯具设计结合,给现代设计提供养分;或者将传统民间文化的艺术形式进行现代设计的创新改造等等,实现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的结合,这样的现代设计才能散发出民族风、中国味,使大众得到审美和文化上的共鸣。民间艺术与现代艺术设计的结合,不但使得民间艺术拥有更广阔、更现代的大舞台,也使得我们的设计更具有民族特色和文化底蕴,是民间艺术获得艺术新生的重要途径。

民间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民间艺术的深层次文化内涵较为稳定,几乎不因社会文化变迁而发生改变,这不仅因为这些文化内涵与人类的本能性需求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深层次文化内涵通过代代相传的象征体系,已经深度内化为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了。格尔茨认为,共享性的、普遍的“意义只能‘储存’在象征”中。反而言之,只有“储存”在象征中的意义才具有普遍性与共享性,因为象征比较直观,无需借助语言文字的解释,人们就能直接感受到它的意义,而且,在象征没有受到历史意识与哲学观念批判的地方,象征体系就是生活常识,人人稔熟,了然于心。我们发现,民间艺术通过复杂的象征体系,使其文化内涵具有了普遍性与共享性。就民间造型艺术而言,除了小部分直接再现社会生活,把日常生活作为审美观照对象,绝大部分是依据象征体系创造的,这个象征体系由形象、图案、符号、色彩等构成。形象系列主要来自古老的图腾崇拜,如老虎、猪、牛、羊、麋鹿、龟、龙、蛇、鱼、蛙、凤凰、朱雀、向日葵等形象,这些形象在民间的剪纸、刺绣、印染等作品中随处可见。另一类形象虽然来自日常生活,却并非单纯地将日常生活作为审美观照对象,而往往在古老的象征思维的影响下,通过民间故事赋予其某种神话内涵,将其纳入象征体系之中,如无锡惠山泥人中的“大阿福”,也许是先有了这个形象,为了神化这个形象,就有了民间传说“沙孩儿”勇斗猛兽的故事。再有一类形象则是通过谐音被赋予某种象征意涵。如桌案上摆着花瓶象征着平安;画一位官员骑着一头梅花鹿,寓意是“进禄”;画一个胖娃娃骑着大鲤鱼,寓意是年年有余。我们发现,即使是当代的一些单纯再现日常生活场景的民间剪纸、绘画中,民间艺术家仍然会在场景中加个龙、凤、兔子等吉祥物形象,可见象征意识以及古老的象征体系对民间艺术影响之深。在民间艺术的象征体系中,除了极为丰富的具体形象系列之外,还有大量相对抽象的图案或符号,比较著名的如双喜、如意、中国结、九宫图、八卦图、阴阳鱼、“盘长”、卐字等,这些抽象符号大都来自中国阴阳、五行、八卦哲学观念以及道教、佛教等宗教观念。如卐字符,据唐代慧苑《华严音义》载,卐本非汉字,原为古印度的印度教、佛教的吉祥符号,武则天时期才权制此文,“音之为万,谓吉祥万德之所集也。”“盘长”符号也可能来自佛教,张华就认为,“盘长”并非是对“盘肠”形象的模仿,而是来自佛教的法器“盘长”。在中国民间造型艺术中,色彩也是有象征意义的,如红色象征着热血、生命,是中国人心目中镇邪的色彩;白色象征冬天的白雪,意味着万物凋零与死亡,是中国人的丧服色彩;绿色象征着春天、大地、生育,所以传统婚礼中新娘子往往穿红戴绿。在中国民间观念中,色彩甚至与空间、时间,乃至人伦道德之间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具体而言,东方主青色,西方主白色,南方主赤色,北方主黑色,中央主黄色;春主青色,夏主红色,长夏主黄色,秋主白色,冬主黑色;红色象征热血、忠勇,黑色象征正义,白色象征奸邪。诚如靳之林所言,中国民间美术并不全按照事物的固有色彩来处理,更不同于西方的条件色彩体系,而“是以阴阳观、五行观与八卦观为基础的观念色彩体系”。深入考察一下民间表演艺术,我们惊讶地发现,民间表演艺术也受到了象征思维的深刻影响,从舞台、服装道具到人物造型、表演流程,以及表演内容,都有某种象征性内涵。舞台以及服装道具的设计作为民间造型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是受制于象征体系与象征思维的。比如古戏台的藻井形式的顶棚,井顶一般为圆形的明镜形式,象征着天圆地方,人在天地之间,顶棚的内壁上大都绘有民间常用的双鱼、龙头、八卦等象征性形象或符号。就民间艺术的表演流程来看,大都有固定的程式,比较典型的是傩戏中的请神、祭神、送神与秧歌中的“谒庙”、“排门子”、跑场图等。尤其是秧歌中的场图,看似随心所欲,变化不定,其实基本图式是相似的,而且大都暗含着某种象征意义。张华在研究秧歌场图时发现,人们花很大力气排练的秧歌场图,对于参与者来说,远不如“扭”和“逗”来得利落、痛快,对于观众来说,也大多看不出其中的门道,闹秧歌之所以重视场图显然不是出于娱乐或审美的目的,而是因为“那些图式也许是作为某种神秘内容的巫术象征,因而被认为具有了相应的神秘功能。而踩过它们,按它们的模式去跑舞图,就会得到某种超现实目的的实现”。

这样具有象征意义的民间表演程式,不仅是在秧歌中,也是中国民族民间舞的共同特征。在民族民间舞中,手心向上为阳,手心向下为阴,阴手阳手有着不同的象征,舞步上,先出哪只脚,如何变化,步距、方位、秩序,往往各有定数。就民间表演艺术的内容而言,傩戏的象征性内涵最为显著,甚至可以看作是象征体系的仪式化演练。在傩戏演出中,神坛、神像、神物的布置,巫师穿戴的面具、法衣等服装道具,巫师的念咒、作法以及神灵附身的模拟性表演与念唱神话等,无不具有象征性内涵。正是借助于象征体系,傩戏表演者将人们从日常生活的世俗世界带进了神圣世界之中,实现了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和解。不仅傩戏的内容具有象征性意义,许多地方歌舞小戏也有着丰富的象征性意义,如浙江湖州地区流行的歌舞小戏《扫蚕花地》,就是通过模拟性地表演扫地、糊窗、掸蚕蚁、采桑叶、喂蚕、捉蚕换匾、上山、采茧等一系列与养蚕生产有关的动作,叙述养蚕生产劳动过程,说唱祝愿蚕茧丰收等吉祥话语,借助于象征体系表现其在审美娱乐之外的民俗文化意涵的。通过象征体系,民间艺术的深度文化内涵转化成了日常生活常识,人们耳濡目染,代代相传。且不论专职从事傩戏表演的巫师,就是传统社会中乡间那些无知无识的村妇村姑,也熟知各种各样艺术形象的象征性内涵。靳之林在陕北考察时曾有意问一群剪纸的姑娘,“鱼戏莲”图案是什么意思,对方说,就是谈恋爱的意思,靳之林又问,那“鱼唆莲”图案是什么意思,对方一下子羞得涨红了脸,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就替她们回答说,“睡在一块儿了呗!”有一位姑娘剪了一个“莲里生子”图案,说必须放在“鱼唆莲”中,而不能放在“鱼戏莲”中,那位抱着孩子的妇女就解释说,如果放在“鱼戏莲”中,那就是说还没结婚就生了孩子。由此可见,不管是民间艺术家,还是乡间普通妇女,对民间艺术形象的象征性内涵都是非常清楚的,而且对其界限区分得很严格。我们看到,通过民间艺术及其象征体系,在没有文字的底层社会,民众活态传承着最古老的民族文化观念。

二、民间艺术的当代意义

由于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的核心是原始的、世俗的文化观念,因此,在古代社会,官方与文化精英往往漠视、贬抑民间艺术,虽有所谓“采风”制度,却并非因为真正尊重民间艺术,而是为了补察时政之得失,以通上下之情。除却晚明的李贽、冯梦龙、凌蒙初等少数人,在古代绝大多数文化精英的眼中,无知无识的乡民是没有能力创造自己的文化的,他们只是教化的对象,他们的信仰是不合礼制的、愚昧的“祀”,他们的绘画、雕塑是缺乏意境的匠人之作,他们的音乐连一贯比较重视底层民众的白居易也认为“呕哑嘲哳难为听”。尤其在宋元之后,民间戏剧艺术蓬勃发展起来,由于其内容比较粗俗,不合礼教,有的甚至暗含着某种抵抗意识,因而,官方时常下令禁止。早在南宋时,就曾“京都新禁舞斋郎”,明清时期更是禁令不断。“五四”之后,在西方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研究的影响下,一批文化精英开始重新审视民间艺术,有人认真搜集、整理民间歌谣,有人甚至提出向民间艺术学习,但是,在这些文化精英的意识深处,他们仍然认为民间艺术在文化内涵方面是低俗的、不合时宜的,需要改造、提升,如哈华在1950年代初讨论秧歌时说,“北方的旧秧歌、皮影戏、自乐班、大小戏班、瞎子说书、吆号子等,南方的昆曲、南词、念佛句、山歌、弹词、评话、花鼓灯、秧歌等,数量之大,深入群众的程度,远超过新文艺和新秧歌,新的还赶不上旧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发展新秧歌,改造旧秧歌,是向封建文艺夺取阵地工作之一,是一个艰巨长期的战斗。”诚然,民间艺术中有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思想内容,需要清理、改造、提升,但是,民间艺术是一种尚未从生产、生活中分化出来的浑然的艺术形态,其精华与糟粕往往是共生的,很难剥离,因此,我们也许应该谨慎地批判、改造,积极地保护、研究。尤其在文化全球化的当代语境下,由于文化剧烈地变迁,人们普遍面临着文化传统断裂所造成的文化认同困境,我们更应该正确认识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重估其当代意义。首先,民间艺术通过象征体系成为一种民族共享性的文化符号,它是社群成员之间社会交往与情感交流的媒介,有着重要的文化认同与社会团结功能,而且这种功能在现代社会尚未丧失。比如,孩子生日、老人寿辰时亲戚赠送礼幔,丧礼上亲友赠送各种纸扎等,这些生活中的艺术品不仅促进了亲友之间情感层面的交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礼仪,他们共享了这些文化符号中的文化意涵,强化了他们之间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社会形成有机社群。尤其是民间集体表演艺术,如节庆、庙会时的演出,就其本质而言,其实是文化认同仪式的演练,通过审美化的仪式,人们直观地体验到他们在情感、文化上是一个共同体。在锣鼓喧天、载歌载舞的热闹之中,人们陶醉了,即使平日邻里之间、家庭内部有一些矛盾、争吵,此刻也和解了。

晚近二十年来,在乡土社会逐渐解体的当代,不仅华北的乡村,甚至一些大都市,传统节庆、庙会反而大有复兴之势,也许“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中,庙会依然会保留在现代城市民众的生活之中,并且成为人们文化认同与审美需求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次,民间艺术中积淀着丰厚的传统文化内涵,它一直是传统文化的象征,是族群文化记忆的载体,是我们活态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面对民间艺术的象征体系,尤其是通过一次次操演传统的民间集体表演艺术,我们可以直接感受到当代的社会文化生活与传统的社会文化生活之间的连续性,感受到我们并没有远离祖先以及他们的情感与信仰。毫不夸张地说,民间艺术可以让我们与祖先共享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文明,让我们直观地理解民族的文化传统。在大传统已经断裂的当代中国,以民间艺术为主要载体的文化小传统也许是我们通往过去,重建传统文化延续性的重要途径。也许正是意识到了这点,新世纪以来,国内兴起了轰轰烈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而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中,民间艺术占据其中一半以上。再次,民间艺术建构了一个关于过去的象征的空间,有利于形成一种“无场所的记忆”,这对于“离土”进程中的当下中国有着特别的意义。众所周知,人不可能仅仅活在当下,生命的意义离不开记忆,尤其离不开来自社会生活的“集体记忆”。德国学者扬•阿斯曼认为,集体记忆中具有“凝聚性结构”的是文化记忆,所谓文化记忆是指对共同的过去的记忆中所包含的共同的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以及对重要事件的回忆所提供的解读当下生活意义的重要维度。对于文化记忆而言,稳定的社会空间以及诸如文字、图片、仪式等一整套符号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人们被迫迁居陌生的环境会有种种不适应,其重要的心理根源就在于记忆丧失了社会空间的依托以及熟悉的符号体系。在当代城市化进程中,大批农民失去了祖祖辈辈生活的社会空间,进入陌生的城市空间之后,出现了文化记忆与文化认同危机问题。汤姆•米勒在中国调研时发现,城市里的“外来务工人员过着封闭式的生活,无论社交还是居住,都在自己的圈子里”。我们课题组2013年在江苏地区调研时也发现,80后、90后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之间仍然存在严重的交往困难,其主要原因就是文化观念不同,比重为27.5%。在原有生活空间丧失的情境下,凝结在民间艺术中的符号体系与文化理念却是可迁延的,通过传承民间艺术,可以建构起一种“无场所的记忆”。事实上,“离土”的乡民也非常渴望通过民间艺术重温他们的乡土记忆与文化认同。高小康发现,在远离乡土文化的都市,兰州滨河马路的休闲带有成群的人在唱《花儿》,广州越秀公园景区中心的客家山歌墟,不仅有大量客家人来此自发地唱山歌,而且台下往往聚集很多听众。

三、总结

民间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民文化 公民社会 民主

一、公民文化的内涵

阿尔蒙德在其著作《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公民文化不是一种现代文化,而是一种现代和传统的混合政治文化,它混合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既具有传统部族村落自我封闭的互信,又具有对统一国家和专业化中央政府机构的认同和忠诚,同时还有对现代复杂的政治系统和决策过程的参与意识和要求。

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我们认为:公民文化是一种混合的政治文化,即村民、臣民和参与者文化的混合,但应以参与者文化为主。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的,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它既有传统文化的特征,又有现代文化的特征。它是一种平衡的政治取向,这些平衡实质上就是共识和分歧、权利与责任、情感倾向和情感中立之间的一种理性平衡,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蕴涵着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因此民主政治制度的良好运转必须以公民文化的社会化为条件。

二、构建公民文化的必要性

第一,构建公民文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使中国超越了自然经济和群体社会基础上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和观念,培育和激发了人的主体意识,同时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正在猛烈地冲击着传统价值倾向并在创造新的政治文化。

第二,构建公民文化是民主政治的需要。从理论上说,民主政治的有效运作需要有相应的政治文化。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在一个以参与型文化为主、地域型和顺从型文化为辅的社会,民主政治容易得到稳定发展,这种文化使公民向政府积极表达他们的偏好, 但是具体问题上又不会完全拒绝精英所做出的决定;公民感到能够影响政府, 但又经常选择不这样做,以便给政府一定的弹性,政府权力和责任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

第三,构建公民文化是改造传统政治文化的需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只是产生了重民、贵民的思想萌芽,并没有真正具备“以民为本”的思想内涵,也没有在政治统治中得到体现,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不是权利主体而只是权利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只尽义务不讲权利的臣民文化是一种非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从而必须进行改造。

第四,构建公民文化是培育公民主体意识的需要。受我国传统宗法观念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他们对公民权利和义务观念淡薄、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和公民责任感不强、官贵民贱的思想意识强烈、公民的依附型人格等方面,这使得我们的公民文化建设缺乏一定的心理基础。

三、我国公民文化的现状

在我国历史上,臣民文化和官本位文化比较强健,民众一向是重权力而轻权利,权利意识相当的薄弱,因此形成了一种缺乏参与的公民文化,并抑制了社会公共领域和公民的主体地位,这就导致公民主体意识薄弱,反过来它又造就了公民文化贫瘠的土壤。现阶段我国公民文化是一种传统政治臣民文化与现代参与型文化的混合体。因此,我们既要发扬传统臣民文化的积极作用,又要汲取现代参与型文化的精华,培育适合我国的公民文化。

四、培养我国公民文化的合理途径

1.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为公民文化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基本文化内涵是交换、平等、自由、竞争、规则,这些文化内涵在极大地冲击着重情意、重和谐、重观念、重名分的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倾向。这种文化内涵又是市场经济的政治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摆脱政治权力支配,而且要求政府权力退出社会公共生活的领域和扩大个人自主活动的空间,使人民上升为社会和政治的主人。所以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 为公民政治文化构建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至关重要。

2.培育发达的公民社会,构建公民文化的社会基础。我们培育公民社会,首先要培育具有权利意识、自主意识、程序规则意识的现代公民,赋予公民充分的权利,以权利制约和平衡权力,同时公民又应当不断提高参与社会事务水平,这也是政府行为可能受到有效制约、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其次,培育健全的社团组织,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完善各种社会性的中介组织,形成强大的力量来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再者,深化培育民主价值文化。民主的观念是先决条件,只有民主观念的培育已深入到公民的精神,才可以使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作建立在人民监督的基础上,民主制度有序展开,从而制约在一定程度上腐败现象。

3.公民政治人格的塑造和参与意识的培育。从亚里士多德到布赖斯,民主理论家们都曾强调,要保持民主就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国家事务,需要具有关于公共事务的高水平的情报,以及广泛的公民责任感。“哪里参与的规范、参与的接受能力以及实际的参与水平高,哪里的有效民主政治,就越可能兴旺发达。”所以公民要培养和形成强烈的主体意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参与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4.民主的实践。公民文化是逐步成长和缓慢融合起来的一种现代文化,民主的观念和习惯行为方式只有在民主的实践中才能形成。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只有经由具体的实践环节,才能社会化为普遍的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从法制规定向着普遍意识的过渡, 既取决于具体的社会―政治环境的民主化程度的发展,同时又取决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具体实践中的推动。

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新形态,是人类历史和文化发展的新阶段,当前要建设的公民文化是民主的根基,其核心是要适应我国特定的政治文化传统与现代民主要求的结合体,既要保留政治文化传统的积极方面,又要推动现代国家民主化进程,所以必须不断关注现实,思考解决问题,同时吸收借鉴一切有利于我们的东西,将我国公民文化建设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M].东方出版社,2008.7-275.

[2]谢桂娟.试析我国公民政治文化的建构[J].东疆学刊,2006,7(3).

[3]王晓云.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的反思与建构[J].东疆学刊,2004.1.

民间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民俗文化 保护 旅游开发 辩证关系

论文摘要:本文阐述了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存在矛盾统一的辩证关系,重点说明两者之间辩证地存在着统一关系。

旅游开发作为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所普遍采用的方式,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本质上体现为一种辩证的矛盾统一关系。

一、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

我国二十多年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实践与理论探讨中,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旅游开发带来的浓厚商业文化侵蚀着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带来的强势现代流行文化冲击着民俗文化。受到侵蚀、冲击的民俗文化,改变着拥有这类民俗文化的地域群体的整个价值取向,改变着群体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与精神追求。这种改变体现在物质、精神及行为规范等方面,在民俗文化变迁历史进程中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突变特征。

与主流的汉文化相比,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属于稀缺的文化资源,弥足珍贵,突显出巨大的文化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适当的方式极易转换为经济价值。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地普遍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以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以摆脱贫困为单一战略目标或者为主导性目标,忽视了这样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旅游开发必然会把强势主流文化引到当地,使当地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完全暴露在外来文化环境中,当地以落后经济为基础的弱势民俗文化必然会受到经济实力较强的异文化的强烈冲击、以及旅游开发所具有的浓厚商业文化对传统的朴实的民俗文化的冲击,在仅以追求经济利益导向的旅游开发背景下,导致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的流失、甚至丧失。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似乎不可调和的矛盾: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优势核心资源在于独特的、稀缺的、原生态的民俗文化,通过旅游开发,将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转化为丰厚的经济收益,改善贫困的生活条件,但旅游开发过程中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却随之削弱,被强势文化逐渐同化,宝贵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资源逐渐消失,旅游吸引力也将随之消失,旅游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设想终将成为泡影,依靠旅游产业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也成为不切实际的设想。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构成了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对立关系。

二、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统一关系

实际上,旅游开发在科学合理的政策指导下,对于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会起到积极的正面作用。旅游可唤醒民俗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性、增加民俗文化价值、提高民俗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豪感等。开发民俗旅游“既是挖掘民族文化、展演民族文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被价值化的过程”。

因此,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两者之间并非单纯的矛盾对立关系,应从民俗文化所处的客观现状来看待旅游开发对民俗地区文化的正面效应。旅游开发作为民俗文化经济价值的转换器,在转化价值的同时,也承担着宣扬民俗文化、挖掘文化价值的角色。在宣扬文化与挖掘文化价值的过程中出现的伪造现象,并非仅仅存在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个别现象,因此,对于恶意伪造行为,应以政策法规手段进行有效管治。在宣扬文化、利用文化获取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所出现的过度商业化现象,也并非是仅仅存在于我国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与民俗文化保护相背离的一些现象,其根本原因并非在于旅游开发本身,而是在于旅游开发目的导向设置出现偏颇。根据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依托的文化资源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因果与依存关系,一个民俗地区的旅游开发首先应是保护民俗文化、其次才是发展旅游经济。在没有保护好民俗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实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只能是“杀鸡取卵”、难以实现长期发展。因此,旅游开发的首要任务应是保护、挖掘民俗文化资源,围绕着首要任务的次要且平行的任务才是转化民俗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获得经济利益。

依托某一旅游项目保护、传承、挖掘某一个或某些民俗文化事项,以旅游的六大要素形式呈现给游客,在保护、传承、挖掘、呈现独特文化的同时,可以自组织地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收益的顺势转化。现实中,在策划旅游开发项目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个项目能获得多高的经济收益、能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多大的带动作用,而不是以能否保护好一个或几个文化民俗事项为首先考虑的问题。正因为这样本末倒置的民俗旅游开发理念,导致了与民俗文化保护不和谐的现象及文化破坏大量出现并难以扼制。

民俗地区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存在内在的统一性、关联性。一旦某个民俗地区的特色文化流失或消逝,其经济价值也会随之消减。因此,民俗文化保护是根本,无论是政府的政策、旅游开发项目、还是来自各方的力量,都应以民俗文化资源保护为核心,这样文化价值可持续转化为经济价值才有根本保障。

因此,以民俗文化保护为核心导向的地方政策指导方针的确立、旅游开发的角色定位与开发理念的重新审视,成为加强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统一关系的重要前提。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政策引导将旅游开发统一到文化保护的大系统内,协调文化保护与经济收益的矛盾性,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经营理念的创新提高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建立起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可以遏制民俗文化的流失与变迁速度。

参考文献:

[1]钟敬文,董晓萍.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1996.(11):11-17.

[2]李援朝.中国民俗文化知识读本[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1):3.

民间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方式、知识、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被不同社区和群体在适应周围环境和自然的过程中和与其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地再创造,为他们提供持续的认同感,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恩施民间民族文化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条件,它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恩施是古代巴文化的发祥地和土家族文化的诞生地之一,又是中原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融汇之地。是我国西部地区不可多得的民间民族文化宝库。这里的文化积存丰富,底蕴深厚,特色鲜明。这里的民间民族文化是土家族人民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创造、积累的精神财富。是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标识,是恩施人民创造力的高度展现,是了解这个地区的土家族历史面貌、民族特征、文化渊源及其历史地位作用的知识宝库。是整个土家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祖国和世界非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特征和传播土家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

2恩施民间民族文化是恩施旅游吸引力的内在源泉

恩施是湖北省旅游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是湖北省三大旅游区之一,是湖北省未来5~10年旅游再创辉煌的重要依托和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恩施绿色生态民俗风情系列旅游产品的开发,将是湖北省旅游产品体系更趋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文化因素对现代旅游活动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和深远。现代旅游现象,实际上是一项以精神、文化需求和享受为基础的。文化因素渗透在现代旅游活动的各个方面,文化是旅游者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是旅游景观吸引力的渊源,是旅游业的灵魂。旅游者的旅游行为是一种文化消费行为,其外出旅游的动机和目的在于获得精神上的享受和心理上的满足;而旅游经营者要达到盈利的目的就必须提供一种能满足旅游者文化享受的旅游产品。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还是人文旅游资源,若要吸引和激发起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就必须具有魅力无穷、独具特色的民族、地方文化内涵,满足人们对科学、史学、文学、艺术和社会学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因此,旅游的文化本质特征必然要求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优先发展旅游文化。

民族的东西是独特的,文化的流传是久远的。旅游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保持自身特色的决定因素。若恩施旅游业缺少了民间民族文化的底蕴,就不能反映出本民族独有的精神内涵,便失去了特色,也便失去了强大的吸引力。实践表明,举凡旅游业昌盛之国,莫不以旅游文化取胜。奥地利的旅游,几乎都与斯特劳斯等奥国音乐大师紧密关联;巴黎街道的命名,每每蕴含法兰西民族的历史掌故。因此,旅游文化是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保持自己民族特色的必然要求。就恩施而言,最大的最有前景的是文化旅游产业。恩施旅游业的定位是“绿色恩施州,土(苗)家风情园”。绿色:是指恩施的自然生态,山光水色;风情:就是风土人情,民族文化。恩施不仅有观赏的自然景观,更有文化底蕴厚实的人文景资源和风土人情,这是大自然和祖先赐给我们的一笔丰厚的财富,我们要十分珍视它,并全力致力于这些资源的开发,把它变为富民强州的财富之源。同时,文化是旅游业创名牌、提高竞争力的法宝。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物质方面的需求是易于满足的,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是高级而复杂的。旅游企业若不能满足旅游者精神文化的需要,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同时,由于文化具有地域性、民族性、传承性等特点,往往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所独有,很难模仿和复制,具有垄断的地位,易形成强有力的竞争能力,也易于创出自己的特色和名牌效应。名牌是旅游业竞争中的一种无形力量,更是促使旅游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总之,恩施旅游业要获得较大的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旅游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恩施民间民族文化的内涵,营造旅游文化氛围,建立一套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体系,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指南。旅游文化是旅游业不可缺少的文化底蕴和灵魂,是旅游业保持特色、提高竞争力的关键。

3树立保护和开发恩施民间民族文化的正确观念

由于民间民族文化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在旅游活动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并已成为恩施旅游业不可缺少的底蕴和灵魂,因此,注重恩施民间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就显得异常的紧迫和重要。考虑世界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和成功经验,结合恩施旅游业的优势和所面临的问题,我认为应树立以下观念。

3.1树立“人”的观念。人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没有村落和田地,没有畜群和牧童,我们的生活就不完全。活生生的人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无论是旅游经营者、管理者,还是普通的从业人员,乃至平民百姓,他们文化素养的高低、行为举止的优雅对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再好的景观,再美丽的传说,如果导游员的文化素质太低,讲不出其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而只会信口开河,胡乱编造,就不会使旅游者心满意足,获得美的享受。再好的宾馆若没有较高文化修养的服务人员,便没了档次。目的地居民是否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优雅的举止、高尚的情操,热情诚恳的态度,直接影响着旅游地的形象和魅力。人是最常见而又最难把握的旅游景观。恩施要提高旅游业的竞争能力,必须在提高人的文化素质方面狠下功夫。使人真正成为恩施旅游景观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2树立“根”的观念。土家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旅游文化也必须在传统的基础上才能生根、发芽、结果。民间民族文化是恩施旅游之根。在加强旅游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突出土家族文化特有的传统;突出土家族特有的建筑、园林、雕塑、绘画、民俗风情;突出土家族特有的思想观念、审美观念、精神追求、道德情操等,只有这样才能具有特色,才能具有吸引力。外国游客到中国来旅游,其主要目的是接触、欣赏那些不到中国就看不到的风光名胜、历史文化,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异国风[:请记住我站域名/]情,就是中国旅游的文化特色。因此,恩施要发展旅游业必须重视旅游文化的建设,旅游文化建设必须根植于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上,叫人一看便知是恩施(土家族)的,而不是其他地方(民族)的,否则恩施的旅游业便失去了耀眼的光芒和无穷的魅力。

4保护和开发恩施民间民族文化的举措

4.1坚持“生活相”。所谓“生活相”,就是生活的样子或样式。恩施民间民族文化形式上有其独特性,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它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一种文化型的“生活相”或生活模式。如独具特色的土家族“吊脚楼”、制作精细的“西兰卡普”、规模盛大的“摆手舞”、颇具盛名的“哭嫁歌”等等都是在独特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充满了山土气息和古朴风格,是土家族特有的生活样式,它根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中。若离开生活这一土壤,它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因此,对这些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要立足保护或恢复它们的生活样式,不应束之于高阁,藏之于深闺。20__年,经州人民政府确认并命名了第一批二十个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这方面的一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