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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基本情况
2019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村柴改电项目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20年5月该项目已经完成,发展计划和下达批复计划达到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柴改电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柴改电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柴改电项目专项总支出为49.99万元,剩余资金39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柴改电项目,资金拨付达到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实施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9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府区2013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8号)和《山东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财字[2013]6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拟定实施方案,及早动员布署,通过合理设置机构、建立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管理制度、培育科技示范户、建设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全面开展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各项工作,有序地推进了我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为提高项目绩效,切实推动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到位,***府区农机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自评考核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照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项目实施展开逐项自评,综合得分94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面完成项目任务
(一)遴选、评定了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根据全区种植发展规划和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实际,确定小麦、玉米、花生为我区主导产业。
(二)组建了专家组。***府区农机局根据我区产业发展需求,选聘理论水平较高、专业特长明显、推广经验丰富的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机推广技术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在统筹协调安排的基础上,分工负责,制定全区农机推广计划,相关产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白纸;指导农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培训技术员,指导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三)确定了技术指导员。按照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1:2的比例,公开选聘确定为项目服务的技术指导员2个。选聘的技术指导员,具有较高的农村政策理论水平和农机技术水平,熟悉农机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技术指导员确定后,进行公示,签订技术服务责任书,统一颁发聘书。技术指导员实行包社包户制,每个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2个示范户,全年入户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
(四)遴选、落实科技示范户。围绕遴选确定的主推技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遴选培育一批服务能力较高、管理较规范、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科技示范户。2013年培育农机科技示范户4户,每户示范带动10户,共辐射带动40户。农机科技示范户带头使用新技术、新机具,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农机技术推广员做好农机技术推广工作以及信息采集、项目评价等工作。
(五)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我区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求,按照主推技术为主、多种示范、高规格、严要求、可持续的原则,重点建设一个实验示范基地:闫寺办事处王庙村—小麦、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基地、农机技术人员、农机大户科技培训基地。
二、措施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为确保项目实施,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农机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区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领导、政策研究、综合协调、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局,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组建农机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全面负责科技入户工程的技术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开展绩效考核、自查自评等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二)深化基层公益性农机推广体系改革
按照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农机技术推广、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机安全操作技术等公益性职能,将公益性职能细化成工作职责,落实到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农机技术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完善了机构设置;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府区2013年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农机管字[2013]22号)文件,推动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进程、完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工作机制、加强农机人才培训、提升农机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对基层农机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三)建立农机推广管理制度
为深化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府区根据项目要求,创新了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农机技术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农机推广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农机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并将相关制度下发。为强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农机局与各农机指导员签订了农机推广目标责任书,农机指导员与服务对象(科技示范户)签订了技术指导协议书,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省、市、区2013年度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府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区农机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农机手三方考评制度,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农机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优秀的技术指导员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减少补助资金直至取消资格。
(四)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培训
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的培训是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广大农机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府区采取集中培训和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广大农机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采取分层次、分批次的方式开展,通过培训,着力解决基层农机技术人员断层和知识更新慢的问题。今年9---10月,举办了4期专业技术培训班。今年12月份,组织20名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参加了山东省农机局组织的专项培训。
利用网络培训学习,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人员每周至少上网浏览不少于2次。利用“山东农机化网”、“中国农业机械化网”和《山东农机化》杂志等载体,组织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对基层农机管理员和村干部的培训,提高其对农机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通过培训学习,农机技术人员普遍学到了很多新知识,了解了很多政策法规与新信息,更新和掌握了一定的新技术,提高了业务技能,增强了我区基层农机推广队伍为农服务的能力,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技术支撑。
(五)强化资金监管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占用和挪作他用。
(六)强化实施管理
竖立农机试验示范基地标牌、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组织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认真填写了《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围绕主导产业,编印技术资料,发到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手中,并及时组织培训学习。
(七)强化总结宣传
为了形成建设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的良好氛围,***府区在项目实施中,通过会议、科技下乡、信息等多种方式,强化了项目的宣传和动员。2013年9月项目开始运行以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深入基层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大大提高了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三、成效显著
(一)农机推广服务渠道畅通无阻
通过项目实施,将农机技术服务体系的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动户有机结合起来,初步建起了“专家+农机技术人员+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畅通了农机服务渠道,农机新技术可以通过这一渠道顺利地进入农户,进入田间地头,直接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二)农机技术服务管理有章可循
项目实施中,将农机服务工作细化分解,目标明确具体,要求规范严格,通过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农机服务管理水平和效果。
(三)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人员热情高涨
项目一开展,农机技术人员就下乡开展工作、进村入户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农机技术人员有了工作目标和方向,找到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完全享受到工作成就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了起来。
(四)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素质提高
基层农机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开展的农机作业技术人员培训,是***府区进年来参训人员最多、培训最系统、培训科技含量最高的一次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区农机推广服务人员的素质。
(五)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得到迅速推广
通过宣传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示范区建设展示及示范户的带动,实现了全区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进村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主导产业共推广优良品种3个,农机新技术的应用使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农民对农机推广人员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实现了镇政府、技术指导员、农机手三满意。
(七)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项目要求严格实施,项目期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投诉、曝光、负面报道;二是弄虚作假行为;三是重大违法违规现象。
四、严格按照项目补助标准、用途使用资金
项目总投资20万元,主要用途为:
(一)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补助8万元
主要用于基层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交通、通讯、误餐补助等)5万元;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差旅、交通、劳务等)1万元;完成农机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1万元;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1万元。
(二)农机化科技示范补助7万元
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购买燃料,试验示范、作业演示所需的设施装备的租赁费用、试验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等物资,组织作业示范活动等补助4万元;农机科技示范户作业演示补助、试验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补助3万元。
(三)农机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5万元
主要用于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开展继续教育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费用。
五、存在问题
(一)镇办农机技术服务人员由于实行区镇共管,不少农机推广人员还承担着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力分散,下乡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时间、次数还不完全符合项目要求。
(二)《示范户手册》和《技术指导员手册》填写有的还不够规范。
(三)信息上报量不足。
六、有关建议
(一)加大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二)增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农机新技术推广顺利。
(四)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使农机新技术家喻户晓。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西部计划项目办自我评估报告
按照2004年宁夏共青团项目办统一要求,我们对半年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我评估,现汇报如下:
一、 领导和管理机构
1、 开发区团工委,教育局联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团工委书记王举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张伏荣任副组长。此项得分10分。
2、 开发区团工委,教育局以及相关部门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团工委05年工作要点,教育局05年工作安排。此项得分5分。
3、 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决策作用。志愿者住院,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此项得分3分。
4、 领导小组到目前为止召开过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实施工作。此项得分3分。
5、 开发区团工委,教育局联合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此项得分3分。
6、 项目办工作机构完备,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并及时将名单报自治区项目办。此项得分3分。
7、 制定项目责任制度,按职责将项目实施工作分解落实到人。此项得分2分。
二、总体工作
8、 完成总体工作任务。及时顺利安排志愿者到岗工作,并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使每名志愿者都有了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此项得分15分。
9、 及时落实自治区项目办下发的有关通知。及时转发了自治区项目办下发的通知,每名志愿者都能在第一时间理解到最新情况。此项得分9分。
10、 及时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团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扶贫办《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宁团联发[2004]16号文件。 红团发[2004]03号文件。此项得分5分。
11、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报自治区项目办。此项得分4分。
12、 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及志愿者事迹材料,到目前为止被采用的信息达2次以上(宁团快讯或新闻报道)。此项得分5分。
13、 到目前为止召开过全县(区)项目管理工作会议。此项得分2分。
14、 县(区)主要领导参加有关活动或做出重要批示。开发区陈任新副书记就志愿者的分配问题作了具体部署,要求把志愿者放在基层锻炼。此项得分5分。
三、宣传工作
15、 制定并及时上报宣传方案。此项得分4分。
16、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连网等媒体对项目进行宣传,到目前为止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对项目工作的报道次数在5次以上。此项得分5分。
17、 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国庆时,组织志愿者为开发区演出,得到了广泛好评,组织志愿者下乡为百姓讲解实用技术,赢得百姓赞誉。此项得分3分。
18、 项目实施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报道。此项得分0分。
四、落实需求
19、 开展全面调研,掌握对西部计划的服务要求并及时上报。此项得分8分。
20、 按照指导性派遣名额和要求,确定服务单位并及时上报。此项得分5分。
21、 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的工作岗位及生活保障。有些地方用人但无法给安排食宿,团工委派专人负责与用人单位协调及时给予解决。此项得分15分。
22、 做好与自治区项目办及服务单位的工作衔接,及时安全地接送志愿者到岗位服务。租用车辆接送志愿者到岗服务,各用人单位及时派车把志愿者接到单位,此项得分5分。
五、跟踪管理
23、 每月至少1次对服务单位进行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此项得分10分。
24、 每月4日前及时上报志愿着到岗情况。此项得分8分。
25、 接受大学生志愿者的意见反映、投诉,并作出妥善处理。此项得分5分。
26、 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此项得分8分。
27、 对违纪志愿者提出适当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28、 志愿者对服务单位的满意率80%以上。
29、 志愿者对当地环境感到基本适应的达到70%以上。
30、 为志愿者工作、生活、学习提供帮助和支持,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此项得分5分。
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一)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评价根据2012年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信息统计,自评报告披露情况如表4所示。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公司全部披露了自评报告,沪市则有80%的公司进行了披露,尚有20%的公司未披露。沪深两市123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均披露了自评报告,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有近一成的公司没有披露,非国有控股公司仅有近4%的公司没有披露。整体而言,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状况较好,只有少数企业没有披露自评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评价表5列示了2012年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统计情况。沪市一半多的公司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深市主板则仅有四成的企业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反而情况略好,为近四成的企业没有进行披露。中央国有控股企业三成多的企业没有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地方控股和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近四成半的企业没有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平均起来,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近四成的企业没有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报告制度遵循状况评价根据评价依据,结合表6反映的信息,就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言,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和深市上市公司均按财政部和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以及深市《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了披露。未遵循制度要求进行自评报告披露的,是沪市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有20%的该类公司没有进行披露。故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对于强制披露的制度遵循来说,整体情况较好,未来需着重监管的环节在沪市地方国有控股公司。究其原因,深市自2007年即强制要求本所上市公司披露内控自评报告,沪市则一直为自愿披露状态,2011年才按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分期分批强制要求规定范围内企业披露自评报告[6],由于强制披露时间较早,深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自评报告强制披露的遵循情况要好于沪市上市公司。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制披露的遵循情况看,沪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中央国有控股公司40%未予以披露,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披露状况要好。与此相反,深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是中央控股公司执行较好,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执行状况更差。就自愿披露情况看,沪市和深市主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均为八成企业未披露,而深市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状况反而更好。这说明对于深市信息服务业非主板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其规模小以及非国有控股的劣势,更希望利用信号传递效应,自愿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增强投资者信心。[7]但值得注意的是,深市创业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近5%的公司被出具的是非标内控审计报告,说明这类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意愿强烈,但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情况尚有待加强。
二、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信息评价
(一)评价指标由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状况表可知,从数量上看,该类公司披露情况较好,仅有沪市20%的公司未进行披露,即123家上市公司中仅5家公司没有披露。披露质量则需进一步分析评价。财政部会计司2010年曾《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构建了84个明细指标构成的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体系,是到目前为止评价规范制定机构的唯一指标体系。[8]但考虑到截至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此指标体系不过执行两个会计年度,且是分类分批执行的,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按强制披露要求执行此指标体系还是第一年,面对如此庞大的指标体系,要求初次披露的质量即为高水平的,显然难度较大。所以考虑到上市公司具体的可操作性,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继84项指标体系后所给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范例,逐条分解,构建表7中所列示的8类17项指标构成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另外,范例报告中,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囊括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18项内容,对这些内容的披露,可以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因此表7右半部分列示了18项内控自评报告披露业务和事项的评价指标。表7所列的两部分35项指标即为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披露内容评价分析信息服务业2012年沪深两市123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信息,去除未披露自评报告的5家沪市上市公司以及星美联合何时能重置主营业务、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不明确,暂时无法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全面内部控制建设,因此去除该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以剩余117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为评价基础。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的17项评价指标,FW3描述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报告中未予以描述的赋值为0,明确说明不存在重大遗漏的赋值为1;JL1明确给出内控是否有效的结论,未明确给出是否有效结论的赋值为0,明确给出内控有效的赋值为1;其余15项指标均是未披露赋值为0,披露赋值为1。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内容如表8所示。对于董事会声明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的披露,除内部控制目标外,均为沪市和深市主板披露状况明显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也明显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评价依据的披露,差别不是十分明显,只是中小企业板和地方国有控股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披露状况略好。控制范围的披露,对于FW1列示前十大主要风险,无论从上市板块还是从控股股东性质分析,披露状况均不理想;FW2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沪市以及深市主板和国有控股公司披露状况更佳;FW3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遗漏,除沪市不到一半的公司明确说明不存在重大遗漏之外,其他类型公司均未明确给出结论。评价程序和方法的披露,趋势较明显,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对于内控缺陷及整改的披露内容,缺陷标准的披露依然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对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基本都是未予以披露;整改基本情况的披露是中小企业板略差,但是对于具体整改措施的披露,则是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好于深市主板,非国有控股公司好于国有控股公司。对于内控是否有效的结论,近八成的上市公司明确说明本公司内控有效。概况起来,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内容的披露,总体看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沪市与深市主板公司相比,则是沪市公司情况略好;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和地方国有控股公司则没有较明显差异。这说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非国有控股公司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内容的披露上规范性不足。原因可能是这类企业规模较小,完备的内控制度的构建以及自评报告的出具能够获得的帮助有限,而实力更强的主板上市公司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能更好地聘请咨询机构辅助或能够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帮助或培训,所以执行效果更好。但是对于具体整改措施的披露,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略好于主板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略好于国有控股公司,说明这些企业还是有强烈的意愿健全内控制度,向资本市场传递正面信息。
(三)评价范围披露状况分析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业务和事项的评价,依然以117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为评价基础。18项评价指标,均是披露赋值为1,未披露赋值为0。从表9反映的信息可以看出,对于X1到X5这类反映公司内控环境事项的披露,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的披露状况各类企业均较好,而对于发展战略和社会责任的披露,则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X6到X16这些反映企业具体控制活动业务的披露,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和担保业务的披露,几类企业披露情况均较好。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则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业务外包的披露,各类公司都进行了很少的披露,可能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不是主要的业务内容。最后两项反映企业信息传递与沟通的指标,深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状况相对略差,其他类型的公司均有所披露。概况而言,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对于评价范围中业务和事项的披露,整体上沪市好于深市。原因可能是深市上市公司执行内控自评报告强制披露较早,且一直按照深交所的披露要求来出具,惯性使然,对于内控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遵循情况,不如较晚执行强制披露但直接按照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出具自评报告的沪市上市公司。另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明显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说明对于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这些方面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未来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
(四)评价指标披露状况评价分析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与披露业务和事项各评价指标,整体披露情况如何?以117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2年内控自评报告披露内容和披露业务与事项17项和18项评价指标数据为基础,应用SPSS20.0进行针对变量的层次聚类,聚类的树状结构图如图1和图2所示。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内容,整体来说,披露较好的指标主要集中在描述内部控制目标、评价依据和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三项指标;披露状况较差的指标主要集中在描述内控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以及内控缺陷这三类指标,另外内部控制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任以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的描述,情况也是如此。可以说,除了明确表示公司内控有效的结论披露的较好外,涉及到责任认定,具体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的说明,主要风险列示,评价范围是否有重大遗漏的结论,评价方法是否适当的结论,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的详细披露,这些较敏感的方面,整体披露状况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就自评报告中评价范围涉及业务和事项的披露,状况较好的指标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内部信息与传递和企业文化;披露状况较差的指标主要包括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业务外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全面预算和信息系统,这些应该是以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重点建设领域。
三、主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