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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民政局局长__同志进行述职评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我提出的评议意见,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我完全接受评议意见,对此,我代表全体民政干部对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些意见尽管不是主流,但不容忽视,作为基层民政部门,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由我们来直接落实,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认真解决,那么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提出的评议意见虽然针对局长个人,但是内容涉及民政工作方方面面,需要全体民政干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实效。述职评议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党组成员通报了述职评议情况,并同大家一道对意见进行深刻剖析,确定整改方向,做好整改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的述职评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工作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述职评议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关于“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的意见,我们在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深入走访调研,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结合“挂包帮”、“ 转走访”活动,三次深入西平街道光华社区,通过一看二问三听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困难群众致贫原因,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采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措施,对王未生、董周生等33户群众实施了救助,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生活难等问题。春节前夕,到乡镇(街道)走访困难群众41户,全面了解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每户送上了大米、棉被及慰问金,鼓励他们坚定生活的信心,用实际行动一步步拉近和群众的距离。专程到农村低保问题相对突出的__街道,与部分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为他们讲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听取他们在执行“按户施保”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同他们一起探讨如何预防农村低保在申请受理环节容易、滋生腐败的措施。
2.加大基层民政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办(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对乡镇(街道)民政所的服务质量标准、公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形象标准、依法行政标准进行规范。在“救急难” 试点工作中,全县共设立县民政局综合服务窗口1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1个,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130个,每个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均实行“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制度、办事流程、举报方式上墙,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受理群众的申请。建立了《救助窗口工作规程》及分办、转办制度,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制定了民政业务培训计划,把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优抚安置等重点业务作为学习内容,科室负责人负责业务讲解,每季度召集一次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到人人熟悉政策、熟练办理业务。今年2月23日,就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下一步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主动作为,改善基层办公环境。走访调研期间,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公电脑配置低、运行速度慢,给网络办公带来诸多不便。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工作能力不能满足现实民政工作需要。为保障高效顺畅办公,积极向上协调资金20余万元,除每个乡镇(街道)给1万元用于解决政策宣传、各种表册印制等工作经费外,还为新成立的街道配备了联想一体机电脑、惠普打印机、传真机及佳能照相机。通过硬件设施的配备,工作经费的补给,不但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还有效缓解了基层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主动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协调,帮助__、__两个民政所解决了人员缺乏、民政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问题;帮助__、__解决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问题。
一系列的整改举措,不仅转变了工作作风、解决了实际问题、畅通了诉求渠道、增进了同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真挚感情,也为民政工作务实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近年来,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群众要求共享改革成果的呼声参差不齐,需要经常性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准确掌握群众所想、所需。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制定《民政工作走访调研制度》,继续加大走访调研力度,拓宽走访调研范围,认真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力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民政工作队伍,确保民政事业不断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对
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严格管理民政干部队伍,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的意见。我们在深刻剖析个别干部违纪案例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紧紧围绕系列讲话精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学习、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李纪恒在曲靖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民心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六个专题,充分利用每周例会进行集中学习。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在全局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主动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定期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身体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与大家保持思想上的接触、心灵上的交流,准确掌握他们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帮助解决。通过心灵上的触碰,让大家在工作上有意见、有想法敢于说出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敢于向组织说明。对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玩乐的干部进行轮番交心谈心,及时咬耳朵、扯袖子,不让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与部分干部职工交心谈心6次,采纳合理化建议7条,进一步树立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及时组织看望慰问住院干部职工4人,让他们亲切感受到民政大家庭的温暖;及时向优抚安置工作人员通报涉军人员对他们的工作反映,纠正他们在落实政策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通过用心沟通、真切关心,消除了误会、增进了团结,从而也能及时主动的发现问题。
3.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抓好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既是党管干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干部个人高度负责的现实需要。首先,鼓励大家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参加文明高雅、健康向上的业余活动,如羽毛球、篮球、游泳等,力争“人人有爱好、个个有事干”,把大家从酒桌、牌桌上拉到健康向上的活动中去。其次,以党支部名义定期与家属沟通交流,通报干部职工在单位上的现实表现,向家属了解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喜欢干什么、与什么人在一起、有无不良嗜好等,进一步掌握了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效防范了倾向性问题的发生。
4.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关于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__联〔2015〕1号),重点加强对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着重预防贪污贿赂、挪用、失职渎职案件以及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建立《民政局作风纪律督查制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党组成员轮流带班,工作时间不定时督查机关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及时查处工作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等行为,通过制度的完善,形成用制度约束机关干部职工行为的良性机制。
通过采取学习教育、交心谈心、制度建设等系列措施,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作风建设不是靠一次专项整治、一次教育活动就能达到目的,需要长期的教育引导、严格的制度约束,才能形成良好的作风。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民政局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党组成员定期交心谈心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用先进的思想理论发现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将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全体干部的理论学习、工作实绩、出勤履职等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继续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和县级其他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二、拓宽评议渠道,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箱,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来信来电。二是在××山价格信息网设立投诉邮箱,从网上广泛征求群众对价格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推行价格行政执法反馈制度,即在检查工作结束后,把行政执法征求意见表留置管理相对人处,由管理相对人的负责人如实填写意见后,交局纪检监察室。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对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聘请了行风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价格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地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对照评议标准,对执法工作进行梳理排查
1、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分局制定了详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并层层签订了执法工作年度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执法“四制”的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奖罚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建立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
2、严格执法,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为严格执法程序,我们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并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为加强执法工作,我们配备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审理与监督。加强价格执法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一是价格监督检查从立案到结案程序的规范化,每一程序严格按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规定》执行,明确各自分工,该审批的及时报领导审批,该集体审议的及时进行集体审议。二是案件办理的规范,坚持“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案件的主办制度,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对案件的程序、事实、定性负责,并负责做好案卷的整理归档。价格举报工作的规范,从案件的受理到办结,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办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登记、呈报、办结、回复,做到必备文书齐全,及时在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反映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整理归档。
3、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价检队伍政治素质。坚持周一上午的政治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价检队伍业务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分局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初制定了2009年法制学习计划,努力提高价检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法制学习制度化,规定每周一下午为法制学习日。学习内容系统化,紧密结合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对价格法规体系进行系统地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习内容注重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增加了说理式价格文书制作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灵活多样。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强化学习效果的考核,年底组织一次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加强了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一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七慎”自教自律专题教育,算好“三笔账”活动。二是建立廉洁监察制度,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员,受理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投诉,并建立了执法人员廉政档案。三是开展“诺廉、家庭助廉”活动,检查分局代表分局人员与局签定了廉洁承诺书。局向全体执法人员发出倡议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全体执法人员家属与局签定家庭助廉承诺书。近年来,分局未出现一起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投诉,执法人员都能够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针对执法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1、价格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
2、市场监管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3、价格服务力度不够。
4、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5、加快创新体制机制做得不够,价格监管机制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尽相适应。
我们的整改意见是:
(一)加大价格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各种新闻媒体、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编发价格政务信息、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一是大力宣传价格法规,让群众了解价格法规,提高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二是加大价格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政府和群众时刻关注价格工作。
(二)加强市场价格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规范价费行为
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一是做好市场价格监测,搞好价格预警。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着重抓好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部分生活必需品,如肉禽蛋的价格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保持警惕。二是整顿和规范明码标价。按照新的标价规定,以规范明码标价为突破口,以反价格欺诈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达到“统一、规范、有序、美观”的要求,努力营造“讲诚信,反欺诈”的良好氛围。三是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发生时,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和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积极联合工商、质监、公安及新闻媒体开展检查,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四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市场价格行为整顿规范年”活动,成立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擦亮窗口,打造××新形象。开展针对窗口地段价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主要针对旅游景点周围的超市、商店、公用电话等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等内容,严肃查处旅游景点擅自提高门票价格等问题;规范商业网点的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重点整治长期以来存在的明码标价不达标、宣传用语不规范以及利用促销打折模糊馈赠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问题。
2、优化经济增长的价格环境,开展“减负跟踪大行动”。最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财〔2008〕78号)及省政府(苏政发〔2008〕7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财综〔2008〕74号)相继发文,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其中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2项,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2项;省政府取消和停止征收的5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40项。以上共计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99项,政府性基金2项,涉及面广,共涉及公安、教育、卫生、工商、交通、质监、国土、文化等近30个部门。为确保这些措施落实到位,从元月中下旬到六月底开展“减负跟踪大行动”。整个大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元月下旬至2月中旬为发动阶段;第二阶段:2月下旬至5月底为全面清查阶段;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为全面处理整改阶段。
3、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加大教育收费规范治理力度。在农村中小学免收杂费政策实施后,做好调研,及时发现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完善和整改,扎住乱收费的口子,防止教育乱收费的反弹。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治理整顿,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
二是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农资价格、药品价格以及医疗、就业收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和优惠措施的落实。
(三)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清理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清理就业和再就业中各项收费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增加群众收入;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收费政策检查,重点落实省、市物价局制定的各项优惠税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价格热点问题,从点上突破,面上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2、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
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民生活情况,解决老百姓面临的困难;通过宣传物价政策,提高群众价格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现场办案,维护群众利益,从而把价格服务工作做细、做实。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打造成价格部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品牌工程。
3、着力打造价格民心工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认真查处,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经核实,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接待来访者,坚持做到热情周到,使他们满意而归。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清政廉洁”的物价队伍
1、注重能力提高,锻造一流队伍。一是围绕素质提升,增强学习能力。加快干部职工的观念转变、知识更新、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在法律、经济、科技、外语、计算机等方面,侧重拓宽知识面,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二是围绕科学决策,增强调研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基础环节,做到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科学论证不决策,没有比较方案不决策。理论联系实际,抓住价格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探索有效的应对之策。三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创新能力。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研究政策、制定措施,推进价格工作全面创新。四是围绕依法行政,增强服务能力。以“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不断增强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高效执政的能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办事,克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五是围绕社会和谐,增强协调能力。公正地处理国家、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价格利益,有效地协调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价格关系,积极疏导价格矛盾,避免因为价格问题引发的。
2、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一是以树立良好政风为宗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以“作风建设我先行,价格服务上水平”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机关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着眼于保持社会稳定,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解决价格热点问题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革除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力等现象。二是以用好价格杠杆为目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文明办公、政务公开、首问负责、民主决策、服务承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效地保障价格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以优化人员配置为抓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干部结构,合理配置人员,增强机关活力,提高行政效能。四是以完善监督机制为重点,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在、约束在先、监督在先,重视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引导价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民政厅工作和吴桂英厅长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省人大评议意见下发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去年9月,我们按照述职评议意见,及时组织全系统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相关工作;去年12月,我们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汲取人大代表智慧,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部署全年工作;今年1月。我们将整改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内容写入2007年民政工作要点,纳入对各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3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走千访万”(走千村、访万户)主题活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5月,我们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局处室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仔细对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在厅领导班子和厅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述职评议为动力,以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用科学发展现统领民政事业发展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民政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指导全省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前瞻性研究,找准方位,明确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方位和发展目标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有利契机,集中厅机关所有骨干力量,邀请浙江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在客观评价我省民政工作现状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政工作方位和发展目标,并正式出版了由吴桂英厅长担任主编的《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研究》等,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明确了民政工作的方位。我们提出,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二是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政冶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福利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切实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三是将民政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内容。通过健全完善领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整合民政事业发展资源,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上述关于民政方位、发展目标和机制建设的认识得到了省政府的赞同,并写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政事业的意见》(浙政发(2007]26号),作为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重要文件下发,为加大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二)突出重点问题研究,提升把握全局、协调推进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对影响民政事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稳妥处理好民政公益事业与社会化、破除行业垄断与促进行业发展、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政府管理和社会投入等重大关系,拟定下发了系列政策性文件,认真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战略格局。一是促进民政功能的有效延伸。不断强化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民政工作从“兜底”型保障逐步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保障转变,将民政对象由“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等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二是优化民政事业发展布局。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均衡性,推动工作布局从原来以农村为主逐步向城乡并重转变,促进城乡民政事业共同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方式实现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保障向整体制度性安排和规范化建设转变。四是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民政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创新调研工作栽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完善调研工作制度,重新修订《浙江省民政厅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厅领导、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调研工作责任制,努力营造领导总抓、处室协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调研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在全省民政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形象”为主题,以“走千村、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困,创业绩、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走千访万”活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基层工作实际、群众诉求和民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分析原因,研究思路对策,不断推动调查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已走访10401个村(社区),18572人,收集意见5799条,出台整改措施956个。同时,创新调研工作载体,筹备和举办首届“浙江民政论坛”,向社会和民政系统委托研究课题和自选课题30余个,并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全方位保障。目前,论坛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共收到系统内外理论研究成果70余篇。届时,民政论坛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并交流优秀理论成果,进一步开阔全省民政系统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理论研究和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殡葬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民政行政职能,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民政事
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殡葬行业“管办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在湖州等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去年底,会同省编办出台了《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浙民事[2006]269号),并在湖州召开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的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全省各地按照部署加快推进“两个剥离”,即将原来由殡葬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能中,把可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职能剥离;把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能剥离,进一步明晰民政机关、殡葬监管执法机构、殡仪服务单位职责,切实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不断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98%,共有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18000多个,生态葬法覆盖80%以上的村,“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以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合理界定公益和市场化服务的范围,应当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福利服务,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应当通过局部市场化、社会化提供的准公共服务,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机制。选择100个村开展了“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试点,明确到2010年,全省“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万个。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强化农村工作基础。“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已为880人次病残孤儿施行手术康复治疗。“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展顺利,湖州、嘉兴儿童福利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5万人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为规范行业协会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关系,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等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切实加强和谐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电视电话会议,就全省的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部署。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会同省建设厅启动了社区布局规划研究等工作。全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提出了用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全省各城市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省级安排4115万元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精心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发展居民自我服务,推进市场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市(区)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农村新社区建设研究》。进一步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民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法规体系、机构队伍建设、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民政法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力量,在对照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全省首个立法质量评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效果进行了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条例存在的滞后方面和薄弱环节,并于今年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立法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做好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划地名等重点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法规对民政事业的全覆盖,为民政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正着手进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十一五”期间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是确保民政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实专业法制工作队伍。我们经过多次协调、磋商,积极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对我厅法制机构建设的大力支持,省编委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我厅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并增加了相应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配齐配强我厅民政法制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民政行政管理干部和民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制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冶意识、法制素养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已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底还将举办
2期培训。
(三)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重点加强殡葬执法体制改革,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理清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有效分离。民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殡葬政策、规划,依法承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所属殡葬执法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火化馆、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安(存)放室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已有90个,共有工作人员451人,实现馆、所、墓分离的有63个,占总数的70%;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4个,占总数的82%,有力地加强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在殡葬执法改革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民政工作领域,目前正着手研究建立统一的民政执法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所有业务,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民政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民政工作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民致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民政事业资盒保障机制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资金,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投入资金为补充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同步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完善多元化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今年l至8月,各级财政投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23.35亿元,比去年增长14.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资金支持重点向衙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的募集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有效补充,历年累计筹集善款已达38亿元。全面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福利彩票发行量不断创出历史新高,1至8月已销售福利彩票26.5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8亿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促进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上半年全省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728.88亿元,安置残疾人近10万人。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均衡发展。重点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探索,不断深化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不断解决设施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降低救助门槛,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有效提高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医疗救助门槛不断降低,即时救助等办法逐步推广。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塌房屋裁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至6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4.3万人。支出保障金3.5亿元,同比增长22%;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6亿元,救助90.39万人次。先后下拨18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52家敬老院建设,并下拨900万元补助“五保三无”对象医疗费用。同时,不断提高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敬老院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不断规范民政财务管理。一是提高民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浙民计(2006]256号),对我厅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方面,要求厅机关的各项收入均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方面,要求各局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准确测算各项目预算数;在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方面,要求各局处室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经费,不得新增项目.也不得超预算,当年的预算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我们联合省财政厅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浙江省省级集中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对《浙江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三是规范民政事业收费。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殡仪馆火化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殡仪服务收费作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财务检查和指导。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每年选择2至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支出的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自行选择1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和安排经费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独立的预决算制度,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公益金的使用必须贯彻和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优先安排省本级重大项目、市县示范性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调整并明确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减少中间拨付环节,及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转化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加快我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重点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在用足用好公益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明确要求公益金不得沉淀。
五、进一步加强民致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奋基层民致工作基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意
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和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不断完善富有民政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明确惩防体系建设教育、监督、惩治、组织保障等具体要求,并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并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重大事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并纳入2007年度对市和对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使用和评先创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做到“守土有责”、“一岗双责”。制发《2007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与具体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重大事项决策均按要求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严格防止和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廉洁自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全省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专门组织力量对全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报告,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我们的要求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基层民政工作日益繁重的实际,切实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落实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与履行民政职责要求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台州等部分地区率先实现了重大突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网络向村、社区有效延伸。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基层的民政工作网络,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大力发展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社工队伍是民政工作队伍的有效补充,是拓展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我们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并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残障康复、社区服务等领域进行探索,力争通过加强职业社会工作规划、管理和指导,健全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业水平评价等相关制度,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目前,我们已经在省残疾儿鸯康复中心等单位和地区进行试点,并拟于近期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关键词:初中数学;提问教学;现状;措施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适时提出问题,是传递数学思维方式的重要途径。教师根据自身教学风格和特点,找到适合自己的提问体系,与学生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交流,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初中数学教学的提问现状不容乐观。
一、我国现阶段初中数学提问教学的现状
1.重数量,不重质量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初中数学教师也在不断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打破原来“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为了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取得良好的课堂氛围,很多教师通过提问的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但是久而久之,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的提问,使学生面临“问题疲劳”,这些价值不高的问题,像千军万马一样冲到思维中,学生不得不在最短的时间内回答应付,以至于很多人盲目从众,没有得到真正的思考空间,也没有完全掌握教师教授的教学重难点。
2.问题缺乏全面性
每个班的学生成绩都有好坏之分,但是学生个人之间并没有好坏之分,每个学生都有学习的权利和回答问题的权利。就目前来看,教师提问很容易走向极端化,针对性较强,这样一来就忽视了全班学生的知识能力并不一致的现状,造成部分成绩不好的学生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到课堂中。时间一长,这些学生就会失去学习数学的积极性,甚至影响学生学习任何学科的积极性。
3.不能“异中取优”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能会遇到多种所谓的“意外”。比如,针对一个问题,在提问某个学生时,学生的解题思路和教师提前的教学设计有很大差别,教师就无法按照自己预设的步骤对问题进行讲解。这时教师就一笔带过,再根据自己的想法对问题进行讲解,这样一来会大大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失去回答问题的勇气。作为教师,提出问题是了解学情的重要措施,而学会“异中取优”、学会聆听学生的答案也是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实现高质量、高效率课堂的关键。
二、提高初中数学教学提问有效性的措施
高水平的课堂提问是提高初中数学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的一大法宝。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重点提出以下几点措施,来帮助初中数学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1.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是开展一切教学活动的基础,也是决定课堂成功与否的关键。此处,我们提到的专业素养主要包括两大点:首先是教师自身的知识储备,其次是教师自身的道德情操。前者教师要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多样知识的学习,教学活动是一个知识输出的过程,不断丰富知识结构是一切教学的基础;而后者教师就要切实关爱学生,提高责任感,在友爱的沟通交流中,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心理引导,同时对不同学生的性格特征进行了解,以便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率。
2.培养自身的教学风格
独特的教学风格是一个教师成功之路上的必需品。例如:教学中减少口头禅的使用,尽量使用普通话,适时添加一些有助于理解的肢体动作等,都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抓住提问的重点,引导学生注重问题的细节处理。
3.抓住教学任务的重难点
教师需要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完成教学目标,因此,合理安排教学重难点是提高课堂提问效率的重中之重。教师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第一点,要注重对重要概念的提问,初中数学教学中会涉及一些抽象概念,为了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认知,教师要做好引导、检查工作。第二点,要注重对学习方法的提问,数学学习很大一部分是思维方式的拓展,因此教师要特别重视学习方法的提问。第三点,要注重举一反三的发散提问,数学知识点就像一张网,只有相互连接才能彻底把握。
4.重视激励法在提问艺术中的作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采用激励法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起学习热情。学生站起来回答问题就是鼓起勇气的表现,一旦受到批评和谴责,就很难在下次提问中主动回答,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教师通过正确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拥有鲜明的数学观,为未来的深度学习打下坚实基础。课堂提问水平将直接决定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否高效实现,教师要根据不同的课堂内容做出最佳的问题提出方式。
参考文献:
[1]陈东栋.问在“点”上:数学课堂提问有效性的实践与探索[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9(10).
[2]农建伟.初中数学课堂提问有效性初探[J].广西教育,2009(14).
关键词:民主;管理;影响
民主评议干部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职工群众行使民利的具体体现。随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发展,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也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其中,干部述职这一程序作为重要内容规定下来,多年来,民主评议活动的实践证明,干部述职并非可有可无的形式,不仅对评议效果本身带来影响,而且对其他几个方面也产生一定的作用。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帮助评议对象系统地总结某一个时期的全面工作
人们实践活动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一个不断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一次述职其本身也是评议对象的一次自我总结。这样的总结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总结,它侧重于个人的表现。由于述职效果直接关系到职工对干部自己的评议,从既对自己负责又对职工负责的角度考虑,评议对象在评议前必然要对自己前一个时期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过一次“电影”。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摆出来,还要提出整改意见努力方向等等。制度的约束,群众的监督以及责任感等等,使那些不注意总结或不善于总结自己的干部对述职也逐步引起重视,学会总结自己。通过述职,还可以在被评议干部之间,也可以起到互相促进作用。
二、为参评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提供了参考依据
近年来,在民主评议活动中,在许多企业里,参评职工一般都达到50%以上,使评议结果有了更充分的依据。但是参评职工来自各个岗位,由于工作性质、隶属关系不同,部分职工对某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根本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评议中往往感到为难。通常情况表现在“三多三少”:即对本系统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了解较多,对其他领导干部了解较少;对直接领导的干部了解较多,间接领导的干部了解较少;较小企业的领导干部了解较多,对圈套企业领导干部了解较少。有的职工反映,对某些干部的评议实在无法表明态度,把握尺度,只好凭感觉去评。干部述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参评职工了解干部、认识干部,使干部的形象更具体更丰满。
三、为融洽干群关系创造了条件
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在企业显得十分重要,它的作用往往影响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有的单位干群关系紧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相互之间投入缺乏必要的思想沟通。而其中干部的影响占着主导地位。这里面既有工作作风的因素,也有工作方法的因素。思想沟通感情交流的渠道很多,利用评议中的述职报告达到其目的,不失为一种好方法。特别是对那些因种种原因平时接触职工较少的干部。其实,干部述职不仅是在向了职工“交底”,也是在与职工交心的过程。从述职内容上讲,如果政绩突出,为职工办了许多好事职工会自然地把感激拥戴之情进评议中去,对评议对象给予较高的评价。就是工作中有某些过失错误,伤害了职工的感情等,此时也是难得的向职工解释致欠的机会;还有平时在职工中造成误解的地方,此时也是澄清事实化解矛盾的时候。总之,用自己的诚意,求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还有望改变职工最初对自己的某些不良映象,有助于对自己的评议,从形式上讲,在众多职工面前专门陈述自己的表现情况。通常这样的场合并不多。而述职报告恰恰却能根据干部个人的意图较从容地表达自己的情况以及观点、态度等等。而且在感觉上给人是主动的映象,很容易缩小与职工之间的心理距离,促使关系和谐融洽。
四、加快了信息传递,加深了职工对企业的全面了解
干部评议前的述职报告,虽侧重于个人,但内容却与企业整体工作紧密相连。其内容涉及的范围加起来可能覆盖企业的各个方面,信息容量是很大的,信息的传递,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窨上都有特别的优势,从民主管理角度讲,这些信息对引导职工群众深化企业改革、参政议政及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等也大有裨益。
此外,述职的作用还有利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化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述职作用的发挥取决于述职的效果。述职的质量与述职的作用是成正比的。有的干部对民主评议工作认识不足,对述职重视不够,不但没有多少积极的作用。个别还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同时也有损于干部自身形象。应该说,述职是干部综合素质的一种外在反映,述职内容是否真实感人,有鼓动性和号召力,即反映了一个干部的思想觉悟,又反映了他的工作作风和某种能力,除述职的内容外,述职时的口才态度等也是表现干部整体素质的一部分。是需要注意的地方。具体讲有三点:
一要思想端正,态度鲜明。忌应付观点,草率丛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收效好与差,需要三方共同努力合作,缺一不可,一是组织者,二是被评议对象,三是参评职工。领导干部从现象上看处于被动地位,从客观上讲,却不完全是被动的,它有主动的一面。那就是对评议所持的态度: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积极的态度首先应该是十分清楚评议的目的意义,不应有任何不满意甚至抵触情绪。要把评议看成是帮助自己、提高自己的一次机会。其次,在整个评议过程中,态度要鲜明,认真对待,评议前,认真对照总结自己的工作和思想表现,亲自动手写出述职报告,不要托人。的东西往往难以准备表达息的意图,评议后,要与反馈的评议结果认真对照,提出整改意见,不能对评议者打击报复,搞“秋后算账”。在述职中,有的领导干部针对上一次职工评议提出的问题,在这一次述职时向职工汇报落实整改的情况,并诚恳地表示欢迎群众批评监督,这种态度就是积极的,也是很可贵的,它反映了干部对职工民利的尊重。
二要实事求是,言语诚恳,忌文过饰非,夸夸其谈。实事求是是党一贯倡导的工作风,也是实践的客观规律。从内容上述职一般应包括政绩、问题和努力方向三部分。有的干部述职往往忽略了后两部分,不是缺少就是一带而过,只讲政绩不讲缺点问题是不完整的,不客观的。作为政绩方面的,也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水分,要恰如其份的反映事实,有的成绩往往是在外界的参与配合作用下完成的,甚至有参与配合起了关键的作用,这些在述职报告中必须点到。既有对参与配合者作用的肯定和感谢,又避免了贪功之嫌。问题缺点和努力方向部分虽然在述职中份量较小,但不可少,而且要写得具体深刻,不能轻描淡写,用“本人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今后一定在工作中改正”之类宣告述职完毕。请人的述职往往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捉刀者一般为领导干部的下级,政绩部分他放心去写,而问题和努力方向却不敢随便下笔,只能避开不写或含糊其辞,主动承担责任,反而让人感到你是一个诚实可信的干部。
当然,“知耻近乎勇”,揭自己的“短”,是需要足够的勇气的。
三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忌长篇累,漫无边际。述职者往往有一个共同心理,那就是比较看重政绩部分,总希望把政绩讲足讲透,这并无可厚非,但有的述职事无巨细,陈述得过长就大可不必。结果是自己讲得很累,职工听得也烦。其实话不在多,重点突出就行,如平时职工较了解的东西可略一些,不必把过程展开,有的用数字显示即可。还有的专题性很强,内容又多,可通过其他方式解释,述职中只作提示,而平时职工了解较少,反映强烈的热点以及一些不理解的东西则可详细一些。把道理讲透,把问题说开。另外,述职时的口气也要注意。尽可能地使人感到诚恳、谦和、亲切。它不同于干部在其他场合上的报告,不能以那种行政命令式的口气和面孔去述职。近年来,有的组织评议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