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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洮儿河、归流河流域旱涝灾害几乎年年都有发生,但旱灾面积大,程度重。干旱是当地的首要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严重。连续多年的干旱,使地下水位下降,河流断流,洮儿河、归流河流域湿地因为补水资源不足而逐渐退化,有些地区湿地甚至消失。
1.2盲目开垦和改造上世纪60年代以来,农业灌溉和水库拦蓄水量的不断增加,使下游水量锐减甚至断流,导致一些沼泽、湖泊面积减小。同时,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不顾实际生产需求盲目扩大耕地面积,围湖造田,严重破坏了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导致湿地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发。
1.3过度放牧近年来,依赖天然草地资源自由放牧获得畜产品的落后生产方式仍占主导地位,牧民人为侵占、乱占湿地,盲目开发、过度放牧的现象十分严重,草地资源长期处于无法恢复状态,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了草地生态环境的恶化。据兴安盟2011年天然草原生产力监测报告显示:2011年天然草原牧草总产量为110492.92万公斤;天然草原暖季载畜量为151.36万个绵羊单位牲畜,实际载畜量为400.42万个绵羊单位牲畜,超载249.06万个绵羊单位牲畜。
1.4河道挖砂严重洮儿河流域河道被挖得千疮百孔,这样滥采滥挖砂石,不仅河势被改变,河床被破坏,加快了湖底的“沙漠化”,还毁坏了洮儿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给洮儿河流域防汛造成了极大的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带来不应有的困难。1998年的大水,洮儿河流域特大洪涝灾害的发生,这些现象的产生与洮儿河流域自然环境的破坏有着直接关系,非法过度采集河道砂石就是一个重要原因。
2洮儿河、归流河两河流域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指标探讨
作者:张世晓 单位:湖北经济学院
我们认为环境金融创新将是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模式、金融市场、金融交易制度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创新活动,如“碳金融”创新交易实践就包括了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合作等多领域的创新。此外,除了在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领域里进行环境金融创新以外,还可以运用包括环境产权交易市场、中小环境科技企业融资、环境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以及环境基金、风险投资、海外资本市场、中小企业集团债券等环境金融创新形式。[10][14][15]另外,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也会导致一项企业或项目因为忽视环境、资源和生态因素而遭受谴责、处罚、成本增长甚至失败,如小火电、小造纸、小化工等企业因环境污染、资源浪费被关停,这一过程会给金融机构融资资金带来风险。因此,在一般传统融资项目中,金融机构也需要针对环境需求、环境影响和环境监管的变化进行项目评估和业务操作层次上的创新。金融机构的环境金融声誉理论模型Tadelis(1999)的研究指出,声誉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其形成需要长期积累并付出艰辛努力,是具有价值的企业最主要的无形资产类型。DunbarandSchualbacb(2001)的研究认为,声誉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企业声誉源于客户、供应商、投资人和政府等各利益关联者对企业的综合评价,一般来讲,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收益状况、诚信状况对企业声誉有着重要影响。随着环境保护与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提高,人们开始越来越注重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意识和能力,因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形成其声誉的重要影响因素。Fombrun(1990)的研究就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意识与能力已经构成对其声誉形成的重要影响。BrownandDacin(1997)的研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影响企业声誉,并因此影响消费者对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服务的认同与选择。SenandBhat-tacharya(2001)、MohrandWebb(2005)等学者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影响企业声誉,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市场选择行为及价格定位。[16]与一般企业比较,品牌和声誉等无形资产对于从事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而言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利用一切机会树立客户信心和政府监管信任,除了保持经验安全、防范风险意外,随着人们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要求的提高,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也是金融机构树立品牌形象、积累良好声誉的重要方面。金融机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行为属于金融机构的重要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的环境意识与行为除了影响其金融创新市场选择之外,一项重要的影响是其企业品牌声誉,并潜在地影响其市场地位、产品定价和长期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践中,“赤道原则”为金融机构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制定了基本原则。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金融机构必然能够树立负责任企业的形象,从而提升企业声誉,取得消费者市场选择和政府监管的充分信任,提高金融机构的品牌价值,间接为企业创造收益积累基础条件。因此,金融机构的环境金融业务一方面需要从市场角度进行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也应从社会责任和企业声誉角度形成环境行为的自我道德约束。政府的公共环境金融理论模型政府公共支出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税收等行政渠道,但税收等形式的政府财政收入受到税法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各个区域政府年度财政收入是有限的,在需要增加开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金融渠道筹集资金,以获得政府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再配置,我们可以将政府这种通过金融渠道筹集资金并用于公共支出的方式称为公共金融。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环境属于公共品的范畴,需要通过政府财政形式的公共支出来保障供给。但是,我们认为政府公共财政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是有限的,即便是完全需要由政府负责提供的环境公共品,也可以通过金融的方式获得更多的资源配置,以政府和金融的共同力量结合使环境产品与服务获得更充足的供给,在时间与空间上提高资源在环境领域里的配置效率。政府可以通过向公众或商业银行发行环境治理债券等金融形式筹集资金以保障环境投入,我们将这种由政府以金融方式进行的环境投入称为公共环境金融。我们认为政府尤其是区域政府可以运用公共环境金融并按照各区域的环境需求进行投入,通过区域环境质量的提高吸引各方面投资并使本区域各项要素增值,增强区域的要素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从而带动财政收入增长,偿还环境金融融资资金。[18]根据以上的理论分析并结合区域性视角,我们下面的实证分析将基于以下假设:假设1:区域金融发展状况与区域环境质量具有关联性,即区域金融发展会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负面或积极的影响。这一假设暗示,如果在区域金融发展中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的各个环节没有环境因素的关注,则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如果通过金融视角和金融环节关注环境、制约环境损害行为、激励环境改善,则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关注环境问题,有利于环境事业获得更多的资源配置,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假设2:区域环境金融投资能够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即通过金融方式筹集资金对环境领域的投资能够对改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传统理论认为环境治理主要是政府的公共责任,财政投入是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资金来源,尽管已经存在金融来源的环境资金投入,但是环境金融投资对环境改善的作用程度必然受到其规模和方式的制约。因此,这一假设事实上暗示如果环境金融尚未对环境质量改善发挥明显的促进作用,需要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使环境事业能够更多地利用金融这种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融资渠道获得更充足的资源配置。假设3:环境金融具有区域性特征,即处于不同经济区的省、区、市环境金融规模与形式存在区域差异性。环境金融应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市场化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等因素相关,中国不同经济区域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而环境金融在不同经济区域的发展水平应存在差异性。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报以及国家环保局的环境统计年报对于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状况的统计主要包括气体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和固体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等指标,我们认为其中空气污染影响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涉及范围最广,是最具综合性的环境质量指标。空气质量指标中“二氧化氮含量”的来源既包括工业源又包括生活源,主要由广泛使用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燃烧产生,而且是国家统计局城市空气质量指标中的氮氧化物含量指标,能够较为综合地反映区域环境质量。因此,我们选取“二氧化氮含量”指标表示各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需要说明的是,“二氧化氮含量”指标表明的是环境受污染的状况,因而其为负向指标,即该指标越低表明环境状况越优,反之亦然。“人均区域金融业产值”综合反映了各类金融产业、各类金融业务的发展水平,较能综合反映区域金融发展状况,因此我们选择这一指标作为代表区域金融的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为中国国家统计局2008年度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包括内地29个省、区、市(由于数据缺少而没有包括青海、2省、区,以下相同)的相关数据,未加特别说明的数据时间均为2007年度。我们建立如下式(1)的计量分析模型:(式略)其中:Q代表以“二氧化氮含量”表示的区域环境质量水平;F代表以“人均区域金融业产值”表示的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从实证检验的结果中我们发现,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在5%水平上对区域环境质量水平有较为显著的解释作用,对于我们的基本假设1,实证检验结果首先表明区域金融发展状况与区域环境质量有着较为显著的关联性;其次,我们发现解释变量“区域金融业产值”指标的回归系数为正值,由于环境质量指标“二氧化氮含量”为负向指标,因此说明区域金融发展尚未将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考虑的因素,目前的金融活动没有重视环境因素,金融机构尚未在其业务活动中将环境作为关注目标,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无论通过自身的直接作用或是通过其融资业务的间接作用都对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一检验结果证实了我们的假设,目前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对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提示我们可以从金融角度关注环境问题。环境金融的区域环境质量效应实证分析中国目前各区域针对环境治理的各项投资来源中,来源于金融方面的投资是否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显著性贡献是我们关注金融影响环境问题的又一个主要方面。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对中国区域环境金融投资状况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将以区域环境质量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区域环境金融投资水平作为解释变量。我们仍然采用空气“二氧化氮含量”表示区域环境质量;采用中国国家统计局2008年度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各区域2006年度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来源数据,以“排污费补助”、“政府其他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形式的环境投资,各投资来源指标均采用各区域的人均数据,“银行贷款”即环境金融形式。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采用的区域环境质量水平指标为2007年度数据,区域环境金融投资指标为2006年度数据。我们认为,区域环境金融投资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相应的影响存在1年的时滞是合理的。我们建立如下式(2)的计量分析模型:(式略)其中:Q代表以“二氧化氮含量”表示的区域环境质量水平;Fj(j=1,2,3,4)分别代表“排污费补助”、“政府其他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形式的环境投资,F4即为我们要检验的环境金融投资。数据检验结果见表2。从表2所显示的实证检验结果中,我们发现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来源4项指标中,“排污费补助”和“政府其他补助”两项来源于政府公共支出的项目,分别在10%和5%水平上对区域环境质量水平具有较为显著的解释作用,而“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来源的投资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作用均不显著。表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投资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环境金融尚未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做出显著性贡献。同时,由于我们所采用的表示环境质量水平的指标空气“二氧化氮含量”为负向指标,而政府投入中发挥最显著作用的“政府其他补助”对环境污染程度指标的影响为正,说明各区域政府的环境投资仍为被动模式,是迫于环境压力而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公共环境影响行为处于起步阶段;同时,这一检验结果也暗示中国各区域未来需要向统一环境投资规划、环境风险防范、预先环境投入、优化环境质量主导的环境投资主动模式转变,以提高环境投资及环境影响行为的效率,降低环境投资和环境影响行为的成本。环境金融的区域效应实证分析尽管我们的上述实证检验显示中国各区域环境金融投资尚未对各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产生显著性影响,但是由于中国不同区域间经济、社会、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我们仍然关心各区域间环境金融投资水平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即发达区域是否已经先于欠发达区域开始重视环境金融的投入,从而检验我们基于基本理论分析对于环境金融区域性特征的认识和假设。实证分析将以区域环境金融投资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表明各经济区域性特征的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区域环境金融投资水平以上述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来源中的“银行贷款”指标各区域人均额表示;区域虚拟变量则包括表示东部、中西部区域的虚拟变量等反映区域性特征的相应指标设定。我们采用虚拟变量的形式来表示不同的经济区域特征,将青海、外的中国内地29个省区市划分为东、中西部2个区域①,分别以RGi(i=1,2)表示东部和中西部虚拟变量,则有:(式略)依据前述理论分析和基本假设,我们建立环境金融区域效应分析的计量模型以对理论分析、模型和基本假设进行检验。我们基于年度时点水平建立基本计量分析模型如下式:(式略)区域环境金融投资的东部效应和中西部效应均达到10%的显著性水平;东部经济区域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中西部经济区域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东部区域的区域环境金融投资水平普遍明显高于中西部区域。尽管实证分析第二部分的检验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区域环境金融尚不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显著性影响,但是环境金融区域效应的实证检验仍然表明环境金融具有显著的东部、中西部区域效应,即东部省市区域的人均环境金融投资额普遍显著性高于中西部省、区、市。一方面,东部区域的经济发展仍属以制造业主导的粗放型经济,对环境和资源的消耗也带来了对环境治理投资的相应需求;另一方面,东部区域随着经济、社会的领先发展已开始更多地运用金融方式增加对环境的投资,改善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条件。
中国当前阶段环境金融总体未对环境质量改善发挥显著性作用。根据理论分析,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可以通过环境金融创新、金融机构环境金融声誉、政府公共环境金融等多个方面、多种形式对区域环境建设和区域环境改善产生影响。首先,对于能够私人化的环境需求,可以进行环境金融的商业模式创新,以更加多样化的形式使企业、个人的环境需求以一般商业金融方式得到满足,并形成正常的商业金融循环模式,类似实践中《京都议定书》配额项下的碳金融交易形式等在形成环保新机制的同时也在促进金融创新和开辟金融业务新领域。其次,对于正常的融资活动,基于市场声誉的考虑,尤其是在未来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国际化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增强其环境领域里的社会责任意识,遵循国际间已经达成一致的环境保护共识,形成系统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金融监管部门也可以对金融机构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强制性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环境影响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公共监管以及激励。再次,对于政府财政所承担的公共环境供给,可以通过政策性环境建设金融或商业性环境建设金融补充政府财政在环境投入方面的资金不足,也可以采用发行环境建设公债等融资方式,利用环境改善所带来的未来公共收益偿还融资。
1.1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主体与客体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水源地保护区的补偿主体有两类:当地政府。由于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社会性和环境保护的公益性,政府有义务调整保护区生态建设者的生产发展权和受益者的自由权;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包括水源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者、水资源消费者及其它生态效益的享用者。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的客体应包括为环境保护、涵养水源、水质保证而付出代价的区内全部相关者。具体包括失去发展机会的相关企业和各城镇居民,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的保护区相关政府,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种植者,各项保护、恢复工程的建设者和相应管理者,及生态保护宣传者。
1.2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
1.2.1面向上游的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建设补偿将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各项生态建设的投入作为水源地生态补偿,上游水源地地区既是生态贡献区又是生态受益区,下游地区是单纯生态受益区,应共同分担上游地区的生态建设成本。
1.2.2面向下游的基于上游发展权限损失的补偿水源地保护区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下游受益地区必须对上游水源地保护区人民的发展权损失予以一定补偿,可选择不同补偿方式进行补偿。生态补偿核定方法采用机会成本法,
2汾河水库生态补偿实例分析
2.1汾河水库概况汾河水库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境内,距省城太原市83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范围包括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静乐县,吕梁市岚县和太原市娄烦县四县,流域面积为5268km2,占四县总面积92.5%。汾河水库库区水域面积32km2,总库容7.2×108m3。此外,自2003年山西省引黄工程南干线开通以来,平均每年引黄河水约9000×104m3,并向省城太原市供水,汾河水库作为引黄入并工程的调蓄水库,已成为山西省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
2.2汾河水库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汾河水库生态补偿的主体应当是太原市主城区的300×104多个市民、企业事业单位等用水主体及市政府。而补偿对象包括因保护水质、涵养水源付出成本及影响经济发展的水源地农民、水源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
2.3汾河水库生态补偿额度和核定方式生态补偿核定方法确立可从两方面衡量。水源地相应主体为保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成本。包括直接投入成本(即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和机会成本(即由于保护生态而导致的发展机会丧失)两部分。投入成本可准确测算,而且机会成本可用水源地居民收入与全市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测定;通过保护水源所产生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部分。其中,经济效益可根据输送水资源量按不同价格(包括政府补贴部分)扣除输水成本及加工成本而带来的效益;生态效益一般依据水资源的娱乐、旅游、休憩和调节水量、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废物净化等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测定其生态效益。确定补偿核定方法要综合考虑水资源保护成本和效益两方面因素,实现补偿效果与补偿意愿相协调。
2.4汾河水库生态补偿计算方法
2.4.1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的直接成本核算按照娄烦县“十二五”期间省城水源地汾河水库环境治理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县规划实施水保造林、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改善、发展及民生保障、循环经济五大工程。水保造林工程。新增林地200km2;配套建设林地节水灌溉工程31处;占地补偿15.3km2;汾河水库库周塌岸治理21.4km;汾河湿地公园建设32×104m2;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实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22座;河道治理新筑堤坝122.6km,清淤疏浚98km;涧河源头治理4km;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县城旧城改造安置4033户17844人,库周小城镇建设安置4992户19444人;建设公路58km;产业发展及民生保障工程。兴建养殖小区100个;发展日光节能温室3000栋、温室大棚6000栋;开发生态公益性就业10116人。以上项目每年需生态保护资金10.84×108元。
2.4.2汾河水库周边地区保护水源经济发展损失补偿根据太原市、娄烦县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测算。机会成本=(参照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源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源地城镇居民人口+(参照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源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源地农业人口=(17258-10667)×27589+(7611-3109)×97538=620955175≈6.21×108元。综上所述,依据水源地生态涵养成本-效益测算生态补偿核定方法模式,对汾河水库生态保护区总体补偿额应确定为每年17.05×108元。
3结语
乌江是长江上游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流域位于东经104°10′~109°12′,北纬25°56′~30°22′之间,南源三岔河源于贵州乌蒙山东麓的香炉山花鱼洞,北源六冲河源于贵州省赫章县,整个河流横穿贵州省中部,在东北部出境入重庆市,于涪陵汇入长江,素有贵州人民的“母亲河”之称。流域面积87920km2,全长1037km,总落差2124m,多年平均流量1690m3/s。乌江水电开发采用11级方案(普定、引子渡、洪家渡、东风、索风营、乌江渡、构皮滩、思林、沙沱、彭水、大溪口)。思林水电站属于乌江流域梯级开发的第8级电站,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工程之一,也是贵州省“西电东送”工程的骨干工程。电站坝址位于思南县思林乡、塘头镇、邵家桥镇交界处,下距思南县城23km,上距构皮滩电站坝址89km,下距沙沱水电站115km。水库流域主要有两大支流:一是左岸的六池河,回水影响至东方红电站坝下;二是右岸的余庆河,回水影响至大沙坝电站坝下,其余较小的支流还有右岸的跳墩河和左岸的辉塘河等。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40.64亿kW•h,工程动态总投资76.42亿元(2006年初价格水平)。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9年底实行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440m时,库容12.05亿m3,淹没影响总面积38.95km2,其中陆地面积28.08km2,主要涉及思南、石阡、凤冈、余庆4县的16个乡镇100个村297个村民组。
2水库库岸生态环境现状
思林水库库岸本就山高坡陡,土地破碎,水土流失严重,特别是2014年7•17洪灾,造成了库岸多处塌陷、滑坡,公共基础设施损毁,生态环境大有恶化之势。
2.1库周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
为实现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需要,在电站建设期间,库周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思南县有文家店、三道水和瓦窑3个集镇整体搬迁,新建3个集镇,仅场平工程占地就达近千亩,库周交通、水利、电力等设施建设,新开挖量大,对库岸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电站建成蓄水后,库区各县为加快库区发展,又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量的村组公路建设,多地现状破坏,许多原生植被遭到毁灭,对库岸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2.2人为垦荒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思林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主要是后靠安置,库区4县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原本乌江沿岸村民人均耕地不多,劳动技能和生产方式单一,水库蓄水后,沿岸大量耕地被淹。搬迁后,为了生存,移民不得不进行垦荒,并进行复种,造成表土疏松,稳固性差,水土流失严重。
2.3自然灾害造成的地质破坏
水库自2009年下闸蓄水来的这几年,库区自然灾害频繁。每年雨季,建设单位都要进行库岸巡查,从巡查的情况看,库岸多处地质不稳,塌陷、滑坡地方多,尤以2014年7•17洪灾为重,损毁之大,地质破坏程度,前所未有。
2.4消落区的环境现状堪忧
思林水库正常蓄水位是440m,死水位431m,为了满足发电和防洪需要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水位都在434~436m之间,在库周形成了4~6m的消落区。消落区是属已征用区域,农民不能耕种,而电站业主单位也没采取治理措施,一年四季都是处于荒芜状态,基本没有一丝绿色。
3水库库岸生态治理的对策
3.1搞好库区生态保护总体规划
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应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在省、市相关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与电站建设业主单位,做好库区生态保护总体规划。规划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和全局性,要能够指导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水库库岸生态治理工作;规划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结合当地地理、气候和社会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案,做到因地制宜,能够指导实施。
3.2加大库区的植被恢复力度
在规划的指导下,库区各县应整合各方资源,特别是林业、环保、生态、国土、水利、移民等部门资源,加大对库区投入,进行植被恢复,应按照国家有关退耕还林政策,强制对库区25°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有效保护库岸环境。特别是移民部门,要按照《移民安置规划》中拟定的《环保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大力提升库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
3.3加大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实现劳动力的转业与转产
库区各县应加大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特别是劳动力技能培训,让库区劳动力都能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技术,顺利实现劳动力的转业与转产,使他们不再依赖土地生存,减小库区土地的破坏,从而有效保持水土。
3.4制定严格的保护制度与措施
依照国家森林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与措施,组建相应的执法队伍。
3.5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督促和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各类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库区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4结语
对于煤炭采空区而言,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当地环境的恢复。没有可靠的植被保护,当地就要遭受风沙的侵袭,环境恢复问题日益严峻。同时环境的恢复还有以下优点。首先环境的恢复能够有效地减少煤炭采空区的地质灾害。在煤炭资源被采空之后,当地的植被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风沙侵袭问题日益严重,因为缺乏植被的保护,水土流失问题频发,给当地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环境的恢复有利于复垦造田,不仅仅不浪费现有的宝贵土地,通过植被的保护,还可以实现创收,发挥土地的固有价值。另外植被破坏还有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只有采取有效措施逐渐地恢复煤炭采空区的环境,才能够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
2煤矿采空区地质环境恢复的措施分析
2.1注重防治风沙灾害,加强植被建设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应该面对的问题就是注重防风防沙。对于煤矿开采区而言,当地的植被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因此,在煤矿开采完毕之后,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地改善当地的植被,尽快地恢复当地的环境,从而避免因为采矿而破坏植被,带来沙漠化,给当地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有效避免煤矿采空区出现土地沙化,应该加强当地的植被建设,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渐恢复当地的原有植被,遏制因为没有植被保护而发生的土地沙化,而且防风防沙工作应该与加强当地的植被建设同步进行。
2.2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植树造林在煤炭采空区的环境恢复中,不能按照教条模式,不分青红皂白地栽种某种植物,而是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农田的发展,因地制宜地进行植树造林。例如在一些沙化较为严重、水分严重缺少的地带,应该尽可能地栽种抗旱林木,从而保证该地带的林木成活率。不管实际情况只是一味地植树造林,反而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在农田周围修建防护林的时候,还应注意到的问题就是,尽可能地栽种较高的林木,为了避免风沙的侵扰才会在农田周围栽种防护林,而防护林的目的就是为农田挡掉风沙,因此应该栽种较高的林木保护农田。因此,在煤炭采空区进行环境恢复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栽种适合当地地带的植物,从而实现植被收益的最大化。
2.3发展基本农田,促进林牧业发展在煤炭采空区进行环境恢复的过程中,应该采取两种最为基本的措施,分别是发展基本农田和大力促进林牧业的发展。这两种基本措施应该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煤炭采空区的环境恢复。首先对于煤矿采空区的空地而言,应该将其充分地利用起来,那么发展和培育农田就成为了当下的首要工作,只有在空地上培育农田才能够物尽其用,真正实现煤炭采空区的后续价值。然而对于基本农田的发展也应该有一个合适的度,应该适可而止,应该与林牧业的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两者之间共同协作才能促进环境的恢复。在基本的农田范围确定之后,还应该在农田周围建立起必要的防护林。一方面建造防护林能够有效地提升煤炭采空地区的植被覆盖率,促进该地的环境恢复;另一方面防护林还能够起到保护农田的作用,让农田免遭风沙的侵袭。这两个基本措施应相互配合,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促进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
2.4实行三年保活验收移交制度,提升林木成活率对于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而言,仅仅在地表上植树造林是远远不够的,在树木种植结束以后,还应该有着一系列的后续工作,将林木成活率提高上去,才能真正地做到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如果仅仅是栽种树苗,之后就不理不睬,任其自生自灭,那么起到的效果往往会差强人意,甚至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仅不能促进环境的恢复,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林木的成活率。找到树苗培育的第三方有利于保证树苗的成活率,从而促进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三年保活移交制度是非常适于当下情景的,在栽种树苗之后,将树苗的培育工作移交给第三方,等到三年以后,按照树苗的成活率来付款。这样的形式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和提升煤矿采空区树苗的成活率,从而很好地促进该地区的环境恢复。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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