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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抓好我市“*”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江门市下达给我市“*”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分工如下: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其中,*镇必须在20*年底前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在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桃源镇、古劳镇、鹤城镇必须尽快开展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保证在2009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同时,各镇(街)必须积极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污染监管,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
(二)市环保局: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牵头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修订等工作。具体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完善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以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并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指标的要求,做好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布局规划,并会同市经贸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将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市经贸局:负责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进优质能源,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对市佳宝建材有限公司、市大雁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的关闭、设备拆除等任务;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同时,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与统计局协调控制好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耗量。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组织机动车尾气控制技术、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研究开发,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区域综合整治及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我市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会同环保等部门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组织落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七)市国土资源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牵头制订“*”期间全市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工程,严把验收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在城镇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区域污染集中控制。市建设局必须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限制和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制订全市实心粘土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九)市市政局:负责市生活垃圾处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指引工作,确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20*年7月份投入运行,11月前通过环保验收。
(十)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范水功能区的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工作;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一)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市物价局:制订完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十三)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配合市环保局制作减排档案资料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十四)市水产局:加强对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
(十五)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在接受锅炉安装告知书时告知有关单位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十六)市外经贸局:要在招商工作中,重点引进无污染和轻污染的项目,避免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项目。
(十七)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经济发展情况、工业能耗等情况数据。对全市人口增长率、社会耗煤耗油量进行预测。及时向市环保局、市经贸局通报季度煤耗量数据变化情况。
(十八)人民银行鹤山支行: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银监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贷款。
(十九)*供电局:要牵头制订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加快电源及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协助物价部门推行环保电力优先上网,或在电价中体现环保折价。协助市环保局对违法企业实施停电整改。同时,配合市环保局制作污染减排档案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的停电证明。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服务民生出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以下简称“大行动”),综合集成,发挥合力,严格执法,广泛宣传,进一步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行动”,加快淘汰老旧黄标车,全部使用国III标准车用燃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实现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建立机动车排气检测维修制度,加强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监管,加强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机动车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机动车污染防治意识,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淘汰老旧黄标车
1.完成全市汽车基本情况调查,重点查清老旧黄标车注册地、所属行业、权属情况、车辆类型等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2.根据《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并实施我市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2011年底前,力争淘汰1800辆老旧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
3.做好机动车安检、环检同步审验工作,对经维修或者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标准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4.制订公交、出租、客运、货运等营运车辆的黄标车年度淘汰计划,对到期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督促营运单位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不予办理营运资质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严格执行国家新车排放标准
5.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展国Ⅳ标准轻型汽油车销售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全面销售国III标准车用燃油
6.对全市加油站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我市加油站底数,建立管理台帐,研究制订具体检查计划。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环保局
7.加强国III标准车用燃油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环保局
8.督促各加油站全面销售国III标准车用燃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各加油站油品质量情况,对不按要求销售国III标准车用燃油的加油站进行曝光,不予办理年审合格手续。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
(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9.积极引导公交、出租、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工商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开展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
10.2011年1季度,开展冬季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查处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客货运输、工程施工等车辆。加强客货运输、工程施工、市政环卫、物流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老旧车辆的环境监管,加大停放地现场检查力度和监督抽测频次,采取申报登记、限期治理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快其更新淘汰步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11.2011年5月至10月,开展旅游旺季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查处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旅游车辆;加强对外地号牌旅游、客货运输等汽车尾气污染的监管,对冒黑烟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建立查处档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12.建立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维修制度,2级以上机动车超标维修治理资质认定企业不少于5家,提高全市尾气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的覆盖面,加强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的管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13.对全市已认定的汽车超标维修治理企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维修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定期通报查处情况和车辆复检达标情况,对维修质量好、合格率高的企业进行通报表彰,使车主主动选择认定的优质维修企业,不断提高超标车辆的维修质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14.建立机动车联合审验制度,实现机动车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发放、营运车辆定期审验等工作中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步审验,确保汽车环保参检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六)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
15.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管,确保良好检测秩序。做好环保标志核发管理,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七)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活动
16.组织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活动,对选用车型环保标准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好、车辆日常管理规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性强的单位授予“环境友好车队”荣誉称号,树立遵纪守法、管理规范、节能环保的绿色车队典型,带动全市有车单位踊跃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绿色车队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八)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7.通过新闻媒体、广场活动等多种方式,普及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鼓励市民自觉参与汽车尾气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8.开展“汽车尾气污染防治进社区、进课堂、进企业、进乡村”等普及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教体局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准备阶段(2011年2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深入调研,制订完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11月)
各有关单位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及时宣传报道“大行动”进展情况,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到“大行动”工作中来。
(三)总结阶段(2011年12月)
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各有关单位在“大行动”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做好“大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大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责任和人员,保证本方案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联动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汽车尾气污染部门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遵守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特别要在黄标车淘汰、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等工作中先行先试。
(四)落实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大投入,安排好黄标车淘汰更新、燃气公交车购置、社会宣传教育等资金经费,保障“大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考核
根据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青车防治办〔2011〕1号)的分工细则,制定《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明细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大行动”进展情况,强化对各相关单位督查,将其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市直部门的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大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成效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 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热点。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今后各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规定的电子目录。这是对档案室工作新的规范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要。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适当安排一些经费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关键词:环保部门 财务管理 垂直管理 资金管理 内部审查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3-116-02
为了保证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环保部门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机制,以保障环保工作高效运行。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与环保部门严格执法、监测、监察大气、水资源、土壤、重金属污染等诸多工作紧密相连,也是环保部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我国环保部门经历了30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建立起了现代化管理机制,并力争与国外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机制接轨。全国各省市实施环保工作垂直管理之后,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一定会如虎添翼、大展宏图,突飞猛进地开展,伟大祖国的山水一定更加壮丽,人民的生活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在这个战略部署中,创新财务管理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因为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到环保部门融资、投资、贷款、还款、监测、监察等各个环节,起着为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保驾护航的作用。
面对国内外经济市场的激烈竞争,我国环保系统的管理制度正在不断完善,环保部门的财务管理也在探索它的发展与创新途径,因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经营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能够有效地调整环保部门的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而不被流失,使环保部门的经济运行顺利通畅。环保部门的财务预算合理编排,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能促使环保部门战略部署准确执行,给部门主要领导决策起到好的参谋作用。环保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得既全面又不失合理性,能够保证对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还能保障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力度不断加深、加大。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控制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和现代化信息体系,有了这三个体系就能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笔者供职于环保部门财务管理岗位,经常关注本系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学习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感到环保部门财务管理存在以下弊端。
一、剖析环保部门财务管理的弊端
1.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混乱。环保部门的年度经费一般分为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可是历年来环保部门的财务管理中并没有明确划分出这两种经费的使用界限。这个问题的存在使得下属环保局和大气观测站等一些单位的项目经费整体使用、控制和核算管理混乱,出现货币资产账实不符、银行账户开立混乱现象。据笔者调查所知,目前,环保部门多数单位出现多数开户和不规范的票据管理现象,如:资产领、购手续不全,借款、报销手续不完整,甚至出现白条现象。有些县级环保局工作人员严重超编,一些领导为了让自己的亲朋好友挤进环保局,采取混编、混岗的手段将这些人招聘进来,于是就用上级下拨的排污费、建筑单位交给的环境保护费、地方政府的投资补助给这些人发工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混乱给审计稽核和财务监督工作造成很大障碍;同时也为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公费私用、给职工发放不合理的福利提供了方便;还有一些单位为了得到上级部门更充足的资金欺上瞒下、粉饰会计财务报表,给报表的使用者和环保部门领导产生误导。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混乱给环保部门和国家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2.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力度不强。环保部门财务管理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也可以一人多岗,但会计不能兼顾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能监管收入、费用、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账务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准坐支、挪用、白条抵现、不准超限额存储现金。但是目前环保部门有许多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而是阴奉阳违私下里设两本账,上级领导检查时用一本账,自己单位内部用一本账,多收少记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一些单位领导不熟悉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政策,缺乏应有的执法意识,单位内部虚设或不设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更是摆样子。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力度不强,使得财务管理过程中违法、犯法事件层出不穷,给党和国家的经济运行造成严重损失。
二、创新财务管理,为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保驾护航
垂直管理的核心是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的任用都由上一级环保机构管理,最终都归省环保厅或环保局领导。这样做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干扰,全心全意地执行和使自己的工作职责。实施垂直管理以后能够进一步强化环保部门的监察、监测工作,使我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笔者认为,只有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内部审计手段,提高内审工作质量,才能为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保驾护航。
1.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环保部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生态补偿资金。生态补偿资金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领域,这是一项“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二是地方政府投资补助资金。三是国家环保部门和发改委、省环保部门拨发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资金。四是建筑企业防止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投保资金。笔者认为:这些资金入账后,财务管理部门应本着为环保部门管好帐、当好家的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地按照资金使用流程管理好这些资金。首先,编制合理的预算计划,编制预算计划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分轻重缓急地使用资金,还便于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统一核算,将这些资金用在刀刃上。
编制预算计划应采取“二上二下”的流程。“一上”就是各级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按照初步确定的资金使用标准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需求项目,提出本单位下年度预算建议计划,经领导同意后报送规划财务处汇总平衡。“一下”就是规划财务处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局系统预算控制数的分配指标方案,转达给下级各二级预算单位。“二上”就是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局系统分配的预算分配控制数,编制本单位预算计划,上报局系统领导审查后再送报规划财务处审核汇总,形成局系统预算草案,然后报省财政厅。“二下”就是局系统财政厅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本年度局系统部门预算计划,下达给各二级预算单位,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计划执行。其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环保部门的财务管理一定要配备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杜^白条抵库和保留账外现金的现象出现,现金超出部分每日存入银行,必须日清日结、账帐相符,会计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二是环保部门的银行账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得私自开设账户、不能出租、出借银行账户,银行预留的印鉴由会计和出纳分别管理,绝不能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印章;三是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银行各项结算制度,超过银行规定结算起点限额的各项资金往来,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对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各单位所规定管理权限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会计人员复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创新内部审计手段,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自我诊断、自我约束制度是我国环保部门财务管理与控制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想创新内部审计技术手段,首先应注重引入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如: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能较好地满足审计工作中对数据采集、计算、查询、排序、筛选、判断、分析等方面的要求,还可以把统计抽样、数理统计、数学模型、投资分析、流程设计等加工技术方法引入到审计工作中,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环保部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其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对环保部门的资金管理和资产安全监督还不是很严密,这就需要各级环保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充分发挥好自己的监督作用,对本单位各部门每一笔资金的收支和支付都要进行严格审查,自始至终坚持“审必果、果必究”的指导思想,把每一次审计工作作为新的一次尝试,新的一次积累,注重每个环节,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本单位每一次经济活动都要进行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评价。如:组织一次排污监察时,应将活动计划、使用资金计划、费用预算等各个环节上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进行监测评审,力争将财务风险降低到最小化。笔者认为,作为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与工作过程,也必须置于环保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之中。每位内部审计人员都应有相对应的岗位与工作职责,职责的履行应有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特别是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神圣和权威性,为内部审计人员营造一种科学、规范、融洽、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环保部门财务管理的创新是一项长期、复杂、前所未有的系统工程。只有规范环保部门各项资金合理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创新内部审计手段,提高内审工作质量,环保部门的财务管理才能名副其实地为实施垂直管理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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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丽纯.加强环保内部财务管理的思考.今日财富,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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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魏茹.如何把好成果的利用与转变.审计与理财,2009(11)
一、总体目标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领导小组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