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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项目创建工程。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在农村药品“两网”的基础上,完善食品药品城镇乡村监管网络;二是建以义宁镇、宁州镇、渣津镇、太阳升镇四镇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三是创建和完善县级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快速检测装备;四是创建餐饮较为集中的秀水大道、山谷大道餐饮安全示范街;五是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二、实施药械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全面实行药械安全责任约谈制度;二是加大对广告药品的检查和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特别是邮寄销售假药和无证网上销售假药,打着义诊或讲座旗号销售非法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三是严格药械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推行严重违规企业退出机制。四是加大对大型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
三、实施食品安全工程。一是全面履行餐饮日常监管工作,监管覆盖率100﹪;二是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大排档农家乐等餐饮行业的监管,实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备案制度;三是推行退出机制。严格餐饮经营企业的开办检查,加大对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厨房废弃物及小型餐馆等专项检查。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四是切实保障县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以上应急培训和演练;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单位应急联络员制度;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机制,使城乡居民快速获取正确信息,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一)加强行政监察。监督有关部门执行代建管理办法,加强对代建中心人员的纪律监督,确保代建工作顺利推进。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违规现象后的非法利益格局,整治招标业主设置限制条款、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对投资2000万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BT、BOT项目,以招商引资为名规避招标的项目实施重点检查。
(三)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设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人员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深化电子招投标,发挥科技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实施监理电子评标。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公开电子招标的基础上,对监理实施电子招投标,出台监理电子招标规范范本。
(五)探索电子竞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探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竞价,着力解决效率低和价格高的突出问题。
(六)开设网上投诉系统。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深化网上开标、网上远程评标、网上备案、网上监管等电子化系统,开设网上投诉系统,引导、规范招投标投诉及办理。
三、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设立和规范运行。各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在今年5月底前实行规范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县区的指导,保证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
[关键词]动物产品 检疫 监督 工作要点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279―01
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可以保证动物产品做好消毒处理工作,避免动物传染病扩散,提供肉食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由此可以充分说明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是非常重要的。但综合当前我国各地区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的实际情况来看,依旧存在动物产品检疫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发生,最终导致动物产品的安全性不高。究其原因,与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清楚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要点,毫无针对性的进行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工作。基于此,本文笔者将重点分析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工作的要点,希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辅助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
1动物产品检疫要点
动物产品检疫的作用是使饲养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领域.有效消灭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对外贸易以及保护人体健康。但要想使动物产品检疫充分发挥以上作用,在具体落实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要点:
1.1产地动物检疫工作要点
1.1.1注意强制免疫计划的有效执行
针对当前动物容易滋生细菌或病毒侵害的情况,动物检疫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强制免疫计划的执行。也就是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定期落实动物免疫计划,规范、合理的进行当地动物检疫,确定动物是是否患有禽流感、口蹄疫等病症,如若动物患有病症,将通过隔离或其他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避免其他动物体内也滋生同样的病菌。如若动物没有患病,则根据动物情况,要求饲养者做好防疫工作。
1.1.2做好散养防疫工作
从目前我国动物饲养情况来看,散养数量居于集中饲养之上。为了提高动物产品安全性,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人员不能因为散养防疫工作量大、地区比较分散,就不重视散养防疫工作的落实。其实,动物散养具有规模小,密度大、存栏数量少的特点,动物产品检疫部门定期派遣专业检疫人员做好散养户走访检查工作,并与散养户保持联系,同样可以及时了解动物生长情况,确定动物是否存在病症,如此也做好动物产品检疫,提高动物产品的安全性。所以,高度重视散养动物检疫工作的落实也是非常重要的。
1.2屠宰检疫工作要点
1.2.1做好屠宰场的检疫工作
屠宰场擅自进行动物屠宰过程中,可能存在病畜屠宰的情况发生,使带病菌的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相关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在具体落实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屠宰场检疫工作,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对待屠宰动物进行规范的检疫,将检疫结果与检疫标准进行对比,确定达标之后,方可允许动物屠宰。
1.2.2做好屠宰同步检疫
除了要科学落实屠宰场检疫之外,屠宰同步检疫工作的有效落实也是非常必要的。也就是按照屠宰同步检疫要求,对动物的蹄头部、内脏部位、酮体部位等部位进行规范的、标准的检疫,确定动物是否存在肺结核、口蹄疫、炭疽病等病症,如若存在,禁止动物产品出厂,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
2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要点
与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同样重要的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工作有效落实是非常必要的,其能够保证动物产品检疫规范、标准落实,避免检疫方面出现差错,导致带病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在具体落实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工作,需要明确的要点是:
其一,定期抽查有职业资格的兽医。监督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查看兽医工作情况,监督兽医执行强制免疫计划情况,确保兽医做好本职工作。
其二,加强防疫物质管理。按照规定程度订购和报损疫苗,并统一记录防疫物质入库情况、发放情况、损失情况等,如此可以间接了解动物防疫情况,从而有效监督动物产品检疫。
一、强化价格行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深入推行商贸领域明码实价。根据《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和《〈规定〉有关条款解释及违反规定定性处罚意见》,以开展“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主题活动为抓手,在商贸领域有重点、分步骤、重成效地推行明码实价。
2、加强日常市场价格行为督查。加强日常市场检查的同时突出重要节日,加大对商贸、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等领域的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扎实开展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涉及企业和涉及民生的价格收费为重点,大力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不合理的价费负担。
1、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线,结合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完善银行业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工商、国土、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4、继续开展教育、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规定收取“择校费”,医疗机构违反药品加价率和零差率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认真查办,严肃处罚,坚决杜绝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5、组织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价格举报和诚信建设,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和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价格环境。
1、完善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查处、答复每一件价格举报,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2、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经商宣传月”活动,扩大价格诚信正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取信于民的社会环境。
四、抓紧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提升价格执法保障水平
围绕强化法制、提升素质、夯实基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检查人员执法情况反馈制度,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发生。强化检查案件管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执法水平。
一、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继续按照《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及2014年3月20日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㈠完善国资监管制度
1、建立国资委工作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出台《县投融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业绩与薪酬挂钩,提高公司执行层动力。
3、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出台《县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和外派监事人才库建立实施办法》,建立人才储备库,提升公司决策、监督能力。
4、完善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及富余人员清退制度。出台《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县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企业用工刚性约束,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
㈡继续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1、继续按照《县国资委关于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股权)转让、抵押、置换、托管、承包、租赁等行为,按照立项审批、评估作价、公开交易等程序进行处置。
2、继续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违规行为,完成经信、商务、粮食、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系统企业国有资产原合同期内租金追收及租赁合同规范等工作。
㈢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台账
订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系统管理,全面了解掌握国有企业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情况。
㈣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县政府办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县属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国资委作为履行国家出资人职责机构,完成县属国有企业清理,督促各企业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及法定代表人任免等相关手续。
二、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㈠继续推进正在关闭(破产)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完成印刷厂破产清算后续工作,兑现安置职工;再生纸业公司法院出具破产裁定书进入破产清算;指导陶瓷厂、兴隆建材厂实施关闭清算方案安置职工。
㈡启动一批新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通过招商引资重组,启动钢圈厂改制工作;对停产企业,结合小企业关闭补助,启动日化厂、友谊玻璃厂、工业供销公司、汽车大修厂等企业关闭(破产),指导商务、农业、畜牧、供销、交通、粮食、水务、林业、二轻总公司开展关闭工作;启动小角楼公司破产前期工作。
㈢指导解决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解决糖酒公司、巴河公司、驷马曲酒厂改制(破产)遗留问题,指导花炮厂解决改制遗留问题。
㈣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
出台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指导意见,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配合财政局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落实国有股东收益分配权为重点,规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支出管理,结合财务专项检查,全面掌握经营性国有资本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情况,限期纠正整改违规账务处理。同时,利用财务专项检查,清查是否存在不在岗人员吃空饷的情况,一经发现,从严责令整改。
四、做好国资监管日常工作
㈠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每月国有资产快报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㈡做好收文、发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