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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项目创建工程。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在农村药品“两网”的基础上,完善食品药品城镇乡村监管网络;二是建以义宁镇、宁州镇、渣津镇、太阳升镇四镇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三是创建和完善县级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快速检测装备;四是创建餐饮较为集中的秀水大道、山谷大道餐饮安全示范街;五是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二、实施药械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全面实行药械安全责任约谈制度;二是加大对广告药品的检查和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特别是邮寄销售假药和无证网上销售假药,打着义诊或讲座旗号销售非法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三是严格药械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推行严重违规企业退出机制。四是加大对大型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
三、实施食品安全工程。一是全面履行餐饮日常监管工作,监管覆盖率100﹪;二是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大排档农家乐等餐饮行业的监管,实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备案制度;三是推行退出机制。严格餐饮经营企业的开办检查,加大对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厨房废弃物及小型餐馆等专项检查。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四是切实保障县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以上应急培训和演练;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单位应急联络员制度;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机制,使城乡居民快速获取正确信息,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一)加强行政监察。监督有关部门执行代建管理办法,加强对代建中心人员的纪律监督,确保代建工作顺利推进。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违规现象后的非法利益格局,整治招标业主设置限制条款、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对投资2000万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BT、BOT项目,以招商引资为名规避招标的项目实施重点检查。
(三)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设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人员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深化电子招投标,发挥科技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实施监理电子评标。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公开电子招标的基础上,对监理实施电子招投标,出台监理电子招标规范范本。
(五)探索电子竞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探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竞价,着力解决效率低和价格高的突出问题。
(六)开设网上投诉系统。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深化网上开标、网上远程评标、网上备案、网上监管等电子化系统,开设网上投诉系统,引导、规范招投标投诉及办理。
三、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设立和规范运行。各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在今年5月底前实行规范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县区的指导,保证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
[关键词]动物产品 检疫 监督 工作要点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279―01
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可以保证动物产品做好消毒处理工作,避免动物传染病扩散,提供肉食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由此可以充分说明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是非常重要的。但综合当前我国各地区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的实际情况来看,依旧存在动物产品检疫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发生,最终导致动物产品的安全性不高。究其原因,与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清楚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要点,毫无针对性的进行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工作。基于此,本文笔者将重点分析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工作的要点,希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辅助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
1动物产品检疫要点
动物产品检疫的作用是使饲养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领域.有效消灭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对外贸易以及保护人体健康。但要想使动物产品检疫充分发挥以上作用,在具体落实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要点:
1.1产地动物检疫工作要点
1.1.1注意强制免疫计划的有效执行
针对当前动物容易滋生细菌或病毒侵害的情况,动物检疫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强制免疫计划的执行。也就是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定期落实动物免疫计划,规范、合理的进行当地动物检疫,确定动物是是否患有禽流感、口蹄疫等病症,如若动物患有病症,将通过隔离或其他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避免其他动物体内也滋生同样的病菌。如若动物没有患病,则根据动物情况,要求饲养者做好防疫工作。
1.1.2做好散养防疫工作
从目前我国动物饲养情况来看,散养数量居于集中饲养之上。为了提高动物产品安全性,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人员不能因为散养防疫工作量大、地区比较分散,就不重视散养防疫工作的落实。其实,动物散养具有规模小,密度大、存栏数量少的特点,动物产品检疫部门定期派遣专业检疫人员做好散养户走访检查工作,并与散养户保持联系,同样可以及时了解动物生长情况,确定动物是否存在病症,如此也做好动物产品检疫,提高动物产品的安全性。所以,高度重视散养动物检疫工作的落实也是非常重要的。
1.2屠宰检疫工作要点
1.2.1做好屠宰场的检疫工作
屠宰场擅自进行动物屠宰过程中,可能存在病畜屠宰的情况发生,使带病菌的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相关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在具体落实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屠宰场检疫工作,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对待屠宰动物进行规范的检疫,将检疫结果与检疫标准进行对比,确定达标之后,方可允许动物屠宰。
1.2.2做好屠宰同步检疫
除了要科学落实屠宰场检疫之外,屠宰同步检疫工作的有效落实也是非常必要的。也就是按照屠宰同步检疫要求,对动物的蹄头部、内脏部位、酮体部位等部位进行规范的、标准的检疫,确定动物是否存在肺结核、口蹄疫、炭疽病等病症,如若存在,禁止动物产品出厂,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
2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要点
与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同样重要的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工作有效落实是非常必要的,其能够保证动物产品检疫规范、标准落实,避免检疫方面出现差错,导致带病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在具体落实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工作,需要明确的要点是:
其一,定期抽查有职业资格的兽医。监督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查看兽医工作情况,监督兽医执行强制免疫计划情况,确保兽医做好本职工作。
其二,加强防疫物质管理。按照规定程度订购和报损疫苗,并统一记录防疫物质入库情况、发放情况、损失情况等,如此可以间接了解动物防疫情况,从而有效监督动物产品检疫。
一、强化价格行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深入推行商贸领域明码实价。根据《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和《〈规定〉有关条款解释及违反规定定性处罚意见》,以开展“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主题活动为抓手,在商贸领域有重点、分步骤、重成效地推行明码实价。
2、加强日常市场价格行为督查。加强日常市场检查的同时突出重要节日,加大对商贸、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等领域的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扎实开展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轻企业群众负担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涉及企业和涉及民生的价格收费为重点,大力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不合理的价费负担。
1、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线,结合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完善银行业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工商、国土、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4、继续开展教育、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规定收取“择校费”,医疗机构违反药品加价率和零差率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认真查办,严肃处罚,坚决杜绝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5、组织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价格举报和诚信建设,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和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价格环境。
1、完善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查处、答复每一件价格举报,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2、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经商宣传月”活动,扩大价格诚信正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取信于民的社会环境。
四、抓紧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提升价格执法保障水平
围绕强化法制、提升素质、夯实基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检查人员执法情况反馈制度,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发生。强化检查案件管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执法水平。
一、着力“六个转变”,积极探索财政监督工作转型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围绕十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探索财政监督工作转型的具体方法和路径。一是由事后检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按照大监督理念的要求,发挥好专职监督机构的牵头、组织、协调和各职能科室日常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研究构建财政管理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将财政监督嵌入日常财政管理全程中,全程监控风险较大环节,避免出现较大风险事项,将财政管理风险最小化。二是由检查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向注重检查政策执行情况转变。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找准财政监督的关键点、切入点,重点关注政策执行情况。三是由单兵出击向集团作战转变。整合监督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的监管合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由随机检查向问题导向检查转变。做好查前调研,研究被查对象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所在,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五是由手工检查向监督信息化转变。充分依托“金财工程”建设,探索监督信息化改革,尽快构建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平台,提升监督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督、实时监督。六是由检查处理型向促进管理型转变。探索开展绩效监督,实现由查错纠偏的检查处理型向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查外促内的促进管理型转变。
二、突出预算监督重点,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结合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对促进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突出财经纪律,有重点地督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改革之中,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成果综合利用机制。确保纵横联运、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出实效,促发展。
(一)围绕强化预算监督,重点监督财政支出。一是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监督机制。全程参与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有关开支标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对以往检查成果的运用,对县级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预算确定,购置费、大修费、专项业务费、政府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强事前监督。二是重点关注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日常监督中贯穿“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识,继续开展县级机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同时把部门决算核查列入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小金库”问题等情况的检查,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建立预算执行检查结果反馈机制,把检查成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考虑因素,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规范执行预算的力度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加大对“八项工程”涉及的重点领域、民生支出热点项目的重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挥实效。四是进一步拓宽监督视野,开展绩效监督。针对绩效监督项目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实施“过程监督”,保障合规性、合法性,控制薄弱环节,降低潜在风险。探索规范、高效的绩效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绩效监督成果运用,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建设性和前瞻性作用。
(二)围绕财税政策执行,重点监督财税收入。一是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政策性违规、社会重点关注等问题的财税收入违规行为,维护国家财税收入政策的严肃性。二是通过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探索建立稳定长效的收入监管机制,建立贯穿财政收支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三)围绕提升财政内部管理,着力财政内部监督。继续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党组要求对局机关部分业务科室和镇(区)财政所(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不仅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更注重从体制、制度、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政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分析研究问题,促进财政部门内控机制的完善,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会计监督。按省厅会计监督的要求开展对公共交通行业联动项目的检查。结合科技专项经费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对企业执行会计准则、重大财税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将处理处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效。
(五)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小金库”治理不放松。一是构建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加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发挥各自监管的特点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机制,把“小金库”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完善措施,大力推进内部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规范检查和审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二是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交流监督工作经验,做到调研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发挥有效监督和促进规范的作用。三是实行财政监督成果综合利用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执行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情况定期反馈和回访制度,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四是建立健全业务交流制度,通过各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的双向业务交流,不断促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职能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