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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继续推进“打非治违保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整改和消除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证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渔船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伏季休渔开捕后的渔船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从事渔业管理活动的基层管理组织。
三、检查内容
(一)“三无”船舶、证件不齐渔船、“套牌”渔船出海从事渔业生产的;
(二)擅自改变作业类型从事非法帆涨网作业的;
(三)未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和四小证及未按规定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的;
(四)渔业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救生、消防设施的;
(五)违反禁渔休渔规定从事捕捞生产;
(六)未安装渔船安全信息救助系统卫星终端设备和AIS防碰撞终端设备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行为;
(七)开捕后无故未开启渔船安全信息求助系统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规范有序,实现既定的目标,我局成立了“市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步聚和工作分工
第一阶段8月20日前。根据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同时切实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开展行动宣传和动员,部署渔船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活动(由渔政渔监科负责)。
第二阶段8月20日至9月上旬。集中实施检查阶段。
1、对乡镇、村组织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和渔船监管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8月22日-31日,由渔政渔监科负责)。
2、加强在修渔船的检查力度,重点对在我市三家船厂内修理的渔船进行登船检查,确保按照船检规范进行修理,提升维修质量,同时强化渔业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保障渔船基本通讯、救生、导航、渔船避碰和卫星定位设备的有效使用,对于未按要求有效配备安全设备的渔业船舶,一律禁止其下水(9月1日-9月4日,渔政渔监科负责)。
3、加强在建渔船检查力度,打击非法造船行为。重点对三家造船厂内的在建渔船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先造后批、无证造船、非法造帆涨网渔船等违规造船现象(9月1日-9月4日,执法大队负责)。
4、组织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科执法力量分港口检查、海上巡查二个领域对我市所有在港渔船进行登船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开捕后渔船的安全重点,同时对以上所述的八项内容进行集中查处,重点查处提前开捕、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未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救生、消防设施的渔船(9月5日-9月16日执法大队负责,可抽调渔政渔监科人员)。
5、渔船开捕后加强对AIS北斗设备开机率的检查力度,严肃处理无故未开机渔船(渔政渔监科)。
第三阶段9月25日至10月10日。对本次渔船安全大检查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将相关总结上报给相关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增强责任感,切实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
开展此次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是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渔业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以“7.23”动车事故为戒,充分认识抓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开展行动。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__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冬季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旺季,又临近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多,人流物流大,历来是事故易发和多发期。为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街道从即日起迅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时间安排。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三、检查内容。
(一)对粉尘涉爆企业再排查、再摸底,全面摸清粉尘涉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运行和作业人数情况,按照作业人数分层次进行摸排,逐一建档,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要围绕建构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格排查整治。
(二)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摸排,尤其是长时间未进行作业的区域或死角部位(储存池、下水道、地下管道、暗沟等),要建立台账,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卡,落实作业前安全防范措施,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作业场所有持续稳定的机械通风,并配备气体检测仪、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
要利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作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是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基础薄弱、事故易发,要强化监管,督促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
X.建筑施工:城市管理办要结合冬季建筑施工特点,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撵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
X.道路交通:政法办要联合芝田交警六中队加强对各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X.公众聚集场所:政法办、安监办要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两个综合治理。
X.特种设备:安监办要充分认识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和安全风险,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辖区内企业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X.烟花爆竹:安监办要联合X派出所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X.危险化学品:安监办要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针对危险货物运输异地挂靠、挂而不管、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深入开展危化品流通运输环节专项治理行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务求实效。
(三)强化整改。
街道将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跟踪整改,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并联合市安监五中队进行顶格处罚。
1.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局机关各股室、餐监所应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3]32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和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并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好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2.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股。
3.注重结合,提高效率。把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检查时限和检点
1.检查时限:2013年7月12日-8月1日为自查阶段,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2013年8月2日-8月31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县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检点:
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要进一步加大经营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制剂、兴奋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SP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三、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传活动。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保持“12331”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2.落实整改措施。各相关股室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在全市严格排查农机事故隐患。通过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消除一批农机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规范化。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1、“黑车非驾”和不参加年度检审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组织精干力量组成六个中队,在全市范围内分区域定责任,对“黑车非驾”及不参加年度审验的拖拉机进行排查。查处无牌拖拉机和无证驾驶员及不参加年度审验的行为,是消除农机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可以从源头上防范农机事故隐患的发生。
2、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纠正农机违法违规行为,以拖拉机作业安全为核心,重点查处拖拉机载人、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病机”上路及利用拖拉机为交通工具走亲访友和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3、汛期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针对三夏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认真抓好夏季汛期承包水库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人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做好水库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对易积水和疏通不畅的地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加强对水库大坝和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三、治理步骤
这次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到9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8月20日)。将利用广播、下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机手对安全事故隐患问题的认识。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动员广大机手先对自己的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事故隐患自查,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2、整治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六个农机监察中队与镇(处)农机站在所管辖区域内采取拉网式安全排查方式,重点检查无牌无证、超载超速、载人、酒后驾驶等存在事故隐患的车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直至事故隐患消除为止。对一般事故隐患采取教育和限期整改,对不接受管理的机手,将按照《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人员联系明细,一旦发生较大农机事故和重大汛期险情能及时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坚持科学施救,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由农机局牵头组织,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农机监理大队。由六个中队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宜。各中队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局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盖永安任组长、副局长李宪义任副组长、中队长王涛、张福瑞、张旭谊、梁延志、邢丕福、涂文富任组员组成,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