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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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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供热系统计量收费遗传算法

供热系统计热量收费势在必行。然而由于社会、管理等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碰到不少必须解决的难题。但就基础工作而言,我认为就一些关键的技术问题,取得同行的共识,更具重要意义。因此计量收费,应建立在高技术含量的基础之上。这里,我想就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技术问题,谈一些看法,以便求得深入讨论。一、系统流量变化对室温的影响

供热系统按热量收费,前提条件是供热效果要优于按面积收费的情形。理想状况应该是室温能按用户要求灵活进行调节。这里提出了一个理论问题:即要想达到用户不同的室温要求,系统流量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变化?当室内无人时,一般要求值班采暖,此时室温在6~8℃之间,那么这时系统流量减小到最小,其数值是多少?再如在单管顺流系统上,改装跨越管后,由于跨越管的分流,进入散热器的流量减少,此时室温如何变化?要回答这类问题,就必需研究系统流量变化对室温的影响。亦即要研究系统水力工况对热力工况的影响。

一般而言,对系统供热、散热器散热、建筑物耗热建立如下6个联立方程:

Qn=Ws(tg-th)(1)

Qn=εnWs(tg-tn)(2)

Qn=qv(tn-tw)(3)

(4)

(5)

(6)

式中Qn--供热系统的供热量,散热量,耗热量(W/h);

tg--供热系统的供水温度(℃)

th--供热系统的回水温度(℃)

Ws--供热系统的流量热当量(KJ/h·℃),可视为流量的函数;

εn--供热系统的有效系数,无量纲,为0~1.0之间的数值;

ωn--供热系统工况系数,无量纲;

tn--用户室内温度(℃)

tω--室外温度(℃)

上式中带角码''''′''''的为相应参数的设计值;,为运行参数、设计参数之比值。

K′--散热器设计状态传热系数(KJ/m2h℃)

F--散热器散热面积(m2);

t′0--供热系统设计供、回水温度的平均值(℃);

B--散热器传热指数,一般0.17~0.37。

上述前5个独立的联立方程中,有7个未知数,即Qn,tg,th,tn,Ws,εn,ωn,其中通常视Ws(流量)为已知(室外温度tω为已知),当分别给定Qn,tg,即可解出其它参数,进而获得系统流量与用户室温之间的关系。

为了便于编程,上机计算,上述5个联立方程可以进一步简化为如下矩阵方程:

Ta=[A0[G]A0T-Ain[G]H·A0]-1Ain[G]W(7)

式中Ta--供热系统节点温度向量;

G--系统支路流量矩阵;

A0、Ain--分别为系统流出、流入关联矩阵;

H、W--分别表示系统不同热部件特性的系数矩阵,主要反映热源、管道、换热器、散热器等不同热部件中εn,

ωn的影响因素。

运行根据(7)式编制的SHIWEN程序,算出供热系统各节点温度,即可求得散热器的散热量以及室温对应于流量的变化关系。

供热系统流量、散热量与室温关系计算

用户名称

运行流量kg/(m2h)

现举实例加以说明,一个地处北京的有5个热用户的供热系统,设定设计供回水温度为75/55℃,单位建筑面积的设计流量为2.25kg/m2h,选用813型铸铁四柱散热器。在设计外温-9℃下,各用户流量与室温、散热量之间的关系为表1所示:当运行流量只有设计流量的16~31%时,室温只有4.4~11.3℃;当室温维持值班采暖时(即+6℃),此时运行流量是设计流量的19%,实际散热量只有设计散热量的55.5%;当运行流量是设计流量的31%时,室温为11.3℃,实际散热量是设计散热量的75.2%。

这一计算结果,与美国SHRAE手册系统篇给出的关系曲线完全一致(见图1、图2)。该曲线横坐标为相对流量,纵坐标为散热器相对散热量,图1表示≤1.0的情形,图2表示>1.0的情形。在图中,供水温度为90℃,曲线1、2、3、4分别表示供、回水温差为10、20、30、40℃。不难发现,对于图1即≤1.0时,供回水温差愈大,曲线愈接近于线性;供回水温度愈小,流量与散热量的关系愈接近上抛物线。对于图2,>1.0,即大于设计流量的状态下,散热量增加并不多。

关系曲线图关系曲线图

图1中的曲线1、2,其供回水温降分别为10、20℃,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供暖现状。从中可以得到一个明晰的概念:即当流量在设计流量±20~30%范围内变动时,散热量的波动只有±10%左右;而当流量减小到设计流量的±20~30%时,散热量明显减少,只有设计值的50~80%,室温只能维持在5~14℃之间。

系统流量与散热量的上述关系,完全是由于散热器的热力特性决定的,这一关系正好说明了供热系统之所以存在冷热不均现象的本质。如果认为流量减少到设计流量的30%时,散热量还始终不低于设计散热量的90%,也就是室温不低于16℃,这样就会得出供热系统始终不会发生冷热不均的失调状况,这是与事实不相符的。

对于单管顺流改装跨越管的情形,若分流比按3:7考虑,进入散热器的流量是设计流量的30%,此时从同一根立管的总散热量来计算的话,其减少量仍然会大于10%。但还需要指出的是,各层房间的散热量的减少不是均匀分配的,对于上分系统,愈是低层,吃亏愈多,室温过冷现象愈严重(下节细述)。假如把散热器与跨越管的3:7分流比作为设计条件,这就意味着加大了供回水温差,增加了房间散热器面积,不同的设计条件,进行流量与散热量的比较是无意义的。二、室内单双管系统的比较与改造

为了适应于计量收费,对于室内供热系统人们普遍倾向于今后都设计为双管系统,旧有单管系统逐渐改造为双管系统。然而我国现有住宅,绝大多数是采用单管系统。然而我国现有住宅绝大多数是采用单管系统。粗略统计也有十几亿建筑面积。如果全部改为双管系统,其难度可能大到几乎成为不可能,甚至可能导致计量收费中途夭折。因此,在适应计量收费的前提下,通过全面分析比较单双管系统的特性,提出经济可行的设计改造方案,就显得十分有意义。

众所周知,单、双管系统有如下一些优缺点:

1.双管系统比单管系统易于和温控阀配套使用。由于双管系统每个散热器自成一个回路,很容易在每个散热器安装一个温控阀。其优点是各个房间,都可按用户的要求调节到所需要的室温,这是顺应计量收费,人们普遍看好双管系统的主要原因。而单管系统因为是"串糖葫芦"式的,如果每个散热器前都装温控阀,必然造成互相"扯皮",使系统失控,满足不了室温要求,这也是单管系统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

2.双管系统的调节特性优于单管系统。通过双管系统每个散热器的供、回水温度就是供暖系统的总供回水温度,因此供回水温差比较大,一般都在15~25℃之间。而单管系统对于同一根立管而言,各个散热器供回水温差的总和才与双管系统每个散热器的供回水温差相等。也就是说,单管系统每个散热器的供回水只有几度的温差。从ASHRAE手册给出的图1曲线可知,当供回水温差愈大时,散热器的散热量与流量之间的关系愈接近于线性特性;当供回水温差愈小时,散热特性愈接近于快开特性。这就是说,对于双管系统,调节性能较好,配套的调节阀(如温控阀)接近线性特性就能使室温调节到位;而对于单管系统,由于调节特性不如双管系统,配套的调节阀,要求接近等百分比特性才能达到理想的调节目的。

3.单管系统比双管系统也有明显的优点,这就是系统少一根立管(当垂直布置)或少一根水平干管(当水平布置即水平串连)。由于系统结构简单,造价低,便于房间布置,这也是我国历来习惯多采用单管系统的主要原因。特别当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室内装修愈趋考察的情况下,为了美观起见,供暖系统布置在地板内或踢脚板里的呼声愈来愈高。在这种情况下,单管系统比双管系统又体现出了明显的优势。

综上所述,简单地全盘否定单管系统是片面的。正确作法应针对单管系统的特点,扬长避短,提出一种合理的结构形式,既保留单管系统的优点,又能与温控阀配套使用,适应计量收费的要求。

为了提出在单管系统上能安装温控阀的合理结构形式,有必要对单管系统散热量与流量之间的变化规律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还是利用SHIWEN程序,对一个五层楼的上分式单管顺流系统进行计算,其结果见表2、表3。表2为供热量恒定的情况,表3为供水温度给定的情况。分析数据可以得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不论哪一种情况,凡实际流量小于设计流量的(在设计外温下),均出现上层热、下层冷的现象;凡实际流量大于设计流量的,都发生上层冷、下层热的情形。表2上分式单管顺流系统供暖量恒定时流量与室温变化相对流量(%)室温(℃)5层4层3层2层1层1.8017.517.717.918.318.61.0018.318.117.917.917.80.5220.018.917.817.116.10.2823.220.317.615.513.3表3上分式单管顺流系统供水温度恒定时流量与室温变化相对流量(%)室温(℃)5层4层3层2层1层1.8018.418.618.919.219.51.0018.318.118.017.917.80.4817.916.815.814.813.90.2417.014.312.09.98.0

注:供水温度81℃

上述室温与流量之间的变化规律,具有普遍性。当室外温度不等于设计外温时,这种变化规律仍然存在,所不同的只是在设计外温,即气温最冷时,系统垂直失调最严重,也就是最高层与最低层之间的室外温偏差最大;随着气温变暖,垂直失调也逐渐趋缓。这种变化规律,不仅存在于单管系统,对于双管系统,也一样适用。只是单、双管系统发生垂直失调的原因不同:单管系统,是由于流量变化引起散热器平均温度的变化所致;而双管系统则是由于自然循环作用压头的变化而造成的。

由于单管系统的垂直失调有上述规律可循,我们就可以提出现有住宅单管顺流系统与温控阀配套的既简单又适用的改造方案:方法是只在每一根立管的最低层散热器前装一个温控制阀,便可以实现对住宅各室温的自动控制。这个方法之所以可行,就因为在最底层,室温过低与流量过小(同样,室温过高与流量过大也一致)是一致的。而温控阀的作用,正好是在室温偏低时能增大流量(过热时减少流量),调节的结果是底层室温提高,上层室温降低。这种方法,只用一个温控阀,就可以使同一根立管的所有房间的室温得到控制。如果再与水表或热量分配相配套,就可以使现有住宅单管系统的节能改造成为可能。当然,这种改造方案,与双管系统比较还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室温的调节灵活性不够,但它毕竟为旧有单管系统的发行开拓了新的途径。

综合以上分析,为适应计量收费,提出室内供暖系统可供选择的几种形式:

1.旧有单管系统的改造,只在底层散热器前装一个温控阀,仍保留顺流式,不必加装跨越管;

2.新建住宅,采暖标准高的,优先采用双管系统;采暖标准要求的一般的,仍可采用单管系统。当选择顺流单管系统时,温控阀安装方案同旧有单管系统的改造方案,当采用带有跨越管式的单管系统时,跨越管与支管管径应与立管同管径,每个散热器上宜安装三通温控阀,目的是保证散热器的流量能在设计流量的0~100%的范围内调节。

3.无论是双管系统还是单管系统,为了便于按户计量和暗管敷设,都宜采用水平布置,即供暖系统只有总立管和水平干管。三、压差调节器的使用范围

在国外的供热系统中,与热量计、温控阀相配套的主要设备还有压差调节阀。通常要求,不但在热力站、热力入口安装,甚至要求室内和各立管上都要安装压差调节阀。由于这种压差调节阀,价格很贵,因此,研究其合理的使用范围就显得非常必要。

安装压差调节器的基本功能是消耗掉多余压头,保证要求的资用压头,以满足配套设备正常工作。如在换热器前安装硬度差调节器,可防止换热器内水流速过大,超过允许压降。在限流器(亦称自力式温控阀、流量调节阀),平衡阀(调节阀),温控阀前安装压差调节器,一般有三个作用:(1)保证工作压差不超过最大允许压差;(2)保证通过的流量限制在最大流量范围以内;(3)保证不产生噪音和气蚀现象。

了解了压差调节器的上述作用后,就应该适当、有效地设计安装压差调节器,以防滥设乱装。

对于热力站(含热入口)中的换热器,应在换热器允许压降的前提下,尽量由换热器自身克服管网的多余压头;只在换热器无法消耗额外压头时,才设置压差调节器。目前,我国在换热器设计中,普遍存在换热器设计压降偏小的倾向,通常为0.07Mpa。由于允许压降受到限制,使换热器(主要指板式换热器)流速只能达到0.2~0.3m/s,导致传热系数过小,只有2000~3000W/m2,造成换热器传热面积普遍选择过大。形成了一平方米传热面积传热面积只带500平方米供热面积的错误概念,无谓增加了投资。而真正发挥板式换热器强化传热的优势,应该一平方米的传热面积带到800平方米供热面积才对。此时,通过换热器的流速应在0.5~0.6m/s之间,传热系数5000~6000W/m2,相应压降在0.1~0.12Mpa的范围之内。根据这些数据分析,换热器允许压降从目前的0.07Mpa,提高到0.1~0.12Mpa,不但可以提高换热器的性能价格比,而且可以少装或不装压差调节器,具有明显的经济意义。

但是在提高换热器允许压降的工作中,目前存在二方面的认识问题:一是怕增大系统阻力,提高循环水泵扬程,多耗电能;二是一、二次管网流速难以同时满足要求。对于第一个问题,纯粹属于认识上的误区:我们所说的提高换热器压降,是为了克服管网提供的多余压头,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供热系统的中、前端。因此,不会增大循环水泵的扬程。对于第二问题,可以采用不等截面的板式换热器,目前能够做到一、二次管网流量比为1:4的范围。因此,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

对于温控阀,一般有两种调节功能;第一种是室温调节功能。根据对室温的不同要求,用户可以自行设定,这种操作通常都很方便。第二种调节称不预置调节,主要目的是限定温控阀的最大流量,保证不产生噪音。具体操作是根据房间热负荷,和压降为0.1Mpa时的最大流量,设定温控阀的流量系统Kv(m3/h·m0.5)。从温控阀的预置调节可以发现,这种温控阀本身实际上就是一个限流器或自力式平衡阀。

在正常情况下,温控阀两端的工作压降应为0.01~0.03Mpa,此时通过温控阀的实际流量远比温控阀的预置值Kv(压降为0.1Mpa时的最大流量)小。多数温控阀,由于防止噪音的限制,其工作压降最大不许超过0.06~0.1Mpa,因此0.1Mpa是温控阀工作压降的最大极限。

对于一个8层带有跨越管安装有二通温控阀的管径为DN20的立管,其总流量系统Kv为3.95(m3/hm0.5)。当只有一个房间供暖,其它7个房间的温控阀全部关死,此时该立管的流量系数Kv为1.41(m3/h·m0.5)。当供暖房间温控阀未调时,该房间室温必然过热;当该温控阀关小,直至室温合格时,温控阀才停止调节,这时该立管的流量系数将≥0.5(m3/hm0.5),即通过该立管的流量接近设计流量的1/8。如果给定该供热系统的总资用压头为0.1Mpa,则该立管调节前后的总压降从0.09Mpa增大到0.096Mpa。对于同一个系统,只把二通温控阀,换为三通温控阀,立管总流量系数Kv为0.6(m3/hm0.5),但在同上的调节过程中Kv值几乎不变,亦即立管压降也波动很小。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对于室内供热系统,除对温控阀进行预置设定外,每一立管无需另装压差调节器。因为对于一个有8组散热器的单管系统(如水平布置,一户超过8组散热器的不多),在极限调节下,立管压降波动都不超过0.01Mpa,完全在温控阀允许范围内。

2.采用新的室内系统水力计算方法。从设计阶段即消除了各立管之间的压降不平衡。这样可以避免温控阀的大幅度的调节,进而减少立管压降的波动。

3.在每个建筑物的热入口,优先安装限流器或自力式平衡阀,使每个建筑物的热入口的资用压头限制在设定范围之内,心量减少压差调节器的装设。

4.二次管网采用最佳调节方法即质量并调方法。系统循环流量采用循环水泵的调频调速控制。根据热负荷的变动,调节系统总流量,可以使温控阀都工作在微调的状态下。四、新的室内系统水力计算方法

为了减少温控阀的大幅度调节,进而避免在各立管上安装压差调节器,室内供热系统水力计算应采用不等温降法。但传统的不等温降法存在二个致命的缺点:一是在多环路中,要进行繁杂的流量压降和温降的修正;二是在允许的立管温降下,难以实现最佳立管管径的寻优。由于这些缺点较难克服,导致这种水力计算方法长期不能在设计中广泛推广使用。

本文所提出的新的水力计算方法,正是基于不等温降法的基本原理,应用图论网络理论和新兴的遗传算法,十分理想地解决了上述二个难题。

1.管网流量压降的平衡

按照图论、图络理论,可建立如下的矩阵方程:

Bf(S|G|G-DH)=0

式中Bf--管网基本回路矩阵;

S--管网阴力系数矩阵;

DH--系统资用压头向量;

|G|--管网支路流量矩阵;

G--管网支路流量向量。

式中,Bf、S皆为系统结构(含管径、管长、管网走向)的函数,DH为管网流量的函数,当Bf、S已知时,解(8)矩阵方程,即可求得管网流量与相应的压力降。

在室内供热系统系统的水力计算中,根据热负荷和系统布置,先按等温降法,计算系统各支路的流量、压降。由于矩阵方程的数值求解,是对整个管网一次性完成的,因此,管网各支路和流量、压力降将自动达到平衡,无需进行各环路的流量、压降修正。

2、最佳立管管径的寻优

上述矩阵方程的一次性求解,通常并不能完成水力计算的任务,因为所选择的各立管管径还必须符合规定的温降要求:

Δtmin≤Δti≤Δtmax(9)

此约束条件指出,当各立管温降Δti满足允许最大、最小温降时,水力计算的任务才算完成。

上述约束条件的满足,传统作法是靠试凑法进行。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碰运气",短时间内很难得到理想方案。

本文采用的遗传算法,十分成功地实现了立管管径寻优的问题。遗传算法是近年来国内外广泛兴起的一种并行寻优算法。它的基本原理是模拟生物遗传的优胜劣汰法则。在迭代寻优过程中,仿真生物繁殖通过杂交、变异方式,使子代优于父代,逐渐接近全局最优。

遗传算法是通过二进制编码来表示待选方案的。如一个供热系统,有20个立管,则用一个40位二进制数来表示,每二位代表一个立管,如00可表示该立管径为DN15,01表示管径DN20,10对应DN25,11即为DN32等。而且每次迭代,可同时选择多个待选方案,这种并行寻优算法,不但速度快,而且容易找到全局最优方案。

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机自动给出最佳立管管径配置,十分方便。

本课题在应用遗传算法时,为提高收敛性,还要用了其它运算技巧。详细论述可参阅论文"遗传算法在室内供热系统水力计算中的应用"。

3.程序简介

该程序流程图如下:

4.工程实例

北京地区某一建筑物,楼层为5层,供热系统共有20根立管,供回水设计温度为95/70℃。各立管热负荷见表4,立管管径计算结果见表5。表中NB为立管编号,QL为立管热负荷,DT为立管温降(℃),IBD为立管管径负荷,S为立管阻力系数(h2/m5),G为立管流量(kg/h)。

该工程实例中,Δtmin=10℃,Δtmax=35℃,经过17次迭代,即得表5结果,其中只有立管编号29,其温降为37.3℃,略大于允许值,其它立管均符合约束条件,说明计算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

对于双管系统,该水力计算方法同样适用。表4立管热负荷NB24252627282930QL(W)1722912425.614053.6157692245.21292615915NB31321233343536QL(W)118971189011890.412456.816163.214205.620594NB3738394041231QL(W)114541054412068.611850.511849.511890.4表5计算结果NB24252627282930DT30.9726.1629.7828.0513.4837.2725.79IBD25252525152025S0.930.930.930.9311.882.960.93G556.4475.07471.88562.09166.6346.85617.17NB31321233343536DT33.313130.7423.6329.3425.3134.6IBD20202025252525S3.413.413.410.930.930.930.93G357.12383.57386.79527.23550.92561.27578.48NB3738394041231DT31.9528.6134.8632.1129.6329.38IBD202020202020S2.952.963.413.413.413.41G358.55368.49346.16369.08399.91404.73五、系统循环水泵的变流量调节

无论单管系统还是双管系统,最佳调节方式都是质量并调,即随着室外气温的变化,不但要调节供水温度,而且要调节系统流量,这样才能真正消除系统的水平失调和垂直失调。当散热器前安装有温控阀时,系统在整个供暖期中,实际上是按变流量的方式运行。此时如果二次网的循环水泵仍按定流量(即质调节)运行,那么,必然会引起:(1)温控阀大幅度的调节和系统压降的波动;(2)循环水泵提供的电能,相当部分无谓地消耗在温控阀的节流上,浪费能源。因此,为与温控阀配套,合理的运行方式应该是二次网循环水泵,也进行变流量调节。

1.循环水泵的设置形式

对于二次网系统,在运行期间,换热器对循环流量大小无严格限制。因此,二次网系统采用一级泵系统即换热站循环泵与热用户循环泵合二为一的方式为宜。

对于热源为锅炉房的一次网系统,锅炉循环流量一般不应小于额定流量的70%,这是因为:(1)流量过小,会引起锅炉浸热管水量分配不均,出现热偏差,导致锅炉爆管等事故;(2)流量过小,会导致回水温度过低,造成锅炉尾部腐蚀。为克服这一矛盾,一次网循环水泵常采用双级泵系统,即一级泵为锅炉循环泵,二级泵为热网循环泵。具体形式,如图3所示:

图3双级泵系统

2.节电分析

对于图3中A型双级泵系统,一般热源循环泵0,采用定流量运行,而热网循环泵1采用变流量运行。这种双级泵变流量系统与传统的一级泵流量系统相比较,节电效果明显,其计算公式如下:

(10)

式中--A型双级泵变流量系统与一级泵定流量系统耗电比值;

E'''',E--分别为一级泵和二级泵的全年运行耗电量;

H''''o--热源循环泵的额定扬程;

H''''1--热网循环泵的额定扬程;

Hall--供热系统全年运行小时数;

ho--室外温度低于设计外温的延续小时数;

--热网设计流量与实际运行流量的比值。

对于图3中的B型双级泵系统,循环泵2和循环泵3额定扬程分别为:

H2=ΔP0(11)

H3=ΔP0+ΔP1(12)

式中ΔP0--锅炉房的额定压降;

ΔP1--热网的额定压降;

H2,H3--分别为循环泵2,循环泵3的额定扬程。

B型双级泵系统在运行中,循环泵2、循环泵3都可进行变流量调节。设Go为通过锅炉的循环流量,一般在运行期间保持定流量不变。则循环泵2、循环泵3的循环流量G2、G3按如下关系运行:

G2max=Go-G1min(13)

G2min=Go-G1max=0(14)

显而易见,无论A型和B型双及泵系统,锅炉循环泵的额定扬程皆取锅炉房的设计压降为宜。而B型双级泵的热网循环泵的额定扬程则是锅炉房和热网设计压降的总和,大于A型双级泵系统的热网循环泵额定扬程(后者额定扬程为热网设计压降)。无论哪一种循环泵,额定流量都是设计流量。因此,从初投资考虑,B型双级泵系统要大于A型双级泵系统。但B型双级泵系统在运行中的节电效果好于A型双级泵系统,通过计算,

在北京地区:

(15)

在哈尔滨地区:

(16)

实际工程选用哪一种方案,需通过经济比较确定。

但经过粗略计算,对于二次管网,在循环水泵采用变流量调节时,当平均运行流量是设计流量的80%时,节电约49%;平均运行流量是设计流量的70%时,节电66%。对于一次管网,选用A型双级泵系统,在热网泵平均流量是设计流量的70%时,节电44%;平均流量是设计流量的50%时,节电57%。

3.循环泵的调节方法

对于大功率的循环泵,由于投资原因,宜采用液力偶合方式调速。在功率小于150KW以下的循环泵,皆可采用变频调速。变频调速比起其它调速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调速过程转差率小,转达差损耗小,能使电机实现高效调速。在变频的同时,电源电压可以根据负载大小作优化调节。在调频过程,能使功率因素保持在80%以上。此外,还可以在额定电流下起动电机,从而降低配用变压器的容量。变频器体积小巧,运行平稳,可靠性高。变频调速应用于循环水泵的变流量调节,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对于多台泵并联的循环水泵,可以采用每台泵皆由变频调速控制,也可采用其中的一台循环泵实行变频调速速,其它各台循环泵都为定流量运行。采用后一种调速控制方案时,变频调速泵,起着峰荷的调节作用。当热负荷较小时,只有变频调速泵运行。随着热负荷的增大,变频控制柜可自动起动第二台、第三台……并联循环泵的满负荷运行;当热负荷减少时,定流量循环泵依次可自动停运。在电机功率为75KW以下时,定流量循环泵的启动可由变频控制柜直接启动;当电机功率超过75KW以上时,采用降压启动。

采用单泵变频调速方案,可大大降低初投资,由于节电效果明显,投资一年左右即可回收。参考文献:

1.石兆玉,《供热系统运行调节与控制》,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1。

2.石兆玉,《流体网络分析与综合》,校内教材,1993,8。

收费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收费管理;结算中心;网络管理

经过多年公路建设的大发展,至2001年我国高速公路已建成19437公里,以纵贯南北和横贯东西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的主骨架的高速公路格局已初具规模,许多省的高速公路网也已经基本形成。随着各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对监控、收费、通信的建设要求也不局限于一条路的范围,而是要从全省范围规划联网监控、收费及通信建设。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四川、安徽、河北、山西、湖南等省高速公路都已实施或正在实施部分区域或全省的联网收费。交通部也于2000年颁发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本文只是对联网收费建设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供实施联网收费、监控、通信及省交通信息系统时参考。

一、收费管理体制

初期的高速公路某路段收费系统管理一般都采取收费站、收费所、收费分中心三级管理或者收费站、收费分中心二级管理的方式。二级管理的方式,具有机构简化、节省管理人员、房建与设备投资少的优点,收费系统网络构成层次简化、可靠性提高的优点,因此,是收费系统管理宜推荐的方式。一路一公司管理方式的推行,使业主愈来愈明确要求在能防止逃费保证正常收费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收费系统的建设投资,降低运营管理费用。在已建的收费系统中,出现了由于出入交通量较少使该站收费金额不能维持该站正常运营的现象;在经济发达、交通量较大路段的管理公司,要求减少收费运营管理人员、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些都要求收费系统的管理和建设者思考新的管理方式和系统结构。在收费系统设计中就出现了减少收费站控制室人员的方式。例如1999年昆玉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是采用一个站控室管多个收费站(广场)的方式进行系统设计,昆玉全线16个收费站,只有三个收费站设有站控制室,其中富有收费站控制室直接管理7个收费站的收费车道,较每站设控制室的传统模式少设13个站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每日3班考虑,则能少设39个值班员,若每人每年按支出2万元计,每年能节约运行费约78万元,其经济效益是很可观的。此外,控制室设备的减少也使建设投资下降。在北京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总体方案中(2001年8月),结合北京市高速公路网具有互通立交间距较近,收费站点多,各路段分中心管理范围较小的特点,采用弱化原模式收费站的功能,加强收费分中心管理功能的新思路,集中在收费分中心进行收费业务的管理。也就是说,取消了原收费站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实现站控制室无人值守,路段内各收费广场各车道收费员在分中心的直接监督下进行收费业务与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对各个站收费车道和广场的视频监视也是采用集中至分中心进行监视。这种方式可以称其为部分集中式或集中式。

上述二种收费管理新模式和收费系统结构,与原有设站控制室值班人员模式相比,其优点是减少了收费站控制室的值班人员,简化了收费系统的网络结构,降低了运营管理费用,便于分中心集中监督管理。但是,当管理多站的当控制室或分中心某些设备或传输通道出现故障时,影响收费系统运行的范围要广一些,为了适应此种模式,对收费员的交接班业务的管理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由上分析可见,集中或部分集中方式的优点是明显的,建议在设计收费系统时应根据路网的情况和特点,优先采用。此外,在采用上述方式时,除了管理上进行调整以外,要加强分中心或集中站控制室的可靠性设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例如采取服务器集群或双机与存储器冗余的方式,传输通道冗余保护等技术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二、联网收费结算中心的建设

省收费结算中心是省域三级联网收费机构中的最上层,也是最重要的一层。结算中心要公正、准确地进行收费交易数据、通行费等的采集、结算及账务分割,要将通行费的拆分结果数据下传给每个收费中心,或者要对分中心的拆分和结算结果进行校核审定,要与指定的结算银行进行账目信息的交换与结算,建设收费结算中心是实现联网收费最重要的项目工作,也是要优先实施的工程。下面就收费结算中心的功能和网络系统构成要点进行说明。

1.收费结算中心功能

收费结算中心的基本功能有:

(1)确定收费系统运行参数,并下传给各分中心、收费站。包括费率表、车型分类、黑名单、同步时钟等系统参数。

(2)接收收费站上传的收费交换原始数据和通行费拆分数据。

(3)接收收费分中心上传的收费交易统计数据及管理数据。

(4)按规定的原则进行通行费的拆分与结算,并下传拆分结算的结果,或者对分中心提交的拆分与结算进行校核、审定。

(5)与指定结算银行进行账目信息的交换和结算。

(6)对通行券收费票证等进行管理。

(7)具有收费数据、交通量及各种管理报表的统计与打印。

(8)具有查询功能。值班员或分中心管理人员可随时查询当天或历史数据,并按要求进行显示和打印。

(9)系统具有自动数据备份功能,一旦系统受到破坏或停止运行时,可以尽快地恢复系统运行。

(10)系统具有自诊断功能。能自动测试中心系统的工作状况,包括与各收费分中心、收费站的通道的连接状况,并且在检测到异常时自动显示和打印诊断报告。

(11)安全功能:系统能对不同层次和职责的使用及管理人员,分别设置不同的访问操作使用权限,设置不同的操作口令和密码,防止越权存取和修改,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并对值班员的操作进行存贮、记录、打印。与指定银行的数据交换或有通过公用电信网与中心进行数据通信的要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

(12)提供内部系统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但与办公管理系统要有安全隔离措施。

2.结算中心系统构成

结算中心的系统构成因根据高速公路网络规模的大小、交通量大小、采用的收费技术来决定。系统的规模要以近期(一般按开通后五年)为主,并结合远期的发展,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网络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

(1)目前结算中心局域网宜采用千兆以太网,服务器宜采用企业级小型机组成双机冗余系统,或者由多台服务器组成的集群系统,操作系统宜采用UNIX或WIN2000Server。

(2)本地网络系统的设计宜结合监控系统并考虑本地办公自动化的需求,为办公自动化等管理应用提供网络支持。通常结算中心是和监控、通信中心同址,甚至是在一个楼的相邻楼层,当该处又有一些上级管理部门时,则收费结算中心核心交换机宜为办公管理的需求留有接口。

(3)应根据不同的业务划分子网。例如办公自动化子网应该与收费网络、监控网络隔离,结算中心的结算业务宜与通行券、票证业务用虚拟局域网分开,监控的数据宜和视频应用以VLAN分离等,这样可以提高安全性,并减少子网间不必要的信息交换。

(4)结算中心网络要高可用性,其网络宜进行冗余设计,尽量避免单点设备故障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5)结算中心与各路收费分中心组成收费网络的逻辑拓扑结构应采用有备用通道的星形结构,或者是不完全的网状结构,或者是采用两个环的自愈保护结构,才能保证收费网络的可靠性。

3.结算中心位置的选择

一个省域联网收费区域内宜有一个结算中心,通常是在省会所在市,其物理位置的选择宜从以下几方面考虑。首先,结算中心应在高速公路通信干线光传输网上,只有这样才能得到通信网络的可靠支持,以及满足不断增长的信息传输;其次,收费结算中心宜和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在一起,这样相互之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较易实现,其初期投资也较少,否则两者之间的通信投资会加大或增加工程的复杂性。当租用公用电信网来解决连接通道时,应考虑长期运行费用。此外,交通通利、周围无环境污染、供水供电可靠等因素也是需要考虑的。总之,结算中心位置的选择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因地制宜地确定。

三、网络管理系统

1.网管系统的必要性

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控系统等组成的信息网是一个较大的专用网络,监控、通信及收费中心、分中心、收费站、通信站与各级管理中心等分布省内各处,网络的规模也会随着高速公路的建设增大,设备增多,监控、通信、收费及办公自动化应用中数据、话音、图像及视频等多媒体信息急剧增长,网络也愈来愈复杂,对网络的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管理上也会更困难。因此,为了保证网络的可靠和运行质量,满足联网收费、监控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的需要,应该建设一个全省的网络管理系统,对监控、收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等网络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网管系统就可以查看全网的网络连接关系,检查各种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检测网络性能瓶颈及时作出报告,并进行自动处理或远程修复,使网络正常、高效运行。

2.网管系统的主要功能

联网收费系统网管应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功能:

(1)故障管理:网管系统应有自动诊断功能,监控全网络的各种设备,并能够自动发现设备的运行状况。还可以探测到位于广域网上的设备,显示哪些设备和网段工作正常,哪些部分需要引起注意,对接收到的故障事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能执行诊断测试、故障跟踪以及故障修正。

(2)配置管理:能自动发现网络内的所有设备,能够正确地产生拓扑结构图并自动更新。提供跟踪网络变化的能力,为网络上的设备配置、安装和分配软件、修改参数,使网络管理者对网络的配置实施控制,可以改变配置以减轻拥塞分离故障。

(3)性能管理:实时监控设备状态,获取网络运行的信息及统计数据,准确地发现系统瓶颈和潜在的性能问题,帮助系统管理人员制订正确的解决方案。

(4)安全管理:网络管理能够提供访问保护,包括授权设施、访问控制、加密及密钥管理、身份认证和安全日志记录等功能。根据收费、监控业务处理的要求严格规定谁可以访问哪些数据,可以请求何种服务,可采取影响系统的措施等,保护服务器和数据库的数据安全。

3.网管系统的组成

网络管理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若干被管的,至少一个网络管理站;一种公共网络管理协议;一种或多种类别管理信息库。可以应用于多种设备上,例如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工作站、打印机、UPS电源的后援系统等。网络管理协议是最重要的部分。当前有两种计算机网络管理协议,一种是开放系统互连组织(OSI)提出的公共管理信息及协议(CMIS/CMIP),另一种是Internet工程任务组(IETF)提出的简单网管协议(SNMP)。SNMP是TCP/IP的一个协议,是一个相当简单的请求与应答协议,它是通过网络控制站定期轮询被管理设备的新信息来工作。网络管理站是网络控制中心。管理信息库(MIB)是SNMP软件的存储部分,其中存储对象的信息称为变量(或称属性),管理信息库(MIB)可以分为多种类别。OSI提出的方案定义了故障管理、配置管理、计费管理、性能管理和安全管理这五个网管的功能域,对管理的框架、管理信息的定义、对象的属性与行为等都有详细的定义,但实现起来过于复杂,在实际应用中没有得到多数厂家的支持。而SNMP协议由于简单实用被迅速地推广开来,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省高速公路信息网中宜在省中心的监控或收费LAN上配置一台网管工作站,安装相应的网管软件及SNMP网管协议,并采用远程监视(RMONV-1、-2、)技术对网络中的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计算机及设备以及这些设备上的应用程序经过被管进行管理。

4.网络管理方式

网管可以分成集中式与分布式管理两种方式,两种方式的特点如下:

(1)分布式

在省中心设置一个全网的网管中心对骨干网的路由器、交换机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省中心的收费结算、监控的服务器、数据库系统进行管理。在各路段收费分中心设置本地网管工作站,管理分中心内的网络设备、收费及监控的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系统。当各节点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出现故障时,首先由分中心管理员进行处理,如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况,交给省网管中心管理员负责处理。其优点是层次分明,网络及故障处理是分级进行。在网管中心还可以采用冗余配置,满足大型网络管理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但是投资较大,要与带外管理方式相结合,增加使用者的负担,不适合于中小型网络。

(2)集中式

集中式管理方式只在省中心设置一个网管中心,负责全网的服务器、数据库等主机系统、网络设备及网络应用的管理。如果出现网络故障,都由网管中心管理员处理。其优点是统一管理,系统的安全性高、易管理性好,但有可能促成网络拥塞,使网管中心成为瓶颈。但是对多数省的新建高速公路通信网来说,一般不会产生网络拥塞。

对于一个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控等网络管理方式宜结合本省通信网络的规模、通信专网的性能、维护管理人员的水平、近期远期的规划与投资来选择集中式或分布式。作者认为近期多数省高速公路网络管理还处于初期,维护管理人员少、技术水平还不高,新建高速公路通信网一般采用STM-1或STM-4等级光同步传输系统,一般不会因网管产生网络拥塞,所以宜采用集中式网络管理。

此外,在各条路的监控、收费、通信的设计和实施中,应强调收费站、收费分中心路由器、局域网交换机等设备应支持SNMP协议和能远程监视(RMON),否则在实施联网收费时会无法进行网络管理影响系统的运行。对网络管理软件,宜选择著名厂商,开放性较好、有丰富开发接口、满足网管基本功能适当兼顾系统管理及应用管理的产品,以满足今后信息网络扩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总体方案》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北京天智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8月

2.《昆玉高速公路机电招标附件技术规范》中咨泰克公路科研所1999年11月

3.朱岳《高速公路联网监控系统的初步探讨》交通信息产业2002年第3期

4.《大型及中小型用户网管解决方案》微电脑世界2001年第15期

收费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治行政收费依法行政

引言

行政收费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法学理论术语。目前通说认为:行政收费是国家机关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提供特定服务强制收取相应对价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①。因此行政收费也可称为政府收费,在我国,与行政收费相关且已被立法确认的概念是行政性及事业性收费。1982年辽宁省物价局首先使用了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概念,并为198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所确认。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88)价涉字27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所收取的费用。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②无论怎样定义行政收费,事实上都是对管理相对人财产的一种直接处分和变相剥夺,对相对人来说并不亚于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随着行政处罚法的出台,至少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规制,行政收费却至今还没有相应的比较高层次的法律出台,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行政收费的泛滥,不仅损害了相对人的利益,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作为一个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的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当务之急,尤其是在加入WTO后,WTO对我国政府行为的影响是空前的,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理念在更新我们的原有的观念,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政府的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受到法律的规制,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要求。本文试图从法治的视角解读行政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而为行政收费找出一条法治路径。

一、行政收费的法治资源匮乏

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依法行政,英国法学家威德说过:行政法定义的第一个含义就是它是关于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对行政权的控制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和价值取向。行政收费作为一项与相对人财产权利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自然应当奉行行政法治的原则,而当我们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对各种不同的行政收费行为加以解剖时,我们会惊奇的发现法治资源的匮乏。主要表现在:

第一,行政收费的依据混乱。行政收费其实质是对相对人的财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从这一结果来看,它与行政处罚并无多大区别,但法律对行政处罚有着严格的规范,而行政收费在我国的行政法规至今还没有针对性的规范,更不用说是法律了。在国外大多数国家,对政府收费大都实行法律保留,有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我国在1985年《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条例的决定》中把大量本应由立法机关的权限授权给行政机关,至今这个授权决定也没有被宣布废止。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是不得以而为之,那么现在这种解释就不免显得苍白。这种做法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行政收费的混乱,只要有管理权的主体都自己制定规范性的收费文件,甚至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红头文件都在作为收费的依据,这种实体规范的的多主体低层次造成了各地区各部门往往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争相给自己设定收费权及项目和标准,使有关行政收费的规章和非规范性文件泛滥。对这种现象美国行政法学者施瓦茨在《行政法》一书中说“如果在控权法中没有规定任何标准制约委任之权,行政机关则等于拿到了一张空白支票,它可以在授权领域里任意制定法律,这样,主要立法者成为行政机关,而不是国会。”③授权行政机关确定行政收费的权力,这实质上就是政府机关自我赋权,而所收之费,也就是政府凭借权力向相对人实施的掠夺。严重违背了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

第二,行政收费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行政程序在法治行政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学习和研究行政法的人恐怕没有人会怀疑行政程序这些实现行政法目的过程中的重要性。正当程序是现代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没有正当的程序,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行政管理者也难以在管理过程中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我国由于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程序法的建设始终跟不上法治建设的需要,这种现象在行政收费当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与行政处罚和税收相比,行政收费的随意性相对较大,所依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大都比较粗糙,存在许多程序瑕疵:

1.行政收费的设定缺乏民主性

从法理上讲,立法应当充分吸纳和体现民意,而不能单方面决定,尤其是为公民设定义务的立法过程中,公众相对人的参与应成为一项原则,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我国《立法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政会等多种形式。”在立法上为公众参与行政收费设定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就现实而言,由于没有与之配套的制度设计公众的意见很难进入决策者的视线。行政主体在设定行政收费时,往往很少征求相对方(行政收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虽说现在听政似乎也很流行,但听政在某些人眼中无非是聋子的耳朵,一种摆设而已。比如一些价格听政会,你根本就不用猜,结果肯定是价格上调,价格听成了价格上涨的代名词。个中原因很多,但听政程序不完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民主化只是流于形式,公众参与制度等于形同虚设,这种情况任其发展,将会严重影响到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民自觉守法,正如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所言:“法律程序中的公众参与,乃是重新赋予法律以活力的重要途径,除非人们觉得,那是他们的法律,否则,他们不会尊重法律。”④2.有关行政收费的规定不透明

收费的法律依据不公开、不透明,很多的收费权所依据的是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和规定,有的甚至是已经被废止的内部规定仍在作为收费依据使用。在很多情况下缴费的人根本不清楚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更搞不清楚他们缴纳的这些费用有多少是真正交给了国家,有多少是真正用在了所谓的交费项目上。面对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费,公民、法人等行政相对人往往无从知晓,不知道哪些是属于合理收费,哪些属于违法收费。行政收费项目的废止或收费标准的变更也缺乏公开性。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信息公开逐渐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要求,美国于1966年和1976年分别制定的《情报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前者规定除几种特殊情况外,政府文件必须公开;后者则对合议制行政机关的会议公开作了具体规定。公开原则是政府活动公开化的体现,是公民参政权的延伸,如果行政主体以并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文件规定为依据征收费用,显然违反了政府公开原则,也是与WTO规则相悖的。

3.行政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行政收费是公权力的行使,必须要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才能防止被异化。在对行政收费的监督制约方面,至少还存在这么两个问题,一是对执行收费的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也有利于防止执法腐败。我认为一套规范、完整的行政收费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点:①表明身份,说明收费理由,出示收费许可证;②实行“定、收”分离制度,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来统一收取行政收费以减少腐败贪污现象;③相对人填写收费登记卡;④收费主体填写统一、法定的收费收据;⑤收费主体告知相对人不服该收费的救济途径。二是收费的使用缺少监督,支出极为混乱。由于征收的资金没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使得部分资金游离于预算外,坐收坐支。有的把行政性收费变成了脱离预算监督脱离审计监督的第二财政,致使大部分资金留在机关的“小金库”里,收入不入帐,支出不记帐,几乎成为行政机关自由支配的“私有财产”。而且收费监控、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导致收费混乱的原因之一。现有的监督体制下,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混淆,导致监督作用难以发挥。按照控制论要求,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应当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否则,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审查自己,必然导致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行政收费的法治进路

行政收费作为交换公共部门所提供的特别商品和服务而进行的支付,其存在有其合理性,而且实际上,收费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不可缺少的一种收入形式,但我们也必须把它归置在法治的框架内,针对当前行政收费所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符合现代法治观念的行政收费制度,我个人认为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明确和严格行政收费的设定主体。今后应当明确主要行政收费必须由法律和法规来规定,规章和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收费,从而彻底改变行政收费主要由行政机关设定的状况,从源头上遏止行政机关随意收费,超标收费,借收费创收的可能性。至于规章是否享有创设行政收费的权力,笔者认为即使给予规章创设行政收费的权力,也应将其严格限定在创设一定数额的行政收费之内,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则坚决不允许其创设行政收费;在有上位法的情况下,下位法的细化规定不可超过上位法关于收费的条件、种类、幅度的规定。

第二,早日制定统一的《行政收费法》。正如一些专家所指出的:“目前法律对收费的规范处于严重缺失状态,不但修改相关法律极为迫切,制定一部收费基本法更是刻不容缓。”⑤笔者认为如果目前尚感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行政收费法典的时机和条件不成熟的话,也可以考虑采取制定“行政收费法通则”的过度办法。“通则”中规定行政收费的原则和行政收费的一般条件以及运用的范围,借此统一各类行政收费的立法、设定活动,以及为司法机关和行政准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标准。待实践中积累了充足的经验时,再将“通则”上升为法律。

第三,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以往对行政收费采取的内部监督实施的办法经时间证明具有很大的缺陷,基本上不能使行政主体乱收费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必须在严格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行政收费的外部监督机制。在此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即不管行政行为的实体内容,只要违反体现正当程序或自然正义要求的行政程序,即可导致整个行为无效,当事人就可拒交费用,从而在事前就起到了一个监管作用;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完善行政收费的救济制度,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给予相对人充分的救济,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收费进行司法审查,审查行政收费是否有法定依据,审查行政收费是否越权、是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对行政主体违法行使收费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取得国家赔偿,从而是相对人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

注释

①应松年.行政法新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

②崔红.我国行政收费的法律特征及分类[J].经济法,2004(12).

③[德]施瓦茨.行政法[M].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收费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盈余管理;审计收费;影响因素

引言

审计收费(AuditFee)是审计服务供需双方就审计服务供求所达成的价格,是客户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联系,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并日益成为事务所之间进行竞争的主要手段。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比较多,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表明,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上市公司规模、经济业务复杂程度、事务所规模、上市公司所在地、审计任期、审计风险等。在资本市场与会计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盈余管理现象,关于盈余管理,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其是一种欺诈性(fraud)行为(GoelandThakor,2003),是一种不道德(immoral)行为(Brown,1999);但也有人对其持肯定态度,认为盈余管理则是企业灵活运用法规准则所赋予的会计选择权利对账面盈余进行调整,是不会在会计法禁止行为之列(宁亚平,2005)。那么,国内外学者究竟对盈余管理持怎样的态度,其与审计收费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呢?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辨析

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无统一的认识,仍处于进一步探索中,但总体上来说,国外比较通用和流行的定义主要有如下三种:

(一)美国会计学家WilliamRScott(1992)在其《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把盈余管理定义为,“在公认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管理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从而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该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通过弹性地运用会计准则来操纵会计数据,本身并没有公然违反会计准则,其中隐含之意,盈余管理是正当的。该定义的基础是“理性经济人”假设,即企业管理者为了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便自然产生了盈余管理的动机。此观点的不足之处,即忽略了“人的非理性”。

(二)HealyandWahlen(1999)指出,盈余管理是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安排交易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或者影响以报告会计数字为基础的合约的结果。该定义从管理层对盈余管理的目的或动机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为了给企业或自己谋取私利而实施的一种欺诈行为,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行为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后果。

(三)Schipper(1989)认为,盈余管理是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management),该观点是基于信息观的,因而被称为“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此定义把盈余管理限定在对外报告领域,实质上是对所披露信息的操纵。

国内学者围绕这三个观点,从不同角度、不同研究目的给出过盈余管理的定义。孙铮(1999)指出不管是通过什么手段,只要是生成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都叫盈余管理或盈余操纵,他认为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同属一个概念。魏明海(2000)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件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宁亚平(2004)认为,盈余操纵包括盈余管理和盈余造假两个内容,两者既为互斥关系,又是盈余操纵的全部形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盈余管理利用合法手段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盈余造假属于违法并损害公司价值的行为。

根据以上分析,学者们对盈余管理的认识虽然存在差异,但其均体现出了: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目的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手段是选择,即主观选择的结果。而且人们已逐渐认识到盈余管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只要诸如分红、上市、配股、融资等与会计信息有关,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盈余管理就会存在。

二、盈余管理与审计收费之关系分析

独立审计作为一种市场活动,其收费标准必然受到审计市场环境的影响。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用于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完全由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自发调节决定,而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除了受市场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其他因素如政府管制等的影响。根据中国特殊的国情及制度背景,目前,中国的会计、审计市场尚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阶段,因此,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往往会受到政府管制等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1998年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机构,其承接业务时不得不考虑成本效益问题。但是,过于降低审计收费,减少审计成本的投入,提供低质量的审计报告,一旦被资本市场和理性投资获取了相关信息,不仅妨碍事务所自身的发展,而且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因此,为了防止会计师事务所的过于压低价格招揽客户,降低审计质量,财政、物价部门对审计收费制定最低标准,实行价格管制制度。而且,为了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0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可见,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独立审计的收费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

在资本市场中,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成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尤其是其中的会计盈余信息及其质量正受到投资者的空前关注,因为会计盈余是企业制定各种契约的重要参数。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低于投资者的预期,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下跌;当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与公司盈余业绩挂钩时,还可能影响公司管理人员的报酬。基于此,公司管理层会不会与审计师合谋人为地修改会计盈余,即实施盈余管理行为呢?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必然会参与市场竞争,虽然其收费受到政府管制的影响,但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征决定了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价格必然受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影响。我们不禁要问审计收费与盈余管理之间是否密切相关呢?下面分别站在上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角度分析两者的关系,为此,本文从盈余管理的概念及审计风险两方面进行论述:

(一)基于盈余管理概念角度分析两者间的关系

本文在研究盈余管理与审计收费关系时,倾向认同上面谈到的有关盈余管理的第二种定义,即盈余管理是管理当局与审计师进行合谋,报告虚假或者不真实信息,以误导利益相关者的契约过程。这种契约过程,双方各有目的,比如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行为以高额审计费用购买审计意见,获得财务信息,或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为了获取配股资格、或为了保牌、或为了再融资,当然还可能为了某种政治目的等,在我国特有的监管制度下,保牌、配股等契约使经理人员进行盈余管理有着强烈的动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审计收费是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基本动力,因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收入等目的,通常难以抵制以低质量审计获取高额报酬的诱惑,于是违心认可,与之合谋。这种审计合谋是社会审计独立性丧失的表现,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必然受到较大干扰,从而极大地影响到审计独立性。正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业务的收费应当能够真实地反映其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的价值,过高或过低的收费都可能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的质量,这种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降低往往正是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结果。因此,反过来可以推测,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的上市公司很可能给予会计师事务所更高的审计收费。

(二)基于审计风险角度分析两者间的关系

盈余管理受到人的主观意识的影响,容易被人为地操纵,在财务报表中盈余管理比其他要素更具有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对该项目较难审计。通常在国外,盈余管理被视为高固有风险。固有风险包括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行业所处环境、业务性质、容易产生错报的会计报表项目、容易受到损失或被挪用的资产等导致的风险,在中国,盈余管理也被视为固有风险;而且,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现象普遍存在,这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过高地评估固有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在某一风险水平下,注册会计师要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某个合理的水平就必须增加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时间,以降低检查风险,这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会付出更多的精力,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耗费更多的资源,搜集更多的审计证据,来识别公司管理层实施的盈余管理行为。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增加,从而就要求其收取较高的审计费用来补偿所花费的审计成本。

另外,国内外学者已通过大量实证研究,验证了盈余管理行为与审计收费之间具有相关性。Defond和Subramanyam(1998)通过分析盈余管理度量因素之一可操控应计项目金额(discretionaryitems),结果发现,可操控应计项目金额越高,审计师面临的诉讼风险越大,为此会相应增加审计收费。王振林(2002)、李爽和吴溪(2004)从非主营业务利润比重的角度计量盈余管理,发现客户盈余管理迹象与审计收费负相关。孟焰(2003)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亏损年度有多报非经常性亏损以“透支亏损”现象,注册会计师面临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意图,必然会在非经常性损益的审计上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导致审计收费的增加。

参考文献:

[1]张祥建.大股东控制下的配股融资与盈余管理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宁亚平.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其意义研究[J].会计研究,2004,(9).

收费论文范文第5篇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正式登陆中国内地,2002年花旗银行在中国率先摆出一个储蓄门槛之后,银行收费的新概念与国人传统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强烈碰撞。中国金融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公布,将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资银行即将加入收费行列。本文试图对商业银行的中介服务收费问题做初步的研究,通过市场竞争理论探讨银行中介服务价格竞争策略。

一、中国银行业中介服务市场的特征及其基本假定

笔者将中国银行业市场的特征及其基本假定具体概括如下:

第一,由寡占市场向垄断竞争市场过渡。中国目前已经打破了四大国有银行的寡占垄断经营,各类商业银行逐步打破地域经营界限,外资银行也呈逐渐渗透之势。

第二,同质产品市场。中国各类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同质化严重。各银行提供的储蓄、汇兑、结算、信贷等服务基本是无差别的,也就是说,在服务范围和责任内容上没有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在同一个市场:中,面对的客户需求基本相同,提供相同金融服务在成本上没有太大差异,因此,对于相同服务银行服务收费费率的计算应该是一致的。

第三,范围经济特征明显,价格是主要竞争手段,这也是银行业的基本特征。范围经济往往和自然联系在一起,银行业虽然不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但银行的服务却具有范围经济的特点,客户一旦选择在某家银行开户,一般储蓄、贷款、结算、缴费等业务都通过这家银行办理,因此银行的成本收益很难从单一业务方面进行测算。因此,如果放开中间服务收费的管制,对于中资银行是否选择收费以及收费标准,考虑的不仅仅是单项业务的成本收益,而是客户流失、综合业务下降等等系列问题,特别是面向一般储户的收费,服务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储蓄规模等一系列问题。

第四,进入壁垒是影响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设立受到严格的管制,银行业由于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存在很多有形和无形的行业进入壁垒;同时,相对于整个市场需求,单个商业银行的供给能力有限。商业银行服务的供给能力是山资本实力决定的,表现在是否能够提供覆盖整个市场的服务体系。从这——点上看,任何一家银行在储蓄、结算、信贷等服务领域都不能独立满足整个市场的需求,需要各家银行之间的合作,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二、垄断竞争下银行业服务收费分析

根据以上对中国银行业市场的基本特征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利用垄断竞争的基本思想对银行服务收费的竞争问题进行研究。垄断竞争下,每个厂商面对着一条向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有足够多的厂商,其中每个厂商都认为,如果自己降低服务价格,其竞争对手并不会改变他们的价格策略;厂商的进入导致利润趋于零。

(一)垄断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均衡

对垄断竞争市场上厂商行为进行的分析,最早见于哈佛大学的爱德华、张伯伦于1933年出版的颇具影响的《垄断竞争理论》一书。在张伯伦考虑的市场-亡,最初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同成本曲线的相似厂商,这些厂商生产具有不完全替代性的商品,如果这些厂商索取相同的价格,那么,他们平分市场。

根据张伯伦的理论,假定最初所有银行的收费是相同的,比如说P1.如果一家银行将价格略微降低,那么,它有可能从其它银行那里争取到一些客户,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有些银行为了推销信用卡,取消卡费的优惠措施,结果造成短期内客户增加的实例。同样,如果某家银行将价格提高到其竞争对手之上,那么,它就会把一些客户推给对手,这方面也出现过工商银行一种储蓄卡由免费开始收费,结果出现部分持卡人退卡的情况。因此,面对向下力倾斜的需求曲线,银行在产量问题上将选择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之处,假设就是(P1,Q1)。如果在这种均衡状态下存在利润,那么就会产生吸引新的竞争对手进入该市场的动机,直到利润趋近于零。随着新银行的进入,市场上将会出现更多的替代品,正如现实中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各类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客户选择的余地大了,这一过程的最终均衡点将是需求曲线恰好与成本曲线相切的那一点,假设是(Pe,Q1),在这一点,利润为零。

二)熊彼特竞争现象

著名的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没想了一种形式颇为不同的垄断竞争,对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竞争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熊彼特注意到,作为厂商技术优势的结果,不同市场在不同的时期被一人或少数厂商所控制,但是,随着新的创新取代原来的技术,这些厂商经常面临着对其技术优势的竞争。这种现象在中国的银行业中也有一定程度的表现。很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占有新的市场领域,如果新的市场领域存在具有吸引力的利润,其它银行就会通过“学习”进入这个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新业务领域具有主导地位的银行,也面临新对手进入的威胁。当它独自支配着一个市场时,它像一个垄断者那样行事,根据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市场策略,提供比完全竞争少得多的服务。但是,主导银行如何使用利润却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如果它希望维持其现在的主导地位,那么,它就必须把这些利润投资到新的金融创新之中,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三)合谋——组建卡特尔

如果一个区域内的银行进行合谋,组建市场卡特尔的话,无异会给银行带来超额的垄断利润。但是,在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下,如何监督执行卡特尔协议,以及如何有效惩罚违规者等等,这些困难足以使任何卡特尔同盟瓦解。

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开放承诺的兑现,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允许各类中资商业银行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任何卡特尔都可能招致非成员竞争对手的显著竞争,从而最终造成卡特尔的崩溃。

三、市场策略与政府规制建议

考虑到银行服务市场竞争的特征,为了避免同质产品之间激烈的价格竞争,银行首先应该考虑产品差别化的竞争策略。通过提供有别于其他银行的金融产品和附加服务,在保持稳定中间服务收费增长的基础上,采用非价格竞争手段赢得市场。因此,“专业化、个性化、区域化”应该是未来市场竞争中避免残酷价格竞争的主要策略。银行应该加大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推出各类理财业务,例如与券商合作,提供债券买卖服务,与信托公司合作,提供信托投资服务,通过一系列金融创新,实现客户资产收益最大化,在此基础上通过收取各种中间服务费,不仅可以避免银行间直接的价格竞争,而且可以通过新业务的推广,逐渐培养客户付费的市场意识,从而通过拓宽服务范围培育更大的市场蛋糕。

银行服务的最大特点是网络经济,通过银行网络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我们应该注意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银行网络正在向以Internet为代表的虚拟网络演变,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因此,监管部门对于市场的监管,应该把重点放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严格监管控制银行经营风险方面,而对于面向客户的收费问题,应该放松管制,加强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笔者认为,未来银行监管部门的管制关键在于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