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推进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结合调研座谈会征集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后形成《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审议稿》,并向市政府报送请示,争取6月底完成规划编制。5月底至6月初召开长三角区域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试点建设推进会,会议成立工作秘书处,冶金行业质量提升专家库、技术机构,召开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论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助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
2.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开展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雳剑2021”专项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等类违法行为。
3.中高考食安保障。监督保障考点学校的食品安全,中高考前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评估;对食品货源渠道、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过程和环境进行监管;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考点学校落实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现场食品快速监测工作;对可疑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控制措施,负责考点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确保六月中高考顺利进行。
4.强化食品安全检查与通报。根据市政府安排择机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上旬宣传周活动方案,6月第三周按计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5月下旬制定6月我市食品抽检计划,6月上中旬实施抽检,6月底汇总抽检结果。6月初对新承检机构抽检人员组织考试。
5.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收费进行检查。
6.修改完善《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草案。书面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就《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取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
7.推进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紧密协调保税区、经开区等涉及今年改造市场的镇(区)以及金茂公司,全力推进13家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第二季度全面开工。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价值增值
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的作用
自2004年以来,我国国有银行经过改革以后,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体系,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也呈现出空前的增值趋势,业务数量不断增加,随之出现的风险潜移默化的渗入到银行系统中。加上国内外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想要继续保持金融机构地位,就需要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价值增值。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如何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高银行内控管理水平,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积极拓展内部审计价值增值的途径,有效实现审计的价值增值,是商业银行目前最需要重视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需要
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视角看,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仅要发挥好查错纠弊,完善内部控制、推动问题整改作用,还要发挥好咨询、服务及经营诊断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以风险导向、问题导向的审计模式下,作为公司治理主要环节,内部审计通过防范风险、应对风险、降低风险、管理风险,积极为董事会、高管层、经营层服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要求,目前商业银行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制定了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了上下结合,下审一级的内部审计体系,并伴随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在促进和改善商业银行组织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站在历史新方位,银行发展的新阶段,在以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引领下,内部审计需要因时而动,因势而行,不仅需要持续做好监督、评价,防控风险,特别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同时更需要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管理体系,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养,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审计数字化转型,在促进提升商业银行管理、增值增效方面持续发力。
(二)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新要求
从监管管理视角看,巴塞尔协议是全球商业银行都应遵循的原则性协议文件,其中不少规定的提出,都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各大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在持续保持较好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达到预期经营效益。巴塞尔协议经过反复完善,形成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风险计量方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资本管理、系统建设、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在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中提出了风险加权资产,将原仅考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第二大支柱监督检查中扩大了银行风险类别覆盖范围,特别是覆盖了国别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并增加了风险评估标准及要求,扩大了结果应用,明确了压力测试范围与要求;在第三大支柱信息披露中对银行资产数据的质量、透明度以及数据的可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巴塞尔协议全面考核了商业银行风险水平、风险能力以及资本管理能力,促使银行从治理架构、战略设定、战术执行、科技技术等方面做好规划与部署。银行审计作为公司治理体系主要参与者,需要从推动满足监管要求、推动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管理要求为着眼点,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应对、风险防控的全程监督以及风险预警,提出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意见建议,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前在发挥价值增值方面的问题探析
(一)对审计价值增值认识不充分
随着“十四五”规划展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方面被寄予了厚望,成为商业银行延伸强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审计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不仅要强化监督职责,更要通过推动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增值。但目前在审计中对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监督职责认识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适应当前新发展理念要求下对审计职责的全面性及高站位要求还存在认识不充分,审计工作与银行经营战略要求紧密结合度还不够;其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职责还存在传统的“找茬”片面性认识,还未充分认识到审计履行的监督、评价、咨询职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和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以上两方面的交叠使得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增值方面作用受到一定限制。
(二)审计发挥作用有效性不足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作用发挥有效性一方面取决于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一方面源于有效的审计人力资源科学配置与合理利用。实际在当前审计中,内部审计仍以重视发现问题为主,对审计的整改追踪及成果运用上还存在一定关注滞后;其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大多数在整改态度上就问题改问题,未在溯本求源上深改,以致出现屡查屡犯现象,审计成果运用有效性大打折扣。伴随着当前我国金融信息化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各类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以及严峻的外部复杂形势及风控压力,审计人员不能够再用以前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来评估当前环境下的银行风险,而是需要学习和掌握新兴的大数据挖掘及分析技术,了解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运作,熟悉银行新产品的特点以及业务流程,由于受制于当前审计人员有限的专业知识水平,审计部门现缺乏兼具科技知识、业务精通和战略眼光的审计骨干人才,内部审计人员对各种专业信息系统的掌握程度落后于业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商业银行亟需整合现有有效审计资源,特别是审计人力资源的整合运用,使其发挥最大优势,才能提升审计质量与效率。
(三)审计发挥作用存在局限性
在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阶段,银行内部审计部门需与“互联网+”技术相接轨,使先进审计技术能推动审计关口前移,由事后审计前移至事中、事前,并在风险预警以及风险前瞻性上发挥应有作用,避免由于审计技术滞后,与业务发展不匹配带来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的局限性。目前由于银行内部审计自身信息化发展滞后于银行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业务数据和信息共享存在一定限制,且审计数据平台还不够完善,信息化手段以及工具的缺失使审计对信息化环境下的种种风险及问题无法做到实时有效的评价与识别。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优化路径
(一)提高对内部审计价值增值重要性的认识
一个企业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也就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优化。内部审计作为商业银行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必须紧跟企业发展要求,以价值增值为目标,与上级管理层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更多参与组织的高层决策过程,将更多的审计资源用于关注银行的“增值”领域;在审计模式上要由传统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审计,发挥好内部审计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争取到管理层的重视及支持。其次还可通过宏观与微观两方面提高对内部审计价值增值重要性认识,宏观方面,可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三新”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目标,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平稳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及价值性;微观方面,可从内部审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商业银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风控管理,推动企业决策政策贯彻落实以及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实现来提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重要性的认同感以及审计人员的自豪感,以此实现对内部审计价值的再认识。
(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价值增值作用
首先,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提升审计价值。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实现:一是提升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的认识,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明确整改监督管理职责与要求,改变只重视审计发现而忽视审计整改的思想意识;二是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跟踪监督,实行整改结果审核制和销号制,核实整改结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全面整改,对未整改的问题要压茬跟踪,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性质严重程度提出不同问责意见,监督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建立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监督协调机制,在审计成果运用上加强联系和信息互通,同时将审计整改及问责结果进一步量化,并纳入到被审计单位绩效考核中,坚决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发生,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其次,从审计队伍建设入手,一是优化现有审计队伍结构,建立长效教育培训机制,紧跟信息技术与业务发展,持续不断地对内审人员开展审计方法、审计技术、审计经验的培训以及对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提高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审计工作;二是拓展审计人员视野,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引导审计人员将关注的焦点从微观方面转到宏观方面,使内部审计角度能从宏观角度、战略角度进一步地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和分析问题,将审计的着眼点前移至决策环节,综合分析被审计单位在体制、机制、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资源配置、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管理决策层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三是将商业银行审计目标细化到具体审计人员,使人人有压力、有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并将目标责任纳入其中,定期对每位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监督考核,鼓励和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审计工作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实现审计整体效能发挥最大化。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数据化转型
大数据审计是未来审计发展必然趋势,科技强审是实现审计价值增值的必然之路。商业银行需要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在推动银行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同时同步推动审计信息化系统的完善,推动审计数字化转型,建立起银行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打破审计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融合互通,通过积极探索全量样本大数据审计方式方法,强化审计人员大数据思维,提高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核查问题、精准揭示问题,提高审计价值挖掘能力,实现审计的实时化和动态化。
(四)提升审计质量管理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提高审计工作成效以及审计价值的关键。商业银行需结合内部审计职能发挥、流程规范以及非现场审计等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质量多加思考,梳理出审前、审中、审后各环节质量控制点,建立起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比活动,落实检查责任,增强审计过程以及廉政风险控制,对没有按照审计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审计对象存在违规问题应查未查,造成风险及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水平。同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审计流程,减少审计工作随意性,最大限度实现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降低审计风险,提升审计成果转化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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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candin2010”为你整理了这篇文化旅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是小康社会建成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谋篇之年。2020年,定远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推动文旅工作恢复与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文化旅游信息,为群众服务,文化旅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吸取经验教训,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调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定远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6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6条;机构设置信息13条;财政资金信息14条;应急管理信息20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65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30条;政策解读3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监督保障信息68条,精准脱贫信息7条,其他相关信息110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有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定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距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工作推进和重要项目实施公开不及时,整体公开内容更新较为缓慢,信息公开的效率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分类不够具体,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文旅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将落实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工作动态,总结归纳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
关键词:农业水价;管理模式;改革思路;成效
我国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0%以上[1-2],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为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有效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污染防治,自2006年我国就开始了农业水价改革方面的有益探索,在积累了多年试点经验后,于2016年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开始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用水管理组织建设、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多方面内容,近年来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管理能力不足、水费收取难[3-4]等问题。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对“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强调要认真总结典型地区改革实践经验,形成适合当地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方式和路径。兰溪市作为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经过5年多的改革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兰溪特色的试点改革经验,已全面实现县域改革全覆盖,并创建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本文总结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模式的典型做法,分析改革方式和思路,为其他地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参考借鉴。
1基本情况
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偏西,地处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缘,自古有“六山一水三分田”之称,市内水系属钱塘江水系,主要由三江(衢江、金华江、兰江)五溪(梅溪、甘溪、赤溪、游埠溪、马达溪)组成。兰溪市区域内无大型灌区,有中型灌区5个,中型灌区提水2个,中型自流灌区3个,有效灌溉面积55.28万亩。兰溪市积极响应国家和浙江省要求,以政策措施推进为核心、以日常管理为重点、以考核评价为指引、以宣传推广为补充,率先开展改革工作,2017年出台《兰溪市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灌区实施方案》,对试点灌区开展先行先试,2018年出台《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并在2020年完成了全市55.2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的改革任务。兰溪市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50%左右,自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以来,兰溪市持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投入,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其中部分资金以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形式补贴给各行政村和水管员,2018—2020年分别下达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241.95、675.00和745.66万元。随着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兰溪市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更加精准,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改革以来共节约水量约3411万m3。
2管理模式探索
2.1多级组织管理
兰溪市按照“统一领导、层层落实”的模式,建立了“市级—乡镇级—村级”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组织机构体系,如图1所示。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市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林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水务局和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年度改革任务;乡镇层面成立乡镇(街道)/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做好政策的上传下达,并按照组织建设、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宣传指导、维修养护成效等内容建立镇级年度工作台账;村级层面以村集体为管理主体,着力推进“八个一”即“一个用水组织、一本产权证书、一笔管护经费、一套规章制度、一册管护台账、一条节水杠子、一种计量方法、一把锄头放水”村级改革。通过多级管理组织的建立,统一市、镇、村三级思想,在改革期间针对改革实施方案、“八个一”村级改革、改革工作部署、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定期召开部门、乡镇(街道)改革相关工作会议,配合面向广大管水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神的层层传达落实,有效保障任务按时推进。
2.2用水终端管理
农民用水规范化建设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实现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农业水价改革进程的“最后一公里”。兰溪市通过建立农民用水协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用水管理小组3种创新性终端管理模式,探索不同条件下的管理模式适用范围,全面开展终端管理组织建设工作。当前兰溪市所有16个乡镇(街道)改革区域内共计344个终端管理组织已成立并完成报备,涵盖上述3种不同终端管理模式。2.2.1农民用水协会兰溪市农民用水协会依托农业种植大户,并以其为管理主体组建。协会成立后,主要开展支渠以下水利工作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制定年度用水计划、财务计划和投工计划,协助收取和上缴水费等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协会组织登记注册,确保协会本身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其依法管理的权力得到保障。目前兰溪市永昌街道朱村支渠灌区农民用水协会等4处组织已在市民政局注册成立,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2.2.2股份经济合作社兰溪市在已建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依托经济合作社为管理主体组建用水合作社。用水合作社力求优化用水管理,下设工程养护小组或用水管理小组,达到“以大带小”的目标。同时,建立相应财务管理、灌溉管理、工程管理、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2.2.3用水管理小组针对兰溪市分散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面大量广的特点,依托村集体,以其为管理主体组建用水管理小组。用水管理小组主要负责本组区域灌溉工程建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用水管水工作,同时采取“小小联合”的方针,相邻用水管理小组间相互协助,共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在成立各用水终端管理组织的同时,明确各组织村委委员、农户代表、管水员等人员名单,进一步落实了管护主体和人员及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末级渠系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从而实现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2.3奖补基层管理
建立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充分调动管护组织工作积极性。兰溪市在建立规范化的用水管理组织基础上,围绕“节水减排、提高末级渠系运行水平”两个目标,印发《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以及《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从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的定义、标准、使用要求及下发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细致的规范。在做好流程管理的同时,兰溪市积极落实奖补的基层管理,以永昌街道朱董村试点灌区为样点,总结完善奖补资金申报及使用过程,真正让奖补资金能落实到基层管理人员,从而有效解决“工程建后无人管、管护经费无处寻”的难题。一是制作宣传手册,配套通俗易懂的图文内容,将奖补内容及申报流程简单明了化;二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改革范围乡镇、街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以及奖补流程进行全方位培训;三是整编资金台账,定期整编维修养护资金使用台账,确保奖补资金使用合理、有据可循。通过对奖补资金在基层落实的规划化、透明化管理,兰溪市有效破解了奖补资金难题,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性,基本达到“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灌溉工程良性运行”的预期目标。
3深化改革思考与建议
3.1优化顶层设计,夯实改革实施基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顶层设计包含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两方面。基于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多级管理组织和包含农业水价形成及奖补机制、绩效考核办法等在内的制度体系,是改革实行的基本前提和有效保障。在完成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构建后,需加大对改革基层执行人员的指导、培训,以期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中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历了初始阶段、深入试点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等过程[5],随着《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的出台,我国将进入深化落实的新阶段,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融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中,这也对相关地区相对完备的农业节水组织和制度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目前各地已有改革经验,可以下方面对制度体系进行完善:一是注重自上而下对于政策的理解和贯彻的一致性,遵循“先机制、后落实”的原则,结合实际优化管理层级,对于农业灌溉区域大而集中的地区,可采取垂直管理等形式减少管理流程;对于农业灌溉区域小而分散的地区,可适当增加管理层级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管理效率。二是根据各地区农业水价执行情况继续深化农业梯级水价研究,通过用水户承受能力等[6-8]分析模式,探索开展农业水价分区管理,确保水价制定的合理性,并根据区域经济承受能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3.2落实终端管理,明确改革实施主体
终端管理主体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者和受益者,可包含多种组织形式,但不管是何种形式、何种规模,核心是实现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农业用水管理的增值。在此基础下,对于终端管理组织成员的明确及其工作内容的界定,可进一步提升管理主体的责任意识,同时将用水管理主体与节水补贴、奖励等切身利益挂钩,将极大增强用水户管理积极性和自主性。农民用水协会等作为用水户参与农业用水终端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探索形成的重要形式。在改革试点阶段,一度将农民用水协会建设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5],但由于近年来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等原因,协会人员管理能力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突出,一些协会空壳化现象严重。农民用水协会只是农业用水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缩影,流行的并不一定是适用的,终端管理组织的选取建立还是要依据各地实际,一些地区也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水利管理协会[9-11]等的一些用水终端管理模式,这些形式都可参考借鉴。长期以来,农业灌溉工程特别是大中型灌溉工程管理,由于作为保障民生的基础性工程特点,其日常管理工作一般由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承担[12],但也容易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大、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农业用水终端管理组织除以用水户为主体参与外,还可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竞争机制引入专业团队,提高灌溉服务效率,并按照“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的形式给予服务商合理报酬。
3.3规范绩效考核,落实改革奖补资金
农业水价改革奖补资金是提升农业用水户节水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关键,而奖补资金的发放与改革工作的绩效评价直接挂钩,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并落实好对用水基层组织及个人的奖补,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持续良性进行的重要环节。绩效考核围绕节水效益开展,预期的节水效益目标各地已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等相关办法中明确,但对于节水效益目标的考核流程目前部分地区尚还存在薄弱之处。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规范原始台账,做到有据可循。各地需组织制定各基层管水员或基层管水组织用水台账格式,同时明确记录标准,做好原始用水的计量与统计,为节水效益统计奠定可靠基础;二是优化考核要素,做到切合实际。目前考核要素的选取大多集中于年度计划落实、改革宣传引导、终端用水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评价指标未成体系,后续可根据相关专家学者提出的核心要素、条件要素、保障要素、绩效要素[13-14]等不同要素类型进行补充完善,提高考核评价的全面性。
3.4善于利旧助新,探索改革适宜道路
改革一方面是从无到有的创新,另一方面也可以是对旧事物的更新改造。从资源利用上来说,利旧助新更有益于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以求实现利用最少的资源获得最大的收益。在利旧助新过程中,做到将相关已存在的组织、制度、工程等与改革目标相结合并开展相应补充更新,需要对该领域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前述提到兰溪市在已建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利用其原有管理主体组建用水合作社,就是利旧助新的生动实例,一方面减轻了人员成本,另一方面也通过新的职责内容和收益机制赋予了原有管理主体更多的活力。还有将农田灌溉问题和农技推广问题有机结合[9]、对水利工程采用“物业化”管护模式[15-16]等,都是不同地区在明确改革需求基础上,结合自身地区实际开展的有益探索。随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将有越来越多的先进典型做法涌现,各地区应探索适合自己的改革道路,因地制宜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4结语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保险;医养结合;老年保险市场稀缺
据统计,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为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长期护理需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应景而生。本研究将通过对国外和国内的长期护理保险不同形式进行讨论和研究,针对目前国内老年长期护理发展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内的发展情况,探求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道路。
一、国内外老年长护险发展现状
(一)国内发展现状在我国,长护险还处于萌芽阶段。虽然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推出长护险产品,但无论是条件还是保险的各个方面都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体制转换、社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时期,同时也是面对老龄化非常关键的时期,而长护险是适应老龄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致力于解决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缓解家庭个人经济压力和国家金融压力,完善与产业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新修订的《老年法》中,国家还明确提出要逐步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障,同时也在很多城市进行试点。如江苏省也在发展规划中明确,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护险制度。据了解,南通市作为江苏省首个试点城市于2016年1月建立并实施基本长护险制度,2017年徐州、苏州两市也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政策,现阶段南通、徐州已经陆续组织实施。在覆盖范围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将全体居民纳入长护险辐射范围。在保障对象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将通过估测筛选后符合一定标准,将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长期照顾的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在筹资机制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建立了政府补助、医疗保险以及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在其他试点城市中,青岛市的长护服务供给内容与形式较其他城市更丰富:除了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中的照顾和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外,还为失智人员设立了失智专区,为其提供长期、日间和短期护理。然而,从试点城市颁布的政策内容来看,大多数试点城市的政策中缺少针对性,这容易导致护理人员不能根据不同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服务方案评估工具的缺失,服务方案评估工具是被服务对象对服务者服务专业程度及对服务满意度的评估工具,有助于寻找长护服务提供者和被服务者身体状态及具体需求的最优供求匹配。国内的长护险发展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长护险制度建立并不完善,大多数研究集中在理论制度的初始阶段,很少有研究集中在融资机制上;第二,严重缺乏基本的数据,现有数据也不准确。商业长护险不能在全国推广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实时数据。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看,由于缺乏风险评估、护理服务等方面具体的数据,使得保险公司难以为产品制定准确的价格。同时,政策和法规的不完善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发展长护险,并且公民的总体保险意识仍然相对较低。在长护险领域,商业保险仍在不断寻求改进。
(二)国外发展现状德国强制实施长护险,目的是为生活不能自理者和长护服务提供者提供经济援助,减轻家庭财政负担。德国的长护险是义务保险,有“跟随医疗保险”的特点。戴卫东(2015)也表明在“十四五”初,在长护险成型的情况下,应继续沿着“跟从医疗保险”的原则,推进大面积覆盖,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保持一致。日本的长护险于2000年开始实施,和德国一样,日本的长护险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导并由法律加以规定。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较为全面,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外,还有专门的护理保险。日本不但设立了比较完整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还加长了养老金交付的年限,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养老金发放不匹配之间的矛盾。美国是补缺型社会福利的典型国家之一,长护险由商业护理保险和社会护理保险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护理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险。设立商业性长护险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中高收入者对长护险的需求,保险种类多、条款灵活。
二、我国老年长护险现存问题
(一)老年长护社会保险没被纳入社会保障法我国要想解决老龄化问题,必须先从立法上解决。很多发达国家虽也面临老龄化问题,但其已建立老龄长护保险制度,有法律支撑,能为老年长护保险制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国现有法律中并没有对老年长护保险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无法为老人提供强力保障。其次,税收政策可为长护保险起到促进作用,但目前并无相关税收优惠。护理行业发展落后,护理机构的质量和护理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如今强大的需求。护理行业发展落后影响了长护险的供给,造成供不应求的状况。从护理机构方面而言,国内护理机构通常都是养老机构,这种机构普遍缺乏专业人员的管理和运作,社会化程度较低,且设施老化、服务不到位。从护理人员方面而言,护理人员需要持有相关证件才能上岗,而我国长护保险发展相对缓慢,目前的服务人员专业程度普遍偏低,而实际情况是护理人员需求不断上升,具有专业技术的护理人员供不应求。因此,护理保险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有待完善。
(二)我国社保经验不足社会保险涉及问题有:养老保险只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医保也缺乏长护的内容,也没有涉及长期康复护理与老年人的重疾险等商业险种。其次,商业保险已发展成形,长护保险虽然已推出,但是存在门槛高、保障低、保障人群有限、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社会及商业保险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全面化。
(三)居民投保意识不高1.居民的收入水平不高。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最大因素便是收入水平,高额的保费使他们无法承担。在我国,许多地区的居民衣食住行都无法满足,保险更无从谈起。2.对保险公司缺乏信任,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身边有许多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和新闻,使得人们对保险公司可以分散风险的能力信任程度降低,以至于减少了对保险的购买力。国人最不愿意提及的就是家破人亡,而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恰恰是人们最不愿发生的事情。保险承保的大多是小概率事件,很多人会心存侥幸将其忽视,花大笔的保费而不一定得到回报,所以很多人不愿意购买保险。3.对保险的认知度不高,缺乏理性思考。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后期的收益是不可估量的。这对于热衷于即使效应的中国人眼里,投资保险显然不划算。一旦风险发生,便有一木支危楼的效果。Rivlin和Wiener(1998)发现老年人在年龄増加的同时身体机能也在下降,老年人需要同时承担急性疾病的医疗费用和慢性疾病的长期护理费用的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能够减少老年人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负担。由此看来购买长护险不仅能减少未来风险发生时要支付的费用,而且还能得到专业的护理保障。
三、关于我国老年长护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构建多层次的长护保险体系财务模式决定了长护保险制度的规模和资金来源,是长护保险制度能否长期运营的重要因素。国际来看,实施长护保险制度的国家为了促进财务模式的长期运营,都加入了其他筹资方式作为补充。中国可借鉴西方发展经验,构建多层次长护保险体系。盛和泰(2012)对常见的长护保险运营方式,政府主办型、市场主导型以及由政府委托商业机构运作型进行比较,由政府主导交付专业机构运作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显现出各自的优势,降低规划成本,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提高制度效率,满足居民长护保障需求。蒋虹(2007)表明,随着国力增强,我国应建立全民的长护保险,但从国情看,应设计以商业性为主,社会性为辅的发展模式。同时,社会强制养老保险亏损情况日益突出,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保险体系的补充要抓住这个商机,研究开发更多新兴的老年护理保险。传统形式上的养老保险仅支付金钱,并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陪伴以及专业照顾的需求。因而,保险公司可以把传统形式的养老保险与社区养老服务或家政公司相结合,研发出以具体的照顾护理为给付形式的互利性养老保险。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也可以开发出“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老年人不仅能得到专业的照护,也可以解决护理型保险保费较高的问题。
(二)构建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相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构建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结合的长护服务体系,是实现多元主体共同承担长护服务供给责任的有效方式。Lakdawalla(2002)将长护险分为专业护理和非专业护理两种,专业护理由专业护理服务提供者或养老机构提供,非专业护理由子女或亲属提供,非专业护理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专业护理的需求,但不能完全取代专业护理。因此应当建立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相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老年人不仅能得到专业的照护,也能得到家人的陪伴。1.建立非正式护理支持政策使其成为长护服务福利供给的职能主体。一向非正式家庭护理人提供不限制用途、不需要纳税的现金支持;二为满足条件的家庭护理人缴纳养老保险金;三颁布多项弹性工作的请假制度,方便服务。2.支持市场与社会力量参与正式护理服务并同时发展居家护理。政府对正式服务者的资质、数量、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规制,加强培养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健全相关保障制度,鼓励年轻人加入护理行业。老年人可以为护理人员提供住所,这样不仅能降低所需护理费,也能使老年人得到全天候的专业护理。3.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降低保费成本。政府可以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护险,由于长护险的特殊性,需要政府资金和相关政策上的扶持。因而政府可以和商业保险公司构成合作关系,这样不仅能为国家解决老龄化严重问题,也能为商业保险公司带来不可小觑的利益。SheilaRaffertyZedlewski和TimothyD.Mcbride(1992)发现老年人口递增会使人们对长护险的需求成倍的增加,但老年人对长护险支付能力有限,因而降低长护险保单成本是扩大长护险购买量最有效的措施。4.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使人们改变对传统保险概念的偏见。保险公司可以添加真实的案例,提高民众对长护险的认可度。使他们认识到长期护理保险不仅能使失能老人得到更专业的护理,也能减轻子女养老的负担,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机构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