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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1、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编办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2、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牵头抓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承接好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照省市行政审批清理结果,进一步清理我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
3、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和安排,做好我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关准备工作,重点稳步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卫生、计生管理体制改革。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4、加强机构设置管理。适应县委、县政府“三大战略、五项重点工作”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撤一建一”原则,适当调整机构设置。
5、规范人员编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5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坚持按编制按计划补充人员,对职能弱化或工作任务明显减少的事业单位适当减人减编;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职能增加的,适当调剂增加编制。二是全面推进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推广使用新版实名制管理系统。三是规范人员调配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异动或辞退、辞职、调出等情况,及时办理编制转移或核销手续。
6、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是推进事业单位实地核查。二是有序推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三是强化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年检年审、变更、新设单位登记等日常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7、继续推进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巩固我县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覆盖率,加大对网络红页的指导运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
8、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治理“三超两乱”,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借用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等问题,规范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
9、完善综合督查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全年将对《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县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规定》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强考核评估,维护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的严肃性。
四、强化自身建设
10、加强学习。建立和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每月集中1天学习,每次学习选定1-2个课题,由专人授课辅导;个人自学,须做好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使机关工作人员理论、法规政策,业务知识水平有新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和创新能力有新提升。
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学习,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综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责任体系。
校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副校长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要层层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岗位责任书,建立校长包学校、年级组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会议,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一定时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创建机构、有活动方案、有长效机制、有活动资料、有活动效果。
4、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提高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强治安保卫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利用一定资金完善校园重点部位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并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时,要切实将人防与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地的综治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流动商贩等非法经营和打击校园周边骚扰学生的“无业游民”,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一、认清形势,把握人事人才工作新要求
2009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我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8.2亿元,同比增长13.2%以上;地方财政收入80.2亿元,增长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6.9亿
元,增长2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8元,增长17%;农民人均纯收入5383元,增长14%。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人才智力保障支持的结果。一年来,全市各级人事部门和广大人事干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努力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突破,一些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一是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集中审批全面完成,公务员管理走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轨道。圆满完成公务员年度考评任务。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了公务员培训力度,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积极做好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先后引进、考聘博士27名、硕士302名,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2名、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名,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家。组团参加"中国山东第五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并取得丰硕成果。大力实施"百名外国专家兴沂蒙"工程,聘请外国专家161人次,解决技术难题300多项,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7亿元,居全省前列。
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按照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围绕金融、文化、物流、旅游等产业,在编制限额内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更名、撤并、调整或加强。着力于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水利、粮食等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党政群机关编制实名制,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并得到中央编办的高度评价。
四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编制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推动了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正在逐步建立,调动了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面对严峻就业形势,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了毕业生就业人数的持续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181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上述成绩的取得,倾注了全市人事编制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事编制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当前人事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今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目前,国际金融危机还未见底。受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影响,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作为经济社会顺利发展重要支撑的人事编制工作,既面临着严峻挑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一减一增"上: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劳动用工需求大幅减少。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招聘毕业生的单位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企业层次明显下降,对毕业生的需求数量也大幅下滑,许多企业取消、缩减或推迟了招聘计划。另一方面,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总量将达到新的高峰,预计接收毕业生将达3.5万人,数量较去年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一减一增",使高校毕业生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能否促进就业增加,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
二是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当前,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复杂形势,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迫切和艰巨。与人事编制部门有关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都需要加快步伐。
三是人才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要素。实践证明,每次经济危机中,越是重视自主创新、重视人才作用的地方和企业,抗冲击的能力就越强。我市是人口大市,但不是人才强市,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紧缺。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一些发达国家企业破产裁员,科研经费紧缩,包括高层次人才在内的一大批人才面临失业风险,发展空间受到压缩,这对我们来说是难得的引才机遇。要抓住机遇,抓紧引进更多更好的先进技术、优秀人才、紧缺人才,使之成为我市科学发展的新资源。
分析形势、认清大局,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今年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科学务实,不断推动人事编制工作创新发展。
二、突出重点,推动人事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0年,全市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人才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积极围绕人才强市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一是继续抓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切实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技术中心,力争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人才载体在聚集新兴产业、巩固产学研合作成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要抓住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中蕴含的重大机遇,瞄准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新材料研发等高新技术领域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吸引和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新模式,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来**创新创业。要积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招揽海外人才。要继续实施"百名外国专家兴沂蒙工程",积极响应国家外专局的"千村引智示范项目",重点抓好日本水稻逆"v"字栽培技术、美国蓝莓、自然养猪法等引智成果的推广。
三是不断优化人才成长与发展环境。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健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导向作用。要制定优惠政策,努力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把引进的人才放在重要岗位上,满足他们干事创业的愿望;坚持来去自由,营造宽松、宽容、宽厚的引才用才环境。要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
(二)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现在已经成了社会一大热点问题,引起了中央、国务院、高层领导的高度关注。元月7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这是国务院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就业是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政府之责。一方面,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财富,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支高素质的生力军。同时,以独生子女为主的高校毕业生,又是父母含辛茹苦的希望,能否顺利就业,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也是当前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国家的人才战略与和谐发展,关系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幸福平安,关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顺利实现,意义重大。
最近,从教育部的信息显示,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20万,再加上前几年没有就业的大学生,估计今年大学生就业任务是在700万左右。**是人口大市,也是生源大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人事工作的首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广开就业门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继续组织实施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项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扩大项目范围,部署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全科医师培训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力度,鼓励更多的毕业生走自主创业的路子,以创业带动就业。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着力构建开放共享、功能齐全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反馈、监测和预警机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荐、就业派遣、失业登记、社保参保、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评估,将督查和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高校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高等院校要主动适应社会用人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同时,要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非公领域就业,到中小企业就业,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就业氛围。
(三)以完善机制为重点,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在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备案工作。要继续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公平性原则,提高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考录成本。要进一步放宽基层机关公务员报考上级机关的限制,加大从基层考录公务员的力度。要健全公务员任用和退出机制,逐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要大力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切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对口培训,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要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参与"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配合省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完善公务员考录、考核、奖惩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公务员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去年8月,中央又下发了《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意见》,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最近,中央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县区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总结前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全面推开,确保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改革中,要注重把握四个方面: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切实推动乡镇职能向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转变;要区分不同类型,统筹设置乡镇党政机构,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合理确定人员编制规模,着力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要明确界定县乡之间,乡镇与派驻单位之间的责权关系,改进管理工作方式,健全完善考评办法;要把乡镇机构改革放到推进农村改革的全局中通盘考虑,注重搞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配套、整体推进。三是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要严格把关,管住总量,确保中央和省确定的各级政府机构限额不突破,确保市、县、乡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有减有增,管好存量,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在2011年前完成消化超编人员任务。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机构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有关案件要逐一查处,严肃追究。
(五)进一步抓好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加快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进度,成熟一批改革一批,在总结完善新闻影视、出版发行等行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要按照十七大精神,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政策认真进行审视和论证,需要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尚未出台的有关政策要抓紧研究制定。二是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健全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续订等相关办法和合同履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合不同性质事业单位的招聘用人方式,不断提高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尽快完成主要行业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业资格管理。三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今年要重点研究制定九年义务制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要配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落实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认真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和分配办法,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六)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完成今年安置任务。要严格执行安置计划,拓宽安置渠道,完善自主择业政策,加大干部就业创业工作力度,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干部解困工作机制,抓好各项解困政策的落实和维稳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人事编制工作的领导
一要大力支持人事编制工作。人事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把人事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考虑、一起研究。对人事编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听取汇报、进行研究,特别是对涉及部门多、改革和创新难度大、需要整体推进的工作,以及关系民生、事关稳定、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要加大协调力度。要解决好人事编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关心爱护人事编制干部,做到政治上关怀、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更好地激发广大人事编制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和汇报工作,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人事编制工作做好。
首先是认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领导干部编制意识不强。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忽视了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和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检查。二是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高。有些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平时只要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给予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提升机构规格,而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则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三是部门单位自律意识不牢。部分单位不能很好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在着未经审批设立内设机构或科室、乱挂牌子、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
其次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巩固整改实效的制度还不完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了整改措施,但由于巩固整改实效的制度措施不完善,有些部门整改不彻底或者根本就没有整改,有的虽及时整改,但过段时间容易反弹,出现了不查不改、查查就改、再查再改的现象,降低了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二是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各地机构编制部门在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方面,管理方法方式不一,自上而下没有统一的方法与手段,单纯靠机构编制部门的力量,作用和效果十分有限,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条条干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县级部门与上级部门的机构设置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有少数上级业务部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以领导讲话、检查考核、科室对应等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设置,影响了县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第三是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度还不够。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仍然存在。比较重视机构的优化设置、编制的盘活利用和职能的调整理顺等工作,而针对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不够,怕得罪人的顾虑较多,真督实查力度不大。二是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督查调研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停留在迎接上级的监督检查、执行上级布置的任务工作上比较多。三是监督检查的手段还不够丰富。大多还停留在座谈了解、听取汇报、检阅资料这一层面上,内在的、深层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即使发现,也考虑到各种客观原因得不到及时纠正。
第四是工作能力不足。从客观原因上分析,由于大部分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人力资源不足。但从主观因素来讲,工作理念比较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加之有些工作人员从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时间较短,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还不是很熟悉,监督检查队伍素质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四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四方面措施。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层面的机构编制意识。一是注重加强对领导层面的宣传。并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活动,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列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教学计划,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二是提高部门单位的认知度。诸城市通过机构编制网、机构编制群、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提高了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深入了解。三是加强社会层面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机构编制工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监督检查成果。一是健全以提高整改效能、巩固整改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保障。要探索建立督查整改跟进办法,实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实效。二是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树立立体监督、大监督的观念,在增强内部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的同时,更应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使事后监督变成事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最大限度避免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发生。特别是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双方的监督资源,使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与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监督有效结合。三是加强自上而下监督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的问题,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敢于负责,对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的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督查,减少县级监督检查的困难。
第三是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一是积极开展督查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机构编制管理的难点,找准切入点,选好题目,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调研,对一些复杂问题,通过部门联合督查调研的方式进行,提高督查调研质量。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把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督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注重发挥专项检查的优势和功能,抓住各种专项检查的有利时机,找准目标,有的放矢,集中精力解决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组织各单位每年对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情况等进行自查,机构编制部门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以增强各单位的自律意识。三是发动社会监督。要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诸城市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网的平台作用,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发动人民群众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参与到机构编制管理监督中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效能。
Abstract: The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should be based on the original eco-city green space, focusing o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xcavation and combination of ecology, green, landscape to build a downtown core, covering the whole municipal area with urban-rural integration city eco-green system.
关键词:城市绿地系统;市域;生态;景观
Key words: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city domain;ecology;landscape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2-0122-01
0引言
通过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在实际编制工作中应当注重如下几个问题:
1注重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由“自由化”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随着“纲要”的出台,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就成为必做的一项工作,而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1 市域规划范围的划定应为城市所管辖的全部地域,应当包括各乡镇、街区。城市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而绿地称为系统,就说明他应该有个完整的体系,如果脱离开市域的基础,那么只是点与线的联结,也不能称为系统了。因此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也只有在城乡一体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完整的构架。
1.2 充分认识市域大环境对城市绿地系统构建的重要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这一城市绿地的基本功能的发挥仅仅依靠市区范围内的绿地是非常有限的,市区的自然山水及大面积的农田、林地等大环境具有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因此,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对市区绿地的规划控制,以保证和引导城市各类绿地的良性持续发展是必要的。注重城市周边区域的利用及其在城市绿化功能上的实际意义,构筑城郊一体化生态绿化系统。
1.3 市域绿地系统应形成以城市核心区为重点,森林山地、农田为辅助,道路交通、水系为廊道的覆盖市域的城市绿地系统重点是城区内的绿地规划,辅以郊区森林山地,以及干道和河道绿化,从而构建“斑块――廊道――基质”相结合的完整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城市景观营造
现在“景观”已从单纯的视觉意义的概念演变为生态系统的能流和物质循环的较大范围的一种载体,不只是空间结构上的一种概念,更是功能上的一种完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总体上按照功能为主,生态优先的原则进行布局,充分考虑和满足城市景观审美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的各专业规划中唯一能彰显城市景观效果的专业规划,虽然不能代替城市的总体景观规划,但可以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功能。因此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总体布局艺术构思理应由城市绿地系统中的景观规划来传承和细化。
2.1 注重保护城市的山地、水系、田园、郊野荒地、滨水环境等土地的基本肌理,实现大地景观化,展现城乡统筹的城市风貌及城乡生态化景观。
2.2 从城市生态学角度组织城市绿地系统和“生物廊道”网络,保证城市内部有益的生态联系畅通,维护和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
2.3 注重城市特色的挖掘,城市中的历史文脉和地域特征应当得到传承和发扬。 充分挖掘城市植被特色、主题文化和环境等重要潜质,营造独特的城市文化、艺术氛围与绿色环境背景。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生态对策
3.1 城市绿地系统应采用“斑块――廊道――基质”相结合的环网式的布局景观生态学指出,环网结构的绿地生态系统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能够使绿地景观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和良好的可达性。因此,把自然景观资源作为城市大环境绿化的基质,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森林公园、城郊农业用地、自然风景林、郊野山林、苗圃、果园等的改造和利用,环绕城区;建设与道路、河道相结合的绿色生态廊道,形成绿带,使城市内外的绿地斑块、基质有机的结合起来,成为连续的绿色景观生态休闲走廊;合理布局城市绿地斑块。
3.2 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城市绿地系统属于人工生态系统为主,人工和自然相结合的生态系统。城市的自然地形地貌是丰富景观的要素,保留场地的起伏或适当挖低补高,积水成池,堆土成山,可形成异质性的绿色空间景观。但是不宜过分强调人为营造地形,使得人工雕刻的痕迹过于明显,景观过于生硬。
尽量保护城市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建立自然景观保护的绿色核心区,同时建立绿色缓冲区,以减少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维护自然演进过程;重视城市内外自然山水地貌特征,发挥自然环境条件优势。
3.3 以城市中异质性的生境为基础进行植物造景,并体现绿色文化植物造景不但要从功能和艺术效果上考虑色相、季相、形体、姿态、声觉等多方面的要求,还要根据不同地理纬度与海拔高度,所决定的植物地理分布。注重常绿树与落叶树的搭配比例,按照多种植物不同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其相互作用与影响,注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的搭配,各种植物之间的平面距离、立体结构(乔木、灌木、草本与地被)及其轮廓线变化等。通过合理种植设计,可在局部地区将园林植物的寓意和韵律予以表达,促使植物形和神的结合,体现绿色文化。
3.4 保持城市绿色景观在空间、时间和功能上的异质性全光照环境、荫蔽环境、半日照环境等,需要选配不同的植物进行种植,体现不同空间环境与不同绿色景观的特色。在时间尺度上,城市绿地要具有“春花、夏荫、秋彩、冬绿”的四季变化。
城市各功能区的绿化规划要求各不相同,绿化风格各有其特点,如居住区绿地应注意绿地的多样化和较强的使用功能;道路绿地侧重减尘降噪;厂矿附近的绿地侧重抗污染、改善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