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会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十二五”期间,党和国家已将民生保障工作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一系列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让社会救助这一民生保障的主体职能作用日臻凸显,已成为社会困难群体坚实而温暖的依靠。如何让社会救助作用力、生命力更大更强,__县社会救助“阳光工程”的实践,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启示。
一、社会救助“阳光工程”实践模式
社会救助“阳光工程”靠政策制度引领,靠规范程序支撑,更靠创新举措步步为营,助推发展。
1、“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构筑了社会救助“阳光通道”。
大家知道,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做好医疗救助,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矛盾意义重大而深远。实践中,我们注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建好“一站式”医疗救助网络,让救助对象公平享受社会救助资源。我们针对医疗救助对象多,分布范围广,申报审批程序繁锁,救助不够及时等现状,因地制宜,科学探索,率先在全市建起了“一站式”医疗救助信息平台。“一站式”医疗救助信息管理软件囊括了基础信息、网上申请、入院审批、同步结算、统计查询、管理设置、决策分析七大板块,设置科学、操作简便、数据共享。通过反复实践与推广运用,目前,“一站式”医疗救助网络已由县局推行到全县各乡镇、社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四级覆盖”医疗救助网络成为现实;二是用好“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让救助对象阳光体验救助程序。第一,申报审批简便。住院救助对象凭有效身份证明,就近选择乡镇民政或定点医院当日申请,县救助管理部门当日审批,彻底改变了以往纸质手续繁杂的申报、审批程序。第二,施救过程透明。定点医院根据住院救助对象入院诊断情况,指派医护人员实行全天候治疗与跟踪服务,并将治疗结果、用药情况、服务情况全程录入“一站式”系统,每日生成医治清单,使定点医院、管理部门及当事人一目了然。第三,查询结算快捷。县、乡、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在网上可完成相关救助与管理工作,可随时打开相关网页查询相关信息。由于该系统与新农合无缝对接,住院对象的新农合补偿、医疗保险补偿、医院减免、医疗救助个人支付费用等项目自动生成,在一个窗口就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且数据真实,阳光透明。
2、“群众评议”基础运作方法放大了社会救助“鱼缸效应”。“鱼缸效应”最大的特点是公开性、直观性与透明性。社会救助“阳光工程”要保证或放大上述“三性”,工作中长期恪守“群众评议”理念不失为实施“阳光工程”的得力举措,因此,__县民政局对所有行政给付项目受惠对象的产生均启动了“群众评议”程序。其特点有:一是参与评议代表广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救助项目,组织当地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村干部进行救助项目事前评议,要求评议团队不少于30人,坚持“一事一评”、“一人一评”;二是评议过程充分民主。实践中,我们采取会前入户调查,会中入户调查人对提名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陈述,尔后进行会议互相辩论、举手表决、结论会签等规范程序,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诠释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目的本义;三是评议结果公正透明。凡通过群众评议的事项公示后,达到了群众满意、当事人满意、审批部门满意的工作初衷。
3、“低收入家庭认证”创新模式实现了社会救助“无影操作”。为将社会救助“阳光工程”的阳光幅射到社会救助的各项目、各层面、各时段,20__年5月,我们在全县分区域、分对象进行了广泛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困难状况调研,完成了《农村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县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配备了人员编制,安排了工作经费,及时启动了全县低收入家庭认证工作,并带来三大变化:一是救助对象覆盖更广。除现有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外,凡需申请临时救助、应急救助和住房救助、助学救助、慈善援助及向职能部门申请政策减免、扶持、优惠的各类困难群众都需要向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申请认证,改变了低保边缘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实施救助依据不足、标准不一的现状。二是救助操作方法更实。低收入家庭认证不仅采取收支核查、收入比对横向纬度厘清情况,而且还从生活现状、生存环境纵向角度全面分析,使社会救助工作有理有据,社会救助管理更加规范,让广大社会救助对象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救助对象受惠更多。实施低收入家庭认证工作以来,全县有近6万贫困人口分别享受各类生活、医疗救助与政府惠民政策的扶持、减免,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社会救助“阳光工程”难点透析
石门县在推进社会救助“阳光工程”实践中,不仅收获了经验与成果,而且认清了难点与契机。
1、救助政策与救助需求不相适应。由于国家社会救助法尚未出台,导致地方救助政策难以向更宽更广的层面突破,表现在:一是救助的责任主体与义务主体存在部门交叉,如民政与人劳、卫生、房管、文广、残联等部门在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时有业务重复、职能交叉及制度衔接不紧密等现象;二是救助对象与救助范围无统一标准,难以界定;三是救助标准与救助措施参差不齐,动态管理随意性较大,不利于社会救助全面统筹、规划发展,不能真正满足困难群众实际救助需求。
2、救助体制与救助预期有差距。一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稳定。基层特别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编制都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求,可以对本乡镇站办所工作人员进行指派、任免、调配,造成了民政所工作力量的随意性与动
态性。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在仅有的“业务指导”前提下,很难部署落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很难把握基层民政工作的进度与质量;二是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尽管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关心、支持民政工作,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产业政策的调整,乡镇政府已无任何收入来源,工作投入全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无力对乡镇站办所进行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而民政主管部门所拥有的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与上级转移支付都是民政专项资金,是万万不可以挪作它用的;三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我县现有各类救助对象x万多人,优抚对象近x万人,老龄对象__万人,这些对象占全县总人口的30%以上。范围广、救助对象多,统计、查阅、跟踪管理工作量十分庞大,与乡镇基层民政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现状差距较大,制约着社会救助工作向前推进。
3、救助成本与救助效益难均等。救助成本主要表现在管理成本和机会成本两大方面。从目前社会救助实践看,一方面,管理成本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所面临的地域广、力量薄、投入大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实施社会救助带来较大压力,很难与预期的救助效益成正比;另一方面,机会成本把握不当。个别基层单位在人、财、物等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没有很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没有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配置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资源,造成救助成本过高,救助效益欠佳。
三、社会救助“阳光工程”路径探索
发现问题及时主动解决问题,是一项工作向前推进的基本方法。要使社会救助“阳光工程”更加阳光,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拓展救助项目,强化措施保障力,确保受救对象群体满意率。现有的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项目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与部分医疗问题。但相对于众多的低收入人群来说被救助的力度还很小,拓展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标准已刻不容缓。第一,要加大重点项目救助力度。重大特大疾病救助、孤残儿童医疗救助、精神病人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控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等都是应加大力度,重点解决的救助项目,要采取分项谋划、分步推进、分类施保的务实方法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第二,要开辟社会福利性救助项目。满足残疾人、年老体弱者等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第三,要开办慈善性援助项目。倡导社会爱心人士、慈善家、商贾能人积极参与其中,为社会救助全覆盖增积扩容;第四,要开展精神慰藉自助项目。以敬老院、福利院及城乡社区为平台,以老龄人群为对象,以志愿者、义工为主体,广泛开展送祝福、送健康、送精神食粮活动,让广大困难群体提神鼓气,实现助人自助,达到救助对象、社会群众多方满意之效果。
社会调查报告论文
一个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各样的阅读资料向人们扑面而来。上世纪末至今,随着海量资讯时代的到来,大众文化取代精英文化成为市场的主流,阅读对象也不仅仅是文字,更涵盖了影像、画面等等一切传统阅读并未包含的东西,似乎我们已经进入了浅阅读的时代。
而作为今后国家建设中坚力量的中国当代大学生,他们的阅读状况如何呢?为了了解大学生的阅读情况,我们就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探讨了其中的原因,找了一些解决方法。现将具体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本次调查对象为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80名大学生,共发出80份问卷,收回76份有效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大学生的课外阅读量、阅读目的和动机、阅读态度、阅读媒介、阅读爱好等。
现在,随着海量资讯时代的到来,大众文化取代了精英文化成为市场的主流,搜索式阅读、标题式阅读、跳跃式阅读、网络阅读和手机阅读成为阅读的主要形式,名著通俗本、精简本、口袋本的盛行,财经、励志类图书以股市语言行文代替学术说理,以及各地书店中通俗读物高居畅销排行版前列的现象,多媒体、博客、电子小说代替纸质图书潜进大学生的生活,种种现象表明,这是一个“浅阅读”的时代。什么是浅阅读?为什么会产生浅阅读?要如何看待浅阅读?
一、什么是浅阅读?
浅阅读它是指一种浅层次的、以简单轻松娱乐性为最高追求的阅读形式。内容上,以无厘头式的消遣、娱乐或感官的刺激为上,充满了游戏精神及荒诞不经的色彩;方式上则以动漫、图像、影像等为主,文字为辅。相对于品茗式的传统阅读而言,这种快餐式文化追求的是横向的广度,即所谓的“碎片式的语言,拼盘式的内容”。
以“知道”代替“知识”,这样的快餐式、跳跃式、碎片式的浅阅读正成为大学生时下的阅读新趋势。为此,我们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了一次书面的问卷调查,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阅读需求,从而分析大学生素质的现状,并为进一步探索提高大学生素质参考依据。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阅读认知度普遍较高。从调查结果看,47.6%的学生认为阅读是一件有趣的事情,35.29%的学生认比较喜欢阅读。而不太喜欢和很不喜欢阅读的学生仅占17.65%和1.96%。这说明绝大多数学生对阅读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普遍较高。
2、阅读时间较少。每天阅读3小时以上的学生仅为5.88%,1-3小时的为54.90%,1小时以上的为29.41%,有9.80%的学生处于基本不阅读的状态。
3、每月的平均阅读量较少。每月平均阅读5本书以上的学生仅占1.96%,3-5本的学生占5.88%,大部分学生每月平均阅读量为1-3本,这说明大学生的阅读量是少之又少的。
4、从阅读取向和阅读兴趣来看,我院学生的阅读兴趣表现出了个性化和多样化,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种类也繁多,他们往往按照个人兴趣来选择课外书籍进行阅读。时尚杂志、人物传记和通俗小说是我院大学生课外阅读兴趣中最主要的读物,这与这些种类书籍自身的特色与优势有关。
在紧张而又枯燥的专业学习之余,大学生们希望阅读一些高质量的休闲、娱乐类读物,而以上种类书籍同时还能提高学生的各方面修养。在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我院学生对于阅读名著、经典书籍的热情不太高(仅为28.4%)。此外,经济管理、英语、计算机课程等专业性较强的书籍成为我院学生重要的选择。
5、我院大学生的阅读媒介呈现多元化趋势,不仅局限于传统的纸媒体,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媒体形式已经走入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构成了平时阅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约有30%的同学主要通过网络阅读。而大多数同学在利用网络时能够比较恰当的控制时间和内容,合理的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为自己服务,超过70%的大学生平均每天上网时间在2小时以内。
6、我院55.8%左右的大学生将到图书馆借阅作为自己阅读的主要途径,找亲戚朋友借阅、网上浏览、在书店看等也都是重要的阅读途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院学生买书热情不高,仅有13%左右的学生将买书作为自己阅读的主要途径。
由此可以看出,我院学生的阅读方式已经进入到浅阅读时代。
三、出现浅阅读的原因
1、进行“浅阅读”是缓解无聊的方式。很多人认为,读“深”的读物乏味、吃力,读“浅”的轻松、有趣,还能作为闲聊的笑料。 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小罗说道:“现在女大学生们都喜欢看《瑞丽》《昕薇》这样的时尚杂志,平时上网多是浏览娱乐新闻和网站论坛,的确不严肃,但读来十分有趣,大家都爱看。”
2、没有时间进行“深”阅读,只好“浅”阅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而就业问题也是压在大学生头上的一块大石头。很多大学生从进入大学的那天起就给自己制定了计划,要考几个证书,英语过几级,要做多少兼职,似乎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静下心来好好地读几本好书。越来越少有时间和心情读名著了,这是大学生普遍的心理感受。被就业、升学、出国等各种纷扰着,没有心思埋头读“用不着”的名著,只愿读“有用”的英语、计算机及专业书。他们更觉得,大学已经失掉读名著的氛围了。
3、学术著作和经典名著让人费解,不得已放弃。目前大学生扎堆看小说的势头很强。我们在走访大学图书馆时发现,许多流行小说已被翻阅得十分陈旧,而不少学术性著作却有八成新。为何少人读?大学生感叹,上课所用的课本就已经够枯燥了,怎么还敢碰更晦涩难懂的学术著作和经典名著?
4、学校没有读名著的氛围。如今信息蜂涌,流行快餐文化,大家都需要迅速有针对性地收集自己需要的信息,无法静下心喝着午后茶翻看传统的名著。 当前社会上对人才的需求是专业知识型的,再加上国际经济全球化,不得不在外语上花大力气。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许多大学生都忙于准备各种证件考试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在一系列现实因素作用下,哪还有工夫安心读“经典”呢?
四、浅阅读带来的危害
浅阅读是对经典作品的轻视与亵渎,浅阅读的读书方式会导致读者思维的钝化;浅阅读对青少年的个性培养不利 ;浅阅读导致读者语言运用能力的弱化。
五、如何走出浅阅读的困境?
1、从社会方面来说。
⑴出版人应该把握正确的文化方向,做一个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出版人,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出版人。经济效益不是出版人的唯一追求,对此,出版人要有正确的认识。
⑵出版社的编辑在搞选题策划时,要时刻牢记肩上担负的社会责任,杜绝盲目跟风、粗制滥造的出版行为。要有明确的出书思路,不要为一时的经济利益所左右,搞些没有文化内涵的东西。要努力在创造性上下功夫,通过了解市场,了解读者,出版有文化品位、能提高文化素质的精品。
⑶大力宣扬先进文化,拒绝浅出版。当读者的某些需求还处于隐性状态时,出版社应坚守自己的出版理念,用自己的眼睛去判断。如果只是一味地迎合读者而把自己的图书降格为一般商品,那就是媚俗。
2、从学校方面来说。
(1)帮助大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激发大学生阅读好书的兴趣,可以通过读书评书活动,联合教务处、学生处、学生会 等部门共同主办,来提高学生阅读健康书籍的兴趣。
(2)鼓励大学生有计划的阅读鼓励学生参与办好图书馆阅读宣传栏,简明扼要、丰富多彩,及时地通告到 馆新书、名家书评等 。⑶在学生刚入学的时候开设系统的阅读课,阅读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老师酌情推荐阅读书目,学生选择合适自己的书籍来阅读。改善阅读环境,方便大众阅读。
(3)进一步解决图书馆各种类书籍资源,让图书馆能够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大学生的天堂。
3、就大学生本人来说。
⑴认识到深度阅读的重要性,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使我们增添人文素养,增长知识和内涵,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平和写作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习,都有极大的帮助。
⑵培养深度阅读的习惯,尝试着阅读一些名著,用一种认真专注的态度去阅读它,体验书中的深刻内涵,品味别样的阅读乐趣。⑶多做一些读书笔记,比如抄下一些美丽的词句,为写作增添素材,积少成多,你自然会体会到深阅读的好处。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制定一定的阅读计划。在现阶段考证、做兼职固然重要,可是阅读是不能被忽视的。
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是一种长期投资,目前可能没有明显的收益,可是其长远利益是非比寻常的。多关注一些好书推荐栏目,选择有内涵的书籍,培养自己的阅读品味,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
1.内涵的变化
与传统会计工作相比,新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工作的内容,其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传统的事后核算转变为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核算工作模式;由原来主要针对编送报表、报告财务状态转为加强内部管理;由原来的反映情况、提供信息转变为综合利用信息。
2.会计方法发展
目前新会计制度中成本核算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核算方法,包括变动成本、弹性预算以及标准成本等,有效地弥补了旧会计制度的不足。同时会计方法充分运用高等数学、运筹学等数学工具和分析手段,从而更好地满足分析、预测和决策等需求。
3.会计工作组织变化
与过去单纯的管理职能相比,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组织完善了管理体制,主要围绕投资、利润、成本三项目标建立的责任中心来组建会计工作,从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实现全面的经济核算功能。
4.现代新技术的运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任务、方法以及工作组织等都发生了变化,那么会计工作量相应地增加,给财务会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担。因此引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构建科学完善的会计信息处理平台,打破传统人工处理信息模式的弊端,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数据运算的精确性。
二、新形势下出版社会计工作的新变化情况
1.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
近年来,我国出版社图书在质和量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也取得了不错的效益,但由于我国出版社成立时间短,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出版社整体会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出版社缺乏科学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缺乏刚性要求。另一方面是由于出版社成立较仓促,会计人员为其他行业的兼职人员,多数保留了其他行业会计工作的习惯,导致出版社会计管理水平较低。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出台,出版社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制度,其会计核算工作正式进入“循规蹈矩”的阶段。新会计核算方式,解决了过去出版社在库存、成本、收入的核算和确定方面的分歧问题,规范了出版社会计行为,提高了出版社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税务会计的发展
近三十年来,出版社受到政府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经济效益一直稳步上升,部分图书增值税先征后返,大学出版社免征所得税等,这都为出版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出版社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不用担心税收的问题,为其减轻了较大的工作负担。但国家为了平衡各个行业对剩余产品的分配,在2003年取消对出版社税收的优惠政策,这就使得出版社税务会计“浮出水面”。纳税和核算是同一主体的两种不同的行为,其遵循的行业准则各不相同,必须对两种进行区分,否则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因此出版社会计人员必须深入分析、了解和精通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区分它们在社会要素计量中的不同,根据出版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税收进行统筹规划,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3.管理会计的发展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市场竞争力日益激烈,企业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往往会积极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增收节支,实现企业最大化经济效益。然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其管理重心应放在会计工作中。那么如何发挥出企业会计管理的职能,越是出版社会计工作发展的重点。目前我国出版社在财力、人力以及物力上有了一定的基础,出版社相关负责人应积极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全方位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管理会计的推行和运用奠定基础。管理会计方法在预计出版社存货管理、成本控制、业绩评价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三、总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社会再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一个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又是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运行的前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周期即将到来和家庭规模小型发展趋势,实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增加人民福利的略目标,我们要摒弃以往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建立和完善适合现代化商品生产经营机制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势在必行的战略举措。因此,对社会保障税的实施进行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
一、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保障税
(一)目前我国采用的社会统筹办法的缺陷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利用社会保障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做法不同,我国采用社会统筹的方式取得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做法是以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由企业和职工分别按规定的比例计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这三项保险费由有关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支配。凡参加上述保险费统筹的企业,其职工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均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统一支付。在此基础上,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还可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也可再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以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目前,社会保障筹集方式的统筹范围由区、县、市扩大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应当承认,社会统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社会化程度,缓解了过去因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全部由各个企业自筹,在本企业范围内自收自支而造成的新老企业之间负担不平衡和企业间互济性差的矛盾。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仍存在着不少缺点,从而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1.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办法政出多门,导致了社会统筹的缴费标准不一,无法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用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督,使得本来不充分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善甚至被挪作他用,挥霍浪费掉了。
2.目前的筹资方式强制性差,欠缴率逐年上升,筹资陷入困境。目前采用收费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强制性较差,保险金拖欠现象经常发生。资料显示,1994年,全国欠缴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近5万户,累计欠缴金额总数已超过50亿元;同年,湖南省襄樊市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面达30%以上,欠缴基金的数目占缴费总额度的比例达20%左右;至1995年11月底,天津市已有300多家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累计欠缴金额达1亿多元;1997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欠缴养老保险基金1.3502亿元。保险基金的积累水平呈下降趋势,必将增大了财政最后支付的风险。
3.筹集范围窄,覆盖面小。据统计,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占全部企业职工的76%。其中国营企业为96%,城镇集体企业为45%,其他类型企业为24%。这表明,还有近1/4的企业职工尚未纳入筹资范围。大部分的集体企业职工、绝大部分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个体私营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和自由职业者没有进入筹资范围,而这些养老保险覆盖率低的企业正是最有活力的企业,它们年龄结构较轻,增长速度快,可以为在更大范围内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并形成较长时间的积累,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此外,失业保险也只限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医疗保险试点在大多数地区也只限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参与的程度很低。而且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也因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通常是国有企业高于集体企业,这些都不利于劳动力在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4.被保险对象承担责任少。现行的各项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中企业占的份额大,个人担负的较少。以我国正在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例,目前的筹资比例是企业或单位缴款的保险费相当于工资总额的29%,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只占本人工资总额的6%。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等比例制,即企业或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为1:1,大大低于我国的5:1的水平。这种筹资机制相对加重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长此下去,势必给基金筹集带来不利的影响。
5.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缺少约束机制。以现行筹资方式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不是由统一的部门管理,而是由地方或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障机构分头管理,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不利于政府、企业和职工群众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无法保证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公开性。因而使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保证,被挤压、挪用、浪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都势必影响社会保障的社会效益和受保人的经济利益,也为腐败的滋生制造了温床。
(二)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相对优越性
1.社会保障税更符合效率原则。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与管理主要集中在财政部门,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比例,可以克服社会统筹方法政出多门、分头管理的弊端。由税务机构征收社会保障税,收入实行独立预算管理,一是可以避免保障基金与财政资金挤占,有利于基金专款专用;二是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三是有利于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四是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基金的“资本”效应,确保资金的增值。
2.社会保障税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保障税一般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统一的法律,相对于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条例、规定,这些法律无疑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因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克服我国社会保障筹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力,保证筹资工作顺利进行。
3.社会保障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平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在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情况下,参加社会保障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按统一的税率缴纳社会保障税,否则将不能享受均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就减轻了社会统筹条件下国有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较重的社会保障负担,为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同时,由于各种类型企业职工都享有合法的社会保障,这也使整个社会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成为可能。
4.社会保障税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建设法制经济和健全税收体制。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制度尚未规范。逐步以法律规定代替行政命令,有利于经济的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在国际上,有效的经验表明,经济发达国家大多数采用社会保障税来筹集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社会保障税在其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相比之下,我国尚未开征社会保障税,表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健全的税收体系。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
(一)建国50多年来构筑的社会保障格局初具轮廊,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实践基础建国初期,我国颁发了劳动保险条例。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劳动保险改革的4个条例,把职工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列为改革重点。1991年,国务院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作出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的决定。1998年6月《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出台,要求加快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同年,国家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企业缴费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为工资总额的1%,使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1999年是国有企业三年基本脱贫目标实施攻坚战的第二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纳本人工资收入的2%。据我国近日的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显示,1998年,全国有8475.8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占企业离退休人数的98%,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459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到40多个城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7927.9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68.4亿元;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也有所增加。所有这些都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已经形成,通过各种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已初具规模。尽管目前实施的社会统筹办法还确实存在着一些缺陷,但实施多年的征收程序和管理办法仍然可以为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参考资料。在原有基础上通过立法、测算、宣传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地实行将现有的基金统筹办法转变为税收征管并不困难。
(二)发达国家的征收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如前所述,自1935年美国开征社会保障税以来,至今已有60年的历史。一般情况下,经济实力强、国民收入水平高的国家,社会保障税收入就多一些,反之就少一些。许多国家在开始征收社会保障税时,税率较低、规模较小,以后根据需要和条件的逐步改善提高税率,扩大税收规模。从征收管理方面看,国外的社会保障税一般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然后集中到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使用。这些国家开征社会保障税,无论从税收制度的选择还是从课征技术的要求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国开征此税时可以借鉴。
(三)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为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充分的税源1979年改革前的近3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有关资料显示,1952~1978年的26年间,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货币收入始终在50~150元这一区间徘徊,城乡按人口年均计算的个人收入平均实际增长率仅为2%左右。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部收入稳步增加,1986~1996年的10年间,全国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的增长速度为18.2%,远高于同期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速度的10%。社会总收入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概括地讲,主要特点是国家收入比重明显下降,集体收入比重略有上升,个人收入比重急剧上升。同时,我国城乡居民储蓄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大幅度的增长状态。从1993~1996年6月底,储蓄存款余额由15200亿元增加到59100亿元。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材料,我国国民储蓄率一直居世界之冠,1989年至1997年国民储蓄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35%。可见,经济的发展已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和充实的税源保证。
三、我国社会保障税初步设计的想法
(一)我国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原则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税征收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和未来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以下原则:
1.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原则。国外的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物质基础相对薄弱,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而且人口众多。这些都在客观上制约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因此,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制设计,必须从国情出发,在开征的初期征收范围不宜过宽,通过征税筹资的保障项目也不宜过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再相应拓宽征收范围,增加征收项目,循序渐进,逐步发展,不能急于求成。
2.平稳过渡,负担适度的原则。为了避免由于改变社会保障筹资方法而大幅度增加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减少社会保障税的征收阻力,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由现行模式向课征社会保障税平稳过渡,社会保障税的负担水平要制定得适度、合理。既要考虑到支出的需要,又要注意与现阶段的负担水平相衔接。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再进行相应调整。绝不能将社会保障水准定得过高,导致税负过重,使企业和职工难以承受。
3.简化税制的原则。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虽然不乏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供参考。但终究缺乏实际管理操作经验,加之我国特有的经济体制及历史背景,国内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和税务机构的税收征管水平不高,应尽可能地把社会保障税制度设计得简便易行,尽量简化计算征收手续,以便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也便于纳税人缴纳。
(二)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根据国外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和雇员分担的通行做法。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包括法人纳税人和自然人纳税人两种。法人纳税人应包括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行政机关和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本身没有收入或收入无法满足需要,主要靠国家预算拨付资金,因而可不作为纳税义务人,但国家应为职工建立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直接划入财政预算支出,拨给社会保障部门,这部分资金相当于各类企业中应由国家和企业负担的那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应包括各类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差异过大,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较低,农村商品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不高,负担能力有限的状况,加之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不高,目前可暂不把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包括在内。
2.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法人纳税人以其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课税对象,纳税自然人以其工薪收入为课税对象。包括企业和国家拨款事业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各类职工的工薪收入,以及私营企业主、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的收入。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工资结构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享有社会保障的工资,包括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工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及比照全民所有制开支标准执行的大集体企业工资等。另一类是社会保障自理的工资,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国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工资以及自营者的所得等。超级秘书网
对后者的工资开征社会保障税,其意义在于通过税收强制其参加社会保障体系,将以往分散的社会保障费用集中。尽管参加者因缴纳社会保障税而减少了一部分工资或薪金收入,但他们付税后可以享有统一的更为可靠的社会保障,因而对这类工资的课税,总体上并无大的影响。而对于已享有社会保障的纳税人开征社会保障税,容易使这部分人因缴纳社会保障税而降低其名义工资水平,这就存在着工资结构调整的问题。应过工资改革的进行,将以往我国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还原为分散的工资收入,返还给工资的获得者。对于社会保障税是否应设置最高限额,一直是各国学者争论的话题。作为一种税,社会保障税同其他税收一样,必须贯彻量能负担和公平的原则。从量能负担上看,社会保障税应实行高收入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无收入者不征的原则。
从受益上看,由于高收入者的自我保障能力强,从社会保障中获得的受益少或根本无受益。而低收入者则可能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保障。虽写作论文然抽肥补瘦是社会保障税不同于其他税种的特点之一,但也不能是无限制。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开征社会保障税应对高收入者设置最高限额,超过一定标准的收入部分免征社会保障税,而对低收入者不设免征额或起征点。总之,凡是享有社会保障权利的劳动者,都有交纳社会保障税的义务。
参考文献:
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农村最具深远意义的重大改革。它是20年多来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中,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引子。对于这场改革的动因,不同的人可能从不同的角度作出解释。但我认为,在改革之前,传统集体经济体制的长期运行,导致了农村土地保障功能的供给严重不足,则是引发这场改革的重要原因。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村经济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农村经济以农业经济为主,农业经济以种植业经济为主,种植业经济以粮食经济为主。这种农村经济结构,对于土地有着高度的依赖性,为土地成为农民社会保障的主要来源提供了条件。因为在当时,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经营土地是获得收入、维持基本生存的主要手段。
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农民对这种集体的成员权,是与生俱来的。这种成员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集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拥有对于土地的产权,特别是部分剩余索取权;二是成年后在土地上就业的权利。这种成员权加上土地的养育功能,使土地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发挥对农民的就业保障、生活福利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障功能。以其中较为复杂的养老保障为例,它主要是通过两种形式实现的。其一是对于为数较少的孤寡老人实行集体养老;赖以进行集体养老的收入,则主要来源于土地。其二是对于为数众多的一般老人,主要实行家庭养老。后者的养老保障收入,少量来自老人凭借其对于集体的成员权,所获得的福利收入;主要来自于家庭内收入的人际转移,特别是代际转移。而家庭内收入人际转移量的多少,则取决于两个因素:集体土地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家庭劳力的强弱多寡。因此,一般老人的养老保障收入,虽然不是来自于老人长期生活中的现金积蓄,却可视为其婚后的长期非现金储蓄。“养儿防老”实际上是一种长期非现金储蓄。
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前,传统的集体经济体制的运行特征是,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和统一分配。这种传统的集体经济体制的长期运行,导致农民缺乏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严重妨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农民人数不断增加、农村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的背景下(注:在全国普遍实行联产承包制的1984年,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5亩。),由此又进一步导致了土地的保障功能严重供给不足,土地对单位农村人口的保障能力不断弱化。到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33.57元,比1957年仅增加60.6元,其间年均递增率仅为2.9%。同年,全国大约有2亿人口不得温饱,农民的人均粮油消费量甚至比1957年还低。
在80年代以前,除五保户、民政救济和合作医疗等少数领域外,在广袤的我国农村,来自土地之外的社会保障,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在当时高度土地依赖性的农村经济结构之下,农民长期的生活困难和土地保障功能严重弱化的现实,极易诱发出农民增强土地保障功能的制度创新冲动。联产承包制的产生,就是这种冲动爆发的结果。在农村改革初期,为什么实行联产承包制首先是从贫困地区开始?为什么在进行这项制度创新时,在农户之间往往是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配?土地保障功能方面的原因,不能不受到充分重视。既然进行这项制度创新的重要原因,是增强土地的保障功能;那么,在土地集体所有这一“集体”范围内,平等的成员权就应该享有平等的土地保障权。因此,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均分土地,是一种难以回避的选择。甚至在绝大多数地区,是按人口而不是劳动力,把集体所有的土地,按肥力划等平分的。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资料,即令是到1997年,在观察点系统的317个村中,按人口或劳动力均分承包地的,仍占70.7%;其余29.3%实行所谓的“两田制”,如口粮田按人均分,责任田按劳力均分。此外,调查的266个村自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有80%进行过土地调整;其中又有81%的村,在调整中采取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原则(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现状及问题”,《中国农村观察》1998年第5期第57页。)。
二、土地保障的新矛盾
实行联产承包制(十五届三中全会后改称家庭承包制),从早期动因上看,是为了解决农土保障功能的严重供给不足问题。这场改革的发生,也带来了土地保障功能的一系列新变化。主要表现是:第一,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力水平,增强了土地的收入保障功能。改革初期农业生产力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第二,强化了土地的失业保障和社会稳定功能。实行联产承包制,赋予了农民对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农民从事非农就业的退路。因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增强其抵御非农就业风险的能力;也保证了不至于因多数农民无从就业,而妨碍社会稳定。8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变化,许多地方频繁地进行的土地调整,在相当程度上,正是为了维护土地的上述保障功能。
但是,自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使土地保障功能的发挥,面临着一系列新的矛盾:
1.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矛盾
土地不仅是农民社会保障的重要依托,还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如果农村的分工分业不发达,农民经营素质的分化程度也不高;那么,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与利用土地的生产资料功能,往往不存在明显的矛盾。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分化程度的提高,二者的矛盾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土地向经营能手集中,土地连片开发、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就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如果过分强调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势必导致农户的土地不断细分,不利于土地的连片和有效开发,妨碍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延缓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进而有悖于土地利用的效率目标。80年代以来,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同时,农村的人口和劳动力却不断增加,导致人地关系不断恶化。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从相对地位来看,土地所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上升,生产资料功能下降。在有些地方,由于农业经营比较利益低等原因,土地的生产资料功能已经严重退化,甚至基本消失;转变为单纯的保障手段。主要表现是,部分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往往对土地进行粗放经营,或将土地撂荒。据张红宇(2001)对安徽寿县的调查,2000年全县土地撂荒面积高达16.3万亩,比上年增加1.4倍;占全县耕地面积的9%。其中常年性撂荒面积占72%,季节性撂荒面积占28%;撂荒2年以上的,占撂荒面积的26.7%。
2.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与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的矛盾
长期以来,农民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非正规保障;特别是那些在农村经济和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所占份额大的地区。因此,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应该得以强化。但是,遗憾的是,近年来,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不仅没有得到强化,反而不断弱化。主要表现是:
——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在有些地方,农业经营甚至绝对亏本。目前,多数农产品提价的空间小,降价的压力大。随着加入WTO,农产品提价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但与此同时,在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组织结构之下,农产品成本增加的势头,却一直比较强劲;由此导致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占出售价格的比重,已经很大。以1999年为例,粮食、棉花、户养生猪的生产成本,占出售价格的比重分别高达82%、94%和99%。在价格、成本双因素的夹击下,我国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已经越来越低。以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的10村资料为例,1995年亩均净收益为680.04元,到1999年已经下降到505.71元,4年间减幅达25.6%;如扣除人工和物质费用因素,则农地经营的亩均纯收益,1995年为34.51元,到1999年已经下降到-174.72元;农地经营处于绝对亏本的状态。(注:张忠根、史清华:“农地生产率变化及不同规模农户农地生产率比较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1期。)
——农村土地负担越来越重,越来越多的农民视土地为“鸡肋”或包袱。近年来,由于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农民负担问题的严重性,并没有因此而有明显的减弱;在有些地方,农民负担甚至越减越重。以1999年为例,未扣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2.2%,但人均农业各税却增加了5.8%。农民负担的增长往往呈现以下特点:费比税增加快,隐性税费比显性税费增加快,欠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问题重。在许多地方,日趋沉重的农民负担,有相当一部分是按地分摊的。日趋沉重的土地负担,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感到承包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甚至有不少农民将承包地视同包袱,早甩包袱早开心。在此背景下,土地的保障功能几乎无从谈起。
——土地的流转价格越来越低,在有些地方,经营土地甚至成了农民的绝对负担。根据《南方周末》2001年6月14日的资料,目前在河北监利县,多数农民认为种田是划不来的事,发生土地流转时,转出户不仅不能从土地转让中获得收益,反而要倒贴给转入户每亩300元,当地称此为“倒贴皮”。崔红志对吉林省梨树县新丰村的调查显示,该村将集体按规定预留的5%机动地,租赁给农民经营。1998年,在每亩租赁价格为105元时,农民还踊跃租赁;但到2000年,每亩租赁价格下降到60元,竟有不少地无人愿意租赁。
3.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矛盾
——随着农民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农民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在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或土地收入的相对重要性,将会趋于下降;土地经营的要素成本和机会成本趋于提高,农业经营的比较利益趋于减少。因此,土地保障的相对作用,也会趋于下降;主要依靠土地保障的局限性,也将趋于增加。据齐莉梅(2001)对广东石基镇的调查,在农村高度市场化和城市化以后,农户依靠小规模耕地,根本保证不了基本生活,更不能保证养老。特别是,有些农民已经较长时期地离开了土地,进入城市或乡村的非农领域,其就业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其中多数人即使暂时丧失了非农就业机会,也未必把回归农业、经营土地,作为一条退路;土地的保障作用将因此失去了意义。
——城镇化是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方面,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规模,将会迅速扩张;另一方面,在那些城郊或小城镇重点发展的地区,土地资产将会迅速增值。但是,当前,国家基本上垄断了农村土地的一级市场,在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过程中,比较规范的程序是,先征为国有,再由国家或政(论文库)府将使用权出让给非农用地单位。国家征地时,往往将征地价格压得很低,而国家的土地出让价格却通常很高。在此过程中,政(论文库)府一转手即可获得高额收益;而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和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却所得甚少。根据有关资料,目前在城市建设征用农用地的过程中,征地收入的分配比例大致是:农民得5~10%,集体得25~30%,政(论文库)府及其机构得60~70%。(注:张正河、武晋,“论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第22页。)在土地农转非的过程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以不规范的方式进行的。其大致情形是,地方政(论文库)府与土地开发商合谋,以较低的价格,从农村集体(农民)手中征得土地,通过土地开发或直接转手,赚得高额利润。可见,目前在与城镇化相关的土地农转非过程中,相关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从土地农转非中,农民得到的有限利益,甚至远远不能替代转非的土地,发挥相应的保障作用。此外,许多农民还会因为失去土地,不得不更大程度地介入先前不太熟悉的非农领域或城镇生活,而增加了生活和就业风险。
——在不少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基层组织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命令,不顾当地条件和群众意愿,假借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企业化经营等名义,强迫、甚至替代农民和集体转出土地,或随意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侵犯农民的经营自。在有些地方,乡村组织甚至与“龙头企业”合谋,人为压低土地转包价格,为乡村或领导者个人创收。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甚至竞相压低条件,热衷于“低价格、长期限、大规模”地转让和租赁土地。由此,不仅侵犯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经营自,也剥夺了农民正常地获得土地保障的权利。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利益为什么会受到损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现有的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组织结构下,农民与政(论文库)府、农民与企业的交易地位严重不对等,农户多而散,谈判地位低、对话能力弱。
——目前,我国农村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农村人口的7%以上。由于70年代以来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滞后效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将会继续上升。因而,农村养老的任务将会日趋艰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核心家庭的主流地位,将会继续提高。加之,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将会不断扩大。因此,主要依靠土地保障的传统农家养老方式,将会面临养老保障能力供不应求的挑战。从近期来看,80年代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的新生代,其父母很快将进入需要养老的阶段。届时,这些由“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将面临一对夫妇供养4个以上老人的繁重养老任务。可见,提高农村的养老保障能力,不仅是一项长期任务,更是当前的迫切要求。面对如此日趋繁重的养老保障任务,单纯依靠发挥土地的养老保障能力,是远远不够的。
三、土地保障能力的再造与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1.双管齐下,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激活土地的保障能力
针对现有的土地均分制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矛盾,许多学者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土地制度创新思路,希望借此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中许多思路不乏创意。但是,多数思路的实施,因为受到两方面的制约,可操作性并不很强。一是农业经营比较利益低,导致农户转入土地的动力不足;二是因缺乏非农就业机会,导致农户转出土地后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问题无从解决。提高农业经营的比较利益水平,不仅可以提高农户转入土地、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土地经营的效率目标,还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现实保障能力。当然,农业经营比较利益水平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农户转出土地的动力不足。但是,综合而论,其积极作用还是会大于其消极作用的。农业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流转价格,进而提高农民的土地转让所得;也有利于促进土地真正向经营能手集中。目前,在农业经营比较利益水平较低的背景下,通过农户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也有可能实现土地向部分人手中集中。但是,集中的指向往往不是经营能手,而是经营和就业能力比较差的农民。长期下去,对于提高农业竞争力,是非常不利的。
从当前来看,要提高农业的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借此,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另一方面,适应加入WTO以后农业政策调整和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需要,改善政(论文库)府对农业的调控方式,优化农业的发展环境。特别是要根据“绿箱政策”的要求,加强政(论文库)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支持,改善支持方式。
2.鼓励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实现土地保障模式由消极向积极的转变
土地既可成为农民获得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也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但如果我们将目光仅停留在这样两点,则容易产生土地利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与此相对应的,实际上是土地的消极保障模式。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得更为开阔一些,看到土地还是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那么,就可能协调土地利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将发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利用其生产资料功能有效结合起来。与此相对应的,实际上是土地的积极保障模式。近年来,许多地方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实行反租倒包、转包转让、租赁、拍卖、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或大户托管等形式,有效地盘活了土地资产,实现了土地增值;也明显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土地流转面已达10%。多数地方还将促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资本化,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产生了一石数鸟的效果。以江苏南京市为例,根据我们2001年8月的调查,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41.9万亩,占土地承包总面积的15.2%;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面积,分别比上年增加1~3倍。其土地流转的特点是,土地流转与结构调整同步发展,大多明显提高了农业经营的科技含量、投入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统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转出土地的农户,不仅可以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每亩还可得到平均300元、最高达800元的利益补偿。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资本化,因而实现了土地保障功能的再造(案例1-2)。
案例1目前,在江苏南京市六(论文库)合县,已有1500亩土地,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转让给了香港超大集团从事蔬菜栽培。原先承包这些土地的农民,每亩每年可得土地转让收入150元。按照有关协议,转出土地的农民可长期到超大集团,从事与蔬菜种植有关的劳务活动。在此方面每人每月可另得劳务收入400~500元。为此,公司一年支付的劳务费用高达80万元。农民通过为公司提供劳务,也学到了蔬菜栽培方面的新技术。
案例2江苏高淳县从1999年开始,在全县9个乡镇中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公司负责流转后土地的重新发包,并对发包土地中由县、镇、村投入形成的实物性资产,和耕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公司采取股份制的方式运作,并对土地流转实行4个规范。即:(1)规范流转合同。(2)规范发包方式。公司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后,先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向社会竞价招标发包。(3)规范收益分配。土地发包收益,50%给原承包农户,体现农户的承包权;20%作村组集体收入,体现土地所有权;15%作为政(论文库)府投资者的收益,由镇集体资产办公室监管,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实行滚动发展;10%作为农业税、特产税;5%作为公司业务经营服务费用。(4)规范公司运作。
当前需要注意的是在促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第一,要把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尊重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要防止土地流转中的盲目刮风和“一刀切”。第二,加快试点,鼓励探索;注意规范,但不急于进行过多的规范。目前,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大多是自发进行的,多数只要转出转入双方的口头协议,流转的期限也较短。这种不规范的土地流转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土地规模经营。因此,要注意加强政(论文库)府和社区组织的引导作用,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非农产业就业机会不稳定,需要土地发挥失业保障作用。因此,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近期内在多数地方。不太可能很快形成较长期、较规范的土地流转。过早地要求对土地流转进行过多的规范,往往会耗散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潜力,造成拔苗助长的后果。第三,加快土地流转的环境建设,包括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与借贷市场、劳动力市场等要素市场的发育息息相关,不可孤军独进。
3.积极促进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自我保护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谈判能力
土地制度的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都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制度变迁的方向,不仅取决于效率原则的指向,还取决于与此相关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相对谈判能力的强弱。在城镇化及与此相关的土地农转非过程中,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要规范政(论文库)府行为,有效地维护农民利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社会保障权),必须有相当发达的农民组织作支撑。农民要制约土地负担的迅速增长,要在与农产品经营有关的诸多“谈判”中,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改变其被动接受的地位,必须依靠其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既是提高农民生产能力的重要形式,也是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形式。
4.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面向农民的土地外社会保障
长期以来,农民的土地保障基本上属于非正规社会保障。正规的社会保障,基本上属于土地外保障。从前文分析可见,仅从今后农村养老保障的需求来看,发展农民的社会保障,必须把增强土地的养老保障能力,与发展土地外养老保障结合起来,积极实现养老方式的转变,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转变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并举。实际上,养老保障如此,其他方面的保障也如此。当前,农民的社会保障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二是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在社会保障问题上的反映,就是将大多数农民排斥在正规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在这种社会保障的发展格局下,面对未来收入预期下降、支出预期上升的形势,农民往往不得不压缩现时消费,将为数可观的储蓄和手持现金留备不测。这是导致近年来农村消费市场扩张乏力的重要原因。因此,面向农民加强正规的社会保障建设,有利于缓解近年来农村市场的扩张困难。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目前农村市场的消费需求,水平低、层次也低,城乡之间存在巨大的消费断层。扩张农村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够产生简单的数量意义上的扩张效应,更在于能够延长我国现有产业的生命周期,改善整个经济的循环关系,缓解包括城市企业在内的企业经营状况,扩大国民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这对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开源节流”,(注:这里所说的开源节流,分别是指增加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在失业保障等方面,减少社会保障的支出压力。)都是有益的。因此,加强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加强市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间,固然有相互矛盾的一面,比如争夺资源;也有相互促进的一面。通过它,可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市场的扩张,进而促进市民社会保障“开源节流”。
5.积极开拓农民正规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元融资渠道
可在科学测算、加强试点的基础上,将农民的土地转让所得,拿出一个固定的份额,用于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土地资本化不仅适用于农业用地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也适用于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情况。在城镇化发展中,对于农转非的土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证券化思路,促进土地的资本化开发,实现以地生财,以地建立正规的社会保障基金,也能明显地提升土地的保障功能。比如,鼓励农民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参与城镇扩张地带的土地开发;或通过土地证券化,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在农民入股所得或土地证券化所得中,拿出一个固定的比例,纳入相应城镇的社会保障基金,使转出土地的农民,此后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同样的社会保障待遇。结合相关政策或法律的调整,发展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抵押为特征的土地金融,提高城镇化过程中的融资能力,加快土地开发或增值的进程。此外,市以上政(论文库)府可以根据当年的城镇开况,从财政收入中划出一个固定的比例,用于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
农民正规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还可有另外两个渠道,一是乡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包括集体资产改制中收回的价值形态的资产,以及股权收益、租赁收益等。二是发行国债的部分收益、部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收益,包括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部分所得,国有企业转制中的资产拍卖、变现所得和股权收益。这些国债收益、来自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收益,转入国家财政,再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支持农民的土地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市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企业职工独有的资产。因此,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收益中,应该有属于农民的那部分资产收益。否则,就是对农民利益的侵犯和剥夺。至于农民正规社会保障基金的增值问题,限于篇幅,在此不作专门分析。
【参考文献】
1.周其仁等,1987,《发展的主题》,四川人民出版社。
2.张红宇,2001,“正确看待农村土地撂荒现象”,《中国经济时报》7月31日。
3.方青,2001,“农村社会保障;回顾与前瞻”,《中国农村观察》第3期。
4.齐莉梅,2001,“广东省农户养老资源与养老保险制度需求调查”,《中国农村发展研究报告·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