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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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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1篇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初级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其中应聘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具有日照户籍或2018届日照生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8年2月5日前核发),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2018届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和市纪委监督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招聘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除以上情形外,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2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2月5日 9:00—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 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zhrss.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个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9:30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月9日12:00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51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本科毕业生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新疆籍定向招聘岗位核减计划相应调剂到非定向岗位),招聘残疾人定向、新疆籍定向或硕士研究生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8年2月5日前核发)和户口薄;应聘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还需进行现场目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目测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执行,主要测查: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保健按摩技师岗位面试方式、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招聘人员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聘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聘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招聘岗位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3、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88662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3-8777835。

附件.33c8eb24fa7e1551e598c9ddc91f7d44.doc

附件.20b8b6c98dc0bbc26534eed4a86642a7.xls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2篇

 根据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为l人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十一)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12日9:00—3月18日14: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1月22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峄城区中兴大道10号南二楼)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的,还须提交由人事机构出具的人事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99900(综合)

    0632-7716029(教育)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3篇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重庆籍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垫江县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纪律处分记录;

3. 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 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已签约垫江县学校的免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2:00。

报名、考试考核地点: 西南大学(北碚区天生桥2号)第8教学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在校生学籍证明(学校出具)以及《重庆市垫江县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者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报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及拟聘人员确定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采用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试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考试考核成绩相同且多于招聘岗位指标数时,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拟聘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协议人选于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当场公布,并于整个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签订协议

考试考核当天现场签订拟聘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还须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考生务必自带)。

五、体检

签订拟聘协议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垫江县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档案邮寄到垫江县教委档案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4669348(县教委冷老师)、(023)74616156(县人力社保局李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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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垫江县面向重庆籍应届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备用人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数计划

1.局机关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6名;

2.局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副职9名;

3.局属企业单位副职2名;

4.局幼儿园副职1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工作实绩明显;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胜任选拔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二)资格条件

1.局机关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备用人选

(1)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为局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在本系统在编在岗时间5年以上,且须2年以上局中层副职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2.局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副职备用人选

(1)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为局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局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房管处、园林处、城开公司、检测中心、建校须为本单位现任中层正职干部(以任职文件为准);

(2)在本系统在编在岗时间3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3.局属企业单位副职备用人选

(1)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为局属企业在编在岗人员,且须为本单位现任中层正职干部(以任职文件为准);

(2)在本系统在编在岗时间3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4.局幼儿园副职备用人选

(1)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为局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且须是中层干部;

(2)在本系统在编在岗时间3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三、选拔程序

(一)公布方案(2月9日)。本方案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公布实施。

(二)公开报名(2月9日-13日)。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报名表OA系统下载)。报名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形式,由所在部门(单位)对报名情况进行初审,2月13日17:00前,将同意推荐的报名表(贴照片)及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职称证书、相关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确认)集中报送至局组织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2月14日-17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人选并公示。选拔职数计划与竞争人选低于1:1.5比例的,选拔职数计划相应降低直至取消。

(四)演讲答辩与民主推荐(2月18日)。组织演讲答辩和民主推荐,按演讲答辩得分、民主推荐得分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数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

(五)组织考察(2月19日-24日)。按照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

(六)集体讨论决定(2月25日)。召开党委会,按照《住建局党委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票决产生中层干部备用人选。

(七)结果公示。中层干部备用人选结果公示7天,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备用人选实行一次选拔,年度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分批使用。本年度未予使用的,不作为下一年度的使用依据。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普洱;人事档案;管理

人事档案是记录每个人学习工作的经历、表现、奖惩状况等多方面的文字材料。它是人才人员管理、使用、分配的重要指针。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显。因此,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有效解决单位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一、普洱当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落后

多数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以“因地制宜、化繁为简”的原则,一间办公用房涵着办公、存档、仓库三种职能。既不具备符合现代档案管理的硬件基础设施,又不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的系统软件。长期以来,查看档案多以手工查阅方式进行,档案纸张发黄变脆、破损掉页现象时有发生,这给档案管理的安全带来了极大伤害。此外,不少单位档案管理中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不到位,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落后。

(二)管理水平和手段与内地相比滞后

与国内许多内地省市档案管理体系形成差别的是普洱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和个人认为档案管理的工作内容简单,主要是一些抄写、收集、保管等工作,而且又不能创造任何经济效益,对人事档案的认识不够。因此,在这种潜意识的影响下,许多单位对档案管理相关的工作被忽略了。这不仅影响了单位对新技术及新员工的引进和提高,同时也在不知不觉中造成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低端化,导致管理水平滞后。

(三)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调查组调查了解到,当前,普洱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以及专业素养都有待提升。主要原因是单位重视不够,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的培训跟进不够。相当一部分档案管理人员仍然运用旧有的思维模式来管理档案。由于思维模式与时代步伐差距较大,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所以出现档案管理的问题是可想而知的。若不提高其工作能力,要保证其管理工作的质量是根本不可能的。普洱80%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都非档案学专业毕业的,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所以,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其工作能力显得尤为必要。

(四)缺乏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和其他类别的工作相比,档案管理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也不容易出成绩。长期以来,大多数人甚至包括一些领导都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在他们看来,档案管理工作无非是抄写、收集、保管等内容,既不是单位的重要工作,也不是创造单位经济价值的工作,鉴于这些原因,档案管理工作在单位往往遭到忽视,缺乏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五)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的整体性不强

一是档案收集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归档工作被动、滞后;二是归档材料缺乏全面性、完整性;三是归档材料缺乏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与准确性是密切相连的,在实际档案中,部份档案存在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这类档案不仅没有发挥档案应有作用,相反还产生负作用、负能量,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二、提高普洱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强化人事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领导部门沟通的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到相关支持。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专用档案库房建设,提高防火、防盗、防潮的能力;二是要更新档案管理设施设备,优化配置档案柜、空调、灭火等设备;三是要加强档案管理检查,将防蛀、防火、防光、防潮落到实处;四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更新信息管理设备。

(二)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加快了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的步伐。人事档案部门要加大信息技术引入档案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平台,降低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提升档案管理效率。

(三)着力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自身能力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实用性、业务性极强,同时兼具服务性以及保密性等特点。因此,普洱各事业单位、部门在招聘档案管理人员时,要从政治、作风以及责任心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将那些政治觉悟性高、专业素养过硬、责任心强的年轻同志选配到档案管理工作岗位上来。此外,档案主管部门应经常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开拓视野,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纳入日常的议事日程,加强档案人员素质建设和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一同谋划、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二是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团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强化考核机制,对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分级分类实施监督、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五)着眼于平常,不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资料的收集要着眼于平常,这是档案工作的基础。当前,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各种各样的培训以及专业晋升、党内学习活动等材料逐年增多,层出不穷,这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提出了新的要求。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立足于平常,做到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分类和整理,及时处理那些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对那些手续不足的材料要重新退回到材料收集部门。档案材料要做到完整、准确、真实,确保人事档案的权威性。

三、结语

人事档案管理在事业单位的工作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档案管理的方式也在不断改进,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各事业单位伴随人事档案制度改革,必然对人事档案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对人事档案事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应该牢牢抓住机遇,从制度、机制、观念等方面加以创新,迎难而上,及时处理好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普洱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凤娟,牛颖,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创新思路的探讨[J].黑龙江史志,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