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实用文写作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应用文写作教学需要厘清的问题应用文是体现写作者综合素质的实用性文章。应用文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处理公私事务、交流传递信息、解决实际问题时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和惯用格式的文章的总称。要写出具有实用性、真实性和程式性的应用文,考察写作者对于政策理论的理解和运用,体现写作者在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修养,也体现写作者对于文章构思表达的写作素养。因此,应用文是与现实联系最为紧密的实用性文章,写作者应当树立正确的写作态度,明确写作目的,掌握写作材料,选定适合的文种,运用恰当的表达方式和语言,最终修改定稿。应用文的写作过程体现着写作者的综合素质,应用文的写作质量与写作者素质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应用文写作教学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应用文写作能力是现代社会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之一,是现代学子应当具备的人文素质之一,能够支撑学生的终身发展。应用文写作的教学目的正是要提高学生的应用文写作能力。教师应围绕学生的应用文写作能力展开教学活动,从学生的调查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辞章建构能力以及把握读者心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教学策略的设计,以教学策略的设计带动应用文写作教学内容的落实,以达到提升学生素质,提升学生应用文写作能力的教学目的。
(二)多元智能理论与高职应用文写作教学的对位分析应用文写作是一种体现学生多元智能的写作活动。应用文的写作过程是学生发挥多元智能的学习过程,是多种智能相互作用的过程。应用文的写作过程需要经历明确写作目的,掌握写作材料,选定适合的文种,运用恰当的表达方式和语言,最终修改定稿等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在多种智能的共同作用下,确定写作目的,选择适合的文种,展开调查和分析,为写作准备材料;学生发挥优势智能,如语言文字智能、人际交往智能等,进行应用文的写作表达,同时可以带动其他智能的发展,学生对自我的认知会更加全面,从而使自身的多元智能得到发展,换句话说,学生通过应用文的写作,可以使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在多元智能理论视阈下,应用文写作教学的出发点是通过教学活动的设计,发展学生的智能。应用文是以语言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书面文章,使用范围较广,种类极多,所以应用文写作的教学内容也非常丰富,为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基于开发学生多元智能的高职应用文写作教学设计
在多元智能理论的视阈下,教师要以应用文写作为载体,以开发学生多元智能为目标,设计各种教学活动。教学设计的原则是以语言文字智能为核心,辐射统领其他智能,并向语言文字智能聚合。结合不同的应用文文种,进行教学设计,有针对性地开发多元智能,并使各种智能协同发展,达到提高学生应用文写作能力的最终目的。基于开发学生多元智能的高职应用文写作教学设计步骤如下:
1.确定教学内容,即应用文文种。教师要关注这一文种涉及的方方面面,并根据学生的学情,确定教学内容,如文种概念、特点、写作格式、写作注意事项等。
2.明确教学目标。教师根据文种和学生的学力,明确在本文种教学结束时,学生能够掌握什么,能够写出什么,能够写到什么水平。这是教学设计的关键一步。
3.明确各种智能在教学活动中的体现。教师要选取适合于文种学习与写作的教学方法,并明确各种智能如何在教学环节中体现,从而实现教学目标。这是教学设计的核心内容。请参照多元智能与教学活动对位分析表:
4.在教学中实践多元智能理论。在做好多元智能与应用文写作教学活动的对位分析之后,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实践,在实践中进行检验与调整,始终围绕提高学生写作水平的目标展开教学。
5.做好教学实践后的总结工作。根据学生的写作情况,教师分析多元智能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得失,巩固教学成果,调整不足之处。
三、多元智能理论在高职应用文写作教学中的反思
在多元智能理论视阈下,应用文写作教学可以灵活多样地设计教学过程,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其积极地参与教学活动,从而发展发挥各项智能。这对于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教师要转变观念,做好顶层设计。教师要理解多元智能理论,要做好前期的教学顶层设计,针对每一个教学环节,对多元智能理论的实施进行思考与实践,要有预期评估,把握教学设计的准确度。
2.教师加深对多元智能理论的理解。在进行多元智能理论与应用文写作教学活动的对位分析时,在进行教学实践时,可以发现各项智能并不是孤立、独自存在和发挥作用的,而是多种智能在一个教学环节中联动,共同发挥作用。在多种智能中,语言文字智能是贯穿始终的一项智能,但这一智能并不是所有学生的优势智能。以语言文字智能为统领,向其他智能辐射,学生可以发挥优势智能,带动弱势智能,多项智能联动,向语言文字智能聚合,从而达到提高写作水平的目的。所以,多元智能理论不是僵化、机械的,而是联动、有活力的,为传统的应用文写作教学注入了活水。
3.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应当多元化。多元智能理论使我们看到评价学生不能一元化,不能凭一个成绩就判定学生的学习成果,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制定多元、细化的评价标准。在制定应用文写作的考核标准时,教师要参照各项智能指标,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挥优势智能,联动弱势智能的特点,加大过程的考核比例,对学生的学习表现给出合理的评价,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帮助学生树立信心,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
4.借助现代教育技术完善应用文写作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已经广泛应用,学校、教师应该为学生的应用文写作提供多元立体的学习条件。除了比较常见的多媒体教学手段,还应当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库,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平台,同时,可以引进微课,为学生自学和发挥多元智能创造机会。
四、结语
道路交通管理是国家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同时,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在“民生为本、立警为公”理念的指导下,研究、探索并积极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驾驶员协会是社会组织的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构建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格局的必要性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平安出行的需求日趋强烈。于此同时,在城市中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和道路建设速度的相对滞后,特别是对交通行为人安全教育工作的严重削弱,客观上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难题。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自身做起,加强队伍建设,更新执法理念,强化管理手段,改进工作作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然而,道路交通状况仍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关键是没有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施其责、社会全员参与、公安统一协作”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了明确的阐述。强调了依托政府主导,建立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相关部门发挥好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作用。可以说,国家对构建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新格局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在一些地方实际落实上还有很大的差距。
笔者认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力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要考虑到管理者的因素,还要考虑到被管理者的因素。两者相互依存、互为作用,辩证统一于人、车、路的有机联系之中。我们既要从交管部门的角度研究如何加强管理,又要从交通行为人的角度研究如何接受管理。只有把两者统一起来,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才会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才会有真正实现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还是从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考虑,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并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驾协在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中的特殊作用
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是以机动车驾驶员为主体的社会团体;是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基本职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机动车驾驶人的纽带和桥梁。驾协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具有鲜明的代表性、服务性、中介性和自律性的特点。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她的特有功能,大体可以概括为服务、维权、协调、自律等几个方面。首先,协会通过服务可以把众多的驾驶人吸引到组织中来,既减轻了交警队的负担,又给驾驶人提供了方便;其次,协会通过编印和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和进行交法培训,既配合交警队做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又满足了驾驶人依法维护自身安全的需求;再次,协会通过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既丰富了驾驶员的社会生活,又密切和改善了警民关系。特别是构建道路管理交通社会化新格局的任务提出来以后,协会应当干什么和应当怎么干,也都应该做出理性的回答。如果,每一个协会都能既做交警队的助手,又做驾驶员的朋友,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把分散和流动的机动车驾驶人组织起来,提供服务、实施教育、反映诉求、提高素质,那么,在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新格局中,驾驶员协会就是一支不可低估的社会力量。
三、发挥驾协作用的必要条件和有效途径
驾协组织若想在构建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格局中有所作为,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协会自身必须具备较强的吸引力和公信力;二是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目前,全国的驾协组织发展得很不平衡。有的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有的还处于初创阶段,有的甚至陷入了生存的危机。在协会自身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发挥作用就是一句空话。协会要做强做大,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是不可或缺的。
党和国家对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应有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5月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市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文件。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协会工作都很重视,有的地方把“适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协会”去做,有的地方还通过“延伸服务”或“绿色通道”的形式,给协会提供了方便。这些协会由弱到强,由小到大,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毋庸置疑,凡是搞得比较好的协会,后面都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反之亦然,离开了交警队的支持,协会一天也难以生存。这里的关键是,既要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又要灵活机动地解决实际问题。
四、社会大舞台为驾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解指导教师对硕士毕业论文的指导情况,课题组设置了几个问题。
1.指导教师对论文写作方法和要求的讲解。(1)撰写毕业论文前,指导教师是否讲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等内容?59%的毕业生回答详细讲解,40%回答进行了简单讲解,1%回答没有讲解。(2)指导教师讲的论文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对撰写论文是否有帮助?40%的毕业生回答帮助大,43%回答帮助较大,16%回答帮助不大,1%回答没有帮助。
2.教师指导论文的方式。(1)毕业论文的指导方式,74%的毕业生回答教师进行了当面指导,64%回答教师采取E-mail方式指导,48%回答教师采取电话方式指导,39%回答教师采取QQ方式指导,21%回答教师采取短信方式指导。(2)哪些指导方式效果好?85%的毕业生认为当面指导效果好,48%认为E-mail方式效果好,32%认为电话方式效果好,24%认为QQ方式效果好,10%认为短信方式效果好。
3.论文开题阶段的指导。(1)关于论文题目的确定情况,5.2%的毕业生回答论文选题是教师确定的,14.9%回答论文题目是自己确定的,79.9%回答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确定的。(2)论文提纲的拟定情况,87%的毕业生回答论文提纲自己拟定后教师进行了修改,10%回答自己拟定,2%回答是教师拟定的,1%回答是亲戚或朋友帮助拟定的。
4.论文写作阶段的指导。(1)指导教师对论文修改的要求,67%的毕业生回答教师不仅要求学生逐字逐句修改论文,而且教师亲自动手逐字逐句修改论文,71%回答在修改论文过程中教师要求重写某些段落,38%回答教师要求修改论文标点,2%回答教师没有提出任何修改要求。(2)论文修改了几稿?6%的毕业生修改了一至两稿,81%修改了三至五稿,13%修改了六稿以上。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036-03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弘扬法治精神”的新概念,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的阶段,确立和实施十年之久的依法治国方略,正在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为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价值目标,指明了新的奋斗方向。
一、法治文化的涵义
法治,它作为一种治国方略,自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以来,曾是无数思想家探索的一个问题,内涵相当丰富。
法治理论的萌芽最早出自柏拉图的《法律篇》,“服从法律统治”是柏拉图法治观的核心。后来,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发展了其导师的法治理论,并在其《政治学》中阐述了法治的含义“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以人性恶为基点,使其法治理论深刻,同时也使其影响力至今不衰。
近代法治理论的首创者英国法哲学家哈林顿在《大洋国》中把法治比喻为“法律的王国”,把法治同民主、共和紧密联系在一起。1959年国际法学会议在《德里宣言》中把法治概括为三条原则:(1)立法机关的职能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2)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3)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不可缺少的条件。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法治理论体系也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现代法治理论主要包含四层含义:(1)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2)法治是一种法制模式;(3)法治是一种法律精神;(4)法治是一种社会理想。
法治文化,就是将法治理论与法律文化相结合,将法治作为法律精神的层面放大化与重点化。法律文化是法律意识形态以及与法律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的总和。一国的法律文化,表明了法律作为社会调整发展的程度和状态,表明了社会上人们对法律、法律组织机构以及行使法律权威的法律职业者等法律现象和法律活动的认识、价值观念、态度、信仰、知识等水平。法治文化是指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一个国家的“法治文化”,就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机构、法律设施体现出的文化内涵和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以法律价值观为核心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
现代法治文化包括四种意识:一是崇尚法律的意识,法律至高无上。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二是遵守法律的意识,不仅普通公民要守法,执政者更要守法。三是运用法律的意识,这不仅是指发生纠纷时要寻求法律的保护,进而诉诸法律来解决争端,更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运用法理分析社会现象。四是维护法律的意识,使法律维护社会的秩序、公平和正义等职能充分发挥。
二、法治文化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法治所追求的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结构和秩序,包括富裕、民主、文明和安全。高度概括就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法治。法治可以规范人的行为,实现社会和谐。在一个社会中,只有当人们的行为都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时,这个社会才能和谐。即使有一定不和谐行为存在,也以和谐社会的最低可承受程度为底线,否则社会的和谐就会受到冲击,甚至被打破,变为不和谐。法律可以根据和谐社会的需求,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都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实施,这样,整个社会就有可能实现和谐。当人们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定的评价甚至处罚来调控行为。
法治可以调控人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这种调控是多方面的,社会中大量存在的矛盾必须积极主动地去正视和化解,而化解矛盾不论用什么方式,都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才能达成或保持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除了其他条件之外,必须从一切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法治,为和谐社会铺设出可靠的运行轨道。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特别是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机制的变革、利益的重组、思想的活跃,因而各种矛盾和纠纷增多也是难以避免的。从法律的职能层面可以将矛盾划分为两类:一是体现法律严惩职能的犯罪,这是敌我矛盾;另一类就是实现法律调整职能的人民内部矛盾。并且从当前看,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纠纷大量出现,群体性纠纷特别是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成为了目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成为了社会的主要不和谐因素。法治即和谐。社会中大量存在的矛盾必须积极主动地去正视和化解,而化解矛盾不论用什么方式,都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才能达成或保持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除了其他条件之外,必须从一切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法治,为和谐社会铺设出可靠的运行轨道。因此,构建一个包括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大量的社会矛盾通过非诉讼手段予以分流化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前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三、调解制度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调解是以“调”的方式达到“解”的目的,是指第三者(调解人)依据纠纷事实和社会规范(风俗、惯例、道德、法律规范等),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相互妥协,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调解中,调解人是中立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或允许的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劳动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等。不管调解人是谁,均须遵循调解的性质和原则。
(一)调解人的居中性
即调解人应当公平对待双方纠纷主体,正如常言所说的“一碗水端平”。居中调解人的存在,使得调解与和解显然区别开来。
(二)纠纷主体的自治性
是否运用调解、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等,取决于纠纷主体的合意。调解人只能以“调”的方式,促成双方纠纷主体相互谅解,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所以不管调解人的身份地位如何,不得通过国家权力或强制措施强行解决纠纷。
(三)非严格的规范性
调解并不要求严格遵循程序(法)规范和实体(法)规范,具有较高的自治性和灵活性。与和解相比,调解的规范因素较多,因为调解包含着自身规则化的契机:纠纷主体往往有必要就自己主张的正当性对调解人进行说服,特别是调解人越具有居中性则纠纷主体所主张的正当性就越重要,并且调解人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如体现自己的公正、有利于解决纠纷等),也会主动依据正当的社会规范进行调解。
从法律文化层面看,中国是一个重感情、更富有人情味的社会,中国文化崇尚和解,倡导并奉行“和为贵”,调解制度在中国社会源远流长,具有深厚的伦理基础和文化基础,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更容易被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同时也早已因此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
四、 目前我国调解制度的弊端
我国法律制度上的调解主要指法院调解,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于上世纪,虽然经过几次重大修改,但并没有涉及到调解方面,所以导致我国目前法律层面上的调解与实践生活有了较大差距,无法充分发挥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适用调解的范围比较窄。目前我国可以适用调解的纠纷主要局限在民商事方面,很少涉及到刑事和行政案件。传统认为刑事和行政案件是公权力,当事人没有处分的权利。但是公权力亦当允许有一定弹性,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亦并非不可调和。(2)调解适用的原则比较死板。民事诉讼法上规定人民法院调解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调解的实质就是当事人双方在合理让渡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纠纷的解决,如果调解非要弄清事实,以事实为依据,那么等待法院判决就可以了,何必调解呢。所以这一原则的制定成为了调解制度实施的束缚。(3)我国法制传统认为,调解具有强制性,尤其是诉讼调解,不论当事人是否愿意都要接受司法的调解。特别在民事案件中,这也就形成了我国调解中的久调不决现象,直到当事人同意法官才判决,没有体现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意思自治。所以,我国的调解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当事人身上的枷锁,也正是这些弊端的存在,甚至有的学者提出调解制度是以法治相矛盾的。
五、建立新型的调解规范,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最大作用
(一)调整调解的范围
在民商事的基础上扩大刑事和行政案件的范围。诉讼调解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是有条件适用的。淡化公权力的意识,强化私人利益的保护。在刑事案件方面,只要不是特别重大的、危害社会的案件都应该可以调解。特别是单纯的,比较轻微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该尊重受害人的意愿实施调解。因为在这样的案件中,受害人迫切需要得到经济上的赔偿,适用调解,可以解决受害人的当务之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在行政方面,法院与行政主管部门多做一些“协调”工作,行政审判之效果更佳,案件产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或许更好。同时对原来规定强制性调整的案件比如:离婚、劳动争议案件取消调解的前置程序,调与不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二)修改调解制度的指导原则,建立人自由与公平、合法的原则可否运用“调解”来解决民事纠纷、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建立在纠纷主体双方自愿与公平的基础上,其间若存在强迫、欺诈、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内容的则调解无效。应当遵循法律强行规范(包括宪法、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中的强行规范)和遵循公共利益(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比如,对于无效合同、非法婚姻等非法行为,不允许通过调解使其合法有效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达成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等等。
(三)淡化法官的在调解中的职能
尽量谈化法官裁判者身份,略化依职权主持和解之过程,提倡法官提出和解方案。且法官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试行和解。提倡劝和,甚至动员撤诉。这样,可减轻案件本身给法院带来的压力,也可减轻给社会带来的压力,并避免新的矛盾出现。
(四)大力提倡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又叫诉讼外的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之外,私下互相协商,从而解决纠纷,达成协议。它完全是当事人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是当事人对民事权益的处分。任何人均不得强迫他们为之,也不得随意干预其过程,否定其效果。和解协议一经形成,双方的权利及责任关系便重新划定。这种协议性质属于民事契约或合同,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庭外和解后,有的需制作调解书,有的则无需制作调解书,有的和解后以撤诉形式结案。
摘 要:初中语文写作教学是整个初中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内容。情景教学主要是某种富有感彩的活动而产生的一种特有的心理氛围,就是以生动形象的情境激起学生学习情绪为手段的一种教学方法。其中情景教学的运用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手段与应用方式。这也是提高初中学生写作能力的必要途径。
关键词:初中;语文;写作;教学
情景教学就是某种富有感彩的活动而产生的一种特有的心理氛围,是以生动形象的情境激起学生学习情绪为手段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具体的语文写作教学中情景教学的应用十分重要。随着教育深化改革的步伐,基层教师在教学形式上不断创新。初中学生思维跳跃的个性十分多见,同时由于对社会没有系统的认识导致学生的写作逻辑性差。这种现象十分普遍,也增加了写作教学的难度。
1情景教学在初中写作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1.1教学观念传统对初中语文写作教学的影响
在现行的初中语文写作教学中部分教职人员的思想观念相比较为落后,对于多媒体教学方式的应用较少。写作教学主要由教师进行主要讲解,分析学生要掌握的主要知识点。这里面主要的讲解人是教师本身,学生只是在被动的接受。讲解人对于写作课中具体的讲解受到讲解人的理解与感受限制,没有体现出学生的理解与感受。所以在写作时学生无从入手。对于整篇文章的构思、主要方向上的掌握没有体现出自己的想法,所以就无法保证写作质量,达不到教学主要目的。久而久之就会让学生失去对于写作的,更无从谈起学生写作时的构思与设计、人物心理描写等重要能力的提升。所以教学观念传统是初中语文写作教学中一个弊端。
1.2写作与阅读的衔接的重要性
写作是一个人的写作技巧与生活知识以及思想的一个综合体现。写作能力的掌握主要体现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这种综合素质是通过常年的阅读积累达到。就是我们所说的写作与阅读的衔接性。在初中语文的写作教学中,教师们在很多情况下对于阅读积累的重要性没有得到一定的重视。往往忽略了阅读与写作的真实关系。初中开始学生的学习任务就会增加到一个繁重的程度,往往学生的阅读量很少,词汇的掌握程度也低,写作时常会出现让教师们啼笑皆非的错误。写作与阅读的衔接十分的重要,阅读是写作的前提与基础,写作是阅读的升华与凝练。
2情景教学在初中语文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2.1情境教学可以丰富学生的想象力
创造力来源于想象力,而想象力是学生思维活动的表现,只有想象,人类才有所创造。爱因斯坦认为:“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人类的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也深深体会到,在写作中,必须借助丰富的想象力,才能更加完美而富有感染力。初中A段是学生想象力最活跃的时期,情境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把想象力转换为写作的意象。通过情境把学生的想象具体到各个文学符号上,无论是语言、文字、还是图像和声音,都可以让想象力找到落脚点,而这种落脚点就是写作。情境教学通过多渠道的感官刺激,促使学生产生更为丰富的想象和心理体验。通过写作,再让学生把这种想象转换为文字,然后创造出内容更丰富的文章。
2.2情境教学可以提高学生换位思考的能力
发展教育学家认为初中阶段是学生自我意识的飞跃期,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加速,使学生产生不适应,出现不平衡的感受及种种矛盾和困惑。面对这些矛盾和困惑,促使学生关注自我的发展和变化,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虽然可以提高对自身的认识,但是过度的关注就会失去换位思考的能力。情境教学法特别是角色扮演可以让学生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理解别人的想法和判断。初中阶段,学生的认识水平尚处在发展阶段,对自己无法理解的内容难以接受,情境教学法可以使学生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看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全面认识事物的能力。如教材中的《皇帝的新衣》,学生很容易理解揭穿皇帝的新衣谎言的小孩,但是不容易理解为什么皇帝和身边的大臣会很轻易相信骗子的话,从而简单的把寓言的症结归根于皇帝的昏庸以及大臣们的虚伪。通过情境的营造,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可以让学生深入理解自己所扮演的,特别是皇帝和大臣们这些角色,便会深入理解这些角色的真实的内心想法,从而理解其实是虚荣心导致了皇帝和大臣们的愚笨。当学生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的时候,具体到写作中去,便能够对事物产生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从而避免产生过于片面的观点和内容。
2.3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
在语文写作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创设恰当的教学情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在写作教学时,教师首先要明确写作的目的和写作的主题,并搜集相关的视频、图片、音乐、动画等材料,然后在课堂中利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出来,促使学生主动融入到教师创设的情境中,让学生在意境中去体会。
如在以《老照片的故事》为主题的写作教学中,笔者为学生创设了一个以老照片为主题的情境。先给学生三分钟的时间,让他们想一想自己家中有哪些老照片,这些老照片背后隐藏着什么故事,它们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拍摄的。然后,教师利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自己搜集到的关于老照片的故事、视频、动画、图片等。这样的方式使学生不再局限于课本的要求之中,成功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展了学生的思维。
2.4巧用情境,融入学生的生活
在写作教学中,初中语文教师应把写作教学融入到生活中,体现出生活中处处有语文。教师可以利用一些生活化的素材,给予学生足够的写作空间,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新思维,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和自己的想法融入到写作之中。此外,教师还要注重训练学生的写作基础,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
3结束语
情境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还能拓宽学生的思维,开阔学生的视野。因此,在写作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地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主动性,这样才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和教师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