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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体育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存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制约着我国体育的发展。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需用一系列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予以解决和控制。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主要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纪律手段、社会奥论手段。
一、体育社会问题及危害
体育—这一人类社会活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体育的实际社会效能不仅表现在增强人们体质,同时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家安定团结、丰富文化生活、培养人们良好的个性心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国际交往和促进人们之间的友谊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出现了一些体育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干扰人们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同时妨碍体育的正常健康发展,既不利于正确地完成体育的目标,也不能充分发挥体育的各种效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治理。
所谓体育社会问题是指: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与体育运动相关联的社会行为、关系、作用和事实,出现病态或失调,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并影响体育运动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需动用社会力量解决和控制的社会现象。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行为,如“吹黑哨”、“打假球”、“滥用违禁药物”等等;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现象,如“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失衡”问题,“我国竞技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以及“‘体育政治化”问题等等。
综合起来说,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体育的影响:妨碍体育的公平竞争,站污了体育的形象,_对运动员、教练员及人民群众身心产生危害,导致体育畸形发展。第二、对社会的危害:干扰人们的生活,严重时能扰乱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甚至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
二.体育社会问题的治理
1、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必要性。
正因为体育社会问题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危害和影响,所以要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另外,治理好体育社会问题,对消除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维护体育原有的纯洁的精神,促进体育的健康发展,让体育更好地为建设我国的“两个文明”服务,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我国的某些体育社会问题几近“疯狂”,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前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黑哨”事件,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要“捂着盖子”,不敢揭开。当我们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而欢呼时,又有谁知道正是中国的这种“国粹”—“假球”、“黑哨”,耽误了我国足球运动多少时间。
2、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
①行政手段。因为目前我国政府是利用行政力量来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那么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就少不了要通过使用行政手段。采用行政手段治理体育社会问题,是通过制定体育的方针、政策、调拨体育经费、任免体育官员、审批体育社会团体、开展重大体育活动,以及通过对各种体育理论的选择和评价,组织研究体育的发展战略,编制体育的规划和计划来实现。
②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主导性和规定性的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各体育社团的群众团体法等。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稳定性和不可违背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在体育竞赛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检查”,“在体育竞赛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是对解决“滥用违禁药物”问题的直接写照。在运用法律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两点:其一,具体针对某些问题的法律条文,随着这类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自动失效,对于这些条文要予以扬弃。其二,对可预见性的新的体育社会问题,应通过立法的手段提前予以控制,以避免这类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
③纪律手段。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为自己的成员规定的行为准则,与法律不同的是,因各组织的性质、目标不同,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纪律,所以纪律有多样性的特点。纪律是法律的辅助手段,也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背性。纪律手段在治理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
④社会舆论手段。社会舆论可以督促某些现象性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一些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具有控制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行为的导向。社会舆论往往暗示出特定社会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体育这一特定社会现象作为一个社会层面,它的基本价值规范是“更快、更高、更强”,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平竞争”。这正是社会舆论一直关注和监督足球运动中的“假球”问题和“黑哨”问题的原因。其二是社会行为的约束。社会舆论是一种公意,反映大多数人的意见,对少数人的与众不同的言行,特别是越轨行为具有压力。如“吹黑哨”、“打假球”等是少数人的行为,这些人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会改变或放弃自己原来的行为。
⑤其他手段。包括道德、习俗、信仰等手段,它们主要是通过对人的思想、观念、认识等产生作用,然后再对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产生影响。如“运动场暴力”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体育比赛,还对运动员和观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通过对运动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后,可以适当地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手段虽然不像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得强烈和直接,但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本要求。
①应具有客观性。只有对实际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认识,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进而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然而,我们的认识往往受到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作到公正和客观,这要求我们对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作具体的分析,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正确、客观的认识上。
②应具有针对性,或称选择性。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治理方式或治理手段,都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或者说治理具体的问题时,采取的方式、手段应有选择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否则适得其反。
③应具有灵活性。在治理某一问题时,往往有多种方式或手段可供选择,在选择具体的方式和手段时,要依据问题的发展和变化,灵活地变换选择,才能有利于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控制。
④应具有适时性。体育社会问题都是发展变化着的,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适时性。比如,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定要适用于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只是对过期问题的鞭答;社会舆论一定是关注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仅是对未来假想问题的谴责。
4、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两个基点。
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点应该放在对现行体育体制和体育法制的改革和完善上。包括体育社会问题在内的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几乎都与相应的社会制度和体制的失调有关,并且在导致社会问题的各种原因中,体制和法制的失调往往是根源性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变迁的广泛性和迅速性,使得某些体制和法制上的东西存在缺陷或混乱。如我国的足球管理体制,“中国足协”既是民间足球协会又充当足球运动行政管理机关,既是“甲级”联赛的组织者,又是管理者、经营者,还是执法者。这种体制,与我国球迷痛恨的“黑哨”、“假球”等问题的出现,有着莫大的关系。《体育法》只对体育比赛中的裁判权利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对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甚至在中国足坛“黑哨”现象曝光后,却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条款来惩处。
根据以上事实,笔者认为为了有效的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应该合理地改革我国的某些体育体制,进一步完善体育法制。具体的说:在体育体制的改革方面,应确实分清行政、管理和经营的性质、权限和责任,不能因体制自身的混乱,而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温床”;在体育法制方面,《体育法》中应该具有详细的对违反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的条文,不能因自身的漏洞,而让某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有空可钻。
三、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体育社会问题
1、应该充分地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存在两个方面的影响和危害,不能文过饰非,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治理。同时应客观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与其它社会问题相比,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冲击力要相对较小,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不要将之盲目扩大化。
2、要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治理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从理论研究到实际矛盾的解决,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当复杂,需要体育部门和其它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论文摘要:分析了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应用的相关理论问题。体育社会问题总体边界的模糊性导致个案研究的运用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个案研究具有深入剖析与积极应对体育社会问题的效果,有助于体育社会问题理论的建构与重构;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选取应该遵循典型性、分层抽取以及重点突出的原则;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可以综合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访问法;研究者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需要具有理论勇气,并保持价值中立。
在中国,先生的《江村经济》对社会学学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为学者们从事个案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在过去近一百年的时间里,经由人类学、社会学的共同推动,个案研究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研究取向之一”。在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领域,个案研究的成果比较少见,尤其是对于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而言,个案研究几乎被学者们所忽视了。为此,笔者尝试将社会学的这一重要研究方法—个案研究引人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研究领域,从而探索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新方法,进一步拓宽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新思路。
1个案研究概述
1.1定义及目的
一般认为,个案研究是由英文case study翻译过来的。笔者在此列举比较有权威性的定义加以简介。先生说:“国外所称的‘个案研究’大体相似于典型调查。”“我们现在更习惯于把个案研究亦称为典型调查,因为典型调查已经变成了中国化的个案研究的代名词”。国外最新出版的《现代社会学词典》对个案研究的定义是:“一种通过对一个单独个案进行详细分析来研究社会现象的方法。个案可以是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事件、一个过程、一个社会或社会生活的任一其他单位。这种方法依赖于所研究的个案得出的假设具有同事物的代表性,所以通过详尽的分析能够得出普遍性的东西使用于同类的其他个案。个案研究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对个案的剖析,其实“个案研究有双重目的,一为对个案做一广泛且深人的考察,一为发展一般性理论,以概括说明社会结构与过程。”基于对“个案研究”概念及目的的理解,笔者认为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主要是指通过对一些典型的体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社会现象进行深人剖析,以达到对某一类体育社会问题本质及规律的深刻认识,旨在为解决与预防体育社会问题提供对策与建议,从而促进体育自身乃至体育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1.2两个基本理论问题
1.2.1代表性问题
个案研究是否具有代表性、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代表性以及如何实现代表性一直都是学者们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个案研究经常遭受质疑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可能是我国体育社会学者慎用个案研究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山大学王宁教授曾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人研究,他认为,“关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是‘虚假问题’,因为个案研究并不一定要求个案具有代表性”,“个案不是统计样本,所以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个案研究实质上是通过对某个(或几个)案例的研究来达到对某一类现象的认识,而不是达到对一个总体的认识”闭。王宁教授的这一观点应该对于消除一直以来蒙在个案研究上的阴影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也为我们进行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扫除了认识上的樊篱。
1.2.2典型性问题
既然个案研究不具有代表性,那么学者们为什么还对个案研究乐此不疲,个案研究的意义到底何在呢?这也是在进行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之前所必须厘清的关键问题。王宁教授同时指出,“在个案的代表性不清楚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提高个案研究的可外推性呢?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就是选择具有典型性的个案”,“典型性则是个案所必须具有的属性,是个案是否体现了某一类别的现象(个人、群体、事件、过程、社区等)或共性的性质”。通过对一些典型个案的研究能够达到对同类现象的深刻认识,这也许就是个案研究的意义与价值所在。例如,“调查的‘江村’是人多地少、工农相辅的典型;‘绿村’是没有手工业,农民的生产和收人主要靠耕地的典型;的学生张之毅调查的‘玉村’则是受商业影响较深的典型”。为此,个案的典型性特征应该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基本要求。
至此,我们对备受争议的有关个案研究的代表性与典型性问题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笔者将通过对几个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案例进行分析,试图为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提供一些借鉴。
1.3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案例分析
1.3.1几个典型案例
在社会问题研究中,许多学者都曾采用了个案研究的方法,取得了一些富有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笔者在此撷取几例进行简要介绍与分析。如韩晓燕等对离婚家庭青少年进行了个案研究,通过参与观察和深人访谈的质性研究方法挖掘孩子的内心世界,将未成年的青少年视为有能动和互动能力的主体,试图做到“和孩子共同研究”( research with children ),而不只是“研究孩子”( research on/about children) ;唐钧等通过对上海市47户贫困家庭的深人访谈,并且在个案记录的基础上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深人讨论了“收人极其有限的贫困家庭是怎样维持他们的生活的”这一重要而又常常被忽视的问题;刘继同通过对城市流浪儿童的个案研究,探讨了儿童福利状况及其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圈。
1.3.2几点重要启示
通过对上述3个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案例进行分析,至少能够得到如下5点较为重要的启示:(1)个案研究有利于实现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双向互动,使被研究者能够参与到整个研究过程中来,从而达到“共同研究”的效果;(2)个案研究能够深人被研究者的内心世界,从而可以对一些表象的问题达到本质上的认识;(3)个案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社会问题的产生背景、原因、产生路径及变化过程;(4)在个案研究中可以综合使用访问法(特别是深度访问法)、观察法、文献法(尤其是档案)等具体方法和手段,从而达到对研究对象的全面、详细和深人的认识;(5)通过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可以为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提出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对策与建议。个案研究在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应用将为进行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提供现实的参考依据。
2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应用分析
2.1必要性分析
2.1.1体育社会问题总体边界的模糊性
由于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变异性等特点,当前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总体边界是比较模糊的,总量亦是难以确定的。如典型的兴奋剂、黑哨、假球等问题,总量到底有多少,具体又是如何分布的,至少在当前还不能予以明确地界定,其他体育社会问题也都比较类似。在总体边界不清楚的情况下,抽样调查难以发挥用武之地,因为“任何样本的出现都有一个前提,即总体的范围和边界是清楚的。也就是说,样本是以某种规则(如随机抽样原则)从研究总体(或调查总体)中抽取出来的”。而“在个案研究中,研究总体的边界是模糊的”,这种总体边界的模糊性恰恰使得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应用具备了理论上的必要性。
2.1.2个案研究具有深入剖析与积极应对体育社会问题的效果
“个案研究属于学术研究中质的研究方法的范畴,说到底,它最为根本的目的并不在于为科学—实证化研究积累量的和类型学的样本(这也正是在此路径上个案研究始终无法解脱方法论困惑的根本原因),而是要为理解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提供案例”。有助于深人理解社会现象是个案研究的其中一大魅力,这一方法学上的优势应该同样适用于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由于社会问题与体育社会问题具有共性特征,结合上述对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案例分析,我们对于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应该可以形成如下认识:通过对典型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研究,有利于深人、全面、详细地认识体育社会问题的细节、特征、多样性与复杂性,有利于把握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及形成路径,从而可以提出一些有针对性且具可操作性的应对策略,达到积极预防与解决体育社会问题的效果。
2.1.3个案研究有助于体育社会问题理论的建构与重构
“分析性概括旨在说明,个案研究法的魅力不在于要像大规模抽样调查那样,用样本的结论推断总体的特征,不在于样本选择的代表性或典型性,而在于其辅助理论建构的力量”,扩展个案方法又有助于实现理论的重构。当前,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还比较薄弱,体育社会问题理论还比较缺乏,这与社会转型期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形成了较大的反差,由此也凸现了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理论建构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在理论建构过程中,个案研究可以通过对一些典型体育社会问题案例的深人剖析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个案研究还可以通过对一些独特个案的挖掘与分析不断修正既有的体育社会问题理论,从而达到理论重构的目的。
2.2个案选取的原则与方法
2.2.1选取原则
个案的选取是个案研究的前提和关键,直接关系到个案研究理论意义的大小以及应用价值的范围。笔者认为,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选取至少应该遵循三条原则:其一,典型性原则。前面已述及,个案研究中的个案不需要具有代表性,但应该具有典型性,既能够较好地反映某一类现象的共性特征。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所选取的个案只有具备典型性才能够达到理论建构以及预防解决的目的。因此,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选取应该遵循典型性原则,即能够较好地反映某一类体育社会问题的属性。其二,分层抽取的原则。分层抽取即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逐层分类,在不同类别中选取一些典型的个案,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个案选取的典型性(即能够反映某一类问题的属性)。其三,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突出即所选取的个案应该为当代中国影响面较广、破坏性较强以及体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社会现象,而不必主次不分,面面俱到,其实这也是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现实需要。
2.2.2选取方法
基于上述3条个案的选取原则,在具体操作时可以首先将体育社会问题划分为社会体育领域、学校体育领域、竞技体育领域以及体育产业领域四大类,然后选择每个领域的一些重点体育社会问题,最后再在每一个小类中选取典型的具体个案。如在研究社会体育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时,可以选择弱势群体参与体育问题、群众体育社团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与管理问题等。当研究弱势群体参与体育问题时又可以在“空巢”老人参与体育问题、城乡贫困居民参与体育问题、残疾人参与体育问题、流动人口参与体育问题等中选取典型个案;当研究群众体育社团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时可以按组织化程度或按人群、项目、地区等进行分类选取典型的重点案例;当研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与管理问题时可以按级别或地区进行分类选取典型个案,等等。在研究学校体育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时可以选取体育考试舞弊问题、体育竞赛舞弊问题、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等,然后再在每一小类中选取典型的案例。竞技体育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比较严重,是当前研究的难点和重点,可以在兴奋剂、假球、黑哨、体育赌博问题、赛场暴力问题、退役运动员就业问题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问题等方面选取影响较大的典型个案进行详细分析。体育产业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体育产业资源政府垄断以及体育产业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在研究体育产业资源政府垄断问题时可以选取一些典型的赛事、职业体育俱乐部、优秀运动员(商业开发),在研究体育产业不正当竞争问题时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健身娱乐企业、体育经纪企业以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等。
2.2.3值得注意的观点
“罗伯特·斯特克认为,研究者在个案选取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他个人的兴趣、是否有从事研究的途径等,特别是要选择那些令研究者认为会使自己获得最大收获的个案。即该个案的研究潜力要比代表性更重要。有时候甚至有必要选择一个不典型的个案。”川该观点虽然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但仍有其合理性,因此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体育社会问题理论重构时非常具有借鉴价值,因为有时候一个特殊的个案足以颠覆一个经典的理论。
2.3研究方法的运用
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可以综合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访问法,从多个角度对个案进行广泛、深人地研究。“文献是由人们专门建立的,用来传递和储存情报的对象,它包括各种报刊、书籍、档案、图像等等”。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文献法的使用主要是通过搜集体育新闻(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和一些体育事件的档案资料来获取研究所需要的信息。“社会研究中的观察法就是根据研究课题,观察者利用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和其他科学手段及仪器,有目的地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以取得研究所需资料的一种方法”。根据观察者的角色,观察法可分为参与观察与非参与观察。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性特征决定了在个案研究中主要是采用非参与观察的方式,即“观察者以旁观者的身份,置身于调查群体之外进行的观察”。当然某些体育社会问题亦可以采用参与观察的形式,如针对体育赌博问题,研究者就可以考虑以“赌博者”的身份进行实地调查;如针对群众体育社团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研究者也可以考虑以加人特定体育社团的方式进行研究,等等。访问法通常与观察法相结合使用,访问法包括面访、电话访问、E - mail访问等具体方法,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应该重点采用面访的方式,特别是深度访问法,唯有此才能达到对一些问题的深人认识。需要强调的是,研究方法的运用要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别是要做到各种方法的综合与灵活运用。
2.4研究者的基本要求
2.4.1具有理论勇气
社会学家的责任在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及提供建议。作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的责任也在于发现体育社会问题、揭示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体育社会问题并提供对策建议,为体育社会问题的预防与解决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足够的理论勇气,有一种促进中国体育和谐、健康发展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敢于揭示危害当代中国体育及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体育社会问题,敢于选择一些典型的、影响较大的个案,并在研究过程中不畏权威、不畏权力、不畏艰难,始终坚持真理。这也是研究者从事体育社会问题研究(尤其是个案研究)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
2.4.2保持价值中立
在西方学术界,由马克斯·韦伯详尽阐释的“价值中立”( Value一free/ Value Neutrality)原则历来备受关注,甚至在一些学术共同体中成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公理,而且事实上因其引发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其实“它只是要求在研究过程中保持客观的态度,避免用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或者说尽可能遵循科学研究本身的内在规律”。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对待体育社会问题的态度应该是实事求是的,既不要缩小掩盖,也不要夸张扩大”。尤其是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由于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经常进行互动甚至是情感的交流,研究者在分析问题时极可能带有感彩,渗透着自己的价值观,从而不利于实事求是地反映体育社会问题的本质。因此,研究者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时更需要保持价值中立的态度,始终不要忘记自己研究者的身份,客观公正地揭示与分析问题。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运用问题管理及社会问题等理论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制进行分析,指出目前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间动态平衡关系形成的过程之中,介绍非营利组织的含义,特点和作用,并分析了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阻力。最后总结本文不成熟之处,并是指出非营利组织的未来的发展现状。
一、问题管理的介绍
问题管理:国外关于危机防范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模型是“问题管理”,它是由专门的机构负责针对企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以发现、分析和论证,并以消除问题为宗旨,以达到化危机于无形的一种管理系统。
(一)问题管理的概念:许多组织虽然制定了许多管理制度,但总其不到多大效果。其实不是制度不灵,而是制定制度必须针对组织的实际问题,现场管理的核心是问题管理(managementbyproblem.向称MBP),即运用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的方法进而循序渐进解决问题的管理模型。这就需要组织领导者建立一种机制,即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把组织最致命、最重要的问题提出加以解决。
优势:1.可以防患于未然及早解决可能演变为危机的问题和阻碍组织发展的问题;
2.可以打通部门之间或管理专业之间的鸿沟。
问题管理是现代西方公共关关系发展中产生的新职能,他力求尽早确认可能影响组织的潜在或萌芽中的各种问题,然后动员并协调组织的一切资源,对组织现有问题、潜在问题、采取必要的行动,从战略上来影响这些问题的发展,因此,问题管理代表了一种超前行动的战略。著名“问题管理”专家,用友集团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喻文益博士认为问题管理最重要的特征在于:
第一、它是在拓展全体员工的思维深度,而不是对现状不闻不问;
第二、它是由经理人士和其他管理人员执行的管理变成了全员管理;
第三、它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人们不仅要对自身的岗位提问题,还可以读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方面提问题。
第四、它将问题的发现变成一种经常性的行动和制度,而不是一时兴起的冷热病;
第五、它将由管理者进行的管理降到了办公、生产、营销、后勤等第一线的前沿,使管理的层次扁平化了。
第六、问题管理强化了所有领导和普通员工的权责意识,培养了责任心。
第七、人们常常位子深的学识与见识所局限,为思维定势所左右,为体能惰性所埋没,问题管理力促超越自我,给组织带来活力,又极大地降低了风险等。
许多政府和非营利机构开始尝试用问题管理来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在这个领域中非营利组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公共问题管理就是在公共问题发展到危机之前,公共权力主体做出决策,改变公共问题的发展进程,维护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和谐。
二、对非营利组织含义,作用和其特点介绍
(一)非营利组织的含义
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的非政府系统社会组织。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都致力于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并且在权益保护、慈善救济、扶贫发展、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职能作用,事实上非营利组织已经发展成为解决社会公共管理问题的又一基本组织形式。传统意义上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载体,长期以来一直在公共事务领域扮演着主要角色,甚至被认为是公共事务治理的唯一负责人。但是随着社会问题的多样化和社会公共事务复杂化方向发展,政府在公共事务处理上处于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中。
(二)非营利组织特点
非营利性特征评价由于非营利组织存在的自身特殊性质,在评价时就要求这类组织在活动中,首先要体现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即组织对社会公益性活动的贡献。在评价中主要考察其收入的用途、履行服务社会的承诺和效率、提品的公益性等。但是非营利组织是接受社会上的资助,依靠这部分财力生存下去,在我国中如何利用好这类服务组织也成为了一个难题,在此从几个方面论述非营利组织的优势和劣势。其优势有:
1.非营利组织的透明性比较强
特别是问题管理的实效性,对处理问题的机构的效率要求很高,作为问题通常的处理机关政府组织,由于机构人员的臃肿和区域管理的特性,使得其效率很差。相对于政府机构的层级机制和人员众多现象,非营利组织对社会问题的反映速度比较快,这会帮助政府监管那些事发比较突然的事件。在国外,很多重大事故以后,许多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都活跃在第一线,把社会的捐赠、善款交道灾民手中,这可以减小政府对善款的处理,增加对问题处理的速度,在时间就是生命的时刻,没有比高效处理问题更能体现政府对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
并且实效性这在社会问题处理方面,又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不可能监管到社会各个层面,这就需要政府以外的组织帮助政府,对一些问题的监视,及时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把问题遏止在摇篮之中,这样也就不会出现很多不必要地损失。
2.非营利组织的专业性比较强
一些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可能要求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是每个社会领域的专家,在这方面,非营利组织中的专家力量就起到了很大作用。
如果问题只有政府部门处理,这无形中会加大问题处理的难度,造成很多不必要地损失。也会增加问题处理的成本。
3.非营利组织的透明性比较强
对很多社会问题的处理,例如,对社会善款的处理,政府部门不便公之于众的,而非营利组织是不同的,此类组织创立的目的就是服务于大众的。如果社会善款的处理由此类组织处理,会增加社会共性力,这也符合我们国家政府部门公开、透明的原则。我国政府部门只是监督此类组织对这些善款处理的情况,这也无形中腾出很多精力处理必须由政府处理的政策、方针方面的事情。
4.非营利组织的贴近社会性比较强
社会问题酝酿,发生和处理,直接的被授予对象都是普通的老百姓,非营利组织中成员他们很多是当地人很多问题也都经历过,这对找到问题的源头和分析事件发生有很重要作用。而且他们相比较官员们会更加贴近老百姓,了解百姓的急需的东西,这对安抚群众有很大帮助,也有利于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同时,非营利组织也存在着很多劣势,这从两个方面论述:
1.非营利组织的财力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财力大部分来自社会企业的捐助,或某个企业家,他们当初建立这种慈善组织只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例如,在全世界都有很高声誉的国际红十字会,它的创始人只不过是帮助在二战中受伤的战士,一直发展到现在。
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摆在我们面前,如何使这类组织生存下去,如果它们的资金出现问题,其还如何帮助别人呢。
2.非营利组织的监督问题
作为一个组织,它如何处理捐助上来的善款?这成为摆在所有非营利组织面前的一个难题。例如,以某个人的名义,号召成立起来的组织,捐款人如何知道此项捐助会怎样使用呢?这在国外,例如教堂的慈善活动,政府部门很少插手,可是有专门机构控制。但是在我国对此类组织的监督还不够完善,应该加大对其财务,设备和人员的检查力度,防止不必要的问题发生。
三、社会问题管理处理中非营利组织作用
社会问题管理是社会公众的共同期望不能转化为现实,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遭受威胁,社会发展受到影响。社会问题管理的概念在国外已经十几年的历史,但是此类事件在中国也有所发生,例如,中国一月份南部的特大雪灾,导致很多在外打工、上学、旅游、公干的人都不能及时回家。这是天灾,还是人祸呢?我们可以尽量的预防,相比灾难后的危机管理和灾后处理,预防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社会问题处理的实效性、专业性、透明性和社会性都比较强,这也有利于我国政府在防御和处理此类问题的成本,这也便于政府有更多精力处理其他问题,提高其处理问题的效率。
作为国家政权机关和公共事务管理者在社会问题管理中起主导作用。但是由于其结构和权利的局限,往往会造成高成本、资源汲取能力约束、基层动员能力欠缺以及政策执行盲区等“政府失灵”问题。社会问题管理领域“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同时存在,为非营利组织介入提供了契机。与政府部门相比,非营利组织在众多领域且具有灵活性、创新性等特征,以其对民众需求的敏感而能及时的发现社会问题及不稳定因素;非营利组织多是开放式、网络式的志愿组织,这种组织结构的优势之一就是直接联系社会公众,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能配合政府落实应对问题的政策措施;第三部门介入社会问题管理是基于志愿精神而不是行政权力,因而能更多的考虑受害者的具体需要,更加及时的动员公益资源开展相关的救助活动。
与企业不同,非营利组织受到“非分配约束”(nondistributionconsraint),所谓“非分配约束”,是指不能把获得的净收入分配给对该组织实施控制的个人,包括组织成员、管理人员、理事等,净收入必须完全保留,完全用于为组织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如里贾纳·E·赫茨琳杰所说“,与企业相比,非营利组织承担着更多的义务,却少了许多企业难以摆脱的增加利润的需要,因而不会像企业那样在服务质量方面打折扣。”也就是说第三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与政府价值取向一致以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属于“准公共部门”,这决定了非营利组织较赢利企业有更充分的动力和立场介入社会问题管理。
四、总结
总之,社会问题管理是社会工作实践中新出现的一项职能,同时把非营利组织引入社会问题的防范和处理,显现出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外十分重视社会问题管理工作,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环境日趋复杂,研究和参考国外社会问题管理的理论和经验,对增强我国对各种社会问题防范能力,提高对管理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如何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随着其慢慢加入处理社会问题的行列,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这不是仅仅是政府的问题,也社会各个阶层和其本身的问题,并且此类问题也关系着其能否很好发展的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1]贾西津,非政府组织对突发性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DB/OL],,2006-02-07
[2]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
[3]李亚平,于海,《第三域的兴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17,5
[摘要] 本文主要从内容分布,涉及内容与学科和呈现方式几个方面分析《科学》教材里的“科学、技术与社会”,揭示其是如何反映和落实到教材里以及所达到的程度。
Summy:Mainly from the aspects of distribuion of the content, the confents involved, and the equation,this text analyzes the topic “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 from the teaching material “science”.And it reveals how the “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 is reflected in the teaching material.
[关键词] 《科学》 科学 技术 社会
The Key wards : “science” 、science、technology、society
引言
科学素养是当今科学教育的中心议题。科学素养的定义至今尚无定论,但科学素养的内容不外乎包括传统的学科内容和科学相关的个人、社会和文化等意义两个方面,而后者可看作前者的“伴随含义”。长期以来,科学素养一直引领着理科课程向科学教育实用化大众化方向发展。自然科学知识的综合化,要求现在的学校理科课程也要综合化,综合理科便应运而生。而STS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的英文缩写)是综合理科教育的一种重要理念和方式,其基本精神和目的是让学生了解科学技术的发展,了解科学与技术、科学与社会、技术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了解技术设计的过程,认识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研究STS教育这种综合理科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是如何反映和落实在教材里,还有其所达到的程度以及不足之处,由此来了解综合理科教育和课程改革里的科学素养。
研究方法
本文选用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综合理科《科学》的七年级上册~九年级上册,共五册作为研究的样本。7~9年级的科学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为目的,以科学素养的四个维度:科学知识和技能,科学探究方法与过程,科学、技术与社会和科学态度、情感、价值观为目标。本文主要分析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理念是如何落实和反映在教材上。而根据STS教育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目的、对科学教材的分析研究以及文献资料的观点意见,本文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内容归纳为“资源”、“能源”、“环境”、“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措施”、“健康与保健”、“日常生活”和“技术应用”七大主题。对七大主题内容的统计先以篇幅(页)作为统计单元再转化成相应的百分比(%)。
内容分析 图1 七大主题在教材里边的整体分布
1.分布
1.1七大主题在教材的整体分布
科学教材的整体设计思路是按学生的科学认知发展过程组织内容,每年级都涵盖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三个领域的内容,内容由浅入深,螺旋式上升,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贯穿于其中。
而我们由图1看出,七大主题在各册教材里边的分布并不是均衡的。其中八年级下册的占比例最大,有33.8 %,九年级上册占的比例次之,有27.3%;占比例最少的是八年级下册,只占5.3%。从各册教材的内容来分析原因,七年级上、下册主要以生命科学和地球与空间科学的内容为主,渗透物质科学,七大主题在里边占的比例也比较均衡,分别是15.2%和18.5%。而八年级上、下册和九年级上册都以物质科学为主,渗透生命科学和地球与空间科学,但八年级上册的内容只涉及生命科学的基本结构,如:细胞、神经与脑等,还有科学技术的基础和原理,如物质运动和简单机械等;而八年级下册里边,无论是物质科学还是生命科学,都与我们人类的健康有关,“健康与保健”这一重要主题的内容绝大部分都分别在这册教材里边,所以其占的比例也就最大。
1.2 各主题在每册教材的分布
由图2可以看出,“资源”、“能源”、“环境”、“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措施”、“健康与保健”、“日常生活”和“技术应用”七大主题各自在每册教材里的分布并不是均衡的。其中“资源”主题七年级上册、七年级下册和九年级上册,七年 图 2各主题在每册教材的分布
级下册和九年级上册各占篇幅的44.5%,而在八年级上、下两册则没有出现。“能源”主题只反映在七年级上册和九年级上册。“环境”主题除了八年级下册以外,其余四册均有反映,七年级上册的比例最大,占47.5%。“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措施”主题只反映在七年级下册和九年级上册。“健康与保健”主题则主要反映在八年级下册里,占了95.7%,余下的4.3%反映在九年级上册。“日常生活”主题和“环境”主题一样除了八年级下册以外,其余四册均有反映,九年级上册和七年级上册占的比例最大,分别为47.1%和36.3%。“技术应用”主题在五册教材里均有反映,九年级上册的比例最大,占66.4%。
由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各主题在五册教材里的分布差别是很大的,占比例最大的达到95.7%,“能源”、“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措施”和“健康与保健”三个主题只分别反映在两册教材里,其余的三册没有内容涉及,而只有“技术应用”主题在五册教材里均有反映。
3七大主题在各学科中的整体分布 图 3 七大主题在各学科中的整体分布
科学教材综合了生物、地理、物理和化学四个学科的内容,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七大主题在四个学科中的分布,由图3中看出,在生物科的知识中占的比例最大,有37.4%,地理科次之,接着的物理科,占比例最少的是化学科,只占14%。从这些情况中可以看出,教材比较重视生命科学,尤其是健康与保健和生物与医学技术的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而从在化学科中占比例最少的情况来看,
教材没有把环境破坏放在较重要的位置,如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特别是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等,因为化工方面的污染的人为因素对环境破坏的主要方式。
2.各主题涉及的内容和学科
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资源”和“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措施”主题的内容只分别涉及到地理学科和生物学科的知识;“能源”和“环境”两个主题的内容涉及到物理学科和化学学科的知识;“健康与保健”和“技术应用” 主题的内容除了地理学科的知识没有涉及到外,其余的三个学科均有涉及到;只有“日常生活”主题的内容四个学科的知识都有涉及到。以“技术应用”主题的内容为例:其力求反映人们生活与生产中较为常见和密切以及能反映出当今尖端高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应用的情况。其中,热水瓶,平面镜、球面镜和透镜及杠杆的应用三例是反映一些最简单的技术应用与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而水压机,抽水机,热气球、飞艇和飞机,收割机,炼铁炼钢和炼铜是反映一些工业技术应用在社会生表 1各主题涉及的内容和学科
项 目
主 题 学 科
生 物 地 理 物 理 化 学
资 源 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气候资源
能 源 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 燃料能
环 境 噪声的危害与控制途径 水污染、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化肥污染
自然灾害与防治 火山喷发、地震、气象灾害
健康与保健 水与健康、膳食健康、消化、呼吸系统保健、传染病与防御、免疫与健康 电磁辐射与人体健康 烟酒的危害、元素与人类健康
日常生活 献血 天气与人类活动、大气压与人类生活、朔望月与社会 电与人类生活、安全用电 母菌的利用、铜铁与人类文明
技术应用 人工种子及组织培养技术、试管婴儿 热水瓶、平面镜、球面镜和透镜的应用 、杠杆的应用水压机、抽水机、热气球、飞艇和飞机、收割机、激光与激光器、现代通信技术、磁悬浮列车 炼铁炼钢和炼铜
产中,并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的效率,当中的炼铁炼钢和炼铜技术的应用还在历史上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变革使人类社会由石器时代迈入了时代。人工种子及组织培养技术,试管婴儿,激光与激光器,现代通信技术和磁悬浮列车反映的是当今社会尖端高新的生物医药技术、电子和交通通信技术等等。
3.呈现方式
科学教材注意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出发,再回到科学在生活和社会的应用中去。例如,教材介绍了:“献血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且一次献血量不超过血液总量的10%(约400ml)对身体健康没有太大的影响,丧失的血浆成分和血细胞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补充而恢复正常。之后让学生调查身边的亲朋好友,有没有人参加过义务献血,他们献血后的身体状况如何?(八.下 p.146)”。又如,对太阳系的学习,教材引导学生进行一系列观察活动,如观察太阳黑子、月球的环形山,在星空中寻找和辨认行星、恒星与星座。让学生们面对熟悉的天空去感受一个“新的世界”,使他们产生从未有过的充实感和兴奋感。
科学、技术与社会内容的呈现也体现了多样性,通过多种呈现方式和途径引导学生拓宽知识视野,引导学生关注和参与有关科学技术的社会问题,见图3,非正文部分占的比例比正文部分占的比例还高了9.6%。非正文部分主要包括: 图4 正文与非正文的篇幅比例
阅读材料、图片、讨论、活动和操作与实践等几种形式。以图片和讨论为例:教材图文并茂,以图代文,有不少反映出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图片,并在图片上面倾注了丰富的情感,引导学生随时关注与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素材,并注意身边的科学现象,把科学技术与学生熟悉的生活氛围联系起来。例如:八年级下册的图6—8:青春期的心理变化,很生动、形象和全面地展现了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的心理状态及他们与父母之间沟通的变化等情况;七年级下册的图2—43:地震时应该怎么办,虚拟了地震发生时,青少年学生在各种场合下可能表现的反应和选择的避震方式。很生动地为大家提供了讨论的素材。教材里边也有不少关于科学、技术与社会问题的讨论,引导学生关注科学技术的社会问题,而且其中有一些呈现对立的事实和观点,让学生来判断和讨论,体现了“开放性”的风格。例如:火山的利与弊的讨论(七.下.p.51),要求学生通过阅读材料,列表比较火山的利与弊,讨论住在火山地区的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哪个重要。
四、结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科学教材注重“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结合,把 STS教育思想贯穿其中,并以资源、能源,环境、自然灾害及其防治措施、健康与保健、日常生活和技术应用这七大主题为载体展现出来,其内容体现了四大特点:一是素材生活化,注重从我们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出发,再回到科学在生活和社会的应用中去。二是形式多样,通过多种途径拓宽知识视野,特别是非正文部分的图片、讨论和活动等栏目,引导学生关注和参加有关科学技术的社会问题。三是紧跟潮流,也力求反映当代科学实践的成果和思想,如“人工种子及组织培养”和“现代通信技术”。四是以人为本,重视生命科学的内容,如健康与保健的知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教材对科学、技术与社会内容的选取和思想的贯穿落实上较好的做到了素材生活化、形式多样、紧跟潮流、以人为本。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首先,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内容和思想在各册教材的分布上没有体现较好的均衡性,例如,在八年级上册中所占比例只有五册书中的5.3%,这很容易使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教育在这个学期中“真空和脱节”,丧失了整体的连惯性。还有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内容在各生物、地理、物理和化学各学科中的分布上也没有体现较好的均衡性,化学学科的知识所占的比例较少,而环境污染通常与化学的内容挂钩,这就反映了环境污染这一重要的教学内容量的不足。其次,教材里一些“活动”、“思考与练习”、“实践与操作”等栏目的内容过于“软性”,脱离了初中生实际和缺乏实施措施的保证。
主要参考文献:
[1] 上海教育出版社 《科学》(1~5册)
[2] 国家课程标准专辑 科学课程标准(7-9年级)
[3] 来源:网络《 科学》课程体系介绍 2003年
[4]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科学》(7-9年级)教材介绍
[5] 徐晓燕 金山区教师进修学院 STS——科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2003年
【关键词】法科学生 毕业实习 实习课题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6C-0112-03
法学本质上是一门社会科学,法学理论以及法律规范都是源自对社会实际问题的关注、思考、规范和调整的需要,同时,法学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实践如同医科学生需要接触临床实习一样重要。所以,几乎所有的法学院校都在理论教学之外都设有实践环节的内容,具体包括教学实践、暑期实习、毕业实习等。然而,当前我国法科学生毕业实习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形式化、盲目性和学校监管不力等问题,造成学生毕业实习效果不佳,对社会问题的疏离和隔膜,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其对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现状的认知,不利于学生在实践环节法律技能的培养和提高。通过课题化实习实现毕业实习目标明确化、实习指导导师化、实习流程可控化,从而提高法科学生毕业实习的实效,使实习真正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他们带着问题去实习,通过问题认识社会,了解中国的国情、民情和法理。为此,笔者及所在的课题组对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法科学生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进行了为期两年的研究、考察和探索尝试,现将成果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供大家点评指正。
一、法科专业本科学生实习现状分析
(一)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形式化现象严重
从法科学生毕业实习的现状看,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环节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形式化问题,很多学生没有参加毕业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愿真正去参与实习。由于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或第八个学期,因此,很多学生把学校规定的实习时间用来准备司法考试、复习考研或者准备托福、GRE外语考试,或者用于准备国家级或省级的公务员考试,或者其他各种类型的入职考试。虽然最终所有的学生都在实习鉴定表上反映其是在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关、金融机构等实习单位进行了实习,但是经过与学生深入的调查了解后,这其中大约有近八成学生并没有真正参加实习,而只是找人在实习单位鉴定意见一栏盖了一个公章而已。当然这和当前法科学生面临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对实习的目标和意义缺乏明确的认识、学校对学生毕业实习监管不力以及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实习工作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安排等有密切的关系。
(二)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通过与真正参加了毕业实习的同学进行座谈,了解到他们对实习的看法是不明所以或者只是为了体验一下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例如,他们反映,选择实习单位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的仅仅考虑了住宿、交通的便利,而选择了回家实习;有的因为没有明确的实习目标和专业方向,哪里有熟人就去哪里实习。只有个别学生是结合自己的毕业工作意向选择去律所或者法院等机关实习。在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期间,他们从事的具体实习工作内容往往比较简单和程式化,如负责整理案卷、文件,做一些打字、复印的工作,跟随律师、法官接待当事人,随案旁听庭审,有些甚至没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就带着司法考试的书或者其他备考的书在实习单位看书复习。由于没有明确的目标也缺乏求解某一类法律问题的动因和压力,实习流程变得十分随意,收获也就比较零散,对提高学生法律技能的实践意义较低。事实上,一方面,很多学生对法律实务工作感觉不甚了解,也有了解的愿望,但是却不知如何去了解和深入,缺乏计划和问题意识。另一方面,在真正的毕业实习中因为没有带着问题和计划去实习,所以往往是在实习单位遇到什么事情就随机辅地干一些事情,找不到获取有效实践经验的机会和途径。
(三)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存在指导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虽然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也有多年联系的固定实习基地,但是现在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单位基本上以自主选择、联系为主。在选择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内容方面,就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而言,还缺乏严格、有效的申请、指导、审核、监管和反馈机制,整个实习过程最终只落实到一个实习鉴定表和一本实习日志作为全部实习内容的呈现上。至于学生是否真正到实习单位实习,实习工作内容如何,实习单位真实的反馈如何并没有学院与实习单位真正核实和确认,实习中指导教师也很少与实习单位进行交流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反馈,仅凭一份纸质的鉴定表和实习日志的证明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国外法学院对学生实习通过加强学生的实习申请和实习效果评定进行。在对学生申请的审核方面,着重于实习单位的选择和实习计划安排。例如,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明确要求实习单位须与专业紧密结合,同时要求学生提出计划详尽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由于实习中存在以上形式化、盲目性以及指导和监管不力等种种问题,导致一些法科专业学生对社会问题缺乏认识或认识浅陋,缺乏对我国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经验的实际认知和真切体会。苏力老师曾撰文指出,当代法学教育的两项根本任务,一是培养适合中国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二是建立法科学生对我法律制度、法治实践经验的认同和确信。中国的问题有中国的特色,中国的法律人才应该了解并关注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经验,世界的眼光和胸怀固然是高屋建瓴,但是解决中国的问题并不能缺少对中国智识体系的确信和依凭。虽然经过这些实践环节的参与和实训,但是学生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的实践现状与具体应用没有形象的感知和具体的领会,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与社会实际问题之间的关联性缺乏认知,因此,他们对许多法律问题的认识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有空中架屋、隔靴搔痒之感。于是在毕业论文写作阶段,学生们往往表现出选题盲目、问题意识差、与社会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存在疏离和差距等问题;而在毕业工作之后,也会感觉到入职适应的困难和处理应对实际问题时的盲目和被动。
二、法科专业学生毕业实习课题化的具体设想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课题组提出了课题化实习的设想,实施方案的核心举措包括:
(一)毕业实习导师化
根据学生的兴趣或学院实习导师的安排情况,通过学生自由选择和师生互选,为毕业实习的学生安排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由于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因此也可以结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选定来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这样也便于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选题、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结合进行。
(二)毕业实习课题化
毕业实习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者根据实习指导教师的建议,与教师商定毕业实习选题。实习课题业可以根据学生在研的大学生创新项目、UIT项目、指导教师的在研课题、社会热点问题、部分地方的典型问题、毕业论文选题等来确定。确定实习选题后针对性地确定实习单位,如关于诉讼程序方面的选题可以考虑在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实习,与经济法有关的选题可以选择到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实习,与行政执法等有关的选题可以选择行政机关去实习,与农村问题相关的选择去乡政府、村委会等实习,与仲裁有关的可以选择去仲裁委实习,与行政处罚、刑罚行刑有关的课题可以选择到戒毒所、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实习。确定实习导师、实习课题和实习单位后,学生需提交实习计划和实习申请,实习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提交学院,学院负责学生毕业实习督导工作的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等要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实习要求、并确定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具体的联系人或负责人,最终由学院签署是否同意实习申请的意见,学生才可以带着学院准许实习的函件前往实习单位。
(三)毕业实习内容明确化
确定实习课题,计划好实习流程之后,实习工作就相对具体而明确,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实习计划也好安排具体的实习工作,或者为学生的实习提供相应的条件和便利,如学生针对性地对某一类案件或某一个问题进行关注和了解,进行查阅、走访、调研、统计等工作,掌握了解某一社会问题、法律制度的现状、获得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等。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带着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实习,遇到不解的问题可以与学院的指导教师以及实习单位确定的联系人进行交流和咨询,就实习选题获得亲历性的感知和认识。如笔者在第一次课题化实验中曾指导学生对几个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过调研、统计和走访,最终他们不仅获得了具体的数据,而且也对我国当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面临的问题、实际矫正举措的效果和得失有了较为扎实和客观真实的了解和认识。
三、法科专业本科学生课题化实习的尝试与探索
课题组利用主持校级教研课题――法科学生毕业实习课题化的设想和实践思路的机会,2013年12月份在2014届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毕业生中选择了两组有参与课题化实习愿望并有具体课题研究意向的学生,并针对性地由他们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或论文指导教师结合自己的在研课题对学生的实习课题和毕业实习过程进行了相应指导,进行了毕业课题化实习的第一次尝试。实习结束后课题组教师对参与毕业课题化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了回访和交流,形成了第一份课题化实习的汇总材料。2015年12月份又在2015届毕业生中选取了两组毕业生参加课题化实习尝试,毕业实习结束后,对该次参与课题化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实施情况也进行了分析汇总。根据以上两次的课题化实习的实施情况和参与课题化实习的学生与指导教师对课题完成情况的反馈,以及对实习单位的回访,同时结合师生对毕业实习指导情况和毕业论文完成过程中就课题化实习带来的影响和意义进行评估,对其中采用的方法、指导思路和适合的课题类别以及必要的条件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四、法科专业本科学生课题化实习实践评析
(一)实习课题的选取应具有一定实践性和社会基础
通过在两届毕业生中选取的四组同学参加课题化实习,共有4名教师参加了课题化实习的指导,课题来源以教师在研课题为主,结合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确定最终的实习课题和实习单位。其中比较典型和成功的选题有“XY县社区矫正调研情况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研究――以PY县西王智村为研究个案”、“关于CZ市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情况调查分析”、“TY市两级法院危险驾驶罪案件的调研与分析”,其中也有课题不拘泥于调研的视角,还包括理论研究与调研相结合的课题“小产权房合法化研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析”等课题。但是太理论化缺乏实践基础的课题效果欠佳,如“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构建”、“房产税初探”这些选题,由于受课题本身尚无具体实践性依据和实习单位也缺乏相应的实务操作经验等影响,最终的实习成果对课题的完成并无太大的意义。
(二)课题化实习中具体实习方法的指导尚欠缺
在课题化实习中往往需要进行相关案件的调取、整理和归纳,相关数据的统计、人员的走访、调查问卷的发放,数据的分析等,从中发现指导教师和同学们都比较缺乏社会学分析的方法和一些统计学科的理论。作为法学学科今后应该考虑开设与此相关的一些课程。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在研究生教学中已经开设了社会方法论这一门课程,显然本科教学也很必要。
(三)毕业实习的制度化
由于学院目前的实习流程还没有关于课题化和实习指导教师选定以及实习申请和监管的相关制度,所以课题试行的这两年中,需要课题组成员自己联系指导教师和毕业生,课题组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一起确定选题。但是这些参加课题尝试的指导教师都是论文指导教师或者自愿参加实习指导的教师而不全是学院确定的实习指导教师。未来如果课题化实习的制度能够得以推行还需要学院改革实习制度,尤其是改变以往的实习指导教师遴选机制,同时将毕业实习的申请、审核、监管、回访与考核都制度化,从而有章可循。对于其中认真参加实习、课题完成情况好、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反馈好的学生应评定为优秀,对于没有参与实习,甚至弄虚作假的应进行劝诫和督促,在毕业生中逐渐树立严肃对待毕业实习的风气和认真规划毕业实习的优良传统,使毕业实习环节真正能够成为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民情和法理的通道,借此提高法科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
【参考文献】
[1]刘安宁.试论我国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实习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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