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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三大任务”,务求“三个落实”,实现“三个确保”,以80%的执法精力监管全市20%的重点高危行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档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
1.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回顾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2.全年组织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组织2次以上涉及全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期组织“百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活动;
3.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汛期、夏季高温、冬季雨雾冰雪等重要时段的全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
4.全年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30户次以上;
5.全年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20户次以上。
责任领导:
(二)直管行业安全监管方面
1.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水泥建材等企业监察执法100户次以上;
2.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业务培训1次以上;
3.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1次以上;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
5.全年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1次以上。
责任领导:
(三)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方面
1.对全市范围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立案处罚率达100%,按期结案率达100%;
2.对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按期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查处率达100%。
3.对全市道路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察执法,全年实现监察执法70户次以上,重点监管企业监察执法覆盖率达90%以上。
4.依法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调查核实率和查处率达100%。
三、监管执法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矿山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兼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以及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等情况;
18.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乡镇及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方面
1.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及各产业园区是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人员、职责、经费等方面确保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计划、安排、布置、检查和总结。
3.是否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排除,组织开展公共设施、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是否按规定落实和承办上级或市政府、市安委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和暗访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履行好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和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一、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及时学习内地兄弟地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经验,加强对垄断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有效监督,主动走访座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继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以查处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认真组织查处辖区内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加大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双保”工作,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互动和部门联动,指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侵权动向,健全完善“双保”工作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省、州局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拓宽案件查处领域,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有代表性的、领域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反应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坚决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
加大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相关理论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强化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意识,重点指导知名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动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工作,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县局要积极与烟草部门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治理无证、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制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活动,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三、认真做好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以及涉藏地区市场依法管理等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在我省藏区开展涉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等。
强化军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等,坚决查处违反军服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进一步创新完善竞争执法工作机制制度
继续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查落实情况,做好案件回访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案件回访工作常态化。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化工作,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公平交易执法绩效管理工作,力争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五、加强执法办案专业化队伍建设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原则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综合治理,依法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执法力度,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安监所和区安监局为监管主体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督促辖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加大安全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并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指导下,逐步完善和规范监控系统,强化本质安全。
2.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体系。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完善重大危险源点的处置方案,使预案(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与应急救援相匹配的专(兼)职救援队伍,并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学习、训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推进重大危险源工作场所的班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年组织综合性演练应不少于1次,每个危险源点的班组演练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质;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把重大危险源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预案完善、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以保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3.做好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在去年重大危险源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9)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摸底确认,建立、健全新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对重新摸底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的通知》(元安委〔2010〕3号)的要求进行填报,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区安监局进行汇总。
4.新建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建有企业安全监控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中介机构在本辖区内进行安全评价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必须有安全评估的章节。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管
一是各乡镇、街道安监所依法依规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地监管,其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卖时监控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要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和实时监控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基础信息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三是每年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组织专项检查,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的内寄包括: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等情况;区安监局对本辖区的一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3次,二、三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2次,四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1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反馈整改结果,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机构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区安监局积极争取招录增加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并做好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技术》等的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地采取“以老带新”,灵活采取各种培训方式强化安全监管实践学习、锻炼,使他们尽快熟悉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2.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根据《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加快设立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切实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一)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审计机关要抓住今年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契机,以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的审计职能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全方位扩大审计成果、多途径抓好成果利用为重点,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多出审计“精品”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并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逐级落实创新举措,强化审计质量责任,促进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的层级控制。从计划编制、方案制定、现场实施、报告编审、处理处罚、成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着手,切实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的逐级责任落实。
1.切实抓好审计组长(主审)现场审核工作。加强审计现场操作质量的管理,落实组长(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的现场审核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方案或组织实施不当、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等操作过程应予解决的问题,打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的基础。
2.认真落实业务部门的复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复核制度,切实避免部门复核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要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骨干作为兼职复核人员,并力求相对稳定;二是探索建立远程电子复核平台,促进审计实施与报告编审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三是细化审计复核意见书,抓好审计组采纳复核意见情况的检查;四是将部门复核情况纳入项目审理内容进行核查;五是审计人员较少的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行部门交叉复核办法,防止部门复核的缺失。
3.进一步强化审计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理机构职责,建立适应地方特点的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审理流程,细化审理意见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果。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审理信息数据库,搭建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重大项目的跟踪审理。注重审理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日常审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县级审计机关可通过设立专职人员审理或集体审理等多种方式,解决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与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
4.健全完善审计结果审定机制。结合各级审计机关工作实际,规范审计质量把关流程,完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的审定工作机制,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执行力。
(三)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强化审计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基层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全省审计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业务指导、项目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业务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相互结合,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将工作绩效考核融入平时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今年,省厅将继续对三分之一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各市(州)审计局应积极安排好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工作。
(四)抓好优秀审计项目的打造与评选工作。要在制定项目计划、整合审计资源、严格组织实施、扩大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运用效果等多方面着力,认真打造审计“精品”项目。要按照优秀项目评选的具体要求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法发〔2012〕118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年度优秀项目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评优质量,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档次,带动全省审计项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总结审计机关成立30年的工作经验为契机,对过去制定的机关运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今年应着重抓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立法工作。坚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广泛调研,加大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做好省政府审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的各项工作,促使条例尽早出台,为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做好其他部门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协调、办理工作。
(七)加强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处理、依法移送意识,健全审计执法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财税、国资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形成监督合力。在提高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质量的基础上,完善审计移送处理相关制度,提高审计移送处理工作成效,扩大审计监督效果。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办发〔2014〕14号)的要求,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省审计法规库”,进一步提高法规库的实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巩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审计法规制度的提案、议案。切实做好被审计对象提出的申诉和提请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防范审计风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法制队伍建设
一、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创造良好统计氛围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
2、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实现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目标清晰,执法程序规范,奖罚措施落实到位。
二、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思路,以统计“五五”普法和第二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3、建立统计法制宣传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建立执法检查与法制宣传相结合的制度,开展执法宣传周活动。围绕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媒体、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
4、配合重大统计活动,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把依法统计理念推向深入。以《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效能,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保障
5、充分发挥统计监审的重要作用,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执法检查效能,力争在监审范围、监审内容、监审数量、监审质量方面有所突破,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6、坚决查处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严重影响统计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影响统计工作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对重特大案件及时处理。
7、对近两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着重检查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以及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积极配合做好统计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对待上级批转和本级受理的案件,周密调查,查清事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复或上报,把每一件案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