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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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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三大任务”,务求“三个落实”,实现“三个确保”,以80%的执法精力监管全市20%的重点高危行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档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

1.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回顾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2.全年组织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组织2次以上涉及全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期组织“百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活动;

3.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汛期、夏季高温、冬季雨雾冰雪等重要时段的全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

4.全年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30户次以上;

5.全年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20户次以上。

责任领导:

(二)直管行业安全监管方面

1.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水泥建材等企业监察执法100户次以上;

2.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业务培训1次以上;

3.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1次以上;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

5.全年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1次以上。

责任领导:

(三)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方面

1.对全市范围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立案处罚率达100%,按期结案率达100%;

2.对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按期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查处率达100%。

3.对全市道路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察执法,全年实现监察执法70户次以上,重点监管企业监察执法覆盖率达90%以上。

4.依法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调查核实率和查处率达100%。

三、监管执法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矿山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兼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以及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等情况;

18.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乡镇及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方面

1.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及各产业园区是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人员、职责、经费等方面确保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计划、安排、布置、检查和总结。

3.是否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排除,组织开展公共设施、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是否按规定落实和承办上级或市政府、市安委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和暗访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履行好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和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及时学习内地兄弟地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经验,加强对垄断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有效监督,主动走访座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继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以查处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认真组织查处辖区内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加大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双保”工作,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互动和部门联动,指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侵权动向,健全完善“双保”工作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省、州局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拓宽案件查处领域,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有代表性的、领域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反应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坚决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

加大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相关理论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强化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意识,重点指导知名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动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工作,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县局要积极与烟草部门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治理无证、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制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活动,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三、认真做好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以及涉藏地区市场依法管理等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在我省藏区开展涉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等。

强化军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等,坚决查处违反军服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进一步创新完善竞争执法工作机制制度

继续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查落实情况,做好案件回访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案件回访工作常态化。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化工作,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公平交易执法绩效管理工作,力争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五、加强执法办案专业化队伍建设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原则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综合治理,依法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执法力度,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安监所和区安监局为监管主体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督促辖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加大安全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并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指导下,逐步完善和规范监控系统,强化本质安全。

2.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体系。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完善重大危险源点的处置方案,使预案(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与应急救援相匹配的专(兼)职救援队伍,并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学习、训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推进重大危险源工作场所的班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年组织综合性演练应不少于1次,每个危险源点的班组演练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质;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把重大危险源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预案完善、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以保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3.做好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在去年重大危险源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9)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摸底确认,建立、健全新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对重新摸底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的通知》(元安委〔2010〕3号)的要求进行填报,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区安监局进行汇总。

4.新建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建有企业安全监控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中介机构在本辖区内进行安全评价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必须有安全评估的章节。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管

一是各乡镇、街道安监所依法依规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地监管,其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卖时监控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要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和实时监控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基础信息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三是每年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组织专项检查,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的内寄包括: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等情况;区安监局对本辖区的一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3次,二、三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2次,四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1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反馈整改结果,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机构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区安监局积极争取招录增加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并做好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技术》等的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地采取“以老带新”,灵活采取各种培训方式强化安全监管实践学习、锻炼,使他们尽快熟悉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2.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根据《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加快设立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切实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工作要求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深化宣传教育,夯实依法治区法治基础

1.加强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工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

2.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体市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3.围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与建设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各级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既要达到宣传造势的社会效果,又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取得群众的共识。

二、突出因类施教,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5.巩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签订责任状部门要按照责任状内容,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推进部门法宣传工作;依法治区办、效能办要进一步创新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督查考核办法,运用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考核工作,不断巩固“谁执法谁普法”品牌效应。

6.突出法律六进活动分类实践。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要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学法,树立法制思维,提高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依托市干部在线学习、学习超市等平台,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法制教育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强效能督导,积极推行制度廉评工作,从制度从源头规范政务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将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知识传播至广大的社区、农村,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及各镇(街)要进一步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村居自治水平;区司法局、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区司法局要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图书角建设,统一标牌,充实法律藏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试点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活动,为村居委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法律进学校:要创新青少年普法理念、机制与载体,开展“我是守法少年家”青少年主题法制教育活动,紧扣青少年学法需求及身心特点,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内容为教育重点,整合部门资源,组织实用生动的法制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逐步转变青少年学法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状况,形成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我区“法律进学校”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法律进企业:区经科局、工商局、安监局、工商联等职能部门要注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法制培训与法律宣传工作,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员工自我保护、依法维权意识;区经科局、司法局要联合台办开展辖区涉台企业法律需求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涉台企业法制宣传活动;区经科局要组织开展辖区企业法律顾问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辖区企业法律顾问名册;区工会要推动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工人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待遇;区工商局与各镇(街)要积极组织引导辖区企业参与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市场,促进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运作。

三、坚持文化引领,推动法治文化绽放光彩

7.持续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区依法治区办要持续提升法治文化广场知名度,做好法治文化广场专题宣传片的拍摄录制、播放宣传,以及简介读本的编印发放工作,通过组织参观学习、部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教育功能;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教育阵地建设,设立青少年法治文化墙,打造新的法治文化品牌项目;要通过指导培训、作品创作演出,切实发挥法制文艺人才培训暨作品创作推广中心孵化作用。要充分调动法制文艺队伍成员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提供各类平台让法制文艺人才及骨干深入基层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弘扬法治精神。

8.充分彰显部门法治文化特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勇于探索实践,打造别具特色的部门法治文化,努力使法治实践升华为文化自觉,引领群众崇尚法律;区依法治区办要积极挖掘部门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与成功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形成全区法治文化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9.开展丰富多彩法治文化活动。区依法治区办及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动“美丽·幸福”法治文化之旅活动,将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民俗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法治文化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引领功能,将法律知识通过丰富生动的文艺形式传播至社会各个领域形式;要加强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动漫等法制文艺创作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不断增强普法的互动性,提高普法的感染力。

四、强化普治并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区法制办要研究制定《区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办要牵头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完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区法制办、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制度抓好落实;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要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不断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要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审理规则等配套制度。

11.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区法院要立足司法职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恪守公正、中立、平等原则,通过严格司法、公正裁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外部干扰的登记备案、即时报告和请示汇报制度,有效排除各类不当干扰。要积极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阳光司法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和司法拍卖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涉诉依法终结制度,推动涉诉纳入法治轨道;加快与市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区检察院要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外网、回访当事人等活动,加强检察信息网上,探索“阳光检务”信息平台建设;要围绕区深化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继续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以及“两违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深挖细查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并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调查和咨询、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进一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12.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围绕法治,积极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视察区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情况,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听取和审议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加大涉法涉诉问题的督办力度,推动落实平安和谐行动计划,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督办议案建议、组织视察检查、专题询问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逐步探索对重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

13.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区依法治区办要牵头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按照“法治”四年规划,与效能办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进度表落实“法治”21项行动计划,并推进法治镇(街)、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巩固发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法治科学发展

14.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能,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人员配备到位、经费实现动态增长、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要加强普法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法治建设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1、深入贯彻“统一一个认识,推行两项机制,健全三位一体的全员执法检查体系”的工作思路,把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2、积极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牢固树立法制工作服从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保障数据质量的观念,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加大统计检查和统计管理等工作的力度,使统计检查和统计管理步入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3、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1、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下大力气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努力在实现全市查办案件无空白的同时,集中力量,继续针对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在保证一定办案数量的同时,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行政领导非法干预统计数据、有关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大对一些地方严重干扰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

3、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县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4、建立“三位一体、优势互补”的统计监督检查模式,对辖市区开展统计督查,对市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监审和专业执法检查。同时,以保障经济普查顺利开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各部门、各专业的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整体效能。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对一些重点部门、行业普法对象,有计划地进行普法培训。另外,继续做好“6.18”、“12.4”、“12.8”法制宣传日的统计法宣传活动,今年还要采取宣传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制宣传,特别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进行多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辖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宣传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台账”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完善提高,将“统计执法检查宣传周”活动引向深入,实现法制宣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组织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研究,在市委党校开展“一法一规”的学习,为广泛开展宣传学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

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推动辖市区统计局的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力争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双基建设”提高对业务规范化建设的认识,重点推进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加强法制部门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加大专兼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证和调查证的发放培训工作,在二证的清查、培训、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检查员的三年轮训工作,提高统计检查员的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