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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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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制度

应急预案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初中英语 任务型阅读教学 设计安排

一、任务型教学方法的概述

任务型的教学方法主要关注从语言的应用任务方面着手教学,督促学生为完成某项具体任务而学习,且要求他们完成该项学习任务,让学生为了实际应用去学习,学习了就能够应用,正如某位语言学家曾经说过:“语言是用来做事的”,英语同样如此。语言与外语教学领域的相关研究者在对大量的理论与实际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最终提出了任务型的教学理论,该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第一,语言的掌握通常是学生在交际中运用语言的产物,而非单纯地对语言技能进行训练或者对语言知识进行的产物,所以,课堂上的语言活动应该更加贴近自然习得;第二,十分重视以人为本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按照学生认知水平的差异设计各种不同的学习任务,并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使学生和他们的学习伙伴共同合作完成学习任务,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尽可能调动与发挥学生的发展潜力;第三,在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与合作精神,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

二、初中英语任务型阅读教学的意义

任务型的教学方法进行英语阅读的教学,不但可以优化英语课堂的教学效果,还可以不但提高学生解决与探究问题的能力。具体来说,初中英语任务型阅读教学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能够深化初中英语阅读的教学过程,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对英语语言的学习感官与思维,提高学生的学习潜能;第二,能够激发学生对英语语言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促进与引导作用;第三,可以使学生逐步培养起正确的英语阅读思维,提高学生英语语言的学习与运用能力,最终提高初中学生英语阅读的水平与技能。

三、初中英语任务型阅读教学的设计安排

(一)任务进行前的设计安排

任务展开前的活动,就好像是大脑风暴,能够激活学生已掌握的知识与经验,将已知事物联系起来,并能够在活动中引出语言知识。在任务开展前,教师可以组织一些英语竞赛、填空、对话、智力测验、讨论、描述以及看图说话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问题的答案通常都不固定的,利于激活学生的学习思维,其目的就在于使学生大胆地畅所欲言。同时,教师还可以告知学生一些必需的背景知识与语言知识,以便使学生更加清晰地了解英语阅读的内容,提高他们的感性认识,使他们明确学习的任务。

(二)任务进行中的设计安排

对于初中阶段的英语阅读来说,其通常具有两个主要目的:第一,读懂文章的表层意思,重视对文章故事情节的把握、词汇的理解以及语法结构的掌握等;第二,明确文章主题,对故事的发展情节与可能的结局进行预测。在训练开始前,教师应该先纠正学生不良的阅读习惯,比如用手指着读、出声读、边读边往回看等。教师应教会学生在阅读时做“眼球运动”,也就是提高眼睛的转动速度,扩宽视角。同时,要把正确的阅读技巧教给学生,比如,意群阅读方法,意群主要指意义与语法联系较为紧密的一组词语,将意群作为阅读单位能够显著提高阅读的速度。再比如,扫读法与略读法,这是英语阅读中比较常用的技巧。扫读指的是快速阅读、直抓主题,通常在刚开始阅读时进行,利于学生从总体上掌握课文的大意,抓住主题句与关键词,对文章内容与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而略读主要指带着问题进行的阅读,围绕某些关键问题在文章中迅速查找出答案。在阅读时,比较形象的词汇或句子可通过图片展示,而比较抽象的句子,则可通过划定的问题带出解释。在任务进行中,教师还可以使用拼图任务(比如,按照故事的情节将图片排好)、信息差任务(比如,调查他人的生日)等,不断提高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另外,在学生完成任务时,教师同样应当指出与纠正他们的语法错误,对其语法进行指导。

(三)任务进行后的设计安排

任务进行后的活动通常包括操练、讨论以及评价等。在上个阶段主要进行一些相对简单的活动,而在此阶段中就需要完成一些比较复杂的任务了。任务的类型主要包括:解决问题型(比如,讨论怎样防止交通事故)、交换意见型(比如,讨论农村好还是城市好)以及选择决定型(比如,讨论去哪里旅游)等。在讨论结束后,教师应该让学生以个人或者小组的形式进行复述、背诵、表演以及报告等形式,展示他们任务完成的情况。然后,教师再对完成状况进行激励性评价,优秀的成果应在整理后展示给全班同学借鉴,不断提高他们的英语学习水平。

四、结论与思考

如前所述,初中英语的任务型教学方法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它非常重视对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指导的全新教育理念。初中英语教师在这种教学模式中,既是课程的具体执行者,更是课程的开发者、决策者以及分析者,必须严格遵循新课程改革倡导的全新教育观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任务型阅读学习活动,督促中学生在英语学习中主动参与、积极进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动他们在价值观念、知识、能力以及情感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提高他们英语学习成绩与实际应用能力的重要目的。

参考文献:

[1]姚志芬.反思初中英语教学中的任务型教学卟新校园(理论版) [J].2011(24).

[2]丁文等.任务型教学在初中英语课堂教学中的运用[J].中小学外语教学与研究.2010(7).

[3]沈琴.任务型语言教学模式在高中英语阅读课中的应用[J].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2010(3).

应急预案制度范文第3篇

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强化农药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为确保“两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省17市全面推行“两项制度”,到2012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两项制度”的推行,全省范围内基本杜绝非法农药产品的流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大幅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对辖区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实行经营登记备案管理。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管理的实质,就是对进入本辖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把关。凡具备“两证一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标签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农药产品,经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销售;没有通过备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通过登记把关,可以有效杜绝非法农药进入流通环节,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农药登记备案管理要坚持市、县联动、以县(市、区)为主。在一个县(市、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要到该县(市、区)农业部门备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销售的农药产品,要到市农业部门备案。市和县(市、区)两级农业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避免重复登记备案。

(二)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管理。按照国家规定,高毒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以下简称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就是要避开被限制区域,在其他粮棉油等产区进行定向经营,以达到高毒农药的经营区域可掌控、产品去向可追溯,最大限度地杜绝高毒农药流入瓜菜果茶和中草药生产环节。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要以市为单位进行。各市要根据当地种植结构和作物特点,对高毒农药经营点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严格按照志愿报名、县级初选、市级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确定公布高毒农药经营单位。确定的定点经营单位要先行对经营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要签订责任书、产品质量承诺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制度。购买高毒农药要实行实名制,购买者的姓名、住址、电话、购置品种和数量等信息,要登记造册,以备追溯。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都不允许经营高毒农药。蔬菜、瓜果、茶叶等主产区,可以整市或整县(市、区)范围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5日至2月28日。推行“两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办法。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两项制度”的推行真正摆上今年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及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农药市场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要任务具体,步骤明晰,进度明确,措施有力,确保方案的科学、可行和可操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3月20日至9月30日。各市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全面推行“两项制度”。各市要倒排工期,分步实施,务实求实,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经营登记备案的农药产品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业标准示范园建设等项目的县(市、区),要率先实施“两项制度”。

(四)量化考核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两项制度”的推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11月1日至11月20日,省厅组织考核组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年终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该考核项的结果,同时也作为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制度”的推行是一项把关要严格、操作要规范、需要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在年内实现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工商等相关部门搞好协作与配合。要层层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单位、相关的县(市、区)和有关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已经实施“两项制度”的市或县(市、区),要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提高。为及时掌握进度情况,请各市于3月底前将进度安排表上报省厅,从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厅。

应急预案制度范文第4篇

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利用抗寒性突变体分离小麦抗寒性相关基因”(ZR2009DQ024)

作者简介: 宋康(1978-),女,助理研究员,从事农产品加工研究。E-mail:skangmail@sinacom

*通讯作者:张凤云(1963-),女,农艺师,从事小麦育种与栽培研究。E-mail:fyzhang63@163com

摘要:以济南17和潍麦8号两个不同筋型小麦品种为材料,研究花后温度对小麦籽粒蛋白质和植株氨基酸含量的影响。结果表明,灌浆期高温提高了小麦籽粒蛋白质含量,两个筋型品种表现出相同的趋势;提高了小麦叶片和茎鞘中游离氨基酸含量,向籽粒中运输的氨基酸的量也增加,有利于籽粒蛋白质的合成。对黄淮海等北方强筋小麦而言,后期高温对提高籽粒蛋白质含量是有利的,但降低了弱筋小麦的品质。

关键词:小麦;温度;蛋白质;氨基酸

中图分类号:S512.101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3)12-0024-04

近年山东小麦灌浆后期高温天气频发,导致籽粒灌浆期缩短,粒重下降,小麦减产。有研究表明,高温一般会引起籽粒蛋白质组分的明显变化,从而影响小麦的籽粒品质[1,2];花后高温是影响山东小麦籽粒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3]。因此,研究小麦花后高温对籽粒品质形成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以两种不同筋型小麦品种为对象,以常温为对照,研究小麦籽粒蛋白质在高温条件下的变化动态及其与植株氨基酸含量的关系,旨在为小麦的抗逆栽培提供理论依据。

1材料与方法

1.1试材与试验设计

供试品种为强筋小麦济南17和弱筋小麦潍麦8号。采用盆栽试验,于2011~2012年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与济南市天桥区达仁农场进行。供试土壤有机质含量为12.2 g/kg,碱解氮59.2mg/kg,速效磷14.5 mg/kg,速效钾92.3 mg/kg。试验用盆直径30 cm,高25 cm。10月15日播种,每品种20盆,每盆留苗10株。于开花后7 d将植株长势一致的5盆移入A230746型光温培养箱进行温度处理。 设4个处理,T1:34℃;T2:32℃;T3:26℃;T4:24℃,其中,T1、T2为高温处理,T3、T4为常温处理。随机排列,每次取样后对盆钵进行调换。不同温度处理的光照时间均为12 h,相对湿度控制在60%左右。

1.2测定项目和方法

选同一天开花麦穗进行标记,每7 d取样1次。105℃杀青30 min,80℃烘干至恒重。成熟时收获籽粒,放置1个月后测定籽粒主要品质指标。

1.3数据处理与作图

用Microsoft Excel软件。

2结果与分析

2.1不同温度处理对籽粒蛋白质含量的影响

从图1可以看出,花后高温缩短小麦籽粒灌浆期,与常温相比成熟期明显提前,并且显著提高籽粒蛋白质含量。不同温度处理下小麦籽粒蛋白质含量在开花后均呈先降低后升高趋势,在花后21 d达到最低。各处理间比较,T1和T2籽粒蛋白质含量显著高于T3和T4处理。两个品种比较,潍麦8号在T1、T2处理下成熟期籽粒蛋白质含量比T4处理分别高14.8%和17.3%,济南17分别高19.2%和12.7%,表明高温对不同筋型小麦籽粒蛋白质含量的影响相同。

2.2不同温度处理对叶片游离氨基酸含量的影响

由图2可以看出,高温提高了小麦叶片游离氨基酸含量,处理后7 d达最大值,随后一直下降,到成熟期其含量一直高于常温处理;而常温处理下,潍麦8号叶片游离氨基酸含量呈持续下降趋势,济南17则在花后14 d达最大值。表明两品种在常温下叶片氨基酸代谢存在差异,在高温下潍麦8号叶片对温度变化的反应更为敏感。

2.3不同温度处理对茎鞘游离氨基酸含量的影响

不同品种茎鞘游离氨基酸含量均为高温处理后7 d达到最大,随后呈下降趋势(图3)。高温处理下潍麦8号茎鞘游离氨基酸含量与常温处理间比较几无差异,而济南17茎鞘游离氨基酸含量在花后14~21 d显著高于常温处理。表明不同品种类型对温度变化的响应不同。

2.4不同温度处理对籽粒游离氨基酸含量的影响

籽粒游离氨基酸含量从花后7 d到成熟一直呈下降趋势,各处理间差异较小;处理14 d后,差异明显,高温处理籽粒氨基酸含量呈快速下降趋势,而常温处理下降趋势趋于平缓(图4)。表明高温处理加速了灌浆后期籽粒游离氨基酸向蛋白质的转化,利于蛋白质的合成。

3结论与讨论

应急预案制度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