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读后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浮生似梦,如悲剧一场。读《飘》后所思。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但又似催化剂一般改变了黑暗笼罩下的人们。所谓的爱情,在战争面前又是多么渺小。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欢迎大家参阅。
飘读书心得1这本《飘》是同学“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出国留学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读书心得2《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书心得3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
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书心得4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飘读书心得5《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当我翻开“自动自发”的扉页,读完作者介绍的时候,我曾产生过一丝怀疑:一本约100年前的著作对于现在在职场上拼博的公司职员能有多大的指导意义?但是,读完“自动自发”之后,我发现该书所阐述的思想和观点,对于我们每一个立志于在自己岗位上做出一番成就的人有着巨大的帮助和启发,我想这也是公司领导推荐此书的良苦用心。
记得前不久央视财经频道的“对话”栏目曾经做过一个唐骏先生的专题节目,当时唐先生刚刚离开工作了十几年的微软公司,转投另一家公司,当主持人和唐先生探讨职业经理人的基本素质的时候就提到一条:对公司和老板的忠诚,大家可能会说你唐先生刚刚换了东家,凭什么还在谈“忠诚”这二个字,但是在“自动自发”中可以找到解释,在书中的123页有这么一段话:忠诚并不是从一而终,而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不是对某公司或某个人的忠诚,而是一种职业的忠诚,是承担某一责任或从事某一职业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公司的每一位员工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并有出色的表现才会得到同事的尊重和领导的赏识,而这种对本职工作的高度敬业自然而然会使自身的职业更趋稳定性,自身的价值得到不断的提升。人们跳槽无非是为了寻求更好的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如果你能在现在的公司中通过自己的忠诚和敬业而获得赏识和尊重,机会也许已经离你很近了,那么为什么不在现在的公司中多努力一点呢?正如书中所说:如果你是忠诚的,你就会成功。版权所有
在“自动自发”中有一段很精辟的话:“每天多做一点”的工作态度能使你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你的老板、委托人和顾客会关注你、信赖你,从而给你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当今社会,每一个在职场拼博的人都会感到每天面临巨大的压力,许多人都会把做好自己的份内事作为职业习惯,抱着“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而没有考虑为公司、同事多做一点,其实当你在“每天多做一点”上多花些功夫,最终受益的往往是你自己,这里还是把唐骏先生成功的经历介绍给大家:唐骏先生进入微软之初只是成百上千软件工程师中的一员,当时微软在“Window”的时候无法解决中文版同步上市的问题,公司中每个人都清楚这个问题的存在,但是没有人去着手解决这个难题,而唐先生揽起了这个“份外事”,结果因此得到比尔.盖茨先生的赏识而步步高升。份内份外这种概念的淡化,使得每一个员工都能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公司的事就是我的事。只有集体的业绩上去了,集体中的个人才会得到更多的回报。
当我看到有一本书是描写乡村的时候,我禁不住要去读一下,这是我最起码的准则。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1、关于恋爱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
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对于正在谈恋爱和憧憬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的人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策略——推陈出新!有何尝不是一种忠告——一种过程!
2、乡土本色
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3、文字下乡
关于“特殊语言”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无可否认,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但要明确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不是处于乡下人的愚,傻,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我们单从这一点来了解一个人、批判一个人是不够的,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不必使用文字。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关于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是啊,我常常在想,怎么在家的时候,自己一个眼神,一种动作很能表达出需要表达的意思,而我们周围的朋友和亲人又不会误会,怎么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一个陌生的社会,简单的动作,无意的话语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还要费尽心机的去解释,去澄清。我们常常感到在家的时候最自由,我想不仅是因为那里有自己的家人,更多的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吧!能把一个陌生的环境尽快的适应成熟悉的环境,乐在其中,从心所欲不逾矩大概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技能吧!
4、差序格局
关于社会类型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5、血缘与地缘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思考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这里,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重大转变。
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
目前为止我所见过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我注意了一下我的家乡的情况,确实如此,在马路前摆摊子多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年人,还有就是外来的新客,某家的门婿之类的。毕竟一个村里的当面算清确是不好意思的。
6、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的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
7、教化与横暴
关于教化与横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从并不征求,也不考虑他们同意与否而设下他们必须适应的社会生活方式的方面说,教化他们的人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从这一带你说,父母的规划对孩子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我也更能理解为什么许多孩子会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他们讨厌这设计好而自己有十分不适应的社会。
教化性的权利虽然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8、关于感情与了解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接受者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是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我想这里的感情大概是激动的意思,与了解相比,激动体现出的是一时的兴起,而了解则更给人稳定的感觉。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激动而是了解,我品着这句话,每次读来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夫妻之间,如果多一些了解,就会更能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大概就不会有这么高的离婚率,这是稳定社会关系;朋友之间,设若大家都能体谅一下,懂得付出,反过来想想,正因为朋友之间这么了解对方,这种关系才能形成并得以延续;恋人之间、亲人之间都需要了解来稳定这种关系。
9、关于其他方面的思考
费老在一些章节里的精辟语言总是不经意间带给我很多思考下面是一些关于某些言语的琐碎感悟。
与《弱者的武器》的比较
读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依然是经典。与《乡土中国》相比,《弱者的武器》比较详细地描写了在马来西亚村庄的所见所闻,作者通过对马来西亚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的探究,揭示出农民与榨取他们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者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斗争的社会学根源。而相比之下,《乡土中国》就宏观许多,它从大的方面为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乡土本质,不同的感觉,同样的经典。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文字下乡》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也许以后的时光内,也很少会有如此优秀的关于乡村题材的书了,所以我会珍惜这一次机会,将这本《乡村中国》读懂,吃透。这样的我才会在不远的以后实现自己的梦想。
职场上总有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为什么主管们常常忙得不可开交,而下属却无所事事,下属的担子似乎最终都落在主管们的肩上。而本书则给出了答案,作者用背上的猴子做比喻,生动形象地讲述了如何来驯养这些猴子。
书中首先探讨了管理时间的内涵,将管理时间分为三种:受上司支配的时间、受组织支配的时间以及由个人支配的时间,个人支配的时间又可分为受下属支配的时间以及自由支配的时间两部分。而在工作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减少受下属支配的时间,更好地来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任务。然而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已把过多的时间花在解决下属的问题上。例如书中讲到,经理在大厅里遇到了他的下属。下属请经理帮助解决一个问题,而经理答应考虑一下给予答复。作者把下属的问题比喻为猴子,两人碰面之前,猴子在下属的背上,而两人分手之后猴子已经到了经理的背上。
当有一天这位经理弄明白究竟谁在为谁工作时,他决定管理好自己的时间。他把下属叫进办公室谈话,并说服下属背着自己的猴子离开办公室。猴子终于离他远去,回到真正的主人身边。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把工作的主动性还给下属,激发下属工作的积极性,禁止下属等待或请示要做什么,这样可以迫使下属别无选择,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
看完此书让我受益匪浅,联想到自己在与团队合作互助,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中,自己却不知不觉的做了许多"让猴子跳回背上"的事情。
在上有主任下有同仁的企划部团队里,我肩负着承上启下的职责,承上,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做好自己份内的职责,饲养好自己猴子,努力使自己具有百分百的执行力和责任心。有时在工作中因为主任和公司对工作进行支持,时间长了总会产生某种依赖和疲倦,但如果想让自己有更快的进步就不能让自己的猴子跳到别人的背上。在工作中上尽自己所能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寻求帮助的同时,不仅仅简单的寻求解决,同时还要拿出自己的观点和方案,请教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帮助,共同作出决定解决问题。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于品质。老人驾舟于墨西哥湾已连续84天,但是却连一条鱼也没捕到,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1“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圣地亚哥说。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直观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背后的真正含义。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依然沉浸在汹涌澎湃的大海中。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顽强。每一次,圣地亚哥的这句话,在我面对困难时,给予我莫大的勇气。
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中,一只小小的渔船正驶向远方,那正是圣地亚哥的船,它像一头金色的狮子,毫不畏惧地冲向翻腾的巨浪……
海风掠过大海,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圣地亚哥掌控着船,拖着一架巨大的鱼骨,在茫茫大海中返航。这一次,圣地亚哥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引来了许多凶猛的鲨鱼,刚刚驯服大鱼的圣地亚哥筋疲力尽,但是圣地亚哥为了保护辛辛苦苦捕来的鱼,与鲨鱼们斗了两天两夜,始终没有退缩。最后,大鱼只剩下一架残骨。
虽说最终的结果还是失败,但他在我的心中永远是英雄。一位英雄,就是不怕一切困难,顽强不屈。圣地亚哥在经历了84次挫败后继续出海打鱼,与大鱼周旋,与鲨鱼搏斗,可以说,他的经历谁都没有经历到过。可就这样一次次的挫折,磨炼了老人顽强的意志力,造就了一个不败的神话。
前几天,在新闻当中,我又看到了霍金,他与圣地亚哥有几分相似。霍金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17岁就考上了剑桥大学,21岁时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消沉过一段时间。医生当时预测他最多只能活两年,但两年后情况并没有比想象的糟糕。霍金充满了斗志,胸怀显得更款管,克服了重重困难,反而继续为人类的科学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他的眼中,重要的是一个人生命的价值,而是他克服困难的意志力。
面对磨难,我们不仅要付出艰辛的汗水,即使最后没有成功。既然努力过了,就不会有遗憾。这正是挫折搭成了一座通向强者的桥。人的一生当中,只要我们秉持一颗不屈的心,总有一天我们会踏上成功的道路,人生也会更加精彩!
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2读了《老人与海》后,我对小说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老人的乐观顽强的态度上,再读《老人与海》,便认为老人是个具有完事人格的硬汉,可当我三读《老人与海》后,我才渐渐体出老人那真正的可贵的气概。
老人在书中虽然一直说“我没得选”,但其实他还有好几次选择的权力,他可以因为自己年迈而选择放弃那条大马林鱼,他可以因为自己受伤而选择割断绳子,他可以因为鲨群凶猛而选择弃鱼逃离,可是他都没有这么做,他坚持了下来,尽管对于他那个年龄的能力而言,已经临近甚至深深超出了他的极限。
我们敬仰,敬仰的是什么?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不论是原古时代,还是当下,人们对于英雄的描述,大体上是一致的,那便是拥有超于常人的勇气与意志,拥有着比常人更高尚的追求。罗曼罗兰说过,一个人是因为他的心灵而伟大的,我想英雄之所以被称为英雄,并也决不因为他们的离奇故事,而是他们高于同时代人的高尚人格。
纵观人类历史,我们如今在自然界中处于最高层,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几千年来祖先的不断探索,自身的能力到达一个又一个惊人的高度。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那么崇高的精神去探索,大部分人在现有的能力范围内满足地过活,不愿去探索更高一层的力量,而有些人却愿意却触碰极限,通过漫长的艰苦的努力,使人类较其他种族多一点生存下来的优势,通过千年来英雄们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世界。
这些英雄的确值得敬仰,他们在面临困难时那一股不服输的韧劲,正是那强大的意志力支持着身陷绝境的英雄们,绝不放弃。看那些历史上的英雄所面临的处境,想必也会有其他人经历过,可为什么只有那寥寥数人被后人桂予“英雄”称号呢?我认为那些人的能力未必较英雄差之甚远,不同的选择背后反映的是对正义的认知和控制思想改变的意志,一个人,如果对自己所做的事有着清晰的想法和坚定的意志,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从普通的人中脱颖而出,摘得目标,超越极限。
我觉得人类的极限很像一根皮筋,你需要以极大的力量才能扯断它,把手伸出去,自然,也会出现手被皮筋狠狠地弹回来,在手上留下一道通红的痕迹。老人就很像被皮筋给弹回来的人,可是令人感动的是他面对挫折时的淡然,那一份超脱令读者对老人依然充满信心,相信他一定会再次捕到鱼。
《老人与海》带给我们的决不是一个渔夫的故事,真正珍贵的是老人敢于挑战极限和笑看挫折的英雄气概,老人没有失败,他超越了极限,是人们心中屹立不倒的英雄!
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3“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一个孤军奋战的勇士——桑提亚哥的名言。他曾是一个不幸者、失败者,但同时又是一个精神上的强者、胜利者。
看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名著,使我感触很深。
自信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重要心理因素。本文正是讲述了主人公老渔民桑提亚哥永远自信,不灰心的精神。尽管他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失败者,但他坚信,明天一定能钓到一条大鱼。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等到第八十五天时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那条大鱼使桑提亚哥的小船在海面上整整漂泊了三天三夜才精疲力尽。
但在返航的途中,桑提亚哥不止一次遇到了鲨鱼的攻击。他知道对方的力量很强,但他还是拼尽全力来反抗;当鱼叉被鲨鱼带走时,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可当小刀被折断,他就用短棍;短棍弄丢了,他就用舵把来打……可是,最后带回家的却是一个完整的鱼头和一个完整的鱼尾。
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丧失勇气,不能用逃避的态度去对待,否则就难以摆脱困难,更别提做事能成功了。想想桑提亚歌在成群结队的鲨鱼到来前,可以放弃战斗,放弃猎物,可他不仅没有放弃,反而创造了奇迹。这不正是因为他自信吗?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下还保持着乐观的心理,良好的自我感觉,敢于面对现实,勇于迎接挑战。
再想想自己多坐一会,就说腰酸;多走几步路,就说腿疼;饭菜不合口,就说不吃;作业多一点,就厌烦,稍难点,就不想做了,随便应付了事,有时还干脆去抄别人的……想想桑提亚歌,再想想自己,问题已不光是一句惭愧就能解决的了。
所以,我们应该面对每一件事情,不能逃避。这才是我们人类应有的本能。希望我们能够努力的面对难题,不逃避它。
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4“不抛弃,不放弃”,这是我们时常听到的一句话,可谓耳熟能详,但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又有几人能做到呢?海明威著的《老人与海》一书中的人物圣地亚哥就做到了。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是一名渔夫,在一连四十天出海都没有打到鱼后,他身边唯一一名陪伴他的男孩因为父母的反对,离开了他,和别人打鱼去了。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自己出海。四十多天之后,他依然没有钓到鱼。直到第八十五天,他遇到了一条大鱼,费了几天的功夫,才钓了上来。在返程的途中,许多条鲨鱼闻“味”而来,当他到岸上的时候,只剩下了一条长长的鱼骨。
这是一部写实的小说,文章详细地描写了老人的外貌、动作、语言、神态、心理,突出了老人的坚强、宽厚、顽强、有毅力的品质,他在勇敢地作斗争,同身上的重压作斗争,最后,他成功了,挽救了自己,拯救了尊严。作为一位老人,都能与困难作斗争,不抛弃,不放弃,而新时代的我们,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如果说,生命是火焰,那顽强、不放弃的精神就是木料,帮助火焰燃烧。
因为不放弃,所以老人成功了,不但钓上了鱼,而且还同鲨鱼搏斗,挽救了自己的生命,直到面临也许会死亡的危险,他也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行动了下去,如果他放弃了,认为自己必死无疑,无力回天什么都不做,那他就真的会死亡。在生与死的选择中,圣地亚哥选择了不放弃,于是,他生还了。在一开始与大鱼的拉锯战中,圣地亚哥同样没有放弃,他选择了不放弃,与大鱼周旋,最终,战胜了大鱼,取得了成果,证明了自己,尽管这让自己筋疲力尽,甚至伤痕累累,但是他做到了,他成功了。
不抛弃,不放弃,说起容易做来难,圣地亚哥的行为值得我们深思,从中,我们要反省自己,改善自己,也许我们不会遇到圣地亚哥那样的大事,但在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中,只要不放弃,你同样是像“圣地亚哥”那样的成功者。“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美国)海明威《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5见识过“富贵”的人,领悟了人对于灾难的承受力。即便从家财万贯、百亩良田到穷困潦倒、食不果腹,也难以令“富贵”在艰难面前停下。到后来,他的亲人一个个逝去,最终只剩下他与老黄牛,也不曾对不幸埋怨过什么。如果说,这样一个故事可以我们明白“承受”,那么《老人与海》则可以让我们战胜!
老人与海,本就是渺小与庞大的对比,然而老人却从未怕过、怨过、恨过。瞧过“鲁滨逊”机智的人,都明白孤独的可怕,独自一人应对生存的艰难。而将一切更为残忍的遭遇放在一个老人身上的时候,其映射出的感受便不言而喻了。他航海八十多天,一无所获,看着丰收的同伴,听闻他们的讥笑,却毫不在意。没错,他是乐观的,这乐观不仅仅在于以后可能产生的“收获”,而是他对苍天、对浩海、对星空的不惧。是的,“拥有”在他眼里不那么重要,他所追求的就是搏斗,无论对方是大马林鱼还是鲨鱼,无论是手抽筋还是几天几夜的煎熬,他所需要的就是搏斗。以此来证明自己,不畏年老、不畏磨难、不畏天地给予的一切创伤。
海明威是个很厉害的人,他将人们对苦难的应对方式描写的淋漓尽致。但人终究有一颗柔软的内心,在遇到苦难时,人们会想起自己最想见的人,会突然有很多想对对方说的话。然而,当周围空无一物的时候,也就无所谓了,想想也罢、说说也好,只要不服老,不认输,也就没什么干不成的。
老人象征着柔弱、无力、沧桑。而比他小船还长的大马林鱼自然是天赐的幸运,它一直潜在水里,老人不知道它有多大,它什么时候会浮上来,它是否会逃跑?而将它抓住又能得到什么?在这一切未知的前提下,他紧紧抓着鱼竿,拼命的祈祷,想让这大鱼跳起来,跳起来它就死了,又祈祷它千万别下潜,下潜它就跑了。更可恶的是,该死的双手随时会抽筋,之前坚持了一次,如果抽筋还来,那老人只有割断鱼线了。